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GYWC-HT-2023-354634
合同编号:GYWC-HT-2023-354634
广元电子商城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人单位全称):青川县民政局
乙方(供应商单位全称):青川县乔庄镇联迅数码经营部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协议供货项目谈判文件、竞标文件、采购结果公告中的相关规定,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本政府采购合 同,并共同遵守。
一、 采购品目、型号、数量及金额。
序号 品目 品牌 名称 型号 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规格)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1 | 台式计算机 | 中科可 控/Suma | 图形工作站 | W3335HA1 | 中科可控/Suma, 图形工作站, W3335HA1, 数量:3; 图形工作站CPU系列:海光 CPU型号:Hygon 3250 CPU主频:2.8GHZ CPU线程数:8 CPU核数:8核 CPU缓存:L2 内存频率:2666MHz内存类型:DDR4 内存容量:8GB内存条数:1 内存插槽数量:4 硬盘类型:固态硬盘 固态硬盘容量:256GB固态硬盘类型:M.2 固态硬盘协议:SATA机械硬盘容量:无 机械硬盘规格:无 机械硬盘转速:无 机械硬盘缓存:无 显卡类型:独立显卡显存容量:2G 显示器尺寸(英寸):23.8最大分辨率(垂直):1080最大分辨率(水平):1920色深:8bit 刷新率:75Hz触摸屏:无 显示器功能:无 低蓝光模式:不支持台式机类型:工作站颜色分类:黑色 操作系统:UOS V20 光驱:DVD刻录 声卡类型:集成声卡蓝牙:无 有线网卡:有无线网卡:无 Type-c接口数量:0 PCI-E x4 插槽数量:1 PCI-E x8 插槽数量:0 HDMI接口数量:1 VGA接口数量:1 DP接口数量:0 DVI接口数量:0 主机前端USB3.0接口数量:2主机前端USB2.0接口数量:2主机后端USB3.0接口数量:1主机后端USB2.0接口数量:2串行端口(9针)数量:0 并行端口(25针)数量:0 PCI 插槽数量:1 PCI-E x1 插槽数量:0 PCI-E x16 插槽数量:1 PCI-E 2.0 x1 插槽数量:0 PCI-E 2.0 x16 插槽数量:0 前端音频接口:1后端音频接口:1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 CESI01122P10222R0M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2027-06-19 USB屏蔽功能(BIOS方式):无 标配键盘:有线标配鼠标:有线 电源功率(W):180机箱尺寸:>15升质保期限:3年 产地:国产 | 3 | ¥6500.00 | ¥19500.00 |
合 计 | 大写(人民币): 壹万玖仟xxx整 | ¥19500.00 |
说明:本合同价格已包含了购买货物的价格及保修、售后服务及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等货物伴随服务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
二、采购合同项目付款方式货到付款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甲方订单内指定地点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民政局 ,交由甲方指定收货人收货。
四、验收标准、方法
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书及其它应当随箱的技术资料。
五、保修及售后服务:
1、保修期:乙方产品的服务标准,应与厂商(制造商)在中国总部对外公众网站上公布的标准相一致;若乙方承诺的服务标准优于网站公布标准或其他未公布标准的各类产品,应依承诺的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2、货物的保修期或与质量有关的其他期限均自完成最终验收并由甲方签署了货物验收单之日算起。大型或复杂的采购项目,或需调试、试运行的项目,其保修期限自动适用国家的有关规定中最长的保修期限。
3、因甲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甲方人员维护不正当而损坏的货物或零售件,乙方不负免费保修的责任,但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保修服务,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负担。
4、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乙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货物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乙方应负责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更换和修理,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软件或硬件缺陷导致甲方损失或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售后服务承诺: 无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甲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
乙方(供应商)开户银行名称:四川青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
银 行 账 号:33000120000005217
1、乙方收到甲方每一笔货款,应向甲方开具相应的金额的商业发票。
2、如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其他赔偿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等额扣除。七、违约责任:
如乙方延期交货或甲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日违约方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承担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逾期超过5日,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协商解决
九、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备注:无
采购人(盖章):青川县民政局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民政局电话:
供应商(盖章):青川县乔庄镇联迅数码经营部负责人: xx
地址:乔xxx兴街
电话:0000-0000000
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5月9日
备注:采购合同须在30日内签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