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南京审计大学学生参加出国(境)交流项目责任书(试行)
本人申请,经相关部门批准同意,报名参加 项目,计划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赴 国家(地区) 高校或机构进行交流学习。
为保证项目顺利完成,本人承诺:
1.申请参加项目时,已全面了解该项目细节,经家长同意后,自愿报名参加该项目,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2.在国(境)外期间不从事有损国家利益和安全的活动,维护祖国荣誉;应具有南京审计大学的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南京审计大学学生形象;遵守所在国、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所在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当地的民俗习惯、宗教信仰;不参与任何与项目无关的政治性、宗教性团体及其活动;如因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造成的意外及其它需要承担的刑事或民事责任以及涉及项目学生家庭相应责任的,由本人自行承担。
3.在国(境)外期间注意身体健康,确保人身与财产安全。须按照购买相关海外医疗保险和意外保险,未购买相关保险的学生,在国(境)外交流学习期间发生意外,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所有费用。
4. 保证在项目结束后按期回国,组团出国(境)的项目学生必须遵守所在团队的出入境安排,不得擅自更改出国身份、出国期限和学习内容,项目学生无论因何种理由终止、延长在外学习期限和变更内容的,应向南京审计大学提出正式的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及双方院校沟通后商议决定,获得变更批准的项目学生,本责任书所有条款和要求仍然适用。
5. 按期回国后,符合学分转换规定的项目学生可进行学分的认定和转换,转换后不足的学分应自行补修,若未能按期完成相应学分造成延期毕业的,由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6.按期返校后,须向南京审计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提交《项目交流总结》,字数1000字以上,附学习交流的电子图片资料。
7. 项目学生本人和家长应一同签署本责任书,本责任书解释权归南京审计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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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声明已经仔细阅读、理解本责任书各项条款,同意严格遵守南京审计大学学生参加出国(境)项目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一切责任自行承担(请将这段话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工整抄写在下面)
项目学生签名: 学号:
学院: 书院: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家长签名: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本责任书适用于所有已通过南京审计大学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同意,并且将参加南京审计大学学生国际交流项目赴国(境)外进行长短期学习的南审全日制学生。参加南京审计大学校际学生交流项目的学生(以下简称项目学生)按照交流期限分为长期和短期两类。长期,指赴国(境)外高校与南京审计大学签订校际学生交流协议的高等院校或其他学术机构,进行三个月以上交流学习的南京审计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短期,指赴国(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学术机构,进行不超过三个月交流学习的南京审计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相关职能部门包括二级学院、书院、教务委员会、学务委员会、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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