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平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签署 MSA 统一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平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签署 MSA 统一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 35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与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平安科技”)、深圳平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通信科技”)签署MSA统一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法人名称: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1.2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设计、技术咨询及相关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维护;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数据处理,数据库服务,软件租赁、软件销售及技术服务、支持软件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系统基础设施销售及技术服务;从事广告业务;家具及家居用品、家电和数码产品及其配件、照相器材、厨卫用具、纺织品、针织品、服装鞋帽及箱包、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玩具、日用百货、汽车用品及汽摩配件、五金制品、的网上零售、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
(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业。
1.3 注册资本:292476.38 万元
2.关联法人名称:深圳平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2.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2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销售;物联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设备销售,从事广告业务;版权代理;国内贸易;以服务外包形式从事计算机数据处理;数据库服务;软件运营服务;信息系统基础设施运营服务;家具及家居用品、家电和数码产品及其配件、照相器材、厨卫用具、纺织品、针织品、服装鞋帽及箱包、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玩具、日用百货、汽车用品及汽摩配件、珠宝首饰、金银饰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及收藏品(不含文物)、五金制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文化用品、储值卡的网上零售、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及相关配套业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商业信息咨询;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国内多方面通信服务业务;国内呼叫中心业务;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包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与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电子公告内容);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的批发、网上零售;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中介、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人才培训;人才测评;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在线数据处理;电信业务、互联网域名注册代理服务。
2.3 注册资本:21000 万人民币
(二)关联关系情况
我公司与平安科技、平安通信科技均为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平安通信科技属于平安科技子公司,我公司与平安科技、平安通信科技构成银保监会层面的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的情况
(一)交易概述和类型
交易总金额上限 54 亿元(含税金额),其中我公司与
平安科技交易金额上限为 36 亿元,我公司与平安通信科技
交易金额上限为 18 亿元,该交易构成提供货物或服务类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情况
平安科技、平安通信科技向我公司销售、提供开发咨询、大数据、平安云、运营服务、办公支持、人工智能、安全、应用产品等信息产品和技术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服务”)。
三、统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预估协议有效期内交易总金额上限不超过54亿元(含税 ),其中我公司与平安科技交易金额上限不超过36亿元,我公司与平安通信科技交易金额上限不超过18亿元。
(二)交易结算方式
我公司在协议规定的交易总额度内就购买的产品/服务向平安科技与平安通信科技支付费用,按照服务类型的不同主要采用但不限于以下五种收费方式:
(1) 每月固定收费;
(2) 每月按实际使用收费;
(3) 按预算值与实际使用值中较大者收费;
(4) 按订单收费;
(5) 其他方式。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等
《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MSA 统一服务协议》于 2020年 12 月 28 日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成立且生效,履行期限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四、交易的定价政策
平安科技/平安通信科技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平安科技出具《转让定价同期资料报告》,从中国转让定价法律、法规的角度出发,并参考OECD指南,安永对平安科技的所有关联交易用成本加成法进行可比性分析。平安科技及平安通信科技的对外报价是统一定价,对所有公司报价一致。根据安永转让定价公允性评估,及20年预估容量和使用数据,平安科技的完全成本加成率为2.30%,市场上提供同类服务的可比公司四分位区间为1.96%-12.06%;平安通信科技的完全成本加成率为-0.27%,市场上提供同类服务的可比公司四分位区间为-1.00%至5.83%,因此,均符合关联交易转让定价独立性交易原则。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28日,经我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0年第1次会议现场审议通过后,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现场审议,全体表决同意我公司与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平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MSA统一服务协
议》。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