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期债券评级为 AA 级;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23.10 亿元(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本期
股票简称:荣信股份 股票代码:002123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 000 x)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xxxxxxxxx 000 xxxxx 00 x)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xx。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凡认购、受让并合法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本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外,本公司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期债券评级为 AA 级;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23.10 亿元(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本期
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46 亿元(2009年、2010 年及 2011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的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本公司主要从事节能大功率电子电力设备的制造,下游客户主要包括冶金、石化、有色金属、电力、煤炭等行业,上述行业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对宏观经济波动较为敏感。下游行业有可能因行业景气度降低减少新增设备投资或者减少设备改造支出,从而降低对节能大功率电力电子设备的需求,延缓行业市场需求的增长,导致本公司订单增速放缓及销售回款期延长,进而给公司的现金流带来一定压力。2009 年以来,受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增速也有所放缓,2009 年度、2010 年度、2011 年度以及 2012 年 1-9 月,本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92,219.65 万元、133,689.20 万元、163,082.00 万元和 103,646.69 万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 18,541.17 万元、26,736.87 万元、28,378.08万元和 17,758.22 万元。2012 年 1-9 月,本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 15.36%,主要是电能质量与电力安全类产品中 FSC 产品未产生收入以及控股子公司信力筑正报告期执行合同尚未验收导致余热余压节能发电系统类产品收入同比减少所致。2012 年 1-9 月,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19.30%,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同比减少以及 2012 年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且长期借款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增加。如果未来经济持续低增长甚至下滑,将可能影响本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
三、2009 年度、2010 年度、2011 年度以及 2012 年 1-9 月,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88.90 万元、2,600.64 万元、-15,778.21 万元和
-1,890.27 万元。2009 年、2011 年及 2012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均为净现金流出,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快速扩大、新增业务订单以及由此带来的原材料采购等快速增长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公司主要
客户是冶金、煤炭、电力等大型国有企业,内部审批期限较长,销售回款期
长,同时,公司部分合同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现金回笼率较低,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合计金额逐年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较慢,这与公司所处行业以及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阶段性特点有关。
四、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以及
2012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 59,631.71 万元、80,008.03 万元、
121,670.82 万元和 144,350.86 万元, 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9.21% 、
36.74%、46.20%和 46.79%,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9.17%、27.50%、35.26%
和 36.29%;2009 年度、2010 年度、2011 年度和 2012 年 1-9 月,本公司应收账款xx率分别为 1.83、1.76、1.48 和 0.95。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持续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快速扩大且信用政策有所放松所致。公司应收账款债务人主要是冶金、煤炭、电力等行业内的大中型企业,部分客户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导致付款周期有所延长。若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等发生不利变化,将导致公司面临坏账的风险。
五、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七、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级,说明本期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因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本公司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
八、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九、在本期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本公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本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本公司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本公司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本公司的信用状况。跟踪评级报告将在资信评级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xx)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发行人、监管机构及交易机构等,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十、2012 年 1 月 18 日,发行人发行了 3 亿元短期融资券,主体评级为 AA-,由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与联合评级对本次公司债的主体信用评级结果存在差异。联合评级对发行人给予 AA 的主体信用评级,主要基于以下考虑:国家将节能减排作为重要发展目标,公司节能产品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需求空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较快,毛利率较高,从同行业比较看,公司的主要盈利指标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整体盈利能力较强;公司研发实力较强,在行业核心生产技术方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公司 SVC 国内市场份额最大,应用量最多,在线运行率最高,已成为业内具有品牌影响力的产品。此外,两家评级机构在评级理念、评级标准、评级方法、评级体系等方面有所差异,联合评级相对注重公司未来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联合评级的评级结论是其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标准和程序作出的独立判断。
十一、本公司 2012 年年报的预约披露时间为 2013 年 3 月 30 日,本公司承
诺,根据目前情况所作的合理预计,本公司 2012 年年报披露后仍然符合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荣信股 份、本公司 | 指 |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债券 | 指 | 根据发行人 2012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公司债券 |
本期债券 | 指 | 本次债券中首期发行的总额为人民币6亿元的公司债券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
投资者 | 指 | 本期债券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
募集说明书 | 指 |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发行公告 | 指 |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债券发行而制作的《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
A股 | 指 |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每股票面价值为人民币壹元整的荣信股份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银国际 | 指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xx所、会计师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联合评级、资信评级机 构、评级机构 | 指 |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为保障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和补充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本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于2012年11月签署的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 |
评级报告 | 指 |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 |
公司章程 | 指 |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试点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 指 | 2009年、2010年、2011年和2012年1-9月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09 年至 2011 年各年的 12 月 31 日及 2012 年 9 月 30 日 |
工作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
交易日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
荣信有限公司 | 指 | 鞍山荣信电力电子有限公司(荣信股份前身) |
鞍山电子电力公司 | 指 | 鞍山市电子电力公司 |
深港产学研 | 指 | 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玉宇科技 | 指 | 深圳市玉宇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科发 | 指 | 辽宁科发实业公司 |
xxxx | 指 | 辽宁世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河南新纪元 | 指 | 河南新纪元防腐绝热工程有限公司 |
深圳延宁 | 指 | 深圳市延宁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天成 | 指 | 北京天成天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深圳天图 | 指 | 深圳市天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九观 | 指 | 上海九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诚和伟业 | 指 | 诚和伟业(北京)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荣信嘉时 | 指 | 荣信嘉时(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荣信瑞科 | 指 | 北京荣信瑞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荣科博信 | 指 | 北京荣科博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广州邦建 | 指 | 广州邦建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
信力筑正 | 指 | 北京信力筑正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诚和龙盛 | 指 | 北京诚和龙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地澳 | 指 | 上海地澳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荣科恒阳 | 指 | 北京荣科恒阳整流技术有限公司 |
荣华恒信 | 指 | 北京荣华恒信开关技术有限公司 |
荣信防爆 | 指 | 辽宁荣信防爆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
荣信光伏 | 指 | 辽宁荣信光伏技术有限公司 |
荣信电机 | 指 | 辽宁荣信电机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
荣信电气 | 指 | 辽宁荣信电气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
南京荣信 | 指 | 南京荣信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 |
荣信众腾 | 指 | 辽宁荣信众腾科技有限公司 |
xxx科 | 指 | 北京xxx科科技有限公司 |
荣西电力 | 指 | 荣西电力传输技术有限公司 |
中煤科创 | 指 | 中煤科创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荣信汇盛 | 指 | 山东荣信汇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荣信节能 | 指 | 鞍山荣信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
广州高澜 | 指 |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恒顺电气 | 指 | 青岛市恒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荣信电气(上海) | 指 | 荣信电气传动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
xxxxxx | 指 | 图木舒克市荣信新能源有限公司 |
哈密荣信 | 指 | 哈密荣信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荣信 | 指 | 新疆荣信节能电气有限公司 |
商丘信力 | 指 | 商丘信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深港产学研数码 | 指 | 深圳市深港产学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IEEE | 指 | 国际电力电子工程师协会 |
IEC | 指 | 国际电工委员会 |
SVC | 指 | Static Var Compensator,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
MABZ | 指 | 智能瓦斯排放装置 |
FC | 指 | 电力滤波装置 |
HVC | 指 | High Voltage Converter,高压变频装置 |
PCB | 指 | Printed Circuit Board,印刷电路板 |
VFS | 指 | Variable Frequency Starter,高压软起动装置 |
SVG、STATCOM | 指 | 高压大功率静止无功发生器 |
HVDC | 指 | 轻型直流输电 |
FSC | 指 | 串补 |
有功功率 | 指 | 电能中最终转换为机械能、化学能、光能、热能等对外做功的那部分电能对应的功率 |
无功功率 | 指 | 为建立交变磁场和感应磁通而消耗的,为实现能量交换而不对外做功的那部分电能对应的功率 |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目录
声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2
释义 5
目录 10
第一节 发行概况 12
一、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12
二、 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16
三、 认购人承诺 20
四、 本公司与本次发行的有关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的股权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 21
第二节 风险因素 22
一、 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22
二、 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23
第三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29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29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29
三、 本公司的资信情况 30
第四节 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33
一、偿债计划 33
二、偿债保障措施 34
三、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 35
第五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37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37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 37
第六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46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 46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事项 47
第七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58
一、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变更情况 58
二、发行人股本总额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68
三、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69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78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82
六、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86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 101
一、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101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101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 112
四、主要财务指标 113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15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16
七、本次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143
第九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145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145
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145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46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147
一、最近一期末对外担保和借款情况 147
二、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 148
第十一节 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149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157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 Rongxin Power Electronic Co., Ltd |
注册地址: | xxxxxxxx000x |
股票简称: | 荣信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123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法定代表人: | xx |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 1998年11月19日 |
办公地址: | xxxxxxxxxx000x |
邮政编码: | 114051 |
互联网网址: |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本次债券的发行经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12年10月29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于2012年10月13日和 2012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进行了披露,并分别刊登在2012年10月13日和2012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736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8亿元公司债券。分期发行,首期发行6亿元,剩余数量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24个月内发行完毕。本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各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发行条款。本期债券为第一期发行。
(三)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1、债券名称:2013年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6亿元。
3、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本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限的前3年内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为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
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如果投资者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所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3年的利息在第3年末一起支付。
10、起息日:2013年1月18日。
11、付息日: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1月1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果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6年每年的1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2018年1月18日。如果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6年1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次债券无担保。
14、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5、债券受托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债券无优先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17、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申购由本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本期债券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不低于发行规模的10%。本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18、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
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采取单向回拨,不进
