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编号:A7-CSLSJDD-GK-202212-B0054-BYZB
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食品监督抽检服务类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A7-CSLSJDD-GK-202212-B0054-BYZB
项目编号:[350182]BYZB[GK]2022014
(预公告稿)
采购人: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食品监督抽检服务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7-CSLSJDD-GK-202212-B0054-BYZB。
2、项目编号:[350182]BYZB[GK]2022014。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 号),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
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
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 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明细 | 描述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具有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 | |
CMA 认证, | 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本项目无特定要求,投标人应在“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 |
6.2 特定条件:包:1
批注[PC1]: 6 个包是否需要提供 CMA 证书
明细 | 描述 |
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均应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 部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服务)”,其中“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 “其他未列明行业”。(注: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及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 [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五、其他规定”相关条款规定出具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 |
包:2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 CMA 认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本项目无特定要求,投标人应在“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均应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 部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服务)”,其中“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 “其他未列明行业”。(注:符合财政部、司法 |
明细 | 描述 |
部文件(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及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 [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五、其他规定”相关条款规定出具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 |
包:3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 CMA 认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本项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 | 目无特定要求,投标人应在“一般资格证明文 |
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 |
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包:4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 CMA 认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本项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 | 目无特定要求,投标人应在“一般资格证明文 |
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 |
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包:5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 CMA 认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本项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 | 目无特定要求,投标人应在“一般资格证明文 |
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 |
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包:6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 |
明细 | 描述 |
CMA 认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本项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 | 目无特定要求,投标人应在“一般资格证明文 |
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 |
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6.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7.4、招标文件售价:0 元。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采购人: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长乐区首占新区广场南路 815 号
联系方法:059122052560
12、代理机构: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二环泰禾广场 3 号楼 702联系方法:0591-87820216/87872110/87957873-803
附 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 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 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 的投标保证金”。 |
附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未 483,140.0000列明行
业
其他未 660,000.0000列明行
业
6600
660000
660000
1(全年批次)
否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6-1
6
4831
483140
483140
340(批次)
否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5-1
5
10944
109440
1094400
其他未列明行
业
1,094,400.0000
1200
(批次)
否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4-1
4
14930
1493050
1493050
其他未
列明行业
1,493,050.0000
650(批次)
否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3-1
3
11025
1102560
1102560
其他未
列明行业
1,102,560.0000
480(批次)
否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2-1
2
14168
1416800
14168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1,416,800.0000
880(批次)
否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1-1
1
投标保证金
采购包最高限价
采购包预算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
属行业
品目号预算
数量
允许进
口
采购标的
品目号
采购包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 1、2)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 U 盘)0 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关于电子招标投 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7- (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 |
4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 |
5 | 12.1 | 本项目推荐项目包 1 中标候选人数为 1 家,项目包 2 中标候选人 数为 1 家,项目包 3 中标候选人数为 1 家,项目包 4 中标候选人 数为 1 家,项目包 5 中标候选人数为 1 家,项目包 6 中标候选人 数为 1 家。 |
6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与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本项目确定项目包 1 中标人数为 1 家,项目包 2 中标人数为 1 家,项目包 3 中标人数为 1 家,项 目包 4 中标人数为 1 家,项目包 5 中标人数为 1 家,项目包 6 中 |
标人数为 1 家; | ||
7 | 13.2 | 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 |
8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9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 章第 15.1 条的有关规定。 |
10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1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 “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xxx.xxxx.xxx.xx。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 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2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2)其他:①代理服务费:A、各中标供应商在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后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交费后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开具发票,跨季度不提供补票或换票等服务;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开票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B、代理费用按照各采购包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标准如下:中标金额 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收费费率标准:1.5%;中标金额人民币 100-500 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 C、招标服务费转账银行信息:开户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米罗街支行 账 号:13111401040000800。②CA办理可登入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000-000-000。③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咨询联系方式:000-000-0000④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即视为其 完全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无任何异议, |
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⑤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应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资料,否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⑥因疫情或国家政策原因造成各类资格、资质证书到期无法及时年审等情形的,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时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管理部门政策文件证明。若供应商提供的书面说明及相关管理部门政策文件符合上述情形 的,不影响供应商投标。⑦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供应商进入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携带身份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绿码),并符合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请供应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并确保到场人员符合要求。因供应商代表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进入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将无法参与投标(响应)。⑧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开标时间可能延期或终止采购,具体以公告内容为准,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本项目公告信息。⑨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情况说明内容应如实 完整体现缓缴或免缴的内容及期限,如缓缴或免缴的为企业部分, 应提供个人部分相关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本招标文件中其他相关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 ||
备注 | 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请勿遗漏。 |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 号 | 编列内容 |
1 | (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 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 1 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 a 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 (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 CA 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 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 CA 证书: |
a.投标人的 CA 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 CA 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b.投标人的CA 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 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 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 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A.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 30 分钟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B.投标人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注册单位名称、投标人名称、电子章名称、保证金账户名称应为一致,否则投标无效。C.出现《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 指导意见》进行处理。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7 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7 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 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 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 3.1 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 3.2 条规定的,投标无效。
4、投标费用
4.1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 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 5.2 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
文件编制的,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个日历日前,在
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 15 个日历日的,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省博益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 若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 更正公告作为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 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 终止公告作为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 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
9.2 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 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电子投标文件
10.1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10.2 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 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 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 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 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 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
10.9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
10.9 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 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 10.9 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 10.8 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
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 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
10.11 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 10.5 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
照本章第 10.10 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 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省博益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 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
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4 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若出现本章第 11.4 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 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11.6 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 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 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12.4 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 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
13.3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13.6 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 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 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 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 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 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 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 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 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 对不符合本章第 15.1 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 对符合本章第 15.1 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 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xxx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 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 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xx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 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 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 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 号)规定。
17.6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 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
