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下发的审核函〔2020〕010802 号《关于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第二轮问询函》),本所及本所律师对《第二轮问询函》所载相关法律事项进行核查;并且鉴于发行人委托致同对 其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报表进行加期审计,并由致同出具了致同审字(2020)第110ZA11758 号《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