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包)
郑州xx区地下管线普查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招 标 文 件
(B 包)
项目编号:xx公开招标采购[2018]8 号
采 购 人:郑州xx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规划住建局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八年八月
目 录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xx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规划住建局的委托,就郑州xx区地下管线普查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郑州xx区地下管线普查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xx公开招标采购[2018]8 号二、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郑州xx区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2.项目划分:共分三个包
A 包:郑州xx区地下管线普查:主要内容:郑州市xx区建成区范围内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国防、能源等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各类综合管线的探测普查及地下管线信息入库等工作,建设规模约 4000km,最终以实际探测工作量为准。
B 包:郑州xx区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
C 包:郑州xx区地下管线普查及信息系统建设监理服务。
注: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多个包,但只能中一个包,参加 C 包报名的不得同时参加 AB 包报名。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探测成果须经省级测绘产品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4.工期要求:A 包:260 日历天。B 包:合同签订后 10 个月内完成所有项目内容(含试运行 1 个月)。C 包:地下管线普查完成和信息系统建设验收为止。
5.项目预算:1400 万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三、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相关政策。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A 包投标人须具有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地下管线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物探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7.B 包投标人须具有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地理信息软件开发、地下管线测量),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8.C 包投标人须具有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监理、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报名信息: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报名;
1.报名时间:2018 年 7 月 20 日至 2018 年 7 月 27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30至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 xx 0000 x)。
3.报名时须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企业缴纳税收证明(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或证明材料);
(5)企业缴纳社保证明(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或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未参加社保需提供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或工伤保险三者之一);
(6)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以上证明文件须携带原件及壹套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十、附件);
(8)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打印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每页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日期。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自拟)
(10)另需要单独提交一份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提供资料清单
(见十、附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需通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批量查询,查询结果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者,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 年 08 月 3 日至 2018 年 8 月 10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 xx 0000 x)。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4.招标文件:300 元/份(售后不退)。七、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 年 8 月 24 日上午 9:00 整
2.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郑州xx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厦二楼会议室八、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xx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国家xx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等网站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 2018 年 7 月 20 日至 2018 年 7 月 27 日。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人:郑州xx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规划住建局
联 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xx区xx路
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人:xx 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97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 xx 0000 x
Email:xxxxxxxxxxxxxxxx@000.xxxx、附件: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及“xx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资料”下载步骤:
进入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xxx.xxxxxx.xxx”→“下载专区”→选择“其他下载”
→点击“下载”→输入密码:201704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20 日
郑州xx区地下管线普查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xx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规划住建局的委托,就郑州xx区地下管线普查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xx公开招标采购[2018]8 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已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xx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国家xx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等相关网站上发布,现对公告内容做如下变更:
一、变更内容:
1.原公告内容:“六、获取招标文件信息:凡通过上述报名者,需通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批量查询,查询结果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者,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现变更为:删除关于:“凡通过上述报名者,需通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批量查询,查询结果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者,方可领取招标文件。”的要求
2.原公告内容:“七、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2.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郑州xx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厦二楼会议室”
现变更为:“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2.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xxxxxxxxx 0 xx 0000 x)。”
其他内容不变。
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人:郑州xx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规划住建局
联 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xx区xx路
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人:xx 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97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 xx 0000 x Email:xxxxxxxxxxxxxxxx@000.xxx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3 日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1 | 采购人 | 名称:郑州xx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规划住建局地址:xxxxxxxxxxxx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 xx 0000 x 联系人:xx xxx 电 话:0371-63868876/97 |