19.1 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财办库〔2020〕 123 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19.2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 资格审查小组由 3 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 1 人,由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 1 人,其余 1 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 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1.3 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1)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 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 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 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 |
明细 | 描述 |
无法按照以上 a、b 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 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 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 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 要求。 |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 本声明函。 |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 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 |
明细 | 描述 |
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 |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 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 [2017]213 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 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 文件第七xxx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
※备注说明
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 CMA 认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本项目无特定要求,投标人应在“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均应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 部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服务)”,其中“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 “其他未列明行业”。(注: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及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 [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五、其他规定”相关条款规定出具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 |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包:1
包:2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 CMA 认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本项目无特定要求,投标人应在“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均应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 部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服务)”,其中“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 “其他未列明行业”。(注: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及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 [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五、其他规定”相关条款规定出具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 |
包:3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 CMA 认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本项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 | 目无特定要求,投标人应在“一般资格证明文 |
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 |
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包:4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 CMA 认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本项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 | 目无特定要求,投标人应在“一般资格证明文 |
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 |
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包:5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 CMA 认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本项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 | 目无特定要求,投标人应在“一般资格证明文 |
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 |
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包:6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 CMA 认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本项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 | 目无特定要求,投标人应在“一般资格证明文 |
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 |
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3)投标保证金。
1.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包:1
无
包:2
无
包:3
无
包:4
无
包:5
无
包:6
无
1.5 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 1.2、1.3、1.4 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 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 5 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 1 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 4人。
5.2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 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 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10.12 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包:1
包一般情形
明细 |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
明细 |
根据闽财购〔2010〕28 号文件规定,技术部分各评委平均分达不到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 部分总分 50%(含),视为技术部分严重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
商务符合性
明细 |
不满足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的,其投标无效。 |
附加符合性
无
明细 |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
价格符合性 包:2包一般情形
明细 |
根据闽财购〔2010〕28 号文件规定,技术部分各评委平均分达不到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 50%(含),视为技术部分严重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
明细 |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
价格符合性 包:3包一般情形
明细 |
根据闽财购〔2010〕28 号文件规定,技术部分各评委平均分达不到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 部分总分 50%(含),视为技术部分严重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
商务符合性
明细 |
不满足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的,其投标无效。 |
附加符合性
无
明细 |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
价格符合性 包:4包一般情形
明细 |
根据闽财购〔2010〕28 号文件规定,技术部分各评委平均分达不到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 50%(含),视为技术部分严重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
明细 |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
价格符合性 包:5包一般情形
明细 |
根据闽财购〔2010〕28 号文件规定,技术部分各评委平均分达不到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 部分总分 50%(含),视为技术部分严重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
商务符合性
明细 |
不满足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的,其投标无效。 |
附加符合性
无
明细 |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
价格符合性 包:6包一般情形
明细 |
根据闽财购〔2010〕28 号文件规定,技术部分各评委平均分达不到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 50%(含),视为技术部分严重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
价格符合性
6.3 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 6.3 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 6.3 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
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 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 7 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 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评审得分相同的,则按“报价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评 审得分及报价部分均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与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 6.4
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 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 7.2 条规定。
6.6 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 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9.7 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 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 评标方法: 项目包 1,项目包 2,项目包 3,项目包 4,项目包 5,项目包 6 采用综合评分法。
7.2 评标标准
采购包 1 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 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 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 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 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 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 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 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 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 10 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
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x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需在“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报价部分”可不提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时,若“投标分项表”无对应模块上传,可上传至此 模块处。 |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服务响应内容 | 10 | 1.1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0 分;带“★”标示(4 项)的技术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视为无效投标;未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一般技术指标项(共 20 项),每负偏离一项扣 0.5 分(20 项),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注:①响应情况投标人须完整填列在《技 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未填列、漏项的或招标文件技术相关要求中若 |
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条款,投标人未提供或者投标人的响 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②具体评分指标项号详见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对应标注,投标人必须根据该评审内容,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逐项进行应答,如实说明正、负偏离情况,否则,有可能做出不 利于投标人的评判(负偏离)。】 | ||
2、资质能力 | 3 | 2.1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 年版)》规定的检验项目,投标人实验室具备法定检测资质比例进行评分: 95%≤检测资质比例≤100%得 3 分; 93%≤检测资质比例<95%得 2 分; 90%≤检测资质比例<93%得 1 分; 其余不得分。(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
3、仪器设备 | 3 | 3.1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液相色谱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3 台的得 3 分;1 台<数量≤3 台的得 2 分;1 台的得 1 分, 其余不得分。(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3 | 3.2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气相色谱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3 台的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 65 分。
删除[PC]: [偏离项数按序号最末级编号为 1 项]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
得 3 分;3 台的得 2 分;2 台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满分 3 分)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3 | 3.3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3 台的得 3 分; 3 台的得 2 分;2 台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3 | 3.4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3 台的得 3 分;1 台<数量≤3 台的得 2 分;1 台的得 1 分, 其余不 得分。。(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2.5 | 3.5 投标人具有原子荧光光谱仪、液相与原子荧光仪联用仪、原子吸收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总计不少于 5 台,每提供一台得 0.5 分。(可重复提供)(满分 2.5 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1.5 | 3.6 投标人须提供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离子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3 种仪器的数量总计不少于 3 台,每提供一台得 0.5 分。(可重复提供)(满分 1.5 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4、检测场所 | 3 | 4.1 根据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样品前处理室、样品留样室、标准品储存室,每具有一项者得 1 分。(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图片等,未提供的不得分。 | |
3 | 4.2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实验室存放备份样品储存间必须具备冷冻 (冷藏)能力,按下列情况得分: (1)具有冰箱或冰柜及冷冻(冷藏)库的得 3 分,只有冰箱或冰柜的得 2 分。注:①提供冰箱/冰柜的购置发票复印件、容积证明材料复印件及 照片;②提供冷冻(冷藏)库产权证(或满足服务期的租金合同)、具有标注面积的平面图复印件及冷冻(冷藏)库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供 | ||
证明资料的不得分。 | |||
2 | 4.3 根据投标人具有无菌室、制样室、生物安全实验室、真菌室的情况进行评分,每具有一项的得 0.5 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图片等,未 提供的不得分。(满分 2 分) | ||
5、信息 | 2 | 5.1 投标人具有实验室信息管理信息系统(LIMS)的,得 2 分。 |
删除[PC]: 2 台<数量≤
批注[PC2]: 这个有歧义,是在五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台 0.5
分,还是就直接每提供一台得 0.5 分
批注[PC3]: 这个有歧义,是在 3 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台 0.5
分,还是就直接每提供一台得 0.5 分
删除[PC]: 冷库
删除[PC]: 冷库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系统 | 注:投标人须提供①信息系统功能模块截图;②若为自有开发的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若为外购的还须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未提供 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
6、人员情况 | 2 | 6.1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从事食品检验检测的人员(不含管理人员、抽样人员)总数情况进行评分:人员≥30 人的得 2 分;25 人≤人员 <30 人的得 1 分;人员<25 人不得分。(满分 2 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3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2 | 6.2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抽样人员的情况进行评分:(专职抽样人员不得同时是食品检测人员),人员>15 名的得 2 分;13 名≤人员 ≤15 名的得 1 分;人员<13 名的不得分。(满分 2 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3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2 | 6.3 投标人配备检测人员中级职称占检测人员总数 30%及以上得 2 分。(满分 2 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表、检测类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前 3 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社会养老 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3 | 6.4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技术团队中具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聘请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专家的,得 3 分,具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聘请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专家的,得 2 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单位缴纳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 个月(不 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 |
7、能力验证 | 3 | 7.1 投标人承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参与能力验证项目(涵盖微生物/毒素、农兽药、食品添加剂、重金属、非法添加物、品质/营养成分 6 个领域)并获得满意结果的每提供一项得 0.5 分;被国家级政府部门通报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本项不得分。(满分 3 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或虚假承诺的不 得分。 |
3 | 7.2 投标人承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参加食品 相关领域的能力验证获得满意结果次数:次数≥6 次的得 3 分;3 次≤次 |
删除[PC]: 须提供
删除[PC]: 承若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数<6 次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被国家级政府部门通报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本项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或虚假承诺的不 得分。 | ||
