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曲靖经开区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服务机构采购
招 标 文 件
包件名称 | 包件编号 |
1 包曲靖经开区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服务机 构采购(新兴职业) | 元赛采 2024-95-1 号 |
2 包曲靖经开区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服务机 构采购(文旅服务) | 元赛采 2024-95-2 号 |
3 包曲靖经开区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服务机 构采购(康养服务) | 元赛采 2024-95-3 号 |
4 包曲靖经开区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服务机 构采购(现代商贸/现代物流) | 元赛采 2024-95-4 号 |
5 包曲靖经开区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服务机 构采购(高原特色农业) | 元赛采 2024-95-5 号 |
6 包曲靖经开区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服务机 构采购(安全生产/重点产业/建筑施工/特种操作) | 元赛采 2024-95-6 号 |
采购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1.项目编号:元赛采 2024-95 号。
2.项目名称:曲靖经开区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服务机构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包件 | 分类 | 职业(工种) |
1 包 | 新兴职业 | 网约配送员、互联网营销师、全媒体运营师、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智能硬件装调员、物联网安装调试员、电气电子产品环保检测员、商务数据分析师、区块链应用操作员、信息安全 测试员 |
2 包 | 文旅服务 | 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旅店服务员、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咖啡师、调酒师、茶艺师 |
3 x | x养服务 |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保育师、养老护理员、家政服 务员、保健按摩师 |
4 包 | 现代商贸 | 劳动关系协调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行政办事员、物业管理师 |
现代物流 | 快递员、快件处理员、物流服务师、仓储管理员 | |
5 包 | 高原特色农业 | 园艺工、中药材种植园、农艺工、家禽家畜饲养员、农业技术员、农作物植保员、农机修理工、食品制作工、药物制剂工 |
6 包 | 安全生产 | 消防设施操作员、安全员、锅炉设备检修工、锅炉运行值班员、电子设备调试工 |
重点产业 | 电工、焊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锅炉操作工、污水处理 工、车工、数控机床操作、模具工、钳工、化工总控工、高炉运转工、水泥生产工、水泥混凝土制品工、陶瓷原料准备工、 陶瓷烧成工 | |
建筑施工 | 砌筑工、混凝土工、架子工、钢筋工 | |
特种操作 | 焊接和热切割、高处作业、电工作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 |
4.采购需求:根据曲靖经开区企业生产经营实际、职工技能提升需求等,组织开展曲靖经开区 2024-2025 年度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
特别说明:(1)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按照包件 1 至 6 的顺序依次进
行评审,已推荐为上一包件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余下其他包件的评审,以此类推。
(2)同一投标人同时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须分包件制作、递交投标文件。
5.培训对象:区内企业职工(含劳务派遣工),民办非企业用工。
6.服务期限:2 年。
7.培训质量要求: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规范化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50 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开展 2024 年度补贴性项目制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培训后按培训人数不低于 10%建立优秀学员数据库(若服务期间发布新的文件,按新文件执行)。
8.招生要求:各中标人负责动员、组织学员参加培训,自行组织招生。
9.培训地点:曲靖经开区辖区范围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1.7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特别提示: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投标人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投标人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的,应当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证明材料。
2.2 投标人选定培训工种必须对应具备相应资质。培训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类的工种必须具备主管部门培训相应的资质。
2.3 自 2021 年以来在各类检查、督查、审计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在核查、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涉及需要整改的培训机构提供不涉及问题整改的声明函,涉及需要整改并且整改完成的培训机构,提供按要求整改完成的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
1.时间:2024 年 8 月 2 日 08:30 至 2024 年 8 月 8 日 17:30。
2.地点:云南元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曲靖开发区xxx商业区 2-11)。
3.方式:潜在投标人持(1)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2)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到云南元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获取或将以上资料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按顺序扫描成一个 PDF 文档,发送至 000000000@xx.xxx 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0000-0000000)。
4.招标文件售价:¥400.00 元/份,售后不退。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 年 8 月 22 日 08 时 30 分至 09 时 00 分。
2.开标时间:2024 年 8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3.开标地点:云南元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曲靖开发区xxx商业区 2-11)。
4.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5.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联系人:xxx
联系方式:0874-3323662 15388758849