3 | 项目名称 | 郑州xx区地下管线普查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
4 | 项目编号 | xx公开招标采购[2018]8 号 |
5 | 资金来源、预算金额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壹仟肆佰万元整(¥14,000,000.00) 其中 B 包预算金额为:叁佰捌拾万元整(¥3,800,000.00) 投标人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在政府采购预算价内自主报价,分别报出投标总价、投标单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6 | 项目划分 | 共分三个包 |
7 | 工期 | 合同签订后 10 个月内完成所有项目内容(含试运行 1 个月)。 |
8 | 服务区域 | 郑州xx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
9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B 包投标人须具有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地理信息软件开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发、地下管线测量),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 🗹不接受/🞏接受 |
1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 |
1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 获取时间:2018 年 08 月 3 日至 2018 年 8 月 10 日,每天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xxxxxxxxx xxxxxxxxxxxxxx 0 xx 0000 x) |
13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
14 | 招标文件 售价 | 300 元/份 |
15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无论投标人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 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
16 | 投标答疑会 | 不召开 |
17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或要求 澄清招标文件的截 止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 日前,由投标人的被授权人提交书面材料 (盖公章)。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
18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以人民币计,可采取转账、电汇或投标保证金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B 包投标保证金金额为:xxx整(¥60,000.00) |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中信银行郑州xx新区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帐号:0000 0000 0000 0000 717 | ||
19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 壹 份,副本份数: 陆 份,且正本和副本内容 必须一致(投标文件副本可为正本完整的复印件)。 |
20 | 电子版投标文件 | 要求:以 U 盘形式递交并单独密封。 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为准。 |
21 |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左侧胶装,牢固,不接受活页装订), 有目录并逐页编码。 |
22 |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 投标文件需用非透明文件袋或包装材料密封包装,外包装材料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全称、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启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版投标文件分别装袋密封。 |
23 |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 时 间:2018 年 8 月 24 日上午 9:00 整 地 点: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xxxxxxxxx 0 xx 0000 x) |
24 | 投标有效期 | 从开标之日起 60 日历天 |
25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不退还 |
26 | 开标顺序 | 按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签到时间逆顺序开标 |
27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2 人,经济、技术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不少于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按相关规定从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8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9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 |
30 | 付款方式 | 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 分期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体支 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
(1)合同签订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2)系统开发完毕系统进入正式试运行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 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 (3)系统试运行期为一个月,如试运行期间系统运行正常,达到用户要求,则双方在试运行期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4)合同总金额的 10%做为质保金,验收之日起,乙方为甲方提供两年质保期,如无质量问题,第一年质保期支付合同总额的 5%,余款 在第二年质保期过后,5 个工作日内付清。 | ||
31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中另行约定。 |
32 | 代理服务费 |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考原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的规定的标准(服务类)计算 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转账、电汇等形式。 |
33 | 其他 | 本次招标如有变更、答疑或其他通知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 布。 |
34 | 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方式 | 文件附件格式下载地址: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站 (xxx.xxxxxx.xxx),下载专区——标书下载,下载密码:201808(若电子版文档与纸质版文件不一致,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服务。
2 定义
2.1 采购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招标代理机构:取得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在招标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
2.3 合格投标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B 包投标人须具有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地理信息软件开发、地下管线测量),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2.4 中标人: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书,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5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所有文件。
2.6 投标人: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7 货物:指除了咨询服务以外的所有的物品、货物、装置和/或包括附件、备品备件、图纸、技术文件、用于运输和安装的包装、培训、维修和其他类似服务的供应。
2.2 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承担的技术服务、技术协助、校准及售后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3 投标费用
3.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二、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构成
4.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资格评审、评标
第四章 合同协议书
第五章 招标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4.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技术规范,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4.3 完全照抄或复印招标文件技术及商务要求的、未按规定签署的投标文件将导致不被接受。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如有需要澄清、疑问的,应以书面方式(信函、电报、邮件、传真等,下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十(10)日前通知到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三(3)日内以书面方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不标明疑问来源的书面答复函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完全认可。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招标公告中所述的投标截止日期十五(15)日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如果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如果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
