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2-1
声 明
x募集说明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 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 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xxxx://xxx.xxxx.xx)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
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发行人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落实相应的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本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一、2016 月 6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253 号文核准了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50 亿元的公
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 12.50 亿元,其中本
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 2.5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 亿元。发行人将在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上市交易流通事宜。
二、经大公国际出具的《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大公报 CYD[2016]1285 号)评定,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三、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32.29 亿元(截至 2015 年 12月 31 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2015 年末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2.82%,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4.73%;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7.14 亿元(2013-2015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四、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环境、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集成触控模组、触摸屏和微型摄像模组,存在着主要产品相对集中的风险。在未来发展过程中,若公司未能及时适应市场需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在主要产品受到竞争对手的冲击或客观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由于公司主要产品相对较为集中,将可能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六、2013-2015 年度,公司来自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4.41%、60.30%和 55.90%,其中来自第一大客户步步高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3.84%、27.95%、和 22.41%。因此,公司存在客户集中度较
高的风险。尽管公司多年来一直坚持“与核心客户相互依托”的发展模式,与包括步步高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在内的主要客户已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但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由于自身原因或终端消费市场的重大不利变化而导致其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大幅下降,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七、移动互联网行业的飞速发展对移动智能终端设备的技术要求不断提升,带动电子元器件行业加快发展。2013 年,光电子元器件行业尤其是触控行业快速扩张,整个市场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行业整体基本达到 100%产能利用率。2014 年开始,由于行业内多数企业加大资金和设备投入,同时受触摸屏笔记本电脑和大尺寸智能手机市场的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行业整体开始出现结构性产能过剩情况。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在产能逐年提高的同时,产能利用率也有所下降。若公司无法通过技术升级提高产能利用率,将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2013-2015 年度,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90,867.96 万元、77,029.76 万元、46,441.54万元。行业整体盈利水平降低、产品售价降低压缩毛利空间、分类别产品成本差异、人工成本增加、汇兑损益等相关原因导致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有所下降。2015 年下半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大幅走低,导致 2015 年度公司汇兑差额大幅增长至 18,024.44 万元,也是当年净利润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着下行风险。近年来,集成触控模组、触摸屏和微型摄像模组制造行业发展态势良好,公司在紧抓业务和技术基本工同时,抓住了市场机遇获得了飞速发展,但未来影响公司业绩的因素仍然存在。若市场发展趋势与公司对市场的判断存在较大差异、公司技术革新未能符合市场发展的要求、经营管理不善,则公司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九、因业务快速增长,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其中,公司 2013-2015 年末的应收
账款期末账面净额分别为 218,314.01 万元、243,070.17 万元和 281,676.49 万元,公司应收账款稳步上升。尽管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实力强、信誉好的优质客户,历史上主要客户回款状况良好,但如果公司催收不及时,或主要债务人的财务、经营状况发生恶化,则存在部分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十、本公司拟在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 8,000 万股 A 股股票并上市。2016 年 3 月 21日,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决定对该申请予以受理。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信利国际,是一家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
信利国际将现有部分资产或业务分拆独立上市,需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监管要求将相关分拆信利光电上市的建议呈交香港联合交易所审批。因此,本公司拟在境内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尚存在无法通过中国证监会及香港联合交易所审批的风险。
十一、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十二、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并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目前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本期债券不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十三、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 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公司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公司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
十四、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为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五、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
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资信评级机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其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予以公告。公司亦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xx)及监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将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予以公告,投资者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十六、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目 录
四、发行人的组织结构、法人治理结构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40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102
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102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102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04
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10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05
一、备查文件内容 105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105
三、备查文件查阅时间 106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信利光电/发行人/公司/本公 司 | 指 |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x次债券 | 指 | x公司 2016 年 2 月 13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总额不超过 12.50 亿元人民币(含 12.50 亿元)的公司债 券 |
x期债券 | 指 |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本次发行 | 指 | x次债券的公开发行 |
募集说明书 | 指 |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债券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银河证券/主承销商/簿记管 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 指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审计机构/德勤华永 | 指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
评级机构/大公国际 | 指 |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承销团 | 指 | 由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期债券发行而组织的承 销机构的总称 |
簿记建档 | 指 | 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数量和债券定 价水平的意愿的程序 |
《公司法》 | 指 | 2013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第三次修订, 自 201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 |
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根据2014 年8 月31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自 2014 年 8 月 31 日起施行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 |
报告期/最近三年 | 指 |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 |
最近一年 | 指 | 2015 年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港元 | 指 |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定货币 |
美元 | 指 | 美利坚合众国法定货币 |
杭州登虹 | 指 | 杭州登虹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
信利国际 | 指 | 注册在开曼群岛的信利国际有限公司,英文名: TRULY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香港上市公司(00000.XX),系本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
香港信利电子 | 指 | 注册在香港的信利电子有限公司,英文名: TRULY ELECTRONICS MANUFACTURING LIMITED,信利工业、香港信利国际的控股股东,亦是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并直接持有 x公司股份 |
香港信利国际 | 指 | 注册在香港的香港信利国际有限公司,英文名:HONG KONG TRULY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本公司的股东 |
香港信利半导体 | 指 | 注册在香港的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英文名: TRULY SEMICONDUCTORS LIMITED |
香港信利光电 | 指 | 注册在香港的信利光电有限公司,英文名: TRULY OPTO-ELECTRONICS LIMITED,本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信利电子 | 指 | 注册在中国大陆的信利电子有限公司 |
信利半导体 | 指 | 注册在中国大陆的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 |
信利仪器 | 指 | 注册在xxxxxxxxx(xx)xxxx |
xxxxx | 指 | 注册在中国大陆的汕尾市家信利酒店有限公 司 |
誉福实业 | 注册在xxxxxxxxx(xx)xxxx | |
xxxxxx | 指 | 注册在xxxxxxxxx(xx)xxxx xxxxxx |
xxxx | 指 | 注册在中国大陆的汕尾市信利广场贸易有限 公司 |
依波路 | 指 | 注册在开曼群岛的依波路控股有限公司,英文名:XXXXXX XXXXX HOLDINGS LIMITED, 香港上市公司(00000.XX) |
安华和合 | 指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华和合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的股东 |
华银投资 | 指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华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本公司的股东 |
安华投资 | 指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安华和合和华银投资的普通合伙人 |
安华白云 | 指 | 安华白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先后使用的名称为广东南沙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广东南沙安 华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股东 |
高信投资 | 指 | 拉萨开发区高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的 股东 |
指 | 拉萨开发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的 股东 |
xx投资 | 指 | 拉萨开发区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的 股东 |
x胜投资 | 指 | 拉萨开发区强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的 股东 |
凯仪投资 | 指 | 拉萨开发区凯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的 股东 |
浩之庚 | 指 | 拉萨开发区浩之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 的股东 |
辉鹏投资 | 指 | 拉萨开发区辉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的 股东 |
成骏投资 | 指 | 拉萨开发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的 股东 |
TP/Touch Panel | 指 | 触摸屏,一种能够通过人的触摸实现输入功能 的设备 |
CCM | 指 | Compact Camera Module 的缩写,微型摄像模 组 |
TDD | 指 | Touch Display Division 的缩写,集成触控模组 事业部 |
TPD | 指 | Touch Panel Division 的缩写,触摸屏事业部 |
AIT | 指 | Automotive and Industrial Touch Panel 的缩写, 车载及工业专用触摸屏 |
FPI | 指 | Fingerprint Identification Module 的缩写,指纹 识别模组 |
电阻式触摸屏/电阻屏 | 指 | 通过压力感应原理来实现对屏幕内容的操作 和控制的触摸屏 |
电容式触摸屏/电容屏 | 指 | 利用人体的电流感应原理,依靠触碰屏幕时人 体与电极形成的电容来实现触点定位的触摸屏 |
Film/菲林 | 指 | 薄膜 |
ITO 导电薄膜/导电薄膜 | 指 | Indium Tin Oxides 的缩写,铟锡氧化物,是一 种表面镀有纳米级铟锡氧化物、具有透明和导电功能的薄膜材料,其具有透明和导电的双重 特性,是触摸屏制造主要材料之一 |
ITO 导电玻璃/导电玻璃 | 指 | 玻璃基板上镀有 ITO 导电薄膜的玻璃,也称 为 ITO 镀膜导电玻璃,是触摸屏制造主要材料之一 |
GG | 指 | Glass-Glass 的缩写,用导电玻璃作为基板的外 挂式电容触摸屏 |
GFF | 指 | Glass-Film-Film 的缩写,用导电薄膜作为基板 的外挂式电容触摸屏,有多层薄膜结构 |
OGS | 指 | One Glass Solution 的缩写,单片玻璃解决方案,是将触控功能感应线路蚀刻于盖板玻璃, 减少玻璃屏至单层的触摸屏生产技术 |
Sheet/Cell OGS | 指 | 大片和小片 OGS 制程 |
GF | 指 | Glass-Film 的缩写,单层薄膜结构的外挂式电 容触摸屏 |
On-Cell | 指 | x嵌式电容触摸技术,On-Cell 的感应线路位 于显示面板的彩色滤光片上或AMOLED 的封装玻璃表面 |
液晶 | 指 | 一种既具有晶体性质又具有液体性质的高分 子物质,是液晶显示器的主要原材料之一 |
LCD | 指 | Liquid Crystal Display 的缩写,液晶显示器 |
TFT | 指 | Thin Film Transistor 的缩写,薄膜晶体管,是 有源矩阵类型液晶显示器中的一种,目前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主要类型 |
OLED | 指 | 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 的缩写,指机发光二极管。OLED 显示器相对于传统的 LCD 显示器具有更轻更薄更省电的特点 |
背光 | 指 | 液晶显示屏组件,主要为液晶显示器提供光源 |
Lens | 指 | 镜头,是微型摄像模组组成部件 |
VCM | 指 | 音圈马达,是微型摄像模组组成部件 |
Holder | 指 | 镜架,是微型摄像模组组成部件 |
Sensor | 指 | 传感器,应用于摄像模组生产中。CMOS 与 CCD 是当前两种主流影像传感器 |
CCD | 指 | CCD 是 Charge Coupled Device 的缩写,指电 荷耦合器件 |
CMOS | 指 | CMOS 是 Complementary Metal Oxide Semiconductor 的缩写,指互补金属氧化物半导体 CCD 和CMOS 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数码影像 器材感光芯片元件 |
CSP | 指 | CSP 是 Chip Scale Package 的缩写,微型摄像 模组的两种封装工艺之一,CSP 封装工艺是通过 SMT 工艺将芯片贴装在模组基板上 |
COB | 指 | Chip On Board 的缩写,微型摄像模组的两种 封装工艺之一,COB 封装工艺是通过邦定金线将芯片贴装在模组基板上 |
FPC | 指 | Flexable Printed Circuit 的缩写,软性印刷线路板,是一种具有高度可靠性和良好可挠性的印刷电路,可在三维空间随意移动及伸缩,散热性能好,可实现轻量化、小型化、薄型化,从而达到元件装置和导线连接一体化,广泛应用 于消费类电子产品 |
SMT | 指 | Surface Mount Technology 的缩写,电子电路表面组装技术,称为表面贴装或表面安装。是一种将无引脚或短引线表面组装元器件安装在印制电路板的表面或其它基板的表面上,通 过回流焊或浸焊等方法加以焊接组装的电路 |
装连技术 | ||
GPS | 指 | 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 的缩写,全球定位系统,是一种基于卫星的定位系统,用于获得地 理位置信息以及准确的通用协调时间 |
3G | 指 | 3rd Generation 的缩写,指第三代数字通信技 |
4G | 指 | 4rd Generation 的缩写,指第四代数字通信技 |
英寸 | 指 | 英制长度单位,1 英寸=25.4 毫米 |
Μm | 指 | 长度单位,微米 |
6Sigma | 指 | 一种从全面质量管理方法演变成为一个高度有效的企业流程设计、改善和优化技术,已逐步发展成为以顾客为主体来确定企业战略目标和产品开发设计的标尺,追求持续进步的一 种管理理念和系统方法 |
MEMS | 指 | Micro-Electro-Mechanical System 的缩写,微 机电系统 |
AMOLED | 指 | Active-matrix Organic Light Emitting Diode 的 简写,中文全称是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体或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体 |
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340,000,000 元
设立日期:2008 年 6 月 16 日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 00 x
联系地址:汕尾市区工业大道信利工业城一区第 15 栋工商登记号:000000000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邮政编码:516600
经营范围:研究与开发、生产和销售触摸屏、触控器件及集成触控模组、微型摄像模组、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光学器件、系统产品、新型电子元器件等产品及其关键部件和材料,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6 年 1 月 29 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事项。
2016 年 2 月 13 日,发行人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事项。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6 月 12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1253 号”文核准,公司获
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5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发行主体: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x次债券名称: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x期债券名称: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债券简称:16 信利 01,代码:112421)
债券期限及品种:本期债券为 5 年期,附发行人第 3 年末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 12.50 亿元,其中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
为 2.5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 亿元。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前 3 年保持不变。
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年利率为债
券存续期前 3 年的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债券的利率将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计复利。
债券票面金额:每一张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原有股东优先配售。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7 月 28 日。
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7 月 28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7 月 28 日(如
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1 年 7 月 28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
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19 年 7 月 28 日。
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7 月 28 日之前的第 1 个交易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7 月 28 日之
前的第 1 个交易日。
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7 月 28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7 月 28 日至 2021 年 7 月 27 日。若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7 月 28 日至 2019
年 7 月 27 日。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
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公司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
第 30 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最终是否设置利率上调选择权以及如何设置,将由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拟为本期债券设置回售条款。在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最终是否设置投资者回售条款以及如何设置,将由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专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行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主承销商根据利率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承销方式: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承销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承销团协议的约定发售本期债券,由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规定的承销义务将基础发行规模 2.5 亿元债券中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 2.5 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 5 亿元的发行额度,超额配售部分承销团不承担包销义务。
