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Z0121151
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BZ0121151
项目名称:新市涌-山水居、屈龙角涌-唯美酒店及奇槎大涌在线监测服务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石湾镇监督管理所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磋商文件为准)一、 如无另行说明,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内。
二、 本项目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与磋商,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
到达。
三、 各响应供应商请注意区分响应保证金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号的区别,务必将响应保证金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响应保证金账号,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招标代理服务费账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投标的资格及保证金退还的速度。
四、 响应保证金必须于第二章《磋商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账号(账号信息详见第二章
《磋商资料表》。
五、 响应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六、 请仔细检查响应文件是否已按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七、 请正确填写《报价表》。
八、 首次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登记成功后最迟必须于开标前一日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
九、 响应供应商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磋商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十、 递交响应文件前请仔细检查响应文件是否已胶装成册、已密封完好。
十一、 上述提示内容非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磋商文件为准。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新市涌-山水居、屈龙角涌-唯美酒店及奇槎大涌在线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登记时间内到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0121151
项目名称:新市涌-山水居、屈龙角涌-唯美酒店及奇槎大涌在线监测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311,585.42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311585.42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新市涌-山水居、屈龙角涌-唯美酒店及奇槎大涌在线监测服务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项目为新市涌-山水居、屈龙角涌-唯美酒店及奇槎大涌在线监测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4、其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2年,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所有系统安装调试工作。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3.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证件】;
3.1.2 提供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2021 年 1 月(含本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1.3 提供 2021 年 1 月(含本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3.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4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 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 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③响应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6 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获取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6日至2021年10月2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xx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号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00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565室)。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1年10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565室)。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说明: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
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 提供《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注:(1)如采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xxxxxx@000.xxx。登记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登记成功。要求原件现场核查的项目不适用网上登记,供应商须到现场办理登记。
(2)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3)办理登记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 cn/)注册(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
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石湾镇监督管理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
联系方式:0757-83829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xx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号联系方式:0757-837899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先生
电话:0000-00000000-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发布人: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5日
第二章 磋商资料表
条款项号 | 内 容 |
一、说明 | |
2.2 |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石湾镇监督管理所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
29.2.6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x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xx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号 |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 |
9.1 | 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不举行。 |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 |
13.2 | 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针对本项目服务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成交后不作任何调整。成交供 应商需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
13.3 | 响应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
13.4 | 不允许有备选方案 |
13.5 | 不允许附加条件报价 |
18.1 | 1. 磋商保证金金额:RMB26000 元(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 2. 缴纳形式:以响应供应商名义采用非现金形式一次性缴纳(建议以转账形式缴纳)。 3. 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4. 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9550880210840900181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佛山永丰支行 注: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 BZ0121151,以便查询。 |
19.1 | 磋商有效期:90天。 |
20.1 |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文件一份。(为提倡环保节约,响应文件请使 用双面打印) |
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第七章《磋商须知》条款项号对应的,或增加的条款,是对第七章《磋商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项号 | 内 容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22.1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时间和地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 |
五、竞争性磋商流程 | |
25.1 | 本次磋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人数为3名单数。 |
27.2 | 评标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 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
27.3 | 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 |
六、授予合同 | |
30.1 | 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 |
33.1 | 1. 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通知书中的成交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算。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 a. 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请用电汇的付款方式; b. 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至:详见《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2. 响应供应商应签署第六章所附格式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成交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 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其他说明 | |
/ |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 xx.xxx.xx.xxx.xx/)、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和采购代理机构 网站(xxx.xxxxxx.xxx)上公布。 |
第三章 评分体系与标准
1. 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 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方有资格提交最后报价及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最后磋商小组出具评标报告。
3. 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就各个响应供应商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
一、 资格、符合性评审
序号 | 评审内容 |
1 | 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
2 | 磋商函已提交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
3 | 响应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
4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字 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
5 | 最后报价未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的; |
6 | 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号条款的; |
7 | 响应文件没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
8 |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
备注: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资格、符合性评审条款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响应供 应商人公章,对缺漏或不符合项将直接导致无效投标,不进入综合评分。 |
二、 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权重 (%) | 分值 (分) |
一 | 技术部分(合计52分) | |||
1 | 《技术条款差异说明表》响应程度 | 根据用户需求书的技术条款,完全响应得7分,每负偏离或不响应一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 注: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条款差异说明表》中的响应 进行评审。 | 7 | 7 |
2 | 项目理解程度和解决措施 | 根据响应供应商对项目的理解程度、重难点分析及对应的解决措施、水质监测信息化现状分析等方面进行评审: 响应供应商对本项目理解透彻,对要解决的问题及遇到的难点、重点进行详细的分析并给出较好的解决措施,得7分; 响应供应商对本项目理解一般,对要解决的问题及遇到的难点、重点进行较详细的分析并给出解决措施,得4分。 响应供应商对本项目要解决的问题及遇到的难点、重点分析不全面,且没有提出解决措施,得1分。 无或其它则0分。 | 7 | 7 |
3 | 技术方案 | 根据用户需求书要求制定技术方案,应包括实施方案、云服务平台使用等方面进行评审: 方案很完整、详细有效,实施方案采用的技术思路和方法清晰、合理、可行,完全满足招标要求,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合理有效,得12分。 方案完整、有效,实施方案采用的技术思路和方法较清晰、合理、可行,能够满足招标要求,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比较合理有效,得8分。 方案一般,实施方案采用的技术思路和方法一般,基本满足招标要求,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比较一般,得4分。 无或其它则0分。 | 12 | 12 |
4 | 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 | 根据响应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水质自动监测设备的介绍,对设备性能、稳定性、售后服务支持进行评审: 设备性能先进、稳定性高,技术指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得12分; 设备性能、稳定性一般,技术指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得8分; 设备性能差、不稳定性一般,技术指标大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得4分; 其它或不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得0分。 | 12 | 12 |
5 | 运营维护方案 | 根据项目运营维护方案的规范性及合理性进行评审: 运营维护流程非常清晰,运营维护工作内容及频次安排非常科 | 8 | 8 |
学合理,质控计划保障可靠、应急措施得当及时,得8分; 运营维护流程比较清晰,运营维护工作内容及频次安排比较合理,质控计划保障可靠、应急措施得当及时,得5分; 运营维护流程清晰度一般,运营维护工作内容及频次安排合理,质控计划保障一般、应急措施一般,得3分; 无或其它则0分。 | ||||
6 | 对本项目技术支撑服务能力 |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支撑服务能力进行评审: 能为本项目提供强硬的技术支撑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用户需求要求的,得6分。(提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资料复印件) 能为本项目提供较好的技术支撑服务能力,基本满足用户需求要求的,得3分。(提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资料复印件) 能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支撑服务能力,满足用户需求要求的,得 1分。 无或其它则0分。 | 6 | 6 |
二 | 商务部分(合计38分) | |||
1 | 企业资质 | 响应供应商具有以下有效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完全满足得8分,只满足其中2-3项得4分,其余不得分。 注: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 8 | 8 |
2 | 企业综合实力评价 | 提供与水环境相关的大数据服务平台的xx技术产品证书,得 4分; 提供与水环境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4个以上(包含4个)得4分,只提供2-3个得2分,其余不得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作为证明材 料 | 8 | 8 |
3 | 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情况 |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PMP证书并且获得环境监测工程师中级职称证书的,得5分; 拟投入项目的技术服务人员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 3分;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 3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注:(1)须提供项目团队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2)须提供项目团队人员在本公司任职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复 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 8 | 8 |