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6.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到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并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6.4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6.5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7 投标文件语言
7.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所有与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8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8.1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公制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1)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10、11 和 12 条要求填写的:
A. 投标函
B. 开标一览表
(2)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13 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
A.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B.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C. 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D. 企业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或证明材料);
E. 企业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或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未参加社保需提供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或工伤保险三者之一);
F.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G.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H.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打印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每页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日期;
I.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原件(格式自拟)上述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 按照第 14 条要求提交的投标服务的技术文件:
并出具相应的技术材料,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服务,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按照第 16 条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5) 供开标时使用的与密封投标文件分别递交的开标一览表。
9.2 招标文件中的每个标段(包),是项目招标不可拆分的最小投标单元,投标人必须按此分标段(包)编制投标文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拆分别标段(包)投标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不予接受。
10 投标格式
10.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附件。
11 投标报价
11.1 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在政府采购预算价内自主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11.2 投标人应提供各项服务的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如果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之间有差异,按照 30.1 规定进行修正:
11.3 投标报价应是服务期内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员相关费用,合理利润,各种税费以及伴随的其他服务费等。
11.4 投标人根据上述规定所作分项报价的目的只是为了评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的方便,但并不限制采购人订立合同的权力。
11.5 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的分项。
11.6 投标人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但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备选投标除外。
11.7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最低报价不能保证一定中标。
11.8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2 投标货币
12.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用人民币报价。
13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3.1 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按第六章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
14 证明投标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文件
14.1 投标机构投入人员;
14.2 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资料。
15 符合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证明文件
15.1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按照评分办法要求提供业绩相关证明文件;
15.2 企业信用等级;
15.3 企业证书;
15.4 人员配置;
15.5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资料。
注:以上商务条款为基本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则视为接受上述要求。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作出优惠承诺和具体实施安排,以提高其投标的竞争力。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数额和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
16.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3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文件予以拒绝。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因投标人自身原
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且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6.1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16.6.2 在投标文件中有意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16.6.3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16.6.4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6.6.5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按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16.7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文件应自投标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7.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书面答复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但可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第 16 条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文件签署
18.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应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8.2 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是打印件,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必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副本可为正本完整的复印件,副本应与正本内容一致,若副本与正本存在文字或表述的不符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有效。
18.4 电报、电传和传真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
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版投标文件分别装袋密封。
19.2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规范打印,A4 幅面左侧无线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须有总目录、页码对应、按序连续逐页编码。
19.3 封袋均应标明:
a)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版、“在 年 月 日 时 分(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b) 投标人的名称全称和地址。
19.4 封袋加盖投标人公章;
19.5 投标人投标文件应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绝接收。
20 投标
20.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20.2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第 6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限。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20.3 投标人应清楚招标文件应直接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根据复制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1 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的投标文件
21.1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将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 19 条规定密封和递交。
