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0MA095K4M2J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骨干网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临时信息
披露报告
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19〕36号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 52号)等规定,现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于与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养老”)签订《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骨干网服务协议》(以下简称“《骨干网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以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x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与人保养老签订《骨干网服务协议》,协议主要为人保养老提供生产业务数据的承载网络,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到期后若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 1 年。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通过本协议,本公司为人保养老提供生产业务数据的
承载网络,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以及相关网络设备的租用、维护服务,并按实际使用量收取人保养老服务费用。
二、交易对手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注册资本:肆拾亿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0MA095K4M2J
与本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与人保养老为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二者共同的控股股东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通过本协议,本公司为人保养老提供生产业务数据的承载网络,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以及相关网络设备的租用、维护服务。本协议服务有效期内,每年度合同预估上限金额为621万元(金额包含法律规定的税项)。
(二)定价政策
与人保养老的关联交易,整体定价主要基于人保养老实际专用与分摊的网络线路、网络设备及技术支持服务使用份
额,并依此确定支付费用,同时参考本公司与通信运营商签订的网络线路租用协议价格,以及相关网络设备采购、维护合同价格,相关定价处于合理区间。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x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骨干网服务协议>的议案》,独立非执行董事均投赞成票。
五、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根据中国保险监管机构对关联交易的定义和关联交易额的计算方法,按照目前的统计情况,截至2019年年初尚未与该关联方产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