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日期 | 发行安排 |
T-2 日 (2016 年 7 月 26 日)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 |
T-1 日 (2016 年 7 月 27 日) |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
T 日 (2016 年 7 月 28 日) |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网下发行起始日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签订认购协议 网下发行截止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于当日 15: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专用收款户 |
T+1 日 (2016 年 7 月 29 日)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x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汕尾市区工业大道信利工业城一区第 15 栋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地址:汕尾市区工业大道信利工业城一区第 15 栋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660-3823456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C 座 2-6 层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11 层联系人:文创、xx、xx、xx、xx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66568390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负责人:赵洋
经办律师:xx、xxx、xxx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755-23982211
(四)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上海市xx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xxx
经办注册会计师:xxx、xxx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755-82463186
(五)资信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A 座 29 层法定代表人:xxx
经办人:xx、xxx、xxx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84583355
(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1、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行银行账号:2009002129029331362
2、中国银行
账户名称: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行银行账号:680867140248
(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总经理:xxx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55-88666149
(八)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总经理:xxx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55-25988133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发行人聘请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三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本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x公司主要从事触摸屏、集成触控模组以及微型摄像模组等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等业务。评级结果反映了基础电子产业具备较大发展潜力,本公司规模优势明显,产品良品率较高以及自主研发实力较强等优势;同时也反映了下游消费类电子行业竞争加剧导致本公司毛利率水平持续下滑,同时存在较大技术替代风险和一定的经营风险,有息债务规模增长迅速以及面临一定资本支出压力等不利因素。综合分析,本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很小。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大公国际将对本公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大公国际将持续关注本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本公司的信用状况。跟踪评级安排包括以下内容:
1、跟踪评级时间安排
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国际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本公司发布年度报告后两个月内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不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国际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踪
评级,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 1 个交易日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2、跟踪评级程序安排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访谈、评级分析、评审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大公国际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本公司、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3、如本公司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大公国际将根据有关的公开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或宣布前次评级报告所公布的信用等级失效直至本公司提供所需评级资料。
(四)发行人最近三年内资信评级情况
最近三年,本公司未因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资信评级。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x公司在各大银行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共获得主要合作银行的授信额度 17.50 亿元人民币和 9,600 万美元授信额度,其中已使
用授信额度 3.78 亿元人民币和 8,500 万美元,未使用授信额度 13.72 亿元人民币和 1,100
万美元。
(二)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最近三年,本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有严重违约。
(三)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x公司报告期内未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发生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违约情况。
(四)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无处于存续期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全部发行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债券累计余额不超过 12.50 亿元,占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合
并财务报表口径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比例为 38.72%,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合并净资产的 40%。
(五)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 2015.12.31 | 2014.12.31 | 2013.12.31 |
流动比率 | 1.08 | 1.01 | 1.21 |
速动比率 | 0.81 | 0.83 | 0.95 |
资产负债率 | 62.82% | 67.49% | 64.36% |
项 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EBIT 利息保障倍数 | 11.84 | 19.41 | 42.47 |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 19.77 | 24.39 | 48.47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100% |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 | 100% |
注:除特别注明外,以上财务指标均按照合并报表口径计算。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EBIT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全部利息支出;
5、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全部利息支出;
6、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7、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一、增信机制
x次公司债未设置担保,亦无其他增信措施。二、偿债计划
x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7 月 28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内每年
支付一次。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7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7 月 28 日(如遇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1 年 7 月 28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
的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19 年 7 月 28 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偿债资金来源
x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收入。公司最近三年的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分别为 82.50 亿元、103.52 亿元和 98.71 亿元,利润总额分别为 10.14 亿元、
9.11 亿元和 5.46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9.09 亿元、7.70 亿元和 4.64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 75.41 亿元、114.53 亿元和 106.24 亿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利润水平有望进一步提升,从而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保障。
本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集成触控模组、触摸屏和微型摄像模组产品提供商。经过多年的稳步快速发展,公司已在全球市场中建立了稳定的客户群体及优秀的品牌形象。未来本公司将致力于上述光电子元器件产品制造主业,依托移动互联网技术造就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车载系统等智能终端产品的全球巨大市场,深入把握客户需求,凭借多年积累的先进制造工艺及产品研发能力,在巩固现有市场优势地位的同时,进一步拓展
市场和提升竞争力,成为行业领域内的全球领先企业。本公司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将成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有力保障。
四、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一)流动资产变现
公司长期保持较为稳健的财务政策,资产流动性良好,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流动资产余额
为 55.36 亿元,不含存货的流动资产余额为 41.60 亿元,其明细构成如下:
项目 | 2015.12.31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
货币资金 | 96,575.81 | 17.45 |
应收票据 | 32,393.40 | 5.85 |
应收账款 | 281,676.49 | 50.88 |
预付款项 | 845.98 | 0.15 |
应收利息 | 0.53 | 0.00 |
其他应收款 | 907.25 | 0.16 |
存货 | 137,585.76 | 24.85 |
其他流动资产 | 3,599.29 | 0.65 |
流动资产合计 | 553,584.50 | 100.00 |
本公司流动资产构成中,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较高。本公司已形成有效的应收账款回收管理制度,本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实力强、信誉好的优质客户,应收账款账龄期限短。在现金流量不足的情况下,本公司可以通过变现流动资产来获得必要的偿债资金支持。
(二)外部融资渠道畅通
x公司在各大银行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共获得主要合作银行的授信额度 17.50 亿元人民币和 9,600 万美元授信额度,其中已使
用授信额度 3.79 亿元人民币和 8,500 万美元,未使用授信额度 13.72 亿元人民币和 1,100万美元。若在本期债券兑付时遇到突发性的临时资金xx问题,本公司可以通过向银行申请临时资金予以解决。
五、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的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本公司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做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本公司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决策机制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二)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x公司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到期本金偿付日之前的十五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三)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x期债券发行后,本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四)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x期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公司履行承诺的情况,并在本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
(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x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本公司将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六)发行人承诺
根据本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于 2016 年 2
月 13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决议,当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或者在本期债券到期时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本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六、发行人违约责任
(一)本期债券违约的情形
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券的违约事件:
1、本公司未能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2、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本公司未能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本公司未能根据法律、法规、规则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履行通知义务;
4、本公司未能履行《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针对发行人违约的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x公司承诺按照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和/或兑付本期债券本金。若本公司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和/或利息,
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本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另计利息(单利);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付日起,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
当本公司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本公司进行追索。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规定在必要时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三)争议解决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不能通过协商解决该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又称“深圳国际仲裁院”)按该仲裁委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仲裁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注册名称: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340,000,000 元实缴资本:340,000,000 元
设立日期:2008 年 6 月 16 日
注册地址:汕尾市区工业大道信利工业城一区第 15 栋
联系地址:汕尾市区工业大道信利工业城一区第 15 栋工商登记号:441500400001781
信息披露负责人: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邮政编码:516600
所属行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经营范围:研究与开发、生产和销售触摸屏、触控器件及集成触控模组、微型摄像模组、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光学器件、系统产品、新型电子元器件等产品及其关键部件和材料,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
二、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x公司系 2013 年 5 月 27 日由信利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以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经
德勤华永审计的净资产 1,005,398,445.90 元为基数,折合股本 34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取得了汕尾市工商局核发的 441500400001781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信利光电设立时,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香港信利电子 | 280,237,180 | 82.42 |
xx和合 | 19,143,020 | 5.63 |
华银投资 | 12,773,460 | 3.76 |
香港信利国际 | 10,201,360 | 3.00 |
安华白云 | 5,481,820 | 1.61 |
高信投资 | 3,635,280 | 1.07 |
xxx | 0,000,000 | 0.76 |
647,360 | 0.19 | |
xx投资 | 647,360 | 0.19 |
xxx | 000,000 | 0.19 |
xxx | 647,360 | 0.19 |
强胜投资 | 396,100 | 0.12 |
xx投资 | 396,100 | 0.12 |
xxx | 396,100 | 0.12 |
浩之庚 | 324,020 | 0.10 |
xx投资 | 324,020 | 0.10 |
成骏投资 | 324,020 | 0.10 |
xxx | 324,020 | 0.10 |
HELLMUTH Xxxx Xxxxxx | 324,020 | 0.10 |
xxx | 324,020 | 0.10 |
xxx | 215,900 | 0.06 |
合计 | 340,000,000 | 100.00 |
(二)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三)发行人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信利有限设立及出资情况
2008 年 6 月 3 日,汕尾市外经局下发《关于设立外资企业信利光电(汕尾)有限公司的批复》(汕外经贸资字[2008]16 号),同意香港信利光电出资 2,000 万美元设立信利有限,并同意香港信利光电分两期投入注册资本,首期于信利有限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3 个月内投入 1,200 万美元,其余资金于信利有限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二年内全部投入,
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900 万美元,设备实物出资 1,100 万美元。
2008 年 6 月 5 日,信利有限取得了广东省人民政府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汕尾外资证字[2008]0016 号)。
2008 年 6 月 16 日,信利有限取得了汕尾市工商局核发的 441500400001781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信利有限申请,2008 年 12 月 15 日,汕尾市外经局下发《关于信利光电(汕尾)有限公司变更出资方式的批复》(汕外经贸资字(2008)42 号),同意信利有限将出资时限调整为首期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3 个月内投入 600 万美元,其余资金于营业执照签
发之日起 2 年内全部投入;出资方式调整为货币出资 1,568 万美元,设备实物出资 432
万美元。
经信利有限申请,2009 年 12 月 23 日,汕尾市外经局下发《关于信利光电(汕尾)有限公司变更出资方式的批复》(汕外经贸资字(2009)34 号),同意公司 2,000 万美元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调整为以货币出资 1,620 万美元,设备实物出资 380 万美元。
2、2010 年 12 月香港信利光电向香港信利电子转让全部股权
2010 年 12 月 21 日,信利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香港信利光电将其持有信利有限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香港信利电子。同日,香港信利光电与香港信利电子签署了《信利光电
(汕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香港信利光电以 2,000 万美元的价格向香港信利电子转让其持有信利有限的 100%股权。2010 年 12 月 22 日,汕尾市外经局下发了《关于外资企业信利光电(汕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第一期增资项目的批复》(汕外经贸字[2010]29 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2010 年 12 月 23 日,信利有限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汕尾外资证字[2008]0016 号)。
3、2010 年 12 月增加注册资本及实际出资情况
2010 年 12 月 21 日,信利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信利有限的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增
加至 4,000 万美元,增资资金由投资方香港信利电子投入,并于营业执照变更前投入不低于 20%资金,其余资金于营业执照变更后两年内投完。2010 年 12 月 22 日,汕尾市
外经局下发的《关于外资企业信利光电(汕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第一期增资项目的批复》(汕外经贸字[2010]29 号),同意上述事项。
2010 年 12 月 29 日,联谊信出具了联谊信验字[2010]122901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0
年 12 月 28 日,信利有限已经收到香港信利电子以货币出资的注册资本 400 万美元。
2010 年 12 月 30 日,汕尾市工商局核准了信利有限增加注册资本及增加实收资本
400 万美元的变更登记,并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011 年 10 月香港信利电子向安华白云转让 2%股权
2011 年 10 月 17 日,信利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香港信利电子向安华白云转让其持有信利有限 2%的股权;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订了《信利光电(汕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并约定股权交易对价为 592 万元;随后,香港信利电子及安华白云共同签署了《关于合资经营信利光电(汕尾)有限公司合同》。
2011 年 11 月 29 日,汕尾市外经局下发了《关于信利光电(汕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汕外经贸字[2011]25 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2011 年 12 月 5 日,信利有限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汕尾合资证字[2011]0002 号)。
2012 年 3 月 7 日,汕尾市工商局对信利有限上述股权转让进行了变更登记,并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此次股权转让后,信利有限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2012 年 4 月 13 日,安华白云向香港信利电子全额支付了 592 万元股权转让款。
5、2012 年 12 月 10 日增资至 4,496.25 万美元
