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北园街道办事处环卫外包服务合同编号: SDGP370105000202302000077A_001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项目名称: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北园街道办事处环卫外包服务合同编号: SDGP370105000202302000077A_001
计划编号: 37010500043426120230020
采 购 人: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北园街道办事处
供 应 商: 山东添乐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方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二〇二三年八月一十八日
采购人(全称):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北园街道办事处供应商(全称):山东添乐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北园街道办事处环卫外包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北园街道办事处环卫外包服务。
2.服务地点:济南市天桥区,具体执行甲方要求。
3.服务内容和范围: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北园街道办事处环卫外包服务,具体详见附 件。
二、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为 12 个月。本次采购期限为 3 年(共计 36 个月),后期合同一年一签(合 同到期后采购人根据乙方服务情况可选择是否续签,最多可续签 2 年)。续签合同的服务内容、数量、标准、金额原则上不变。若有重大问题的,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如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相应损失;年度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或者重新组织采购。如遇国家政策不允许续签合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以补充合同方式解决。如遇上级政策变动需变更或终止的,以上级政策为准。
三、服务标准
按照国家该行业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为采购人提供服务,并随时接受采购 人的检查、监督。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捌仟零贰拾柒元壹角 (¥398027.10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
五、项目经理
供应商项目经理:赵创新 。六、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398027.10 元;财政专户资金:0 元;自筹资金:0 元。七、付款方式
按季度支付。
八、合同融资事项
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 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xx采(2021)4 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九、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合同条款;
(4)服务标准和要求;
(5)图纸(如果有);
(6)服务费用报价表;
(7)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十、承诺
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一、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3 年 8 月 日签订。
十二、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北园街道办事处签订。
十三、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经山东方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审核后生效。十五、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
采购人: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北园街道 办事处 | 供应商:(公章)山东添乐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住所: | 住所:xxxxxxxxxx 0 x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xxx |
xx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xx |
电 话: | 电 话:0531-85940425 |
传真: | 传真: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清河支行 |
