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安信农险附加二十四小时责任保险(B 款)(2021 版)条
太平洋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洋安信农险附加 24 小时责任保险(2021 版)条款
本条款为雇主责任保险类主险产品(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兹经合同双方同意,在保险期限内本保险承保以下责任:
被保险人所投保的雇员在保险期限内,从事本保单明细表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的工作时,因遭受意外事故而死亡或伤残(或自意外伤害发生后 180 天之内因同一原因直接导致的死亡或伤残),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主险条款的约定进行赔偿。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太平洋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洋安信农险附加罢工、暴动、民众骚乱保险(2021 版)条
款
本条款为雇主责任保险类主险产品(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
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在本保险单有效期内,直接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乱而导致被保险人所雇佣人员在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工作时,发生意外造成其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依照合同应承担的医疗费及经济赔偿责任。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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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安信农险附加补充工伤责任保险(2021 版)条款
本条款为雇主责任保险类主险产品(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兹经保险双方协商同意,保险人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工伤保险条例》确定的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为基础,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且在保险期间内或保险期间届满后两年内向被保险人提出解除 或终止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被保险人按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制定的标准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保险人按《工伤保险条例》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如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保险人不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七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八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8 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九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 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单位:个月)
年龄等级 | 20 周岁以下 | 20-30 周岁 | 30-40 周岁 | 40-50 周岁 | 50-55 周岁 | 55-60 周岁 |
五级 | 36 | 30 | 24 | 18 | 12 | 6 |
六级 | 30 | 25 | 20 | 15 | 10 | 5 |
七级 | 24 | 20 | 16 | 12 | 8 | 4 |
八级 | 18 | 15 | 12 | 9 | 6 | 3 |
九级 | 12 | 10 | 8 | 6 | 4 | 2 |
十级 | 6 | 5 | 4 | 3 | 2 | 1 |
注: 20-30 周岁含 20 周岁,不含 30 周岁,依此类推。
3、调整伤残赔偿计算方式。保险人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工伤保险条例》确定的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为基础,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伤残,被保险人按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制定的标准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险人按约定的月度工资金额及《工伤保险条例》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不再按照主险责任中的伤残赔偿计算方式承担伤残赔偿,即:
一级伤残为 27 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 25 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
为 23 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 21 个月的本人工资,级伤残为 18 个月的本
人工资,六级伤残为 16 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 13 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
伤残为 11 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 9 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 7 个月的本人工资。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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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安信农险附加不计工伤保险赔偿保险(2021 版)条款
本条款为雇主责任保险类主险产品(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兹经合同双方同意,在投保人缴付相应附加保险费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的赔偿不影响或者减少被保险人应在本保险合同项下获得的赔偿。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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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安信农险附加不记名投保保险(2021 版)条款
本条款为雇主责任保险类主险产品(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兹经合同双方同意,投保人在投保时不提供雇员名单,只申报雇员总人数和对应的各工种人数。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如有增减,应在 30 天内书面通知保险人批改相应工种的申报人数,并按日比例补交或退还相应的保险费。否则,在人员增加的情况下,保险人按出险时各工种的申报人数与实际人数的比例负责赔偿。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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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安信农险附加错误与遗漏保险(2021 版)条款
本条款为雇主责任保险类主险产品(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项下的赔偿责任不因被保险人非故意的延迟、错误或遗漏向保险人申报有关雇员的人数、变更或其它有关信息而被拒绝,一旦被保险人明白其疏忽或遗漏,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向保险人申报,并同保险人协商支付附加的保险费。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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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安信农险附加董事及非体力劳动雇员临时海外公干责任保险
(2021 版)条款
本条款为雇主责任保险类主险产品(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兹经合同双方同意,且投保人已缴付相应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常驻中国(不含港澳台)的董事及非体力劳动雇员因公出国或出境(中国以外但不包括美国及其领地及加拿大)期间,因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依照中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但是,对于在任何国家(中国以外)提出的对被保险人的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在该国有代表其的分支机构或有驻于该国的雇员代表,或在该国有公司、商业机构或个人持有被保险人的代理权,则本附加条款不适用。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太平洋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洋安信农险附加二十四小时责任保险(B 款)(2021 版)条
款