8、抽样车辆 | 3 | 8.1 根据投标人自有采样车辆进行评分: 采样车辆≥6 辆且具备 2 辆冷藏车辆(每辆冷藏车冷藏体积≥2M³)的得 3分; 5 辆≤采样车辆<6 辆且具备冷藏车辆 2 辆(每辆冷藏车冷藏体积≥2M³ 的,得 2 分; 3 辆≤采样车辆<5 辆且具备冷藏车辆 2 辆(每辆冷藏车冷藏体积≥2M³ 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①车辆登记证复印件或行驶证复印件,若车辆为租赁 的,还需提供服务期内的租赁合同;②列表注明车型、吨位数、行驶证号;③提供采样车辆照片及车厢内部的图片及体现体积证明材料复印件。 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9、既往履约经历 | 2 | 9.1 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未存在受到区县级及以上政府监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工作任务的情况;未存在发生过爆炸、火灾、人员伤亡等恶性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况得 2 分。 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不得分。 |
10、满意评价 | 3 | 10.1 投标人实验室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为县区级及以上食品监管部门提供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或风险监测服务的情况: 服务 10 个县区及以上并取得好评或满意评价的,得 3 分; 服务 7(含)-10(不含)个县区的并取得好评或满意评价,得 2 分;服务 4(含)-7(不含)个县区并取得好评或满意评价的,得 1 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须提供用户评价报告及与对应县区级食品监管部门的提供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已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 件,同一县区仅计算一次。 |
11、服务要求 | 3 | 11.1 根据投标人送样响应时间进行评分:检测机构从接到抽样任务及到样品送达检测实验室时间即: 响应时间<1小时的得3分; |
删除[PC]: ;租赁车辆需提供服务期内的租赁合同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小时≤响应时间≤2小时得2分; 2小时<响应时间≤4小时得1分;响应时间>4小时的不得分。 注:①提供对样品不变质措施及抽样响应时间做出明确承诺(格式自拟);②提供以百度地图或xx地图等电子地图驾车模式测算的从投标人CMA证书或附表(证书或资质附表上的单位名与此次投标人一致)上所述实验室地址到采购人所在地(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广场南路815号)工作日8:00-18:00任意时间段的截图。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本 项不得分。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
1、综合实力 | 1 | 1.1 投标人入围食品复检机构名录的得 1 分,需提供复检机构证明材料。 (满分 1 分) | ||
2 | 1.2 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参与县区级及以 | |||
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抽检(应急抽检)服务≥2次得 2 分,其余不得分。(满分 2 分) | ||||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否则不得分。 | |||
2 | 1.3 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为县区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食品监督抽检、食品安全监督业务培训或业务宣传支持的得 2 分。 注: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授课邀请函复印件及 授课人员在本单位近三个月内任一月份(不含投标截止日期当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2 、投标人业绩 | 2 | 2.1 投标人承担过国家级重大会议或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的得 2 分,省重大会议或活动保障的得 1 分,未参与的不得分。(满分 2 分) 注: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入围(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复印件、已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均不予计分。验收合格相关证 明文件必须直接标明会议或活动名,否则不得分;间接参与者不得分。 | ||
3 | 2.2 根据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 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县区级及以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服务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 25 分。
批注[PC4]: 这应该不算业绩放到这里来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
类项目的得 3 分。 注:须提供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已经 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必须标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3 | 2.3 根据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次 | ||||
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县区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食品监督抽 检任务或专项抽检任务: 单次任务问题发现率(不合格批次/总批次)≥3%的得 3 分; 2.5%≤问题发现率(不合格批次/总批次)<3%的得 2 分; 2%≤问题发现率(不合格批次/总批次)<2.5%的得 1 分。 | |||||
注:须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 | 网页并注明网址)、 | ||||
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已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 | |||||
文件、或专项抽检任务的任务委托书及区县级 | 及 | 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
出具的证明材料。单次任务抽检批次不得少 | 于 200 批次。未提供或提供 | ||||
不全的不得分。 | |||||
3 、服务承诺 | 3 | 3.1 投标人承诺“在项目执行期间内,为采购人提供不少于 10 次的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快速检测服务、宣传培训、风险评估、技术研讨、业务咨询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的得 3 分,须提供书面承诺,格 式自拟,否则不得分。(满分 3 分) | |||
4 、检测水平 | 3 | 4.1 2021 年至今投标人国抽信息系统食品抽检数据抽查情况,年度全部数据抽查问题发现率≤3%得 3 分,3%<问题发现率≤5%得 2 分,5%<问题发现率≤7%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提供省市场监管部门年度通报函和 投标人承诺函。(满分 3 分) | |||
5、保证 (易腐食品)样品原有特性不变的措 施 | 3 | 5.1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易腐样品保证其不变质的方案,方案中应包括抽样过程的防护,运输过程的防护,送达承担任务实验室的时间,到达实验室后的防护等内容。评委根据方案编制情况进行评分:送达实验室时间短且措施具有可操作性的得 3 分;送达实验室时间较长或措施具有存在漏洞的得 1 分。注: ①考虑样品的特殊性,抽取的样品运输时间以汽车运输时间计算;②提供对样品不变质措施及抽样响应时间做出 明确承诺,否则不得分。(满分 3 分) | |||
6 、应急响应 | 3 | 6.1 根据投标人针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抽检任务(到达事件发生地点)响应时间进行评分: |
批注[PC5]: 删除“县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重复了
批注[PC6]: 这应该是是业绩,上下对调下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响应时间<45 分钟的得 3 分; 45 分钟≤响应时间<60 分钟的得 2 分; 60 分钟≤响应时间≤90 分钟得 1 分; 响应时间>90 分钟的不得分。(满分 3 分) 注:①提供以百度地图或xx地图等电子地图驾车模式测算的从投标人 CMA 证书或附表(证书或资质附表上的单位名与此次投标人一致)上所述实验室地址到采购人所在地(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广场南路 815 号)工作 日 8:00-18:00 任意时间段的截图;②提供对样品不变质措施及抽样响应 时间做出明确承诺(格式自拟);未同时符合以上 2 点的不得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 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 20%
(含 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 20%-50%(含 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
(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 x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 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 加分。
a2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采购包 2 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 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 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 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 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
分,A1 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 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 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 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 10 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x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需在“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报价部分”可不提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时,若“投标分项表”无对应模块上传,可上传至此 模块处。 |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服务响应内容 | 10 | 1.1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由评委 |
进行评议,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0 分;带“★”标示(4 项)的技 | ||
术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视为无效投标;未标注符号的技术参 | ||
数一般技术指标项(共 20 项),每负偏离一项扣 0.5 分(20 项),正偏 | ||
离不加分,扣完为止。【注:①响应情况投标人须完整填列在《技术和服 | ||
务要求响应表》中,未填列、漏项的或招标文件技术相关要求中若有要求投 | ||
标人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条款,投标人未提供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 | ||
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 | ||
偏离)。②具体评分指标项号详见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对 | ||
应标注,投标人必须根据该评审内容,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逐项进行应答, | ||
如实说明正、负偏离情况,否则,有可能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负偏 | ||
离)。】 | ||
2、资质能力 | 3 | 2.1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 年版)》规定的检验项目,投标人实验室具备法定检测资质比例进行评分: 95%≤检测资质比例≤100%得 3 分; 93%≤检测资质比例<95%得 2 分; 90%≤检测资质比例<93%得 1 分;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 65 分。
删除[PC]: 1.1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0 分;带“★”标示(4 项)的技术要求不允许负
偏离,如果负偏离则视为无效投标;未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 0.5 分(20 项),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偏离项数按序号最末级编号为 1 项]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
其余不得分。(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 |||
3、仪器设备 | 3 | 3.1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液相色谱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3 台的得 3 分;1 台<数量≤3 台的得 2 分;1 台的得 1 分, 其余不得分。(满分 3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3 | 3.2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气相色谱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3 台的得 3 分;3 台的得 2 分;2 台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3 | 3.3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 >3 台的得 3 分; 3 台的得 2 分;2 台的得 1 分, 其余不得分。(满分 3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3 | 3.4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 >3 台的得 3 分;1 台<数量≤3 台的得 2 分;1 台的得 1 分, 其余不得分。 (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2.5 | 3.5 投标人具有原子荧光光谱仪、液相与原子荧光仪联用仪、原子吸收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总计不少于 5 台,每提供一台得 0.5 分。(可重复提供)(满分 2.5 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1.5 | 3.6 投标人须提供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离子色谱仪、电感 | ||
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 3 种仪器的数量总计不少于 3 台,每提供一台得 | ||
0.5 分。(可重复提供)(满分 1.5 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4 、检测场所 | 3 | 4.1 根据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样品前处理室、样品留样室、标准品储存室,每具有一项者得 1 分。(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图片等,未提供的不得分。 | |
3 | 4.2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实验室存放备份样品储存间必须具备冷冻(冷藏)能力,按下列情况得分: (1)具有冰箱或冰柜及冷冻(冷藏)库的得 3 分,只有冰箱或冰柜的得 2 分。注:①提供冰箱/冰柜的购置发票复印件、容积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照 |
删除[PC]: 2 台<数量≤
批注[PC7]: 这个有歧义,是在五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台 0.5
分,还是就直接每提供一台得 0.5 分
批注[PC8]: 这个有歧义,是在 3 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台 0.5
分,还是就直接每提供一台得 0.5 分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片;②提供冷冻(冷藏)库产权证(或满足服务期的租金合同)、具有标注面积的平面图复印件及冷冻(冷藏)库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 料的不得分。 | ||
2 | 4.3 根据投标人具有无菌室、制样室、生物安全实验室、真菌室的情况进行评分,每具有一项的得 0.5 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图片等,未提 供的不得分。(满分 2 分) | |
5 、信息系统 | 2 | 5.1 投标人具有实验室信息管理信息系统(LIMS)的,得 2 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①信息系统功能模块截图;②若为自有开发的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若为外购的还须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未提供或提 供不全不得分。 |
6、人员情况 | 2 | 6.1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从事食品检验检测的人员(不含管理人员、抽样人员)总数情况进行评分:人员≥30 人的得 2 分;25 人≤人员<30 人的得 1 分;人员<25 人不得分。(满分 2 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 3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2 | 6.2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抽样人员的情况进行评分:(专职抽样人员不得同时是食品检测人员),人员>15 名的得 2 分;13 名≤人员≤ 15 名的得 1 分;人员<13 名的不得分。(满分 2 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 3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2 | 6.3 投标人配备检测人员中级职称占检测人员总数 30%及以上得 2 分。(满分 2 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表、检测类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前 3 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社会养老保险 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3 | 6.4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技术团队中具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聘请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专家的,得 3 分,具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聘请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专家的,得 2 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单位缴纳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 个月(不含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
删除[PC]: 冷库
删除[PC]: 冷库
删除[PC]: 须提供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7、能力验证 | 3 | 7.1 投标人承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参与能力验证项目(涵盖微生物/毒素、农兽药、食品添加剂、重金属、非法添加物、品质/营养成分 6 个领域)并获得满意结果的每提供一项得 0.5 分;被国家级政府部门通报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本项不得分。(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或虚假承诺的不 得分。 |
3 | 7.2 投标人承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参加食品相关领域的能力验证获得满意结果次数:次数≥6 次的得 3 分;3 次≤次数< 6 次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被国家级政府部门通报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本项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或虚假承诺的不 得分。 | |
8 、抽样车辆 | 3 | 8.1 根据投标人自有采样车辆进行评分: 采样车辆≥6 辆且具备 2 辆冷藏车辆(每辆冷藏车冷藏体积≥2M³)的得 3分; 5 辆≤采样车辆<6 辆且具备冷藏车辆 2 辆(每辆冷藏车冷藏体积≥2M³的, 得 2 分; 3 辆≤采样车辆<5 辆且具备冷藏车辆 2 辆(每辆冷藏车冷藏体积≥2M³的, 得 1 分; 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①车辆登记证复印件或行驶证复印件,若车辆为租赁的, 还需提供服务期内的租赁合同;②列表注明车型、吨位数、行驶证号;③提供采样车辆照片及车厢内部的图片及体现体积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 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9、既往履约经历 | 2 | 9.1 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未存在受到区县级及以上政府监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工作任务的情况;未存在发生过爆炸、火灾、人员伤亡等恶性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况得 2 分。 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不得分。 |
10、满意评价 | 3 | 10.1 投标人实验室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为县区级及以上食品监管部门提供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或风险监测服务的情况: 服务 10 个县区及以上并取得好评或满意评价的,得 3 分; 服务 7(含)-10(不含)个县区的并取得好评或满意评价,得 2 分; |
删除[PC]: 承若
删除[PC]: ;租赁车辆需提供服务期内的租赁合同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服务 4(含)-7(不含)个县区并取得好评或满意评价的,得 1 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须提供用户评价报告及与对应县区级食品监管部门的提供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已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 同一县区仅计算一次。 | ||
11、服务要求 | 3 | 11.1 根据投标人送样响应时间进行评分:检测机构从接到抽样任务及到样品送达检测实验室时间即: 响应时间<1小时的得3分; 1小时≤响应时间≤2小时得2分; 2小时<响应时间≤4小时得1分;响应时间>4小时的不得分。 注:①提供对样品不变质措施及抽样响应时间做出明确承诺(格式自拟); ②提供以百度地图或xx地图等电子地图驾车模式测算的从投标人CMA证书或附表(证书或资质附表上的单位名与此次投标人一致)上所述实验室地址到采购人所在地(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广场南路815号)工作 日8:00-18:00任意时间段的截图。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本项不得分。 |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
1、综合实力 | 1 | 1.1 投标人入围食品复检机构名录的得 1 分,需提供复检机构证明材料。 (满分 1 分) | ||
2 | 1.2 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参与县区级及以 | |||
