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确定在宜春市上高县境内开展2000MW清洁煤电项目前期工作。由乙方对上高县2×1000MW清洁煤电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同时为增强各类能源协调互补 能力,统筹、高效推进上高整县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建设,双方确定进一步扩大合作,甲方优先支持乙方在上高县域内开展新能源发电项目(光伏)、储能电站项目、储煤 基地项目、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增量配电网项目、集中供冷供热供汽、售电+电气设备代运维服务、用能节能服务等)开发建设,共同推进上高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具体 以补充协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