4 | 同类项目业绩 | 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响应供应商名义独立开展的城市内河道 河涌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项目业绩, 提供6个以上业绩合同(包 | 6 | 6 |
含6个)得6分,只提供4-5个得3分,只提供2-3个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 章作为证明材料。 | ||||
5 | 服务便利性及响应速度 | 采购人地址: xxxxxxxxxx0x 根据各合格响应供应商服务点的距离远近、便利性、快捷响应程度作综合评价并评审: 10公里以内得5分,20公里以内得3分,30公里以内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以响应供应商服务点到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的百度地图或xx地图截图(以最短距离的交通方案)为准,同时提供服务点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若是与服务点是合作方式的须提供合作协议、合作方营业执照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若服务点为投标人公司,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百度地图或xx地图截图,以及在服务机构所在地所属的政府社保管理机构给服务人员购买的连续3个月或以上的社保证 明,提供不得分。 | 5 | 5 |
响应供应商承诺30分钟内做出响应并到达现场处理的,得3分;响应供应商承诺60分钟内做出响应并到达现场处理的,得2分;响应供应商超过60分钟做出响应并到达现场处理的,得1分; 注:提供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 | 3 | 3 | ||
三 | 价格部分(合计10分) | |||
1 | 投标报价 |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 备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详见《价格扣除》。 2、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 10 | 10 |
合计 | 100 | 100 |
备注:
1.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响应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2. 技术、商务部分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1.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此部分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1.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1.2.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4.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4.1.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1.1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1.4.2.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1.4.3.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1.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1.5.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1.1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1.5.2.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 响应供应商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
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3.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
3.1. 投标产品(针对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纳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清单的,节能产品投标报价占总投标报价比例在50%或以上的,对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在50%以下的,对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3.2. 投标产品纳入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颁布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报价占总投标报价比例在50%或以上的,对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在50%以下的,对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说明:
1.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服务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服务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响应供应商如有任何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一、 项目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新市涌-山水居、屈龙角涌-唯美酒 店及奇槎大涌在线监测服务 | 自合同签订日起 2 年,在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完成所有系统安装调试工作。 | 人民币1311585.42 元 |
二、 项目背景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是设立在河流、湖泊、水库、饮用水源地、地下水观测点、近岸海域等流域内的现场水质自动监测实验室。该系统主要用于连续自动地监测被测水体的水质变化,客观地记录水质的状况,及时发现水质的异常,进而对该水域水质情况进行预警,对下游水域的水质情况进行预报,有效地预防水污染事故。
水质在线监测是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是预防污染,水质预警最重要的手段之一。通过自动在线监测仪器对水质进行无人值守实时监控,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主流技术进行数据采集、传输和存储,及时、准确地掌握水质状况和动态变化。水质在线监测系统体现了水环境监测技术手段的科学化和现代化,对相关决策部门及时做出有效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等方面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能更好地监测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重点水域及主要内河涌的水质情况,保障生态稳定,预防水体异变,实现良好景观效果,同时降低人工取样压力,减小人为误差,现针对新市涌、屈龙角涌、奇槎涌三个河涌断面提出河涌水质在线监测方案,建设在线水质监测系统,及时反映水质变化,达到阈值时自动报警,
从而及时采取控制措施,为河长治河提供有力可靠的数值依据。三、 遵循的标准与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地表水环境监测规范》
3.《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
4.《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915-2017)
5.《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
6.《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
7.《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212-2017)
8.《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HJ/T 352-2007)
9.《化学需氧(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377-2019)
10. 《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2019)
11.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103-2003)
12. 《溶解氧(DO)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9-2003)四、 项目需求
(一)总体需求
x项目主要服务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石湾镇监督管理所,为河涌管理相关部门的领导和技术人员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服务和建议。具体包括如下需求:
(1)借助最新智能技术,从感知、集成、分析、应用等各层面实现对水质自动监测子站的信息掌握和预警预测能力;
(2)为河涌水质整治提升管理提供服务,特别是水质污染源的发现、交界河道污染责任理清、水质改善的持续评估提供科学支撑。
(3)实时掌握河涌断面流域监测数据,结合流域污染源排污分布状况、关键排污管网口,在河涌特征的基础上,提供影响河涌水质的主要污染因素的分析结果,指导进行勘查执法,指导分析行政区域的交界断面,分析排污源头,解决交界断面的行政纠纷。
(4)设置专门的预警监测点位,对突发性污染事件可实现秒级响应,可快速判断污染来源,为污染
事件的处置节省时间。
(二)功能需求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提升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生态环境部门在河涌监管工作的综合实力。本项目总体预期实现以下需求:
(1)通过智能监测服务,积累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的各河道水质数据,结合第三方人工监测,市监测数据,多维度地综合评估各河道的水质情况,实现对河道污染的扩散分析和预警、预测能力,同时指导河道如何科学合理地调水。
(2)通过智能监测服务,理清禅城区各街道行政交界河道的水质污染责任界定。
(3)通过智能监测服务,辅助分析出河道水质恶化的成因,是由于工业偷排还是雨水管道混排造成。
(三)系统需求
现场端监测站点的建设需标准化、模块化设计,使系统维护方便快捷,灾难性故障的恢复简单、可靠。管路走向清晰,电缆电线带护套铺设,做到现场用电用水安全。可实现监测过程出现的任何影响系统正常
运行的故障能及时发出报警并自动对系统进行保护处理,确保系统在无人值守情况下安全可靠的运行。
(四)采购内容清单
序号 | 名称 | 内容清单 | 品牌 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 | 水质自动监测站 | 户外一体化机柜 | 国产 | 3套 | |
2 | CODcr水质自动在线分析仪 | 国产 | 3 套 | ||
3 | 氨氮水质自动在线分析仪 | 国产 | 3 套 | ||
4 | 总磷水质在线分析仪 | 国产 | 3 套 | ||
5 | 溶解氧分析仪 | 国产 | 3 套 | ||
6 | 数据采集与传输单元 | 国产 | 3 套 | 含通讯费用 | |
7 | 控制单元 | 国产 | 3 套 | ||
8 | 采配水单元 | 国产 | 3 套 | ||
9 | 预处理单元 | 国产 | 3 套 | ||
10 | 温度控制单元 | 国产 | 3 套 | 带工业空调 | |
11 | 配套设施 | 国产 | 3 套 |
注:以上采购内容清单所有设备产权归响应供应商所有,在服务期内的设备安装,调试,维护保养、
安全保管等工作均由响应供应商负责。五、 项目服务内容
(一)河涌水质数据采集服务
为强化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水环境自动监测系统面向街道水环境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共享、预警预报、污染溯源、区域联动能力,增加水环境风险控制与预警功能,本项目拟为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的新市涌、屈龙角涌、奇槎涌断面建设河涌水质自动监测站点,以此提供各监测站点的水质监测数据。
1. 监测点位设置
根据《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 915-2017)和《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
—2002)等关于监测断面设置原则,结合禅城区水环境管理需求,基于下述原则布设监测站点:
(1)总体要求:监测断面在总体和宏观上须能反映水系或所在区域的水环境质量状况。各断面的具 体位置须能反映所在区域环境的污染特征;尽可能以最少的断面获取足够的有代表性的环境信息;同时还须考虑实际采样时的可行性和方便性。自动监测断面一般选择在水质分布均匀,流速稳定的平直河段,距上游入河口或排污口的距离不少于 1km,尽可能选择在原有的常规监测断面上,以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各功能断面设置时应遵循不同的要求,以保证监测断面的水质具有代表性。
(2)风险监控:自动监测站点的设置应结合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水环境综合管理及决策支持的监测数据需求,要结合xx污染源分布等设置监测站点,反应敏感水系及特殊点位、污染物入河特征断面的地表水水体水质变化趋势,了解排污对水环境质量的影响。
(3)重点保障:自动监测站点的布设既要考虑全面性,也要突出重点,保障重点。监测站点布设应重点考虑主要河涌、敏感河涌、重点河涌。
在以上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根据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河涌管理需要,本项目监测点位的设置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确定:
一是对接现有河涌监测点位情况进行设点,尽可能选择在原有的常规监测断面上,以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在原有相关河涌和断面设置水质自动监测点位。
二是能适当结合附近水污染源排放情况和水动力条件变化河段,包括雨水泵站、水闸、河涌交汇点和转折点等适当布设水质监测断面,为水质分析和预警提供支持。
三是选取具有建站条件河涌断面,考虑实际采样时的可行性和方便性,一般选择在水质分布均匀,流速稳定的平直河段,距上游入河口或排污口的距离不少于 1km。
根据以上原则和要求,本项目确定选定3个监测点位。具体如下表:
序号 | 点位名称 | 涉及街道 | 站点类型 | 数量 | 监测参数 |
1 | 新市涌 | 石湾镇街道 | 常规小型站 | 1 套 |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溶解氧 |
2 | 屈龙角涌 | 石湾镇街道 | 常规小型站 | 1 套 |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溶解氧 |
3 | 奇槎涌 | 石湾镇街道 | 常规小型站 | 1 套 |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溶解氧 |
2. 监测指标与频次
(1)监测指标
根据《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 915-2017)及中监测指标的相关建议,监测指标应根据环境管理需要、仪器设备适用性、当地特征污染因子和监测结果可比性进行选择,参考原则为:
影响面广、持续时间长的污染指标和不易被微生物分解并能使水生态动植物发生病变的污染物;污染物排放量大,且被历年监测调查证实的主要污染物;
监测范围内的特征污染物和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确定的潜在主要污染物;
选择的监测指标在实施阶段有可靠、成熟的监测方法和监测设备支持,并能保证获得有意义的监测结
果;
监督管理所获得的数据要有可评价的标准或可通过比较分析能作出确定的解释和判断。
同时,根据《2018 年度禅城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河长制考核中水质考核指标主要包括 CODcr、氨氮、总磷。结合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各河涌实际水质监测开展情况,本次目拟将可直接反应水质特性的溶解氧、反应水质有机污染程度的化学需氧量和反应水体营养盐含量的氨氮、总磷一同纳作为入本项目监测站点的监测指标。
(2)监测频次
根据《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 915-2017)相关建议、国家及广东省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经验,本项目常规河涌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频次为不低于每 4 小时监测 1 次(即每天至少 6 组监测数据)。
3. 河涌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要求
通过建设 3 套小型水质自动监测站,对禅城区石湾镇街道 3 处河涌断面开展水质在线监测和数据采集服务。每个水质自动站应配置水质监测设备,并开展水质实时监测,且应满足防雷、防火、防盗、数据传输等要求。
x项目采用“户外一体化机柜”的安装方式,机柜的设计与施工符合符合地质结构、水位、气候等xx环境状况,同时做好防雷、抗震、防洪、防低温、防鼠害、防火、防盗、防断电等措施。机柜结构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如下:
(1)机柜尺寸:1800mm×1000mm×1700mm(供参考)
(2)机柜外观类型应因地制宜,所在地面平整和水平,耐腐蚀、无震动。
(2)机柜地面标高能抵御不低于 50 年一遇的洪水。
(3)机柜内部空间以方便仪器设备的安装和维护为准。
(4)为保障机柜内部设备的正常运行,机柜环境应保持温度(5~35)、相对湿度(最大 90%)和尘土(0~40mg/m3)。
(5)结合城市景观及文化建设要求,外观要求与xx环境相融合或拥有独特的艺术文化。
4. 监测指标仪器设备技术要求
(1)设备需求
对本项目水质自动监测站的监测内容进行统计,各站点的监测指标主要包括溶解氧、CODcr、氨氮、总磷。监测站点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在线分析仪分析方法的技术要求,要确保所选设备能够满足不同水质的量程需求,具备量程可调性。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在线分析仪分析方法的技术要求。
⮚ 《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 915-2017)
⮚ 《溶解氧(DO)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9-2003)
⮚ 《化学需氧(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377-2019)
⮚ 《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2019)
⮚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103-2003)
(2)性能要求
为保证本项目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本项目所选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各仪器性能指标应符合或优于《地表
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 915-2017)的要求,并且在国内有成熟的应用,符合国内水质的实际情况需要,同时经过市场的检验,具备良好的性能价格比。以下仪器设备的技术要求为常规的一般要求,以作指导,实际采用时可选用性能更高的设备。
CODcr 在线分析仪技术要求
项 目 | 技 术 指 标 |
测量方法 | 重铬酸钾氧化分光光度法 |
测量范围 | 0-200/1000mg/L;可扩展 |
24h 低浓度漂移 | ±5mg/L |
24h 高浓度漂移 | ≤±5% F·S |
重复性 | ≤±5% |
测量周期 | 可设置 |
数字输入 | 2 路开关量 |
模拟输出 | 1 路 4~20mA |
数字通讯 | RS232 / RS485 |
环境温度 | +5~45℃ |
氨氮在线分析仪技术要求
项 目 | 技 术 指 标 |
测量方法 |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
测量范围 | 0.2-10/100mg/L;可扩展 |
24h 零点漂移 | ≤±0.02mg/L |
24h 量程漂移 | ≤±1.0% F·S |
重复性 | ≤±2.0% |
测量周期 | 可设置 |
数字输入 | 2 路开关量 |
模拟输出 | 1 路 4~20mA |
数字通讯 | RS232 / RS485 |
工作温度 | +5~45℃ |
总磷在线分析仪技术要求
项 目 | 技 术 指 标 |
测量方法 |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