22.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2.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满期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第 16 条的规定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3 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在“采购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3.1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23.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投标人,按 24.3 条规定的确认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3.3 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主持,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会议: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5)招标人设有政府采购预算价的,应在开标时当场公布并记录备案;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24 资格审查
24.1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的规定,公开招标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24.2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 3 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24.2.1 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4.2.2 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24.3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资格审查人员审查后按无效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评审:
(1)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资格条件;
(2)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25 评标委员会
25.1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5.1.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5.1.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5.1.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5.1.4 以综合评审由高到低确定排序;
25.1.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5.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
25.3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5.4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5.5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6 评标工作
26.1 评标工作由评委会主持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综合评分法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
27 符合性审查
27.1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后按无效投标文件不再继续评审: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
(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
的除外;
(3)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政府采购预算价;
(4)工期、付款方式等实质性要求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8 资格后审(无)
29 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9.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29.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0 错误的修正
30.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0.2 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30.3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之前,评委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
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产生重大或不可接受的偏差,或限制了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31 评标的确定
31.1 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审的投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推荐 1-3名中标候选人 。
31.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2 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32.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进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2 评委会将遵照规定的评标方法,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32.3 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32.4 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开标后直至授予投标人合同,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
32.5 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人员之外;
32.6 评委会和招标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文件。六、授予合同
33 中标结果及公告
33.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33.2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3.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公告发布媒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xx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国家xx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33.4 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34 中标通知书
34.1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4.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4.3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的依据。
35 履约保证金(合同中另行约定)
36 签订书面合同
36.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进行合同谈判
36.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签约时合同文本的基础;
36.3 如中标人不按第 36.1 条约定谈签合同,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报请有关部门确定后取消其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在中标候选单位中重新选定中标单位;
36.4 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后 2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报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用于财政部门备案使用。
37 终止招标
37.1 如出现重大变故,出现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况,采购人保留因此原因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力。
38 其他
38.1 如果中标人未按上述第 36.1 条规定执行,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投标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8.2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一、资格评审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初步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
资质证书 | 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 | 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财务证明 | 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纳税证明 | 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社保证明 | 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开户许可证 | 具备开户许可证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 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 | 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的信用 信息 | 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二、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三、评标原则:
1.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
2.坚持招标文件的所有相关规定,公平评标。
3.每个投标人最终得分以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计算,计分过程中按四舍五入的原则,取小数点后三位,最终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4.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