2012 年 11 月 15 日,信利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香港信利电子和新增 17 名投资者
以 749.79 万美元向公司增资 496.25 万美元,超过新增注册资本的 253.54 万美元计入资
本公积;同日,香港信利电子及新增 17 名投资者共同签署了《信利光电(汕尾)有限公司第二期增资认购协议》。
2012 年 11 月 15 日,汕尾市外经局下发了《关于合资企业信利光电(汕尾)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方及第二期增资的批复》(汕外经贸资字[2012]33 号),同意香港信利电子及
新增 17 名投资者对信利有限进行增资。
2012 年 11 月 16 日,信利有限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汕尾合资证字[2011]0002 号)。
2012 年 11 月 30 日,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所出具了中磊粤验字
[2012]第 1035 号的《验资报告》对此次增资进行验证:截至 2012 年 11 月 27 日,信利
有限收到香港信利电子及新增 17 位投资者以货币出资 749.79 万美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496.25 万美元,253.54 万美元计入资本公积。
6、2012 年 12 月 27 日增资至 4,962.05 万美元
2012 年 12 月 12 日,信利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安华和合与华银投资分别向公司出
资 1216.77 万美元和 811.88 万美元,用于认缴注册资本 279.38 万美元及 186.42 万美元;同日,信利有限、安华和合、华银投资以及信利有限所有股东共同签署了《信利光电(汕尾)有限公司第三期增资认购协议》,对信利有限增资美元 465.80 万美元。
2012 年 12 月 14 日,汕尾市外经局下发了《关于合资企业信利光电(汕尾)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方及第三期增资的批复》(汕外经贸资字[2012]36 号),同意上述增资事项。 2012 年 12 月 14 日,信利有限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
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汕尾合资证字[2011]0002 号)。
2012 年 12 月 20 日,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所出具了中磊粤验字
[2012]第 1040 号的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验证:截至 2012 年 12 月 19 日,信
利有限收到安华和合及华银投资以货币出资的 2,028.65 万美元,其中注册资本(实收资
本)增加 465.80 万美元,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7、2013 年 5 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3 年 4 月 15 日,信利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决定将信利
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经德勤华
x深圳分所审计的全部净资产 1,005,398,445.90 元为基础,以各股东对信利有限的股权
比例界定相应的净资产份额,折合为各股东对股份公司的出资,共计折合 340,000,000
股作为股份公司的股份,折股溢价 665,398,445.90 元转为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同日,信利有限的全体股东签署了《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13 年 4 月 23 日,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了《关于合资企业信利光电(汕尾)有限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粤外经贸资字[2013]159 号),同意信利有限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4 月 25 日,信利有限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股份证字[2013]0003 号)。
2013 年 5 月 10 日,xxx永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3)第 0079 号《验资报告》
对整体变更事项进行验证:截至 2013 年 4 月 30 日,全体发起人已按照发起人协议、章
程之规定,以其拥有的信利有限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
1,005,398,445.90 元,折合股份 34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34,000.00 万元,上述净资产超过注册资本部分计人民 665,398,445.90 元作为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201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及 2013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2013 年 5 月 27
日,汕尾市工商管理局核准了公司的设立,并换发了营业执照。
8、2015 年 2 月香港信利电子以公司 80%股份对信利工业增资
2015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香港信利电子以持有的公司 80%股份作为出资,认购香港信利电子持有 100%股权的信利工业新增注册资本,并同意根据前述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5 年 3 月 11 日,广东省商务厅出具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投资者的批复》(粤商务资字[2015]91 号),同意上述股份转让事项。
2015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股份证字[2013]0003 号)。
(四)发行人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x公司的前身信利有限设立后,陆续收购了信利半导体的部分资产和业务以及香港信利光电的股权,并在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后继续收购信利半导体的部分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收购信利半导体微型摄像模组、触摸屏、集成触控模组相关设备
2010 年至 2012 年,信利有限分 5 期陆续向信利半导体收购微型摄像模组、触摸屏、集成触控模组的生产设备,其作价均参考评估值。
2010 年 12 月,信利有限与信利半导体签订第一期设备购销合同,以 13,011.86 万元的价格购买设备。中铭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设备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字[2011]0020 号),账面价值为 13,011.86 万元,评估价值为 13,727.82 万元。
2011 年 12 月,信利有限与信利半导体签订第二期设备购销合同,以 5,150.48 万元的价格购买设备。中铭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设备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字[2011]0079 号),评估价值为 5,150.48 万元。
2012 年 7 月,信利有限与信利半导体签订第三期设备购销合同(合同编号:
20120702001),以 808.51 万元的价格购买设备。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
司对上述设备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深国众联评报字(2012)第 2-343
号),评估价值为 808.51 万元。
2012 年 10 月,信利有限与信利半导体签订第四期设备购销合同,以 498.10 万元的价格购买设备。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上述设备了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深国众联评报字(2012)第 2-474 号),评估价值为 498.10 万元。
2012 年 12 月,信利有限与信利半导体签订第五期设备购销合同,以 1,681.97 万元的价格购买设备。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上述设备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深国众联评报字[2012]第 2-551 号),评估价值为 1,681.97 万元。
2、自信利半导体收购房产
2013 年 3 月,信利有限与信利半导体签订《厂房转让合同》,以 15,172.01 万元的价
格购买汕尾市区东城路西北侧第 15 栋第 0-0 x,x 00 xx 0-0 x,x 00 xx 0、0 x,
x 00 xx 1-4 层厂房。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上述房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房地产评估报告》(深国众联评报字(2012)-1-752 号),评估价值为 15,172.01 万元。
2013 年 10 月,信利光电与信利半导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以 1,584.71 万元的
价格购买汕尾市区东城路西北侧第 21 栋第 2 层厂房。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上述房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房地产评估报告》(深国众联评报字(2013)
-1-1930 号),评估价值为 1,584.71 万元。
3、收购香港信利光电
信利有限于 2010 年 12 月 23 日与香港信利电子签订关于香港信利光电 100%股权的
转让协议,并于同年 12 月 30 日签订补充协议,以 73 万美元(约合 461.75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香港信利光电 100%的股权。
三、发行人股本总额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本结构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股本总额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信利工业 | 272,000,000 | 80.00 |
xx和合 | 19,143,020 | 5.63 |
华银投资 | 12,773,460 | 3.76 |
香港信利国际 | 10,201,360 | 3.00 |
香港信利电子 | 8,237,180 | 2.42 |
安华白云 | 5,481,820 | 1.61 |
高信投资 | 3,635,280 | 1.07 |
xxx | 0,000,000 | 0.76 |
647,360 | 0.19 | |
xx投资 | 647,360 | 0.19 |
前十大股东持股合计 | 335,356,960 | 98.63 |
公司股本总额 | 340,000,000 | 100.00 |
(二)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图
四、发行人的组织结构、法人治理结构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内部组织结构图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图如下:
(二)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大会情况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14)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的事项;
(15)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6)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7)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均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2、董事会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1)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2)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4)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5)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6)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设立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则;
(17)听取关于董事、总经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的报告;
(18)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报告期内,本公司历次董事会均合法规范,其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记录完整。
3、监事会情况
x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1 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设主
席 1 名。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9)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报告期内,本公司历次监事会均合法规范,其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记录完整。
4、独立董事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x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后决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选聘等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
报告期内,本公司独立董事能够做到对全体股东负责,勤勉尽责。本公司独立董事均参加了报告期内召开的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并按规定行使独立董
事职权。
(三)发行人的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和重大行政处罚。
(四)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共有一家全资子公司香港信利光电和一家参股公司杭州登虹,上述公司基本情况及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1、香港信利光电
企业名称 | 信利光电有限公司(英文名:TRULY OPTO-ELECTRONICS LIMITED) |
注册地 | 香港 |
注册办事处地址 | 13/F XXXXX XXXX XXXXXXXX XXXXXX 0-0 XXXX XXX XXXXXX XXXX XXXXX XX |
xxxxxx | 00/F CHUNG SHUN KNITTING CENTRE 1-3 WING YIP STREET KWAI CHUNG NT |
主营业务 | 进出口贸易 |
股本 | 100 万港元 |
公司注册号 | 398429 |
成立日期 | 1993 年 1 月 12 日 |
2、杭州登虹
名称 | 杭州登虹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Xxx Xxxx |
注册资本 | 3,000 万元 |
住所 | 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 3 号天堂软件园A 幢 20 楼A 室 |
办公地点 | 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 3 号天堂软件园A 幢 20 楼A 室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8328221245F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信息技术、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产品;生 产:计算机软件;销售自产产品 |
成立日期 | 2015 年 04 月 01 日 |
营业期限 | 2015 年 04 月 01 日至 2025 年 03 月 31 日止 |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介绍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x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信利工业。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信利工业直接持有本公司 27,200.00 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80.00%。信利工业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纠纷的情况。信利工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 称 | 信利工业(汕尾)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汕尾市城区工业大道信利工业城二区第 11 栋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成立日期 | 2008 年 05 月 08 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41500400001652 |
注册资本 | 28,000 万元 |
主要经营业务 | 生产、销售电子计算器,电子信息文字记事器、电子钟、电子书阅读器、平板电脑等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信利工业除持有本公司 80%股权外,不存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况。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总股本为 34,000.00 万股。公司董事长xxxxx本人直接持有公司 647,360 股,即 0.19%的股份,并通过信利工业、香港信利国际、香港信利电子间接控制公司 85.42%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85.61%的股份,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xxxxx,中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1952 年出生,信利国际创始人。现任公司董事长、信利国际主席和执行董事、信利工业董事长和总经理。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x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现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7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有5人。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任期 |
xxx | x | 董事长 | 2013.5.16-2016.5.15 |
xxx | x | 董事、总经理 | 2013.5.16-2016.5.15 |
xx串 | 男 | 董事 | 2013.5.16-2016.5.15 |
xxx | 男 | 董事 | 2013.5.16-2016.5.15 |
xxx | x | 董事、副总经理 | 2013.5.16-2016.5.15 |
xxx | x | 董事、副总经理 | 2014.6.5-2016.5.15 |
xxx | 男 | 董事 | 2013.5.16-2016.5.15 |
xx | 男 | 独立董事 | 2013.5.16-2016.5.15 |
xxx | x | 独立董事 | 2013.5.16-2016.5.15 |
白华 | 男 | 独立董事 | 2013.5.16-2016.5.15 |
xxx | 男 | 独立董事 | 2013.5.16-2016.5.15 |
xxx | x | 监事会主席 | 2013.5.16-2016.5.15 |
xxx | 女 | 监事 | 2013.5.16-2016.5.15 |
xxx | 男 | 职工监事 | 2013.5.16-2016.5.15 |
xxx | 男 | 财务总监 | 2015.8.10-2016.5.15 |
xx | x | 董事会秘书 | 2013.5.16-2016.5.15 |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x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集成触控模组、触摸屏和微型摄像模组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公司是国内领先的触控设备和微型摄像模组制造商,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元器件生产技术为依托,长期从事专业研发、生产和销售触控器件、微型摄像模组等光电子器件产品。本公司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等消费类电子产品,以及汽车、工业控制设备、医疗设备、智能家居与安防监控等其他领域。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研究与开发、生产和销售触摸屏、触控器件及集成触控模组、微型摄像模组、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光学器件、系统产品、新型电子元器件等产品及其关键部件和材料,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情况
1、行业分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本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9。
公司所在行业属于光电子元器件制造业。光电子元器件制造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中第39大类“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第396类“电子器件制造业”下第3969小类“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
2、触控行业发展情况
触控行业包含了触摸屏产业、触控模组产业以及近年来快速崛起的指纹识别产业等细分领域,各类产品均是在基于触摸屏的生产上进一步深加工的成果。触摸屏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是美国军方为军事用途而研制。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触摸屏现已得到广泛的应用,但2000年后才真正进入成熟期。2007年第一代iPhone手机拉开了智能手机全触控时代的序幕。2010年,随着智能手机的爆发式增长和平板电脑的横空出世,触控操作、尤其是电容式触控操作在智能移动终端上的核心地位得以确认。第一代iPad发布,使得触摸屏竞争扩展到中大尺寸产品市场。2012年,三星在智能手机市场崛起,同时平板电脑进入高速成长期,超级本概念升温,市场进入产品多元化、品牌多元化的高速发展时期。
智能电子消费品手机、平板电脑等成为普遍的信息传输和读取的载体,承载用户信息越来越多的同时,人们对触控行业又提出更高的要求。信息安全成为制约智能电子终端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以指纹识别为代表的生物识别技术成为触控行业近年来崛起的新领域。随着全球最大的手机制造商之一苹果公司将指纹识别技术与智能手机有效结合,指纹识别模组产品逐渐渗透进入触控行业下游市场。未来,随着人们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公共利益的逐渐重视,指纹识别技术的应用将不仅限于智能电子消费产品,而向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延伸。
3、微型摄像模组行业发展情况
微型摄像模组具有体积小、功能强大的特点。微型摄像模组技术源自普通摄像技术,主要结构和组件包括镜头,传感器,图像处理芯片,软性线路板、镜架等主要部分组成。其主要工作原理为:景物通过镜头生成的光学图像投射到图像传感器表面(有 CCD 和 CMOS 两种),然后转为电信号,经过模数转换后变为数字图像信号,再送到数字信号处理芯片中加工处理。
手机摄像模组零部件相互关系示意图
手机端微型摄像模组的发展代表了行业最新技术的方向,虽然手机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已经面世,但摄像功能与手机的结合是在 2000 年后。2000 年 9 月,夏普联合日本移动运营商 J-PHONE 发布了首款内置了 11 万像素 CCD 摄像头的夏普手机,但由于像素过低,并没有引起广泛使用。2002 年诺基亚第一款内置摄像头手机才真正拉开手机摄像技术的普及。像素是摄像模组成像质量的重要决定因素,当前 500 万和 800 万像素的摄像头已经成为后置摄像头的主力,而且千万像素摄像头已经成为各品牌新一代旗舰机型的标配。随着人们拍照理念的革新,手机前置摄像头成为近年来决定手机拍摄品质的因素之一。目前,前置摄像头的主流配置是 130 万、200 万和 500 万像素,但
是自拍、美颜等消费需求正在带动前置摄像头向 800 万甚至更高像素升级。
在对焦功能上,2005 年索尼爱立信研发出首款具备自动对焦拍照功能的手机,内置一枚支持自动对焦的 200 万像素镜头。目前,几乎所有的手机后置摄像头都已经标配为自动对焦的模组,自动对焦模组已经成为手机摄像头最核心的器件之一。并且,部分厂商正在试验光学变焦功能应用于智能手机的可行性。但由于手机终端厚度的限制,光学变焦马达仍无法取代自动对焦马达的主流地位。未来,微型摄像模组的自动对焦功能主要以提高对焦速度,缩小对焦模组空间,以及增加用户稳定性体验为主,从传统弹片式的对焦马达、闭环式对焦马达逐渐向光学防抖对焦马达发展,以解决拍照模糊的问题,并提升拍照和录像的图像稳定度。
3、行业上下游产业链关联情况
x公司相关终端产品的产业链大致分为上游材料、中游屏幕及模组、下游应用产品三个环节,公司主要生产制造的集成触控模组、触摸屏和微型摄像模组在行业产业链中处于中游链条。各环节生产制造技术特点各不相同。
上游材料主要是保护玻璃面盖、ITO 导电薄膜、ITO 导电玻璃、软性线路板、传感
器、镜头等,专业化程度和技术壁垒较高,其技术特点表现为以创新性的发明或其他重大突破为主。目前日本、美国、韩国等公司掌握相关前沿核心技术,企业一般通过申请专利对新技术进行保护,形成法律上的独占性和排他性。
下游应用产品主要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等,强调产品设计技术。由于最终产品要直接面对消费者,所以设计技术以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技术为特点。
集成触控模组
触摸屏
显示面板
车用仪表
工控产品
公共查询终端
触控型笔记本
平板电脑
智能手机
摄像模组
镜架
图像处理芯片
镜头
其它
ITO导电薄膜、玻璃
保护玻璃面盖
其它
传感器
软性线路板
软性线路板
光学胶
电子元器件
上游材料
中游屏幕及模组则主要是综合应用技术,其核心为工艺升级和技术改进,需要知识和经验的积累,技术进步主要表现为产品性能和可靠性增强、制造精度和效率的提高,根据终端应用产品的要求进行技术改革。触摸屏和微型摄像模组产品技术含量高,工艺过程复杂,涉及光学、微电子、精密机械、化学、物理等多个领域,生产设备自动化程度和精密度非常高;同时,对上游材料的特性以及对生产环境的要求都十分严格。这些构成了生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行业上下游分布情况如下图所示:
中游面板
下游产品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状况
1、行业竞争格局
全球集成触控模组和触摸屏生产厂商主要集中于中国台湾地区和中国大陆地区,主要技术、关键零组件和原材料基本掌握在日本厂商手中。随着国外厂商加快技术移植和产业转移的步伐,国内触控行业也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2014 年,全球触摸屏出货量近 18 亿片,同比增长约 20%。2015 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 14.32 亿部,智能终端产
品的普及带动触摸屏产业规模快速增长。触摸屏已成为智能终端系统中最为关键的技术之一,在工商业及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渗透继续加深。预计至 2017 年,全球触摸屏产品
出货量有望达到 35-40 亿片/年。
2014 年,我国触摸屏产量约 10 亿片,占全球总产量比例超过 50%。当前,我国境内触控产业竞争加剧,整体触控市场虽然保持成长动能,但已显现出结构性产能过剩的局面,产业整合格局趋势明显,包含规模、技术、客户布局等综合因素居优者将有机会在产业整合中扩大市场份额,同时许多小型触摸屏生产企业已经退出了竞争行列。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1)触控行业