测量范围 | 0.1-2/10/50mg/L;可扩展 |
24h 零点漂移 | ±5.0% F·S |
24h 量程漂移 | ±10% F·S |
重复性 | ≤±10% |
测量周期 | 可设置 |
数字输入 | 2 路开关量 |
模拟输出 | 1 路 4~20mA |
数字通讯 | RS232 / RS485 |
工作温度 | +5~45℃ |
溶解氧在线分析仪技术要求
项 目 | 技 术 指 标 |
测量方法 | 电极法 |
测定范围 | 0.00~20.00mg/L |
重复性 | ±0.3mg/L |
响应时间 | 2min |
温度补偿精度 | ±0.3mg/L |
输出信号 | 4-20mA 或 RS-485/232 |
5. 数据采集与传输单元设计要求
数据采集和传输单元配备高性能工作站,用于现场监测数据采集和数据传输,数据采集与传输按照分析周期执行,每周期采集一组数据,包括监测结果、监测仪器状态、校准记录、现场环境状态、报警状态、阀门状态、系统工作状态等,所有采集到的数据都保存在现场服务器内,并可根据数据传输软件设置,将全部或选定的数据传输到数据平台系统。
数据采集和传输单元满足以下功能:
(1)能实现与现有数据平台系统无缝衔接。数据采集和传输能自动记录,工作可靠有效;
(2)可在现场或远程进行人工参与控制。数据采集与传输应完整、准确、可靠,采集值与测量值误差≤1%;
(3)数据采集装置采用统一指定通讯协议,以无线、有线传输方式进行数据传输各个测量参数,同时实现双向传输,并能进行权限设置;
(4)水站断电后数据不应丢失,并能储存 1 年以上各测量参数的原始数据;
(5)水站数据具有自动备份功能,同时保存相应时期发生的有关校准、断电及其他状态事件记录,动态异地数据备份、恢复功能;
(6)应有数据加密等系统安全防护功能。
6. 控制单元设计要求
控制单元完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控制工作,与数据平台通讯,向数据平台发送指令或接受数据平台指令,控制单元具有系统断电或断水时的保护性操作和自动恢复功能。控制单元应能保证长期无人值守运行的体系结构,控制软件可与数据平台现有的远程控制软件完全兼容。
当现场控制单元停电或者损坏不运转的时候,整个系统仍然能正常通讯,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不小于 10000 h。
7. 采水单元设计要求
采水单元的功能是在任何情况下确保将采水点水样引至仪器间内,并满足其他设备需要。采水单元应具备连续和间歇的工作模式。采水口加设防止进水口淤积和漂浮物堵塞、防止仪器设备和采水仪器受到撞击而损坏或影响系统运行及防盗的防护装置。因此,在建设过程中采水单元要针对每条河每个断面情况进行针对性设计,一河一策,以保证水站取样部分的稳定,为后期整体项目的成功建设做好基础保障。
采水单元一般包括釆水构筑物、釆水泵、釆水管路、供电及安装结构部分。采水系统设计主要在满足取水要求的前提下,根据站房地段河面情况,做有针对性的专门设计。目前常用的取水方式主要有栈桥式取水、浮球式取水、取水井式取水、堤岸式取水、浮筒式取水、悬臂式取水、水下固定式取水、取水平台式取水、桥墩式取水。各釆水单元结构设计及断面适用性各不相同,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根据各监测断面水位、河宽、地质等现场工况的不同,选择适应的釆水单元。
8. 配水单元设计要求
配水单元是将采水单元采集到的样品根据所有分析仪器和设备的用水水质、水压和水量的要求分配到各个分析单元和相应设备,并采取必要的清洗、保障措施以确保系统长周期运转。配水单元流量和压力调节装置可保证各分析仪表进水压力和流量满足其分析要求。
系统设计有正反向清洗泵、计量泵、高压空气擦洗管路、臭氧除藻等,可以以多种清洗方式结合达到最佳的清洗效果,清洗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配水管线设计合理,流向清晰,便于维护,当仪器发生故障时,能够在不影响其他仪器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进行维修或更换。管材机械强度及化学稳定性好、寿命长、便于安装维护,不会对水样水质造成影响。
9. 预处理单元设计要求
在保证水样代表性的前提下,预处理单元对水样进行一系列处理来消除干扰自动监测仪器的因素,以保证分析系统的连续长时间可靠运行,不能采用拦截式过滤装置。预处理系统采用初级过滤和精密过滤相结合的方法,水样经初级过滤后,消除其中较大的杂物,再进一步进行自然沉降(经过滤沉淀的泥沙定期
排放),然后经精密膜过滤进入分析仪表。精密过滤采用旁路设计,根据不同仪表的具体要求选定,并与分析仪表共同组成分析单元。
预处理单元的自动清洗和除藻功能,一般由系统控制自动完成,清洗过程可以是现场人工操作,也可以是远程控制。每个测量周期结束后,高压气体对过滤器进行反冲洗,除去吸附在过滤器表面的黏着物、藻类和泥沙。
10. 温度控制单元设计要求
能解决气候温差所引起的仪器检测问题,从而保证设备正常的使用的环境温度。温控系统自触发模式,可以直接机柜内部温度,随着季节变化始终将仪器温度恒定在 15℃-25℃状态。
11. 配套设施建设要求
(1)供电设施要求
供电电源采用交流 220V、三相四线制,频率 50 Hz,容量不低于 2000W,供电电源电压在接至站房内总配电箱处时,电压下降小于 5%,电源电路供电平稳,电压波动和频率波动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电源线引入方式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电源线实施屏蔽,穿墙时预埋穿墙管。电源动力线、通讯线、信号线相互屏蔽,以免产生电磁干扰。
(2)通讯设施要求
水站往往所处地理位置多样,能够提供的通讯方式也不同,要求通讯系统有足够的灵活性。优先考虑使用有线通讯,受地域条件限制,可选择无线通讯。靠近站房时,通信电缆无飞线,穿墙时,预埋穿墙管,并做好接地;根据本项目需要,要求通讯服务设置要求不低于有线光纤或移动 4G 网络。
(3)给排水设施要求
样品水:采水管路进入站房的位置靠近仪器安装的墙面下方,并设保护套管,保护套管高出地面 50 mm。排水:站房内所有排水均汇入排水总管道,并经外排水管道排入相应排水点。
(4)安防监控设施要求
各监测子站为无人值守站房,对于安防的需求较高,安防监控单元主要为视频监控。视频监控设备可为室外球机,主要对监测子站外部进行视频监控。
(5)废液收集装置要求
各监测子站产生的仪器废液应妥善进行收集,并由有废液处置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12. 监测数据传输与共享服务
通过安装在河涌现场的一系列传感设备对河涌水质状况进行数据的采集和处理。按照相关的国家环保规范要求,一线监控点位应该安装相关的上位机,对各传感器所感知的相关信息通过数字信号进行存储,并按照国家数据格式要求进行封装。数据传输的管道建议通过高可用性的消息队列利用网络进行数据的传
输并保证数据传输的的实时性、安全性、完整性和零丢失。由于消息队列的开放性,数据的传输格式要求在国标212协议规范可以进行加工和封装。同时应该在消息队列中建立多级的数据缓存机制,通过队列深度和消息的有效管理和控制,保证数据远程传输的数据完整性。
本项目通过购买数据采集服务,其中数据共享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和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石湾镇监督管理所,且数据所有权归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所有,平台共享可保证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实现随时调阅和管理;同时,为保证数据的连续性和统一性,本项目数据需与禅城区已有水质监测平台的相关监测数据进行统一共享,并实现整合完善。
13. 数据采集传输要求
(1)数据采集
各河涌水质数据采集过程(各监测子站)以数采仪、数据采集软件的形式,结合设计的数据采集方式,对监测数据进行采集。即各河涌水质数据采集过程(各监测子站)均需配备数据采集子系统,用于现场监测数据采集。数据采集按照分析周期执行,每周期采集一组数据,包括监测数据、报警数据、超标数据、校准数据等,所有采集到的数据都保存在现场数采仪内。综合现场设备的情况,数据采集可以采用两种方式进行数据采集。
①模拟量采集
通过在现场对分析仪器检测数据以 4-20mA 输出的信号进行采集,再通过串口发送到数采仪。
②串口通信采集
现场数采仪根据分析仪器的通信协议,通过 RS485 或 RS232 串口的通讯方式对其仪器的检测数据进行获取。
(2)数据传输
通过水质自动监测站的数采仪数据采集软件实现水质监测数据的采集、展示及上传现场分析仪器数据外,更重要的是能通过软件能对数据进行标识、存储、查询以及为上一级系统提供数据补足等功能,从而提高了中心平台获取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获取到的数据按照《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212-2017)》进行封装打包,通过 4G/5G 的无线设备上传数据到中心平台。上传的数据应符合以下特点;
①数据获取
利用信号采集设备,串口通信设备,通过标准的通信协议把所有监测数据获取到数采仪上,确保采集到的数据与现场仪器分析的结果保持一致,误差在规定的允许范围值内。
②数据存储
对采集到的数据先以不低于 10 分钟间隔进行数据保存到在数采仪上,实现对原始数据的存储,提供日后数据翻查。
③数据管理
通过对监测参数进行手工标识(例如离线、故障、维护等),生成带标识数据。上传的根据不同的数据标识,进行数据统计时自动对异常、无效数据的剔除。
14. 数据共享服务要求
各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统一通过 4G/5G 的互联网(移动、联通、电信),传输至位于监控中心的“禅城区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平台”,实现水质监测数据共享,同时保证数据的连续性、完整性和统一性。
(二)运营维护服务
1. 一般要求
应保持水站各仪器设备干净清洁,内部管路通畅,出水正常。对于各类分析仪器,应防止日光直射,保持环境温度稳定,避免仪器振动,日常应经常检查其供电是否正常、过程温度是否正常、工作时序是否正常、有无漏液,及管路是否有气泡、注射电机是否工作正常等。
2. 每天定期远程检查
每天对水站进行远程管理和巡视,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值出现时,应立即核查仪器,必要时可采集实际水样进行人工分析确认。
3. 定期巡视
应至少每周巡视水站 1 次,主要作业内容包括:
(1)查看各台分析仪器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
(2)检查水站电路系统、通讯线路是否正常;
(3)检查采水系统、配水系统是否正常,如采水浮筒固定情况,自吸泵运行情况等。
4. 定期比对监测
应至少每个季度对各水站主要监测仪器开展第三方机构(具有 CMA 资质)水样比对监测,出具第三方比对监测报告,确保水样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5. 仪器设备有关部件定期清洗与维护
(1)水泵与取水管路(主要为河道中):水泵应定期清洗过滤网。对于自吸泵,应定期清洗采水头;对于潜水泵,应定期清洗泵体、吊桶。取水管路应检查是否出现弯折现象,是否畅通,并清理管路xx杂物,在泥沙含量大或藻类密集的水体断面应视情况进行人工清洗。一般每月一次。
(2)配水与进水系统:每月对仪器采样适配器,包括过滤头、水杯和进样管等以及配水板上的管路和观察窗等进行清洗。
(3)仪器分析系统:溶解氧电极每月清洗 1 次;采样杯、废液桶、进样管路测量室等每月清洗 1 次。
6. 停机维护
(1)短时间停机(停机时间小于 24 小时):一般关机即可,再次运行时仪器一般需重新校准。
(2)长时间停机(连续停机时间超过 24 小时):如果分析仪需要停机 24 小时或更长时间,一般需 关闭分析仪器和进样阀,关闭电源。并用蒸馏水清洗分析仪器的蠕动泵以及试剂管路;清洗测量室并排空;对于测量电极,应取下并将电极头浸入保护液中存放。
7. 试剂定期更换
按仪器说明书的要求定期更换试剂,试剂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 45 天。
8. 零配件、易耗件定期更换
水站运营单位应依据各河涌断面水质状况和水站环境条件制订易耗品和消耗品(如化学试剂、标准样品、泵管、活塞等)的更换周期,做到定期更换;如果需要更换零配件(如电极等),应提前向有关公司订货。部分仪器设备,需要定期聘请专业人员维护维修,如:水泵应每年聘请专业人员维护维修或更换 1次;工业空调每年定期请专业维修人员检查维护空调内部的铜管和雪种等。
9. 设备维修
(1)一旦发生故障应马上上报相关环保主管部门,并及时派人维修。
(2)应按要求备齐仪器设备备品备件,在发现故障之时起 48 小时内必须派人到达现场修理。
10. 应急事件的处理
(1)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处理
当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应及时赶往水站进行救援,采取切断电源、转移仪器设备等有效措施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并做好灾后的善后处理工作。
(2)水质重大异常的应急处理
当水站数据出现重大变化或严重超标时,应立即核查仪器设备,在确认仪器设备无误后,立即向水站专职监管人员报告,立即前往水站所在地断面采取人工采样进行实验室分析,同时对水站所处上下游断面采取加密监测。
11. 考核方式
根据《河涌在线自动化水质监测设施日常维护和质量控制方案》执行如下考核方式:
1、以表格形式进行考核评分,实行每季度考核,80 分以上为良好,60 分以上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为不合格的需要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扣除合同总额的 2.5%服务费。
2、项目考核评分低于 75 分或提供的服务质量扣分较多(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情况共 40 分,扣除率达 50%)的可扣除合同总额的 2.5%服务费。
具体考核评分细则见下表:
水质自动监测站季度考核评定表
水站名称: 监测河涌名称: 镇街:
考核时段: 考核时间:
考核内容及 评分标准 | 考核要求 | 考核情况 | 得分 |
一.软硬件管理情况(15 分) | |||
代维方软硬件 (8 分) | 未按要求设立办事处在 24 小时内无法到水站 的,或无法保证 1 名以上持证上岗的专职自动监测工程技术人员的,或未建立水站运营维护管理规章制度的,扣 3 分。 | ||
站房管理 (5 分) | 经不定期检查,发现站房无法保证自动仪器良好的运行环境,如空调(抽湿)、水(仪器、试 剂用纯水)等无法满足要求的,一次扣 1分。 | ||
防雷检测 (2分) | 运维公司需要提供防雷检测合格报告,满足防雷要求的得 2 分,达不到防雷效果的不得分。 | ||
二.运行情况(25 分) | |||
仪器与系统维护 (8 分) | 每日至少一次远程实时监控数据,每周至少一次到现场检查维护,确保配水系统、采水系统通畅 运行;定期清洗自动监测仪器、更换试剂及易耗 品,定期校准仪器,仪器故障及时报修,考核时 采取日常抽查方式,发现问题的,一次扣 1 分。 | ||
异常情况处理及报送 (8 分) | 如数据出现异常应在 6 小时内报送业主,查明情况并做好相应记录,及时查找原因;若系统出现 故障,应在 2 小时内到达现场检修,x 24 小时内 未能修复,应提供备机进行监测,在备机到位之 前提供手工监测数据,全部参数一天一次。未按 规定处理异常情况的,一次扣 1 分。 | ||
档案管理 (9 分) | 做好水站运行维修、维护记录和各项质控措施实 施情况记录(包括水站日常数据检查情况、试剂 配制情况、每周巡检的作业情况、每周标准溶液 的核查结果、每月比对实验的结果、自动监测系 统日常运行情况等的记录),考核时采取随机抽查 方式,发现缺记录的,一次扣 1分。 | ||
(三)运营月报季报年报上报情况(20 分) |
及时上报周、月报 (10 分) | 周报上报时间为下周一,月报应在下月的前 10天 内上报,纸质版需两份,同时报送电子扫描版(WORD 格式)及汇总表;每月 20 日前按正式报告格式报送强化监测结果,以上晚报一天扣 0.5 分。 | ||
数据质量 (10 分) | 周报和月报中存在数据缺、漏、错等情况的,发现一次扣 1 分。 | ||
(四)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情况(40 分) | |||
有效数据的捕获率 (10 分) | 指考核时段内任一参数有效数据量除以应获得数 据量。除去停水停电、性能测试及其他不可抗拒因 素引起的故障,季度有效数据率:< 75%的,扣 10 分;75%(含)~85%的,扣 5 分;85%(含)~90%的,扣 2 分;90%(含) 以上得 10 分。 | ||
仪器性能核查 (25 分) | 所有监测仪器指标必须符合《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915-2017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仪器性能指标技术要求。一个参数未达到要求的扣0.5 分。每月进行一次实际水样比对考核,比对结果必须符合《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915-2017水质自动监测系统仪器性能指标技术要求。单参数未达到相应指标的,每项扣 1 分。 以上情况xx的可加倍扣分。 | ||
总得分 |
注:考核:现场考核评审与常规监督核查相结合;表中各条款的分数扣完为止,不从总分中扣除。考核单位: 运维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六、 ★报价要求
报价方式为总价包干,报价中必须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费用、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费用、雇员费用、高温补贴费用、人员人身意外保险费用、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并应包含应由成交供应商缴纳的本次招标服务费(成交服务费)。
七、 人员要求
成交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投入足够的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其中硬件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硬件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环境监测工程师证书),软件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软件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指导安装(或安装)调试验收人员1人(应具有PMP证书)。提供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若确需更换人员的,需书报备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若更换人员达到拟投入人员数量的三分之一,则在考核相应扣分。
注:须提供投入人员在本公司任职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社会保险参
保人员证明》复印件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八、 售后服务要求
1、在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后,若出现一切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需在24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到达现场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并解决问题。如现场不用马上解决的,需将解决方案上报采购人,得到采购人许可后,不超过3天解决所有问题。
2、在项目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需免费提供所有试剂、耗材、零部件的更换,保证系统稳定运行。九、 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按下列节点付款:
1、 合同签订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
2、 合同签订1年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
3、 项目服务期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40%;
4、以表格形式进行考核评分,实行每季度考核,综合4个季度的考核得分平均值,80分以上为良好,
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为不合格的需要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扣除合当期支付金额的2.5%服务费。2、项目考核评分低于75分或提供的服务质量扣分较多(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情况共40分,扣除率达50%)的可扣除当期支付金额的2.5%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和付款申请;
(3)验收资料(加盖采购人公章);
(4)成交通知书。
8、按合同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先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将资金支付到成交供应商账
户。
十、 项目验收要求
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采购人收到成交人提出书面申请后的 7 个工作入内组织进行全面验收,项目验收以《招标文件》为主要依据原则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已解决或说明,不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情况,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达到合同和招标文件中列举的全部质量达标。
(2)项目交付文档齐全。
合同通用条款
甲 方(采购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成交供应商):
