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交易日(以下简称“T 日”)日终,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依据上交所有效成交数据,对当日达成的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包括初始交易和购回交易)进行逐笔全额清算 ,计算次一交易日(以下简称为“T+1 日”)证券公司每笔交易的证券和资金应收应付额,形成当日清算结果发送给证券公司。 第三十四条 T+1 日 16:00,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依据 T日清算结果,按照成交顺序逐笔办理相关证券与资金划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