地址:xxxxxx 00 x
0.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元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xxx
联系方式:0874-3985757 13619440106
地址:曲靖开发区xxx商业区 2-11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服务□工程□货物。 |
1.2 | 现场考察 | ☑ 不组织。 □ 组织,考察时间: 年 月 日 点 _分。 考察地点: 。 |
1.3 | 投标保证金 | 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1.4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1.5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算 90 日历天。 |
2.1 | 资金来源 | 培训专项资金。 |
3.1 | 投标相关费用 | 1.代理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规定执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收取金额:¥1000.00 元/包件。 2.公证费:无。 3.招标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收取,收取金额:¥400.00 元/份。 |
3.2 | 投标文件退还 |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
5.1 | 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 |
8 | 投标文件构成 的其他资料 | 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 他相关资料。 |
11.1 | 投标文件份数 | 1.电子光盘份数:壹份,光盘内容为签字盖章完成后的 PDF 格式的投标文件,请勿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2.纸质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 |
12.2 |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公章,外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文件袋的封面应注明包件名称、包件编号、投标人名称、公司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日期; 3.同一投标人同时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须分包件制作、递交投标文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件。 | ||
13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 北京时间:2024 年 8 月 22 日 08 时 30 分至 09 时 00 分; 地 点:云南元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曲靖开发区xxx商业区 2- 11)。 |
1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北京时间:2024 年 8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地点:云南元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曲靖开发区xxx商业区 2-11)。 |
18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
22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部分工种可能存在培训人数较少导致不能开班或开班成本过高等各种风险因素,已产生的投标成本不作任何补偿。 |
1.项目属性
1.1 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现场考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投标文件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金来源
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相关费用及投标文件退还
3.1 投标相关费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投标文件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招标文件构成
4.1 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合同文本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标办法
第六章 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4.2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所有书面通知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7.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7.2 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构成
8.1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部分;
(2)商务部分;
(3)技术部分;
(4)其他部分。
8.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9.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
对于招标文件格式部分标记“*”的为实质性格式,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的格式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0.培训费用计取标准
执行统一标准(若服务期间发布新的文件,按新文件执行)。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 2023-2025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17 号)等规定执行(若服务期间发布新的文件,按新文件执行)。
1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11.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数量提交投标文件。
11.2 投标文件要求装订成册。投标文件装订应牢固,不得采用活页夹。
1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2.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数量提交投标文件。
12.2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5.开标
15.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5.2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投标人代表互相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性; (4)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5)进入评标阶段,宣布投标人散会。
15.3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评标记录,并存档备查。
16.评标
16.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客观、公平、公正、审慎、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6.3 评标工作程序