x公司是国内集成触控模组和电容式触摸屏的主要供应商之一,拥有国内自主设计和规划的电容式触摸屏生产线,具备成熟的工艺流程和设计开发能力。受益于下游需求持续增长,公司生产能力逐年释放,产品产销量快速增长。本公司触控类业务收入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仍旧位于前列。在电容式触摸屏手机应用客户中,公司拥有三星、索尼、微软、HTC、VIVO、OPPO、华为、金立、TCL 等国内外知名手机品牌客户,以及华冠、仁宝等全球领先的手机配套设备制造加工厂商在内的客户。为适应下游市场对产品个性化的需求,近年来公司积极布局集成触控模组,并成为国内较早能大规模量产集成触控模组的厂家。2015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974,324.66 万元,其中集成触控模组和触摸屏产品实现收入 618,734.07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约为 63.50%。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可比 A 股上市公司触控类业务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欧菲光 | 1,178,783.40 | 1,611,019.33 | 812,436.53 |
莱宝高科 | 240,546.18 | 232,076.31 | 198,356.41 |
xx电子 | 227,091.93 | 224,448.04 | 106,133.08 |
长信科技 | 398,699.45 | 164,338.06 | 109,735.25 |
星星科技 | 228,714.74 | 141,484.48 | 40,541.41 |
行业均值 | 454,767.14 | 474,673.24 | 253,440.54 |
本公司 | 738,913.55 | 814,221.16 | 644,038.55 |
数据来源:WIND资讯、上市公司年报和公告
注:1、欧菲光触控类业务以其分产品收入中全贴合产品及触摸屏为统计口径。
2、莱宝高科触控类业务以其分产品收入中触控器件为统计口径。
3、宇顺电子触控类业务以其分产品收入中触控显示模组为统计口径。
4、长信科技无触控类业务细分,以其年主营业务收入代替。
5、星星科技触控类业务以其分产品收入中全贴合屏、电容式触摸屏、电阻式触摸屏、手机视窗防护屏和平板电脑等其他产品防护屏为统计口径。
2014 年,我国触摸屏产量约 10 亿片,占全球触摸屏总产量比例超过 50%。根据赛迪智库预测数据显示,2015 年,受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智能终端产品在全球的进一步普及,以及电子查询系统、车载电子控制系统等多种触摸屏终端的推广使用,触摸屏产业规模将进一步提升,出货量有望突破 23 亿片,同比增长超过 27%。2014年,本公司集成触控模组和触摸屏产品销量约为 6,721.42 万片,占 2014 年全国触摸屏行业出货量的比例约为 6.72%,位居行业前列。
(2)微型摄像模组行业
由于微型摄像模组高端产品生产线设备昂贵,对生产车间环境要求苛刻,同时需要多年经验和技术积累才能保证生产良率等原因,因此行业内低端与高端厂家实力有明显区分,具备高端微型摄像模组生产能力的厂家并不多,公司是国内较早实现 COB产品量产的企业。由于市场对手机轻薄化的需求,微型摄像模组产品差异化逐渐显现。公司产品种类齐全,微型摄像模组像素可覆盖30 万至2,400 万像素多种规格,并已经成功研发双摄像模组产品。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可比 A 股和 H 股上市公司微型摄像模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舜宇光学 | 821,672.80 | 680,317.80 | 441,637.20 |
欧菲光 | 549,554.83 | 286,932.35 | 58,797.56 |
光宝科技 | - | 1,200,838.41 | 932,710.27 |
丘钛科技 | 220,,239.50 | 216,108.40 | 140,934.80 |
行业均值 | 685,613.82 | 596,049.24 | 393,519.96 |
公司名称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x公司 | 235,411.12 | 214,900.37 | 175,195.34 |
数据来源:WIND资讯、上市公司年报和公告。香港、台湾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已经WIND资讯根据适时汇率换算至人民币计数。
注:1、舜宇光学微型摄像模组业务以其分产品收入中光电产品为统计口径。
2、欧菲光微型摄像模组业务以其分产品收入中摄像头模组为统计口径。
3、光宝科技微型摄像模组业务以其分产品收入中光电产品为统计口径。
4、丘钛科技微型摄像模组业务以其分产品收入中摄像头模组为统计口径。
5、光宝科技尚未披露2015年收入明细。
根据WIND 资讯统计数据整理,2015 年全球手机出货量为19.40 亿部,其中智能手机出货量为 14.32 亿部;平板电脑出货量为 2.07 亿部。假设市场上 80%的智能手机和平
板电脑均搭载了前置和后置两个摄像头,则可以预估 2015 年,微型摄像模组全球出货
量约为 27 亿只。2015 年,本公司微型摄像模组销量为 9,000.94 万只,占全球预估出货量的比例约为 3.33%,在全球生产厂商较为分散的行业竞争格局中处于市场领先地位。
3、发行人的行业竞争优势
(1)研发和技术优势
x公司历来重视研发力量的投入,坚持走自主创新的道路。多年来,本公司已形成了一支高效率、创新型的研发队伍。截至2015 年末,公司研发人员共计1,916 名,占公司员工总人数的 10%以上。2015 年,公司研发投入达到 34,592.99 万元,真正实现以技术驱动生产力的业务发展目标。
在集成触控模组和触摸屏业务方面,本公司产品设计和生产技术已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公司是国内较早开始研发并实现量产薄膜式电容触摸屏的制造商,也是国内较早实现量产全贴合集成触控模组工艺的制造商。同时,公司积极开发触控相关产品,已成功开发并量产多种指纹识别产品。在微型摄像模组业务方面,本公司亦走在行业前列,在国内率先实现千万像素以上级别的微型摄像模组量产,并供应给多个国内外知名厂商;在国内率先量产闭环式自动对焦摄像模组,并成功开发出高端 1,600 万像素光学防抖摄像头模组,引领了摄像模组行业的技术革新。
(2)现代化管理优势
x公司已经建立起一套高效的现代化管理体制,同时也在成本控制、生产流程等方面拥有较强优势,成为本公司巩固行业地位,增强行业竞争能力,提高公司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益的有力保障。
采购和成本管理方面,本公司建立了集中采购业务平台,促进了公司采购业务的集中管理和资源整合;通过制定大宗原材料提前采购计划,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的财务部下设成本管理岗位,对原材料成本的变化进行实时监测和测算,在保证产品品质的基础上,促使各生产部门尽可能地降低生产成本。在 ERP 系统的支持下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在保障信息流高效顺畅的同时,有效地降低各级部门管理费用。公司建立了成本管理体系和成本预算体系,通过严格的预算管理系统,从上至下控制各个部门和产品项目的成本费用。
生产和销售方面,本公司建立了分级计划业务平台,提高了公司生产计划的准确性和资源优化配置;建立了集中销售业务平台,提高了公司的市场响应速度、客户满意度和企业整体形象。
(3)产品质量保障优势
x公司坚持“客户至上、质量第一、求实创新、精益求精、安全环保、专业高效、以人为本、尽责社会”的质量方针,始终认为一流的产品质量是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基础。
在采购环节,本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选择供应商,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认证制度,确保原材料的高品质。在生产环节,本公司设立了各级质量管理机构,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制定了相关产品质量内部控制制度,通过从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过程、产品质量检验、产品稽核等环节进行产品质量系统控制,维持了产品较高的良率标准。工厂全面推行“6-Sigma”质量管理和“7S”现场管理,全员接受质量管理培训,每月开展内部质量审核,建立了质量控制信息与反馈网络,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满足顾客的要求。此外,公司还通过了多个国际质量体系的认证。本公司产品品质获得市场广泛认可,成为公司市场拓展的有力保证。
(4)规模生产优势
x公司所处的行业是典型的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特征,
通过加大产品生产规模,能够形成较强的规模生产优势,主要表现在大规模生产下,对主要原材料进行批量采购,具有明显的规模采购成本优势。同时可以满足大客户的大量订单需求,迅速扩大市场份额,具有明显的市场优势。
此外,部分生产过程环节需要规模生产才能实现产品规格和成本控制的要求,如微型摄像模组 COB 封装环节、触摸屏及集成触控模组贴合环节,对设备精度和厂房洁净度要求极高,设备必须从国外整机进口,价格昂贵。一方面只有资金实力强的厂商才有能力购买,另一方面只有产量达到一定规模后才能够分摊固定资产成本和研发成本,从而实现经济性。本公司拥有国内较少厂商具备的千级和百级净房生产厂房并已实现规模生产。
(5)一体化产业链优势
在产品结构方面,本公司从单一零部件到集成模组,基本实现了产品结构一体化布局。一体化产业链有利于公司在订单报价时,整合各个产品的价格优势,增加投标的成功率。同时在订单生产方面,可以将订单细化分解,安排多个事业部门配合生产,有效减少部件从外部订购、配送的时间,缩短产品交期。且由于公司自身完成主要部件的生产,既保证了各环节产品品质的一致性,又降低了综合成本。
(6)稳定的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质量、及时的售后服务以及高效的生产能力,积累了一批业内主流的中高端客户。
公司在手机类产品中,拥有三星、索尼、微软、HTC 等国际知名手机品牌客户,同时也与 VIVO、OPPO、华为、TCL、金立等国内手机品牌客户有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在车载类产品中,拥有通用、现代、丰田、本田、起亚、日产、大众等中高端客户;在工业类产品中,拥有柯尼卡美能达、路创电子创新、美敦力等知名客户。这些中外著名企业,对供应商的选择非常严格,一经建立供应关系,将会维持相对稳定的长期业务往来。同时,这些客户一般信誉良好,资金实力雄厚,本身发展迅速,业务不断增长的同时会带动公司的产品销售稳步增加,而且业务风险较小。此外,借助这些高端客户在行业内的巨大影响,可以有效促进本公司拓展潜在客户。稳定的高端客户资源,为本公司业绩的稳定和未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7)市场认可的自主品牌优势
自主品牌是公司重要的无形资产,也是提升公司竞争力、获取高附加值的重要手段。本公司依靠多年积累的客户群体和产品口碑,在行业内树立了高品质、高性能的品牌形象,保证公司在市场份额的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三)发行人的经营方针及战略
x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集成触控模组、触摸屏和微型摄像模组产品提供商。经过多年的稳步快速发展,本公司已在全球市场中建立了稳定的客户群体及优秀的品牌形象。未来本公司将致力于上述光电子元器件产品制造主业,依托移动互联网技术造就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车载系统等智能终端产品的全球巨大市场,深入把握客户需求,凭借多年积累的先进制造工艺及产品研发能力,坚持“品质先行、市场导向、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向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性能的产品,在巩固现有市场优势地位的同时,进一步拓展市场和提升竞争力,成为行业领域内的全球领先企业。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1、发行人主营业务
x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集成触控模组、触摸屏和微型摄像模组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公司是国内领先的触控设备和微型摄像模组制造商,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元器件生产技术为依托,长期从事专业研发、生产和销售触控器件、微型摄像模组等光电子器件产品。公司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等消费类电子产品,以及汽车、工业控制设备、医疗设备、智能家居与安防监控等其他领域。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集成触控模组
集成触控模组,即通过显示屏和触摸屏贴合、绑定模块驱动原件、组装背光等生产工序之后的产品,实现了触控和显示一体化。触摸屏处于上层,显示屏处于下层。相比于触摸屏产品,集成触控模组产品更接近触控类电子产品产业链下游。集成触控模组的贴合技术包括全贴合技术和普通框贴技术。目前,公司集成触控模组的生产主要以全贴合技术为主,已实现量产的集成触控模组可覆盖1.5寸至10.1寸等不同产品规格。
集成触控模组主要应用在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工业控制、医疗器械、智能家居设备、车载GPS产品等终端。
①全贴合技术
全贴合技术是一种贴合技术,是用固态或液态光学胶将触摸屏与显示屏以无缝隙的方式完全贴合在一起。全贴合技术能够避免屏幕贴合之间产生空气层。由于移动终端生产商对模组产品的外观效果和显示效果要求越来越高,对器件厚度要求更薄,对配件的各项指标提出更严格的要求,全贴合技术是目前集成触控模组发展的主流技术之一。
本公司采用全贴合技术的集成触控模组
②普通框贴技术
普通框贴技术是早期贴合技术,是用双面胶将触摸屏与显示屏的四边固定。其优点在于加工简单、成本低廉。但因为触摸屏与显示屏之间存在着空气层,导致光线折射后的显示效果降低,透光损耗多,亮度低,这是框贴技术最大的缺陷。目前,使用框贴技术的产品在逐年减少。
(2)触摸屏
触摸屏又称为“触控屏”、“触控面板”,是一种电子产品外部输入设备。利用触控技术,使用者通过轻触设备屏幕上的相应位置,就能实现对产品的操作,从而使人机交互更为简单、直观和方便。在电子产品设备中,触摸屏实际上是传统键盘和鼠标等输入设备的替代品。触摸屏技术主要分为电容式和电阻式。公司目前主要生产电容式触摸屏及少量电阻式触摸屏,已实现量产的电容式触摸屏可覆盖1.5寸至10.1寸等不同产品规格。
触摸屏主要应用在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工业控制、医疗器械、智能家居设
备、车载GPS产品等终端。
(3)微型摄像模组
微型摄像模组,是指将镜片、芯片等电子元器件通过特定技术组合在一起,利用光学成像原理形成影像并使用对应的存储单元记录影像的设备。根据生产工艺不同,微型摄像模组的生产主要分为板上芯片封装技术(COB)和芯片尺寸封装技术(CSP),公司主要采用COB封装工艺。目前,公司生产的微型摄像模组可覆盖30万至2,400万像素等多种规格。
微型摄像模组主要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医学成像设备、车载中控系统等终端。
(五)主要产品的市场销售情况
1、销售模式
x公司通过直销模式进行产品销售,下游厂商根据市场需求直接向公司采购定制产品,以销售框架性协议确定定价条件、付款条件、质量保证及交付方式等条款。公司以销定产,按照订单需求完成生产以后,按期以约定方式向客户供货,按月结算货款。
2、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随着智能手机与平板电脑的不断普及与发展,触控产品和微型摄像模组产品的市场需求呈逐年增长趋势。本公司充分把握市场机遇,利用自身竞争优势和领先的行业地位,在报告期内实现业务的稳步发展。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产品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
集成触控模组 | 618,734.07 | 63.50 | 683,230.19 | 66.39 | 524,802.31 | 64.06 |
触摸屏 | 120,179.48 | 12.33 | 130,990.97 | 12.73 | 119,236.24 | 14.55 |
微型摄像模组 | 235,411.12 | 24.16 | 214,900.37 | 20.88 | 175,195.34 | 21.39 |
合计 | 974,324.66 | 100.00 | 1,029,121.53 | 100.00 | 819,233.89 | 100.00 |
(2)境内外市场结构
x公司海外客户主要集中在韩国、日本和中国台湾等地,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收入中出口业务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公司品牌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不断提高。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产品境内外销售情况如下表: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xx (xx) | xx (%) | xx (xx) | xx (%) | xx (xx) | xx (%) | |
xx地区 | 603,621.18 | 61.15 | 700,483.86 | 67.66 | 634,253.60 | 76.88 |
境外地区 | 383,502.60 | 38.85 | 334,765.37 | 32.34 | 190,746.33 | 23.12 |
合计 | 987,123.78 | 100.00 | 1,035,249.23 | 100.00 | 824,999.92 | 100.00 |
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的关联方及其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x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信利工业。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信利工业直接持有公司
272,000,000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0.00%。
xxxxx持有信利国际 43.9%的股权权益(其中 2.57%股权权益系以其配偶名义持有),间接控制本公司 85.42%的股份,并直接持有本公司 0.19%的股份,合计控制本公司 85.61%的股份,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的控股和参股公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拥有一家全资子公司香港信利光电和一家参股子公司杭州登虹。
2、其他关联方
(1)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信利国际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信利电子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信利仪器(汕尾)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信利电子有限公司(香港)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信利工业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香港)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信利仪器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汕尾市信利广场贸易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汕尾市家信利酒店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TRULY(U.S.A)INC.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TRULY SEMICONDUCTORS(SINGAPORE)XXX.XXXXXXX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香港信利国际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香港信利电子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香港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香港信利光电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信利电器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光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信利环球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TRULY SEMICONDUCTORS (EUROPE)GmbH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2)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名称 | 持股比例 | 与本公司关系 |
安华和合 | 5.63% | 主要股东 |
(3)关联自然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关联自然人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包括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人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4)其他关联方
x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关联方 | 与本公司关系 |
依波路 |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xxxx有其 28.71%股份,是xxxx xx重大影响的企业 |
信利(惠州)智能显示有限公司 |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xxxxx信利半导体持有其 53%股份, 是xxxxx重大影响的企业 |
信利智能显示(香港)有限公司 | 信利(惠州)智能显示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是xxx施加 重大影响的企业 |
董事、总经理xxxx有其 100%股份 |
关联方 | 与本公司关系 |
xx投资 | 董事施培串持有其 100%股份 |
凯仪投资 | 董事、副总经理xxx持有其 81.82%股份 |
广州丰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xx持有其 70%股份 |
广州彩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xx持有其 70%股份 |
YAN MASS IT LIMITED | 监事xxx持有其 100%股份 |
誉福实业(注) | 董事xxx曾任董事、总经理,是xxx曾施加重大影响的 企业 |
巴黎半岛酒店 | 誉福实业的分支机构,是xxx曾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
注:1、xxx已于 2016 年 3 月辞去誉福实业董事和总经理职务;
2、xxxx 2016 年 4 月 18 日签订了出售依波路股份之买卖协议。根据协议,xxxxx向 Sense Control International Limited(一家根据英属处女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出售其持有的依波路 99,755,000 股股份(占依波路已发行股本的 28.71%)。交易完成后,xxxx再对依波路施加重大影响。
(二)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本部与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以及其相互间的关联交易已在合并报表编制过程中按相关会计政策与制度对冲抵消。
报告期内,公司与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关联方交易情况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本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关联采购情况如下:
2015 年度 | |||||
关联方 | 采购内容 | 定价 | 金额 (万元)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 占营业成本比例 (%) |
信利半导体 | 材料 | 市场价 | 5,808.90 | 0.77 | 0.68 |
委外加工 | 市场价 | 3,397.43 | 55.77 | 0.40 | |
废水处理 | 市场价 | 313.06 | 100.00 | 0.04 | |
信利电子 | 材料 | 市场价 | 6,043.86 | 0.80 | 0.71 |
信利仪器 | 材料 | 市场价 | 1,067.15 | 0.14 | 0.13 |
信利工业 | 材料 | 市场价 | 0.39 | 0.00 | 0.00 |
家信利酒店 | 住宿费用 | 市场价 | 1.36 | 27.50 | - |
巴黎半岛酒店 | 餐饮费用 | 市场价 | 143.32 | 23.36 | - |
信利广场 | 日杂用品采购 | 市场价 | 397.54 | 32.22 | 0.05 |
合计 | 17,173.01 | - | 2.01 |
2014 年度 | |||||
关联方 | 采购内容 | 定价 | 金额 (万元)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 占营业成本比例 (%) |
信利半导体 | 材料 | 市场价 | 15,764.06 | 2.09 | 1.79 |
电力采购 | 市场价 | 996.43 | 11.09 | 0.11 | |
委外加工 | 市场价 | 5,389.77 | 44.23 | 0.61 | |
废水处理 | 市场价 | 252.10 | 100.00 | 0.03 | |
信利电子 | 材料 | 市场价 | 5,952.36 | 0.79 | 0.68 |
信利仪器 | 材料 | 市场价 | 402.40 | 0.05 | 0.05 |
信利工业 | 材料 | 市场价 | 1.51 | 0.00 | 0.00 |
巴黎半岛酒店 | 餐饮费用 | 市场价 | 104.81 | 22.46 | - |
信利广场 | 日杂用品采购 | 市场价 | 689.04 | 42.38 | 0.08 |
合计 | 29,552.48 | 3.35 |
2013 年度 | |||||
关联方 | 采购内容 | 定价 | 金额 (万元)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 占营业成本比例 (%) |
信利半导体 | 材料 | 市场价 | 16,508.54 | 2.19 | 2.46 |
电力采购 | 市场价 | 674.53 | 10.91 | 0.10 | |
委外加工 | 市场价 | 12,561.33 | 59.24 | 1.87 | |
废水处理 | 市场价 | 123.59 | 100.00 | 0.02 | |
信利电子 | 材料 | 市场价 | 3,736.79 | 0.50 | 0.56 |
信利仪器 | 材料 | 市场价 | 387.25 | 0.05 | 0.06 |
信利工业 | 材料 | 市场价 | 0.78 | 0.00 | 0.00 |
巴黎半岛酒店 | 餐饮费用 | 市场价 | 83.15 | 32.78 | - |
信利广场 | 日杂用品采购 | 市场价 | 634.91 | 50.30 | 0.09 |
合计 | 34,710.89 | 5.16 |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本公司和关联方之间发的关联销售情况如下:
2015 年度 | |||||
关联方 | 销售内容 | 定价 | 金额 (万元)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
信利半导体 | 成品 | 市场价 | 74.56 | 0.01 | 0.01 |
合计 | 74.56 | 0.01 | 0.01 |
2014 年度 | |||||
关联方 | 销售内容 | 定价 | 金额 (万元)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
信利半导体 | 成品 | 市场价 | 70.84 | 0.01 | 0.01 |
信利工业 | 成品 | 市场价 | 93.21 | 0.01 | 0.01 |
信利半导体 | 零星材料 | 市场价 | 110.91 | 1.81 | 0.01 |
合计 | 274.96 | 0.03 |
2013 年度 | |||||
关联方 | 销售内容 | 定价 | 金额 (万元)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
信利半导体 | 成品 | 市场价 | 40.49 | 0.00 | 0.00 |
信利工业 | 成品 | 市场价 | 61.32 | 0.01 | 0.01 |
信利半导体 | 零星材料 | 市场价 | 2,440.80 | 42.33 | 0.30 |
合计 | 2,542.61 | 0.31 |
(3)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出租方 | 承租方 | 资产类别 | 定价 | 租赁费 | ||
2015 年 | 2014 年 | 2013 年 | ||||
信利半导体 | 信利光电 | 房屋建筑物 | 市场价 | 119.12 | 85.26 | 232.07 |
信利光电 | 信利半导体 | 市场价 | 35.97 | 35.97 | 26.97 |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06.49 | 415.05 | 283.02 |