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抽检(应急抽检)服务≥2次得 2 分,其余不得分。(满分 2 分) | ||||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否则不得分。 | |||
2 | 1.3 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为县区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食品监督抽检、食品安全监督业务培训或业务宣传支持的得 2 分。 注: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授课邀请函复印件及授课人员在本单位近三个月内任一月份(不含投标截止日期当月)社会 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2 、投标 | 2 | 2.1 投标人承担过国家级重大会议或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的得 2 分,省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 25 分。
删除[PC]: 3
批注[PC9]: 这应该不算业绩放到这里来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
人业绩 | 重大会议或活动保障的得 1 分,未参与的不得分。(满分 2 分) 注: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入围(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复印件、已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均不予计分。验收合格相关证 明文件必须直接标明会议或活动名,否则不得分;间接参与者不得分。 | ||||
3 | 2.2 根据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县区级及以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服务类项目的得 3 分。 注:须提供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已经 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必须标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3 | 2.3 根据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县区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食品监督抽检任务或专项抽检任务: 单次任务问题发现率(不合格批次/总批次)≥3%的得 3 分; 2.5%≤问题发现率(不合格批次/总批次)<3%的得 2 分; 2%≤问题发现率(不合格批次/总批次)<2.5%的得 1 分。 | ||||
注:须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 | 网页并注明网址)、 | ||||
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已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 | |||||
文件、或专项抽检任务的任务委托书及区县级 | 及 | 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
出具的证明材料。单次任务抽检批次不得少 | 于 200 批次。未提供或提供 | ||||
不全的不得分。 | |||||
3 、服务承诺 | 3 | 3.1 投标人承诺“在项目执行期间内,为采购人提供不少于 10 次的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快速检测服务、宣传培训、风险评估、技术研讨、业务咨询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的得 3 分,须提供书面承诺,格 式自拟,否则不得分。(满分 3 分) | |||
4 、检测水平 | 3 | 4.1 2021 年至今投标人国抽信息系统食品抽检数据抽查情况,年度全部数据抽查问题发现率≤3%得 3 分,3%<问题发现率≤5%得 2 分,5%<问题发现率≤7%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提供省市场监管部门年度通报函和 投标人承诺函。(满分 3 分) | |||
5 保证 (易腐 | 3 | 5.1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易腐样品保证其不变质的方案,方案中应包括抽样过程的防护,运输过程的防护,送达承担任务实验室的时间, |
批注[PC10]: 删除“县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重复了
批注[PC11]: 这应该是是业绩,上下对调下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食品)样品原有特性不变的措 施 | 到达实验室后的防护等内容。评委根据方案编制情况进行评分:送达实验室时间短且措施具有可操作性的得 3 分;送达实验室时间较长或措施具有存在漏洞的得 1 分。注: ①考虑样品的特殊性,抽取的样品运输时间以汽车运输时间计算;②提供对样品不变质措施及抽样响应时间做出 明确承诺,否则不得分。(满分 3 分) | |
6 应急响应 | 3 | 6.1 根据投标人针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抽检任务(到达事件发生地点)响应时间进行评分: 响应时间<45 分钟的得 3 分; 45 分钟≤响应时间<60 分钟的得 2 分; 60 分钟≤响应时间≤90 分钟得 1 分; 响应时间>90 分钟的不得分。(满分 3 分) 注:①提供以百度地图或xx地图等电子地图驾车模式测算的从投标人 CMA 证书或附表(证书或资质附表上的单位名与此次投标人一致)上所述实验室地址到采购人所在地(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广场南路 815 号)工作 日 8:00-18:00 任意时间段的截图;②提供对样品不变质措施及抽样响应 时间做出明确承诺(格式自拟);未同时符合以上 2 点的不得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 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 20%
(含 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 20%-50%(含 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
(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 x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 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 加分。
a2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采购包 3 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 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 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 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 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 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 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 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 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 10 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1、本采购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 | |
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 |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 | |
凡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 | |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其小型、微型产品报价 | |
部分给予 15%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 |
标的其报价享受 15%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 |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 | |
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 | |
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 | |
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 | |
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 |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货物(指只由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只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 15%的价格扣除,应当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文件中其他有关价格扣除部分评审中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描述情况与此处不一致, 以此处为准)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服务响应内容 | 10 | 1.1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由评委 |
进行评议,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0 分;带“★”标示(4 项)的技 | ||
术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视为无效投标;未标注符号的技术参 | ||
数一般技术指标项(共 20 项),每负偏离一项扣 0.5 分(20 项),正偏 | ||
离不加分,扣完为止。【注:①响应情况投标人须完整填列在《技术和服 | ||
务要求响应表》中,未填列、漏项的或招标文件技术相关要求中若有要求投 | ||
标人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条款,投标人未提供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 | ||
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 | ||
偏离)。②具体评分指标项号详见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对 | ||
应标注,投标人必须根据该评审内容,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逐项进行应答, | ||
如实说明正、负偏离情况,否则,有可能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负偏 | ||
离)。】 | ||
2、资质能力 | 3 | 2.1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 年版)》规定的检验项目,投标人实验室具备法定检测资质比例进行评分: 95%≤检测资质比例≤100%得 3 分; 93%≤检测资质比例<95%得 2 分; 90%≤检测资质比例<93%得 1 分; 其余不得分。(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
3、仪器设备 | 3 | 3.1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液相色谱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3 台的得 3 分;1 台<数量≤3 台的得 2 分;1 台的得 1 分, 其余不得分。(满分 3分)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 65 分。
删除[PC]: 1.1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0 分;带“★”标示(4 项)的技术要求不允许负
偏离,如果负偏离则视为无效投标;未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 0.5 分(20 项),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偏离项数按序号最末
级编号为 1 项]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3 | 3.2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气相色谱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3 台的得 3 分;3 台的得 2 分;2 台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3 | 3.3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 >3 台的得 3 分; 3 台的得 2 分;2 台的得 1 分, 其余不得分。(满分 3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3 | 3.4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 >3 台的得 3 分;1 台<数量≤3 台的得 2 分;1 台的得 1 分, 其余不得分。 (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2.5 | 3.5 投标人具有原子荧光光谱仪、液相与原子荧光仪联用仪、原子吸收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总计不少于 5 台,每提供一台得 0.5 分。(可重复提供)(满分 2.5 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1.5 | 3.6 投标人须提供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离子色谱仪、电感 | ||
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 3 种仪器的数量总计不少于 3 台,每提供一台得 | ||
0.5 分。(可重复提供)(满分 1.5 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4 、检测场所 | 3 | 4.1 根据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样品前处理室、样品留样室、标准品储存室,每具有一项者得 1 分。(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图片等,未提供的不得分。 | |
3 | 4.2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实验室存放备份样品储存间必须具备冷冻(冷藏)能力,按下列情况得分: (1)具有冰箱或冰柜及冷冻(冷藏)库的得 3 分,只有冰箱或冰柜的得 2分。注:①提供冰箱/冰柜的购置发票复印件、容积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照片;②提供冷冻(冷藏)库产权证(或满足服务期的租金合同)、具有标注面积的平面图复印件及冷冻(冷藏)库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 料的不得分。 | ||
2 | 4.3 根据投标人具有无菌室、制样室、生物安全实验室、真菌室的情况进 行评分,每具有一项的得 0.5 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图片等,未提 |
批注[PC12]: 这个有歧义,是在五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台
0.5 分,还是就直接每提供一台得 0.5 分
批注[PC13]: 这个有歧义,是在 3 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台
0.5 分,还是就直接每提供一台得 0.5 分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供的不得分。(满分 2 分) | ||
5 、信息系统 | 2 | 5.1 投标人具有实验室信息管理信息系统(LIMS)的,得 2 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①信息系统功能模块截图;②若为自有开发的提供软件 著作权证书复印件;若为外购的还须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6、人员情况 | 2 | 6.1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从事食品检验检测的人员(不含管理人员、抽样人员)总数情况进行评分:人员≥30 人的得 2 分;25 人≤人员<30 人的得 1 分;人员<25 人不得分。(满分 2 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 3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2 | 6.2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抽样人员的情况进行评分:(专职抽样人员不得同时是食品检测人员),人员>15 名的得 2 分;13 名≤人员≤ 15 名的得 1 分;人员<13 名的不得分。(满分 2 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 3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2 | 6.3 投标人配备检测人员中级职称占检测人员总数 30%及以上得 2 分。(满分 2 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表、检测类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 纳的投标截止前 3 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3 | 6.4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技术团队中具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聘请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专家的,得 3 分,具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聘请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专家的,得 2 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单位缴纳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 个月(不含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 |
7、能力验证 | 3 | 7.1 投标人承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参与能力验证项目(涵盖微生物/毒素、农兽药、食品添加剂、重金属、非法添加物、品质/营养成分 6 个领域)并获得满意结果的每提供一项得 0.5 分;被国家级政府部门通报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本项不得分。(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或虚假承诺的不 得分。 |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3 | 7.2 投标人承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参加食品相关领域的能力验证获得满意结果次数:次数≥6 次的得 3 分;3 次≤次数< 6 次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被国家级政府部门通报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本项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或虚假承诺的不 得分。 | |
8 、抽样车辆 | 3 | 8.1 根据投标人自有采样车辆进行评分: 采样车辆≥6 辆且具备 2 辆冷藏车辆(每辆冷藏车冷藏体积≥2M³)的得 3分; 5 辆≤采样车辆<6 辆且具备冷藏车辆 2 辆(每辆冷藏车冷藏体积≥2M³的, 得 2 分; 3 辆≤采样车辆<5 辆且具备冷藏车辆 2 辆(每辆冷藏车冷藏体积≥2M³的, 得 1 分; 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①车辆登记证复印件或行驶证复印件,若车辆为租赁的,还需提供服务期内的租赁合同;②列表注明车型、吨位数、行驶证号;③提供采样车辆照片及车厢内部的图片及体现体积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 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9、既往履约经历 | 2 | 9.1 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未存在受到区县级及以上政府监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工作任务的情况;未存在发生过爆炸、火灾、人员伤亡等恶性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况得 2 分。 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不得分。 |
10、满意评价 | 3 | 10.1 投标人实验室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为县区级及以上食品监管部门提供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或风险监测服务的情况: 服务 10 个县区及以上并取得好评或满意评价的,得 3 分; 服务 7(含)-10(不含)个县区的并取得好评或满意评价,得 2 分;服务 4(含)-7(不含)个县区并取得好评或满意评价的,得 1 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须提供用户评价报告及与对应县区级食品监管部门的提供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已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 同一县区仅计算一次。 |
11、服务 | 3 | 11.1 根据投标人送样响应时间进行评分:检测机构从接到抽样任务及到样 |
删除[PC]: 承若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要求 | 品送达检测实验室时间即:响应时间<1小时的得3分; 1小时≤响应时间≤2小时得2分; 2小时<响应时间≤4小时得1分;响应时间>4小时的不得分。 注:①提供对样品不变质措施及抽样响应时间做出明确承诺(格式自拟); ②提供以百度地图或xx地图等电子地图驾车模式测算的从投标人CMA证书或附表(证书或资质附表上的单位名与此次投标人一致)上所述实验室地址到采购人所在地(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广场南路815号)工作 日8:00-18:00任意时间段的截图。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本项不得分。 |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
1、综合实力 | 1 | 1.1 投标人入围食品复检机构名录的得 1 分,需提供复检机构证明材料。 (满分 1 分) | ||
2 | 1.2 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参与县区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抽检(应急抽检)服务≥2 次得 2 分,其余不得分。(满分 2 分) | |||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否则不得分。 | |||
2 | 1.3 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为县区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食品监督抽检、食品安全监督业务培训或业务宣传支持的得 2 分。 注: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授课邀请函复印件及授课人员在本单位近三个月内任一月份(不含投标截止日期当月)社会 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2 、投标人业绩 | 2 | 2.1 投标人承担过国家级重大会议或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的得 2 分,省重大会议或活动保障的得 1 分,未参与的不得分。(满分 2 分) 注: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入围(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复印件、已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均不予计分。验收合格相关证 明文件必须直接标明会议或活动名,否则不得分;间接参与者不得分。 | ||
3 | 2.2 根据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 25 分。
批注[PC14]: 这应该不算业绩放到这里来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