1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16.3.2 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6.4 评标过程的保密:开标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采取任何试图影响评标结果不公正的行为,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7.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8.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
19.中标人的确定
19.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19.2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0.中标通知书
20.1 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在发布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
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0.3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未中标原因不作解释。
21.签订合同
21.1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1.2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1.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24.质疑
24.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24.2 投标人提供的质疑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4.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4.4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24.5 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4.6 质疑函xx
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
质疑投标人: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_ 地 址: 邮 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 号: 采购人名称: 招标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xx“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5.投诉
25.1 投诉书xx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 编: 被投诉人 1: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被投诉人 2
……
联系电话:
相关投标人: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 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xx“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曲靖经开区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
培训合同
甲方(采购人):
乙方(培训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包件名称) 培训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培训目标: 。
2.培训职业(工种)、人数、取证类别、等级、取证条件:
职业(工种) | 培训人数 (人) | 取证类别 | 取证等级 | 资金数额 |
3.培训要求
严禁乙方超出本项目的职业(工种)开展培训(有明确政策规定除外),依法、规范组织培训,实现培训项目精准化。
1.培训期限: 。
2.培训时间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培训方式:可按相关规定采取个人自学与线下集中教学的方式,以工代训、理论和实际操作相结合进行。
2.培训质量要求: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规范化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50 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开展 2024 年度补贴性项目制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曲靖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开展 2024 年度补贴性项目制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培训后按培训人数不低于 10%建立优秀学员数据库(若服务期间发布新的文件,按新文件执行)。
2.1 甲方明确培训工作负责人,指导、监督乙方完成培训任务。
2.2 乙方委派培训工作负责人,负责制定培训方案、组织招生、实施培训计划、完成培训任务。
2.3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开班前将开班申请、培训计划、教学方案、培训人员
概况等报甲方审核。
2.4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开班申请、培训计划、教学方案、培训人员概况等资料后,及时回复审核意见。
2.5 乙方应根据“法治社会”建设要求,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不少于一个课时的教学和课程计划。
2.6 乙方负责培训人员的教育教学管理、安全管理和日常管理,对违反培训纪律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培训人员,有权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其培训。
2.7 培训期满,乙方按培训方案进行鉴定考试或认定考试或考核(考试),并将鉴定考试或认定考试或考核(考试)成绩、培训评估和培训人员个人鉴定考试或认定考试或考核(考试)取证情况一并提交给甲方。
1.培训费用(若遇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文件规定执行)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 2023-2025
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17 号)等规定执行。
2.结算方式(若遇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文件规定执行)
培训费用采取“先垫后补”的办法结算。培训结束鉴定考试或认定考试或考核
(考试)后,乙方按规定提交有关凭证,向甲方申请培训补贴,甲方按规定及时审核结算培训费用。
2.1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培训任务。
培训结束鉴定考试或认定考试或考核(考试)后考试(考核)合格率达 95%及以上,按 100%拨付技能培训补贴;考试(考核)合格率达到 80%(含)-95%的,按 80%拨付技能培训补贴;考试(考核)合格率低于 80%的,不给予技能培训补贴。考试或认定考试或考核(考试)后考试(考核)合格率=考试(考核)合格人数÷参加考试(考核)人数。
2.2 培训期间能及时报送影像资料、教学照片,能及时报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规定的培训资料,按以上相应比例拨付职业培训补贴,否则扣减 5%拨付职业培训补贴。
2.3 对培训期间督查、检查发现问题,不按要求和时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取消本班次的培训。
2.4 以上规定先按 2.1 约定拨付比率计算后,在此基础上按 2.2 的约定计算最终拨付金额。鉴定(认定)补贴始终按符合补贴人数 100%拨付。