账号: | 账号:86611724101421009140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250000 |
合同条款
第一条合同内容
1.1 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
1.2 服务阶段:执行甲方要求。
1.3 服务内容: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北园街道办事处环卫外包服务,具体详见附件。
1.4 服务的进度安排:执行甲方要求 。
1.5 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
1.5.1 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_ 。
1.5.2 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1.5.3 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
1.6 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
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1 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
2.2 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2.3 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
2.4 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
2.5 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
2.6 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
2.7 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
第三条服务报酬
3.1 计取依据:按照采购要求执行_。
3.2 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 服务价款支付: 。
3.4 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
第四条保密
4.1 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
4.2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4.3 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五条税费
5.1 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
第六条保证
6.1 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
6.2 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
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
7.1 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
7.2 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第八条转让
8.1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 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
9.2 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
9.3 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第十条仲裁
10.1 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_济南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 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
11.1 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2.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
12.2 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12.4 补充条款: 。
附件:报价明细表
序号 | 道路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其他 |
1 | 水屯北路(西段) | 平米 | 23396 | 6.8 | 159092.8 | |
2 | 鑫苑名家南北路 | 平米 | 12323 | 6.7 | 82564.1 | |
3 | 鑫苑名家东西路 | 平米 | 12156 | 6.7 | 81445.2 | |
4 | 海尔云世界规划路 | 平米 | 11250 | 6.66 | 74925 | |
合 计 | 大写:叁拾玖万捌仟零贰拾柒元壹角 | |||||
小写:398027.10 元 |