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县区级及以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服务类项目的得 3 分。 注:须提供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已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必须标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排查”,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3 | 2.3 根据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县区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食品监督抽检任务或专项抽检任务: 单次任务问题发现率(不合格批次/总批次)≥3%的得 3 分; 2.5%≤问题发现率(不合格批次/总批次)<3%的得 2 分; 2%≤问题发现率(不合格批次/总批次)<2.5%的得 1 分。 | ||||
注:须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 | 网页并注明网址)、 | ||||
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已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 | |||||
文件、或专项抽检任务的任务委托书及区县级 | 及 | 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
出具的证明材料。单次任务抽检批次不得少 | 于 200 批次。未提供或提供 | ||||
不全的不得分。 | |||||
3 、服务承诺 | 3 | 3.1 投标人承诺“在项目执行期间内,为采购人提供不少于 10 次的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快速检测服务、宣传培训、风险评估、技术研讨、业务咨询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的得 3 分,须提供书面承诺,格 式自拟,否则不得分。(满分 3 分) | |||
4 、检测水平 | 3 | 4.1 2021 年至今投标人国抽信息系统食品抽检数据抽查情况,年度全部数据抽查问题发现率≤3%得 3 分,3%<问题发现率≤5%得 2 分,5%<问题发现率≤7%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提供省市场监管部门年度通报函和 投标人承诺函。(满分 3 分) | |||
5 保证 (易腐食品)样品原有特性不变的措 施 | 3 | 5.1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易腐样品保证其不变质的方案,方案中应包括抽样过程的防护,运输过程的防护,送达承担任务实验室的时间,到达实验室后的防护等内容。评委根据方案编制情况进行评分:送达实验室时间短且措施具有可操作性的得 3 分;送达实验室时间较长或措施具有存在漏洞的得 1 分。注: ①考虑样品的特殊性,抽取的样品运输时间以汽车运输时间计算;②提供对样品不变质措施及抽样响应时间做出 明确承诺,否则不得分。(满分 3 分) | |||
6 应急响 | 3 | 6.1 根据投标人针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抽检任务(到达事件发生 |
批注[PC15]: 删除“县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重复了
批注[PC16]: 这应该是是业绩,上下对调下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应 | 地点)响应时间进行评分: 响应时间<45 分钟的得 3 分; 45 分钟≤响应时间<60 分钟的得 2 分; 60 分钟≤响应时间≤90 分钟得 1 分; 响应时间>90 分钟的不得分。(满分 3 分) 注:①提供以百度地图或xx地图等电子地图驾车模式测算的从投标人 CMA 证书或附表(证书或资质附表上的单位名与此次投标人一致)上所述实验室地址到采购人所在地(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广场南路 815 号)工作 日 8:00-18:00 任意时间段的截图;②提供对样品不变质措施及抽样响应 时间做出明确承诺(格式自拟);未同时符合以上 2 点的不得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 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 20%
(含 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 20%-50%(含 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
(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 x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 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 加分。
a2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采购包 4 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 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 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 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 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 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 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 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 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 10 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1、本采购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 | |
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 |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 | |
凡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 | |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其小型、微型产品报价 | |
部分给予 15%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 |
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 | |
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 | |
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 15%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 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 |
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 | |
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 | |
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 | |
货物(指只由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只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 | |
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加投标的其报 | |
价享受 15%的价格扣除,应当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 |
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 | |
明的真实性负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 |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 |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文件中其他有关价格扣除 部分评审中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描述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 65 分。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服务响应内容 | 10 | 1.1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0 分;带“★”标示(4 项)的技术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视为无效投标;未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一般技术指标项(共 20 项),每负偏离一项扣 0.5 分(20 项),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注:①响应情况投标人须完整填列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未填列、漏项的或招标文件技术相关要求中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条款,投标人未提供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②具体评分指标项号详见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对应标注,投标人必须根据该评审内容,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逐项进行应答,如实说明正、负偏离情况,否则,有可能做出不 利于投标人的评判(负偏离)。】 |
2、资质能力 | 3 | 2.1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 年版)》规定的检验项目,投标人实验室具备法定检测资质比例进行评分: 95%≤检测资质比例≤100%得 3 分; 93%≤检测资质比例<95%得 2 分; 90%≤检测资质比例<93%得 1 分; 其余不得分。(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
3、仪器设备 | 3 | 3.1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液相色谱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3 台的得 3 分;1 台<数量≤3 台的得 2 分;1 台的得 1 分, 其余不得分。(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3 | 3.2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气相色谱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3 台的得 3 分;3 台的得 2 分;2 台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3 | 3.3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 |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量>3 台的得 3 分; 3 台的得 2 分;2 台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3 | 3.4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3 台的得 3 分;1 台<数量≤3 台的得 2 分;1 台的得 1 分, 其余不得分。。(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2.5 | 3.5 投标人具有原子荧光光谱仪、液相与原子荧光仪联用仪、原子吸收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总计不少于 5 台,每提供一台得 0.5 分。(可重复提供)(满分 2.5 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1.5 | 3.6 投标人须提供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离子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3 种仪器的数量总计不少于 3 台,每提供一台得 0.5 分。(可重复提供)(满分 1.5 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4、检测场所 | 3 | 4.1 根据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样品前处理室、样品留样室、标准品储存室,每具有一项者得 1 分。(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图片等,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4.2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实验室存放备份样品储存间必须具备冷冻 (冷藏)能力,按下列情况得分: (1)具有冰箱或冰柜及冷冻(冷藏)库的得 3 分,只有冰箱或冰柜的得 2 分。注:①提供冰箱/冰柜的购置发票复印件、容积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照片;②提供冷冻(冷藏)库产权证(或满足服务期的租金合同)、具有标注面积的平面图复印件及冷冻(冷藏)库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供 证明资料的不得分。 | |
2 | 4.3 根据投标人具有无菌室、制样室、生物安全实验室、真菌室的情况进行评分,每具有一项的得 0.5 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图片等,未 提供的不得分。(满分 2 分) | |
5、信息系统 | 2 | 5.1 投标人具有实验室信息管理信息系统(LIMS)的,得 2 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①信息系统功能模块截图;②若为自有开发的提供软 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若为外购的还须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批注[PC17]: 这个有歧义,是在五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台
0.5 分,还是就直接每提供一台得 0.5 分
批注[PC18]: 这个有歧义,是在 3 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台
0.5 分,还是就直接每提供一台得 0.5 分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6、人员情况 | 2 | 6.1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从事食品检验检测的人员(不含管理人员、抽样人员)总数情况进行评分:人员≥30 人的得 2 分;25 人≤人员 <30 人的得 1 分;人员<25 人不得分。(满分 2 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3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2 | 6.2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抽样人员的情况进行评分:(专职抽样人员不得同时是食品检测人员),人员>15 名的得 2 分;13 名≤人员 ≤15 名的得 1 分;人员<13 名的不得分。(满分 2 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3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2 | 6.3 投标人配备检测人员中级职称占检测人员总数 30%及以上得 2 分。(满分 2 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表、检测类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其 缴纳的投标截止前 3 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3 | 6.4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技术团队中具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聘请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专家的,得 3 分,具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聘请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专家的,得 2 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单位缴纳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 个月(不 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 |
7、能力验证 | 3 | 7.1 投标人承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参与能力验证项目(涵盖微生物/毒素、农兽药、食品添加剂、重金属、非法添加物、品质/营养成分 6 个领域)并获得满意结果的每提供一项得 0.5 分;被国家级政府部门通报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本项不得分。(满分 3 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或虚假承诺的不 得分。 |
3 | 7.2 投标人承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参加食品相关领域的能力验证获得满意结果次数:次数≥6 次的得 3 分;3 次≤次数<6 次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被国家级政府部门通报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本项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或虚假承诺的不 |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得分。 | ||
8、抽样车辆 | 3 | 8.1 根据投标人自有采样车辆进行评分: 采样车辆≥6 辆且具备 2 辆冷藏车辆(每辆冷藏车冷藏体积≥2M³)的得 3分; 5 辆≤采样车辆<6 辆且具备冷藏车辆 2 辆(每辆冷藏车冷藏体积≥2M³ 的,得 2 分; 3 辆≤采样车辆<5 辆且具备冷藏车辆 2 辆(每辆冷藏车冷藏体积≥2M³ 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①车辆登记证复印件或行驶证复印件,若车辆为租赁的,还需提供服务期内的租赁合同;②列表注明车型、吨位数、行驶证号;③提供采样车辆照片及车厢内部的图片及体现体积证明材料复印件。 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9、既往履约经历 | 2 | 9.1 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未存在受到区县级及以上政府监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工作任务的情况;未存在发生过爆炸、火灾、人员伤亡等恶性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况得 2 分。 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不得分。 |
10、满意评价 | 3 | 10.1 投标人实验室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为县区级及以上食品监管部门提供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或风险监测服务的情况: 服务 10 个县区及以上并取得好评或满意评价的,得 3 分; 服务 7(含)-10(不含)个县区的并取得好评或满意评价,得 2 分;服务 4(含)-7(不含)个县区并取得好评或满意评价的,得 1 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须提供用户评价报告及与对应县区级食品监管部门的提供中标公告、 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已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同一县区仅计算一次。 |
11、服务要求 | 3 | 11.1 根据投标人送样响应时间进行评分:检测机构从接到抽样任务及到样品送达检测实验室时间即: 响应时间<1小时的得3分; 1小时≤响应时间≤2小时得2分; 2小时<响应时间≤4小时得1分;响应时间>4小时的不得分。 |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注:①提供对样品不变质措施及抽样响应时间做出明确承诺(格式自拟);②提供以百度地图或xx地图等电子地图驾车模式测算的从投标人CMA证书或附表(证书或资质附表上的单位名与此次投标人一致)上所述实验室地址到采购人所在地(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广场南路815号)工作日8:00-18:00任意时间段的截图。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本 项不得分。 |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
1、综合实力 | 1 | 1.1 投标人入围食品复检机构名录的得 1 分,需提供复检机构证明材料。 (满分 1 分) | ||
2 | 1.2 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参与县区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抽检(应急抽检)服务≥2 次得 2 分,其余不得分。(满分 2 分) | |||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否则不得分。 | |||
2 | 1.3 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为县区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食品监督抽检、食品安全监督业务培训或业务宣传支持的得 2 分。 注: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授课邀请函复印件及授课人员在本单位近三个月内任一月份(不含投标截止日期当月)社会 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2 、投标人业绩 | 2 | 2.1 投标人承担过国家级重大会议或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的得 2 分,省重大会议或活动保障的得 1 分,未参与的不得分。(满分 2 分) 注: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入围(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复印件、已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均不予计分。验收合格相关证 明文件必须直接标明会议或活动名,否则不得分;间接参与者不得分。 | ||
3 | 2.2 根据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县区级及以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服务类项目的得 3 分。 注:须提供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已经 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必须标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 25 分。
批注[PC19]: 这应该不算业绩放到这里来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
排查”,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3 | 2.3 根据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县区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食品监督抽检任务或专项抽检任务: 单次任务问题发现率(不合格批次/总批次)≥3%的得 3 分; 2.5%≤问题发现率(不合格批次/总批次)<3%的得 2 分; 2%≤问题发现率(不合格批次/总批次)<2.5%的得 1 分。 | ||||
注:须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 | 网页并注明网址)、 | ||||
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已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 | |||||
文件、或专项抽检任务的任务委托书及区县级 | 及 | 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
出具的证明材料。单次任务抽检批次不得少 | 于 200 批次。未提供或提供 | ||||
不全的不得分。 | |||||
3 、服务承诺 | 3 | 3.1 投标人承诺“在项目执行期间内,为采购人提供不少于 10 次的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快速检测服务、宣传培训、风险评估、技术研讨、业务咨询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的得 3 分,须提供书面承诺,格 式自拟,否则不得分。(满分 3 分) | |||
