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XZB-2023-027号(S)
项目编号:HXZB-2023-027号(S)
磋商项目名称:杨家坪商圈轨道墩柱彩绘修缮工程
采购人: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华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篇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重庆华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杨家坪商圈轨道墩柱彩绘修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杨家坪商圈轨道墩柱彩绘修缮工程 |
73.166365 |
1 |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
注:以上磋商内容的具体需求,见第二篇相关内容。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磋商的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自行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网-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xxxx://xxxxx.xxx.xx/)网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采购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实质性要求内容。并在2023年9月5日9:00至9 月10日17:00xxxxxxxx00000000@xx.xxxxx。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二)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须递交响应文件一正一副和电子文件一份,电子文件:包含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含PDF投标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15日北京时间14:00---14:30。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xxxxxxxxxxx00x建设大厦13楼会议室)
(三)磋商时间:2023年9月15日北京时间14:30。
(四)评审信息
1.评审小组组成:专家3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2.评审地点: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签到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规定递交了磋商保证金的;
3、在报名期内报名的供应商。
五、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的金额:0.8万元(人民币)
(二)磋商保证金交款缴纳时间及形式:由供应商自行装入信封密封加盖鲜章,递交文件时一并递交。
(三)磋商保证金的退还:磋商结束后现场退还非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中标候选人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网-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xxxx://xxxxx.xxx.xx/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供应商,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xxx
电 话:023-68036880
地 址:九龙坡区直港大道建设大厦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华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质疑)经办人:余老师
电 话:13372622122
地 址:xxxxxxxxxxxxx00xxxxx0x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对杨家坪商圈内轨道墩柱上彩绘进行修缮。
2.采购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施方案及图纸、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及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二、技术规范及要求
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工艺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三、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质量合格,成交人在项目实施完成后,采购人验收是否满足项目建设要求,并一次性通过验收。所有产品及零部件、材料都必须是全新并未使用过且不低于国家及行业颁布的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工程质量未达到此标准时,一切返工费用及经济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
四、设计方案图纸(附件)
五、查勘现场
不组织。各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本工程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数据。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含因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赔偿,或延长工期等要求。
六、安全生产
1、承包人应负责施工安全(包含但不仅限于施工现场及施工xx的施工人身安全、行人安全等),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责任由承包人全部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须做到安全施工、xx施工,并做好相应的施工安全公告及警戒标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处理。承包人应当与其施工人员建立劳动关系,承担全部用人用工主体责任。
七、安全措施
1、本项目施工需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各项规范,且施工单位需制定专门安全措施方案。
2、建立定期的安全活动制度,班组每天进行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及时清除不安全隐患,根据施工实际情况,提出安全生产措施,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各种问题,协助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疑难问题。
八、关于转、分包
1、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工程项目转、分包给第三方,如成交供应商将本工程项目转、分包给第三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2、供应商参与本工程项目投标时,须提供不得转、分包的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资格,成交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到采购人处签订合同。
九、核查及处置
采购人有权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有投标人投诉并经查实或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或合同谈判过程中有投标人投诉或经采购人核查并经查实发现作为中标候标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将从工程支付款中扣除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将上报监管部门,按相关政策处理。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总工期30日历天。
(二)服务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
(三)验收方式:
1.设备和材料到货后,成交供应商应通知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验收,并提供设备和材料检验或出厂合格后方能在本项目进行使用。
2.施工过程应遵照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按照设计方案及图纸有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工程质量,工程用建筑材料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项目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3.工程完工后,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和规程进行验收,采购人代表和供应商双方签字确认。验收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成交供应商未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工程应该能达到国家的环保要求,按照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检测,检测合格方能通过验收,如果检测不合格成交供应商除对不合格部分进行整改外还需承担相应检测费用。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采用总价最高限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其磋商文件作废标处理。
2.报价范围:各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及图纸和现场情况进行自主报价。供应商应自行联系现场踏勘(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现场,均视为供应商已踏勘现场)。供应商必须完成招标文件、设计方案图纸以及采购人为完善该工程而提出的所有工程内容。
三、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
(一)设备和材料质量总体要求:
所供相关设备和材料必须货真价实,符合环保节能要求,假冒伪劣产品不得参与采购;所供设备和材料的各项手续、文件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其他材料各项技术参数、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管理部门和行业的规定和标准,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要详细描述,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
(二)质保期:
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保修期内,所有设备和施工质量缺陷的维护及维修(非人为损坏)均为免费。
四、付款方式
(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80%。
(二)待审定结束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
(三)留审定结算工程款的3%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后,若无质量问题,则无息退还。承包人出具正规发票,由发包人采用银行转帐支付或电汇至承包人银行基本账户。
(四)承包人完工后,必须及时支付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如有投诉材料费、人工费未结清的情况,发包人将暂停余款支付,并有权动用承包人一切费用解决属实投诉纠纷。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其他
(一)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成交供应商需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本次招标项目,否则采购人将视其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本次项目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
响应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实质性响应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的内容。 |
磋商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供应商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将失去成交资格。)