2.5 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培训任务或违反法律法规、廉洁纪律的,不予拨付职业培训补贴。
1.严格培训开班审核审批。核查培训机构资质、培训职业(工种)是否超越许可范围;是否以“返还补贴”“缩减课时”等方式招揽学员;培训对象身份是否符合补贴政策;培训计划是否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课时、场地、实操设备、师资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2.严格师资资格和教材审核。参与政府补贴性培训的师资必须进入“技能云南平台”师资库,对师资信息未按规定进入平台的班次,不纳入补贴范围。严格审核师资从业资格,并结合培训抽查、培训考核、培训对象满意度调查等信息遴选一批教学能力强、职业道德水平高的优秀师资。培训教材要按规定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培训规划教材选用目录》中选用正规出版社教材,凡未按规定使用教材的班次,不得批准开班。
3.严格落实培训监管机制。严格履行补贴性项目制培训监管责任。严格落实 “开
班前验证、培训中检查、培训后考核”工作机制,多方式开展检查并做好工作记录,重点检查培训对象、人数、时间、内容的真实性,核实培训情况与备案申报资料、网上平台信息的一致性,监管培训场地、考勤、教师资质是否符合规定,开展现场核查时,应填写《职业技能培训班检查表》,由培训机构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归档,并作为申领补贴的依据。充分发挥“技能云南平台”视频抽查检查作用,建好核查记录台账。
审查乙方的培训方案,对培训方案提出修改要求。
4.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建立培训机构项目实施承诺机制,坚决杜绝培训项目分包、转包和线上培训“刷课”等行为,凡查实违规分包、转包和“刷课”的项目一律不纳入补贴范围,并取消机构参与项目制培训的资质,纳入全省信用信息管理。建立培训对象身份承诺机制,杜绝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侵占培训资源。严格控制培训班次人数。对培训课时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得拨付补贴资金。补贴性培训班级要坚持每天上午、下午分别通过“技能云南平台”进行培训学员签到、签退,出勤率
低于 80%的学员,不得申请补贴。严格考核评价机构监管,对管理不规范、把关不严格,存在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评价考核机构,一经发现并查实,依法依规做出处理。严禁评价机构超越备案的职业(工种)、等级范围发放相关证书,违规发放的证书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5.严格培训补贴资金审核。培训补贴资金应安排专人负责审核,财务审批与业务审核要独立管理,培训管理机构负责人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不得以业务审批代替财务审批,财务人员不得参与培训业务审批。要建立资金发放台账和复核制度,加强对资金核发工作的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审核环节有责任人、经办人,做到补贴申报层层把关审批,提高资金支出的安全性、规范性。补贴资金记账会计凭证应及时装订、归档,与财政部门定期对账,做到补贴资金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要督促培训机构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激活电子社保卡领取并使用职业培训券,形成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电子档案。加大培训数据与社会保险、就业失业登记、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管理等平台信息资源的共享比对,通过大数据比对,提高审核准确性,避免错领、冒领、多领培训补贴。
6.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监管规定,甲方有权提出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1.使用“技能云南职业培训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培训申报、过程管理和补贴申报。
2.制定培训方案,配备培训设施、设备,安排符合培训目标和要求的师资力量,确保培训质量。
3.对培训人员进行安全、法治教育和培训期间出勤、考勤、纪律管理和培训质量管理。
4.为培训人员办理进入培训、实习场所的相关手续。
5.建立健全参训人员基本情况、培训职业(工种)、培训期次、培训时间、考核结果、实现就业创业档案痕迹资料,严格按照就业机构规定内容归档。档案痕迹管理应以培训班次为单元,在档案袋上标明档号、案卷题名、日期、保管期限等,并录入培训机构管理系统和就业机构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便于查询或提供后续服务。
6.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职业培训标准规定的教学大纲和计划,结合人力资源市场
需求,认真组织培训教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教学内容,每日如实填写考勤记录等相关管理资料,加强各项管理,保证培训质量。
7.使用规定的职业培训教材;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虚报学员数量套取补贴;不得缩短学时、变更教学计划、扩大培训学员范围;未经允许不得以人社局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的名义开展培训;不得非法颁发或者伪造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
8.乙方应保证培训人员及培训工作人员在培训期间的安全。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其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验收主体: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
2.验收时间: 年 月 日前 %完成 年培训任务。
3.验收内容:(1)组织培训开班情况(包括教学内容、考勤记录、教学管理情况记录、培训方式、考核事项等);(2)申报补贴情况;(3)推荐就业、后续跟踪服务;(4)对培训期间督查、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5)培训任务履约率;(6)廉洁纪律情况;(7)培训期间影像资料、培训全过程资料归档情况案。
4.验收标准: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开展 2024 年度补贴性项目制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培训后按培训人数不低于 10%建立优秀学员数据库(若服务期间发布新的文件,按新文件执行)。
5.验收方式:由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对验收内容逐一验收、签字,出具验收报告。
在合同履行期间,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信息及相关工作成果甲乙双方负有保密义务。
1.甲方违约责任
1.1 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乙方培训任务的。
2.乙方违约责任
2.1 乙方委托其他机构或分包、转包和刷课的培训项目,一律不纳入补贴范
围,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并纳入职业培训失信管理,接下来三年内不得参加曲靖经开区的职业培训投标活动。
2.2 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训任务或不诚信履约、中途放弃办学、放弃培训或未按合同相关约定,出现重大负面影响、未按上级部门的监管规定执行等情况,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培训机构将作为失信机构记录在案,接下来三年内不得参加曲靖经开区的职业培训投标活动。