四、定标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五、评标: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初步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响应性和重大偏差,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逐一审查的评审,经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进入详细评审阶段。详细评审是对初步评审合格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商务标、技术标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评标办法进行分析、比较和评审。
(一)初步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 |
工期 | 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付款方式 |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投标人须的规定 |
其他 | 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
(二)详细评审
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评标因素和所占权重为:
序号 | 1 | 2 | 3 | 4 |
评标因素 | 投标报价 | 商务部分 | 合计 | |
权重 | 10 | 40 | 50 | 100 |
2.投标报价(10 分)
价格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和财库[2011]181 号和郑财办购 [2012]8 号的规定,给予中型企业的投标价格 3%的扣除,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价格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不适用本款规定。
投标文件中需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花名册)等”),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定中小型企业。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10×100% 3.商务部分(40 分)
3.1 企业业绩(11 分)
3.1.1 投标人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地下管线系统项目实施经验,合同金额>300 万元,每个得 2 分,最高得 6 分;
3.1.2 投标人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 CAD 地下管线相关系统项目实施经验,每个得 1 分,最多得 3 分;
3.1.3 投标人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规划一张图或规划业务审批系统项目实施经验,每个得 0.5 分,最多得 2 分。
(注:①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查验,否则不得分;②同一合同案例不得重复计分)。
3.2 企业荣誉(6 分)
3.2.1 投标人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所实施的地下管线信息系统项目获得过国家级相关部门颁发的奖项:一等奖(或金奖)每个得 1.5 分,二等奖(或银奖)每个得 1 分,三等奖(或铜奖)每个得 0.5 分,此项累计最高得 4 分。
3.2.2 投标人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所实施的地下管线信息系统项目获得过省级(含)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规划信息类)二等(含)以上奖项的得 2 分。
(注:①投标文件中附获奖证明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查验,否则不得分②同一项目获得多项奖项的按照最高奖项计分)
3.3 企业实力(14 分)
3.3.1 投标人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下管线测绘、CAD 软件开发、真三维建模)的得 1 分;
3.3.2 投标人具有 CMMI4(含)以上认证证书的得 2 分,CMMI3 得 1 分,其他不得分;
3.3.3 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含)以上证书的得 2 分,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得 0.5 分,其他不得分;
3.3.4 投标人获得 2017 年度中国地理信息产业百强企业的得 2 分;
3.3.5 投标人具有省级(含)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地理信息系统相关的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得 1 分;
3.3.6 投标人具有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方面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用软件测评证书的得 2 分;
3.3.7 投标人同时具有供水管网系统、排水管网系统、燃气管网系统、管网动态更新系统、三维地理信息平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 2 分;
3.3.8 投标人参与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地下管线专业委员会编制行业标准并取得相关证明的得 2分。
(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查验,否则不得分。)
3.4 企业信用等级(3 分)
投标人企业信用等级为 AAA 级得 3 分;信用等级为 AA 级得 2.5 分;信用等级为 A 级得 2 分;信用等级为 BBB 级得 1.5 分;信用等级为 BB 级得 1 分;信用等级为 B 级得 0.5 分;信用等级为 CCC 级及以下得 0 分。(备注:根据“郑财购[2013]12 号”和“郑财购[2016]14 号”文规定,信用等级证明需提供:1.企业信用等级证书;(郑州市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出具信用报告的不需要提供此项)2.河南省或郑州市政府信用管理部门认可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3.河南省或郑州市政府信用管理部门网站查询结果网页。(供应商为外地企业的,可以由当地市级以上信用管理部门认可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并经郑州市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备案为准。)
(注:投标文件中须按上述内容提供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查验,否则不得分。)
3.5 人员投入(6 分)
3.5.1 项目经理具有地理信息专业类的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得 1 分
3.5.2 项目经理具有 Oracle DBA 证书的得 0.5 分
3.5.3 项目经理具有高级系统分析师的得 0.5 分
3.5.4 项目成员中有 PMP 认证工程师、高级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测绘工程师、注册测绘师、软件设计师、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软件评测师、信息系统监理师、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职称类别人员的,每项加 0.5 分,最多得 4 分,
(注:项目成员中有多种证书只按一种计算,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员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查验,否则不得分。)
4.技术方案(50 分)
4.1 总体方案是否具体明确、详细可行,响应技术要求程度(8 分)
4.1.1 用户需求分析的深度;0-2 分。
4.1.2 完善的管线数据标准体系,且体系合理易于扩充;0-2 分。
4.1.3 完善的管线动态更新体系机制;0-2 分。
4.1.4 采用 C/S 和 B/S 结合的系统架构,数据库架构设计充分考虑空间和属性数据相结合的需要; 0-2 分。
4.2 技术功能响应情况(30 分)
4.2.1 管线数据监理检测系统(2 分)
(1)是否具有对外业普查数据监理成图、检测规则定制等功能;0-1 分
(2)是否提供普查数据监理、监理结果导出 xls 功能;0-1 分
4.2.2 管线数据管理系统(3 分)
(1)是否具有管线数据更新前导出、更新后自动接边功能;0-1 分
(2)是否具有管线数据版本管理与备份管理功能;0-1 分
(3)是否有管线数据导出成 CAD 文件,并保存管线的分层、颜色、符号、标注功能;0-1 分
4.2.3 管线二三维一体化应用系统(6 分)
(1)数据分析功能:根据管理与决策需求,进行管线数据的空间分析应用;具有地下管线断面分析、纵断面分析、净距离分析、交叉口分析、碰撞分析等功能,功能通过后台调用服务的方式实现; 0-3 分
(2)三维模型自动构建:能利用管线普查的空间和属性数据,进行地下管线的三维数据库建库,自动实现管线的三维建模;0-1 分
(3)三维管线分析:实现符合管线管理需要的三维分析功能,包括净距分析、断面分析、视线分析、视域分析等功能,为管线的施工和抢险救灾提供最为直观和科学的决策支持,0-2 分
4.2.4 管线 CAD 辅助审批子系统(1 分)
审批子模块。提供建设方案辅助审批、审核结论管理和方案入库功能,0-1 分
4.2.5 与市局管线系统对接(2 分)
提出合理、可行的与市局管线系统衔接方案,0-2 分
4.2.6 软硬件环境(2 分)
管线三维应用系统采用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软件平台,且客户端无授权数量限制,0-2 分
4.2.7 合理化建议(4 分)
(1)为系统在后续管网移动巡检扩展应用提出建议,0-2 分
(2)为系统在后续管网物联网监测扩展应用提出建议,0-2 分
4.2.8 业务审批系统(2 分)
管线业务审批系统是否支持市政管线业务审批项目信息查看、流转信息查看、审批节点查看、审批意见签署和业务流转操作,每支持一项得 0.4 分。
4.2.9 系统演示(8 分)
(1)CAD 管线系统演示:演示管网调图、管网查询、扯旗标注、断面分析、方案评审功能;0-3
分
(2)三维管线系统演示:管线、管点的三维显示效果逼真;支持放坡比调整的模拟开挖;0-2
分
(3)支持管网、地铁、管廊等地下空间数据统一管理,演示管网与地铁、管廊断面分析功能; 0-3 分
(投标人自备视频或演示软件,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
4.3 项目实施计划(4 分)
实施计划及建议:项目实施工期安排、人员组织计划、项目组织实施体系、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并提出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实施建议。优 4 分,良 2-3 分,一般 0-1 分。
4.4 培训方案(3 分)
提供针对不同阶段、不同用户的培训方案合理性,应有用户分类、内容、阶段的合理组合,培训方案能覆盖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优 3 分;良 2 分;差 0-1 分。
4.5 售后服务方案(5 分)
包括系统维护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和服务承诺情况,紧急问题解决的响应时间,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其他优惠承诺等。优 4-5 分;良 2-3 分;一般 0-1 分。
说明:业绩和各种证书等评分要求的单位名称和投标人不一致的(改制中的“一个单位,两块牌子”),需由上级行政管理机关开具同一单位证明)
5.各评委按照评标因素对投标人分别进行独立评审打分,取所有评委打分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各项得分,计算结果保留 2 位小数,第 3 位四舍五入。各评标因素得分相加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合同编号: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 |||