附件: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要求
1、道路明细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止点 | 面积(平方米) |
1 | 水屯北路(西段) | 凤凰山铁路桥至西泺河 | 23396 |
2 | 鑫苑名家xxx | xxxxxxxxx | 00000 |
3 | 鑫苑名家东西路 | 东泺河东至xxxx | 00000 |
0 | 海尔云世界规划路 | 滨河南路至海尔云世界小学 | 11250 |
5 | 合计 | 59125 |
2、车辆明细:甲方原有车辆由甲方统一调配,可根据车辆情况及乙方道路保洁面积使用的车辆提供给乙方使用。
3、大型车辆加水点由甲方提供,垃圾倾倒点由甲方统一指定。
4、必须认真、高标准落实好市城管局、区委区政府、区环卫管护中心及办事处交代的一切工作任务。
5、明确以下几点:
1)合同价款包含所有环卫工人、管理人员的工资,过节补助及福利、环卫工人日常加班、延时延伸保洁、养老补助金、高温费、取暖费、房屋补贴、水电补贴、团体意外伤害险及团体医疗保险等费用。
2)合同价款不包含垃圾外运、市容环境新增服务内容的费用,相关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单独核算,签订附加协议,一事一议。
3)乙方雇佣工作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并且负责所有保洁员住所的安全工作,乙方要定期对员工居住场所的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协商处理,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受伤或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均与甲方无关。
4)甲方原有的环卫设备、设施乙方可接收使用,环卫设备、设施只限于用于办事处辖区内环卫作业。
5)由于环卫作业面积、设备、临时接管的企事业单位保洁,应急迎检、突击作业等相关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单独核算,签订附加协议,一事一议。
二、作业基本要求
1、城乡环境卫生保洁作业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原则和落实“为人民管理城市”的基本理念,做到xx、清洁、安全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提高利民、惠民的服务水平和质量。环境卫生保洁,应当达到济南市统一规定的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2、环境卫生保洁作业人员(含司机、随车的人工辅助清扫人员)作业时必须穿统一的保洁服(带有夜间穿反光条)并保持着装干净、整齐。乙方要统一管理、统一车辆,定车、定人、定时、定路段(全面按照甲方检查考核)。
3、落实保洁人员专人专用,不得兼职兼段,不得脱离环卫岗位、不得串岗等,保洁人员年龄控制在 25 岁-60 岁。
4、提倡推扫,严禁扬扫。在清扫和保洁作业时,清扫机动车道中央分隔栏路面时要注意安全,注意来往车辆。道路大面积污染需要集中清扫时,距清扫点来车方向近 100 米处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清扫作业间隙,清扫工具摆放整齐,保洁车不影响交通。
5、根据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全面做好高温季节一线保洁人员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当天气预报最高气温超过 35℃,自当日中午 11 点至下午 4 点,停止保洁人员户外作业,其他时段根据气温变化适度安排。当气温超过
38℃,全天停止户外作业,防止因高温出现的保洁员中暑现象发生。遇有大风、暴雨、冰雹等极端天气时,应立即停止户外作业,保障保洁员人身安全。
6、禁止焚烧树叶和垃圾,严禁将树叶和垃圾扫入下水道。
7、环卫各类作业车辆(机动车)出车前必须进行检查、擦洗,确保车容、车况良好方可进行环卫作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洁作业车辆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作业。高压冲洗车、机扫车、洒水车、清洗清扫车车尾应有反光标志(或加贴反光膜),作业时须亮警示灯,夜间作业时还须开启示宽灯。洒水车、高压冲洗车、清洗清扫车需在规定取水口取水。日间禁止高压冲刷作业,城区道路洒水降尘采用低压后洒,力争洒水精细化作业全覆盖。对洒水车洒水器进行改装,降低洒水器距地面高度和洒水角度可调。在减少洒水作业对市民出行的影响的同
时,兼顾不同天气、不同路况和洒水对路面冲刷降尘的需求,确保洒水作业精细化。加强工作台账管理,对主要道路的清扫 、洒水线路 、频次、责任人等纳入台帐管理,做到定时、定人、定车、定路段。安排督查人员按照工作台账在主要路段、重点区域定点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当月考评。注:以上车辆驾驶员须按现行规定具有与准驾车型相匹配的驾驶证。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或者处置生活垃圾。不得将工业垃圾、危险垃圾、建筑垃圾投放到压缩车内。
9、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坏环卫设施,不得改变环卫设施使用性质。三、考核方式
考核主体:北园街道办事处环卫所负责组织辖区内道路保洁日常巡查、月度考核,并结合济南市 12345 市民服务热线投诉信息检查结果、各类新闻媒体报道的道路保洁问题以及省、市、区领导批示件等信息,实施多元化、综合性、全面性的考核。
