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亦称“认购人”),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在山东潍坊市设立,且其人民币普通股(A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港股(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 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住所为: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法定代表人:谭旭光。 乙方: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亦称“发行人”),一家依 照中国法律在山东省济宁市设立、且其人民币普通股(A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住所为: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327国道58号,法定代表人:刘会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