电 话: 传 真: 地 址:见证单位: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0757-83789950 传 真:0757-83789950
根据 新市涌-山水居、屈龙角涌-唯美酒店及奇槎大涌在线监测服务 (项目编号:BZ0121151)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采购标的、数量
监测服务 |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元)。
合同金额为总价包干,报价中必须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费用、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费用、雇员费用、高温补贴费用、人员人身意外保险费用、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
三、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2年,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所有系统安装调试工作。四、项目背景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是设立在河流、湖泊、水库、饮用水源地、地下水观测点、近岸海域等流域内的现场水质自动监测实验室。该系统主要用于连续自动地监测被测水体的水质变化,客观地记录水质的状况,及时发现水质的异常,进而对该水域水质情况进行预警,对下游水域的水质情况进行预报,有效地预防水污染事故。
水质在线监测是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是预防污染,水质预警最重要的手段之一。通过自动在线监测仪器对水质进行无人值守实时监控,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主流技术进行数据采集、传输和存储,及时、准确地掌握水质状况和动态变化。水质在线监测系统体现了水环境监测技术手段的科学化和现代化,对相关决策部门及时做出有效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等方面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能更好地监测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重点水域及主要内河涌的水质情况,保障生态稳定,预防水体异变,实现良好景观效果,同时降低人工取样压力,减小人为误差,现针对新市涌、屈龙角涌、奇槎涌三个河涌断面提出河涌水质在线监测方案,建设在线水质监测系统,及时反映水质变化,达到阈值时自动报警,
从而及时采取控制措施,为河长治河提供有力可靠的数值依据。五、遵循的标准与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地表水环境监测规范》
3.《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
4.《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915-2017)
5.《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
6.《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
7.《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212-2017)
8.《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HJ/T 352-2007)
9.《化学需氧(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377-2019)
10. 《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2019)
11.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103-2003)
12. 《溶解氧(DO)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9-2003)六、项目需求
(一)总体需求
x项目主要服务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石湾镇监督管理所,为河涌管理相关部门的领导和技术人员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服务和建议。具体包括如下需求:
(1)借助最新智能技术,从感知、集成、分析、应用等各层面实现对水质自动监测子站的信息掌握和预警预测能力;
(2)为河涌水质整治提升管理提供服务,特别是水质污染源的发现、交界河道污染责任理清、水质改善的持续评估提供科学支撑。
(3)实时掌握河涌断面流域监测数据,结合流域污染源排污分布状况、关键排污管网口,在河涌特征的基础上,提供影响河涌水质的主要污染因素的分析结果,指导进行勘查执法,指导分析行政区域的交界断面,分析排污源头,解决交界断面的行政纠纷。
(4)设置专门的预警监测点位,对突发性污染事件可实现秒级响应,可快速判断污染来源,为污染
事件的处置节省时间。
(二)功能需求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提升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生态环境部门在河涌监管工作的综合实力。本项目总体预期实现以下需求:
(1)通过智能监测服务,积累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的各河道水质数据,结合第三方人工监测,市监测数据,多维度地综合评估各河道的水质情况,实现对河道污染的扩散分析和预警、预测能力,同时指导河道如何科学合理地调水。
(2)通过智能监测服务,理清禅城区各街道行政交界河道的水质污染责任界定。
(3)通过智能监测服务,辅助分析出河道水质恶化的成因,是由于工业偷排还是雨水管道混排造成。
(三)系统需求
现场端监测站点的建设需标准化、模块化设计,使系统维护方便快捷,灾难性故障的恢复简单、可靠。
管路走向清晰,电缆电线带护套铺设,做到现场用电用水安全。可实现监测过程出现的任何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故障能及时发出报警并自动对系统进行保护处理,确保系统在无人值守情况下安全可靠的运行。
(四)采购内容清单
序号 | 名称 | 内容清单 | 品牌 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 | 水质自动监测站 | 户外一体化机柜 | 国产 | 3套 | |
2 | CODcr水质自动在线分析仪 | 国产 | 3 套 | ||
3 | 氨氮水质自动在线分析仪 | 国产 | 3 套 | ||
4 | 总磷水质在线分析仪 | 国产 | 3 套 | ||
5 | 溶解氧分析仪 | 国产 | 3 套 | ||
6 | 数据采集与传输单元 | 国产 | 3 套 | 含通讯费用 | |
7 | 控制单元 | 国产 | 3 套 | ||
8 | 采配水单元 | 国产 | 3 套 | ||
9 | 预处理单元 | 国产 | 3 套 | ||
10 | 温度控制单元 | 国产 | 3 套 | 带工业空调 | |
11 | 配套设施 | 国产 | 3 套 |
注:以上采购内容清单所有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在服务期内的设备安装,调试,维护保养、安全保管等工作均由响应供应商负责。
七、项目服务内容
(一)河涌水质数据采集服务
为强化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水环境自动监测系统面向街道水环境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共享、预警预报、污染溯源、区域联动能力,增加水环境风险控制与预警功能,本项目拟为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的新市涌、屈龙角涌、奇槎涌断面建设河涌水质自动监测站点,以此提供各监测站点的水质监测数据。
1. 监测点位设置
根据《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 915-2017)和《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
—2002)等关于监测断面设置原则,结合禅城区水环境管理需求,基于下述原则布设监测站点:
(1)总体要求:监测断面在总体和宏观上须能反映水系或所在区域的水环境质量状况。各断面的具 体位置须能反映所在区域环境的污染特征;尽可能以最少的断面获取足够的有代表性的环境信息;同时还须考虑实际采样时的可行性和方便性。自动监测断面一般选择在水质分布均匀,流速稳定的平直河段,距上游入河口或排污口的距离不少于 1km,尽可能选择在原有的常规监测断面上,以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各功能断面设置时应遵循不同的要求,以保证监测断面的水质具有代表性。
(2)风险监控:自动监测站点的设置应结合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水环境综合管理及决策支持的监测数据需求,要结合xx污染源分布等设置监测站点,反应敏感水系及特殊点位、污染物入河特征断面的地表水水体水质变化趋势,了解排污对水环境质量的影响。
(3)重点保障:自动监测站点的布设既要考虑全面性,也要突出重点,保障重点。监测站点布设应重点考虑主要河涌、敏感河涌、重点河涌。
在以上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根据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河涌管理需要,本项目监测点位的设置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确定:
一是对接现有河涌监测点位情况进行设点,尽可能选择在原有的常规监测断面上,以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在原有相关河涌和断面设置水质自动监测点位。
二是能适当结合附近水污染源排放情况和水动力条件变化河段,包括雨水泵站、水闸、河涌交汇点和转折点等适当布设水质监测断面,为水质分析和预警提供支持。
三是选取具有建站条件河涌断面,考虑实际采样时的可行性和方便性,一般选择在水质分布均匀,流速稳定的平直河段,距上游入河口或排污口的距离不少于 1km。
根据以上原则和要求,本项目确定选定3个监测点位。具体如下表:
序号 | 点位名称 | 涉及街道 | 站点类型 | 数量 | 监测参数 |
1 | 新市涌 | 石湾镇街道 | 常规小型站 | 1 套 |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溶解氧 |
2 | 屈龙角涌 | 石湾镇街道 | 常规小型站 | 1 套 |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溶解氧 |
3 | 奇槎涌 | 石湾镇街道 | 常规小型站 | 1 套 |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溶解氧 |
2. 监测指标与频次
(1)监测指标
根据《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 915-2017)及中监测指标的相关建议,监测指标应根据环境管理需要、仪器设备适用性、当地特征污染因子和监测结果可比性进行选择,参考原则为:
影响面广、持续时间长的污染指标和不易被微生物分解并能使水生态动植物发生病变的污染物;污染物排放量大,且被历年监测调查证实的主要污染物;
监测范围内的特征污染物和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确定的潜在主要污染物;
选择的监测指标在实施阶段有可靠、成熟的监测方法和监测设备支持,并能保证获得有意义的监测结
果;
监督管理所获得的数据要有可评价的标准或可通过比较分析能作出确定的解释和判断。
同时,根据《2018 年度禅城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河长制考核中水质考核指标主要包括 CODcr、氨氮、总磷。结合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各河涌实际水质监测开展情况,本次目拟将可直接反应水质特性的溶解氧、反应水质有机污染程度的化学需氧量和反应水体营养盐含量的氨氮、总磷一同纳作为入本项目监测站点的监测指标。
(2)监测频次
根据《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 915-2017)相关建议、国家及广东省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经验,本项目常规河涌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频次为不低于每 4 小时监测 1 次(即每天至少 6 组监测数据)。
3. 河涌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要求
通过建设 3 套小型水质自动监测站,对禅城区石湾镇街道 3 处河涌断面开展水质在线监测和数据采集服务。每个水质自动站应配置水质监测设备,并开展水质实时监测,且应满足防雷、防火、防盗、数据传输等要求。
x项目采用“户外一体化机柜”的安装方式,机柜的设计与施工符合符合地质结构、水位、气候等xx环境状况,同时做好防雷、抗震、防洪、防低温、防鼠害、防火、防盗、防断电等措施。机柜结构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如下:
(1)机柜尺寸:1800mm×1000mm×1700mm(供参考)
(2)机柜外观类型应因地制宜,所在地面平整和水平,耐腐蚀、无震动。
(2)机柜地面标高能抵御不低于 50 年一遇的洪水。
(3)机柜内部空间以方便仪器设备的安装和维护为准。
(4)为保障机柜内部设备的正常运行,机柜环境应保持温度(5~35)、相对湿度(最大 90%)和尘
土(0~40mg/m3)。
(5)结合城市景观及文化建设要求,外观要求与xx环境相融合或拥有独特的艺术文化。
4. 监测指标仪器设备技术要求
(1)设备需求
对本项目水质自动监测站的监测内容进行统计,各站点的监测指标主要包括溶解氧、CODcr、氨氮、总磷。监测站点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在线分析仪分析方法的技术要求,要确保所选设备能够满足不同水质的量程需求,具备量程可调性。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在线分析仪分析方法的技术要求。
⮚ 《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 915-2017)
⮚ 《溶解氧(DO)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9-2003)
⮚ 《化学需氧(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377-2019)
⮚ 《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2019)
⮚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103-2003)
(2)性能要求
为保证本项目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本项目所选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各仪器性能指标应符合或优于《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 915-2017)的要求,并且在国内有成熟的应用,符合国内水质的实际情况需要,同时经过市场的检验,具备良好的性能价格比。以下仪器设备的技术要求为常规的一般要求,以作指导,实际采用时可选用性能更高的设备。
CODcr 在线分析仪技术要求
项 目 | 技 术 指 标 |
测量方法 | 重铬酸钾氧化分光光度法 |
测量范围 | 0-200/1000mg/L;可扩展 |
24h 低浓度漂移 | ±5mg/L |
24h 高浓度漂移 | ≤±5% F·S |
重复性 | ≤±5% |
测量周期 | 可设置 |
数字输入 | 2 路开关量 |
模拟输出 | 1 路 4~20mA |
数字通讯 | RS232 / RS485 |
环境温度 | +5~45℃ |
氨氮在线分析仪技术要求
项 目 | 技 术 指 标 |
测量方法 |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
测量范围 | 0.2-10/100mg/L;可扩展 |
24h 零点漂移 | ≤±0.02mg/L |
24h 量程漂移 | ≤±1.0% F·S |
重复性 | ≤±2.0% |
测量周期 | 可设置 |
数字输入 | 2 路开关量 |
模拟输出 | 1 路 4~20mA |
数字通讯 | RS232 / RS485 |
工作温度 | +5~45℃ |
总磷在线分析仪技术要求
项 目 | 技 术 指 标 |
测量方法 |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
测量范围 | 0.1-2/10/50mg/L;可扩展 |
24h 零点漂移 | ±5.0% F·S |
24h 量程漂移 | ±10% F·S |
重复性 | ≤±10% |
测量周期 | 可设置 |
数字输入 | 2 路开关量 |
模拟输出 | 1 路 4~20mA |
数字通讯 | RS232 / RS485 |
工作温度 | +5~45℃ |
溶解氧在线分析仪技术要求
项 目 | 技 术 指 标 |
测量方法 | 电极法 |
测定范围 | 0.00~20.00mg/L |
重复性 | ±0.3mg/L |
响应时间 | 2min |
温度补偿精度 | ±0.3mg/L |
输出信号 | 4-20mA 或 RS-485/232 |
5. 数据采集与传输单元设计要求
数据采集和传输单元配备高性能工作站,用于现场监测数据采集和数据传输,数据采集与传输按照分析周期执行,每周期采集一组数据,包括监测结果、监测仪器状态、校准记录、现场环境状态、报警状态、阀门状态、系统工作状态等,所有采集到的数据都保存在现场服务器内,并可根据数据传输软件设置,将全部或选定的数据传输到数据平台系统。
数据采集和传输单元满足以下功能:
(1)能实现与现有数据平台系统无缝衔接。数据采集和传输能自动记录,工作可靠有效;
(2)可在现场或远程进行人工参与控制。数据采集与传输应完整、准确、可靠,采集值与测量值误差≤1%;
(3)数据采集装置采用统一指定通讯协议,以无线、有线传输方式进行数据传输各个测量参数,同时实现双向传输,并能进行权限设置;
(4)水站断电后数据不应丢失,并能储存 1 年以上各测量参数的原始数据;
(5)水站数据具有自动备份功能,同时保存相应时期发生的有关校准、断电及其他状态事件记录,动态异地数据备份、恢复功能;
(6)应有数据加密等系统安全防护功能。
6. 控制单元设计要求
控制单元完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控制工作,与数据平台通讯,向数据平台发送指令或接受数据平台指令,控制单元具有系统断电或断水时的保护性操作和自动恢复功能。控制单元应能保证长期无人值守运行的体系结构,控制软件可与数据平台现有的远程控制软件完全兼容。
当现场控制单元停电或者损坏不运转的时候,整个系统仍然能正常通讯,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不小于 10000 h。
7. 采水单元设计要求
采水单元的功能是在任何情况下确保将采水点水样引至仪器间内,并满足其他设备需要。采水单元应具备连续和间歇的工作模式。采水口加设防止进水口淤积和漂浮物堵塞、防止仪器设备和采水仪器受到撞击而损坏或影响系统运行及防盗的防护装置。因此,在建设过程中采水单元要针对每条河每个断面情况进行针对性设计,一河一策,以保证水站取样部分的稳定,为后期整体项目的成功建设做好基础保障。
采水单元一般包括釆水构筑物、釆水泵、釆水管路、供电及安装结构部分。采水系统设计主要在满足取水要求的前提下,根据站房地段河面情况,做有针对性的专门设计。目前常用的取水方式主要有栈桥式取水、浮球式取水、取水井式取水、堤岸式取水、浮筒式取水、悬臂式取水、水下固定式取水、取水平台
式取水、桥墩式取水。各釆水单元结构设计及断面适用性各不相同,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根据各监测断面水位、河宽、地质等现场工况的不同,选择适应的釆水单元。
8. 配水单元设计要求
配水单元是将采水单元采集到的样品根据所有分析仪器和设备的用水水质、水压和水量的要求分配到各个分析单元和相应设备,并采取必要的清洗、保障措施以确保系统长周期运转。配水单元流量和压力调节装置可保证各分析仪表进水压力和流量满足其分析要求。
系统设计有正反向清洗泵、计量泵、高压空气擦洗管路、臭氧除藻等,可以以多种清洗方式结合达到最佳的清洗效果,清洗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配水管线设计合理,流向清晰,便于维护,当仪器发生故障时,能够在不影响其他仪器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进行维修或更换。管材机械强度及化学稳定性好、寿命长、便于安装维护,不会对水样水质造成影响。
9. 预处理单元设计要求
在保证水样代表性的前提下,预处理单元对水样进行一系列处理来消除干扰自动监测仪器的因素,以保证分析系统的连续长时间可靠运行,不能采用拦截式过滤装置。预处理系统采用初级过滤和精密过滤相结合的方法,水样经初级过滤后,消除其中较大的杂物,再进一步进行自然沉降(经过滤沉淀的泥沙定期排放),然后经精密膜过滤进入分析仪表。精密过滤采用旁路设计,根据不同仪表的具体要求选定,并与分析仪表共同组成分析单元。
预处理单元的自动清洗和除藻功能,一般由系统控制自动完成,清洗过程可以是现场人工操作,也可以是远程控制。每个测量周期结束后,高压气体对过滤器进行反冲洗,除去吸附在过滤器表面的黏着物、藻类和泥沙。
10. 温度控制单元设计要求
能解决气候温差所引起的仪器检测问题,从而保证设备正常的使用的环境温度。温控系统自触发模式,可以直接机柜内部温度,随着季节变化始终将仪器温度恒定在 15℃-25℃状态。
11. 配套设施建设要求
(1)供电设施要求
供电电源采用交流 220V、三相四线制,频率 50 Hz,容量不低于 2000W,供电电源电压在接至站房内总配电箱处时,电压下降小于 5%,电源电路供电平稳,电压波动和频率波动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电源线引入方式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电源线实施屏蔽,穿墙时预埋穿墙管。电源动力线、通讯线、信号线相互屏蔽,以免产生电磁干扰。