考核对象:承包单位。
考核计分方法:考核采用百分制倒扣计分法,每日成绩总分为 100 分,若月
平均成绩均达到 70 分以上(含 70 分),即试运营考核通过,服务费全额拨付;
若月考评成绩在 70-60 分之间(含 60 分)的按照得分值扣罚月服务费的 1-3%,若考评成绩低于 60 分扣罚月服务费的 50%。
1、定期检查:由环卫所统一组织对全辖区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月度检查,采取现场抽查的形式,每次抽取 3 条道路作为考核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扣分。
2、日常巡查:环卫所每天安排专人对全辖区环境卫生进行巡查,对于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用现场照片和文字说明,及时反馈承包单位,按照“当日发现、当日反馈、立即整改”的原则,及时督导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提升,发现问题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扣分,整改后达不到作业标准的双倍扣分。
3、第三方检查:以市、区考评办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考核成绩为依据,每月汇总问题清单,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扣分。
4、社会监督:每月对各类媒体、12345 市民服务热线投诉举报的问题。
5、领导批转事项:及时对各级领导批转事项、点名批评问题进行汇总统计。
四、作业标准及扣分标准 1、管理作业标准
(1)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制,按行业要求建好台账包括:人员花名册、员工入职合同、车辆及人员保单、人员及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卫生标准管理制度、安全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管理责任制度、作息时间制度、突发及应急事件(迎检、自然灾害、12345、市民投诉、数字城管、阳光热线等)处置预案等台账资料,做好集体财产登记造册。
(2)按照行业标准化管理指标要求落实道路保洁时间。 2、道路清扫保洁要求
(1)每日巡回作业,巡回时间不少于 8h.
(2)按住建部三级道路(街巷)卫生要求,对具备大型保洁车辆通行条件的道路,实施“一日一机扫、一周两洒水”作业频次,人工落实一日“两普扫、守岗捡拾”;路窄路段采取人机结合方式,利用小型机扫车或电动高压冲洗车实施一周两次式作业,人工一日两普扫。
(3)路面无杂草、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泥(沙石)、晴天无积水、雨水井沟眼通畅干净、绿化带外围及xx、树圈内清洁无杂物、无枯树枝和垃圾、人行道板、店铺、厂区门前、围墙根部、围墙内侧边口及各类井盖缝隙无垃圾、杂物和其它影响市容市貌的物体。
(4)按规定将垃圾倾倒至指定地点,不发生偷倒、乱倒现象。
(5)普扫作业要求全面清扫、到角到边,严格控制废弃物,提高道路洁净度。
3、作业人员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足额到岗,日常管理人员及保洁作业人员人数不少于响应文件承诺人数。
(2)作业人员上班必须穿安全反光背心,并佩带工作证,车辆载运、停放遵守交通规则,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环卫作业工人要根据本路段的人、车流情况,正确把握作业方式方法,主动避开行人和车流高峰,以免发生意外。
(4)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在作业时间内,作业人员穿着xx,不集聚闲聊,不消极怠工,注重自身形象。作业期间不做与作业无关的事。
(5)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服从甲方检查、考核人员的正常检查监督。
(6)上下班交接实行现场交接,确保保洁作业不断档。
(7)保洁人员上下班时间严格按照由甲方制订的工作时间表落实。
(8)保洁人员保洁作业时,道路、人行道不得漏扫、反扫,垃圾应归堆及彻底清理,并由垃圾压缩车进行垃圾收集压缩,清扫垃圾时不得扫入倒入窨井、河道、桥下和绿化带内。
(9)作业期间保洁人员不得有立岗、脱岗、坐岗、聊岗等现象。
(10)落实保洁清扫工白班不少于 8 小时工作制。
(11)作业人员发现道路上窨井盖、雨水或污水井盖破损的应第一时间向上级反映至甲方。
4、环卫设施要求
环卫设施发生遗失、损毁及自然损耗等现象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报告管理部门。
5、部分道路机械设备作业要求
保洁频率要求 | 1、三级道路普扫每日至少 1 遍。 2、三级道路洒水每周至少 2 遍。 |
车辆时速要求 | 1、扫路车(或洗扫车)车速≤12KM╱小时; 2、洒水车(或清洗车)车速≤25KM╱小时。 |
作业质量要求 |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规定落实作业时间,作业频率; 2、机扫车作业时需做到普扫到位,无扬尘、无漏扫、无洒漏、无走过场现象(包括机扫扫把部分作业或不作业等),做到xx作业,无投诉; 3、洒水车(或清洗车)作业时需做到冲洗到位,洒水均衡、无遗 漏、无走过场现象,做到xx作业,无投诉。 |
