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附件五:
南通城市轨道交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维修备品备件采购项目合同
买方:
卖方:
二〇二二年 月
合同协议书
买方:
卖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南通城市轨道交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维修备品备件采购项目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通城市轨道交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维修备品备件采购项目
项目地址:江苏省南通市
二、项目范围
项目范围:南通城市轨道交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维修备品备件采购项目的供货,详细内容请参阅“货物清单”。
三、合同价款
x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
1、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 元(小写)。
2、不含税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 元(小写)。
四、组成合同的文件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构成本合同的合同文件之间应是相互说明和相互补充的。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出现歧义或相互矛盾,或合同文件中出现明显错误时,按如下顺序进行解释:
(1)合同协议书;
(2)中选通知书;
(3)合同条款;
(4)服务要求;
(5)相关服务计划;
(6)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约定的次序在先者为准。对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以其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签发、签收的与本合同订立或履行有关的协议、信函、纪要、备忘录等亦构成合同组成部分,其优先解释顺序按照“新文件优于旧文件”。
五、本合同一式 拾贰 份,其中买方持有 捌 份,卖方持有 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2022年 月 日 地址: 电话: 传真: |
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 日期:2022年 月 日 地址: 电话: 传真: |
合同条款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服务要求、分项报价表、相关 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选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选的函件。
1.1.1.4 服务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服务要求”的文件。
1.1.1.5 相关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服务计划。
1.1.1.6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7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3.3 验收:指服务经检验合格后,买方做出接受服务的确认。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选通知书;
(3)合同条款;
(4)服务要求;
(5)相关服务计划;
(6)其他合同文件。
1.4.1 卖方提供履约担保后,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 络。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
卖方应根据服务要求、相关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服务。
3.1.1 本项目采用总体报价方式。
3.1.2 合同总体价格为南通城市轨道交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维修备品备件采购
3.1.3 本项目合同:
暂定含税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 元)。(以大写及数字分别表示)
不含税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 元)。(以大写及数字分别表示)
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双方共同签认结算单,在签认结算单后的30天内,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支付时乙方需提供经甲方签字确认的结算单和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4.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4.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5.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2)合同一方当事人需支付的违约金已达合同约定的最高限额;
(3)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 的情形
(4)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1 合同实施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未协商或友好协商开始后六十(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争议应提交仲裁。
7.2 仲裁应由南通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的官方语言为中文。
7.3 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仲裁x(包括但不限于胜诉方为此支付的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交通费、律师x等)应由败诉方负担。
7.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应继续执行本合同其它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