4 、检测水平 | 3 | 4.1 2021 年至今投标人国抽信息系统食品抽检数据抽查情况,年度全部数据抽查问题发现率≤3%得 3 分,3%<问题发现率≤5%得 2 分,5%<问题发现率≤7%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提供省市场监管部门年度通报函和 投标人承诺函。(满分 3 分) | |||
5、保证 (易腐食品)样品原有特性不变的措 施 | 3 | 5.1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易腐样品保证其不变质的方案,方案中应包括抽样过程的防护,运输过程的防护,送达承担任务实验室的时间,到达实验室后的防护等内容。评委根据方案编制情况进行评分:送达实验室时间短且措施具有可操作性的得 3 分;送达实验室时间较长或措施具有存在漏洞的得 1 分。注: ①考虑样品的特殊性,抽取的样品运输时间以汽车运输时间计算;②提供对样品不变质措施及抽样响应时间做出 明确承诺,否则不得分。(满分 3 分) | |||
6 、应急响应 | 3 | 6.1 根据投标人针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抽检任务(到达事件发生地点)响应时间进行评分: 响应时间<45 分钟的得 3 分; 45 分钟≤响应时间<60 分钟的得 2 分; 60 分钟≤响应时间≤90 分钟得 1 分; |
批注[PC20]: 删除“县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重复了
批注[PC21]: 这应该是是业绩,上下对调下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响应时间>90 分钟的不得分。(满分 3 分) 注:①提供以百度地图或xx地图等电子地图驾车模式测算的从投标人 CMA 证书或附表(证书或资质附表上的单位名与此次投标人一致)上所述实验室地址到采购人所在地(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广场南路 815 号)工作 日 8:00-18:00 任意时间段的截图;②提供对样品不变质措施及抽样响应 时间做出明确承诺(格式自拟);未同时符合以上 2 点的不得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 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 20%
(含 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 20%-50%(含 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
(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 x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 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 加分。
a2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采购包 5 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 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 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 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 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 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 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 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 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 10 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1、本采购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 | |
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 |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 | |
凡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 | |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其小型、微型产品报价 | |
部分给予 15%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 |
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 | |
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 | |
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 |
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 | |
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 | |
小型、微型 | 标的其报价享受 15%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
企业,监狱 |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 |
企业,残疾 | 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 |
人 | 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 |
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 | |
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 | |
货物(指只由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只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 | |
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加投标的其报 | |
价享受 15%的价格扣除,应当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 |
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 | |
明的真实性负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 |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 | |
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文件中其他有关价格扣除 | |
部分评审中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描述情况与此处不一致, | |
以此处为准)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 65 分。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服务响应内容 | 10 | 1.1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0 分;带“★”标示(4 项)的技术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视为无效投标;未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一般技术指标项(共 20 项),每负偏离一项扣 0.5 分(20 项),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注:①响应情况投标人须完整填列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未填列、漏项的或招标文件技术相关要求中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条款,投标人未提供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②具体评分指标项号详见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对应标注,投标人必须根据该评审内容,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逐项进行应答,如实说明正、负偏离情况,否则,有可能做出不 利于投标人的评判(负偏离)。】 |
2、资质能力 | 3 | 2.1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 年版)》规定的检验项目,投标人实验室具备法定检测资质比例进行评分: 95%≤检测资质比例≤100%得 3 分; 93%≤检测资质比例<95%得 2 分; 90%≤检测资质比例<93%得 1 分; 其余不得分。(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
3、仪器设备 | 3 | 3.1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液相色谱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3 台的得 3 分;1 台<数量≤3 台的得 2 分;1 台的得 1 分, 其余不得分。(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3 | 3.2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气相色谱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3 台的得 3 分;3 台的得 2 分;2 台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3 | 3.3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3 台的得 3 分; 3 台的得 2 分;2 台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3 | 3.4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3 台的得 3 分;1 台<数量≤3 台的得 2 分;1 台的得 1 分, 其余不 |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得分。。(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2.5 | 3.5 投标人具有原子荧光光谱仪、液相与原子荧光仪联用仪、原子吸收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总计不少于 5 台,每提供一台得 0.5 分。(可重复提供)(满分 2.5 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1.5 | 3.6 投标人须提供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离子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3 种仪器的数量总计不少于 3 台,每提供一台得 0.5 分。(可重复提供)(满分 1.5 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4、检测场所 | 3 | 4.1 根据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样品前处理室、样品留样室、标准品储存室,每具有一项者得 1 分。(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图片等,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4.2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实验室存放备份样品储存间必须具备冷冻 (冷藏)能力,按下列情况得分: (1)具有冰箱或冰柜及冷冻(冷藏)库的得 3 分,只有冰箱或冰柜的得 2 分。注:①提供冰箱/冰柜的购置发票复印件、容积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照片;②提供冷冻(冷藏)库产权证(或满足服务期的租金合同)、具有标注面积的平面图复印件及冷冻(冷藏)库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供 证明资料的不得分。 | |
2 | 4.3 根据投标人具有无菌室、制样室、生物安全实验室、真菌室的情况进 行评分,每具有一项的得 0.5 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图片等,未 提供的不得分。(满分 2 分) | |
5、信息系统 | 2 | 5.1 投标人具有实验室信息管理信息系统(LIMS)的,得 2 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①信息系统功能模块截图;②若为自有开发的提供软 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若为外购的还须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6、人员情况 | 2 | 6.1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从事食品检验检测的人员(不含管理人员、抽样人员)总数情况进行评分:人员≥30 人的得 2 分;25 人≤人员 <30 人的得 1 分;人员<25 人不得分。(满分 2 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3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批注[PC22]: 这个有歧义,是在五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台
0.5 分,还是就直接每提供一台得 0.5 分
批注[PC23]: 这个有歧义,是在 3 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台
0.5 分,还是就直接每提供一台得 0.5 分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2 | 6.2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抽样人员的情况进行评分:(专职抽样人员不得同时是食品检测人员),人员>15 名的得 2 分;13 名≤人员 ≤15 名的得 1 分;人员<13 名的不得分。(满分 2 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3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2 | 6.3 投标人配备检测人员中级职称占检测人员总数 30%及以上得 2 分。(满分 2 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表、检测类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其 缴纳的投标截止前 3 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3 | 6.4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技术团队中具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聘请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专家的,得 3 分,具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聘请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专家的,得 2 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单位缴纳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 个月(不 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 |
7、能力验证 | 3 | 7.1 投标人承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参与能力验证项目(涵盖微生物/毒素、农兽药、食品添加剂、重金属、非法添加物、品质/营养成分 6 个领域)并获得满意结果的每提供一项得 0.5 分;被国家级政府部门通报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本项不得分。(满分 3 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或虚假承诺的不 得分。 |
3 | 7.2 投标人承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参加食品相关领域的能力验证获得满意结果次数:次数≥6 次的得 3 分;3 次≤次数<6 次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被国家级政府部门通报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本项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或虚假承诺的不 得分。 | |
8、抽样车辆 | 3 | 8.1 根据投标人自有采样车辆进行评分: 采样车辆≥6 辆且具备 2 辆冷藏车辆(每辆冷藏车冷藏体积≥2M³)的得 3分; 5 辆≤采样车辆<6 辆且具备冷藏车辆 2 辆(每辆冷藏车冷藏体积≥2M³ |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的,得 2 分; 3 辆≤采样车辆<5 辆且具备冷藏车辆 2 辆(每辆冷藏车冷藏体积≥2M³ 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①车辆登记证复印件或行驶证复印件,若车辆为租赁的,还需提供服务期内的租赁合同;②列表注明车型、吨位数、行驶证号;③提供采样车辆照片及车厢内部的图片及体现体积证明材料复印件。 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
9、既往履约经历 | 2 | 9.1 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未存在受到区县级及以上政府监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工作任务的情况;未存在发生过爆炸、火灾、人员伤亡等恶性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况得 2 分。 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不得分。 |
10、满意评价 | 3 | 10.1 投标人实验室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为县区级及以上食品监管部门提供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或风险监测服务的情况: 服务 10 个县区及以上并取得好评或满意评价的,得 3 分; 服务 7(含)-10(不含)个县区的并取得好评或满意评价,得 2 分;服务 4(含)-7(不含)个县区并取得好评或满意评价的,得 1 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须提供用户评价报告及与对应县区级食品监管部门的提供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已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 件,同一县区仅计算一次。 |
11、服务要求 | 3 | 11.1 根据投标人送样响应时间进行评分:检测机构从接到抽样任务及到样品送达检测实验室时间即: 响应时间<1小时的得3分; 1小时≤响应时间≤2小时得2分; 2小时<响应时间≤4小时得1分;响应时间>4小时的不得分。 注:①提供对样品不变质措施及抽样响应时间做出明确承诺(格式自拟);②提供以百度地图或xx地图等电子地图驾车模式测算的从投标人CMA证书或附表(证书或资质附表上的单位名与此次投标人一致)上所述实验室地址到采购人所在地(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广场南路815 号)工作日8:00-18:00任意时间段的截图。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本 |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项不得分。 |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
1、综合实力 | 1 | 1.1 投标人入围食品复检机构名录的得 1 分,需提供复检机构证明材料。 (满分 1 分) | ||
2 | 1.2 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参与县区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抽检(应急抽检)服务≥2 次得 2 分,其余不得分。(满分 2 分) | |||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否则不得分。 | |||
2 | 1.3 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为县区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食品监督抽检、食品安全监督业务培训或业务宣传支持的得 2 分。 注: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授课邀请函复印件及授课人员在本单位近三个月内任一月份(不含投标截止日期当月)社会 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2 、投标人业绩 | 2 | 2.1 投标人承担过国家级重大会议或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的得 2 分,省重大会议或活动保障的得 1 分,未参与的不得分。(满分 2 分) 注: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入围(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复印件、已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均不予计分。验收合格相关证 明文件必须直接标明会议或活动名,否则不得分;间接参与者不得分。 | ||
3 | 2.2 根据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县区级及以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服务类项目的得 3 分。 注:须提供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已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必须标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排查”,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3 | 2.3 根据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县区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食品监督抽检任务或专项抽检任务: 单次任务问题发现率(不合格批次/总批次)≥3%的得 3 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 25 分。
批注[PC24]: 这应该不算业绩放到这里来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
2.5%≤问题发现率(不合格批次/总批次)<3%的得 2 分; 2%≤问题发现率(不合格批次/总批次)<2.5%的得 1 分。 | |||||
注:须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 | 网页并注明网址)、 | ||||
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已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 | |||||
文件、或专项抽检任务的任务委托书及区县级 | 及 | 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
出具的证明材料。单次任务抽检批次不得少 | 于 200 批次。未提供或提供 | ||||
不全的不得分。 | |||||
3 、服务承诺 | 3 | 3.1 投标人承诺“在项目执行期间内,为采购人提供不少于 10 次的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快速检测服务、宣传培训、风险评估、技术研讨、业务咨询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的得 3 分,须提供书面承诺,格 式自拟,否则不得分。(满分 3 分) | |||
4 、检测水平 | 3 | 4.1 2021 年至今投标人国抽信息系统食品抽检数据抽查情况,年度全部数据抽查问题发现率≤3%得 3 分,3%<问题发现率≤5%得 2 分,5%<问题发现率≤7%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提供省市场监管部门年度通报函和 投标人承诺函。(满分 3 分) | |||
5、保证 (易腐食品)样品原有特性不变的措 施 | 3 | 5.1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易腐样品保证其不变质的方案,方案中应包括抽样过程的防护,运输过程的防护,送达承担任务实验室的时间,到达实验室后的防护等内容。评委根据方案编制情况进行评分:送达实验室时间短且措施具有可操作性的得 3 分;送达实验室时间较长或措施具有存在漏洞的得 1 分。注: ①考虑样品的特殊性,抽取的样品运输时间以汽车运输时间计算;②提供对样品不变质措施及抽样响应时间做出 明确承诺,否则不得分。(满分 3 分) | |||
6 、应急响应 | 3 | 6.1 根据投标人针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抽检任务(到达事件发生地点)响应时间进行评分: 响应时间<45 分钟的得 3 分; 45 分钟≤响应时间<60 分钟的得 2 分; 60 分钟≤响应时间≤90 分钟得 1 分; 响应时间>90 分钟的不得分。(满分 3 分) 注:①提供以百度地图或xx地图等电子地图驾车模式测算的从投标人 CMA 证书或附表(证书或资质附表上的单位名与此次投标人一致)上所述实验室地址到采购人所在地(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广场南路 815 号)工作 日 8:00-18:00 任意时间段的截图;②提供对样品不变质措施及抽样响应 |