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19、本次发行对象:
(1)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0、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组织承销团,认购不足6亿元部分全部由中银国际余额包销。
21、发行费用概算:本期债券的发行费用不高于募集资金的1.5%。
22、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公司预计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30%-60%。本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将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公司承诺,根据目前公司情况所做的合理预计,本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仍然符合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交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将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23、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公司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
24、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5、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次发行相关日期
1、发行公告刊登的日期:2013年1月16日
2、发行首日: 2013年1月18日
3、发行期限: 2013年1月18日至1月22日,共3个工作日
4、网上申购日期: 2013年1月18日
5、网下发行期: 2013年1月18日至1月22日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 |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xx |
住所: | xxxxxxxx000x |
电话: | 0000-0000 000 |
传真: | 0000-0000 000 |
邮政编码: | 114051 |
联系人: | xxx、公xx |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xx |
住所: | xxxxxxxxx000xxxxx00x |
办公地址: | xxxxxxxxxx00xxxxx0x00x |
电话: | 000-0000 0000 |
传真: | 000-0000 0000 |
邮政编码: | 100033 |
项目主办人: | xx、xx |
项目经办人: | xxx、xx、xx、xx、xx、xxx、xxx、xx |
(三)分销商
名称: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xxx |
住所: | xxxxxxxxxxx0xx0xx |
办公地址: | xxxxxxxxxxx0xx0xx0x |
电话: | 000-0000 0000、000-0000 0000 |
传真: | 000-0000 0000 |
邮政编码: | 100031 |
联系人: | xxx、xx、xx |
(四)发行人律师
名称: | 北京君致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 | xxx |
住所: | xxxxxxxxxx00xxxxxxx |
办公地址 | xxxxxxxxxx00xxxxxxx |
电话: | 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0000 |
传真: | 000-0000 0000 |
邮政编码: | 100020 |
经办律师: | xxx、xxx |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执行事务合 伙人: | xxx |
住所: | xxxxxx000xxxxxxx0x |
办公地址: | xxxxxxxxxx0000xxxxx00x |
电话: | 0000-0000 0000 |
传真: | 0000-0000 0000 |
邮政编码: | 518033 |
注册会计师: | xxx、xxx、xxx |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xxx |
住所: | xxxxxxxxxxxx 00 xxxxxx 000 |
办公地址: | xxxxxxxxxx 000 x金泰国益大厦 |
电话: | 000-0000 0000 |
传真: | 000-0000 0000 |
邮政编码: | 100123 |
经办人: | xx、xx |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xx |
住所: | xxxxxxxxx000xxxxx00x |
办公地址: | xxxxxxxxxx00xxxxx0x00x |
电话: | 000-0000 0000 |
传真: | 000-0000 0000 |
邮政编码: | 100033 |
联系人: | xx |
(八)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名称: | 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
办公地址: | xxxxxxx000x0x |
电话: | 000-0000 0000 |
传真: | 000-0000 0000 |
联系人: | xxx |
(九)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法定代表人: | xxx |
住所: | xxxxxxx0000x |
电话: | 0000-0000 0000 |
传真: | 0000-0000 0000 |
邮政编码: | 518010 |
(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xxx |
住所: | xxxxxxx0000xxxxx00x |
办公地址: | xxxxxxx0000xxxxx00x |
电话: | 0000-0000 0000 |
传真: | 0000-0000 0000 |
邮政编码: | 518031 |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本公司与本次发行的有关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的股权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
截至2012年9月30日,本公司与本公司聘请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本公司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公司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
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本公司已根据现时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本公司目前资产质量和流动性良好,盈利能力和现金获取能力强,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且公司在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公司亦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因客观原因导致公司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亦将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受到不利影响。
(六)信用评级的风险
本期债券资信评级机构联合评级评定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级,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级。虽然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公司无法保证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不会发生负面变化。若联合评级调低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 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偿债能力变化的风险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以及 2012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5.07%、42.31%、38.75%
和 41.92%,流动比率分别为 2.82、1.93、2.07 和 2.03,速动比率分别为 2.51、
1.62、1.72 和 1.72。2009 年度、2010 年度、2011 年度以及 2012 年 1-9 月,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88.90 万元、2,600.64 万元、
-15,778.21 万元和-1,890.2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 18,541.17 万元、26,736.87 万元、28,378.08 万元和 17,758.22 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23.44、28.01、11.93 和 5.38。
本期债券发行后,募集资金将用于调整债务结构和补充营运资金,预计公司的短期负债占比将有所降低,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进一步提升,从而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但若未来公司的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负债水平不能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且公司的经营管理出现异常波动,公司将可能无法按期足额偿付相关债务的本金或利息。
2、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风险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以及 2012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 59,631.71 万元、80,008.03 万元、 121,670.82 万元和 144,350.86 万元, 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9.21% 、
36.74%、46.20%和 46.79%,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9.17%、27.50%、35.26%
和 36.29%;2009 年度、2010 年度、2011 年度和 2012 年 1-9 月,本公司应收账款xx率分别为 1.83、1.76、1.48 和 0.95。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持续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快速扩大且信用政策有所放松所致。公司应收账款债务人主要是冶金、煤炭、电力等行业内的大中型企业,部分客户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导致付款周期有所延长。若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等发生不利变化,将导致公司面临坏账的风险。
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的风险
2009 年度、2010 年度、2011 年度以及 2012 年 1-9 月,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88.90 万元、2,600.64 万元、-15,778.21 万元和-1,890.27万元。2009 年、2011 年及 2012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均为净现金流出,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快速扩大、新增业务订单以及由此带来的原材料采购等快速增长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而公司下游客户主要是冶金、煤炭、电力等大中型企业,内部审批期限较长导致销售回款期长,现金回笼
率较低,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逐年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较慢。这与公司所处行业以及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阶段性特点有关,若公司不能在业务发展过程中有效解决经营活动净现金流的问题,则经营性净现金流对债务的保障能力仍较弱。
4、债务结构不合理可能引发的风险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以及 2012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的流动负债规模分别为 53,940.76 万元、112,592.74 万元、
127,374.53 万元和 151,671.97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75.23%、91.48%、
95.27%和 90.94%。从规模和占比来看,公司的流动负债都处于较高水平,债务结构不合理使得本公司的短期偿债压力较大,尽管本次债券的发行将降低公司流动负债的比例,使公司的债务结构更趋合理,但未来公司仍可能会面临资金xx衔接不畅而引发到期兑付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受下游行业景气度影响的风险
本公司主要从事节能大功率电子电力设备的制造,下游客户主要包括冶金、石化、有色金属、电力、煤炭等行业,上述行业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对宏观经济波动较为敏感。下游行业有可能因行业景气度降低减少新增设备投资或者减少设备改造支出,从而降低对节能大功率电力电子设备的需求,延缓行业市场需求的增长,导致本公司订单增速放缓及销售回款期延长,进而给公司的现金流带来一定压力。2009 年以来,受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增速也有所放缓,2009 年度、2010 年度、2011 年度以及 2012 年 1-9 月,本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92,219.65 万元、133,689.20 万元、163,082.00 万元和 103,646.69 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 18,541.17 万元、26,736.87 万元、28,378.08 万元和 17,758.22 万元。2012 年 1-9 月,本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 15.36%,主要是电能质量与电力安全类产品中 FSC 产品未产生收入以及控股子公司信力筑正报告期执行合同尚未验收导致余热余压节能发电系统类产品收入同比减少所致。2012年 1-9 月,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19.30%,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同比减少以及 2012 年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且长期借款增加导致财务费
用增加。如果未来经济持续低增长甚至下滑,将可能影响本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
2、产品技术被替代的风险
本公司是我国第一部 SVC 国家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科技部认定的“2005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xx技术企业”,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认定的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本公司具有全面的原始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已获得“电力电子装置功率变换单元”等 122 项国
家专利和“静止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控制系统”等 84 项软件著作权。但电力电子技术在飞速发展,新技术层出不穷,若本公司的研发实力不能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不断创新,则存在技术被淘汰的风险。
3、市场开发风险
在冶金行业等传统市场需求增速放缓的情况下,本公司需要加快 SVC、SVG产品新的市场领域开发以及加大 HVC、FSC、HVDC 等新产品的市场开拓力度。然而,本公司主要产品均属于高技术含量定制化产品,单位价格较高,一次性购置投入较大。新兴市场大规模应用该等产品需要有一个逐步认识和接受的过程,这对本公司开拓市场造成一定的困难,使本公司面临市场开发达不到预期效果的风险。
4、新产品开发风险
本公司 2009 年至 2011 年及 2012 年 1-9 月的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 8,959.22万元、15,269.82 万元、13,206.44 万元和 7,131.59 万元,投入较大。本公司研制开发的新产品属高科技产品,研制开发周期长,技术要求高,资金投入量大,不确定因素较多。一旦新产品开发失败不仅将浪费公司资源,造成经济损失,而且会增加公司的机会成本,有可能使公司丧失占据市场先机和领先优势的良好契机,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管理风险
1、人力资源风险
本公司从事的节能大功率电力电子设备制造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对高级技术人才的依赖性很强。研发与创新能力一直以来是本公司相对国内其他竞争对手
的竞争优势所在。如果本公司不能长期有效吸引、凝聚更多优秀的高端人才,或核心人才大量流失,本公司将面临持续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2、公司规模扩大引致的管理风险
随着业务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本公司新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内部管理的压力增大,这对本公司的管理及协调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并将增加管理和运作的难度。若本公司生产管理、销售管理、质量控制、风险管理等能力不能适应资产、业务规模迅速扩张的要求,人才培养、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不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将会引发相应的管理风险。
3、控股股东控制的风险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左强和深港产学研,实际控制人为xx、xxx、xx;其中xxx和xx为夫妻关系,通过其控制的深港产学研持有本公司股份。深港产学研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左强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并任公司董事长、总裁。虽然公司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及措施防范和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控制风险,但其仍有可能利用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日常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方式,对公司的人事安排、财务及重大经营决策、利润分配等方面实施重大影响,或导致公司控制权的不稳定,从而给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带来不利影响。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的风险
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左强和深港产学研分别持有公司
74,073,316 股和 57,589,732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4.70%和 11.43%。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深港产学研将其持有的共计 71,402,050 股股票质押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左强将其持有的 35,000,000 股股票质押于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合计对外质押股票数量为 106,402,0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数 21.11%。如果控股股东不能到期足额偿还债务,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降低甚至发生变动的风险。
(四)政策风险
1、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财税[2002]25 号文《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规定,本公司报告期内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可享受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本公司 2009 年至 2011 年及 2012 年 1-9 月因享受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收到的返还增值税款分别为 3,998.25 万元、6,836.08 万元、 8,696.25 万元和 5,132.89 万元,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21.56%、25.57%、30.64%和 28.90%,因此增值税优惠政策对本公司业绩水平有较显著影响。若国家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8]1 号),对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 2009、2010 年均被认定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并享受减按 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2011 年 11 月 26 日,公司被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xx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颁布的《xx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规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若本公司以后年度不能被认定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或“xx技术企业”,本公司有可能须按 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本公司存在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第三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级。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联合评级的长期债券(含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符号及定义同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AA 级表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大功率电力电子设备研发、设计和制造业务。评级结果反映了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大功率电力电子设备供应商,在产品应用、技术研发、主导产品竞争力及市场份额等方面具有的优势;同时联合评级也关注到公司对部分关键零部件供应商依存度较高,应收账款xx效率逐年下降以及经营性净现金流不稳定等不利因素对公司经营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未来随着产品产销规模的扩大,公司营业收入有望继续增加。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1、优势
(1)国家将节能减排作为重要发展目标,公司节能产品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需求空间;
(2)公司主要零部件采购价格持续下降,生产成本有所降低,毛利率保持较高水平;
(3)公司研发实力较强,在行业核心生产技术方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
在柔性输电领域处于技术领先地位;
(4)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增长较快;
(5)公司 SVC 产品在国内市场份额大,具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
2、关注
(1)目前,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公司所在的装备制造业经营压力倍增;
(2)公司对部分关键零部件供应商依存度较高,议价能力有限;
(3)公司给予客户较为宽松的信用政策,导致应收账款周转效率逐年下降,资金周转压力增大;
(4)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呈波动状态,收入实现质量一般。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行人年报公告之后的二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发行人或本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评级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发行人、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
三、 本公司的资信情况
(一)本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本公司在各大银行的资信情况良好,并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拥有多家银行共计 15.30 亿元授信额度,其
中已使用授信额度 5.99 亿元,尚未使用额度 9.31 亿元。
(二)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出现违约。