注:2015年度为预发报酬金额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固定资产购置与出售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定价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金额 (万元) | 占同类交易比 (%) | 金额 (万元) | 占同类交易比 (%) | 金额 (万元) | 占同类交易比 (%) | |||
信利半 导体 | 固定资 产购置 | 市场价 | - | - | 225.91 | 0.19 | 16,756.73 | 18.97 |
信利半 导体 | 固定资 产出售 | 市场价 | - | - | 60.16 | 70.67 | - | - |
(2)无形资产购置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定价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金额 (万元) | 占同类交易比 (%) | 金额 (万元) | 占同类交易比 (%) | 金额 (万元) | 占同类交易比 (%) | |||
信利半 导体 | 受让土地 使用权 | 市场价 | - | - | 3,697.97 | 100.00 | - | - |
(3)关联方借款
触控行业和微型摄像模组行业属于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快速发展,购买生产设备和兴建厂房需要大量资金;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原材料和存货也需占用更多的流动资金。上述因素导致公司一直具有较大的资金需求。但受限于融资渠道单一,公司资金需求受限。为继续扩大公司市场份额,提升竞争力,本公司自关联方信利半导体取得了一定数额的借款。本公司未来成功上市后,将增强直接融资能力,降低对关联方借款的需要。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本公司向信利半导体的借款主要为信利半导体委托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借款。2015 年度,本公司向信利半导体新增借款 35,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13 年 10 月,本公司与信利半导体及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汕尾支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汕尾支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约定信利半导体以其自有资金委托汇丰银行汕尾支行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 1 亿元的贷款额度,用以支付货款或设备款,年利率为 5.6%。
2013 年 10 月,本公司与信利半导体及汇丰银行汕尾支行签署《外汇资金境内委托
贷款协议》,约定信利半导体以其自有资金委托汇丰银行汕尾支行向本公司提供 1,500
万美元的贷款额度,用以支付货款或设备款,年利率 2.08%。
2014 年 10 月,本公司与信利半导体及汇丰银行汕尾支行签署《外汇资金境内委托
贷款协议》,约定信利半导体以其自有资金委托汇丰银行汕尾支行向本公司提供 1,600
万美元的贷款额度,用以支付货款或设备款,年利率为 2.08%。
2015 年 1 月,本公司与信利半导体及汇丰银行汕尾支行签署《外汇资金境内委托贷
款协议》,约定信利半导体以其自有资金委托汇丰银行汕尾支行向本公司提供 3,000 万美元的贷款额度,用以支付货款或设备款,年利率为 2.08%。
2015 年 10 月 26 日,本公司与信利半导体签署《借款协议》,约定信利半导体向本公司提供借款 2 亿元用以支付货款、偿还债务,贷款年利率为 4.35%,协议有效期至约定的偿还借款本息时止。
2015 年 11 月 23 日,本公司与信利半导体签署《借款协议》,约定信利半导体向本公司提供借款 1.5 亿元用以支付货款、偿还债务,贷款年利率为 4.35%,协议有效期至约定的偿还借款本息时止。
(4)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为增强本公司借款信用,关联方对公司借款提供了担保。本公司无对外担保。
2013 年度,信利半导体、信利电子有限公司和信利国际作为担保方为香港信利光电
共计 39,746.52 万元外部借款提供担保。信利国际作为担保方为香港信利光电共计
306,072.79 万元外部借款提供担保。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尚有 89,337.13 万元借款未到期,对应的担保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2014 年度,信利半导体、信利电子有限公司和信利国际作为担保方为香港信利光电共计 52,518.65 万元外部借款提供担保。信利国际作为担保方为香港信利光电共计 553,491.14 万元外部借款提供担保。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尚有 199,591.00 万元借款未到期,对应的担保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2015 年度,信利国际作为担保方为香港信利光电共计 469,415.91 万元外部借款提供
担保。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尚有 117,742.76 万元借款未到期,对应的担保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5)授权使用商标
公司于2013年5月26日出具授权书,将“ ”图形商标和“”文字商标分别无偿授权给信利半导体、信利电子、信利仪器和信利工业长期使用。
(6)专利转让
2013 年,本公司与信利半导体签署 3 份《专利无偿转让协议》,约定信利半导体分
别将其拥有的“ 一种触摸屏的制作方法及采用该方法制作的触摸屏”( 专利号为 201210362148.0)、“触摸屏及其制作方法”(专利号为 201210362195.5)、“一种摄像头功能测试板”(专利号为 201110026561.5)无偿转让给本公司。相关专利权人的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x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财务报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且已经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载财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xxx永会计师对公司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反映了本公司 2013、2014 和 201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德勤华永审计的财务报告。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造成。敬请投资者详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一、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资料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5.12.31 | 2014.12.31 | 2013.12.31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65,758,083.79 | 1,915,803,887.35 | 563,655,002.93 |
应收票据 | 323,933,976.22 | 212,779,334.23 | 352,874,945.20 |
应收账款 | 2,816,764,852.60 | 2,430,701,718.99 | 2,183,140,148.00 |
预付款项 | 8,459,772.49 | 9,547,318.24 | 24,074,882.67 |
应收利息 | 5,305.30 | 1,516,845.40 | - |
其他应收款 | 9,072,507.84 | 11,738,484.42 | 26,334,224.98 |
存货 | 1,375,857,568.18 | 1,024,832,812.61 | 859,873,249.85 |
其他流动资产 | 35,992,919.48 | 101,068,895.95 | 40,362,818.43 |
流动资产合计 | 5,535,844,985.90 | 5,707,989,297.19 | 4,050,315,272.06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14,769,945.29 | - | - |
固定资产 | 2,687,840,309.55 | 2,436,506,474.93 | 1,309,775,167.71 |
项目 | 2015.12.31 | 2014.12.31 | 2013.12.31 |
在建工程 | 294,641,088.09 | 27,807,151.00 | - |
无形资产 | 75,058,448.16 | 40,919,138.44 | 4,255,807.23 |
长期待摊费用 | 36,774,784.60 | 38,899,327.53 | 21,474,544.6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812,058.61 | 24,038,103.90 | 17,142,761.2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615,730.00 | 91,700,266.56 | 38,623,882.4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148,512,364.30 | 2,659,870,462.36 | 1,391,272,163.23 |
资产总计 | 8,684,357,350.20 | 8,367,859,759.55 | 5,441,587,435.2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594,935,462.82 | 2,711,907,843.32 | 1,132,022,564.56 |
应付票据 | 420,322,740.12 | 201,512,340.70 | 108,670,788.62 |
应付账款 | 2,755,631,420.86 | 2,325,635,443.16 | 1,833,139,346.92 |
预收款项 | 112,514,055.36 | 112,888,450.39 | 27,878,697.28 |
应付职工薪酬 | 78,157,028.68 | 89,909,284.99 | 75,910,335.64 |
应交税费 | 17,233,841.78 | 19,675,550.89 | 32,191,887.18 |
应付利息 | 4,543,847.36 | 5,936,901.17 | 3,078,582.80 |
其他应付款 | 53,520,113.21 | 29,590,673.24 | 21,699,869.5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4,755,717.10 | 139,956,542.25 | 117,976,011.75 |
流动负债合计 | 5,141,614,227.29 | 5,637,013,030.11 | 3,352,568,084.34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14,175,003.35 | 10,217,425.28 | 149,772,380.97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14,175,003.35 | 10,217,425.28 | 149,772,380.97 |
负债合计 | 5,455,789,230.64 | 5,647,230,455.39 | 3,502,340,465.31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340,000,000.00 | 340,000,000.00 | 340,000,000.00 |
资本公积 | 660,697,808.75 | 660,697,808.75 | 660,697,808.75 |
其他综合收益 | 66,387,504.07 | 22,864,072.55 | 11,779,376.19 |
盈余公积 | 172,022,677.48 | 133,652,698.48 | 77,310,968.73 |
未分配利润 | 1,989,460,129.26 | 1,563,414,724.38 | 849,458,816.3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228,568,119.56 | 2,720,629,304.16 | 1,939,246,969.98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股东权益合计 | 3,228,568,119.56 | 2,720,629,304.16 | 1,939,246,969.98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8,684,357,350.20 | 8,367,859,759.55 | 5,441,587,435.29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9,871,237,797.51 | 10,352,492,310.55 | 8,249,999,236.23 |
其中:营业收入 | 9,871,237,797.51 | 10,352,492,310.55 | 8,249,999,236.23 |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减:营业总成本 | 8,520,367,685.68 | 8,812,086,380.21 | 6,717,111,018.97 |
其中:营业成本 | 8,520,367,685.68 | 8,812,086,380.21 | 6,717,111,018.97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3,502,324.59 | 23,221,861.27 | 17,140,155.49 |
销售费用 | 149,637,437.89 | 123,559,320.59 | 69,331,041.70 |
管理费用 | 447,214,438.56 | 453,101,355.59 | 412,543,331.66 |
财务费用 | 211,987,774.54 | 21,501,642.98 | -42,152,061.28 |
资产减值损失 | 11,698,860.31 | 25,900,978.42 | 10,006,046.28 |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30,054.71 | -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 -230,054.71 | - | - |
二、营业利润 | 516,599,221.23 | 893,120,771.49 | 1,066,019,703.41 |
加:营业外收入 | 34,256,662.53 | 19,423,794.29 | 10,327,734.54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34,273.51 | 502,537.40 | 196,289.73 |
减:营业外支出 | 4,981,520.16 | 1,793,971.99 | 62,638,183.82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598,653.49 | 1,621,415.97 | 49,932,751.47 |
三、利润总额 | 545,874,363.60 | 910,750,593.79 | 1,013,709,254.13 |
减:所得税费用 | 81,458,979.72 | 140,452,955.97 | 105,029,629.20 |
四、净利润 | 464,415,383.88 | 770,297,637.82 | 908,679,624.9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64,415,383.88 | 770,297,637.82 | 908,679,624.93 |
少数股东损益 | - |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3,523,431.52 | 11,084,696.36 | 11,783,443.0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 43,523,431.52 | 11,084,696.36 | 11,783,443.07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二)以后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 43,523,431.52 | 11,084,696.36 | 11,783,443.07 |
1、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3,523,431.52 | 11,084,696.36 | 11,783,443.07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07,938,815.40 | 781,382,334.18 | 920,463,068.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 507,938,815.40 | 781,382,334.18 | 920,463,068.00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1.37 | 2.27 | 2.6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1.37 | 2.27 | 2.67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279,468,669.38 | 11,250,354,749.81 | 7,450,573,147.15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58,686,964.30 | 142,318,021.74 | 74,741,163.5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5,564,994.18 | 59,973,464.02 | 15,596,715.9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623,720,627.86 | 11,452,646,235.57 | 7,540,911,026.7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361,949,906.03 | 8,643,104,135.32 | 6,377,697,112.21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83,944,352.07 | 833,556,320.84 | 480,436,492.4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0,824,224.75 | 217,628,915.11 | 261,806,973.5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1,665,490.89 | 382,024,393.48 | 334,670,573.0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828,383,973.74 | 10,076,313,764.75 | 7,454,611,151.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5,336,654.12 | 1,376,332,470.82 | 86,299,875.4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90,884.71 | 7,934,456.00 | 9,027,947.85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90,884.71 | 7,934,456.00 | 9,027,947.8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 | 833,473,400.95 | 1,459,454,143.36 | 748,233,093.92 |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15,000,000.00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48,473,400.95 | 1,459,454,143.36 | 748,233,093.9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7,282,516.24 | -1,451,519,687.36 | -739,205,146.0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现金 |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026,568,948.44 | 7,036,844,937.96 | 4,154,090,668.5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26,568,948.44 | 7,036,844,937.96 | 4,154,090,668.53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918,051,023.76 | 5,572,453,215.87 | 3,277,620,465.66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1,760,542.60 | 46,608,953.73 | 33,245,666.6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969,811,566.36 | 5,619,062,169.60 | 3,310,866,132.2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3,242,617.92 | 1,417,782,768.36 | 843,224,536.2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响 | 23,267,845.12 | 262,958.51 | -8,253,271.18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71,920,634.92 | 1,342,858,510.33 | 182,065,994.44 |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95,646,434.40 | 552,787,924.07 | 370,721,929.6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23,725,799.48 | 1,895,646,434.40 | 552,787,924.07 |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5.12.31 | 2014.12.31 | 2013.12.31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73,078,115.12 | 487,099,769.77 | 168,642,382.07 |
应收票据 | 323,933,976.22 | 212,779,334.23 | 352,874,945.20 |
应收账款 | 2,318,146,794.59 | 1,970,888,666.08 | 1,979,746,701.11 |
预付款项 | 2,752,002.29 | 6,334,558.26 | 3,808,634.11 |
其他应收款 | 14,765,967.51 | 14,006,388.41 | 22,306,273.53 |
存货 | 1,333,397,760.33 | 975,255,401.35 | 838,795,700.18 |
其他流动资产 | 18,868,373.10 | 101,068,895.95 | 40,362,818.43 |
流动资产合计 | 4,584,942,989.16 | 3,767,433,014.05 | 3,406,537,454.63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19,386,745.12 | 4,616,799.83 | 4,616,799.83 |
固定资产 | 2,680,642,811. 94 | 2,418,776,143.61 | 1,304,228,266.38 |
在建工程 | 294,641,088.09 | 27,807,151.00 | - |
无形资产 | 75,058,448.16 | 40,919,138.44 | 4,255,807.23 |
长期待摊费用 | 36,774,784.60 | 38,899,327.53 | 21,474,544.6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229,676.17 | 21,422,593.17 | 13,897,771.3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615,730.00 | 49,976,110.00 | 38,623,882.4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143,349,284.08 | 2,602,417,263.58 | 1,387,097,071.83 |
资产总计 | 7,728,292,273.24 | 6,369,850,277.63 | 4,793,634,526.4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36,438,536.04 | 758,677,603.12 | 313,403,694.35 |
应付票据 | 420,322,740.12 | 201,512,340.70 | 108,670,788.62 |
应付账款 | 3,601,135,809.49 | 2,797,398,170.47 | 2,303,803,374.61 |
预收款项 | 25,826,229.21 | 51,643,828.75 | 6,228,984.14 |
应付职工薪酬 | 78,157,028.68 | 89,909,284.99 | 75,910,335.64 |
应交税费 | 17,233,841.78 | 854,235.24 | 1,779,494.40 |
应付利息 | 2,896,356.30 | 3,733,961.95 | 1,735,083.36 |
其他应付款 | 20,656,511.04 | 16,701,195.80 | 10,598,701.1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107,494,226.00 | 85,775,972.00 |
流动负债合计 | 5,002,667,052.66 | 4,027,924,847.02 | 2,907,906,428.30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 - | 107,219,965.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 107,219,965.00 |
负债合计 | 5,002,667,052.66 | 4,027,924,847.02 | 3,015,126,393.30 |
项目 | 2015.12.31 | 2014.12.31 | 2013.12.31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340,000,000.00 | 340,000,000.00 | 340,000,000.00 |
资本公积 | 665,398,445.90 | 665,398,445.90 | 665,398,445.90 |
盈余公积 | 172,022,677.48 | 133,652,698.48 | 77,310,968.73 |
未分配利润 | 1,548,204,097.20 | 1,202,874,286.23 | 695,798,718.53 |
股东权益合计 | 2,725,625,220.58 | 2,341,925,430.61 | 1,778,508,133.16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7,728,292,273.24 | 6,369,850,277.63 | 4,793,634,526.46 |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9,780,657,121.16 | 10,286,391,904.51 | 8,223,949,540.85 |
减:营业成本 | 8,654,344,509.31 | 9,073,619,341.66 | 6,879,050,163.20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3,502,324.59 | 23,221,861.27 | 17,140,155.49 |
销售费用 | 62,329,766.67 | 64,900,787.32 | 48,709,577.32 |
管理费用 | 435,053,433.00 | 439,946,886.42 | 404,084,251.41 |
财务费用 | 183,962,956.74 | 18,496,134.39 | -35,589,745.78 |
资产减值损失 | 11,260,977.31 | 23,562,450.21 | 10,006,046.28 |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230,054.71 | -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 -230,054.71 | - | - |
二、营业利润 | 419,973,098.83 | 642,644,443.24 | 900,549,092.93 |
加:营业外收入 | 34,256,662.53 | 19,423,794.29 | 10,131,444.81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34,273.51 | 502,537.40 | - |
减:营业外支出 | 4,981,520.16 | 1,793,971.99 | 62,638,183.82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598,653.49 | 1,621,415.97 | 49,932,751.47 |
三、利润总额 | 449,248,241.20 | 660,274,265.54 | 848,042,353.92 |