本条款为雇主责任保险类主险产品(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兹经合同双方同意,本保险单的承保时间范围扩展至保险期间内全天 24 小时。被保险人的雇员在此期间因意外事故而导致的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或自伤残发生之日起在 180 个日内发生死亡)以及因此而引起的意外医药费用(社保范围内用药),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但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限额为限。
责任免除:
本保险合同对以下原因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之雇员死亡或人身伤害不负赔偿责任:
1)战争、战乱、反叛、罢工、暴乱、动乱以及核辐射等;
2)疾病、传染病、生育、怀孕、医疗以及手术等;
3)故意自残、自杀以及因药物或酒精导致的犯罪或失常行为;
4)打架、酗酒、吸毒、精神错乱以及高危险运动;高危险动作包括但不限于:
-航空飞行,乘坐民航飞机除外;
-使用呼吸器具的潜水活动;
-足球,以业务身份参加除外;
-滑翔运动;
-冰上曲棍球;
-驾驶或乘坐 50cc 以上摩托车;
-登山、攀岩、攀崖;
-跳伞;
-地穴探险;
-汽车竞赛;
-以运动为职业;
-出于商业目的使用木制家具机器;
-滑水、跳水及水上竞技;
-冬季运动,冰上溜石活动和溜冰除外;
-摔跤、拳击、柔道、空手道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赤手空拳的竞赛;
-驾驶游艇离开海岸 5 公里。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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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安信农险附加非工伤意外事故补偿保险(2021 版)条款
本条款为雇主责任保险类主险产品(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其雇佣期间非因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被保险人依据与该雇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书面协议需承担的补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主险条款的规定,在保险单约定的本附加险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但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的雇员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或手术意外;
(二)被保险人的雇员进行潜水、滑雪、滑板、滑翔、冲浪、蹦极、热气球、跳伞、攀岩、漂流、探险活动、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或进行摔跤、柔道、拳击、武术、散打、空手道、跆拳道等搏击运动;
(三)雇主责任保险(乙种)条款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所列的责任免除条款或雇主责任保险(甲种)条款第四条所列的责任免除条款。
本附加险的累计赔偿限额、每人死亡赔偿限额、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在保险单上另行约定。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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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安信农险附加国内外出差责任保险(2021 版)条款
本条款为雇主责任保险类主险产品(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兹经合同双方同意,且投保人已缴付相应附加保险费的情况下,在保险期限内,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的雇员应被保险人要求出差(包括国内国外),在从事本保单明细表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遭受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或者患有职业病,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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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安信农险附加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偿责任保险(2021 版)条款
第一条 投保范围
本保险为雇主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投保人只有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在保险单生效十五天后(续保者自续保生效后)因疾病(与其工作有关的职业性疾病除外)在医院进行门诊急诊治疗,就其每次实际支出的、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范围内的必要、合理的各项药费、治疗费、检查检验费及门诊手术费,被保险人依据与该雇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书面协议需承担的以上费用的补偿责任,保险人按保险单列明的每次门急诊医疗费用限额、每次门急诊免赔额及门急诊赔付比例负责赔偿。每日门诊急诊次数以一次为限。
被保险人的雇员一次或多次因疾病进行门诊急诊治疗,保险人均按规定分别赔付门急诊医疗费用,但累计赔付金额不超过每人累计门急诊医疗费用限额。被保险人的某一雇员的累计赔付金额达到其赔偿限额时,该名雇员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三条 责任免除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1.被保险人患精神病或精神分裂、职业病、恶性肿瘤、脑中风、心肌梗塞、慢性肾功能衰竭、肝硬化、糖尿病、高血压(Ⅱ期以上)及其引起的并发症;
2.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但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者不受此限;
3.被保险人患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4.既往症及保险单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
5.被保险人患性病、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 呈阳性)期间;
6.挂号费、院外会诊费、出诊费、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7.牙科疾病;
9.住院医疗费用;
10.急诊手术费;
11.被保险人的雇员因意外事故进行门诊急诊治疗。
(二)雇主责任保险(乙种)条款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或雇主责任保险(甲种)条款第四条所列的责任免除条款,但不包括第五条第(一)款或第四条第(二)款。
第四条 赔偿限额
本附加险的每人累计门急诊医疗费用限额、每次门急诊医疗费用限额和每次门急诊免赔额,以及门急诊赔付比例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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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安信农险附加紧急运输费用保险(2021 版)条款
本条款为雇主责任保险类主险产品(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兹经合同双方同意,在投保人缴付相应附加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扩展承保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其雇员在受雇过程中从事本保单明细表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遭受意外或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而严重受伤所支付的紧急运输费用。
但保险人在本条款项下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超过保单明细表列明的相应责任限额。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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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安信农险附加就餐时间保险(2021 版)条款
本条款为雇主责任保险类主险产品(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兹经合同双方同意,且投保人已缴付相应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的任何雇员在保单明细表列明的被保险人经营场所就餐时遭受意外伤害或死亡,该雇员的伤害或死亡在本保险单项下应被视为该雇员在受雇过程中,从事本保单明细表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所发生。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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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安信农险附加恐怖主义保险(2021 版)条款
本条款为雇主责任保险类主险产品(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雇员,因任何恐怖分
子或组织进行恐怖活动直接造成的人身伤亡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太平洋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洋安信农险附加临时海外工作保险(2021 版)条款
