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附件2:
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资助项目
浙江省
杭州市
合 同 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委托单位(甲方):
项目承担单位(乙方):
起止年月:
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
浙江省
杭州市
2014年制
一、根据《浙江省农技推广基金会资助项目及其资金管理办法》和杭州市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资助项目实施和管理办法》之规定,省农技推广基金会/市农技推广基金会(以下简称甲方),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区、县(市)执行部或农业部门(以下简称丙方),为顺利完成本项目实施,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项目承担单位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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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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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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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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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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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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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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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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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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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依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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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导 专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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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农艺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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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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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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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农技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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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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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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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实施地点与规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预期效果
1、实施地点、规模: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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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成果提供方式
1、乙方必须按项目内容的要求,提供甲方可以检查的固定实施点、现场和实物。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技术经济指标与年度作业计划以书面形式写出项目实施总结,于当年12月31日前报浙江省/杭州市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
五、项目资金
本项目实施总投资 万元,其中甲方投入 万元,乙方自筹 万元,区、县(市)部门配套 万元。
1、甲方投入的经费分两期拨付乙方。第一期在项目下达后一个月内按甲方投入资金的50%拨付乙方,第二期于项目总结检查合格后再拨付余下的50%。乙方自筹经费按约定落实到位。
2、乙方严格按照《浙江省农技推广基金会资助项目及其资金管理办法》和杭州市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资助项目实施和管理办法》之规定,安排好资金使用预算,直接用于项目生产支出不低于80%。
其中种子种苗 万元、肥料农药 万元、生产设施(名称: )
万元、聘请技工 万元、管理及其它费用 万元。
六、项目考核验收
1、甲方于年终会同乙方、丙方,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进行项目考核验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项目实施结果作出评估。
2、乙方应如实提供项目实施的有关资料、数据、总结和甲方投入经费的决算报告。
七、违约责任
1、各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修改变更合同条款内容,经协商,可签订修改变更协议。
2、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的要求监督检查乙方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无故未按合同约定拨付项目经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组织实施项目内容,合理使用项目经费。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内容要求实施,未按合同落实自筹经费或违反规定使用项目经费,甲方有权扣拨部分或全部第二期项目款。严重违约的(如无项目实施点、经费挪作他用等),除追回已拨经费外,甲方三年内不接受其项目申报。
4、丙方应协助甲方监督检查乙方项目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协调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八、其它
1、省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的项目和资金下达到市级执行部(基金会),并委托市级执行部(基金会)与乙方签订合同,与属地共同实施项目管理。
2、省立项目合同文本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及浙江省农技推广基金会保存备案各一份;市立项目一式三份,分存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方(项目委托单位): 乙方(项目承担单位):
单位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区、县、市执行部/农业局):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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