项目名称: | 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
委托方(甲方):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规划住建 局 | ||
受托方(乙方): | |||
签订时间: | 2018 年 | 月 | 日 |
签订地点: | 郑州 | ||
有效期限: | 年 月— | 年 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或者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规划住建局 |
住 所 地: |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金梭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通讯地址: |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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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方(乙方): | |
住 所 地: | |
法定代表人: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通讯地址: |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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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 建设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 技术目标:(1)实现郑州高新区地下管线信息计算机化、网络化管理,实现对 地下管线信息的综合管理、动态更新和自动化审批办公管理。(2)、实现为郑州高新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信息资源和技术平台;(3)实现为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管线权属单位和各级领导提供决策、指挥、管理的科学依据;
(4)为社会提供多元化的服务,为郑州高新区可持续发展及减灾防灾提供决策 支持。
2. 技术内容:(1)采用目前 GIS 最新的利用关系数据库管理空间数据(地理数 据)的技术,提供支持“外业勘测——内业成图——系统应用”的一体化建库模式,建立综合地下管线数据库,在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地下管线信息平台。(2)应用目前最新的组件式 GIS 和 WebGIS 技术开发适用于规划局和各委办局、建设单位、管线专业公司、设计单位之间多级计算机管理模式的地下管线信息平台,实现任意断面生成、网络分析、管线工程规划综合、管线工程辅助设计、三维虚拟、规划审批及规划核实等复杂的具有空间决策支持和专家系统雏形的分析和设计功能。(3)此外,GIS 还要向深度的、具体的业务管理方面发展,并进一步和国内外先进实用的综合管线系统结合起来,为管线管理提供更完整的 GIS 体系,为进一步方案优化和扩充留下研究开发余地。(4)建立良好的系统建设保障管理机制,为使信息化建设工作合法、有序、协调、高效地开展。(5)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所管理的数据将被广泛应用于政府机关、权属单位等,而数据库的生命力在于数据的鲜活性,及时、准确地完成管线数据的更新入库对整个平台的应用和存在的价值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建立管线数据的长效动态更新机制,为数据库提供新鲜血液至关重要。
3. 技术方法和路线:(1)基于 ORACLE、ESRI 和 AutoCAD 的应用模式;(2)跨 越 CAD 与 GIS 平台技术;(3)面向服务架构的 SOA 技术;(4)实现“一站式”(SSO)登陆访问功能;(5)采用 XML 和 WebService 技术;(6)海量数据管理与优化技术。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10 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项目进度安排及计划。
第三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在甲方按本合同 5.2.1 规定支付首期合同款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用户需求 调查和<<用户需求规格说明书>>;
2. 在甲方按本合同 5.2.1 规定支付合同款后 150 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开发,并 提请甲方提供条件进行系统安装,系统进入试运行;
3 系统试运行(系统试运行期为 1 个月)完成后,10 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进行竣 工验收。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1)市政管线规划资料;(2)专项规划资料;(3)管线数据 资料;(4)地形图(CAD 格式)数据资料;(5)其他项目实施所需的相关技术资料。
2.提供时间和方式:按项目实际进度在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后 10 个工作日内提交上 述技术资料或完成有关协作事项,上述书面要求自送达乙方起生效,乙方应当及时签收。
3.其他协作事项:(1)在乙方工作人员进行需求调查时,甲方应全力配合,且在 工作条件上提供方便;(2)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进行系统安装、调试和培训时,应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培训场所和工作上的协助;(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要求安装调试或用户培训的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提供全部工作条件;(4)甲方需要提供一名系统维护人员,负责系统的安装、使用意见的收集及简单的系统问题解决;(5)甲方收到《用户需求规格说明书》、《项目试运行申请》、《项目验收申请》等需甲方确认的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6)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要求,双方无异议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只
供乙方技术人员使用,乙方不得转让第三方。
第五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包干使用):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 人民币。
2.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 分期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合同签订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2)系统开发完毕系统进入正式试运行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 金额的 30 %;
(3)系统试运行期为一个月,如试运行期间系统运行正常,达到用户要求,则双方在试运行期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4)合同总金额的 10%做为质保金,验收之日起,乙方为甲方提供两年质保期, 如无质量问题,第一年质保期支付合同总额的 5%,余款在第二年质保期过后,5 个工作日内付清。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地址: 账号:
第六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文档、程序和 本合同金额,属于乙方商业秘密,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对外泄漏(包括疏忽大意造成泄漏),不得擅自许可他人使用或造成他人违法使用。
2.涉密人员范围:甲方所有人员。
3.保密期限: 十年 。
4.泄密责任: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失去竞争优势和相关经济利 益等)。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种数据、文档和 本合同金额,属于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对外泄漏(包括疏忽大意造成泄漏),不得擅自许可他人使用或造成他人违法使用。
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所有人员。
3.保密期限: 十年 。
4.泄密责任: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失去竞争优势和相关经济利 益等)。
第七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文档以书面和电子的方式交付,系统以光盘方式交付,一式两份。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按开发进度提交,提交地点为郑州,以实际 送达生效,甲方应在收到的同时予以签收。
第八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开 发实施所完成的技术成果,以招标文件、系统总体设计及详细设计以及双方签字认可的
《用户需求规格说明书》作为验收标准。验收组织由甲方负责。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
请后尽快组织验收,《验收意见》交甲乙方各执一份;甲方应在验收合格后 10 工作日内 向乙方提供验收证明,否则以验收意见作为法定验收证明文件。
第九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
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乙方在签订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上 述技术侵权情况的,应当承担因交由甲方实施的技术侵犯第三人权利而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
归属,按下列第 2 种方式处理:
1. / (甲、乙、双)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 甲方可以根据发展的需求对
其进行 / 。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甲乙双方共有。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甲乙双方共有。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甲乙双方共有。
双方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甲乙双方共有及可共同申报 奖项。。
第十一条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二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三条 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乙(甲、乙、双)方所有。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
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系统操作服务、培训服务、系统开发培训以及其它用户
认为需要合理的培训,均需支持。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服务:包含系统安装、培训及相 关维护。系统上线以后,培训文档资料由乙方提供,包括:“地下管线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系统培训演示幻灯片(电子档和纸质材料)、《“地下管线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用户操作手册》、“地下管线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软件;针对系统管理的培训,包括系统介绍、系统基本使用、系统安装和维护、上机操作与辅导培训;针对所有用户的培训目标是让甲方用户能够在接受系统全面的培训的同时获得对于重点、难点、疑点的针对性辅导,并且分角色的培训方法将为每个部门联络员提供更详细的培训、确保在系统正式使用之前,普通用户可以通过部门联络员->系统管理员->乙方技术支持人员的顺序需求帮助和指导,降低技术支持过程中的成本,提高问题的解决效率,使日常用户能够熟练掌握系统操作;系统管理员能够熟悉如何利用本系统进行系统维护,能够脱离乙方独立对系统进行维护。