1.本合同经甲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2.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标不能实现,经双方协商同意的。
2.2 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纪律规定,被勒令终止培训的。
2.3 培训机构不能按规定的培训服务期限及要求开展培训的。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甲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经甲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培训合同 。
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邮编:
联系人: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邮编:
联系人: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采购需求
根据曲靖经开区企业生产经营实际、职工技能提升需求等,组织开展曲靖经开区 2024-2025 年度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职业(工种)及补贴标准执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 2023-2025 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17 号)(若服务期间发布新的文件,按新文件执行)。
特别提示: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要严格对应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及后续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或备案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培训机构应注意核实是否有国家职业标准,是否有评价鉴定机构、充分考虑学员是否符合取证条件(如户籍、学历、专业、工作岗位及年限、持有上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避免无法认定取证的情况出现。培训工种要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有针对性的培训。
鼓励培训机构开展“双证式”培训,探索“技能证书+专项证书”培训新模式,对具备培训条件且与企业签订培训合作协议的机构,给予适当加分。
采取以工带训的方式,理论与实操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开班前 3 个工作日内报批开班审批手续。培训时间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 2023-2025 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17
号)文件《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开展 2024 年度补贴性项目制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若服务期间发布新的文件,按新文件执行)。
达到“培训+就业”,即培训内容和岗位需求结合,企业需求和职工技能提升结合,实现培训后人人持证上岗,增加企业产品质量和经营能力。
1.中标人在组织开展职业培训时,应在开班前,向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开班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培训。
2.中标人在组织开展职业培训教材选取时,要按规定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培训规划教材选用目录》中选用正规出版社教材,凡未按规定使用教材的班
次,不得批准开班。
中标人要严格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规范化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50 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开展 2024 年度补贴性项目制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开展中标项目培训(若服务期间发布新的文件,按新文件执行)。
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教师管理及聘任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学员考勤管理制度、就业服务制度等各项培训内部制度,加强教学管理。特别要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将学员个人信息、培训内容、学习成绩、行为表现、参加鉴定考试或认定考试或考核(考试)、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等情况记入学员培训档案,要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要加大对理论培训、技能实操现场等场所的消防和重要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及学员上下课途中交通安全教育。加强法律法规教育。
采购人将对中标人在培训前、培训中、培训后进行绩效管理。绩效管理将与下一年度的投标活动密切相关。
培训过程中采购人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规范化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50 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 2023-2025 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17 号)、《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开展 2024 年度补贴性项目制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培训机构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学员反映问题的渠道,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序号 | 审 查 内 容 | 审 查 标 准 |
1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 |
2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情况下提供)。 |
3 | 投标人资格条件承诺函 | 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样式相应条款进行承诺。 投标人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4 | 办学许可证 | 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证明材料。 |
5 | 关于各类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审查要求 | 自 2021 年以来在各类检查、督查、审计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在核查、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涉及需要整改的培训机构提供不涉及问题整改的声明函,涉及需要整改 并且整改完成的培训机构,提供按要求整改完成的承诺函。 |
序号 | 审 查 内 容 | 审 查 标 准 |
1 | 投标文件签署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盖章。 |
2 | 投标文件内容 | 内容全面、完整、字迹清晰可辨。 |