(2)通讯设施要求
水站往往所处地理位置多样,能够提供的通讯方式也不同,要求通讯系统有足够的灵活性。优先考虑使用有线通讯,受地域条件限制,可选择无线通讯。靠近站房时,通信电缆无飞线,穿墙时,预埋穿墙管,
并做好接地;根据本项目需要,要求通讯服务设置要求不低于有线光纤或移动 4G 网络。
(3)给排水设施要求
样品水:采水管路进入站房的位置靠近仪器安装的墙面下方,并设保护套管,保护套管高出地面 50 mm。排水:站房内所有排水均汇入排水总管道,并经外排水管道排入相应排水点。
(4)安防监控设施要求
各监测子站为无人值守站房,对于安防的需求较高,安防监控单元主要为视频监控。视频监控设备可为室外球机,主要对监测子站外部进行视频监控。
(5)废液收集装置要求
各监测子站产生的仪器废液应妥善进行收集,并由有废液处置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12. 监测数据传输与共享服务
通过安装在河涌现场的一系列传感设备对河涌水质状况进行数据的采集和处理。按照相关的国家环保规范要求,一线监控点位应该安装相关的上位机,对各传感器所感知的相关信息通过数字信号进行存储,并按照国家数据格式要求进行封装。数据传输的管道建议通过高可用性的消息队列利用网络进行数据的传输并保证数据传输的的实时性、安全性、完整性和零丢失。由于消息队列的开放性,数据的传输格式要求在国标212协议规范可以进行加工和封装。同时应该在消息队列中建立多级的数据缓存机制,通过队列深度和消息的有效管理和控制,保证数据远程传输的数据完整性。
本项目通过购买数据采集服务,其中数据共享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和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石湾镇监督管理所,且数据所有权归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所有,平台共享可保证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实现随时调阅和管理;同时,为保证数据的连续性和统一性,本项目数据需与禅城区已有水质监测平台的相关监测数据进行统一共享,并实现整合完善。
13. 数据采集传输要求
(1)数据采集
各河涌水质数据采集过程(各监测子站)以数采仪、数据采集软件的形式,结合设计的数据采集方式,对监测数据进行采集。即各河涌水质数据采集过程(各监测子站)均需配备数据采集子系统,用于现场监测数据采集。数据采集按照分析周期执行,每周期采集一组数据,包括监测数据、报警数据、超标数据、校准数据等,所有采集到的数据都保存在现场数采仪内。综合现场设备的情况,数据采集可以采用两种方式进行数据采集。
①模拟量采集
通过在现场对分析仪器检测数据以 4-20mA 输出的信号进行采集,再通过串口发送到数采仪。
②串口通信采集
现场数采仪根据分析仪器的通信协议,通过 RS485 或 RS232 串口的通讯方式对其仪器的检测数据进行获取。
(2)数据传输
通过水质自动监测站的数采仪数据采集软件实现水质监测数据的采集、展示及上传现场分析仪器数据外,更重要的是能通过软件能对数据进行标识、存储、查询以及为上一级系统提供数据补足等功能,从而提高了中心平台获取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获取到的数据按照《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212-2017)》进行封装打包,通过 4G/5G 的无线设备上传数据到中心平台。上传的数据应符合以下特点;
①数据获取
利用信号采集设备,串口通信设备,通过标准的通信协议把所有监测数据获取到数采仪上,确保采集到的数据与现场仪器分析的结果保持一致,误差在规定的允许范围值内。
②数据存储
对采集到的数据先以不低于 10 分钟间隔进行数据保存到在数采仪上,实现对原始数据的存储,提供日后数据翻查。
③数据管理
通过对监测参数进行手工标识(例如离线、故障、维护等),生成带标识数据。上传的根据不同的数据标识,进行数据统计时自动对异常、无效数据的剔除。
14. 数据共享服务要求
各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统一通过 4G/5G 的互联网(移动、联通、电信),传输至位于监控中心的“禅城区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平台”,实现水质监测数据共享,同时保证数据的连续性、完整性和统一性。
(二)运营维护服务
1. 一般要求
应保持水站各仪器设备干净清洁,内部管路通畅,出水正常。对于各类分析仪器,应防止日光直射,保持环境温度稳定,避免仪器振动,日常应经常检查其供电是否正常、过程温度是否正常、工作时序是否正常、有无漏液,及管路是否有气泡、注射电机是否工作正常等。
2. 每天定期远程检查
每天对水站进行远程管理和巡视,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值出现时,应立即核查仪器,必要时可采集实际水样进行人工分析确认。
3. 定期巡视
应至少每周巡视水站 1 次,主要作业内容包括:
(1)查看各台分析仪器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
(2)检查水站电路系统、通讯线路是否正常;
(3)检查采水系统、配水系统是否正常,如采水浮筒固定情况,自吸泵运行情况等。
4. 定期比对监测
应至少每个季度对各水站主要监测仪器开展第三方机构(具有 CMA 资质)水样比对监测,出具第三方比对监测报告,确保水样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5. 仪器设备有关部件定期清洗与维护
(1)水泵与取水管路(主要为河道中):水泵应定期清洗过滤网。对于自吸泵,应定期清洗采水头;对于潜水泵,应定期清洗泵体、吊桶。取水管路应检查是否出现弯折现象,是否畅通,并清理管路xx杂物,在泥沙含量大或藻类密集的水体断面应视情况进行人工清洗。一般每月一次。
(2)配水与进水系统:每月对仪器采样适配器,包括过滤头、水杯和进样管等以及配水板上的管路和观察窗等进行清洗。
(3)仪器分析系统:溶解氧电极每月清洗 1 次;采样杯、废液桶、进样管路测量室等每月清洗 1 次。
6. 停机维护
(1)短时间停机(停机时间小于 24 小时):一般关机即可,再次运行时仪器一般需重新校准。
(2)长时间停机(连续停机时间超过 24 小时):如果分析仪需要停机 24 小时或更长时间,一般需 关闭分析仪器和进样阀,关闭电源。并用蒸馏水清洗分析仪器的蠕动泵以及试剂管路;清洗测量室并排空;对于测量电极,应取下并将电极头浸入保护液中存放。
7. 试剂定期更换
按仪器说明书的要求定期更换试剂,试剂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 45 天。
8. 零配件、易耗件定期更换
水站运营单位应依据各河涌断面水质状况和水站环境条件制订易耗品和消耗品(如化学试剂、标准样品、泵管、活塞等)的更换周期,做到定期更换;如果需要更换零配件(如电极等),应提前向有关公司订货。部分仪器设备,需要定期聘请专业人员维护维修,如:水泵应每年聘请专业人员维护维修或更换 1次;工业空调每年定期请专业维修人员检查维护空调内部的铜管和雪种等。
9. 设备维修
(1)一旦发生故障应马上上报相关环保主管部门,并及时派人维修。
(2)应按要求备齐仪器设备备品备件,在发现故障之时起 48 小时内必须派人到达现场修理。
10. 应急事件的处理
(1)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处理
当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应及时赶往水站进行救援,采取切断电源、转移仪器设备等有效措施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并做好灾后的善后处理工作。
(2)水质重大异常的应急处理
当水站数据出现重大变化或严重超标时,应立即核查仪器设备,在确认仪器设备无误后,立即向水站专职监管人员报告,立即前往水站所在地断面采取人工采样进行实验室分析,同时对水站所处上下游断面采取加密监测。
11. 考核方式
根据《河涌在线自动化水质监测设施日常维护和质量控制方案》执行如下考核方式:
1、以表格形式进行考核评分,实行每季度考核,80 分以上为良好,60 分以上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为不合格的需要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扣除合同总额的 2.5%服务费。
2、项目考核评分低于 75 分或提供的服务质量扣分较多(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情况共 40 分,扣除率达 50%)的可扣除合同总额的 2.5%服务费。
具体考核评分细则见下表:
水质自动监测站季度考核评定表
水站名称: 监测河涌名称: 镇街:
考核时段: 考核时间:
考核内容及 评分标准 | 考核要求 | 考核情况 | 得分 |
一.软硬件管理情况(15 分) | |||
代维方软硬件 (8 分) | 未按要求设立办事处在 24 小时内无法到水站 的,或无法保证 1 名以上持证上岗的专职自动监测工程技术人员的,或未建立水站运营维护 管理规章制度的,扣 3 分。 | ||
站房管理 (5 分) | 经不定期检查,发现站房无法保证自动仪器良好的运行环境,如空调(抽湿)、水(仪器、试 剂用纯水)等无法满足要求的,一次扣 1 分。 | ||
防雷检测 (2分) | 运维公司需要提供防雷检测合格报告,满足防雷要求的得 2 分,达不到防雷效果的不得分。 | ||
二.运行情况(25 分) | |||
仪器与系统维护 (8 分) | 每日至少一次远程实时监控数据,每周至少一次到现场检查维护,确保配水系统、采水系统通畅运行;定期清洗自动监测仪器、更换试剂及易耗品,定期校准仪器,仪器故障及时报修,考核时 采取日常抽查方式,发现问题的,一次扣 1 分。 |
异常情况处理及报送 (8 分) | 如数据出现异常应在 6 小时内报送业主,查明情况并做好相应记录,及时查找原因;若系统出现故障,应在 2 小时内到达现场检修,x 24 小时内 未能修复,应提供备机进行监测,在备机到位之 前提供手工监测数据,全部参数一天一次。未按 规定处理异常情况的,一次扣 1 分。 | ||
档案管理 (9 分) | 做好水站运行维修、维护记录和各项质控措施实施情况记录(包括水站日常数据检查情况、试剂配制情况、每周巡检的作业情况、每周标准溶液的核查结果、每月比对实验的结果、自动监测系统日常运行情况等的记录),考核时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发现缺记录的,一次扣 1 分。 | ||
(三)运营月报季报年报上报情况(20 分) | |||
及时上报周、月报 (10 分) | 周报上报时间为下周一,月报应在下月的前 10天 内上报,纸质版需两份,同时报送电子扫描版 (WORD 格式)及汇总表;每月 20 日前按正式报 告格式报送强化监测结果,以上晚报一天扣 0.5分。 | ||
数据质量 (10 分) | 周报和月报中存在数据缺、漏、错等情况的,发现一次扣 1 分。 | ||
(四)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情况(40 分) | |||
有效数据的捕获率 (10 分) | 指考核时段内任一参数有效数据量除以应获得数据量。除去停水停电、性能测试及其他不可抗拒因 素引起的故障,季度有效数据率:<75%的,扣 10 分;75%(含)~85%的,扣 5 分;85% (含)~90%的,扣 2 分;90%(含)以上得 10 分。 | ||
仪器性能核查 (25 分) | 所有监测仪器指标必须符合《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915-2017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仪器性能指标技术要求。一个参数未达到要求的扣0.5 分。每月进行一次实际水样比对考核,比对结果必须符合《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915-2017水质自动监测系统仪器性能指标技术要求。单参数未达到相应指标的,每项扣 1分。 以上情况xx的可加倍扣分。 | ||
总得分 |
注:考核:现场考核评审与常规监督核查相结合;表中各条款的分数扣完为止,不从总分中扣除。考核单位: 运维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八、人员要求
乙方需为本项目投入足够的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其中硬件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硬件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环境监测工程师证书),软件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软件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指导安装(或安装)调试验收人员1人(应具有PMP证书)。提供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若确需更换人员的,需书报备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若更换人员达到拟投入人员数量的三分之一,则在
考核相应扣分。 九、售后服务要求
1、在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后,若出现一切质量问题,乙方需在24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到达现场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并解决问题。如现场不用马上解决的,需将解决方案上报采购人,得到甲方许可后,不超过3天解决所有问题。
2、在项目服务期内,乙方需免费提供所有试剂、耗材、零部件的更换,保证系统稳定运行。十、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节点付款:
1、 合同签订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
2、 合同签订1年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
3、 项目服务期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40%;
4、以表格形式进行考核评分,实行每季度考核,综合4个季度的考核得分平均值,80分以上为良好,
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为不合格的需要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扣除合当期支付金额的2.5%服务费。2、项目考核评分低于75分或提供的服务质量扣分较多(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情况共40分,扣除率达50%)的可扣除当期支付金额的2.5%服务费。
5、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
(1)合同;
(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和付款申请;
(3)验收资料(加盖甲方公章);
(4)成交通知书。
6、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将资金支付到乙方账户。
十一、 项目验收要求
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收到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后的 7 个工作入内组织进行全面验收,项目验收以《招标文件》为主要依据原则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已解决或说明,不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情况,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达到合同和招标文件中列举的全部质量达标。
(2)项目交付文档齐全。十二、 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三、 保密
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2)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
十四、 违约责任
1.甲方按时向乙方提支付编制费,若逾期支付编制费,乙方有权暂停编制工作,所造成损失由甲方负
责。
2.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期限提交相应成果,逾期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支付当
期的合同金额。由于项目审批流程、征求部门意见、甲方审核等非乙方原因造成提交成果时间延后的,项目节点时间相应顺延,不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按照节点支付合同金额。
3.乙方提交的各阶段成果未能通过各类审核、评审、审查的,需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并重新提交,如最终仍无法通过的,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无需支付当期的合同金额,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非乙方原因造成无法通过的,不视作乙方违约,乙方无需支付违约金,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方案。
4.乙方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所使用的任何文件资料等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应独自承担由此产生所有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额的违约金。
5.乙方应当采取合法有效保密措施对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进行保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额的违约金。
6.合同生效后,非因乙方违约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费用,具体费用待补充协议协商解决;非因甲方违约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额的违约金。
7.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五、 争端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应向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六、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七、 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八、 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九、 合同生效
1)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xx之日起生效。
2)合同壹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份。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
代表: | 代表: | |||
签定地点: | ||||
签定日期: | 年 | 月 | 日 |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
开户名称: | ||||
银行账号: | ||||
开 户 行: |
见证单位(盖章):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见证人:
合同见证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包装封面参考
响 应 文 件
口 报价信封
口 正本
口 副本
项目编号:BZ0121151
项目名称:新市涌-山水居、屈龙角涌-唯美酒店及奇槎大涌在线监测服务
响应供应商名称:响应供应商地址:
项目名称:新市涌-山水居、屈龙角涌-唯美酒店及奇槎大涌在线监测服务项目编号:BZ0121151
说明:1、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 2、响应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中的项目编号应为BZ0121151。
价格评审自查表
序号 | 评审分项 | 证明文件 |
1. | 报价表(首次报价) | 第( )页 |
2. |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 第( )页 |
3. |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 第( )页 |
4.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 第( )页 |
5. | 政策功能情况(如有) | 第( )页 |
资格、符合性自查表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文件 |
1. | 磋商函已提交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2. | 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已提交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2.1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证件】;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2.2 | 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1月(含本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2.3 | 提供2021年1月(含本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 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2.4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2.5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3.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