减:所得税费用 | 65,548,451.23 | 96,856,968.09 | 74,932,666.66 |
四、净利润 | 383,699,789.97 | 563,417,297.45 | 773,109,687.26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83,699,789.97 | 563,417,297.45 | 773,109,687.26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231,820,757.11 | 11,401,941,352.91 | 7,638,834,439.37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58,686,964.30 | 142,318,021.74 | 74,741,163.58 |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164,063.29 | 38,452,382.20 | 15,036,687.0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531,671,784.70 | 11,582,711,756.85 | 7,728,612,290.0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061,624,490.22 | 8,971,343,034.79 | 6,301,528,459.6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71,505,237.10 | 823,545,613.72 | 472,864,819.4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2,411,929.61 | 163,071,303.45 | 258,543,862.3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3,530,958.33 | 298,738,104.43 | 309,888,046.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339,072,615.26 | 10,256,698,056.39 | 7,342,825,187.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2,599,169.44 | 1,326,013,700.46 | 385,787,102.2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190,884.71 | 7,332,868.40 | 7,719,349.6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90,884.71 | 7,332,868.40 | 7,719,349.6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 | 1,014,496,606.66 | 1,361,543,533.31 | 778,418,936.39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000,000.00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29,496,606.66 | 1,361,543,533.31 | 778,418,936.3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8,305,721.95 | -1,354,210,664.91 | -770,699,586.7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332,409,879.35 | 976,747,066.09 | 378,850,162.3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32,409,879.35 | 976,747,066.09 | 378,850,162.3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415,138,128.54 | 616,006,974.20 | 21,554,690.2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5,525,468.15 | 23,376,302.43 | 10,885,898.0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40,663,596.69 | 639,383,276.63 | 32,440,588.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8,253,717.34 | 337,363,789.46 | 346,409,574.1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063,783.84 | 188.60 | -489,560.17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4,103,513.99 | 309,167,013.61 | -38,992,470.49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66,942,316.82 | 157,775,303.21 | 196,767,773.7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31,045,830.81 | 466,942,316.82 | 157,775,303.21 |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公司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视同该子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香港信利光电,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动。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15.12.31 | 2014.12.31 | 2013.12.31 |
流动比率 | 1.08 | 1.01 | 1.21 |
速动比率 | 0.81 | 0.83 | 0.95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64.73% | 63.23% | 62.90% |
资产负债率 | 62.82% | 67.49% | 64.36% |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应收账款xx率(次/年) | 3.76 | 4.49 | 5.36 |
存货xx率(次/年) | 7.10 | 9.35 | 10.22 |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倍) | 19.77 | 24.39 | 48.47 |
注: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应收账款xx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xx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项目 |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 | 每股收益(单位:元)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2015 年度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73 | 1.37 | 1.37 |
项目 |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 | 每股收益(单位:元)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89 | 1.29 | 1.29 |
2014 年度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3.14 | 2.27 | 2.2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 32.50 | 2.22 | 2.22 |
2013 年度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1.68 | 2.67 | 2.6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 64.85 | 2.81 | 2.81 |
注:以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按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与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x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盈利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讨论和分析。
(一)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项目 | 2015.12.31 | 2014.12.31 | 2013.12.31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6,575.81 | 11.12 | 191,580.39 | 22.89 | 56,365.50 | 10.36 |
应收票据 | 32,393.40 | 3.73 | 21,277.93 | 2.54 | 35,287.49 | 6.48 |
应收账款 | 281,676.49 | 32.43 | 243,070.17 | 29.05 | 218,314.01 | 40.12 |
预付款项 | 845.98 | 0.10 | 954.73 | 0.11 | 2,407.49 | 0.44 |
应收利息 | 0.53 | 0.00 | 151.68 | 0.02 | - | - |
其他应收款 | 907.25 | 0.10 | 1,173.85 | 0.14 | 2,633.42 | 0.48 |
存货 | 137,585.76 | 15.84 | 102,483.28 | 12.25 | 85,987.32 | 15.80 |
其他流动资产 | 3,599.29 | 0.41 | 10,106.89 | 1.21 | 4,036.28 | 0.74 |
流动资产合计 | 553,584.50 | 63.75 | 570,798.93 | 68.21 | 405,031.53 | 74.43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1,476.99 | 0.17 | - | - | - | - |
固定资产 | 268,784.03 | 30.95 | 243,650.65 | 29.12 | 130,977.52 | 24.07 |
在建工程 | 29,464.11 | 3.39 | 2,780.72 | 0.33 | - | - |
项目 | 2015.12.31 | 2014.12.31 | 2013.12.31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
无形资产 | 7,505.84 | 0.86 | 4,091.91 | 0.49 | 425.58 | 0.08 |
长期待摊费用 | 3,677.48 | 0.42 | 3,889.93 | 0.46 | 2,147.45 | 0.3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81.21 | 0.31 | 2,403.81 | 0.29 | 1,714.28 | 0.3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61.57 | 0.15 | 9,170.03 | 1.10 | 3,862.39 | 0.7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14,851.24 | 36.25 | 265,987.05 | 31.79 | 139,127.22 | 25.57 |
资产总计 | 868,435.74 | 100.00 | 836,785.98 | 100.00 | 544,158.74 | 100.00 |
报告期内,伴随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资产整体规模持续快速增长。截至
2013 年末、2014 年末和 2015 年末,本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54.42 亿元、83.68 亿元和
86.84 亿元,其中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4.43%、68.21%和 63.75%。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截至 2013 年末、2014 年末和 2015 年末,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合计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6.28%、64.19%和 59.40%;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构成,截至 2013 年末、2014 年末和 2015 年末,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4.07%、29.12%和 30.95%。由于业务规模扩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持续扩大,非流动资产规模和比重整体呈持续上升趋势。
2014 年末,公司总资产较上年末增加 292,627.23 万元,增幅为 53.78%,主要因当期经营性资产累积及经营性负债增加,当期末货币资金和固定资产规模扩大引起。2014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和固定资产同比前期末分别增加 135,214.89 万元和 112,673.13 万元,合计增加 247,888.02 万元,约占当期末总资产增加额的 84.71%。公司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均保持了较高规模和比重的货币资金,为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奠定了良好的流动性基础。公司注重货币资金的管理,始终坚持稳健的货币策略,以应对市场的不确定性,在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的基础上,力求通过再投入,来扩大生产规模,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截至 2013 年末、2014 年末和 2015 年末,
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56,365.50 万元、191,580.39 万元和 96,575.81 万元,分别占当年总资产的 10.36%、22.89%和 11.12%。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银行的信用证保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海关保函保证金。
2014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3 年末增加 135,214.89 万元,增幅为 239.89%,
货币资金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短期借款规模扩大及经营性盈利累积引起。其中,2014年末短期借款同比 2013 年末增加了 157,988.53 万元。2015 年度,由于公司存货规模扩
大、占用资金增加,同时偿还了部分短期银行借款,当年短期借款同比减少 111,697.24
万元,导致 2015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4 年底大幅减少。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内,本公司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风险较小。各期末应收票据余额为经营过程中收到、期末未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2014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与上年末同比减少 14,009.56 万元,下降 39.70%。主要系部分客户改变了采购方式,减少了结算用的票据所致。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不存在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应收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况。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年末终止确认金额 | 年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2,217.12 | - |
(3)应收账款
2013 年末、2014 年末和 2015 年末,本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净额分别为 218,314.01万元、243,070.17 万元和 281,676.49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3.90%、 42.58%和 50.88%。
报告期内,本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情况如下:
项目 | 2015.12.31 | 2014.12.31 | 2013.12.31 |
应收账款(万元) | 281,676.49 | 243,070.17 | 218,314.01 |
总资产(万元) | 868,435.74 | 836,785.98 | 544,158.74 |
占总资产比例(%) | 32.43 | 29.05 | 40.12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987,123.78 | 1,035,249.23 | 824,999.92 |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 28.54 | 23.48 | 26.46 |
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客户的销售款,报告期内各年度期末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值为 26%左右。
(4)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主要系正常经营发生的原材料采购款等。截至 2013 年末、2014 年末和 2015
年末,本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2,407.49 万元、954.73 万元和 845.98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59%、0.17%和 0.15%,预付账款规模和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均较小。本公司预付账款账龄全部为一年以内。
(5)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主要系往来款及保证金、员工备用金、应收补贴款和应收出口退税。截至 2013 年末、2014 年末和 2015 年末,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 2,633.42 万元、
1,173.85 万元和 907.25 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65%、0.21%和 0.16%,其他应收款均系正常经营发生,所占比重不大。2014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与上年末同比减少 1,459.57 万元,下降 55.42%,主要系 2014 年及前期应收出口退税已全部在年终前收齐所致。
截至 2015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合计额约占当期末其他应收款 99.70%,公司其他应收款比较集中。本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全部都在一年以内,其他应收款质量较高、回收风险较小。
(6)存货
存货的主要构成为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截至 2013 年末、2014 年末和 2015
年末,公司存货分别为 85,987.32 万元、102,483.28 万元和 137,585.76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1.23%、17.95%和 24.85%。公司主要为订单式生产,产生库存商品积压滞销风险较小。
2014年末和2015年末,存货分别较上年末增加16,495.96万元和35,102.48万元,同比增长19.18%和34.25%。2014年,伴随公司营业规模扩张和产能扩大,公司存货的总体规模持续快速扩大。集成触控模组和触摸屏产品主流尺寸向大中尺寸转变,导致公司所需上游原材料紧缺。公司基于生产需求,加大原材料的采购导致公司存货大幅增加。2015年度,公司存货中在产品同比大幅增长115.16%,导致存货规模增加的幅度较大,主要系2015年第四季度公司引入新增客户,订单大幅增加,导致在产的产品增加较多。
(7)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主要是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预缴各项税金等。截至 2013 年末、2014
年末和2015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4,036.28 万元、10,106.89 万元和3,599.29
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00%、1.77%和 0.65%,占比较小。2014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与上一年末同比增加 6,070.61 万元,增长 150.40%,主要系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额增加了 5,825.30 万元所致。
(8)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系公司2015年对杭州登虹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2015年追加投资1,500万元,直接持有杭州登虹科技有限公司12.5%的股权,该公司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截至2015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1,476.99万元。
(9)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房屋修缮费、机器设备和工具器具。报告期内,信利光电固定资产构成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 2015.12.31 | 2014.12.31 | 2013.12.31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
房屋及建筑物 | 22,331.13 | 8.31 | 21,238.17 | 8.72 | 16,793.62 | 12.82 |
房屋修缮费 | 22,233.42 | 8.27 | 15,305.03 | 6.28 | 10,494.24 | 8.01 |
机器设备 | 210,403.45 | 78.28 | 196,035.89 | 80.46 | 96,807.89 | 73.91 |
工具器具 | 10,044.39 | 3.74 | 9,490.74 | 3.90 | 5,940.29 | 4.54 |
传导设备 | 0.22 | 0.00 | 0.85 | 0.00 | 1.74 | 0.00 |
电子设备 | 798.34 | 0.30 | 851.49 | 0.35 | 598.99 | 0.46 |
环保设备 | 2,849.69 | 1.06 | 607.48 | 0.25 | 201.88 | 0.15 |
运输工具 | 123.38 | 0.05 | 121.00 | 0.05 | 138.85 | 0.11 |
合计 | 268,784.03 | 100.00 | 243,650.65 | 100.00 | 130,977.52 | 100.00 |
自2013年开始,为减少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增强本公司资产及业务独立性,公司逐渐购入了原向关联方租赁的房屋建筑物,同时将该等房屋租赁期间发生的原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的费用一并转入房屋修缮费,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导致房屋及建筑物规模持续扩大。因购入上述资产而由长期待摊费用转入房屋修缮费用金额为6,387.84万元。 2014年度,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大幅增加,主要系扩大生产而增加机器设备的采购所致。当年度公司采购了价格较高的立式单面连续磁控溅射镀膜生产线、蚀刻机等大型生产设备,导致机器设备规模大幅增长。2014年末,公司机器设备净值与2013年末同比增加了 99,228.00万元,约占当期固定资产净值增加额的88.07%,系当期固定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
(10)在建工程
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本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0万元、2,780.72万元和29,464.11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1.05%和9.36%,在建工程的规模和比重持续提高。2014年度,公司开始建造25号厂房、办公楼和物流中心,当年末新增在建工程2,780.72万元。2015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较2014年末同比增加 26,683.39万元,主要系当年新建了4.5代电容式触摸屏生产线, 该生产线账面价值
16,104.38万元,同时25号厂房仍未完工导致。
(1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电脑软件。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本公司无形资产余额分别为425.58万元、4,091.91万元和7,505.84万元,无形资产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31%、1.54%和2.38%。2014年末,公司无形资产同比去年增加 3,666.33万元,增幅为861%,主要系公司当年从信利半导体收购了58,69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所致。
(1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租赁房屋的修缮费。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余额分别为2,147.45万元、3,889.93万元和3,677.48万元,公司房屋建筑物增加是修缮费用相应增长的主要原因。但由于公司货币资金、存货等流动资产增长率更快,报告期内各期末长期待摊费用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逐年下降,分别为1.54%、1.46%和1.17%。
(13)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折旧、存货中未实现利润、资产减值准备以及应付职工薪酬导致的暂时性差异。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1,714.28万元、2,403.81万元和2,681.21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3%、0.90%和0.85%,占比很低。2014年末,公司大规模采购机器设备,导致当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中固定资产折旧金额同比增加618.03万元,因此2014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同比增长了40.22%。2015年,公司延所得税资产中固定资产折旧规模进一步增加。
(14)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的设备款。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本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3,862.39万元、9,170.03万元和1,261.57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78%、3.45%和0.40%。2014年公司大规模采购生产设备致使预付设备款增加,导致当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同比增加了5,307.64万元,增长 137.42%。
2、负债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负债构成如下:
项目 | 2015.12.31 | 2014.12.31 | 2013.12.31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59,493.55 | 29.23 | 271,190.78 | 48.02 | 113,202.26 | 32.32 |
应付票据 | 42,032.27 | 7.70 | 20,151.23 | 3.57 | 10,867.08 | 3.10 |