3 | 服务期限承诺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4 | 服务质量承诺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5 | 投标文件其它要求 | 投标文件未附有其他偏离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情形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三、详细评审(满分 100 分)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如下: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及分值 |
1 | 管理制度评审 (8 分) | 管理制度(8 分) ①教师管理制度(含聘任制度); ②财务管理制度; ③安全管理制度; ④学员考勤管理制度。 1.以上 4 项内容在“完整性、合理性、规范性、可行性”4 个方面,全部满足的情况下,得 8 分; 2.以上 4 项内容在“完整性、合理性、规范性、可行性”4 个方面,每有 1 个方面内容存在缺陷的,扣 0.5 分; 3.未提供,得 0 分。 缺陷是指:①针对性不足: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②过于简略:内容过于简单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③错误:文字表述、技术描述、引用、图表制作有明显错误。 |
2 | 教学设施设备评审 (10 分) | 对培训机构(按每班60人为例,教具设备与学员配比大于等于1:5(其中:挖掘机、装载机操作等大型设备与学员配比大于等于1:20),提供自有设备购买票据或租赁合同,设备配比清单及实物图片)列出与企业合作培训的工种,具备与企业合作培训工种所需的教学和实操设备、场地进行评审。 1.具备与企业合作培训工种100%的教学和实操设备、场地的,得满分10 分; 2.在100%的基础上每减少10%的(不足10%的按10%扣减),扣1分; 3.未提供,得 0 分。 |
3 | 培训业绩评审 (7 分) | 投标人自 2021 年以来开展职业培训,每提供 1 个开班审批表得 1 分,满 分 7 分,未提供得 0 分。 赋分说明:需提供当地就业部门审批的开班计划表原件扫描件(曲靖市以外地州可提供当地人社部门的证明材料),没有盖章或盖章不清晰的无效,并附上培训学员名册扫描件。 |
4 | 师资配备评审 (20 分) | (1)专兼职教师整体资质要求(9 分) 本机构具有与企业合作培训职业(工种)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兼职教师 6 人及以上得 6 分,每增加 1 人加 1 分,满分 9 分,6 人以下或未提供得 0 分。 (2)专兼职教师文化程度(9 分) 本机构专兼职专业课教师(相近相关专业)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 人及以上得 3 分,每增加 1 人加 1 分,满分 9 分, 3 人以下或未提供得 0 分。 (3)专职教学管理人员(2 分) 配备 1 名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得 1 分,每增加 1 人加 1 分,满分 2 分,无专 职教学管理人员得 0 分。 赋分说明:提供(1)专职教师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2)学历证书、与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复印件;(3)师资必须进入“技能云南平台”师资 库,提供截图。 |
5 | 招生组织方案评审 (25 分) | 招生组织方案(25 分) 对培训机构是否具有自主招生能力,对曲靖经开区辖区内企业职工技能培训需求调查了解情况 ①动员、组织招生过程简述,投标人对拟培训企业在招生方面具备的优势; ②对拟培训企业基本情况以及生产经营情况是否了解; ③对企业培训需求和意愿掌握情况是否了解; ④是否与企业达成培训合作意向,并且明确培训工种、取证类别。 1.以上 4 项内容在“完整性、时效性、具体性、合理性、可行性”5 个方面,全部满足的情况下,得 25 分; 2.以上 4 项内容在“完整性、时效性、具体性、合理性、可行性”5 个方面,每有 1 个方面内容存在缺陷的,扣 1.25 分; 3.未提供,得 0 分。 缺陷是指:①针对性不足: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②过于简略:内容过于简单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③错误:文字表述、技术描述、引用、图表 制作有明显错误。 |
6 | 培训方案评审 (20 分) | 培训方案(20分) ①教学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分析; ②确保培训质量的重点和措施; ③培训期间的应急处置措施进行评审; ④后期收尾工作安排及承诺。 1.以上 4 项内容在“全面性、具体性、及时性、合理性、可行性”5 个方面,全部满足的情况下,得 20 分; 2.以上 4 项内容在“全面性、具体性、及时性、合理性、可行性”5 个方面,每有 1 个方面内容存在缺陷的,扣 1 分; 3.未提供,得 0 分。 缺陷是指:①针对性不足: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②过于简略:内容过于简单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③错误:文字表述、技术描述、引用、图表制作有明显错误。 |
7 | 档案管理评审 (5 分) | 培训档案管理(5 分) ①培训档案(前、中、后)管理制度; ②培训档案(前、中、后)保管措施。 1.以上 2 项内容在“健全性、规范性、严谨性、时效性、可行性”5 个方面,全部满足的情况下,得 5 分; 2.以上 2 项内容在“健全性、规范性、严谨性、时效性、可行性”5 个方面,每有 1 个方面内容存在缺陷的,扣 0.5 分; 3.未提供,得 0 分。 缺陷是指:①针对性不足: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②过于简略:内容过于简单而不能对采购要求做出足够响应;③错误:文字表述、技术描述、引用有明显错误。 |
8 | “双证式”培训评审 (5 分) | 具备人社部门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资质的,应提供培训工种相关资质证明和与企业签订培训合作协议等资料,得 5 分;未提供得 0 分。 |
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详细评审。
1.资格审查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
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进入下一评标程序。
2.符合性审查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视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不进入下一评标程序。
3.详细评审
由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分。
4.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补正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要求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达到评标委员会的评审要求。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详见评审因素及量化指标。
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其余部分由各评委独立评分。
3.统计分数原则: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标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值得出每个投标人的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三人,并编写书面评标报告。
2.若总得分相同,依次按招生组织方案、工种资质类别、师资配置、教学设施设备、培训业绩、培训方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如上述评审内容得分也相同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票数高低排序。
(包件名称)
投 标 文 件
包件编号:元赛采 2024-95- 号
投标人全称: (加盖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公司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投标函