(三)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201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发行了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简称“10 荣信 CP01”),发行规模为 3 亿元,计息方式采用利随本清,发行利率为 4.30%,短期融资券期限为 365 天;201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发行了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简称“11 荣信 CP01”),发行规模为 2 亿元,计息方式采用利随本清,发行利率为 5.82%,短期融资券期限为 366 天;2012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发行了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简称“12 荣信 CP001”),发行规模为 3 亿元,计息方式采用利随本清,发行利率为 8.50%,短期融资券期限为 366 天。
201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已经按时完成“10 荣信 CP01”的兑付工作;201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经按时完成“11 荣信 CP01”的兑付工作。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12 荣信 CP001”尚未到期。
(四)本次债券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本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 8 亿元,占本公司 201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211,354.36 万元的比例为 37.46%,占本公司 2012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未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231,041.01 万元的比例为 34.63%,均不超过 40%。
(五)最近三年合并报表口径下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11 年12 月31 日 | 2010 年12 月31 日 | 2009 年12 月31 日 |
流动比率 | 2.07 | 1.93 | 2.82 |
速动比率 | 1.72 | 1.62 | 2.51 |
资产负债率(%) | 38.75 | 42.31 | 35.07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100 |
主要财务指标 | 2011 年度 | 2010 年度 | 2009 年度 |
利息倍数(倍) | 12.00 | 39.04 | 37.02 |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 | 100 |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利息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四节 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一、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后,本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本公司将把兑付本期债券的资金安排纳入整体资金计划,以保障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偿债资金来源
本公司 2012 年 1-9 月、2011 年、2010 年和 2009 年合并营业收入分别为
103,646.69 万元、163,082.00 万元、133,689.20 万元和 92,219.65 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7,758.22 万元、28,378.08 万元、26,736.87 万元和 18,541.17 万元。良好的盈利能力为公司偿还本期债券的本息提供保障。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本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有望进一步提升,从而为偿还本期债务本息提供保障。
三、债券应急保障方案
长期以来,本公司财务政策稳健,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良好,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流动资产余额为 263,338.05 万元,存货余额为
43,834.93 万元。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经审计)流动资产
余额为 308,501.42 万元,存货余额为 47,886.08 万元。
本公司非流动资产中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也具有较好的变现能力,必要时可以作为补充偿债资金的途径之一。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全部为持有创业板上市公司青岛市恒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恒顺电气, 300208)股份,共计 1,500 万股,公允价值为 153,000,000.00 元,该部分股份将
于 2013 年 3 月 31 日解禁。在该部分股份解禁后,本公司可以通过减持取得现金收入。
四、偿债保障措施
为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为本期债券采取了如下的偿债保障措施:
(一)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本公司指定财务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通过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在债券存续期间,由财务部牵头组成偿付工作小组,组成人员来自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二)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本公司将制定专门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关业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将进行严格检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的投入、运用、稽核等方面的顺畅运作,并确保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并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
(三)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公司已按照《试点办法》的规定,聘请中银国际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银国际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从制度上保障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按时、足额偿付。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本公司承诺履行情况,并在本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或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中银国际依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四)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本公司已按照《试点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本期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五)严格的信息披露
本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本公司将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六)本公司承诺
根据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和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金或利息时,本公司承诺将至少采取以下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五、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
本公司承诺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当本公司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向本公司进行追索。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本公司进行追索,并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如果本公司不能按时支付本期债券利息或兑付本期债券本金,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按逾期天数向债券持有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逾期未付
部分按日息万分之一计算。
第五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为保证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试点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并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本次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债券持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并召开,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
以下仅列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本规则全文。
(一)总则
1、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本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2、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或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之投资者。债券持有人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并接受本规则,受本规则之约束。
3、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以每一张未偿还的本次债券为一表决权,但发
行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或发行人及上述发行人股东的关联企业持有的未偿还本次债券无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本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约束力。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权就下列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
1、当发行人提出变更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发行人的建议作出决议;
2、变更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
3、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的本息时,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发行人偿还本次债券本息;
4、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被接管、歇业、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本次债券持有人权利的行使;
5、变更本规则;
6、其他对本次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7、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其他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事项。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及决议
1、会议的召集
(1)债券持有人会议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债券持有人会议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债券受托管理人未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单独和/或合并代表 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可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若单独和合并代表 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同时发出公告,以单独代表 10%以
上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发出的公告优先。
就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发行人向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债券受托管理人未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发行人可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2)会议召集人应依法、及时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及时组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是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
单独代表 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该债券持有人为召集人。合并代表 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的多个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则合并发出会议通知的债券持有人推举的一名债券持有人为会议召集人。若两者同时具有召集人资格时,以单独代表 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的持有人为优先召集人。
发行人根据本规定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发行人为会议召集人。
2、会议的通知
(1)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至少在会议日期之前 10 个工作日在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但经代表本次债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会议通知公告的日期可以不受上述 10 个工作日期限的约束。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会议召开的具体日期、时间、地点和方式; b、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
c、会议的议事程序以及表决方式;
d、确定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之债权登记日; e、授权委托书内容要求以及送达时间和地点;
f、会议召集人名称、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g、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h、会议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会议召集人可以就公告的会议通知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但补充通知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 5 个工作日前发出。
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媒体上公告。
(2)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消除,召集人可以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 1 个工作日以公告方式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原因。
除非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不得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因不可抗力确需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的,召集人应当及时公告并说明原因,新的开会时间应当至少提前 5 个工作日公告,但不得因此变更债权登记日。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之前第 2 个交易日。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持有人,为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
3、议案
(1)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由会议召集人负责起草。议案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内,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2)单独或合并代表 10%以上未偿还债券总额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持有未偿还本次债券的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或发行人及上述发行人股东的关联企业可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提出临时议案,但不享有表决权。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日前第 7 个工作日,将内容完整的临时提案提交会议召集人,会议召集人应在收
到临时提案后,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 5 个工作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并公告临时提案内容。除上述规定外,会议召集人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不得修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
提案。
4、委托及授权事项
(1)债券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应单独和/或合并代表 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持有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要求,发行人应授权委托其工作人员出席由债券持有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召集的债券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代表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应对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询问作出解释和说明。
经会议召集人同意,其他重要相关方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有权就相关事项进行说明。
(2)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投票代理委托书(被代理人为机构单位的,应加盖公章)、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
(3)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a、代理人的姓名; b、代理人的权限;
c、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d、个人委托人签字或机构委托人盖章。
投票代理委托书以上内容缺失或者不明确的,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表决权,代理人无权投票表决。
(4)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 2个工作日之前送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投票代理委托书规定的代理权限必须明确,否则无效,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表决权,代理人无权投票表决。
5、会议的召开
(1)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讯等方式召开。投票采用无记名方式。
(2)债券受托管理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应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如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共同推举一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在该次会议开始后 1 小时内未能按前述规定共同推举出会议主席并主持的,则应当由出席该次会议的持有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最多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
单独代表 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该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为会议主席并主持。合并代表 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的多个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则合并发出会议通知的债券持有人推举的一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为会议主席并主持。若两者同时具有会议主席资格的,以单独代表 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的持有人为优先会议主席。如上述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共同推举一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在该次会议开始后 1 小时内未能按前述规定共同推举出会议主席并主持的,则应当由出席该次会议的持有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最多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
发行人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职权范围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发行人为会议主席并主持。如发行人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共同推举一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在该次会议开始后 1 小时内未能按前述规定共同推举出会议主席并主持的,则应当由出席该次会议的持有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最多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
(3)会议召集人负责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参加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名称(或姓名)、出席会议代理人的相关信息(包括代理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号码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的相关信息等事项。
(4)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5)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持有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总额二分之一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出席方可召开。
(6)若在原定会议开始时间后 30 分钟内,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额未达到本次债券总额二分之一以上的要求,会议召集人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将再次召开日期、具体时间和地点、拟审议的事项通知债券持有人。再次召集的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持有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总额二分之一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出席方可召开。
(7)会议主席有权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后决定休会及改变会议地点。若经债券持有人会议指令,主席应当决定修改及改变会议地点。会议复会后,不得对休会前的会议上未通过的议案再次作出决议。
6、表决
(1)债券持有人会议每一议案应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2)每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监票人为两人,负责该次会议之计票、监票。主持人应主持推举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监票人,监票人由出席会议的本次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
本规则中无表决权和与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担任监票人。
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应由监票人负责计票、监票。
(3)公告的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议案应分开审议、表决,同一事项应当为
一个议案。