应付账款 | 275,563.14 | 50.51 | 232,563.54 | 41.18 | 183,313.93 | 52.34 |
预收款项 | 11,251.41 | 2.06 | 11,288.85 | 2.00 | 2,787.87 | 0.80 |
应付职工薪酬 | 7,815.70 | 1.43 | 8,990.93 | 1.59 | 7,591.03 | 2.17 |
应交税费 | 1,723.38 | 0.32 | 1,967.56 | 0.35 | 3,219.19 | 0.92 |
应付利息 | 454.38 | 0.08 | 593.69 | 0.11 | 307.86 | 0.09 |
其他应付款 | 5,352.01 | 0.98 | 2,959.07 | 0.52 | 2,169.99 | 0.6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475.57 | 1.92 | 13,995.65 | 2.48 | 11,797.60 | 3.37 |
流动负债合计 | 514,161.42 | 94.24 | 563,701.30 | 99.82 | 335,256.81 | 95.72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1,417.50 | 5.76 | 1,021.74 | 0.18 | 14,977.24 | 4.28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1,417.50 | 5.76 | 1,021.74 | 0.18 | 14,977.24 | 4.28 |
负债合计 | 545,578.92 | 100.00 | 564,723.05 | 100.00 | 350,234.05 | 100.00 |
报告期内,本公司负债总额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情况保持一致,公司负债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本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35.02亿元、
56.47亿元和54.56亿元,其中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5.72%、99.82%和 94.24%。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构成,非流动负债均为长期借款。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内,业务规模扩张导致公司对经营性资金的需求持续扩大,除依靠股东投入
和盈利积累外,短期借款是公司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方式,因此短期借款规模整体持续提高。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本公司短期借款期末余额分别为113,202.26万元、271,190.78万元和159,493.55万元,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3.77%、48.11%和31.02%。公司短期借款均为信用借款和保证借款,不存在抵押及质押性贷款。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均按时偿还借款,无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5.12.31 | 2014.12.31 | 2013.12.31 |
信用借款 | 83,643.85 | 75,867.76 | 31,340.37 |
保证借款 | 75,849.69 | 195,323.02 | 81,861.89 |
合计 | 159,493.55 | 271,190.78 | 113,202.26 |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信用借款中包括关联方信利半导体委托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金额分别为19,145.35万元、18,968.90万元和35,000.00万元,占短期借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6.91%、6.99%和21.94%。
2013年末,信利国际为香港信利光电80,193.41万元借款提供担保,信利半导体、信利电子有限公司及信利国际共同为香港信利光电1,668.47万元借款提供担保。2014年末,信利国际为香港信利光电191,957.33万元借款提供担保,信利半导体、信利电子有限公司及信利国际共同为香港信利光电3,365.69万元借款提供担保。2015年末,信利国际为香港信利光电75,849.69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2)应付票据
x公司应付票据均系银行承兑汇票。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本公司应付票据金额分别为10,867.08万元、20,151.23万元和42,032.2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无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3)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供应商的材料采购款和设备、配件等采购款。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提高公司核心产品产能和产量,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致使公司设备和原材料采购规模整体上呈持续扩大趋势。公司充分利用原材料和设备供应商给予的信用期,有效缓解了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由于公司盈利水平持续
提高、现金流情况良好,期末应付账款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4)预收款项
公司预收款项规模和占比相对较小,主要为部分客户预先支付的货款。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公司预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787.87万元、11,288.85万元和 11,251.41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83%、2.00%和2.19%。报告期内各期末不存在账龄超过一年的预收账款。2014年末,公司预收款项同比增加了8,500.98万元,大幅增长304.93%。主要系当年市场拓展较好,营业收入增加所致,201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21.02亿元。
(5)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分别为7,591.03万元、8,990.93万元和7,815.70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26%、1.59%和1.52%。报告期内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均系已计提但尚未支付的职工薪酬,不存在恶意拖欠性质款项。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职工薪酬金额整体增减变化与员工数量变化一致。
(6)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主要为计提的企业所得税等与公司业务相关的税费。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3,219.19万元、1,967.56万元和1,723.38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96%、0.35%和0.34%。
(7)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主要系公司期末尚未支付的借款利息。截至 2013 年末、2014 年末和 2015
年末,公司应付利息分别为 307.86 万元、593.69 万元和 454.38 万元,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09%、0.11%和 0.09%。2014 年末,公司应付利息较上年末同比增加 285.83万元,增长 92.85%,主要系当年新增短期借款,公司期末尚未支付的借款利息增加所致。2014 年末,公司新增短期借款 157,988.53 万元,同比增长了 139.56%。
(8)其他应付款
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2,169.99万元、
2,959.07万元和5,352.01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65%、0.52%和
1.04%。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1,797.60万元、13,995.65万元和 10,475.5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52%、2.48%和2.04%。
报告期内,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5.12.31 | 2014.12.31 | 2013.12.31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保证借款 | 10,475.57 | 3,246.23 | 3,22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信用借款 | - | 10,749.42 | 8,577.60 |
合计 | 10,475.57 | 13,995.65 | 11,797.60 |
(10)长期借款
公司非流动负债仅有长期借款,报告期内各期末余额均为距到期日在一年以上的长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5.12.31 | 2014.12.31 | 2013.12.31 |
保证借款 | 31,417.50 | 1,021.74 | 4,255.24 |
信用借款 | - | - | 10,722.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1,417.50 | 1,021.74 | 14,977.24 |
2014年末,公司长期借款同比减少13,955.50万元,下降93.18%,主要系公司10,749.42万元的长期信用借款和3,246.23万元的长期保证借款期限不到一年,公司将其重新分类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2015年末,公司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长期银行贷款基本到期偿还,为继续拓展业务,公司新增银行长期借款所致。
(二)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现金流量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533.67 | 137,633.25 | 8,629.9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728.25 | -145,151.97 | -73,920.5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324.26 | 141,778.28 | 84,322.45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2,326.78 | 26.30 | -825.3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7,192.06 | 134,285.85 | 18,206.60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本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与营业收入的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27,946.87 | 1,125,035.47 | 745,057.31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5,868.70 | 14,231.80 | 7,474.12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556.50 | 5,997.35 | 1,559.6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62,372.06 | 1,145,264.62 | 754,091.1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36,194.99 | 864,310.41 | 637,769.71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8,394.44 | 83,355.63 | 48,043.6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082.42 | 21,762.89 | 26,180.7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166.55 | 38,202.44 | 33,467.0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82,838.40 | 1,007,631.38 | 745,461.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533.67 | 137,633.25 | 8,629.99 |
营业收入 | 987,123.78 | 1,035,249.23 | 824,999.92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 | 104.14 | 108.67 | 90.31 |
(1)经营活动现金流整体情况
x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主要来源于集成触控模组、触摸屏和微型摄像模组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状况良好,主要客户均为知名消费电子厂商,销售回款速度较快,产品需求旺盛,资金回流状况良好。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629.99万元、137,633.25万元和79,533.67万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由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及税费返还构成,其中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占到了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总额的98%以上,其各期变动情况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相一致。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额分别为745,057.31万元、1,125,035.47万元和1,027,946.8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0.31%、108.67%和104.14%。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由购买商品及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的职工薪酬、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及支付的各项
税费构成,其各期变动情况与产品产出情况相匹配。
2013年度,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仅为8,629.99万元,主要系当年生产经营规模大幅度增长,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在内的经营性应收项目和存货大幅增加,占用经营性现金流所致。
(2)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分析
①生产规模增长导致经营性应收项目大幅增加
2013年度和2014年度,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0.86亿元和13.76亿元。2014年同比增加12.90亿元,主要系2013年生产经营规模大幅度增长,导致当年经营性应收项目和存货大幅增加,占用经营性现金流较多所致。
2013年度,本公司将销售重心转移至集成触控模组产品,导致当年生产供不应求,生产规模持续扩张,营业收入大幅增加。本公司2013年营业收入82.50亿元较2012年的 31.14亿元同比增长264.94%。伴随经营规模扩张,本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规模增长幅度远高于经营性应付项目增长规模。报告期内,本公司影响现金流量的主要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存货的减少(增加) | -3.56 | -1.72 | -4.1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 | -4.54 | -1.49 | -15.1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 | 6.18 | 6.12 | 8.94 |
合计 | -1.92 | 2.91 | -10.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5 | 13.76 | 0.86 |
2013年度,本公司存货增加4.11亿元,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
15.19亿元,应付款项等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8.94亿元,合计导致本公司当年现金流量减少10.36亿元。而上述项目合计增加本公司2014年度现金流量2.91亿元,导致2013年和 2014年现金流量相差13.27亿元。上述原因是造成本公司2013年和201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差12.90亿元的主要因素。
2015年第四季度,本公司订单大幅增加,当年存货和应收账款规模进一步扩大,存货和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额合计较2014年同比增加4.88亿元,导致本公司201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
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比例稳定
x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主要来源于集成触控模组、触摸屏和微型摄像模组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状况良好,主要客户均为知名消费电子厂商,销售回款速度较快,产品需求旺盛,资金回流状况良好。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本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90.31%、108.67%和 104.14%。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比例较稳定,不存在大幅波动情况,营业收入增长与现金流入变化程度相一致,表明本公司经营情况真实,不存在虚调利润的情况。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本公司投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金净额 | 119.09 | 793.45 | 902.7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9.09 | 793.45 | 902.7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金 | 83,347.34 | 145,945.41 | 74,823.31 |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1,500.00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4,847.34 | 145,945.41 | 74,823.3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728.25 | -145,151.97 | -73,920.51 |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2015 年度,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73,920.51万元、-145,151.97万元和-84,728.25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持续净流出,主要系公司扩大产能和经营规模,支付采购设备、建造厂房等支出较多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本公司筹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02,656.89 | 703,684.49 | 415,409.0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2,656.89 | 703,684.49 | 415,409.0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91,805.10 | 557,245.32 | 327,762.05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176.05 | 4,660.90 | 3,324.5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96,981.16 | 561,906.22 | 331,086.6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324.26 | 141,778.28 | 84,322.45 |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2015 年度,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84,322.45万元、141,778.28万元和-94,324.26万元。报告期内各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为银行借款与偿还债务的差额。报告期内,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业务规模迅速扩大,仅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无法满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必须通过外部融资解决资金需求。因此公司银行借款筹资规模不断扩大。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 2015 年度/末 | 2014 年度/末 | 2013 年度/末 |
流动比率(倍) | 1.08 | 1.01 | 1.21 |
速动比率(倍) | 0.81 | 0.83 | 0.95 |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 64.73 | 63.23 | 62.90 |
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 | 62.82 | 67.49 | 64.36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99,561.54 | 120,641.91 | 118,474.93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11.84 | 19.41 | 42.47 |
报告期内,本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整体变动不大,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良好。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在报告期内变化主要受公司短期银行借款金额变化的影响。公司良好的销售回款,充足的经营性现金流保证了公司能按时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未发生过逾期贷款。此外,由于公司存货规模的持续扩大,导致速动比率小幅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在60%以上。由于公司所处行业为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同时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兴建厂房、购买生产设备需要大量资金。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原材料和存货需占用更多的流动资金。此外,公司开展产品研发、技术改造等也需较多资金投入,上述因素导致公司一直具有较大的资金需求。面对资金需求的增加,公司充分利用银行授信,通过增加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等方式以缓解流动资金及生产设备购置产生的资金需求压力,导致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但资产负债水平仍处于行业内合理水平。
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主要来源于盈利的增长。本公司信用良好,资金xx顺畅,无逾期未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及逾期支付利息的情况。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呈现下降趋势,
主要系公司短期借款利息费用逐年大幅增加所致,但仍高于境内上市公司水平,说明公司的偿债能力较强。
综上,公司资产结构和资产流动性处于合理水平,经营活动盈利能力较强,偿债能力较好,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四)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xx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应收账款xx率(次/年) | 3.76 | 4.49 | 5.36 |
存货xx率(次/年) | 7.10 | 9.35 | 10.22 |
总资产xx率(次/年) | 1.16 | 1.50 | 2.04 |
在发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同时,本公司十分注重对应收账款和存货的管理工作,制定了完善的存货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在应收账款管理上,公司将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与货款回收情况挂钩,及时督促应收账款回收,在保证应收账款安全的前提下加快了回收速度。在存货管理上,一方面公司不断加强预算管理,实行项目精细化管理,在可控范围内尽可能缩短项目实施周期;另一方面公司对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实时跟踪,在原材料市价相对较低的时段进行储备,以降低经营成本。
应收账款的管理能力是公司经营效率和效益的综合体现。2013年度、2014年度和 2015年度,公司的应收账款xx率分别为5.36次、4.49次和3.76次。这表明公司应收账款收回及时,公司销售收入的质量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xx率下降,主要系随着销售收入增长,应收账款规模增加,同时部分新增客户信用期相对较长所致。关于应收账款余额变动情况详见本节之“(一)资产结构分析”之“2、流动资产结构分析”之“(3)应收账款”。
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公司的存货xx率分别为10.22次、9.35次和7.10次,有所下降。公司存货余额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2014年末和2015年末,存货分别较上年末增加16,495.96万元和35,102.48万元,同比增长19.18%和34.25%,导致存货xx率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xx率与存货xx率整体水平相对稳定,且处于较高的水平,公司资产管理能力较好。
(五)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2013-2015 年复合增长率(%) | ||
金额 (万元) | 同比增长 (%) | 金额 (万元) | 同比增长 (%) | 金额 (万元) | ||
营业收入 | 987,123.78 | -4.65 | 1,035,249.23 | 25.48 | 824,999.92 | 9.39 |
营业成本 | 852,036.77 | -3.31 | 881,208.64 | 31.19 | 671,711.10 | 12.63 |
期间费用 | 80,883.97 | 35.22 | 59,816.23 | 36.03 | 43,972.23 | 35.63 |
营业利润 | 51,659.92 | -42.16 | 89,312.08 | -16.22 | 106,601.97 | -30.39 |
利润总额 | 54,587.44 | -40.06 | 91,075.06 | -10.16 | 101,370.93 | -26.62 |