2.地点和方式:地点:郑州;方式:电话或上门服务。。
3.费用及支付方式:自系统验收之日计,乙方为甲方提供两年的免费维护期。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 2 条约定,应当 在逾期超过 5 个工作日之日算起,由甲方在
应付款中每日扣除开发费用总金额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 3 条约定,应当 在逾期超过 5 个工作日之日算起,由甲方在 应付款中每日扣除开发费用总金额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 4 条约定,应当 对由此造成的开发进度延期和系统功能不能 实现负责;在逾期提交资料或完成协作事项 5 个工作日之日算起,甲方每日按合同额的万分之三支付乙方作为违约金。甲方不在第 4.3.(6)条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造成延迟验收不影响乙方在验收期限届满后按合同第 5.2.(3)项规定要求支付开发经费和报酬的权利 。
4.甲方违反本合同第 5 条约定,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开发进度延期和系统功能不能实现负责;在逾期付款 5 个工作日之日算起,甲方每日按拖欠合同款的万分之三支付乙 方作为违约金。
第十六条 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
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甲、乙、双)方享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甲方不得转让或用于 其他商业目的。
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甲、乙、双)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经协商可优先给甲方升级使用。
第十七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在项目进度上进行协调、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对方项目联系人;
2.为对方的工作提供支持与配合,协调本方的工作人员与对方人员进行协作;
3.负责提供对方所需的各种资料与技术支持。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八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
行或还能完成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 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提交郑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郑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无 。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规划住建局 (盖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名/盖章) | |
委托代理人: | (签名/盖章) | |
年 月 | 日 | |
乙方: (盖章) | ||
法定代表人: | (签名/盖章) | |
委托代理人: | (签名/盖章) | |
年 月 | 日 |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需求
1. 项目建设背景
城市综合地下管线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的重要基础条件,是城市安全与繁荣的根基,是城市的“生命线”和“血脉”,也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基础资料。近年来,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郑州高新区”)高速发展,作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的地下管线也越来越庞大、密集,特别是目前郑州高新区面临城市升级,旧城改造的关键时期,城市的精细化管理势在必行,现在的管线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城市快速发展的要求。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郑州高新区规划局将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同时开展全过程普查监理和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等工作。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提高地下管线信息现代化管理水平,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保障郑州高新区城市地下管理高效率,高质量的运转;为高新区城市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依据;大大提高政府办公效率,为政府决策和紧急事故处理提供依据。郑州高新区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是我区“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建设“智慧城市”提供了基础。
2. 项目建设目标
2.1. 总体目标
1、实现郑州高新区地下管线信息计算机化、网络化管理,实现对地下管线信息的综合管理、动态更新和自动化审批办公管理;
2、实现为郑州高新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信息资源和技术平台;
3、实现为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管线权属单位和各级领导提供决策、指挥、管理的科学依据;
4、为社会提供多元化的服务,为郑州高新区可持续发展及减灾防灾提供决策支持。
2.2. 具体目标
(1)采用目前 GIS 最新的利用关系数据库管理空间数据(地理数据)的技术,提供支持“外业勘测——内业成图——系统应用”的一体化建库模式,建立综合地下管线数据库,在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地下管线信息平台。
(2)应用目前最新的组件式 GIS 和 WebGIS 技术开发适用于规划局和各委办局、建设单位、管线专业公司、设计单位之间多级计算机管理模式的地下管线信息平台,实现任意断面生成、网络分析、管线工程规划综合、管线工程辅助设计、三维虚拟、规划审批等复杂的具有空间决策支持和专家系统雏形的分析和设计功能。
(3)此外,GIS 还要向深度的、具体的业务管理方面发展,并进一步和国内外先进实用的综合
管线系统结合起来,为管线管理提供更完整的 GIS 体系,为进一步方案优化和扩充留下研究开发余地。
(4)建立良好的系统建设保障管理机制,为使信息化建设工作合法、有序、协调、高效地开展。
(5)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所管理的数据将被广泛应用于政府机关、权属单位等,而数据库的生命力在于数据的鲜活性,及时、准确地完成管线数据的更新入库对整个平台的应用和存在的价值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建立管线数据的长效动态更新机制,为数据库提供新鲜血液至关重要。
3. 项目招标范围
郑州高新区地下管线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标准体系建设、综合数据库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三个部分,其招标范围包括:
1) 地下管线普查数据建库;
2) 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3) 项目所需的软件及终端设备;
4) 项目所要求的实施、培训和售后服务及其伴随的服务。
4. 地下管线系统建设需求
4.1. 地下管线系统的设计方案及设计原则
4.1.1. 设计方案
郑州高新区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采用三层结构,以桌面和浏览器方式(Client / Server、 Browser / Server)建立客户端,以 ArcGIS 和三维地理信息平台搭建管线管理平台,以大型的数据库进行后台数据管理。利用先进成熟的计算机和通讯技术,力求构建联结各相关部门和权属单位的数据管理中心,形成覆盖专用网络的分布式应用和集中管理的管线信息系统。
4.1.2. 设计原则
(1) 完整性: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是城市地下管线管理的全面解决方案,担负着数据管理、更新和利用等日常工作,系统要考虑功能完整性,应能满足日常工作条件下所需的各种系统功能和基础数据信息。
(2)可靠性: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承担保证城市正常运转的关键任务,地下管线的日常管理工作有赖于一个可靠的信息系统,故必须充分考虑系统可靠性。
(3)先进性:提高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率以科技为先导,故系统设计应采用国际先进而成熟的技术,确保先进性。
(4)安全性: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关系城市发展的关键数据,其数据具有保密性,其查询、修改等操作必须经过相应的授权才能进行,以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5)扩展性:用户数据量增长、数据类型拓展,以及用户在管理水平和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进一
步提高后对系统性能不断提出新要求等三方面原因,要求设计者采用组件化的 GIS 平台构建管线信息系统,满足扩展性需要。
(6)开放性:考虑到将来本系统与其他系统的集成和系统本身的顺利升级,设计者在设计时必须预留必要的现有和二次开发接口,保证系统的开放性。
(7)标准性:系统开发既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又要满足城市地下管线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因此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技术规定(包括地形图、管线、规划等图示符号库),确保系统标准性。
(8)动态更新性:建立切实可行的数据更新制度,保证地下管线数据的动态更新管理,实现管线的规划设计、审批、规划核实、入库的全程动态管理,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为城市建设提供实时的决策依据,为社会提供多元化的服务,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及减灾防震提供决策支持。
4.1.3. 系统技术要求
4.1.3.1.管线数据监理检查系统
1)地下管线数据检查入库功能:对采用统一数据结构的管线数据,进行字 段要求、管线属性、管点属性、管线连接关系等数据格式的错误检查后,生成检查报告,待数据格式完全正确后,输入管线库。
2)系统设置入库功能:如用户管理、管线类型、地下管线国家和地方标准、地下管线点符号等标准语入库功能。
4.1.3.2.管线数据管理系统
(1)基本功能:具有外部数据叠加、地图浏览、绘图与量算等基本功能。
(2)管线数据入库前规整。包括数据规整、数据检测、数据转换和系统配置等功能。
(3)管线成果的监理和入库:提供普查数据监理、普查数据成图和入库和动态更新功能功能。
(4)数据打印:能够按图幅、任意范围提取数据,制作各种地图和专题图打印。数据输出可为 SHP 格式等多种格式,满足相关用户的数据外部应用;可以自定义打印范围、地图要素、数据图层等条件。
(5)数据格式转换:提供管线数据其他数据格式(SHP 等)的导入与转换输出功能,转换输出的管线数据带有属性可查询。
(6)系统管理:实现系统用户管理、权限设置等功能。包括角色用户定义、组织机构定义、权限定义和日志管理等功能。