本条款为雇主责任保险类主险产品(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兹经合同双方同意,且投保人已缴纳相应附加保险费,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因被保险人业务需要,临时在海外工作期间遭受意外而致受伤或死亡,保险人视同该事故在国内发生,负责赔偿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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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安信农险附加六十天取消保单保险B 款(2021 版)条款
本条款为雇主责任保险类主险产品(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可提前六十天书面通知被保险人注销本保险单,对未到期的保险费保险人应按日比例退回给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可随时书面申请注销本保险单,对本保险单已生效期间的保险费按日比例计收。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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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安信农险附加每日住院现金补贴责任保险(2021 版)条款
本条款为雇主责任保险类主险产品(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兹经合同双方同意,且投保人已缴纳相应附加保险费的情况下,当被保险人受本保险保障的雇员在保险期限内因保险事故而须入住医院进行治疗时,保险人将依其住院天数赔偿每日住院现金补贴,以三百六十五天为限。
但对任何直接或间接、全部或部分由下列原因引发的伤害导致被保险人的雇员须入住医院进行治疗,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主险条款载明之除外责任;
(二) 因雇员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引致被袭击或谋杀;
(三)民事骚乱或恐怖活动;
(四)在战争(不论宣战与否)或镇压叛乱期间,雇员参与军役执行任务;
(五)以执法者身份进行拘捕;
(六)参与赛车或赛马;
(七)受酒精或药物的影响以致产生意外;
(八)腐败物质或细菌之感染(但因意外伤害致有伤口而脓肿者除外);
(九)凡置身于任何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以乘客身份乘坐航班者除外);
(十) 原发病症;
(十一)雇员在伊朗、伊拉克、利比亚、古巴、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苏丹停留期间。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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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安信农险附加上下班途中责任保险(2021 版)条款
本条款为雇主责任保险类主险产品(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兹经双方同意,被保险人的任何雇员应被保险人的要求出勤,在直接去工作地点或从该工作地点直接返家途中遭受导致人身伤害的意外事故,视为在本保险单项下的受雇过程中发生。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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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安信农险附加申报工资保险(2021 版)条款
本条款为雇主责任保险类主险产品(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一致,投保人在投保时分类申报被保险人雇员的月工资标准,保险人同意在计算赔偿主险条款规定的误工费用时,不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而从申报月工资标准和实际月工资标准两者中选取低者作为标准计算。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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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安信农险附加特殊天气保险(2021 版)条款
本条款为雇主责任保险类主险产品(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兹经合同双方同意,且投保人已缴付相应附加保险费,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的任何雇员在特殊的天气条件下应被保险人的要求出勤,在直接去工作地点或从工作地点直接返家的途中遭受意外而致受伤或死亡,应被视为其在受雇过程中从事本保单明细表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所发生的事故。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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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安信农险附加突发疾病责任保险(2021 版)条款
本条款为雇主责任保险类主险产品(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兹经合同双方同意,且投保人已缴付相应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在保险期间内,因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工作期间或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或在 48 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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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安信农险附加违反保证保险(2021 版)条款
本条款为雇主责任保险类主险产品(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的条件和保证将分别适用于每一承保风险,而非共同适用于所有承保风险。因此,对某些条件和保证的违反仅使该违反所适用风险的那一部分保障失效,不影响有关其它风险保障的有效性。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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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安信农险附加运动或娱乐活动保险(2021 版)条款
本条款为雇主责任保险类主险产品(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兹经合同双方同意,且投保人已缴付相应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在保
险期间内,因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参加被保险人或以被保险人名义组织的福利性娱乐或体育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或受伤,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
但是,本附加条款项下的有关赔偿处理应符合本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且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仅限于被保险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针对被保险人的有关诉状、传票、民事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均应受中国法院司法管辖并依据中国法律作出。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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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安信农险附加转院就医费用补偿保险(2021 版)条款
本条款为雇主责任保险类主险产品(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发生主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住院治疗,因治疗医院医疗条件限制,经治疗医院出具书面证明转院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依据与该雇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书面协议需承担的补偿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约定的转院就医费用限额内赔偿其实际发生的、必要、合理的转院交通和食宿费用。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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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安信农险附加自动承保新雇员保险(2021 版)条款
本条款为雇主责任保险类主险产品(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兹经合同双方同意,本保险自动承保被保险人所有新增招收的雇员。被保险人应按季度向保险人书面申报新员工的情况,并按日比例支付附加保险费。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