(4)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议案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时,不得对议案进行变更。任何对议案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议案,不得在该次会议上进行表决。但经代表本次债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审议未经公告的议案和/或变更的议案。
7、决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代表本次债券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但对于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本次债券项下的义务的决议以及变更本规则的决议,须经代表本次债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同意才能生效。
(2)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宣布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3)会议主席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如果会议主席未提议重新点票,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对会议主席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会议主席应当即时点票。
(4)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议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主持人应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连续进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直接终止该次会议,并及时公告。
8、决议的效力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该决议在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9、会议记录
(1)债券持有人会议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a、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
b、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张数,占本次债券有表决权总张数的比例;
c、召开会议的日期、具体时间、地点; d、该次会议的主持人姓名、会议议程; e、各发言人对每个议案的发言要点;
f、每一议案的表决结果;
g、债券持有人的质询意见、建议及发行人代表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h、债券持有人会议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2)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主持人和监票人签名,并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保存。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的保管年限至少为公司债券到期之日起 5年。
(3)主持人应向发行人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交易所报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况和会议结果,对于不能作出决议或者终止会议的情形,还应当说明理由。
第六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为保证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本公司聘请中银国际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凡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由债券受托管理人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
根据本公司与中银国际签署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银国际受聘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中银国际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 2002 年 2 月 28 日在上海正式成立,注册资本
15 亿元,于 2006 年 5 月获创新试点证券公司资格。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中银国际第一大股东。
中银国际的股票发行与承销、债券承销、债券销售交易、研究等业务均位居市场前列。2009 年,中银国际在《证券时报》举办的“中国区优秀投行”评选中获得“最佳创新投行”和“最佳债券承销投行”;荣获财政部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优秀奖。2010 年,中银国际在《证券时报》举办的“中国区优秀投行”评选中获得“债券最佳投行奖”;荣获财政部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优秀奖。2011 年,中银国际在《证券时报》举办的“中国区优秀投行”评选中获得“最佳合资投行”、“最佳债券承销投行”和“最具定价能力投行”等。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中银国际经审计的合并口径的总资产为 140.76 亿
元、所有者权益为 45.26 亿元;201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口径的营业收入为 14.11
亿元、净利润为 3.69 亿元。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与本公司是否有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中银国际已被本公司聘任为本次债券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外,中银国际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的利害关系。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名称: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盈泰中心 2 号楼 15 层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人:赵炤
电话:010-66229000传真:010-66578973
邮政编码:100033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事项
以下仅列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全文。
(一)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只要本次债券尚未偿付完毕,其将严格遵守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次债券条款的规定,履行如下承诺:
1、对兑付代理人付款的通知。发行人应按照本次债券条款的规定按期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债券本息及其他应付相关款项(如适用)。在本次债券任何一笔应付款到期日前一个工作日的北京时间上午 10 点之前,发行人应向债券受托管理人做出下述确认:发行人已经向其开户行发出在该到期日向兑付代理人支付相关款项的不可撤销的指示。
2、登记债券持有人名单。发行人应每年(或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合理要求
的间隔更短的时间)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或促使有关登记托管机构提供)更新后的登记债券持有人名单。
3、办公场所维持。发行人应维持现有办公场所,若其必须变更现有办公场所,则其必须以《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规定的通知方式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
4、关联交易限制。发行人应严格依法履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就依据适用法律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提交发行人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应严格依法提交其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和/或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应就该等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和(2)就依据适用法律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进行信息披露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质押限制。发行人不得在其任何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质押权利,除非(1)该等质押在交割日已经存在;或(2)交割日后,为了债券持有人利益而设定质押;或(3)该等质押的设定不会对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4)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而设定质押;或(5)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需要。
6、资产出售限制。发行人不得出售任何资产,除非出售资产的对价公平合理且(1)至少 75%的对价系由现金支付,或(2)对价为债务承担,由此发行人不可撤销且无条件地解除某种负债项下的全部责任;或(3)该等资产的出售不会对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4)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需要。
7、信息提供。发行人应对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或授权予以充分、有效、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在不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于每个会计期间结束且发行人年度报告已公布后,尽可能快地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三份(视情况确定)经公布的审计报告,并可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合理需要,向其提供与经公布的审计报告相关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
8、违约事件通知。发行人一旦发现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所述的违约事件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同时附带该等违约事件以及拟采取的
建议措施的详细说明。
9、合规证明。发行人依法公布年度报告后的 14 日内,应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证明文件,说明经合理调查,就其所知,尚未发生任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所述的违约事件或潜在的违约事件,并确认发行人在所有重大方面已遵守《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各项承诺和义务。
10、重大事件通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行人应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并应在该等情形出现之日起 15 日内以通讯、传真、公告或其他有效方式通知全体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1)预计到期难以偿付利息或本金;(2)订立可能对发行人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担保及其他重要合同;(3)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超过净资产 10%以上的重大损失;(4)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5)发生重大仲裁、诉讼可能对发行人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影响;(6)拟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可能对发行人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影响;(7)未能履行募集说明书中有关本次债券还本付息的约定;(8)债券被暂停转让交易;以及(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1、信息披露。发行人应依法履行与本次债券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信息披露文件。
12、上市维持。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交易。
13、自持债券说明。经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发行人应立即提供关于尚未注销的自持债券数量(如适用)的证明文件。
14、其他。发行人应按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二)违约和救济
1、以下事件构成《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
(1)除《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另有约定外,在本次债券到期、加速清偿或回购(若适用)时,发行人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
(2)除《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另有约定外,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及到期、加速清偿或回购(若适用)时,发行人未能偿付到期利息,且该违约持续超过
30 个工作日仍未解除;
(3)除《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另有约定外,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关于发行人承诺的规定,在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抵押或质押权利以致对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重大资产以致对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4)除《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另有约定外,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上述(1)到(3)项违约情形除外)将实质影响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且经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持有 3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持续 30 个连续工作日仍未解除;
(5)除《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另有约定外,发行人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与破产、清算相关的诉讼程序;
(6)除《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另有约定外,其他对本次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债券受托管理人预计违约事件可能发生,应行使以下职权:
(1)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
(2)在债券持有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失的紧急情形下,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作为利害关系人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对发行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及时报告全体债券持有人;
(4)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及相关交易所。
3、违约事件发生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行使以下职权:
(1)在该行为发生之日的下一个交易日以公告方式告知全体债券持有人;
(2)发行人未履行偿还本次债券到期本息的义务,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与发行人谈判,促使发行人偿还本次债券本息;
(3)在债券持有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失的紧急情形下,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作为利害关系人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对发行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4)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定,对发行人提起诉讼/仲裁;
(5)在发行人进入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时,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之决议受托参与上述程序。
4、加速清偿及措施
(1)加速清偿的宣布。如果《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发生且一直持续 30 个连续工作日仍未解除,单独或合并持有 5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所有未偿还的本次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视为到期并支付。
(2)措施。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在不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采取了以下救济措施:①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的总和(i)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合理赔偿、费用和开支;(ii)所有迟付的利息;(iii)所有到期应付的本金;(iv)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延迟支付的债券本金计算的复利(为避免疑问,上述保证金由发行人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该账户由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和银行三方共同监管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在未获得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下,任何一方无权处置保证金);或②相关的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豁免;或③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措施,单独或合并持有 5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以书面通知发行人豁免其违约行为,并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5、其他救济方式
如果发生违约事件且一直持续 30 个连续工作日仍未解除,债券受托管理人可根据单独或合并持有 5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依法采取任何可行的法律救济方式回收未偿还的本次债券本金和利息。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
1、文件保管。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其执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有关文件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文件、资料(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记录、表决票、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
等)或其他有关文件(若有),保管期限不少于债券存续期满后 5 年。
2、募集资金使用监督。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对发行人发行本次债券所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3、信息披露监督。债券受托管理人应督促发行人按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指定专人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收集、保存与本次债券偿付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报告债券持有人。在获悉发行人存在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宜时,应当尽快约谈发行人,要求发行人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会议决议落实。债券受托管理人应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出现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以下事项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知悉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1)变更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变更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3)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的本息;(4)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被接管、歇业、解散或者申请破产;(5)变更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6)其他对本次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7)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及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其他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事项。
5、会议召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作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时,应当履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
(1)按照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
(2)负责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准备事项,包括租用场地、向发行人取得债权登记日交易结束时的债券持有人名单、制作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签名册等工作;
(3)主持债券持有人会议;
(4)负责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记录;
(5)负责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该决议公告通知债券持有人。
6、会议落实。债券受托管理人应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及时与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沟通,督促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督促发行人和全体债券持有人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7、争议处理。在本次债券持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勤勉地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可能产生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8、破产及整顿。如发行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之决议受托参与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9、有效隔离制度。如债券受托管理人从事下列与发行人相关的业务,应当制定专门的制度,实行负责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事务的部门和其他业务部门及其人员的有效隔离:
(1)自营买卖发行人发行的证券;
(2)为发行人提供证券投资咨询以及财务顾问服务;
(3)为发行人提供保荐、承销服务;
(4)为发行人提供收购兼并服务;
(5)证券的代理买卖;
(6)开展与发行人相关的股权投资;
(7)为发行人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8)为发行人提供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业务服务。
10、其他。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妥善处理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的事项,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执业过程中,必要时有权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管理公司或其他专业机构协助或代理完成部分受托管理事务,但上述受委托的专业机构不得将其职责和义务转委托给第三方承担。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