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5.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6.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7.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8. | 响应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提供磋商保证金递交证明文件)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9. | 最后报价未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的; | / | / |
10. | 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号条款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11. | 响应文件没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说明: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资格、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直接导致无效投标。
说明:1.响应供应商应根据《技术评分表》、《商务评分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技术评审自查表
序号 | 评审分项 | 内容 | 证明文件 |
1. | 《技术条款差异说明表》响应程度 | 根据用户需求书的技术条款,完全响应得7分,每负偏离或不响应一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注: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条款差异说 明表》中的响应进行评审。 | 第( )页-( )页 |
2. | 项目理解程度和解决措施 | 根据响应供应商对项目的理解程度、重难点分析及对应的解决措施、水质监测信息化现状分析等方面进行评审: 响应供应商对本项目理解透彻,对要解决的问题及遇到的难点、重点进行详细的分析并给出较好的解决措施,得7分; 响应供应商对本项目理解一般,对要解决的问题及遇到的难点、重点进行较详细的分析并给出解决措施,得4分。 响应供应商对本项目要解决的问题及遇到的难点、重点分析不全面,且没有提出解决措施,得1分。 无或其它则0分。 | 第( )页-( )页 |
3. | 技术方案 | 根据用户需求书要求制定技术方案,应包括实施方案、云服务平台使用等方面进行评审: 方案很完整、详细有效,实施方案采用的技术思路和方法清晰、合理、可行,完全满足招标要求,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合理有效,得12分。方案完整、有效,实施方案采用的技术思路和 方法较清晰、合理、可行,能够满足招标要求,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比较合理有效,得8分。 方案一般,实施方案采用的技术思路和方法一般,基本满足招标要求,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比较一般,得4分。 无或其它则0分。 | 第( )页-( )页 |
4. | 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 | 根据响应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水质自动监测设备的介绍,对设备性能、稳定性、售后服务支持进行评审: 设备性能先进、稳定性高,技术指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得12分;设备性能、稳定性一般,技术指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得8分; 设备性能差、不稳定性一般,技术指标大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得4分; 其它或不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得0分。 | 第( )页-( )页 |
5. | 运营维护方案 | 根据项目运营维护方案的规范性及合理性进行评审: 运营维护流程非常清晰,运营维护工作内容及频次安排非常科学合理,质控计划保障可靠、应急措施得当及时,得8分; 运营维护流程比较清晰,运营维护工作内容及频次安排比较合理,质控计划保障可靠、应急措施得当及时,得5分; 运营维护流程清晰度一般,运营维护工作内容及频次安排合理,质控计划保障一般、应急措施一般,得3分; 无或其它则0分。 | 第( )页-( )页 |
6. | 对本项目技术支撑服务能力 |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支撑服务能力进行评审: 能为本项目提供强硬的技术支撑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用户需求要求的,得6分。(提供博士 后科研工作站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资料复印 | 第( )页-( )页 |
件) 能为本项目提供较好的技术支撑服务能力,基本满足用户需求要求的,得3分。(提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资料复印 件) 能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支撑服务能力,满足用户需求要求的,得1分。 无或其它则0分。 |
商务评审自查表
序号 | 评审分项 | 内容 | 证明文件 |
1. | 企业资质 | 响应供应商具有以下有效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完全满足得8分,只满足其中2-3项得4分,其余不得分。 注: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 应供应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 第( )页-( )页 |
2. | 企业综合实力评价 | 提供与水环境相关的大数据服务平台的xx技术产品证书,得4分; 提供与水环境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4个以上(包含4个)得4分,只提供2-3个得2分,其余不得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 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 第( )页-( )页 |
3. | 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情况 |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PMP证书并且获得环境监测工程师中级职称证书的,得5分; 拟投入项目的技术服务人员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3分;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注:(1)须提供项目团队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2)须提供项目团队人员在本公司任职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复印件并 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 第( )页-( )页 |
4. | 同类项目业绩 | 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响应供应商名义独立开展的城市内河道河涌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项目业绩, 提供6个以上业绩合同(包含6个)得6分,只提供4-5个得3分,只提供2-3个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 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 第( )页-( )页 |
5. | 服务便利性及响应速度 | 采购人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 根据各合格响应供应商服务点的距离远近、便利性、快捷响应程度作综合评价并评审: 10公里以内得5分,20公里以内得3分,30公 里以内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第( )页-( )页 |
以响应供应商服务点到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 | |||
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的百度地图或xx | |||
地图截图(以最短距离的交通方案)为准, | |||
同时提供服务点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若是 | |||
与服务点是合作方式的须提供合作协议、合 | |||
作方营业执照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若 | |||
服务点为投标人公司,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 | |||
件及百度地图或xx地图截图,以及在服务 | |||
机构所在地所属的政府社保管理机构给服务 | |||
人员购买的连续3个月或以上的社保证明,提 | |||
供不得分。 | |||
响应供应商承诺30分钟内做出响应并到达现 | |||
场处理的,得3分; | |||
响应供应商承诺60分钟内做出响应并到达现 场处理的,得2分; | 第( )页-( )页 | ||
响应供应商超过60分钟做出响应并到达现场 | |||
处理的,得1分; | |||
注:提供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 |
序号 | 其他内容资料 | 证明文件 |
1. | 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第( )页 |
1.1 |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 第( )页 |
2. | 退磋商保证金说明 | 第( )页 |
1. 我们愿意遵守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磋商, 并已清楚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同意本磋商自磋商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如果我们的磋商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磋商始终有效。本磋商始终有效并不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3. 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全理解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4. 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与磋商小组要求的有关磋商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我们理解采购人与磋商小组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或其它任何磋商,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迟到的任何磋商和最低磋商报价不是被授予成交的唯一条件。
6. 如果我们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磋商处理。
8. 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司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相应处理。
9. 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用户单位(如有)和采购代理机构。
备注:1、磋商函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除磋商有效期承诺的时间外,本磋商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新市涌-山水居、屈龙角涌-唯美酒店及奇槎大涌在线监测服 务(项目编号:BZ0121151)的磋商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磋商,并声明:
一、 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三、 我方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备注: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公章:
邮政编码: 日期:
联系电话: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证件】,如;
(2)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1月(含本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1年1月(含本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响应供应商地址) 的 (响应供应商名称) 在下面签名的(法定
代表人姓名、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新市涌-山水居、屈
龙角涌-唯美酒店及奇槎大涌在线监测服务(项目编号:BZ0121151)的磋商活动,提交响应文件及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响应供应商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xx)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随附《法定代表人证明》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含正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本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本公司响应文件中标注的响应有效期相同。
附:
营业执照(注册号):经济性质:
主营(产):兼营(产):
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含正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地址:
签发日期: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号条款描述 | 响应供应商响应描述 |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1 |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2年,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所有系统安装调 试工作。 | 见《响应文件》第 页至 页 | ||
2 | ★报价要求 报价方式为总价包干,报价中必须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费用、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费用、雇员费用、高温补贴费用、人员人身意外保险费用、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并应包含应由成交供应商缴纳的本次招标服务费(成交服务 x)。 | 见《响应文件》第 页至 页 |
说明: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带“★”的实质性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响应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BZ0121151
备注:1、本表中“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描述”的条款与用户需求中的条款描述不一致的以用户需求中规定的为准。
2、响应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如有任何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报 价 表
(首次报价)
响应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BZ0121151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小计(元) |
1 | ||||||
2 | ||||||
…… |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日起2年,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所有系统安装调试工作。 | |||||
磋商总报价(人民币 元): | 小写:RMB大写: |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xx): 职务: 日期:
备注:
1. 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
2. 磋商总报价为各不可竞争费用与可竞争报价之和,投标报价的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3. 此表须附在正、副本的响应文件中。
4. 磋商报价要求具体见第七章“磋商报价”要求。
5. 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填写及计算。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填写及计算。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价、增值税、其它税、其他伴随服务的费用。
6. 各响应供应商可自行保留一份《首次报价》,以便报价时参考用。
7. 如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产品中仅有部份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应在此表中予以明确并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8. 本项目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如响应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无须提供)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项说明及要求:
1.本项内容为非必须提供内容,响应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提供此项资料。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以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如未能完整提供本项资料的,将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折扣。
4.本声明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
(如响应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类别 | 投标产品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认证证书编号 | 清 单 | 金额 | 金额占总报 价比重(累计 %) |
节能产品 | 第 期清单 | |||||
第 期清单 | ||||||
合计 | ||||||
环保标志产品 | 第 期清单 | |||||
第 期清单 | ||||||
合计 | ||||||
说明 |
注:1.节能产品是纳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清单的,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提供投标产品所属清单页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2.环保标志产品是纳入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颁布最新一期环保标志产品清单的,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提供投标产品所属清单页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xx): 职务: 日期:
技术条款差异说明表
说明: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用户需求书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响应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BZ0121151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条款 | 偏离情况 (正/无/负偏离) |
1 | (一)河涌水质数据采集服务 1.监测点位设置 | ||
2 | 2.监测指标与频次 (1)监测指标 (2)监测频次 | ||
3 | 3.河涌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要求 (1)总体要求 (2)机柜基本要求 | ||
4 | 4.监测指标仪器设备技术要求 (1)设备需求 (2)性能要求 | ||
5 | 5.数据采集与传输单元设计要求 | ||
6 | 6.控制单元设计要求 | ||
7 | 7.采水单元设计要求 | ||
8 | 8.配水单元设计要求 | ||
9 | 9.预处理单元设计要求 | ||
10 | 10.温度控制单元设计要求 | ||
11 | 11.配套设施建设要求 (1)供电设施要求 (2)通讯设施要求 (3)给排水设施要求 (4)安防监控设施要求 (5)废液收集装置要求 | ||
12 | 12.监测数据传输与共享服务 | ||
13 | 13.数据采集传输要求 (1)数据采集(2)数据传输 | ||
14 | 14.数据共享服务要求 | ||
技术条款承诺 1、若本表与磋商文件其他内容有差异,以磋商文件描述内容为主。 2、本表格空白则视为完全响应全部技术条款。 |
注(填表说明及要求):
(1)本表对应内容为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的内容;
(2)完全响应情形。若供应商完全响应,则可按表中表述内容进行填写; (3)偏离情形。若供应商存在偏离情况,则可按下述顺序进行填写:
1)在“磋商文件要求”栏中填写磋商文件的条款原文;
2)在“响应文件条款”栏中填写响应文件与上述第“1)”项对应内容的响应条款;
3)在“偏离情况(正/无/负偏离)”栏中填写偏离情况,如: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
(5)编制响应文件时此注释文字可删除。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定):
1. 项目理解程度和解决措施;
2. 技术方案;
3. 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
4. 运营维护方案;
5. 对本项目技术支撑服务能力;
6. 详细的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执行时间表及其实施措施,明确标注出影响合同执行的关键时间及因素;
6. 须采购人配合事项;(如有)
7. 响应供应商认为对投标有利的其他资料。(如有)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电话号码:
2. 地 址: 传 真:
3. 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
4. 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5. 营业注册执照号:
6. 公司简介
文字描述: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技术力量、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阐述。
7. 股东及出资信息
序号 | 名称 (姓名) | 统一社会信息用代码(身份证号) | 出资额 (人民币 x元) | 出资方式 | 占全部股份比例 |
1 | |||||
2 | |||||
… |
注:1.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息用代码(尚未办理多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 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 不足10个全部填写。同时响应供应商需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二、响应供应商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
证书名称 | 发证单位 | 证书等级 | 证书有效期 |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如以上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xx): 职务: 日期:
响应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BZ0121151
序号 | 业主名称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合同总价 | 签约或完成时间 | 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5 |
备注: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响应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BZ0121151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专业 | 经验年限 | 拟担任职务或承 担工作内容 |
备注: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描述 | 响应供应商响应描述 |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
1 | 采购标的、数量 | ||
2 | 合同金额 | ||
3 | 服务期 | ||
4 | 项目背景 | ||
5 | 遵循的标准与规范 | ||
6 | 项目需求 | ||
7 | 项目服务内容 | ||
8 | 人员要求 | ||
9 | 售后服务要求 | ||
10 | 付款方式 | ||
11 | 项目验收要求 | ||
12 | 知识产权归属 | ||
13 | 保密 | ||
14 | 违约责任 | ||
15 | 争端的解决 | ||
16 | 不可抗力 | ||
17 | 税费 | ||
18 | 其它 | ||
19 | 合同生效 |
说明: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合同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响应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BZ0121151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xx): 职务: 日期:
特别提醒:
响应供应商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按白坭镇交易中心退付流程执行,响应供应商必须填写原来汇入保证金账户时的账户信息。
我方为新市涌-山水居、屈龙角涌-唯美酒店及奇槎大涌在线监测服务(项目编号为:BZ0121151)的 投标所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大写金额)元,请贵司退还磋商保证金 (小写金额) 元,请划到以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 | |||
收款人地址 | |||
开户银行 (具体到XX银行 XX支行) | 联系人 | ||
账 号 | 联系电话 |
备注:此表须附在开标小信封中。当响应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或招标结果通知书,申请退还磋商保证金时,采购人按其提供的“退磋商保证金说明”,按规定退还响应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公章):日期:
第七章 磋 商 须 知
1 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1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2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资料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财政性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2.3 采购代理机构指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见磋商资料表。
3 关于响应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
3.1 响应供应商是响应磋商并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1.1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响应供货商才能参加磋商。
3.1.2 符合第一章磋商邀请“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特殊条款。
3.2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供应商。
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 “货物”是指响应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4.2 “服务”是指响应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完成的全部服务内容,其中包括完成服务所需的货物,及须承担的技术支持、培训和其它伴随服务。
4.3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应当获得财政部门核准。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4.4 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4.5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6 响应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5 投标费用
5.1 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其他
6.1 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6.2 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向我司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7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7.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7.2 要求提供的货物或服务、采购过程和合同条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
竞争性磋商文件共七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资料表
第三章 评分体系与标准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第五章 合同通用条款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 磋商须知
7.3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磋商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7.4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所有。
8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8.1 采购人可以主动地或在解答响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8.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8.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澄清(更正/变更)公告书面通知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子邮件)予以确认。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确认则视为收到澄清(更正/变更)公告,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8.4 采购人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8.5 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
9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或现场考察
9.1 除非磋商资料表中另有规定,不举行项目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如举行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则按以下规定:
9.1.1 在磋商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9.1.2 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需在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代表于上述的时间和地点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9.1.3 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供应商如不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无任何异议。
10 磋商的语言
10.1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 写。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1 响应文件的构成
11.1 响应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初审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编排顺序参见响应文件格式。
11.2 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12 响应文件的编写
12.1 响应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磋商函、报价表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所有内容。
12.2 响应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磋商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可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密封。响应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12.3 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2.4 如果因为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而给磋商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
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13 磋商报价
13.1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中采购项目技术或服务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报价表的要求报出价格。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成交后不作任何调整。
13.2 投标分项报价应包含:
13.2.1 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全部产品价格、服 务价格、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等全部税费、运输、保险、安装、伴随 服务、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如有)、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 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如是提供境外的货物,还应包括货物从境外进口己缴纳或应 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报货物境外离岸价格、国外运输费、国外运输保险费等费用。磋商资料表中对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2.2 对于报价免费的内容须标明“免费”。
13.3 除磋商资料表中另有规定,响应供应商所报的磋商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磋商而予以拒绝。
13.4 除磋商资料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磋商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3.5 除磋商资料表另有规定外,本次磋商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4 投标货币
14.1 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5 联合体投标
15.1 除非磋商邀请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磋商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满足:
15.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至(六)项规定,对“合格的响应供应商”的特殊条款要求至少有一方符合。
15.2.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5.2.2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共同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或包组)中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或包组)磋商;
15.2.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响应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响应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5.2.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5.2.5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6 证明响应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6.1 响应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如果响应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共同联合体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磋商报价无效。
16.2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本须知定义的合格响应供应商。
17 证明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7.1 响应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磋商的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7.2 证明货物或服务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7.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服务主要内容、方案、质量、标准指标等的详细说明;
17.2.2 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货物或服务内容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内容与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xx与采购内容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所投服务的具体参数值。响应供应商在阐述时应注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内容、要求和标准,响应供应商在磋商中要实质上满足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18 磋商保证金
