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税务要求通知
x通知列出关于预扣税、报税及相关要求的条款,此等条款对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及星展银行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合称「本行」)的客户及向本行申请使用银行或金融服务及设施的人士(在本通知内称为「阁下」)适用及具约束力。本通知内的条款亦构成户口条款及细则及/或阁下与本行签立的协议或安排的一部分。
就本通知而言,「星展集团」指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及其分行、控股公司、代表 办事处、附属公司及联属机构(包括该等附属公司或联属机构的分行或办事处)。
在本通知中,「合规要求」指根据下列各项对任何星展集团成员施加的义务:
(a) 不论于香港境内或境外及不论目前或将来存在的对其具法律约束力或适用的任何法律(例如《税务条例》及其相关规定,包括涉及自动交换财务帐户资料的规定);
(b) 不论于香港境内或境外及不论目前或将来存在的任何法律、监管、政府、税务、执法或其他机关,或金融服务供货商的自律监管或行业组织或协 会作出或发出的任何指引或指导(例如由税务局作出或发出的指引或指导,包括涉及自动交换财务帐户资料的指引或指导);
(c) 本行或任何其他星展集团成员因其位于或跟相关本地或外地的法律、监管、政府、税务、执法或其他机关,或自律监管或行业组织或协会的司法管辖区有关的金融、商业、业务或其他利益或活动,而向该等本地或外地的法律、监管、政府、税务、执法或其他机关,或金融服务供货商的自律监管或行业组织或协会承担或被彼等施加的任何目前或将来的合约或其他承诺。
1. 资料披露
阁下同意并授权本行、其职员及任何其他因工作、能力或职权范围而可接触到本行内有关阁下个人及户口资料的纪录、登记册或任何通讯或材料(「个人资料」)的人士,根据任何适用的合规要求,向以下机构披露任何该等个人资料:
(a) 本行任何分行、代表办事处、关联公司、附属公司,或本行任何其他办事处,不论是位于何处及在香港境内或境外;及
(b) 任何本地或外地的法律、监管、政府、税务、执法或其他机关,或金融服务供货商的自律监管或行业组织或协会,包括任何结算及交收机构,不论于香港境内或境外及不论目前或将来存在的。
阁下承诺及同意,就按照任何合规要求所需作出的披露,向阁下任何相联者
(包括阁下法律及衡平法上的拥有人和付款的收款人)索取此项同意及授权。
2. 情况变动通知
阁下将尽速以书面通知本行下述任何变动:
(a) 阁下的资料、状况、身分,包括任何有关公民身分、居所、税务上的常驻国家、纪录上的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及电邮地址的变更;及
(b) (如适用)阁下的组织章程、股东、合伙人、董事或公司秘书,或阁下的业务性质。
3. 就查询予以合作
阁下将对本行为遵守任何合规要求而作出的任何查询予以充分合作,包括尽速提供所有必需的相关资料、详情及/或文件,以便本行遵从该等要求。
4. 预扣付款的权利
x行应向阁下支付的任何款项须受所有适用法律和法规约束,包括合规要求及相关结算及交收机构订明的规则、任何预扣税要求、外汇限制或管制。阁下同意及确认,本行可依据上文履行或安排履行下述事宜:代扣任何应付予阁下的款项、将任何该等款项存入杂项或其他户口及/或保留该等款项以待厘定上述预扣税要求、外汇限制或管制的适用性,且毋需通知阁下或负上任何责任。对于因上述代扣、保留或存入款项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推算税前收益 (gross up)或亏损情况,本行概不负责。
5. 终止
阁下同意,假如阁下未能遵从本通知内任何要求,本行有权随时冻结任何交 易、转移任何安排,或终止阁下所有或任何户口或与本行订立的协议或安排,且毋需给予任何理由或通知。
6. 条款不一致
x本文所列条款与户口条款及细则及/或阁下与本行订立的协议或安排内任何其他条款不一致时,只要涉及本行对合规要求的遵守,均须以本文所列条款为准。
二○一七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