1、出具债券受托管理人定期报告的流程和时间。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受托期间对发行人的有关情况进行持续跟踪与了解,在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后的一
个月内,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对发行人的持续跟踪所了解的情况向债券持有人出具债券受托管理人定期报告并在相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
2、债券受托管理人定期报告的内容。债券受托管理人定期报告应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2)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4)本次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5)本次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6)发行人指定的代表发行人负责本次债券事务的专人的变动情况;
(7)债券受托管理人认为需要向债券持有人通告的其他情况。
上述内容可根据中国证监会或有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要求不时进行修订、调整。
3、债券受托管理人临时报告。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出具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1)发行人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发行人未能按时支付利息或到期兑付本息;
(3)发行人发生重大债务或出现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情况;
(4)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被接管、歇业、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5)债券受托管理人认为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情形;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规定的其他情形。
4、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的查阅。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并委托发行人在相关证券交易所网站或监管部门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及时予以公布,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五)赔偿和通知的转发
1、赔偿。若发行人因其过失、恶意、故意不当行为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任何行为(包括不作为)而导致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董事、工作人员、雇员和代理人产生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损害、债务、判决、损失、成本、支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发行人应负责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失。发行人在本款项下的义务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终止后由发行人权利义务的承继人负担,该终止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由于发行人根据适用法律及其公司章程被解散而终止。
若债券受托管理人因其过失、恶意、故意不当行为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任何行为(包括不作为)而导致发行人及其董事、工作人员、雇员和代理人产生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损害、债务、判决、损失、成本、支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债券受托管理人应负责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失。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本款项下的义务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终止后由债券受托管理人权利义务的承继人负担,该终止包括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适用法律及其公司章程而解散。
若出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5.4.1 条约定的情形,发行人或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照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变更或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
2、免责声明。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对本次债券的合法有效性作任何声明;除监督义务外,不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除依据法律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出具的证明文件外,不对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任何声明负责。为避免疑问,若债券受托管理人同时为本次债券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则本款项下的免责声明不能免除债券受托管理人作为本次债券保荐人和主承销商应承担的责任。
3、通知的转发。如果收到任何债券持有人发给发行人的通知或要求,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收到通知或要求后 2 个工作日内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规定的方式将该通知或要求转发给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应根据本次债券条款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要求,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的形式向债券持有人发出通知。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变更、解聘、辞职
1、变更或解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行人或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变更或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
(1)债券受托管理人不能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不能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义务;
(2)债券受托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
(3)债券受托管理人出现不能继续担任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2、自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变更或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决议后,如果债券持有人会议未同时作出聘任新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决议,则原债券受托管理人在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自新的债券受托管理人被正式、有效聘任后方能终止(即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聘任决议并且发行人和新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在此情形下,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在作出变更或解聘原债券受托管理人决议之日起 30 日内作出聘任新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决议。自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聘任新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决议且发行人和新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之日起,原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终止。
3、如债券受托管理人被变更或解聘的,发行人实际应支付的受托管理费按照原债券受托管理人实际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天数占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间的比例据实结算;发行人已支付的受托管理费扣除发行人实际应支付的受托管理费后的剩余部分,原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其被变更或解聘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退还给发行人。双方确认,原债券受托管理人实际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天数应计算至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聘任新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决议之日。
4、辞职。债券受托管理人一经聘任,非因正当理由,其不得自行辞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债券受托管理人因正当理由提出辞任申请时,应至少提前 90 日书面通知发行人。在新的债券受托管理人被正式、有效地聘任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辞任方可生效。债券受托管理人辞任时应该在辞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剩余托管时间(即辞职生效日至本次债券存续
期满日的期间)占本次债券存续期间的比例退还所收取的报酬。
5、文档的送交。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被更换或解聘或辞职,其应在被更换、解聘或者辞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新任债券受托管理人妥善办理有关文件、资料等的交接工作。
第七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变更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
本公司前身为荣信有限公司,荣信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1 月,并于 2000
年 11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
2007年3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47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6,400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0,24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651.4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8,588.51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07]34号文”批准,公司股票于2007年3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股票简称为“荣信股份”,股票代码为“002123”。
(三)发行人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荣信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1998 年 11 月,荣信有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870 万元,其中辽宁科发以现金出资 200 万元,占 22.99%的权益,鞍山电子电力公司以房产、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和专有技术经评估作价出资,占 77.01%的权益。各股东出资及比例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鞍山电子电力公司 | 670.60 | 77.01% |
2 | 辽宁科发 | 200.00 | 22.99% |
合 计 | 870.00 | 100.00% |
2、荣信有限公司 2000 年增资扩股
2000 年 8 月 3 日,经荣信有限公司股东会批准,荣信有限公司决定以 2000
年 6 月 30 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为基础进行增资。截至 2000 年 6 月 30 日,荣信有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由鞍山电子电力公司与辽宁科发按原出资比例分配,同时
吸收深港产学研、河南新纪元、辽宁世凯、贺建文、左强等 5 位新股东。辽宁正
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本次增资出具“辽正会内验字(2000)第 0061 号”《验
资报告》。荣信有限公司于 2000 年 9 月 8 日在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领了注册
号为 210300110022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后,荣信有限公司注册
资本由 870 万元增至 2,600 万元,各股东出资及比例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鞍山电子电力公司 | 885.60 | 34.06% |
2 | 深港产学研 | 420.00 | 16.15% |
3 | 辽宁世凯 | 350.00 | 13.46% |
4 | 辽宁科发 | 264.40 | 10.17% |
5 | 贺建文 | 240.00 | 9.23% |
6 | 左强 | 230.00 | 8.85% |
7 | 河南新纪元 | 210.00 | 8.08% |
合 计 | 2,600.00 | 100.00% |
3、股份公司成立情况
2000 年 11 月,根据鞍山市人民政府鞍政(2000)84 号《鞍山荣信电力电子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和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00]268 号《关于同意鞍山荣信电力电子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荣信公司以截至 2000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26,310,000 元按 1:1 的比例折合股本
26,310,000 股。
2000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在辽宁省工商局领取了注册号为 210000105067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荣信有限公司变更为荣信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1 | 鞍山电子电力公司 | 8,961,186 | 34.06% |
2 | 深港产学研 | 4,249,065 | 16.15% |
3 | 辽宁世凯 | 3,541,326 | 13.46% |
4 | 辽宁科发 | 2,675,727 | 10.17% |
5 | 贺建文 | 2,428,413 | 9.23% |
6 | 左强 | 2,328,435 | 8.85% |
7 | 河南新纪元 | 2,125,848 | 8.08%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合 计 | 26,310,000 | 100.00% |
4、2003 年股份公司增资扩股
根据公司于 2003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 2003 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03]189 号《关于同意鞍山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批准,进行了股份公司设立之后的第一次增资扩股,新增股东深圳延宁。
200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在辽宁省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1 | 鞍山电子电力公司 | 8,961,186 | 26.20% |
2 | 深港产学研 | 8,739,065 | 25.55% |
3 | 左强 | 3,728,435 | 10.90% |
4 | 辽宁世凯 | 3,541,326 | 10.36% |
5 | 辽宁科发 | 2,675,727 | 7.83% |
6 | 贺建文 | 2,428,413 | 7.10% |
7 | 河南新纪元 | 2,325,848 | 6.80% |
8 | 深圳延宁 | 1,800,000 | 5.26% |
合计 | 34,200,000 | 100.00% |
5、2005 年股份公司股权转让
根据公司于 2005 年 2 月 22 日召开 200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部分股东进行了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 | 受让方 | 转让股数(股) |
深港产学研 | 贺建文 | 760,514 |
李静 | 1,060,514 | |
辽宁世凯 | 赵殿波 | 1,416,531 |
龙浩 | 1,618,892 | |
王立生 | 505,903 | |
河南新纪元 | 陈佳 | 200,000 |
贺建文 | 贺峤 | 1,124,800 |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东由 8 家变更为 13 家。
2005 年 5 月 18 日,公司在辽宁省工商局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本结构变更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1 | 鞍山电子电力公司 | 8,961,186 | 26.20% |
2 | 深港产学研 | 6,918,037 | 20.23% |
3 | 左强 | 3,728,435 | 10.90% |
4 | 辽宁科发 | 2,675,727 | 7.82% |
5 | 河南新纪元 | 2,125,848 | 6.22% |
6 | 贺建文 | 2,064,127 | 6.04% |
7 | 深圳延宁 | 1,800,000 | 5.26% |
8 | 龙浩 | 1,618,892 | 4.73% |
9 | 赵殿波 | 1,416,531 | 4.14% |
10 | 贺峤 | 1,124,800 | 3.29% |
11 | 李静 | 1,060,514 | 3.10% |
12 | 王立生 | 505,903 | 1.48% |
13 | 陈佳 | 200,000 | 0.59% |
合计 | 34,200,000 | 100.00% |
6、2005 年股份公司增资扩股
根据公司 200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鞍山电子电力公司破产还债清算组出具《同意函》,公司进行了股份公司设立后的第二次增资扩股。鞍山市人民政府已出具《关于辽宁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请示》(鞍政[2005]75 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已出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辽宁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辽政[2005]353 号)批准了公司本次增资。
2005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在辽宁省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1 | 深港产学研 | 11,518,037 | 24.00% |
2 | 左强 | 9,728,435 | 20.27%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3 | 鞍山电子电力公司 | 8,961,186 | 18.67% |
4 | 贺建文 | 3,764,127 | 7.84% |
5 | 河南新纪元 | 3,625,848 | 7.55% |
6 | 辽宁科发 | 2,675,727 | 5.57% |
7 | 深圳延宁 | 1,800,000 | 3.75% |
8 | 龙浩 | 1,618,892 | 3.38% |
9 | 赵殿波 | 1,416,531 | 2.95% |
10 | 贺峤 | 1,124,800 | 2.34% |
11 | 李静 | 1,060,514 | 2.21% |
12 | 王立生 | 505,903 | 1.05% |
13 | 陈佳 | 200,000 | 0.42% |
合计 | 48,000,000 | 100.00% |
7、鞍山电子电力公司所持公司股权拍卖
公司股东鞍山电子电力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呈连续状态,符合法定破产条件。
2006 年 6 月 30 日,鞍山裕丰拍卖有限公司对鞍山电子电力公司所持公司股份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北京天成拍得该笔股份。
2006 年 7 月 5 日,鞍山电子电力公司破产还债清算组与北京天成签订了《股
权转让协议》。2006 年 9 月 26 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函告,对鞍山裕丰拍卖有限公司受托拍卖该等股份的行为予以确认。
2006 年 7 月 10 日,北京天成与深圳天图签定《股权转让协议》,北京天成
将竞拍得到的公司 8,961,186 股中的 6,000,000 股以拍卖价转让给深圳天图。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本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1 | 深港产学研 | 11,518,037 | 24.00% |
2 | 左强 | 9,728,435 | 20.27% |
3 | 深圳天图 | 6,000,000 | 12.50% |
4 | 贺建文 | 3,764,127 | 7.84% |
5 | 河南新纪元 | 3,625,848 | 7.55%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6 | 北京天成 | 2,961,186 | 6.17% |
7 | 辽宁科发 | 2,675,727 | 5.57% |
8 | 深圳延宁 | 1,800,000 | 3.75% |
9 | 龙浩 | 1,618,892 | 3.38% |
10 | 赵殿波 | 1,416,531 | 2.95% |
11 | 贺峤 | 1,124,800 | 2.34% |
12 | 李静 | 1,060,514 | 2.21% |
13 | 王立生 | 505,903 | 1.05% |
14 | 陈佳 | 200,000 | 0.42% |
合计 | 48,000,000 | 100.00% |
8、自然人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
转让方 | 受让方 | 转让股数(股) |
贺峤 | 陈佳 | 350,000 |
贺建文 | 孙景顺 | 1,170,000 |
赵殿波 | 焦东亮 | 500,000 |
李兴 | 400,000 | |
龙浩 | 王强 | 450,000 |
王岱岩 | 360,000 | |
张银山 | 300,000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股东由 15 家增加为 20 家。
9、辽宁科发所持公司股份拍卖
经 2006 年 7 月 25 日辽宁省发改委“辽发改高技[2006]608 号”《关于同意辽宁科发实业公司转让辽宁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和辽宁省国资委“辽国资函[2006]67 号”《关于同意转让辽宁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函》批准,辽宁科发将其持有的 2,675,727 股公司国有法人股委托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拍卖方式进行挂牌转让。
2006 年 9 月 24 日,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辽宁科发所持公司股份依法进行了公开拍卖,自然人张新华拍得该笔股份,张新华按规定全额交付了购买价款;
2006 年 9 月 25 日,辽宁科发与张新华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书》,沈阳联
合产权交易所向受让方张新华出具了该部分股权《产权交易(交割)凭证》。
2006 年 9 月 26 日,自然人张新华与上海九观签定《股权转让协议》,张新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1 | 深港产学研 | 11,518,037 | 24.00% |
2 | 左强 | 9,728,435 | 20.27% |
3 | 深圳天图 | 6,000,000 | 12.50% |
4 | 河南新纪元 | 3,625,848 | 7.55% |
5 | 北京天成 | 2,961,186 | 6.17% |
6 | 贺建文 | 2,594,127 | 5.40% |
7 | 深圳延宁 | 1,800,000 | 3.75% |
8 | 张新华 | 1,475,727 | 3.07% |
9 | 上海九观 | 1,200,000 | 2.50% |
10 | 孙景顺 | 1,170,000 | 2.44% |
11 | 李静 | 1,060,514 | 2.21% |
12 | 贺峤 | 774,800 | 1.61% |
13 | 陈佳 | 550,000 | 1.15% |
14 | 赵殿波 | 516,531 | 1.08% |
15 | 龙浩 | 508,892 | 1.06% |
16 | 王立生 | 505,903 | 1.05% |
17 | 焦东亮 | 500,000 | 1.04% |
18 | 王强 | 450,000 | 0.94% |
19 | 李兴 | 400,000 | 0.83% |
20 | 王岱岩 | 360,000 | 0.75% |
21 | 张银山 | 300,000 | 0.63% |
合计 | 48,000,000 | 100.00% |
华将竞拍得到的公司 2,675,727 股中的 1,200,000 股以拍卖价转让给上海九观。经过上述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10、2007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07年3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47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6,400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0,24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651.4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8,588.51万元。
