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6 个月澳元结构性投资产品条款说明书
产品风险等级
6 个月澳元结构性投资产品(“投资产品”)属于我行 P1 风险等级产品,适合风险承受能力为 C1 及以上级别的投资者。本投资产品可以对无投资经验客户发售,但客户认购本投资产品必须满足其财务需求分析-核心问卷“产品筛选规则”中的有关规定。有关风险承受能力级别的说明请参阅财务需求分析和客户权益须知。
产品概述
1. 利率挂钩投资产品
• 本投资产品是以澳元计价、与 3 个月澳元利率挂钩之投资产品。
2. 期限
• 本投资产品期限约为 6 个月。
• 在投资产品期限内,客户不得提前提款或提前终止本投资产品。
3. 收益
• 本投资产品的收益取决于参考利率在定价日的表现。
• 若在定价日的参考利率等于或者低于10.00%,则客户将于收益期内获取 A%的年收益率,此年收益率将不低于 4.10%。
• 若在定价日的参考利率高于10.00%,则客户将于收益期内获取4.00%的年收益率。
4. 于到期日赎回之本金金额
• 仅当客户持有本投资产品直至到期日,并且银行未根据投资产品条款及规章第 11 条“违法行为”的规定行使提前终止投资产品的权利,客户才能于到期日收回 100%本金金额。
认购条款
银行: |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包括其继承人及 / 或受让人。 |
客户: | 投资者。 |
认购申请截止日: | 2014 年 6 月 18 日(北京时间下午 3 时 30 分)。 如在认购申请截止日前市场受价格大幅度变动及/或其他不寻常情况影响,银行可以缩短投资产品认购期并停止接受对本投资产品新的认购申请。如投资产品认购申请未被银行确认为已成功执行(“待决认购”),银行将尽合理努力设法执行该等待决认购,但除此以外银行对待决认购不承担任何责任。 |
起始日: | 2014 年 6 月 20 日 |
到期日: | 2014 年 12 月 22 日(如该日为非支付营业日,则到期日为下一个支付营业日;但是,若顺延后的该日期将延至下一个公历月,则以其之前的第一个支付营业日为到期日)。 |
投资产品期限: | x 6 个月 。 |
允许的要约金额: | 起点金额为 10,000 澳元,其后以 1,000 澳元的整数倍向上累加。 |
本金金额: | 于起始日,由银行划入客户投资产品账户以叙作本投资产品的澳元要约金额(或部分澳元要约金额,视情况而定)。 |
结算货币: | 澳元。 |
赎回 | |
到期日赎回: | 银行将于到期日以结算货币向客户支付 100%本金金额。 |
收益 |
支付收益金额: | 银行将于收益支付日以结算货币向客户支付收益金额。 |
收益支付日: | 到期日。 |
收益金额: | 指以结算货币计价,由银行按如下公式决定的金额(四舍五入到澳元的分): 本金金额 x 收益率 x(收益期的实际天数÷365) |
收益率: | 收益期之适用年收益率为: (a) 若参考利率等于或者低于10.00%,年收益率为 A%; 或 (b) 若参考利率高于10.00%,年收益率为4.00%。其中: “年收益率 A%” 指银行于北京时间 2014 年 6 月 19 日约下午 4 时 30 分决定,并规定于投资产品确认书内的年收益率,但此年收益率不会低于4.10%。 |
参考利率: | 在xx时间定价日约上午 10:10,路透报价系统(Reuters) BBSW 页(或其他替代数据页)所显示之澳元 3 个月兑换票据平均中间利率。若在定价日xx时间上午 10:30 前,路透报价系统( Reuters ) BBSW 页( 或其他替代数据页) 未能提供该利率数据或路透报价系统 (Reuters)BBSW 页(或其他替代数据页)因任何原因未能运作,银行将以善意及商业上之合理之方式决定该参考利率。 |
定价日: | 收益支付日之前第五个支付营业日。 |
收益期: | 从(并包括)起始日开始,至(但不包括)收益支付日为止的期间。为避免疑问,仅为确定收益期之目的,若收益支付日并非支付营业日,将无需按营业日惯例调整。 |
其他条款及规章
客户不得在到期日前提前 提款: | 客户不得在到期日前终止、提取或要求银行向客户或第三人支付所有或部分本金金额。 |
资金运用: | 客户同意银行可以完全依据自身之判断,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运用客户叙作投资产品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叙作任何金融交易以及买入或卖出任何金融工具或证券。 |
银行的决定: | 所有的厘定、决定和计算都将由银行善意作出并且(若无明显错误)应是终局的,对客户具有约束力。 |
营业日惯例: | 若任何相关支付日期并非支付营业日,则以其后的第一个支付营业日为该等支付日期;但是,若顺延后的该等日期将延至下一个公历月,则以其之前的第一个支付营业日为该等支付日期。 |
文件: | 本条款说明书中未有定义而使用的用语,应具有客户签署的适用于结构性投资产品的条款及规章(“投资产品条款及规章”)内所载之含义。本投资产品将受投资产品文件管辖,投资产品文件包括本条款说明书、投资产品条款及规章、一般条款、投资产品认购表格以及投资产品 确认书。 |
接受认购条件 | |
接受认购: | 在银行将要约金额(或部分要约金额,视情况而定)划入客户投资产品账户以叙作投资产品之前,银行有权根据其独立判断决定拒绝接受叙作投资产品要约金额的任何部分,并终止与投资产品有关的投资产品文件,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如果银行行使该项权利,银行将在此之后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通知客户。 |
投资产品相关的收益
收益: | 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 若在定价日的参考利率等于或者低于10.00%,则客户将于收益期内获取 A%的年收益率,此年收益率将不低于4.10%。 在最差的情况下,若在定价日的参考利率高于10.00%,则客户将于收益期内获取4.00%的年收 |
益率。
投资产品相关的主要风险概述
本投资产品的风险揭示书中已列明了相关风险,请阅读该风险揭示书。
声明: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不一致之处,概以中文版为准。
本文件并不构成对任何交易的推荐。除非另行以书面形式同意,否则,就本文件所建议的交易或任何其他交易而言,银行是作为独立交易一方,而并不是客户的顾问或受托人,对这份文件及内容的用途及所引致的任何后果亦不负任何责任。
本文件所载资料并未顾及任何获得本文件人士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状况及其特定需要。本文件所载资料仅作资料用途,客户不应以本文件代替其判断,而客户亦应寻求独立法律或财务意见。就本文件所述任何产品,在同意进行任何交易或认购前,客户应确认已经明白交易,并已经按其目标及情况自行评估交易的适当性。客户尤其应咨询其财务顾问的意见或为相同目的作出其认为需要或适当的独立研究。若客户决定不作该等咨询或独立研究,客户应审慎考虑本文件所述任何产品是否适合客户。
银行、其关联公司、董事及/或雇员可能拥有本文件所载产品包含的交易,亦可能会实施该等交易。银行与该等产品的提供者(如有)可能会有同盟或其他合约协议,以推销或销售该等产品。若银行的关联公司提供该等产品,该等关联公司可能会向投资者收取费用。另外,银行、其关联公司、董事及/或雇员也可能会替该等产品提供者(如有)提供(或争取提供)经纪、投资银行及其他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