批注[PC25]: 删除“县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重复了
批注[PC26]: 这应该是是业绩,上下对调下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时间做出明确承诺(格式自拟);未同时符合以上 2 点的不得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 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 20%
(含 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 20%-50%(含 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
(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 x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 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 加分。
a2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采购包 6 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 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 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 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 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 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 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 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 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 10 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
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1、本采购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 | |
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 |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 | |
凡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 | |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其小型、微型产品报价 | |
部分给予 15%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 |
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 | |
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 | |
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 |
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 | |
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 | |
小型、微型 | 标的其报价享受 15%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
企业,监狱 |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 |
企业,残疾 | 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 |
人 | 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 |
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 | |
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 | |
货物(指只由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只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 | |
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加投标的其报 | |
价享受 15%的价格扣除,应当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 |
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 | |
明的真实性负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 |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 | |
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文件中其他有关价格扣除 | |
部分评审中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描述情况与此处不一致, | |
以此处为准)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 65 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服务 响应内容 | 10 | 1.1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由评委 进行评议,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0 分;带“★”标示(4 项)的技术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视为无效投标;未标注符号的技 |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术参数一般技术指标项(共 20 项),每负偏离一项扣 0.5 分(20 项),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注:①响应情况投标人须完整填列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未填列、漏项的或招标文件技术相关要求中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条款,投标人未提供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②具体评分指标项号详见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对应标注,投标人必须根据该评审内容,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逐项进行应答,如实说明正、负偏离情况,否则,有可能做出不 利于投标人的评判(负偏离)。】 | ||
2、资质能力 | 3 | 2.1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 年版)》规定的检验项目,投标人实验室具备法定检测资质比例进行评分: 95%≤检测资质比例≤100%得 3 分; 93%≤检测资质比例<95%得 2 分; 90%≤检测资质比例<93%得 1 分; 其余不得分。(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
3、仪器设备 | 3 | 3.1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液相色谱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3 台的得 3 分;1 台<数量≤3 台的得 2 分;1 台的得 1 分, 其余不得分。(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3 | 3.2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气相色谱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3 台的得 3 分;3 台的得 2 分;2 台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3 | 3.3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3 台的得 3 分; 3 台的得 2 分;2 台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3 | 3.4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3 台的得 3 分;1 台<数量≤3 台的得 2 分;1 台的得 1 分, 其余不得分。。(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2.5 | 3.5 投标人具有原子荧光光谱仪、液相与原子荧光仪联用仪、原子吸收仪 |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
的数量进行评分: | 数量总计不少于 5 台,每提供一台得 0.5 分。 | (可重 | ||
复提供)(满分 2.5 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1.5 | 3.6 投标人须提供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离子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3 种仪器的数量总计不少于 3 台,每提供一台得 0.5 分。(可重复提供)(满分 1.5 分) 注:须提供发票证明和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4、检测场所 | 3 | 4.1 根据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样品前处理室、样品留样室、标准品储存室,每具有一项者得 1 分。(满分 3 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图片等,未提供的不得分。 | ||
3 | 4.2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实验室存放备份样品储存间必须具备冷冻 (冷藏)能力,按下列情况得分: (1)具有冰箱或冰柜及冷冻(冷藏)库的得 3 分,只有冰箱或冰柜的得 2 分。注:①提供冰箱/冰柜的购置发票复印件、容积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照片;②提供冷冻(冷藏)库产权证(或满足服务期的租金合同)、具有标注面积的平面图复印件及冷冻(冷藏)库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供 证明资料的不得分。 | |||
2 | 4.3 根据投标人具有无菌室、制样室、生物安全实验室、真菌室的情况进 行评分,每具有一项的得 0.5 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图片等,未 提供的不得分。(满分 2 分) | |||
5、信息系统 | 2 | 5.1 投标人具有实验室信息管理信息系统(LIMS)的,得 2 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①信息系统功能模块截图;②若为自有开发的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若为外购的还须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
6、人员情况 | 2 | 6.1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从事食品检验检测的人员(不含管理人员、抽样人员)总数情况进行评分:人员≥30 人的得 2 分;25 人≤人员 <30 人的得 1 分;人员<25 人不得分。(满分 2 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3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2 | 6.2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抽样人员的情况进行评分:(专职抽样人员不得同时是食品检测人员),人员>15 名的得 2 分;13 名≤人员 ≤15 名的得 1 分;人员<13 名的不得分。(满分 2 分) |
批注[PC27]: 这个有歧义,是在五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台
0.5 分,还是就直接每提供一台得 0.5 分
批注[PC28]: 这个有歧义,是在 3 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台
0.5 分,还是就直接每提供一台得 0.5 分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3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2 | 6.3 投标人配备检测人员中级职称占检测人员总数 30%及以上得 2 分。(满分 2 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表、检测类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其 缴纳的投标截止前 3 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3 | 6.4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技术团队中具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聘请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专家的,得 3 分,具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聘请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专家的,得 2 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单位缴纳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 个月(不 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 |
7、能力验证 | 3 | 7.1 投标人承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参与能力验证项目(涵盖微生物/毒素、农兽药、食品添加剂、重金属、非法添加物、品质/营养成分 6 个领域)并获得满意结果的每提供一项得 0.5 分;被国家级政府部门通报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本项不得分。(满分 3 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或虚假承诺的不 得分。 |
3 | 7.2 投标人承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参加食品相关领域的能力验证获得满意结果次数:次数≥6 次的得 3 分;3 次≤次数<6 次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被国家级政府部门通报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本项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或虚假承诺的不 得分。 | |
8、抽样车辆 | 3 | 8.1 根据投标人自有采样车辆进行评分: 采样车辆≥6 辆且具备 2 辆冷藏车辆(每辆冷藏车冷藏体积≥2M³)的得 3分; 5 辆≤采样车辆<6 辆且具备冷藏车辆 2 辆(每辆冷藏车冷藏体积≥2M³ 的,得 2 分; 3 辆≤采样车辆<5 辆且具备冷藏车辆 2 辆(每辆冷藏车冷藏体积≥2M³ 的,得 1 分; |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①车辆登记证复印件或行驶证复印件,若车辆为租赁的,还需提供服务期内的租赁合同;②列表注明车型、吨位数、行驶证号;③提供采样车辆照片及车厢内部的图片及体现体积证明材料复印件。 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
9、既往履约经历 | 2 | 9.1 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未存在受到区县级及以上政府监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工作任务的情况;未存在发生过爆炸、火灾、人员伤亡等恶性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况得 2 分。 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不得分。 |
10、满意评价 | 3 | 10.1 投标人实验室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为县区级及以上食品监管部门提供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或风险监测服务的情况: 服务 10 个县区及以上并取得好评或满意评价的,得 3 分; 服务 7(含)-10(不含)个县区的并取得好评或满意评价,得 2 分;服务 4(含)-7(不含)个县区并取得好评或满意评价的,得 1 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须提供用户评价报告及与对应县区级食品监管部门的提供中标公告、 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已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同一县区仅计算一次。 |
11、服务要求 | 3 | 11.1 根据投标人送样响应时间进行评分:检测机构从接到抽样任务及到样品送达检测实验室时间即: 响应时间<1小时的得3分; 1小时≤响应时间≤2小时得2分; 2小时<响应时间≤4小时得1分;响应时间>4小时的不得分。 注:①提供对样品不变质措施及抽样响应时间做出明确承诺(格式自拟);②提供以百度地图或xx地图等电子地图驾车模式测算的从投标人CMA证书或附表(证书或资质附表上的单位名与此次投标人一致)上所述实验室地址到采购人所在地(地址:xxxxxxxxxxxxx000x)工作日8:00-18:00任意时间段的截图。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本 项不得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 25 分。
评标项 评标目 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1 投标人入围食品复检机构名录的得 1 分,需提供复检机构证明材料。
1
(满分 1 分)
2
1、综合实力
2
2
3
2 、投标
人业绩
3
1.2 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参与县区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抽检(应急抽检)服务≥2次得 2 分,其余不得分。(满分 2 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1.3 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为县区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食品监督抽检、食品安全监督业务培训或业务宣传支持的得 2 分。
注: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授课邀请函复印件及授课人员在本单位近三个月内任一月份(不含投标截止日期当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1 投标人承担过国家级重大会议或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的得 2 分,省重大会议或活动保障的得 1 分,未参与的不得分。(满分 2 分)
注: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入围(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复印件、已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均不予计分。验收合格相关证明文件必须直接标明会议或活动名,否则不得分;间接参与者不得分。
2.2 根据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县区级及以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服务类项目的得 3 分。
注:须提供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已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必须标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2.3 根据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县区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食品监督抽检任务或专项抽检任务:
单次任务问题发现率(不合格批次/总批次)≥3%的得 3 分;
2.5%≤问题发现率(不合格批次/总批次)<3%的得 2 分;
2%≤问题发现率(不合格批次/总批次)<2.5%的得 1 分。
注:须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已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
批注[PC29]: 这应该不算业绩放到这里来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批注[PC30]: 删除“县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重复了
评标项 目 | 评标 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
文件、或专项抽检任务的任务委托书及区县级 | 及 | 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
出具的证明材料。单次任务抽检批次不得少 | 于 200 批次。未提供或提供 | ||||
不全的不得分。 | |||||
3 、服务承诺 | 3 | 3.1 投标人承诺“在项目执行期间内,为采购人提供不少于 10 次的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快速检测服务、宣传培训、风险评估、技术研讨、业务咨询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的得 3 分,须提供书面承诺,格 式自拟,否则不得分。(满分 3 分) | |||
4 、检测水平 | 3 | 4.1 2021 年至今投标人国抽信息系统食品抽检数据抽查情况,年度全部数据抽查问题发现率≤3%得 3 分,3%<问题发现率≤5%得 2 分,5%<问题发现率≤7%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提供省市场监管部门年度通报函和 投标人承诺函。(满分 3 分) | |||
5、保证 (易腐食品)样品原有特性不变的措 施 | 3 | 5.1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易腐样品保证其不变质的方案,方案中应包括抽样过程的防护,运输过程的防护,送达承担任务实验室的时间,到达实验室后的防护等内容。评委根据方案编制情况进行评分:送达实验室时间短且措施具有可操作性的得 3 分;送达实验室时间较长或措施具有存在漏洞的得 1 分。注: ①考虑样品的特殊性,抽取的样品运输时间以汽车运输时间计算;②提供对样品不变质措施及抽样响应时间做出 明确承诺,否则不得分。(满分 3 分) | |||
6 、应急响应 | 3 | 6.1 根据投标人针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抽检任务(到达事件发生地点)响应时间进行评分: 响应时间<45 分钟的得 3 分; 45 分钟≤响应时间<60 分钟的得 2 分; 60 分钟≤响应时间≤90 分钟得 1 分; 响应时间>90 分钟的不得分。(满分 3 分) 注:①提供以百度地图或xx地图等电子地图驾车模式测算的从投标人 CMA 证书或附表(证书或资质附表上的单位名与此次投标人一致)上所述实验室地址到采购人所在地(地址:xxxxxxxxxx 000 x)工作 日 8:00-18:00 任意时间段的截图;②提供对样品不变质措施及抽样响应 时间做出明确承诺(格式自拟);未同时符合以上 2 点的不得分。 |
批注[PC31]: 这应该是是业绩,上下对调下
a1 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 20%
(含 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 20%-50%(含 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
(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 x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 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 加分。
a2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 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 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 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 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设定的评审因素节点编制投标文件,对各评审因素进行答应时,应答内容若需另页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应在应答说明中注明另页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所在页码,并在提供的佐证材料中做好佐证评审因素内容的标识。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含扫描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未按以上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采购包 | 采购包情况 | 批次数 |