其他要求 | 1、如遇检查、工程车抛洒滴漏等特殊情况,及时增加机扫、冲洗频率,且随时服从招标单位调派。 2、机械设备故障时必须有备用设备及时补充,且及时维修。 3、车辆工作期间必须保持外观整洁干净。 4、机械作业时间可随季节性调整,具体工作时间由招标单位拟定。 |
6、其他要求
(1)作业过程中需变动的必须及时书面上报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动。
(2)按社会服务承诺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任务,积极妥善处理群众投诉、阳光热线、数字城管、12345 事件等工作。
(3)服从各项突击性任务和指令,中标单位作业负责人保持 24 小时通讯畅通。如遇重大活动和重要检查,听从甲方统一安排和调度。
(4)凡出现影响环卫作业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及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协调,无法协调或其他原因得不到落实的,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自行消除影响。
(5)必须按照时限要求(当月所发生的职工工资及待遇应在次月的 15 日前),如实全额发放本项目的管理员、保洁员、驾驶员等职工工资,不得延时拖欠。
(6)按要求安排管理人员,值班电话 24 小时保持通讯畅通,管理人员按要求进行现场踏看处理。
(7)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合格项目整改工作,避免因整改不力扩大不良影响。
(8)无有责投诉(包括市民电话、信访、阳光热线、数字城管、12345 电话等),有责投诉后处置及时。无新闻媒体曝光,区、市级及以上检查无过失。
(9)按甲方要求制定夜间应急方案、预备应急班组,解决服务时间以外发生的保洁突发事件。同时必须保证一旦接到甲方夜间应急事件通知后 15 分钟内赶赴现场处理突发的保洁事件。
7、考核制度及考核细则
承包方必须按照环境卫生行业管理规范作业,在合同实施期间,招标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按环境卫生管理规范作业进行监督检查。中标单位必须按照环境卫生行业管理规范作业。考核方式分为日常巡查、月度检查、领导检查三种形式:
(1)日常巡查
日常巡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按道路管理考核评分标准处罚,日常巡查考核
(日常巡查考核单)每月设 10 分为基础线,当月日常巡查累计扣罚每超出基础
线 1 分按 100 元处罚。
(2)月度检查
月考核以市、区考评办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考核成绩及上级城管、环卫等部门巡查问题为依据,每月汇总问题清单,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扣分,对承包单位每月考核 1 次。
业主单位依照合同内道路保洁考核细则实施考核和处罚,按每月暗考考核得分。满分不处罚,其余 1 分按 200 元处罚。
(3)领导检查
被主管部门领导发现问题点名批评的每次扣 100-200 元,被区级领导发现问
题点名批评的每次 500-1000 元;被区级以上领导发现问题点名批评的每次扣
1000-3000 元。
(4)月度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主次道路、 | 落实分级道路、分类保洁作业模式, 主次道路达到路面净、路牙净、井箅子净、树穴净、绿化带(地)净、墙根净, 视野范围内清洁,路见本色。支 路 街巷 落 实“一日两普扫,全天守岗捡拾”,定期进行高压冲洗,达到路面净、 无垃圾、无污水、无沙土、 | 1.机动车道有大面积撒漏、淤泥的,每处扣 2 分,洒漏或淤泥清理不及时的,每处扣 1分。 2.机动车道尘土计量(每 10 平方米不超过 10 克)超标扣 3 分,每增加 10 克(不足 10 克按 10 克算,下同),加扣 0.5 分,超过标 准 1 倍以上的,再加扣 1 分;尘土不超标、 但超过 5 克,扣 1 分,每增加 1 克,加扣 0.1 分,有尘土或路面发黄扣 0.5 分。 3.非机动车道(每 10 平方米不超过 15 克) |
支路街巷保洁 | 无烟头、无果皮纸屑。尘土计量以 10 平方米收集 区域,快车道不超过 10 克; 辅道不超过 15 克;人行道不超过 10 克。 | 尘土超标扣 2 分,每增加 10 克,加扣 0.5 分, 超过标准 1 倍以上的,再加扣 1 分;尘土不 超标、但超过 10 克,扣 0.5 分,每增加 1 克, 加扣 0.1 分;尘土较多扣 0.5 分,有尘土或 路面发黄扣 0.3 分。 4.人行道(每 10 平方米不超过 10 克)尘土 超标扣 2 分,每增加 10 克,加扣 0.5 分,超 过标准 1 倍以上的,再加扣 1 分;尘土不超 标、但超过 5 克,扣 0.5 分,每增加 1 克, 加扣 0.1 分;尘土较多扣 0.5 分,有尘土或 路面发黄扣 0.3 分。 5.井篦子不洁的,每处扣 0.5 分;路面落叶 较多、清理不及时的,每处扣 0.5 分;路面 杂草清理不及时的,每处扣 0.3 分;雪后清 理不及时,路面有成堆积雪的,每处扣 0.3分。 6.路面有垃圾污物的,每个扣 0.5 分;有烟 头的,每个扣 0.2 分;有袋装垃圾的,每处 扣 1 分;有成堆垃圾的,每处扣 2 分。 7.路面有呕吐物、粪便或小广告的,每处扣 1 分;树穴内有呕吐物或粪便的,每处扣 0.5分。 |
城市家具保洁 | 道路及两侧可视范围内绿化带、路名牌、公交站牌、候车亭、交通护栏、交通指示牌等各类城市家具外观清洁,做到无积尘、无污渍、无乱贴乱画、无乱 悬乱挂。 | 8.路名牌、公交站牌、候车亭、信号机柜、交通护栏、交通指示牌等各类城市家具表面有明显积尘、污渍、油渍,一处扣 0.5 分, 存在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一处扣 1 分。 9.道路绿化(地)带内有垃圾污物,少于 3个不扣分,4 个以上每个扣 0.2 分,有粪便,一处扣 0.5 分。 |