2007年3月23日,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信德验资报字(2007)第009号”《验资报告》,验证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全部到位。
经深交所“深证上[2007]34号文”批准,公司股票于2007年3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股票简称为“荣信股份”,股票代码为“00212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东名称 | 发行前股本结构 | 发行后股本结构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深港产学研 | 11,518,037 | 24.00 | 11,518,037 | 18.00 |
左强 | 9,728,435 | 20.27 | 9,728,435 | 15.20 | |
深圳延宁 | 1,800,000 | 3.75 | 1,800,000 | 2.81 | |
深圳天图 | 6,000,000 | 12.50 | 6,000,000 | 9.38 | |
河南新纪元 | 3,625,848 | 7.55 | 3,625,848 | 5.67 | |
北京天成 | 2,961,186 | 6.17 | 2,961,186 | 4.63 | |
贺建文 | 2,594,127 | 5.40 | 2,594,127 | 4.05 | |
张新华 | 1,475,727 | 3.07 | 1,475,727 | 2.31 | |
上海九观 | 1,200,000 | 2.50 | 1,200,000 | 1.88 | |
孙景顺 | 1,170,000 | 2.44 | 1,170,000 | 1.83 | |
李静 | 1,060,514 | 2.21 | 1,060,514 | 1.66 | |
贺峤 | 774,800 | 1.61 | 774,800 | 1.21 | |
陈佳 | 550,000 | 1.15 | 550,000 | 0.86 | |
赵殿波 | 516,531 | 1.08 | 516,531 | 0.81 | |
龙浩 | 508,892 | 1.06 | 508,892 | 0.80 | |
王立生 | 505,903 | 1.05 | 505,903 | 0.79 | |
焦东亮 | 500,000 | 1.04 | 500,000 | 0.78 | |
王强 | 450,000 | 0.94 | 450,000 | 0.70 | |
李兴 | 400,000 | 0.83 | 400,000 | 0.62 | |
王岱岩 | 360,000 | 0.75 | 360,000 | 0.55 | |
张银山 | 300,000 | 0.63 | 300,000 | 0.46 | |
本次发行股份 | - | - | 16,000,000 | 25.00 | |
合 计 | 48,000,000 | 100.00 | 64,000,000 | 100.00 |
11、2008 年 6 月,实施未分配利润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
根据公司 200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400 万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 0.5 元(含税)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 320 万元
现金股利,按每 10 股派发 4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 2,560 万股股票股利;同
时,按每 10 股转增 6 股的比例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 3,840 万股股份。
公司本次未分配利润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关工商注册变更登记于
2008 年 6 月 16 日办理完毕。本次未分配利润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2,800 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数(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
1、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26,636,074 | 20.81% |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 22,980,004 | 17.95%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49,616,078 | 38.76%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78,383,922 | 61.24% |
三、股份总额 | 128,000,000 | 100.00% |
12、2009年4月,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
根据公司于 2009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
本 12,800 万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 2 元(含税)比例,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
金股利 2,560 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按每 10 股转增 6 股比例,
向全体股东合计转增 7,680 万股。
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关工商注册变更登记于 2009 年 4 月 24 日办
理完毕。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0,480 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数(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
1、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42,617,719 | 20.81% |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 36,760,006 | 17.95%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79,377,725 | 38.76% |
股份数(股) | 比例 |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25,422,275 | 61.24% |
三、股份总额 | 204,800,000 | 100.00% |
13、2009年7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2009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630号文”核准,公司向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特定对象共发行1,9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2,4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1,993.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813万元。
2009年7月23日,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开元信德深验字
(2009)第003号《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验证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数(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
1、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61,317,719 | 27.37% |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 37,260,006 | 16.63%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98,577,725 | 44.01%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25,422,275 | 55.99% |
三、股份总额 | 224,000,000 | 100.00% |
14、2010年4月,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
根据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2,400 万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5 股的比例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
11,200 万股股份。
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关工商注册变更登记于 2010 年 4 月 22 日办理完毕。本次未分配利润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3,600 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数(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
1、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28,050,000 | 8.35% |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 43,617,895 | 12.98% |
股份数(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47,778,597 | 21.33%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264,332,105 | 78.67% |
三、股份总额 | 336,000,000 | 100.00% |
15、2011年4月,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
根据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3,600 万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5 股的比例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
16,800 万股股份。
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关工商注册变更登记于 2011 年 5 月 6 日办理完毕。本次未分配利润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0,400 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数(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
1、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 | - |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 55,332,397 | 10.98%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55,332,397 | 10.98%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448,667,603 | 89.02% |
三、股份总额 | 504,000,000 | 100.00% |
二、发行人股本总额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本结构
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504,000,00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份数(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
1、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 | - |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 50,974,897 | 10.11%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50,974,897 | 10.11%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453,025,103 | 89.89% |
股份数(股) | 比例 | |
三、股份总额 | 504,000,000 | 100.00% |
(二)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 东 名 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总数 (股)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股) |
1 | 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4,073,316 | 14.70% | - |
2 | 左强 | 境内自然人 | 57,589,732 | 11.43% | 42,952,299 |
3 | 深圳市天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8,900,000 | 5.73% | - |
4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300,000 | 3.43% | - |
5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收入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648,938 | 2.31% | - |
6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团体分红-018L-FH001 深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528,901 | 1.30% | - |
7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304,979 | 1.25% | - |
8 |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737,142 | 1.14% | - |
9 | 新乡市卫滨区营道社会经济咨 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636,785 | 1.12% | - |
10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盛世精选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264,822 | 1.04% | - |
合计 | - | 218,984,615 | 43.45% |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左强与深港产学研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建立了较完整的内部组织结构。本公司的内设部门组织结构关系如下图所示:
股东大会
战略委员会
监事会
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
董事会秘书
审计委员会
审计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总裁
副总裁
销售总监
财务总监
部 部 部
总
网 包
络 工
信 程
息 业
部 务部
工
中试部
工
程
艺 项
部 目部
设备管理部
市场部
生 供 质 财 行 法产 应 控 务 政 务部 部 部 部 部 部
科技项目办公室
人 证
力 券
资 事
源 务
部 部
国际业务部
企划部
ITER
SVG
SVC
(二)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1、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直接持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序号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万元) | 所占权益比例 | 注册地址 | 经营范围 |
1 | 诚和伟业 | 销售 | 2003 年 8 月 11 日 | 800 | 80.00% | 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 1 号 院 8 号楼 201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 品)、电子产品 |
2 | 荣信嘉时 | 销售 | 2007年8 月14日 | 800 | 85.00% |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街 19 号研发楼 218-1 室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电子产品、器件和元件 |
3 | 广州邦建 | 销售 | 2011年5 月5日 | 800 | 85.00%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28 号富力盈信 大厦 1707 房 | 电力技术的研究、开发:研究、开发、批发、零售及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力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万元) | 所占权益比例 | 注册地址 | 经营范围 |
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
4 | 诚和龙盛 | 销售 | 2009年3 月6日 | 2,000 | 60.00% | 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 1 号 院 8 号楼一层 101 室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专业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专业承包;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电器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元器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化学品)、自行研发后的产品 |
5 | 荣信电气 (上海) | 销售 | 2007年8 月29日 | 200 | 100.00% | 上海市浦东新区凌白路 1081 号 201 室 | 电子产品、电气设备的设计、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应用、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
6 | 荣信瑞科 | 销售 | 2011年4 月27日 | 800 | 85.00% | 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 1 号 院 8 号楼 6 层 609 室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
7 | 荣科博信 | 销售 | 2011年3 月29日 | 800 | 85.00% | 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 1 号 院 8 号楼 6 层 608 室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 (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电子产品 |
8 | 荣信众腾 | 研发 | 2011年1 月27日 | 500 | 85.00% | 鞍山市高新区鞍千路 261 号 | 电力电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技术推广;电力电子装置的研发、设计、制造及销售;电力工程的设计及技术推广 |
9 | 荣信慧科 | 研发 | 2011年2 月24日 | 500 | 85.00% | 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 1 号 院 8 号楼 2 层 201-5 室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 品)、电子产品、器件和元件 |
10 | 荣华恒信 | 产品 | 2010年10 月21日 | 1,000 | 70.00% | 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 1 号 院 8 号楼 2 层 210 室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
11 | 上海地澳 | 产品 | 2007年8 月6日 | 2,300 | 55.00% |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碧波路 518 号 204 室 | 自动控制系统及软件的研发;自动化控制设备、电气产品、传动设备的研发、加工、制造、销售;提供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附设分支机构(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
12 | 荣科恒阳 | 产品 | 2010年7 月22日 | 1,500 | 51.00% | 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 1 号 院 8 号楼 4 层 401 室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
序号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万元) | 所占权益比例 | 注册地址 | 经营范围 |
动。) | |||||||
13 | 荣信防爆 | 产品 | 2010年12 月21日 | 2,010 | 90.00% | 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鞍千路 261 号 | 防爆电气设备的研发与制造;电气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软件开发及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与销售;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以上不含审批项目,需审批的项目凭审批经营) |
14 | 荣信光伏 | 产品 | 2011年1 月31日 | 1,000 | 90.00% | 辽宁省鞍山市开发区联谊路 5 号 | 太阳能光伏技术应用、风能技术、电气传动、电力电子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变频及变流技术的咨询、转让及推广:以上产品的工程咨询及总承包。(以上需审批项目除外) |
15 | 荣信电机 | 产品 | 2011年1 月31日 | 800 | 90.00% | 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鞍千路 261 号 | 电机控制装置、软启动装置及其他电力电子装置的涉及、制造;电力电子装置的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需审批项目除外) |
16 | 荣信电气 | 产品 | 2011年2 月22日 | 2,500 | 90.00% | 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鞍千路 261 号 | 电气传动与控制系列变频器、直流输电设备、电源逆变器、变送器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工程总包、软硬件开发及销售。(以上不含审批项目) |
17 | 南京荣信 | 产品 | 2011年2 月24日 | 1,000 | 70.00% | 南京市浦口区汤泉街道工业集中区 1-207号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电气机械、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装置、铁路交通控制设备、电器传动自动化设备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18 | 荣西电力 | 产品 | 2010年10 月14日 | 600 | 50.00% | 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鞍千路 261 号 | 高压连续电容器(HVSC)、静态无功补偿器 (SVC)的传送应用及 HVSC 和 SVC 的半导体闸流管阀(“合资产品”)的生产、装配、测试、调配、市场推广、销售、工程服务以及系统集成、项目承接及管理、相关应用开发、技术培训、咨询和售后服务 |
19 | 新疆荣信 | 产品 | 2012年5 月21日 | 5,000 | 90.00%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工业园区广东工业加工区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无功补偿装置、电力滤波装置、高压变频装置、井下防爆变频装置、光伏变流装置、风电变流装置及其他电力电子装置的设计、生产、销售;矿井建设及生产系统的设计、技术开发、咨询;为煤矿提供电力能源管理领域的咨询、用能状况的诊断等服务;节能工程的涉及、技术开发、承包 |
20 | 图木舒克荣信 | 产品 | 2012年5 月7日 | 6,000 | 95.00%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木舒克市达板山工业园区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机电设备安装、销售;专业技术服务 |
21 | 哈密荣信 | 产品 | 2012年5 月19日 | 5,000 | 90.00%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工业园区广东工业加工区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项目投资、机电设备安装、销售、专业技术服务 |
序号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万元) | 所占权益比例 | 注册地址 | 经营范围 |
22 | 信力筑正 | 产品 | 2007年12 月10日 | 6,000 | 50.14% |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东街八号北楼 B1020室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新能源、节能设备、环保设备、机电一体化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产品设计;销售机械电器、电子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专业承包 |
注:荣西电力注册资本为 600 万欧元。
2、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直接持股子公司财务数据
以下 2012 年 9 月 30 日及 2012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1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计。
(1)诚和伟业