净利润 | 46,441.54 | -39.71 | 77,029.76 | -15.23 | 90,867.96 | -28.51 |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公司业务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一直在 99%左右。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营业收入总额及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主营业务 | 974,324.66 | 98.70 | 1,029,121.53 | 99.41 | 819,233.89 | 99.30 |
其他业务 | 12,799.12 | 1.30 | 6,127.70 | 0.59 | 5,766.04 | 0.70 |
合计 | 987,123.78 | 100.00 | 1,035,249.23 | 100.00 | 824,999.92 | 100.00 |
(1)营业收入构成(按产品列示)
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集成触控模组、触摸屏、微型摄像模组销售收入。得益于公司前瞻性的战略布局和雄厚的研发实力,公司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伴随国内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市场需求规模的持续扩大,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随之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的业务分部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
集成触控模组 | 618,734.07 | 63.50 | 683,230.19 | 66.39 | 524,802.31 | 64.06 |
触摸屏 | 120,179.48 | 12.33 | 130,990.97 | 12.73 | 119,236.24 | 14.55 |
微型摄像模组 | 235,411.12 | 24.16 | 214,900.37 | 20.88 | 175,195.34 | 21.39 |
合计 | 974,324.66 | 100.00 | 1,029,121.53 | 100.00 | 819,233.89 | 100.00 |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触控产品销售收入(集成触控模组和触摸屏)占比分别为 78.61%、79.12%和 75.84%。其中集成触控模组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64.06%、66.39%和 63.50%。由于集成触控模组市场需求较大,且客户对集成触控产品质量要求持续提高,为适应客户一站式交付的要求,给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触控产品,减少客户对触摸屏再加工环节,本公司增加了集成触控模组的销售比重。为适应触控行业向产业链一体化方向发展的趋势,公司集成触控模组比重始终较高,触摸屏产品销售收入比重相对下降。微型摄像模组产品销售收入占比稳定。
(2)营业收入构成(按地区列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地区分部列示如下: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
中国地区 | 603,621.18 | 61.15 | 700,483.86 | 67.66 | 634,253.60 | 76.88 |
境外地区 | 383,502.60 | 38.85 | 334,765.37 | 32.34 | 190,746.33 | 23.12 |
合计 | 987,123.78 | 100.00 | 1,035,249.23 | 100.00 | 824,999.92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外营业收入规模均保持持续快速增长。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中国地区,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境内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76.88%、67.66%和 61.15%。受益于技术优势的不断提升,公司触控产品国外市场进一步扩大,境外销量大幅提高。2014 年度公司境外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 32.34%,较 2013 年提高了 9.22%,境外收入规模和比重整体呈持续上升趋势。
(3)营业收入规模和变动分析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824,999.92 万元、
1,035,249.23 万元和 987,123.78 万元。公司主营业务突出,201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2015 年度营业收入虽小幅下降,但仍保持较高水平。其主要原因如下:
①下游产品热销带动触控产品和摄像模组需求不断增长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电子消费产品,每部智能
手机或平板电脑至少需要一块触控屏和一至两个微型摄像模组。受大尺寸智能手机侵蚀平板电脑市场影响,智能手机仍是公司产品最主要的应用领域。
近年全球手机出货量增速下降,但随着诸如华为、小米、OPPO、VIVO品牌等国产品牌的崛起,中国智能手机出货量在全球占比持续提高,年增长率速度明显高于全球平均水平。根据赛迪智库报告,2014年,我国触摸屏产量约10亿片,同比增长25%,占全球总产量比例超过50%,初步估算产值可达35-40亿美元。预计2017年,我国触摸屏产业规模可在2014年的基础上再增长一倍。
公司是较早进入触控行业和摄像模组行业的企业,拥有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较强的研发能力、丰富的生产经验及较高的知名度,可以生产多种尺寸和高精度的触控器件及微型摄像模组,能够达到中高端手机、平板电脑等各类消费电子产品的要求。随着触控器件和摄像模组器件应用领域及市场需求的增强,下游客户产品销量持续增加,公司行业地位不断巩固,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也不断增长。
②公司产品的技术和类别不断扩大,为满足市场需求奠定了基础
在产品价格存在波动的情况下,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长主要得益于公司产销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设立自己的研发中心,引进业界顶尖技术人员,紧跟消费类电子产品技术趋势,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研发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33,195.15万元、34,966.58万元和34,592.99万元。此外,公司以移动互联产业的新产品、新材料为核心,根据客户需求和全球范围内业界的动态方向做出布局及选择产品技术进步方向。在原有产能产量基础上,不断增加中高端产品、新技术产品的产能产量,如车载触摸屏、指纹识别等。产品技术提高和产能持续扩大为公司新增订单和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奠定了基础。
③主要客户粘性较强,产品销量持续增长
由于终端消费类电子产品种类繁多,变化迅速,导致对触控产品和微型摄像模组产品的需求差异明显。公司产业链布局涵盖手机触摸屏(GF、GFF、GG、OGS)、中大尺寸集成触控模组和触摸屏等,能够给客户全面的选择和完善的解决方案。面对市场快速变化,公司能够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分析、设计、出样及量产过程。由此,本公司与国内外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保证了客户粘性。此外,公司重视产品质量和技术更新,确保紧密跟踪品牌客户可能出现的产品架构变化或对价
格、交货期等方面的特殊要求,适时调整产品结构,保持与竞争对手的时间差,继续保持和扩大公司在品牌产品市场中的份额。报告期内,虽然行业竞争加剧,产品单价出现下滑,但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仍保持较高的销售收入规模。此外,公司通过产线扩张和精细管理,加快新客户认证和导入,逐步向产业链下游延伸,形成产业链垂直一体化布局。
2、毛利率及利润水平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的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
集成触控模组 | 90,711.72 | 67.51 | 109,489.93 | 71.15 | 96,059.88 | 62.87 |
触摸屏 | 25,022.31 | 18.62 | 26,793.51 | 17.41 | 23,249.87 | 15.22 |
微型摄像模组 | 18,640.31 | 13.87 | 17,609.15 | 11.44 | 33,483.27 | 21.91 |
合计 | 134,374.34 | 100.00 | 153,892.59 | 100.00 | 152,793.02 | 100.00 |
分产品类型看,由于集成触控模组产品营收规模扩大,集成触控模组产品对公司营业毛利的贡献水平持续提高。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集成触控模组产品营业毛利占公司营业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2.87%、71.15%和 67.51%。2014 年度,公司集成触控模组的毛利贡献比重较 2013 年同比上升 8.28%。主要系公司当年将销售重心进一步转移至集成触控模组产品,集成触摸模组销量大幅增加,因此毛利金额和占比较高。2014 年度,公司微型摄像模组产品毛利同比减少 15,874.12 万元,主要系市场竞争大幅加剧,因此毛利减少较多。
报告期内,本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集成触控模组 | 14.66 | 16.03 | 18.30 |
触摸屏 | 20.82 | 20.45 | 19.50 |
微型摄像模组 | 7.92 | 8.19 | 19.11 |
综合毛利率 | 13.68 | 14.88 | 18.58 |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本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8.58%、14.88%和 13.68%。2012 年以来,随着全球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终端消费产品竞争加强,触控技术和封装技术的日趋成熟和市场份额上升,行业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终端电子
消费产品价格竞争激烈,倒逼上游电子元器件供应商压低出厂价格,因此大多数厂商利润微薄甚至亏损,盈利水平均发生不能程度下降。受行业整体盈利水平下滑影响,公司毛利率水平持续下降。此外,本公司开始加大技术研发和改造投入,更多生产分辨率 800万、1,300 万像素以上的中高规格微型摄像模组。高规格微型摄像模组产品的规模效应还未体现,同时高规格的镜头、集成电路等原料价格较高,提高了生产成本,也导致毛利率进一步下降。
3、净利润水平分析
x公司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净利润分别为 90,867.96 万元、77,029.76 万元和 46,441.54 万元,2014 年及 2015 年分别较上一年下降了 15.23%和 39.71%。2013 年以来,行业整体盈利水平呈下降趋势,造成本公司净利润水平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产品售价降低、汇兑差额增加、人工成本升高等。
(1)行业整体盈利水平下滑明显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净利润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由于行业竞争激烈、产品周期更新速度较快,在一定周期内,产品技术未有实质性突破的情况下,盈利水平伴随竞争者的加入、产能增加而整体下降。2013 年至 2015 年,触控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逐年大幅下降。2014 年,微型摄像模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平均下降 14.73%,2015 年小幅增长 1.18%。与可比上司公司相比,本公司净利润水平处于中等偏上水平,净利润变动趋势与行业整体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变化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金额 (万元) | 同比增长 (%) | 金额 (万元) | 同比增长 (%) | 金额 (万元) | |
欧菲光 | 47,845.06 | -29.80 | 68,154.65 | 19.29 | 57,133.55 |
莱宝高科 | -59,752.35 | -4,476.21 | 1,365.39 | -79.47 | 6,651.74 |
xx电子 | -109,807.01 | -235.73 | -32,706.57 | -4,155.56 | 806.46 |
长信科技 | 23,771.45 | 43.47 | 16,569.23 | -37.13 | 26,352.99 |
星星科技 | 6,507.84 | 141.95 | 2,689.72 | -118.02 | -14,922.87 |
触控行业均值 | -18,287.00 | -59.04 | 11,214.48 | -26.24 | 15,204.37 |
xxxx | 76,163.20 | 34.54 | 56,609.60 | 28.51 | 44,049.80 |
光宝科技 | 118,372.02 | -6.20 | 126,196.20 | -28.68 | 176,935.48 |
丘钛科技 | 10,199.90 | -47.83 | 19,550.60 | 19.82 | 16,316.10 |
公司简称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金额 (万元) | 同比增长 (%) | 金额 (万元) | 同比增长 (%) | 金额 (万元) | |
微型摄像模组行 业均值 | 68,245.04 | 1.18 | 67,452.13 | -14.73 | 79,100.46 |
信利光电 | 46,441.54 | -39.71 | 77,029.76 | -15.23 | 90,867.96 |
数据来源:WIND资讯、上市公司年报和公告
(2)产品售价降低压缩毛利空间
行业竞争加剧,迫使大部分企业通过压低价格抢占市场,本公司触控产品价格也受到影响并随之下降,从而对公司营业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造成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分类产品平均单价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2013-2015 年 复合增长率 (%) | ||
平均单价 (元) | 同比增长 (%) | 平均单价 (元) | 同比增长 (%) | 平均单价 (元) | ||
集成触控模组 | 124.95 | -27.51 | 172.37 | -26.84 | 235.59 | -27.17 |
触摸屏 | 42.98 | -9.53 | 47.50 | -5.39 | 50.21 | -7.48 |
微型摄像模组 | 26.15 | 19.12 | 21.96 | 7.03 | 20.51 | 12.91 |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集成触控模组产品和触摸屏产品平均单价逐年下降。其中,集成触控模组产品平均单价下降幅度较大,2015 年度较 2013 年度年均复合下降 27.17%。由于集成触控模组产品收入占本公司营业收入 60%以上,因此上述产品价格降低是公司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数量的增长是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推动因素,而平均销售单价的下降则限制了营业收入的提高。2014年度、2015年度公司产品销量、单价变化分别对公司营业收入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销量影响 | 单价影响 | 收入变动 | 销量影响 | 单价影响 | 收入变动 | |
集成触控 模组 | 170,331.75 | -234,827.87 | -64,496.12 | 409,027.54 | -250,599.66 | 158,427.88 |
触摸屏 | 1,845.19 | -12,656.68 | -10,811.49 | 19,224.59 | -7,469.86 | 11,754.73 |
摄像模组 | -17,277.07 | 37,787.82 | 20,510.75 | 25,593.00 | 14,112.03 | 39,705.04 |
合计 | 154,899.86 | -209,696.73 | -54,796.86 | 453,845.13 | -243,957.49 | 209,887.64 |
注:某类别产品数量影响收入=(本期该类别产品销售数量-上期该类别产品销售数量)×上期该
类别产品销售单价;
某类别产品单价影响收入=(本期该类别产品销售单价-上期该类别产品销售单价)×本期该类别产品销售数量
(3)汇兑差额大幅增加影响财务费用
x公司出口结算以美元、港币为主,外币存款及外币借款规模较高,受汇率变化影响较大。2013 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整体呈稳中有升趋势,但从 2014 年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开始波动下行,2015 年下半年,人民币对美元持续大幅走低,导致 2015 年度公司汇兑差额大幅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差额持续增加导致财务费用提高,从而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造成影响,尤其是 2015 年度,公司汇兑差额大幅增长,是当年净利润下降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之一。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汇兑差额对财务费用造成的影响分别为-6,820.35 万元、-1,535.34 万元和 18,024.44 万元。
(4)人工成本增加
2013 年度、2014 度和 2015 年度,本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666,440.87 万元、
875,228.93 万元和 839,950.32 万元,其中直接人工成本占比分别达到 4.64%、6.48%和
7.05%,直接人工成本在生产成本中的比重逐年上升。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员工人数随着生产规模扩大而增加,以及单位用工成本提高,导致公司生产成本提高,造成公司净利润水平下降。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直接人工成本较前一年分别增加 25,807.21 万元
和 2,422.90 万元。
4、期间费用分析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金额 (万元) | 费用率 (%) | 金额 (万元) | 费用率 (%) | 金额 (万元) | 费用率 (%) | |
销售费用 | 14,963.74 | 1.52 | 12,355.93 | 1.19 | 6,933.10 | 0.84 |
管理费用 | 44,721.44 | 4.53 | 45,310.14 | 4.38 | 41,254.33 | 5.00 |
财务费用 | 21,198.78 | 2.15 | 2,150.16 | 0.21 | -4,215.21 | -0.51 |
合计 | 80,883.97 | 8.19 | 59,816.23 | 5.78 | 43,972.23 | 5.33 |
营业收入 | 987,123.78 | 1,035,249.23 | 824,999.92 |
注:费用率=(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营业规模的不断扩大,本公司期间费用规模整体呈上升趋势,但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稳定。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人工费用、办公事务费、推广服务费和业务活动费等。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末,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84%、1.19%和 1.52%,占比虽逐年上升,但销售费用率仍处于较低水平。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为研发费用、人工费用、折旧及摊销费用、税费和办公事务费等。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费用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研发费用 | 34,592.99 | 34,966.58 | 33,195.15 |
人工费用 | 4,595.87 | 4,586.19 | 4,017.13 |
税金 | 1,641.26 | 1,726.97 | 1,566.44 |
办公事务费 | 449.92 | 366.24 | 613.71 |
折旧与摊销 | 316.87 | 223.92 | 75.92 |
其他 | 3,124.54 | 3,440.23 | 1,786.00 |
合计 | 44,721.44 | 45,310.14 | 41,254.33 |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33,195.15 万元、34,966.58万元和 34,592.99 万元,占管理费用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0.46%、77.17%和 77.35%。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00%、4.38%和 4.53%,管理费用占比相对稳定。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02%、3.38%和 3.50%.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收支和汇兑差额等。报告期内,本公司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利息支出 | 5,036.75 | 4,946.73 | 2,444.25 |
减:利息收入 | 2,323.56 | 2,008.25 | 380.87 |
汇兑差额 | 18,024.44 | -1,535.34 | -6,820.35 |
其他 | 461.15 | 747.03 | 541.76 |
合计 | 21,198.78 | 2,150.16 | -4,215.21 |
报告期内,本公司利息支出随借款规模增大而增加。
本公司出口结算以美元、港币为主,受汇率变化影响较大。2013 年度,公司财务费用为-4,215.21 万元,主要系公司进出口业务产生 6,820.35 万元汇兑收益所致。2013 年
央行放开了汇率波动范围,之后人民币一直处于升值走势。伴随公司出口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汇率影响持续加大。2014 年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开始进入下行趋势,尤其是 2015 年下半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大幅走低,导致 2015 年度公司汇兑差额大幅增长至
18,024.44 万元,也是当年公司净利润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未来公司将通过逐步增加人民币借款、减少外币借款的方式以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时公司努力通过远期合约等套期保值工具以规避汇率风险。本次公开发行成功后,公司将大幅增加本币资金使用能力,进一步降低汇率波动影响。
5、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 2015 年度存在投资亏损 23.01 万元,系杭州登虹科技有限公司当年经营亏损,公司按持股比例计提所致。
6、政府补助
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本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890.79万元、1,242.50万元和2,896.86万元。政府补助收入主要是地方政府提供的企业发展奖励基金。报告期内,公司取得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2011 第一批/2012 第二批/2013 第三批) | - | - | 12.47 |
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扩大内销项目) | - | - | 17.00 |
2012 年广东进口贴息资金 | - | - | 51.28 |
2013 年广东进口贴息资金 | - | - | 582.78 |
2013 年度产业转移工业园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 | - | 140.21 |
2011 年度产业转移专项基金 | - | - | 87.05 |
2013 年 1-8 月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 | - | 13.28 | - |
2013 年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 | 3.60 | - |
2013 年下半年进口贴息资金(第一批/第二批) | - | 136.98 | - |
2014 年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第一期) | - | 17.00 | - |
2014 年促进进口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第一期/第二期) | - | 800.00 | - |
2014 年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第一期/第二期) | - | 75.77 | - |
2014 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 | 195.87 | - |
2015 年第三、四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 | 53.00 | - | - |
2014 年第四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 | 950.00 | - | - |
2014 年促进进口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第三期) | 400.00 | - | - |
2014 年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第三期) | 238.52 | - | - |
补助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2015 年促进进口专项资金消费品进口贴息项目 | 90.60 | - | - |
2014 年度省级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 | 120.00 | - | - |
2015 年促进进口专项资金贴息项目(第一期) | 400.00 | - | - |
2015 年促进进口专项资金贴息项目(第二期) | 445.54 | - | - |
2015 年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第二期) | 58.20 | - | - |
第四批、第五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 | 141.00 | - | - |
合计 | 2,896.86 | 1,242.50 | 890.79 |
7、公司针对净利润下降拟采取的措施
(1)发挥研发和技术优势,提高产品科技含量
x公司历来重视研发力量的投入,坚持走自主创新的道路。截至 2015 年末,公司研发人员共计 1,916 名,占公司员工总人数的 10%以上,2015 年度,本公司研发投入达到 34,592.99 万元。本公司将继续发挥研发和技术优势,通过不断提高产品技术含量,避免陷入恶性价格竞争,以技术引领行业发展方向,拓展公司产品销售市场,提升产品的市场份额的同时提升毛利率水平。
(2)发挥规模生产优势
x公司所处的行业是典型的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特征,通过加大产品生产规模,能够形成较强的规模生产优势,一方面表现在大规模生产下,对主要原材料进行批量采购,具有明显的规模采购成本优势。另一方面可以满足大客户的大量订单需求,迅速扩大市场份额,具有明显的市场优势。本公司将继续发挥规模生产优势,利用自身的行业地位,扩大具有技术优势相关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在产品产量达到一定规模后分摊固定资产成本和研发成本,从而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利润水平。
(3)规避汇率风险
未来本公司将通过逐步增加人民币借款、减少外币借款的方式以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时公司计划通过建立外汇管理制度、运用远期合约等套期保值工具等方式规避汇率风险。此外,本公司正在申请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发行及上市成功后,将大幅提高公司的人民币资金使用能力,进一步降低汇率波动影响。
(4)推行自动化生产降低单位人工成本
x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行设备自动化及生产效率提升措施,优化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