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协议应详细规定持有人和受托方的GMP责任,并规定持有人对药品质量负责,依法对药品生产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负责。 质量协议的起草应由持有人和受托方的质量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其技术性条款应由具有制药技术、检验专业知识和熟悉GMP的主管人员拟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