单位:万元
总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 |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度 | 2012 年1-9 月 | 2011 年度 |
1,190.95 | 462.71 | -888.91 | -824.15 | 2,107.44 | 2,105.98 | -64.76 | -1,220.22 |
(2)荣信嘉时
单位:万元
总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 |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度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度 |
561.94 | 721.27 | -1,091.99 | -412.00 | 130.00 | 806.80 | -679.99 | -967.75 |
(3)广州邦建
单位:万元
总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 |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度 | 2012 年1-9 月 | 2011 年度 |
463.29 | 183.63 | -514.26 | 101.55 | 400.00 | 321.10 | -615.81 | -298.45 |
(4)诚和龙盛
单位:万元
总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 |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度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度 |
3,181.17 | 1,444.65 | 1,872.92 | 270.73 | 1,486.09 | 2,436.52 | 202.19 | -133.31 |
(5)荣信电气(上海)
单位:万元
总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 |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 年1-9 月 | 2011 年度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度 |
15.40 | 16.09 | -312.17 | -248.63 | 5.66 | - | -63.54 | -156.29 |
(6)荣信瑞科
单位:万元
总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 |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度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度 |
223.20 | 943.97 | 136.89 | 160.13 | 804.04 | 838.01 | 65.55 | -239.87 |
(7)荣科博信
单位:万元
总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 |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度 | 2012 年1-9 月 | 2011 年度 |
416.35 | 430.03 | -507.69 | 59.10 | 976.56 | 665.00 | -566.79 | -340.90 |
(8)荣信众腾
单位:万元
总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 |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度 | 2012 年1-9 月 | 2011 年度 |
140.55 | 317.17 | -6.63 | 305.81 | 199.52 | 218.00 | -312.44 | -194.19 |
(9)荣信慧科
单位:万元
总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 |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 年1-9 月 | 2011 年度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度 |
223.20 | 77.03 | 136.89 | 71.34 | 804.04 | 200.00 | 65.55 | -428.66 |
(10)荣华恒信
单位:万元
总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 |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度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度 |
639.07 | 274.13 | 357.83 | 273.05 | 432.99 | 82.74 | -15.22 | -554.04 |
(11)上海地澳
单位:万元
总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 |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 度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 度 |
5,087.04 | 4,856.36 | 2,550.77 | 2,549.66 | 1,442.52 | 2,756.05 | 1.10 | 196.47 |
(12)荣科恒阳
单位:万元
总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 |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 度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度 |
1,604.18 | 2,539.31 | 1,019.68 | 1,417.02 | 468.96 | 2,233.70 | -397.33 | 25.78 |
(13)荣信防爆
单位:万元
总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 |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 度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度 |
8,946.52 | 6,757.31 | 6,331.90 | 4,019.06 | 4,924.04 | 4,767.28 | 2,312.83 | 2,012.09 |
(14)荣信光伏
单位:万元
总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 |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度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度 |
9,357.33 | 2,639.44 | 1,422.42 | 649.07 | 7,558.68 | 1,034.24 | 773.35 | 32.77 |
(15)荣信电机
单位:万元
总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 |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度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度 |
2,641.36 | 2,225.74 | 396.77 | 298.34 | 2,040.89 | 1,691.31 | 98.43 | -101.66 |
(16)荣信电气
单位:万元
总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 |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度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度 |
21,785.47 | 28,859.16 | 8,406.46 | 6,824.46 | 7,137.77 | 22,727.73 | 663.50 | 5,241.98 |
(17)南京荣信
单位:万元
总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 |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度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度 |
220.97 | 401.13 | 70.78 | 288.33 | 243.40 | 534.63 | -217.55 | -111.67 |
(18)荣西电力
单位:万元
总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 |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度 | 2012 年1-9 月 | 2011 年度 |
4,287.76 | 5,438.48 | 4,034.87 | 4,823.50 | 2.87 | - | -788.63 | -755.24 |
(19)新疆荣信
单位:万元
总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 |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度 | 2012 年1-9 月 | 2011 年度 |
1,097.99 | - | 897.84 | - | - | - | -43.91 | - |
(20)图木舒克荣信
单位:万元
总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 |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度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 度 |
1,104.13 | - | 1,091.99 | - | - | - | -108.01 | - |
(21)哈密荣信
单位:万元
总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 |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度 | 2012 年1-9 月 | 2011 年度 |
962.21 | - | 962.06 | - | - | - | -13.97 | - |
(22)信力筑正
单位:万元
总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 |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度 | 2012 年1-9 月 | 2011 年度 |
33,905.66 | 31,679.93 | 21,542.32 | 21,530.68 | 4,042.31 | 28,422.22 | 86.64 | 6,184.49 |
3、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间接持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序号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万元) | 控制权益比例 | 注册地址 | 经营范围 |
1 | 商丘信力 | 产品 | 2011 年8 月 22 日 | 1,000 | 85.00% | 河南省民权县民菏路东段南侧 | 沼气、有机复合肥生产销售;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销售 |
商丘信力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信力筑正与河南省商丘市国营民权农场共同出资设立,信力筑正占其注册资本的 85%,对其拥有控制权,因此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间接控股子公司财务数据
(1)商丘信力
总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 | 营业收入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 |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度 | 2012 年1-9 月 | 2011 年度 |
503.34 | 500.00 | 500.00 | 500.00 | - | - | - | - |
以上 2012 年 9 月 30 日及 2012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1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计。
5、部分子公司亏损原因的说明
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共 23 家,包括销
售类子公司 7 家,研发类子公司 2 家,产品类子公司 14 家。其中:销售类子公司负责本公司产品的销售,不销售其他公司产品,研发类子公司负责本公司产品的研发,研发产品不对外销售,因此,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销售类和研发类子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受母公司定价影响,不完全反映市场的公允价格,从而产生亏损。
产品类子公司产生亏损的主要原因包括:荣华恒信、荣科恒阳、荣信电机、荣西电力、南京荣信的主要产品为公司研制的新产品和次新产品,目前处于市场开拓初期,销售规模较小,出现阶段性亏损;新疆荣信、图木舒克荣信、哈密荣信为 2012 年新设公司,尚未投产,出现阶段性亏损。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14.70%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股东
深港产学研
左强
崔京涛
11.43%
73.87%
14.70%
62.00%
11.43%
73.87%
62.00%
崔京涛
(一)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左强和深港产学研。
1、左强
左强,男,中国国籍,1970 年出生,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本科毕业,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学硕士(EMBA),高级工程师,公司主要创始人,我国第一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SVC 的主要设计者,多项国家重大高科技产业化项目的主要领导者,多项专利技术的主要发明人,发起制定了我国第一步 SVC 标准。1995年 11 月-1998 年 11 月任鞍山创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1998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左强先生先后获得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授予的 “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称号,中共鞍山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的第十二届“鞍山十大杰出青年”,辽宁省政府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多次被评为辽宁省、鞍山市优秀共产党员。左强先生是公司“矿用智能瓦斯控制系统”等多项专利的主要设计人员。现任全国电压电流等级和频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委员,全国青年企业家理事会委员,全国青联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截至 2012 年 9 月 30日,左强先生持有公司 11.43%的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左强将其持有的公司 35,000,000 股股票质押给海通
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94%,借款金额为 12,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2 年 9 月至 2014 年 9 月。
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左强未持有其他企业股权。
2、深港产学研
深港产学研成立于 1996 年 9 月 4 日,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厉伟,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3039 号国际文化大厦 2805A、2805B室,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受托资产管理(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深港产学研的股东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崔京涛 | 9,300 | 62.00% |
2 | 喻琴 | 3,400 | 22.67% |
3 | 深港产学研基地产业发展中心 | 1,500 | 10.00% |
4 | 刘晖 | 800 | 5.33% |
合计 | 15,000 | 100.00% |
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深港产学研资产总额为 132,234.88 万元,股东权益
总额为 47,355.06 万元;2012 年 1-9 月营业收入 49.58 万元,净利润-1,414.0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深港产学研资产总额为 133,768.88 万元,股东权
益总额为 48,769.14 万元;2011 年营业收入 49.40 万元,净利润 12,840.07 万元(以上数据经深圳和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深港产学研持有公司股票共计 74,073,3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7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深港产学研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对外质押情况主要如下:
质押人 | 质权人 | 质押股份数 (万股) | 债务金额 (万元) | 股票质押登记日 | 占对外质押总数 比例 |
深港产学研 |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 | 2,000.00 | 20,000 | 2011-05-13 | 28.01% |
深港产学研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 | 2,000.00 | 10,000 | 2012-09-20 | 28.01% |
深港产学研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500.00 | 10,000 | 2012-06-14 | 21.01% |
深港产学研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 限公司 | 1,000.00 | 10,000 | 2011-06-23 | 14.01% |
上述质押合计 | 6,500.00 | 50,000 | - | 91.03% | |
其他质押合计 | 640.21 | - | 8.97% | ||
对外质押上市公司总股数 | 7,140.21 | - | - | 100.00% |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左强和崔京涛、厉伟,报告期内一直没有发生变化。左强,其简历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情况”。
崔京涛,女,中国国籍,1967 年出生,北京大学毕业,硕士,曾任职于北京海淀职工大学、中国工商银行深圳信托投资公司,现任深圳延宁董事长、深港产学研监事、深圳和林海富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厉伟,男,中国国籍,1963 年出生,北京大学理学士,经济学硕士。现任深港产学研董事长、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天翔达鸽业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大鹏光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表所示:
控制的其他企业 | 控制形式 | ||
控 股 股 东 | 左强 | - | - |
深 港 产 学研 | 深圳市深港产学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35.18%) | |
深圳市深港松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45.00%) | ||
玉宇科技 | 控股股东(47.50%) | ||
实 际 控 制人 | 左强 | - | - |
崔京涛、 | 深港产学研 | 崔京涛持有深港产学研 62.00% |
控制的其他企业 | 控制形式 | ||
厉伟 | 股权,厉伟为深港产学研董事长 | ||
崔京涛 | 玉宇科技 | 直接持有 20.00%股权,并通过深港产学研间接持有 47.50%股 权 | |
深圳和林海富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90.00%) | ||
深圳延宁 | 控股股东( 70.00%) |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
下: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左强 | 董事长、总裁 | 男 | 2010-05-20 | 2013-05-20 |
马成家 | 董事 | 男 | 2010-05-20 | 2013-05-20 |
龙浩 | 董事、财务总监 | 男 | 2010-05-20 | 2013-05-20 |
陈诗君 | 董事 | 男 | 2010-05-20 | 2013-05-20 |
周爱勤 | 董事 | 女 | 2010-05-20 | 2013-05-20 |
梅志明 | 独立董事 | 男 | 2010-05-20 | 2013-05-20 |
刘泉军 | 独立董事 | 男 | 2011-04-15 | 2013-05-20 |
肖星 | 独立董事 | 女 | 2012-08-31 | 2013-05-20 |
王泽全 | 监事 | 男 | 2010-05-20 | 2013-05-20 |
赵柏品 | 监事 | 男 | 2010-05-19 | 2013-05-20 |
杨贵发 | 监事 | 男 | 2010-05-19 | 2013-05-20 |
赵殿波 | 副总裁、董事会 秘书 | 男 | 2010-06-04 | 2013-06-04 |
焦东亮 | 副总裁 | 男 | 2010-06-04 | 2013-06-04 |
王岱岩 | 销售总监 | 男 | 2010-06-04 | 2013-06-04 |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董事简历
左强,其简历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情况”。
马成家,男,中国国籍,1954年出生,吉林大学本科毕业。1980年7月-1989年11月任鞍山市半导体器件总厂技改办副主任,1989年11月-1994年1月任鞍山市半导体器件总厂厂长,1994年1月-2004年6月任鞍山电子电力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自1998年1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龙浩,男,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东北财经大学EMBA,中国注册评估师。 199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自2005年11月开始任公司董事,目前兼任信力筑正董事,荣信嘉时董事。
陈诗君,男,中国国籍,1954年出生,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毕业,高级工程师。现任深港产学研投资管理部负责人、深圳市松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港产学研数码董事长、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镇市五峰米业加工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邦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玉宇科技监事。自2003年4月至2010年5月任公司监事,自201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周爱勤,女,中国国籍,1954年出生,大学文化,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1998年至今任河南新纪元防腐绝热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00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
梅志明,男,美国国籍,1972年出生,美国西北Kellog商学院/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普洛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区总裁,北京慧点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自2007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泉军,男,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会员。1994年8月至2000年8月在山东农业大学任教;2003年7月起至今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任教;2010年11月至今任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1年4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肖星,女,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会计系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兼任北
京紫光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多喜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12年8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简历
王泽全,男,中国国籍,1946年出生,大专学历,1971年3月-2004年6月先后任职于营口市通风机械厂、鞍山市半导体器件总厂和鞍山电子电力公司,曾任鞍山电子电力公司副总经济师、总经济师,自2000年11月起任公司监事。
赵柏品,男,中国国籍,1956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自1998年11月起在本公司从事SVC控制系统设计、调试工作,现任本公司SVC事业部部长,任荣科恒阳董事,自2010年5月起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杨贵发,男,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自1999年11月起在公司从事变频技术开发及管理工作,现任荣信防爆董事、副总经理,兼任上海地澳监事,2005年11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3、担任董事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赵殿波,男,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复旦大学EMBA,1998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工程师、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兼任荣信防爆董事长,上海地澳董事,信力筑正监事。