二、评审标准
(一)评审因素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磋商报价(30%) |
30分 |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 |
|
2 |
服务部分 施工组织设计 (60%) |
60分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优10分,良7分,中4分,差1分 |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逐项根据其施工组织设计的优劣进行打分。 施工组织设计说明详细、准确、符合要求的为优; 施工组织设计说明较为详细、较为准确、较符合要求的为良; 施工组织设计说明一般详细、准确度不高,不符合要求的为中; 施工组织设计说明内容和本项项目无关或未提供的为差。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在所有评委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优10分,良7分,中4分,差1分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优10分,良7分,中4分,差1分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优10分,良7分,中4分,差1分 |
||||
环境保护及xx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 |
优10分,良7分,中4分,差1分 |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优10分,良7分,中4分,差1分 |
||||
3 |
商务部分(10%) |
10分 |
供应商近5年内,指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竣工的维修改造、整治工程类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多得10分。 |
供应商须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予认定。 |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
(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供应商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邀请书、项目技术需求、采购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三)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整套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含GBQ投标文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六)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就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网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xxx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xxx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为5852元,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八、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九、项目验收
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
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磋商项目名称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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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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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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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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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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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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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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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约定事项: 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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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他资料(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资料)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二)相关资料(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业绩”资料)
四、资格条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其他资料
(一)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自附,格式自拟)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表
磋商项目编号:
磋商项目名称:
序号 |
批次 |
项目 |
项目说明 |
工程量及单位 |
单价 |
1 |
修复5根 |
柱体彩绘 |
原画面清除、刷洁面剂、抹灰3次、刷底漆、保护面漆 |
46m² |
|
2 |
翻新17根(12生肖及其他) |
柱体彩绘 |
原画面清除、刷洁面剂、抹灰3次、刷底漆、保护面漆 |
455 m² |
|
3 |
底纹彩绘 |
刮腻子3遍,打磨+丙烯涂刷底色3遍+丙烯颜料涂刷花纹画面2遍+喷罩面保护漆,2遍 |
126 m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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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九龙门柱体 |
刮腻子3遍,打磨+灰色氟碳漆涂刷底色3遍+丙烯颜料手绘”九龙门”立体字阴刻效果2遍+纳米漆喷涂保护2遍 |
113 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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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浮雕 |
雕刻字边框:0.8*0.76,2公分厚度PVC,内框花纹处阴刻 |
40 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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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他费用……(供应商可依据自身情况列出,如“措施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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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总计 |
|
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
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 月 日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号:
磋商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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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所有内容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二)其他资料(提供“第四篇 评分标准中服务部分”相关资料)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号:
磋商项目名称:
序号 |
磋商项目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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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全部内容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可扩展。
(二)相关资料(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资料)
四、资格条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磋商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磋商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是 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注:
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xxxx: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五、其他资料
(一)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自附,格式自拟)
(结束)
附件1: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
HXZB-2023-027号(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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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杨家坪商圈轨道墩柱彩绘修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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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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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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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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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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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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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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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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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