三、被授權人取得授權標的即日起至授權結止日,依遴選須知設置授權標的可運作環境與服務水準,承諾提供附件四的使用者(含已有 API介接授權標的技術合作廠商),免費使用授權標的之基本申報功能服務外,並於 1 月、4 月、7 月、10 月的 5 日前,提交每季授權標的維運表(附件五)給授權人備查,授權人可不定期查訪授權的維運狀況,被授權人不得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