焦东亮,男,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毕业于包头钢铁学院自动化专业,中国人民大学EMBA,SVC系统设计专家。1999年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王岱岩,男,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毕业于东北大学自动化控制系,本科学历。2007年至今任公司销售总监,兼任荣信电机董事长。
(三)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如
下:
姓名 | 兼职单位 | 兼职单位与公 司关系 | 在兼职单位担任职务 |
左强 | 荣信嘉时 | 控股子公司 | 董事长 |
荣信光伏 | 控股子公司 | 董事长 |
姓名 | 兼职单位 | 兼职单位与公 司关系 | 在兼职单位担任职务 |
荣信电气 | 控股子公司 | 董事长 | |
荣西电力 | 控股子公司 | 董事 | |
龙浩 | 信力筑正 | 控股子公司 | 董事 |
荣信嘉时 | 控股子公司 | 董事 | |
陈诗君 | 深圳市松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参股 | 董事 |
深港产学研数码 | 同一实际控制 人控制 | 董事长 | |
玉宇科技 | 同一实际控制 人控制 | 监事 | |
深圳邦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无 | 监事 | |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无 | 董事 | |
北镇市五峰米业加工有限公司 | 无 | 董事 | |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无 | 董事 | |
周爱勤 | 河南新纪元防腐绝热工程有限公司 | 无 | 副总经理 |
梅志明 | 普洛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无 | 中国区总裁 |
北京慧点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副董事长 | |
刘泉军 |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 无 | 副教授 |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无 | 独立董事 | |
肖星 |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无 | 副教授、会计系副主任 |
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 | 无 | 理事 | |
北京紫光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无 | 独立董事 | |
湖南多喜爱股份有限公司 | 无 | 独立董事 | |
赵柏品 | 荣科恒阳 | 控股子公司 | 董事 |
杨贵发 | 荣信防爆 | 控股子公司 | 董事、副总经理 |
上海地澳 | 控股子公司 | 监事 | |
赵殿波 | 荣信防爆 | 控股子公司 | 董事长 |
上海地澳 | 控股子公司 | 董事 | |
信力筑正 | 控股子公司 | 监事 | |
王岱岩 | 荣信电机 | 控股子公司 | 董事长 |
本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四)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姓名 | 职务 | 2011 年薪酬(万元) |
左强 | 董事长、总裁 | 36.00 |
马成家 | 董事 | - |
龙浩 | 董事、财务总监 | 30.00 |
陈诗君 | 董事 | - |
周爱勤 | 董事 | - |
梅志明 | 独立董事 | 6.00 |
刘泉军 | 独立董事 | 4.50 |
肖星 | 独立董事 | - |
王泽全 | 监事 | - |
赵柏品 | 监事 | 9.60 |
杨贵发 | 监事 | 9.60 |
赵殿波 |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 30.00 |
焦东亮 | 副总裁 | 30.00 |
王岱岩 | 销售总监 | 30.00 |
合 计 | 185.70 |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 名 | 职 务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左强 | 董事长、总裁 | 57,589,732.00 | 11.43% |
龙浩 | 董事、财务总监 | 2,559,777.00 | 0.51% |
赵殿波 |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 3,719,025.00 | 0.74% |
王岱岩 | 销售总监 | 2,073,000.00 | 0.51% |
焦东亮 | 副总裁 | 2,025,000.00 | 0.40% |
六、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节能大功率电力电子设备的设计和制造业务,产品包括电
能质量与电力安全、电机传动与节能、余热余压节能发电系统等,具体产品涵盖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C)、高压大功率静止无功发生器(SVG)、智能瓦斯排放装置(MABZ)、电力滤波装置(FC)、高压变频装置(HVC)、高压软启动装置(VFS)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冶金、电力、煤炭、有色金属、电气化铁路等重点耗能行业,在节能降耗,提高电网安全性和稳定性,改善电能质量,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矿工生命和矿井财产安全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1、电能质量与电力安全
电能质量与电力安全主要包括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C)、高压大功率静止无功发生器(SVG)、电力滤波装置(FC)等,主要用于改善电力提供质量与保证电力安全。SVC和SVG是公司的主要产品,SVC可以连续动态的为电力系统提供无功补偿,兼具消除无功冲击、抑制有害谐波、稳定电压等多种用途,具有响应速度快、精度高、效率高等显著优势,广泛应用于冶金、电气化铁路、煤炭、电网、有色金属等多个领域,在帮助客户降低消耗、减排增效、增加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而SVG不仅具备SVC的补偿功能,在响应速度、稳定电网电压、降低系统损耗、增加传输能力、提高瞬变电压极限、减少占地面积等方面具有显著性能,在远距离电力传输、城市二级变电站、区域电网、风电场、轧机、电弧炉、电力机车供电系统、提升机等诸多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公司同时拥有SVC和SVG两项国内先进技术,能够满足不同客户差异化的解决方案,进一步巩固在国内无功补偿领域的领先地位。
2、电机传动与节能
电机传动与节能主要包括高压变频装置( HVC )、智能瓦斯排放装置
(MABZ)、高压软启动装置(VFS)、光伏逆变器(PVVC)。而 HVC 是公司在该领域的主要产品,HVC 主要应用在高压电机系统中,通过在电动机、提升机、压缩机、风机等电机设备进行变频调速,使设备按最有速率旋转,以提高设备的运作效率,在煤炭、冶金、石油天然气输送、发电、电气化铁路、船舶、化工等众多领域正得到快速的推广应用。
3、余热余压节能发电系统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信力筑正主要从事钢铁、水泥余热余压节能发电业务,公司针对钢铁、水泥领域不同工艺过程提供高炉炉顶余压发电系统、转炉除尘及煤气回收系统、水泥窑低温余热发电系统、沼气发电等新能源发电系统,成功应用于国内多家钢铁、水泥厂,在国家节能减排、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的政策支持下,公司余热余压节能发电系统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主营业务收入及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快速增长。2009-2011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92,219.65 万元、133,689.20 万元和 163,082.00 万元,复合增长率达 32.98%。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业务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 2012 年 1-9 月 | 2011 年 | 2010 年 | 2009 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电能质量与 电力安全 | 62,667.42 | 60.46% | 86,686.28 | 53.16% | 77,140.51 | 57.70% | 59,719.18 | 64.76% |
电机传动与 节能 | 31,577.31 | 30.47% | 37,549.14 | 23.02% | 20,241.19 | 15.14% | 15,274.74 | 16.56% |
余热余压节 能发电系统 | 3,992.31 | 3.85% | 28,422.22 | 17.43% | 22,453.56 | 16.80% | 12,418.80 | 13.47% |
其 他 | 5,409.65 | 5.22% | 10,424.36 | 6.39% | 13,853.95 | 10.36% | 4,806.93 | 5.21% |
合 计 | 103,646.69 | 100.00% | 163,082.00 | 100.00% | 133,689.20 | 100.00% | 92,219.65 | 100.00 % |
(三)主要产品
目前,公司主导产品为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C)、高压大功率静止无功发生器(SVG)及高压变频装置(HVC)等。公司主导产品相关基本情况如下:
1、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C)
设备组成 | 全数字控制系统、高压晶闸管变流装置、补偿电抗器组、电力滤波装置等 |
应用领域 | 冶金、电气化铁路、煤炭、电网、矿山、发电厂等 |
功 能 | 显著节能降耗,提高功率因数,改善电压质量,降低线损、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改善电能质量,提高电力系统稳定性与安全性 |
产品成熟度 | 技术成熟,批量生产 |
技术水平 | 国内领先的高压全载检测试验成套技术,国际最先进的光控晶闸管技术,国际领先的热管自冷却技术,国际同期领先水平;先后获得 34 项国家专利、 10 项软件著作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
行业地位 | 首部 SVC 国家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全球总装机量超过 1000 套,100%在线 |
运行,总装机数量连续 7 年世界领先 | |
2011 年占收入比 | 28.81% |
国内市场容量 | 无功补偿领域市场容量 2012-2015 年总额可达 140 亿元 |
单位售价 | 100 万元-3,500 万元 |
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C)实物图
SVC 的控制系统 SVC 的晶闸管变流阀组
SVC 的电力滤波器组 SVC 的相控电抗器组
(1)公司SVC产品的功能
凭借突出的技术及性能优势,公司SVC产品是目前高压无功补偿的高效解决方案。与传统的同步调相机、固定补偿电容器相比,SVC产品可以连续动态地为电力系统提供无功补偿,兼具消除无功冲击、抑制有害谐波、稳定电压等多种功能,具有响应快、精度高、效率高等突出性能优势,伴随电能质量国家系列标准的实施以及电力部门加大对干扰性负荷接入电网的管理,SVC工业应用自2004年开始迅速发展,并由于稳定的性能逐步实现进口替代。
(2)公司SVC产品的应用
目前,公司SVC产品已应用于冶金、电气化铁路、煤炭、电网、有色金属、矿山、发电厂等多个领域,在帮助客户实现节能降耗、减排增效、增加经济效益
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冶金行业实际应用情况来看,应用SVC后,可使功率因数从0.7提高到0.95以上,吨钢节电在20千瓦时以上。在电气化铁路中应用SVC,可将功率因数从0.7提高到0.97以上,按照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截至2020年,全国铁路运营里程将达到12万公里,电气化率达到60%,这意味着到2020年全国电气化铁路运营里程将达到7.2万公里,若在新建和现有电气化铁路牵引变电站全部应用SVC,年节电效益将超过24亿元。在煤矿中应用SVC后,平均吨煤节电可达10千瓦时以上。另外,目前我国电网输电线损率为6%-7%,而通过应用SVC可以使线损降低 2%以上。按照2011年全国46,928亿千瓦时用电量,电网线损年耗电量2,800亿千瓦时计算,全面应用SVC后,可节电56亿千瓦时以上。
(3)公司行业竞争地位
目前国内SVC市场竞争相对充分,除本公司、电科院、南瑞继保公司三家较大SVC厂商外,还有包括株洲时代、西整公司和山东泰开在内的多家厂商参与市场竞争。
根据公司SVC 产品2009-2011 年度订单数据统计,公司SVC 市场订单从2009
年的 45,986.68 万元增长到 2011 年的 65,465.09 万元,年复合增长率 19.31%。
2009-2011年公司SVC订单增长趋势图(单位:万元)
80,000
70,000
60,000
50,000
40,000
2009年 20010年 2011年
2009年,公司与国网公司鞍山供电公司共同承担东鞍山变电站直挂66kV光控SVC工程顺利投运,创造了目前国际直挂电压等级最高的记录,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填补了行业空白。2010年,由公司为贵州电网毕节变电站SVC兼直流融冰装置正式通过验收,该工程为我国首个正式投运并通过验收的同类项目,2011年,公司再度批量承接了南方电网直流融冰项目。2011年,公司成功签约国际热核聚变ITER项目配套SVC工程。该工程是由中国及欧、美、日、韩、印度、俄
罗斯等七国共同参与的重大国际合作计划,亦被称为“人造太阳”计划,是中国
SVC首次进军国际高端工程应用领域。截至2011年末,公司SVC总装机量突破 1200套,继续保持业界领先。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增长,公司在国内 SVC行业的主导地位也进一步得到加强。
(4)行业发展趋势
为降低能耗并提高设备运行效率,减少电网线损和提高电网输电能力,需要在用户端以及电网接入节点上安装大量的无功补偿装置以达到节能降耗、稳定电压、提高电能质量和提升电网输电能力的目的。无功补偿是电力系统的必备装置,也是节能减排和电能质量安全要求提高的必然要求。伴随着节能减排压力的增加、政策执行力度的增强以及新能源装机的增加、制造业升级对电能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作为无功补偿的成熟解决方案,以SVC为代表的无功补偿市场自2004年开始爆发,发展迅速。
目前SVC凭借技术成熟、稳定的性能和优异的价格等本土化制造优势,在大容量无功补偿领域具有竞争优势。由于新型无功补偿产品SVG在响应速度、补偿性能、谐波特性、运行损耗、占地面积等方面优于SVC,SVC部分应用领域逐步被SVG替代,但二者均作为无功补偿解决方案,长期共存,广泛应用于冶金、煤炭、电网、轨道运输等领域,满足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的需要。
2、高压大功率静止无功发生器(SVG)
设备组成 | 全数字控制系统、三电平 PWM 功率单元、连接电抗器、变压器等 |
应用领域 | 风电、电气化铁路、电网、煤炭、有色金属、冶金等 |
功 能 | 抑制电压波动和闪变、抑制三相不平衡、维持受电端电压,改善电能质量,提高电力系统稳定性与安全性 |
产品成熟度 | 技术成熟,批量生产 |
技术水平 | 国内认可并指定的领先百 MVA 级研发制造单位,国内领先高压大功率 SVG专用多功能全压全载试验中心,世界领先 35kv/200Mvar 链式高压大功率 SVG 制造单位,国际同期领先水平;先后获得 29 项国家专利、4 项软件著作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
行业地位 | 全球最大容量 SVG 制造商,全球总装机量超过 800 套,100%在线运行 |
2011 年占收入比 | 19.97% |
国内市场容量 | 无功补偿领域市场容量 2012-2015 年总额可达 140 亿元 |
单位售价 | 30 万元-3,000 万元 |
高压大功率静止无功发生器(SVG)实物图
集约式 SVG 常规 SVG 设备
35kV 直挂 SVG 户外集装箱式SVG
(1)公司SVG产品的功能
公司SVG产品是目前国际上公认的最先进的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它不仅具备 SVC的补偿功能可以进行动态无功补偿,还可以动态补偿瞬时有功或者进行相间功率交换,同时由于核心器件由SVC所使用的半控器件晶闸管升级为全控器件 IGBT,使其补偿性能要更优于SVC,在响应速度、谐波特性、运行损耗、占地面积等方面相较于SVC也具备明显优势。其并联于电网中,相当于一个可变的无功电流源,其无功电流可以快速地跟随负荷无功电流的变化而变化,自动补偿系统所需无功功率。
SVG的主要功能是提高线路输电稳定性、维持受电端电压,加强系统电压稳定性、补偿系统无功功率,提高功率因数、谐波动态补偿,改善电能质量、抑制电压波动和闪变、抑制三相不平衡等功能。
(2)公司SVG产品的应用
公司SVG在响应速度、稳定电网电压、降低系统损耗、增加传输能力、提高
瞬变电压极限、降低谐波和减少占地面积等多方面具有优越的性能,在远距离电力传输、城市二级变电站、区域电网、风电场、轧机、电弧炉、电力机车供电系统、提升机等诸多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
依靠出色的研发制造能力,公司于2011年成功投运了目前国际上最大容量的 SVG(容量为±200Mvar );在SVG产品生产销售的同时,公司更注重SVG技术的提高,不仅在国内率先实现了35kV直挂式SVG的投运,还成功生产制造了集约式SVG,该柜体在德国汉诺威博览会参展时,得到了国际同行的一致好评。公司 SVG产品于2011年成功进入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应用领域。2011 年,公司自主研制的国内首例防爆SVG 装置成功投运。
从2005年至今,公司生产的800余套SVG产品已在国内成功应用于冶金、电气化铁路、煤炭、电网、有色金属、矿山、化工等多个领域,在帮助客户实现节能降耗、减排增效、增加经济效益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依靠公司 SVG产品自身的稳定性、可靠性及行业内的技术领先性,其SVG产品已经出口至韩国、意大利、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多个国家,产品的使用效果得到了国际客户的充分认可。
同时国内市场SVG产品亦大量应用于国内风电和光伏电站市场,在解决风电并网问题及保证光伏电站并网点的电压水平和电网的电压质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3)公司行业竞争地位
目前国内SVG市场竞争相对充分,除本公司、上海思源两家较大SVG制造商外,还有包括株洲时代、山东泰开、天津先导倍尔和北京三得普华在内的多家厂商参与市场竞争。
根据2009-2011年度公司SVG订单数据统计,公司SVG市场订单从2009年的
2,734.50万元增长到2011年的46,668.80万元,年复合增长率313.12%。
2009-2011年公司SVG订单增长趋势图(单位:台套)
49,000
41,000
33,000
25,000
17,000
9,000
1,000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凭借突出的产品技术、可靠的产品质量、一流的研发实力以及人才、品牌和市场优势,以及多年来公司在无功领域积累的经验,公司始终占据了国内SVG行业的主导地位。
2007年,受国家科技部的委托,公司承担了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电力电子关键器件及重大装备研制》的重点项目——中高压、百兆伏安级链式及多电平静止变流器及静止补偿器(SVG)研制。该项目的装置直挂电压等级为35kV,容量为±200MVA ,两者均为世界领先。该项目于2011年5月在中国南方电网成功投运。该项目的成功实施,将大大提高我国电网的稳定水平,为我国电网的无功、谐波、电网稳定等问题提供最有效的整体解决方案。公司从2010年开始进入国际 SVG市场,陆续向韩国、意大利、巴布亚新几内亚、南非、塞尔维亚等国家提供 SVG设备,市场份额不断扩大。
除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外,依靠自己强大的研发试验能力,公司始终保持着自己产品的技术领先性,不仅率先实现在35kV电压等级SVG设备的直挂;而且国内率先实现SVG的有源滤波能力,并将产品出口至韩国;此外,公司研究的小容量集约型柜体的SVG,该柜体在德国汉诺威博览会参展时,得到了国际同行的一致好评。这些技术上的优势,都增加了公司的SVG产品在销售时的竞争力,使得公司在SVG领域始终处于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4)行业发展趋势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可以提高电力设备运行效率、改善电压质量、减少电网线损、增加电网输电能力,降低线路和变压器的增容、降低企业电力成本,随着国家对节能降耗以及电能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并且越来越多的电力用户已经意识
到安装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是最简单有效的节能措施,所以,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的需求量在逐年增加,而作为目前国际公认的最先进的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依靠其响应速度、谐波特性、运行损耗、占地面积等方面优势,势必使得SVG在无功补偿领域占有重要的一席,并且随着SVG越来越成熟,其在无功补偿领域的份额也必将逐年增加。伴随着技术改进和规模量产,在小容量产品和风电等特殊领域,SVG产品已逐步具备替代SVC产品的价格优势。
另一方面,由于SVG比以往的动态补偿设备具有更灵活的安装方式及适用场合更广,SVG无论是替代已有的无功补偿设备或开拓更广泛的市场应用空间,都具有极大的市场规模潜力。
3、高压变频装置(HVC)
设备组成 | 控制柜、变频功率单元柜、干式移相变压器、高压旁路柜等 |
应用领域 | 煤炭、冶金、石油天然气输送、发电、电气化铁路、船舶、化工等 |
功 能 | 高压电机精准调速,节电率 30%—70% |
产品成熟度 | 技术成熟,批量生产 |
技术水平 | 国际同期先进水平,国内领先,属自主创新产品;先后获得 24 项专利、7项软件著作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
行业地位 | 在牵引型四象限变频及特大功率变频两大高端产品市场处于国内领先 |
2011 年占收入比 | 16.91% |
国内市场容量 | 未来 5 年,年均约 100 亿元 |
单位售价 | 超大功率 400 万元-1,500 万元;通用型 60 万元-400 万元 |
高压变频装置(HVC)实物图
(1)公司HVC产品的功能
HVC 属于电机控制与节能类设备,安装于电源和电动机之间,其主要应用于高压电机系统中,通过对电动机、提升机、压缩机、风机、泵机等电机设备进行变频调速,使设备按最优速率运转,以提高设备运作效率,并减少恒速运转带来的不必要能耗。工业应用实践表明,应用 HVC 具有显著的节能增效作用,平均节能率在 30%以上。例如,在火力发电机组的辅机如送风机、引风机、排粉机等领域采用高压变频调速,平均可以节电 30%以上。采用变频控制系统控制矿井提升机,可以节约和降低维护费用约 30%,提高设备工作能力 15%-20%。
高压变频调速具有调速效率高、启动能耗低、可实现无级调速等特点,是公认的交流电动机最理想、最有前途的调速方案,代表今后电气传动的发展方向。从一般使用情况来看,在大量耗能的风机、泵类、压缩机类负载的高压电动机上应用高压变频器的节能效果显著,一般节电率10-60%,平均节电率可达30%。交流电动机采用高压变频调速系统进行改造带来显著的节能效果,在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强势推动下,高压变频器产品在国内使用已经越来越普遍,用户认知度越来越高。
(2)公司HVC产品的应用
目前,高压变频装置在煤炭、冶金、石油天然气输送、发电、电气化铁路、船舶、化工等众多领域正得到快速的推广应用。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高压变频装置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依靠自主创新能力、本土化制造的优势以及国家政策的引导与支持,公司迅速成长并在 HVC领域完成了替代进口的任务,并通过引入人才、自主创新、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等手段保持HVC 主导产品的市场地位。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HVC 产品自 2004年开始投放市场以来,目前已成功应用于近 400 多家客户的 900 多个项目中。
(3)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HVC研发及生产的企业。公司HVC产品自2004年开始投放市场以来,产品销售持续快速增长,目前已成功应用于近400多家企业的900多个项目上。
根据公司 HVC 产品 2009-2011 年度订单数据统计,公司 SVC 市场订单从
2009 年的 15,129.08 万元增长到 2011 年的 30,438.65 万元,年复合增长率 41.84%。
2009-2011年公司HVC订单增长趋势图(单位:万元)
目前,公司HVC产品在整体技术性能上已达到德国SIEMENS、瑞士ABB及日本东芝三菱等同类产品水平。立足高端产品市场,依靠雄厚的研发技术实力、良好的市场品牌、突出的性价比优势以及便利的本土售后服务等优势,公司在国内四象限运行牵引型高压变频器装置以及10MVA以上特大功率变频装置等高端高压变频器市场领域的行业竞争优势突出。
(4)行业发展趋势
我国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平稳的宏观经济形势为变频调速产品的推广应用提
供了优越的市场机会和发展空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节能环保意识的进一步普及,以及国内众多工业企业工艺技术升级需求的进一步增强,国内市场对变频器产品的需求将不断增长,应用变频器的电机数量将不断增加,同时也将产生新应用领域,从而逐步推动行业技术革新和不断进步。
随着当前国内工业化建设以及产业升级的持续发展,国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节能减排”、建设节约型社会战略的实施,当前我国的高压变频装置市场正处于一个高速增长的时期。HVC在电力、冶金、石油化工、供水、水泥、采矿等行业的应用正得到日益推广。2005-2011年,中国HVC的市场规模从11亿元增长到63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35.4%。在变频器中的比重也从2006年的12.9%增至2011年的22.8%。2012年随着下游行业变频器普及率的提升,高压变频器市场增长速度有望达到34.92%。
同时,我国能源供应比较紧张,经济发展快,能耗高,能源紧缺的压力日益加大,国家政策鼓励高压变频器行业的发展,相关产业政策的倾斜支持,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国内优秀企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预计,截至2015年,我国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将达5.3万亿元, 相当于同期GDP的 8%-10%。高压变频器作为节能减排的主力军和急先锋,未来存在着巨大的市场需求。
(四)竞争优势与劣势
1、竞争优势
(1)品牌与声誉优势
公司SVC国内市场份额大,应用量多,在线运行率较高,成为业内具有较强品牌影响力的产品。公司SVG、HVC、MABZ、PVVC、HVDC等产品自投放市场以来,发展顺利,也正在逐渐成为业内有影响力的品牌。
(2)研发与创新能力优势
公司具有国内同行业中较为全面的技术创新能力,同时拥有SVC、SVG、 HVC、MABZ、PVVC、HVDC等产品与技术。公司2005年-2010年均被认定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2011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是首部SVC国家标
准主要起草单位,先后获得122项专利和84项软件著作权。公司自成立以来,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