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 明科 证券代码:600091 编号:临 2016—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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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推进包头市城市建设进程,打造生态宜居城市,提升城市形象需要,包头市政府拟将沼潭南路大幅拓宽,包头市九原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九原区城交局)决定征收公司位于包头市九原区沼潭南路该项目范围内的的部分土地、房屋及地上构筑物附属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九原区包头市沼南大道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规定,2016 年 7 月 15 日公司与九原区城交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收补偿协议(编号:Q2016-4-1-1-005)》。本次征收土地总面积为 43,583.63 平方米,补偿总金额(包括土地、房屋及地上构筑物附属物、奖励、搬迁补助等)为人民币 28,559,891.00 元(大写:贰仟捌佰伍拾xxx仟捌佰玖拾壹元整)。
二、征收补偿款支付时间
协议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九原区城交局向公司支付补偿总价款的 90%,金额为 25,703,902 元(大写:贰仟xx柒拾万叁仟玖佰零贰元整);剩余 10%补偿款 2,855,989 元(大写:贰佰捌拾伍万伍仟玖佰捌拾玖元整),在公司移交土地(含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并开始拆除后支付。
三、本次征收补偿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补偿款记入当期营业外收
入核算,预计增加公司 2016 年度收益约 2,399 万元。对公司 2016 年度具体收益影响情况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