第一部分 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部分
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若有)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条件承诺函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2.1 办学许可证
2.2 关于各类检查的申明函或承诺函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第二部分 详细评审部分
一、管理制度
1.教师管理制度(含聘任制度)
2.财务管理制度
3.安全管理制度
4.学员考勤管理制度二、教学设施设备
三、培训业绩四、师资配置
1.专兼职教师整体资质要求
2.专兼职教师文化程度
3.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4.师资配置情况证明材料五、招生组织方案
1.动员、组织招生过程简述,投标人对拟培训企业在招生方面具备的优势
2.对拟培训企业基本情况以及生产经营情况是否了解
3.对企业培训需求和意愿掌握情况是否了解
4.是否与企业达成培训合作意向,并且明确培训工种、取证类别六、培训方案
1.教学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分析
2.确保培训质量的重点和措施
3.培训期间的应急处置措施进行评审
4.后期收尾工作安排及承诺七、档案管理
1.培训档案(前、中、后)管理制度
2.培训档案(前、中、后)保管措施八、“双证式”培训评审
九、投标人认为重要的其他资料
致: (采购人)
*投标函
1.根据你方“曲靖经开区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服务机构采购”招标文件的要求,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要约,并作如下服务承诺: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及要求自主动员、组织学员参加完成培训任务。
(2)培训费用计取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政策文件执行。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接受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处理。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1)若我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训任务或中标后不诚信履约、中途放弃办学、放弃培训等情况,培训机构将作为失信机构记录在案,不得参加接下来三年内曲靖经开区的职业培训投标活动。
(2)保证按照培训服务质量要求完成培训任务,严格履行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承诺。
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4.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投标人全称: (加盖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后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全称: (加盖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若有)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本
公司授权(授权代理人姓名) 为本公司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亲自出席贵方
组织的 (包件名称) 招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
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后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条件承诺函
我方 (投标人名称)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7.在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需检查核验,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人)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 (加盖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2.1 办学许可证
2.2 关于各类检查的申明函或承诺函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号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资质类别 |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职业院校证明文件请选填一项) | |||
所 投 职 业 (工种) | 注明所投职业(工种) |
附所投职业(工种)资质许可证明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的资质许可证明材料里清晰标注。
一、管理制度评审
1.教师管理制度(含聘任制度)
2.财务管理制度
3.安全管理制度
4.学员考勤管理制度
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评审标准,结合自身情况自行编写。
二、教学设施设备
序号 | 投标职业(工种) | 对应教学设备 | 标注证明材料对应页码 |
1 | |||
2 | |||
… |
注:1.提供自有设备购买票据或租赁合同,设备配比清单及实物图片。
2.根据自身情况扩展表格。
三、培训业绩
需提供当地就业部门审批的开班计划表原件扫描件(曲靖市以外地州可提供当地人社部门的证明材料),没有盖章或盖章不清晰的无效,并附上培训学员名册扫描件。
四、师资配置
1.专兼职教师整体资质要求
人数 | 姓名 | 教学职业 (工种) | 文化程度 | 职业资格或技术职称 | 专职/兼职 | 标 注 证 明 材 料 对 应 页码 |
… |
2.专兼职教师文化程度
人数 | 姓名 | 教学职业 (工种) | 文化程度 | 专职/兼职 | 标注证明材料对应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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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人数 | 姓名 | 文化程度 | 标注证明材料对应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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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师资配置情况证明材料
提供(1)专职教师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2)学历证书、与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复印件;
(3)师资必须进入“技能云南平台”师资库,提供截图。
五、招生组织方案
1.动员、组织招生过程简述,投标人对拟培训企业在招生方面具备的优势
2.对拟培训企业基本情况以及生产经营情况是否了解
3.对企业培训需求和意愿掌握情况是否了解
4.是否与企业达成培训合作意向,并且明确培训工种、取证类别
六、培训方案
1.教学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分析
2.确保培训质量的重点和措施
3.培训期间的应急处置措施进行评审
4.后期收尾工作安排及承诺
七、档案管理
1.培训档案(前、中、后)管理制度
2.培训档案(前、中、后)保管措施
八、“双证式”培训评审
九、投标人认为重要的其他资料
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评审标准,结合自身情况自行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