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A3301270160505073001221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A3301270160505073001221 )
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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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水资源保护入湖口生态综合整治工程生态缓冲 带修复部分一期第二标段(西南片区)设计 已由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以杭发改审〔2022〕160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水资源保护入湖口生态综合整治工程生态缓冲带修复部分一期第二标段(西南片区)设计 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12585.6万元,建设规模 :对淳安县西南片区支流入湖口进行生态缓冲带保护工程、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生态缓冲带修复辅助工程和生态体验工程等建设 。建设地点: 淳安县塔山源、枫 坑源-桐川溪、上梧溪和上坊溪-枫林港Ⅱ期 。
2.2 招标范围: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水资源保护入湖口生态综合整治工程生态缓冲带修复部分一期第二标段(西南片区)塔山源、枫坑源-桐川溪
、上梧溪和上坊溪-枫林港Ⅱ期(示范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
2.3 设计服务期限: :总服务期55日历天 (其中方案设计20日历天,初步(深化)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 (设计专项类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 且 设
计专项类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 或 设计综合类甲级 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高级工程师 或注册 环保工程师 ;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协议还需明确:1.所有联合体成员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若牵头人无法按照约定及招标人要求履行义务,所有联合体成员承诺均有义务直接接受招标人指令、服从招标人安排。联合体协议版本需经招标人最终确认,招标人有权就其中条款提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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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加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对本项目的投标;
(4)若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联合体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
4. 招投标方式
☑(A)线下招投标 其中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设计基础资料)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杭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
(http://115.233.209.212:88)、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01月18日 09:30:00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淳安县千岛 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行政审批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五楼第三开标室
。
2023年01月18日 09:30:00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
地 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1号
联 系 人: xx
电 话:1506885211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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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曙光路131号联 系 人: xxx
电 话: 15867186206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