道路环卫设施保洁 | 果皮箱、灭烟柱保洁:做到每天 “两清掏、一擦 拭”,保持设施外表清洁,无痰迹、污垢。垃圾日产日清,无满溢、无污水溢 出,xx无堆物。 | 10.果皮箱和灭烟柱安装不固定、摆放不正、损坏维修更换不及时的,每处扣 1 分。 11.果皮箱和灭烟柱有尘土污渍或乱贴乱画,每处扣 0.5 分。 12.果皮箱、灭烟柱满溢的,每处扣 0.5 分。 |
道路扬尘应急保障 | 特殊天气,加强巡查处置,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确保道路洁净。 | 13.未及时按照上级要求启动应急预案的扣 5 分。 14.未采取增加机械化保洁频次的扣 5 分。 |
安全xx作业 | 落 实 城 市 保 洁 “十项严禁”有关规定。 | 15.道路保洁人员往下水道、绿化带、河道扫垃圾污物及焚烧树叶垃圾、扬扫造成路面扬尘、将含有融雪剂的积雪扫进绿化带等违规现象的,发现一次扣 2 分。 16.早晚高峰期大型保洁车辆违规上路作业等违规行为和扰民问题的,每发生一起扣 1分;冬季低温洒水造成路面结冰的,每发现一次扣 2 分。 17.保洁人员擅自离岗脱岗以及在工作岗位上和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的,发现一人次扣 1 分;未按规定统一着装或着 装不规范、穿拖鞋的,每处扣 1 分。 |
档案资料和队伍建设 | 档案齐全,各类应急预案修订及时、实用性强。日常巡查检查落实到位,相关信息 报 送 规 范 及时。 | 18.环卫所规范化建设不到位的,每处扣 1分;培训、检查、规章制度等档案不齐全、不规范的,每项扣 0.5 分。 19.应急预案修订不及时、不完善、不实用的,每项扣 0.5 分;未按要求巡查检查的,扣 1 分;未按标准和时限报送信息的,每次扣 1分。 20.各类信息未按标准和时限报送的,每次扣 |
1 分。 21.对安排的工作任务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标准不高的每次扣 2 分。 | ||
重大活动保障 | 重大活动保障安排到位。 | 22.在保障省市重大活动中,工作不积极、行动不迅速、出现较大问题的,扣 3 分。 23.在应对大风、沙尘暴、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中,工作不积极、行动不迅速、出现较大 问题的,扣 2 分。 |
领导批转事项 | 省、市、区领导、区级相关指挥部以及中心领导批示的道路保洁问 题。 | 24.省、市领导批示问题每次扣 5 分。 25.区领导批示问题每次扣 3 分。 26.区级部门、领导小组、指挥部转办的问题以及环管中心领导批示的问题,每次扣 2 分。 27.12345 市民服务热线、市数字化城管平台、区路长制管理平台、区城管环卫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每次扣 1 分。 |
安全生产 | 安全生产 | 28.所属及招标环卫企业被市、区安委会通报 问题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视情予以扣分。 |
(5)月度考核等级分类
综合日常巡查和月度检查(领导检查)结果来确定月度考核评比等级,等级分为四类即优秀、良好、达标、不达标;当月日常巡查累计扣分≤10 分且月度检查(领导检查)合计得分≥90 分为月度考评优秀;当月日常巡查累计扣分≤ 20 分且月度检查(领导检查)合计得分≥80 分为月度考评良好;当月日常巡查累计扣分≤30 分且月度检查(领导检查)合计得分≥70 分为月度考评达标;当月日常巡查累计扣分>30 分或月度检查(领导检查)合计得分<70 分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重大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或民工工资拖欠造成上访的为考核不达标。
本次采购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服务情况可续签)。续签合同的服务内容、数量、标准、金额原则上不变。若有重大问题的,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如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相应损失;年度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或者重新组织采购。如遇国家政策不允许续签合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具体续约条件如下;
类别期限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合同履约要求 | 一年内累计 3 个月考核不达标,在第 3 次月考核不达标的次月终止合同。 | 上一年度考核优秀、良好、达标的合同方可续签。一年内累计 3 个 月考核不达标,在第 3月考核不达标的次月 终止合同。 | 上一年度考核优秀、良好、达标的合同方可续签。一年内累计 3 个月 考核不达标,在第 3 次月考核不达标的次月终 止合同。 |
其他要求 | ①年度优秀:8 个月度以上(含 8 个月)考核等级为优秀且其余月度考核等级为良好; ②年度良好:4 个月度以上(含 4 个月)考核等级为优秀且其余月度考核等级为良好; ③年度达标:每个月考核等级为达标以上。(以采购单位下发“工作动态”为实施依据) 合同履约期间每年考核均达到“达标”标准及以上,按磋商文件要 求合同可以续签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