18.1 响应供应商应按磋商资料表中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8.2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响应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采购人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8.3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8.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8.4.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8.4.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8.4.3 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8.4.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8.4.5 成交供应商未按本须知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8.4.6 依法取消成交资格;
18.4.7 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8.4.8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9 磋商有效期
19.1 磋商应自磋商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并在磋商资料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响应。
19.2 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响应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响应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予以
退还,但其磋商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响应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20 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20.1 响应供应商应准备一份响应文件正本、电子文件和磋商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0.2 电子文件:是指将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的正本投标文件扫描成PDF格式后拷贝至无病毒无密码的U盘或光盘。
20.3 响应文件的签署
20.3.1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以及磋商文件中明示盖章处应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副本可以用正本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响应文件中。
20.3.2 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2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 响应供应商应单独提交一个密封信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信封”的字样,内容包括报价表、磋商保证金缴付凭证、电子文件和退磋商保证金说明函,若本项目(或包组)接受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投标,应将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一并提交。“报价信封”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 响应文件密封:
21.2.1 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处理。
21.2.2 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以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泄密的,不认定为投标文件未密封。
21.3 响应文件的标识
21.3.1 清楚写明响应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21.3.2 注明磋商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组号(如有)的字样。
21.4 如果未按本须知上款要求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
22.1 响应供应商应在磋商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磋商资料表中指明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绝。
23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撤销
23.1 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
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和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时点之后,响应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3.2 除响应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情形外,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后或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不可撤销其投标。否则,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24 响应文件的拆封
24.1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
24.2 响应文件拆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拆封地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开标地点。
24.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全体响应供应商对全部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25 磋商小组
25.1 磋商由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按政府采购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人数构成将按照磋商资料表中确定。磋商小组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5.2 磋商小组名单在磋商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25.2.1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5.2.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25.2.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25.2.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5.2.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6 磋商过程
26.1 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6.2 资格、符合性评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资格、符合性评审表》,未能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现场告知有关供应商。只有全部满足《资格、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才是有效投标,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条款中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对投标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26.3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以响应供应商签到顺序为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6.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6.5 在磋商中,磋商小组及有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6.6 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6.7 如出现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由磋商小组视磋商进程决定)。
26.8 最后报价对所有响应供应商进行公开唱出。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6.9 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10 报价修正误差的原则如下:
26.10.1 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6.10.2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6.10.3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误差的原则调整的价格对其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
26.10.4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11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6.1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6.12.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6.12.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6.12.3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6.1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26.14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7 评审方法和标准
27.1 磋商结束后,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7.2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资料表中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中的评审标准进行评标。
27.3 除磋商资料表另有规定的,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部分(或技术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3)技术部分(或技术商务部分)评审项目中分值权重占技术部分(或技术商务部分)总分值权重由高到低的次序(得分由高到低)。除磋商资料表另有规定的,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 人,排名第三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27.4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主要标的品牌相同的,且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响应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响应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27.3中的顺序确定,其他同品牌响应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27.5 磋商小组提交评审报告和推荐成交意见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7.6 评审结果确定后,采购人根据需要通知磋商小组推荐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在2个工作日内,按响应文件中所列清单中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和其他文件的原件送采购人核对与响应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复印件是否一致。采购人在接到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对没有不一致的,须确认成交供应商;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第一成交候选人没有按约定提交原件的,报监管部门核实后按按虚假应标处理。
28 确定成交结果
28.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为未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28.2 成交结果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向采购人及未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3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9 询问、质疑、投诉
29.1 询问
29.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
29.1.2 如采用书面方式提出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响应供应商递交询问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9.1.3 采购人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9.2 质疑
29.2.1 质疑期限:
29.2.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注: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之日早于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
29.2.3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9.2.4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9.2.5 提交要求:
29.2.5.1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9.2.5.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29.2.5.3 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及编号、具体且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响应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9.2.5.4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29.2.5.5 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9.2.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质疑函,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详见第二章磋商资料表。
29.3 投诉
29.3.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30 合同的订立
30.1 除非磋商资料表另有规定,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0.2 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不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
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0.3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0.4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和有关部门备案。
31 合同的履行
31.1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响应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2 履约保证金
32.1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金额及提交方式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3 招标代理服务费
33.1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资料表中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33.2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费率 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0~500万元 | 1.1% | 0.8%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5000万元~1亿元 | 0.25% | 0.1% |
1~5亿元 | 0.05% | 0.05% |
5~10亿元 | 0.035% | 0.035% |
10~50亿元 | 0.008% | 0.008% |
50~100亿元 | 0.006% | 0.006% |
100亿以上 | 0.004% | 0.004% |
例如:某货物招标成交金额为85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850-500)万元×0.8%=2.8万元
合计收费=1.5+4.4+2.8=8.7(万元)
例如:某服务招标成交金额为 85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5%=1.5 万元
(500-100)万元×0.8%=3.2 万元
(850-500)万元×0.45%=1.575 万元
合计收费=1.5+3.2+1.575=6.275(万元)
1:询问函格式
询问函
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单位名称):
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新市涌-山水居、屈龙角涌-唯美酒店及奇槎大涌在线监测服务项目(项目采购编号:BZ0121151)的投标(或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 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2: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磋商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附件: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证明材料来源 | 证明对象 |
1 | |||
2 | |||
…… |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7. 供应商应在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对质疑点的内容作出相应的标识或以醒目的方式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