(7)数据管理:实现数据库更新、备份、恢复;数据编辑、输入、输出等功能。包括数据编辑、管线历史数据库和数据备份与恢复等功能。
(8)版本管理:实现版本的回溯、清空、合并等,确保数据入库的完整和准确性。包括数据版本回溯、版本查看、版本对比、恢复现势视图和数据版本刷新等功能。
(9)备份管理,提供管线数据的清空、备份和恢复等功能。
(10)数据安全保密,实现通过应用程序运用多种数据保密形式保证系统数据安全。 4.1.3.3.管线二三维一体化应用系统(B/S)
(1)三维模型自动构建:能利用管线普查的空间和属性数据,进行地下管线的三维数据库建库,自动实现管线的三维建模。
(2)数据直观浏览:系统提供二三维模式下多种漫游的功能,还提供窗口定位的功能(鹰眼窗口),地形和鹰眼窗口互操作;提供多种浏览模式,用户可以方便的切换浏览模式。包括三维浏览、对比浏览等功能。
(3)图层管理:支持二三维环境下的模型、管线图层管理,可根据需要控制地形、建筑物、管线的分类显示。
(4)属性查询:能在二三维视图中查询管线的属性数据,并以丰富的形式表现出来。包括简单查询、SQL 组合查询、通过属性查图形、按材质查询、按权属单位查询和按管径查询等功能。
(5)二三维互动:实现二三维数据分屏显示比对。
(6)地上地下一体化:结合地上建筑三维模型数据,利用二三维地下空间的可视化表达,实现对城市运行的精确、综合监管,提高城市管理整体效率,实现地上地下一体化管理。
(7)二三维管线分析:实现符合管线管理需要的二三维分析功能,包括净距分析、断面分析、视线分析、视域分析、开挖分析、影响分析等功能,为管线的施工和抢险救灾提供最为直观和科学的决策支持。
4.1.3.4.管线业务审批系统及规划核实
涵盖业务审批过程的各个环节,包括窗口收件、业务处室办理、领导审核审定、归档、制证等。实现市政项目从窗口报建、经办办理到领导审核、出图制证等全过程办理;实现业务角色之间的“协同化”,提高办件效率;支持全业务环节的“监督监管”,实现办公透明化。为管线业务所有参与人员提供业务办理的信息化平台。
管线业务审批系统支持市政管线业务审批项目信息查看、流转信息查看、审批节点查看、审批意见签署和业务流转操作。
4.1.3.5.管线辅助审批系统(CAD)
基于 AUTOCAD 和 GIS 跨平台开发,依据管线业务对相关的电子报建进行审核和审批,本系统提供从选线方案和建设方案规整、检查工具,并作为审批过程中的技术工具辅助进行管线全业务审批。
在数据管理上,提供跨平台的 SDE 数据调用,解决管线选线方案和建设方案入库,结合建库与分析应用后台,实现管线选线和建设方案设计、审批、更新、批后的一体化。
(1)基础功能:空间数据库中实现管线数据调用、属性查询和查询定位功能。
(2)管线选线方案接入:提供电子报批的管线选线设计方案(AutoCAD 格式)自动导入的功能,实现选线方案的格式检查。
(3)设计子方案:实现 AutoCAD 模式的地下综合管线辅助设计功能:包括绘制管线、定义属性、查看属性、符号定制、坐标标注等功能。提供给设计单位对地下综合管线进行标准化设计,或者对设计的图纸资料按电子报批的数据标准进行数据规整。包括数据规整和格式审查两个模块。
(4)建设方案辅助审批:在管线建设方案审核过程中,能叠加报批的管线到现状数据上,检查建设方案设计是否符合选线方案的规划要点,并分析与现状管线、已批建设方案数据的关系。
(5)审核结论管理:所有选线、建设方案的核查结果能够保存,支持文本信息和各种格式的附件添加,提供各种报表和 GIS 数据输出功能。
(6)方案入库:经过批准的选线、建设方案能自动入库,并提供基于业务编号规则和时间版本概念的管理,为管线批后核实提供数据支持。
4.1.3.6.与市局管线系统对接
郑州市已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及信息系统建设,为了建立郑州高新区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与市局地下管线系统的衔接,在数据标准、数据库以及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借鉴市局成果。
4.1.3.7.基础软件平台采购清单
序号 | 软件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1 | ArcGIS 10.2 | 网络版 | 1 |
2 | AutoCAD 2012 | 64 位 | 2 |
3 | 三维地理信息平台 | 网络版 | 1 |
4 | oracle 11G | 标准版 | 1 |
5 | 水印加密 | 支持 dwg 文件格式 | 1 |
4.1.4. 项目成果文档
(1) 需求规格说明书
(2) 项目总体设计说明书;
(3) 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4) 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
(5) 系统操作手册;
(6) 程序安装维护手册;
5. 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 10 个月内完成所有项目内容。
6. 售后服务和培训要求
6.1. 售后服务要求
(1) 免费升级服务期:2 年(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在该服务期内,免费为用户进行版本升级、软件维护、数据维护,使用培训等上门服务。
(2) 响应时间:即时响应,如电话响应无法解决的紧急问题,应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
(3) 修复时间:72 小时内解决,如未能解决问题则必须采取应急措施,以确保系统的正常工作。
6.2. 培训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提供针对不同阶段、不同用户的培训方案;
(2) 培训地点:投标人提供场地费用,必要的培训资料、文件和设施。
(3) 培训人数:所有软件使用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
(4) 培训时间:2 周。
(5) 培训内容:系统的相关内容,确保用户能够对系统足够的了解和熟悉,能够独立进行系统的日常维护、使用和管理。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 包)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1
投 标 函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
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壹份及副本 份: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人拟投入人员情况表
3.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文件
4.资格证明文件
5.以 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总价为 元;单价为 元/KM 。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项目编号、补充通知)。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日历天。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我方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
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全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帐号:
投标人(公章):
日期:
附件 1
开标一览表(B 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投标单位名称 | |||
投标报价(元) | 投标总价: 大写:小写: (投标总价按照 4000KM 计算,实际结算金额以实际长度计算) | ||
投标单价: 大写: 元/KM小写: 元/KM | |||
投标工期 | |||
投标质量 | |||
付款方式 | 同招标文件一致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职称 | ||
其他承诺 |
说明:
1、本表投标总价应与投标文件中报价表的总报价一致,否则由投标人承担被拒绝的风险。
2、与本表同时公开唱标的内容包括对其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撒回通知、投标价折扣声明、其他采购人认为应该宣读的内容等。
3、本表为唱标用,加盖公章并签字有效,按投标人须知中要求用单独信封密封提交一份。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正反两面)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 4
附件 4.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开户行名称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投标人拟投入主要人员
项目名称: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职务 | 学历 | 在本项目中拟担 任的工作 | 以往服务作业项目 中的经验 |
注:附团队人员证书或相关说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4.2
资格审查资料
附件 4.3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代表本公司 (公司名称) 在此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项目名称) 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本人愿为此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欺骗、隐瞒、谎报等行为,本人及公司愿意承担所有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并接受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日期:
附件 4.4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 5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附件 6
业绩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使用单位名称 | 项目主要内容 | 金额 | 完成时间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注:1、供应商应尽可能地全面地反映自身的业绩情况。此业绩清单中的各项目必须按照评分办法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日期:
附件 7 技术方案
附件 8 服务承诺
附件 9:
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可不填此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若代理其他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需同时提供制造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此项需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分类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花名册)等资料)须附在“中小企业声明函”后,否则视为无效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10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 (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日期:
附件 11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中若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规定一次性支付该项目的中标服务费。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盖章)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承诺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附件 12
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