1 | 流通环节(预包装食品) | 880 |
2 | 餐饮服务环节(食用农产品) | 480 |
3 | 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 | 650 |
4 | 餐饮服务环节 | 1200 |
5 | 生产环节 | 340 |
6 | 应急专项抽检 |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开展 |
1、本次招标采购的项目为 2023 年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服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能够承接本次抽检任务批次的能力,并承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抽检(应急抽检)任务。
2、合同授标:本项目分为六个采购包,投标人对六个采购包均可投报,对同一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采购包为单位。本项目按采购包号的顺序进行评审,一个投标人只能成为一个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若某一投标人已被确定为采购包 1 的中标候选人,兼投的其他采购包则被认定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被视为接受此约定,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3、报价要求
3.1 本项目采购包 1、采购包 2、采购包 3、采购包 4,采购包 5 单价均以《2022 版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技术服务政府采购最高限价测算和商品价格比价论证专家意见表》中所规定的价格折减 30%为准,本项目实际结算单价是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单价结合中标人所报折扣。以上食品品种和检验根据专项整治工作需要,抽检食品检验项目如需要调整,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技术服务政府采购最高限价测算和商品价格比价论证专家意见表》确定的食品检验检测项目价格目录,在同等价格下进行项目调整。
即:实际结算价=单价×中标人所报折扣×实际检测批次
3.2 由于系统原因无法实现折扣报价,本项目采用金额换算的形式报价,折扣为:报价金额除以预算金额。
3.3 投标人所报折扣若为 0.8,则报价金额为 1000000×0.8=800000 元(8 折),在系统上报价金额即为 800000 元,此价格为评审价格,不作为全年的中标金额,结算时以中标人所报折扣为准,按实际业务量结算。
3.4 采购包 6 为 2023 年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专项监督抽检任务,主要分为五部分内容,分别为:2023 年度的明一驻厂抽检,不少于 17 批次的特殊食品专项抽检,餐饮保障专项抽检,生产流通专项抽检,应急执法抽检等。该任务包预估买样,采样费为 10 万元,投标人应具备能够承接本次抽检任务批次的能力,并承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抽检服务。本项目为 2023 年全年工作暂估总费用,与实际抽检任务可能存在一
删除[PC]: 在采购包 2 则投标无效,以此类推。
定差异,各潜在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此因素,采购人不对各潜在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3.5 本次项目中根据《2022 版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确定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技术服务政府采购最高限价测算和商品价格比价论证专家意见表》,如没有相应的项目的,由投标人提供收费依据,与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商确定。抽检过程中产生的买样费结算由中标人先行垫付,待任务完成后凭结算清单及票据复印件据实报销。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 1:流通环节预包装食品 880 批次;采购包 2:餐饮服务环节食用农产品 480 批次;采购包 3: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 650 批次;采购包 4:餐饮服务环节 1200 批次;采购包 5:生产环节 340 批次;采购包 6:应急专项抽检。
适用采购包 1、2、3、4、5、6
★2 工作方案编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抽检任务的工作方案:①组织实施的方式(包括抽检监测时间安排、整体工作进度、抽样人员安排、异议处理的程序、异议联络人员名单等);②抽
样方案(包括采样点分布、生产企业 覆盖率、抽样样品中高端品种数量等、样品的采
★1、工作内容
删除[PC]: 1、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 650 批次;
删除[PC]: 2、
删除[PC]: 3、
删除[PC]: 4、
集方式数、保存运输方法);③检测方案(包括检验项目、检验依据、检测方法等)、报告判定原则、结果报送要求、异议及后处理、备份样品处置规范、检验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及方法,统计分析报告纲要、工作纪律、应急预案等相关内容;
中标人应在收到任务分配之日起5 日内针对具体任务完善抽样实施方案并提交采购人审核备案。
★3 抽检方案实施
3.1 投标人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开展抽样检测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总局 15 号令)、《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 年版)》、《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国市监食检[2020]184 号)等相关要求,并按采购人合同约定及进度要求完成工作。
3.2 投标人在抽样过程中必须通过拍照和录像等方式进行现场信息采集(现场采集的信息可包括但不限于样品的陈列情况、被抽样单位的外观及证照、样品的完整包装标签、样品封样后的外观、需冷藏冷冻的样品放入车载冰箱的状态、样品运输状态及抽样全过程的录像等),现场采集的信息要足以为后期争议解决、核查处置、行政处罚以及行刑衔接提供有效证据。
3.3 投标人应有充足的抽样和检验人员,以满足采购人日常抽检和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抽检需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抽样人员若发生变更或调整,新变更或调整的抽样人员需报告采购人同意。
删除[PC]: 5、
删除[PC]: 6、
3.4 抽样和检验人员要分离。承检机构派出的抽样人员不得从事检验和实验室管理等相关工作。任务开始前,承检机构应当确定抽样人员名单,报采购人备案。
3.5 抽样前培训。抽样单位应对抽样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 年版)》等相关政策法规及工作要求,以及岗位职责、抽样流程、工作纪律、样品管理制度等,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培训情况应向采购人报备。抽样人员必须掌握上述相关政策法规及工作要求的全部内容。
3.6 抽检的样品应一式两份,分为检验样品和复检备份样品,样品必须有偿获得,样品购买费、采样费和检验费均包含在合同包确定的预算金额内,抽样时由抽样机构支付样品费。抽样机构原则上应索取正式发票留存报销和备查;无正式发票的,应当取得其他买样费用的证明,且要由被抽样单位相关负责人或管理人在费用证明上签字确认。
3.7 抽样人员应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要求进行现场信息采集。抽样过程应全程录像/关键节点拍照,视频记录应包括抽样前告知、样品抽取、封样、所抽样品放入冷藏设备(必要时)等关键过程。
3.8 录像及拍照资料应进行归类管理,便于调阅。资料的保存时间按规定执行。不合格食品的关键点拍照资料必须随检验报告及时上传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
3.9 承检机构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制定的抽检方案抽取样品,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所抽取的样品。如确因生产和经营等原因无法抽取样品,应事先向采购人书面报告,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抽样地点和样品。
3.10 抽检机构应建立样品保管制度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样品进行分类管理,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样品保管信息,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对样品的处置。
3.11 任务下达后,承检机构如有部分项目没有取得相应的检验资质,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转包检验任务,须如实上报采购人,并提供被委托方检验资质 等材料,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对外委托。所委托的检验项目,其检验方法、判定依据必须按国抽细则要求执行。
3.12 结果质量控制:承检机构应采取加标回收、人员比对、设备比对或实验室间比对等多种质控方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3.13 检验报告:承检机构应当按规定的报告格式出具食品安全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当内容真实齐全、数据准确。承检机构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14 检验过程的特殊情况:检验过程中遇有样品失效或者其他情况致使检验无法进行的,承检机构必须如实记录有关情况,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并将有关情况上报采购人。
3.15 没有判定依据的要求:对目前暂未有判定依据的项目应向采购人报告,由采购人视情调整或按要求出具检测结果数值、检测方法介绍、结果分析和处理建议。
3.16 备份样品的处理:检验合格的样品,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合格备份样品捐赠工作的通知》(榕市监食药检【2021】319 )号、《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食品抽检样品合理利用和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闽市监食检〔2022〕119 号)等相关要求执行。检出问题的样品,应当自检验结论作出之日起 6 个月内妥善保存备份样品;备份样品剩余保质期不足 6 个月的,应当保存至保质期结束。备份样品保存期满后中标方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交样品清单和样品处置申请,并按照采购方要求进行处置,并保留样品保存和处理记录等资料。
3.17 检验结果的评估:承检机构应指派专人负责整理、分类、汇总抽检数据。承检机构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原因及危害性分析评估,并出具分析评估报告,提出下一步检测及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3.18 对抽检结果异议的处理以及复检:
(1)协助采购人处理被抽检单位提出的复检和异议申请。
(2)复检机构由采购人公布的复检机构名录中随机确定,符合“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复检机构名录”的中标承检机构应为采购人的复检工作提供业务支持,对特殊情况不能接受复检任务的,中标承检机构应书面说明理由并与采购人协商解决。
涉及抽检的全部情况包括数据及结果,承检机构必须保密,不得向除采购人以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透露情况。
★4、工作进度
承检机构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前完成抽样检验任务。至中标之日起 2 个月内完成抽检任务(指已出正式检验报告,下同)的 50%,至今年 9 月 30 日完成任务 80%,至今年 11 月 20 日全部完成抽样任务。并于 11 月 30 日完成检测任务,并向采购人报送食品检验汇总表(含合格、不合格产品)、明细表(含合格、不合格产品)、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表和食品抽检质量分析报告。
5、应急响应和售后 服务要求
5.1 采购人需要实施应急、执法等抽检时,承检机构应及时协助采购人制定抽检方案。承检机构应及时派出抽样组(2 人以上),快速出动配合采购人进行抽检,从按采购人指令到达现场。(一般技术指标项 1)
5.2 对采购人提出的样品复测、交叉检测等需求时,承检机构应无条件配合。(一般技 术指标项 2)
6、工作要求
6.1 投标人要严格按照采购人的具体要求,细化抽样方案,建立抽检工作档案,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一般技术指标项 3)
6.2 本检测工作方案所涉及的内容、风险监测数据、原始记录、问题样品报告及处置报告等工作文件,作为内部资料妥善保管。未经采购人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泄露和对外发布相关数据和信息。(一般技术指标项 4)
6.3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分析报告的撰写工作。(一般技术指标项 5)
6.4 抽样单位应当建立食品抽样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抽样流程和工作纪律。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抽检工作方案规定的项目和检验方法开展检验工作,建立工作制度做好
备份样品处置工作,不得擅自泄露、公开检验报告、数据或结果等相关信息。(一般技术指标项 6)
7、相关约定
检验检测机构在开展检验活动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7.1 遵守关于食品抽样检验检测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开展相关检验检测工作;(一般技术指标项 7)
7.2 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检验检测任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检验机构;(一般技术指标项 8)
7.3 投标人必须遵守检验检测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根据本项目特点建立规范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考核制度及其他相关的工作制度;(一般技术指标项 9)
7.4 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安全问题引发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中标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技术指标项 10)
7.5 以上技术工作规范要求未能表述或表述不全的相关要求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总局 15 号令)、《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 年版)》等规定为准。(一般技术指 标项 11)
8、管理
8.1 承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证抽样检验活动不受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其他组织或人员的影响,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一般技术指标项 12)
8.2 承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馈赠、吃请,不得利用抽样检验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一般技术指标项 13)
8.3 承检机构因机构划转、兼并重组等,导致法人资质,检验能力等发生变化时,或不再具备相关检验资质时,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书面报告。(一般技术指标项 14)
8.4 个别检验项目如需另行委托其他检测机构检测的,中标供应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在获得采购人认可后方可进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般技术指标项 15)
8.5 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的工作流程、实验室设备、人员配备等进行实地检查,若发现中标供应商实际情况与其投标文件相应情况不符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般技术指标项 16)
8.6 处理:采购人发现承检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存在违反采购人发现承检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存在《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总局第 39 号令)条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采购人视情况依法依规及合同约定采取相应处罚措施。(一般 技术指标项 17)
9、投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抽样检验的纪律和规定。对抽样食品和被抽检人要严守秘密,不徇私情。对抽检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一 般技术指标项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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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投标人食品检验从业 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投标人应设置有独立的技术管理人员、业务管理人员、检验人员、抽样人员以及统计分析人员等食品检验从业 人员,可分别承担抽样、检测、数据汇总、结果报送、分析评估等工作,能按照时限要求汇总上报检测相关信息,食品检验从业 人员总体数量与承检任务要求相匹配。(一般技术 指标项 19)
11、验收:委托方可以视情况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飞行检查和验收。(一般技术 指标项 20)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广场南路 815 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完成抽检任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第三方机构验收 |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50 | 中小企业按财政文件预付合同款项的 50%。 |
2 | 50 | 剩余部分由第三方机构验收合格后支付。 |
包:2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广场南路 815 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完成抽检任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第三方机构验收 |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50 | 中小企业按财政文件预付合同款项的 50%。 |
2 | 50 | 剩余部分由第三方机构验收合格后支付。 |
包:3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广场南路 815 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完成抽检任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第三方机构验收 |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由第三方机构验收合格后支付。 |
包:4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广场南路 815 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完成抽检任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第三方机构验收 |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第三方机构验收合格后支付。 |
包:5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广场南路 815 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完成抽检任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第三方机构验收 |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第三方机构验收合格后支付。 |
包:6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广场南路 815 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完成抽检任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第三方机构验收 |
8、知识产权
适用包 1-包 6 其他商务要求
第三方机构验收合格后支付。
100
1
支付期次说明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9.3 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9.4 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中标人,给采购人造成
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9.2 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
赔偿。
9.1 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
9、违约责任
标人应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单位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和产品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投标人
所提供的服务和产品时不受任何专 利或版权等方面的侵权困扰,如出现类似纠纷,投
9.5 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验收。采购人自行组织项目验收。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分期逐一进行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
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批注[PC32]: 仅供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中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
根据项目编号为[350182]BYZB[GK]2022014 的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食品监督抽检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电子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4.2 交付地点:;
4.3 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电子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电子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 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 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 CA 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 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 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 住所:长乐区首占新区广场南路 815 号住所: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059122052560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法:059122052560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 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 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 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 1.3 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 2.1 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
一、投标函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x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我方提交的全部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