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MSH2023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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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XMSH202302019
项目名称:碱性电池采购项目
采购人: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
目录
第六章 附件 10
我集团公司就碱性电池采购项目,以询价的方式确定合作单位,欢迎广大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碱性电池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XMSH202302019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只) |
采购预算 |
1 |
碱性电池(1号) |
15000 |
150000元 |
2 |
碱性电池(2号) |
注:15000支为1号及2号电池合计采购暂定用量,最终结算供货数量按经采购人认可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可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 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 提供国家质量检测相关单位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未被招投标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失信名单或不良记录而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执行人。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询价文件发售时间:
1.日期: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2.地点: 温州龙湾国际机场T2航站楼监管科办公室(xxxxxxxxxx0x)。
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发送至邮箱 000000000@xx.xxxxxxx。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 2023年3月15日11点整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交到温州龙湾国际机场T2航站楼监管科办公室(xxxxxxxxxx0x),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3月15日11点整;
开标地点: 温州机场集团新货站二楼开标室(xxxxxxxxxx0x)。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主页:xxxx://xxx.xxxxx.xx/
2、浙江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
3、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000-00000000
邮箱:
十一、采购监管电话: 0000-00000000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7日
为保障航站楼内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现采购一号和二号碱性电池。
二、技术要求
碱性1号电池:
1.开路电压:1.5V-1.68v
2.特性:无汞环保碱性
3.单体电池尺寸(mm):
直径32.3-34.2
高度59.5-61.5
4.保质期:2年保质期
5.产品型号:1号/LR20/D型
6.执行标准:GB/T 8897.2
碱性2号电池:
开路电压:1.5V-1.68v
2.特性:无汞环保碱性
3.单体电池尺寸(mm):
直径24.9-26.2
高度48.6-50.0
4.保质期:2年保质期
5.产品型号:2号/LR14/C型
6.执行标准:GB/T 8897.2
三、报价要求
报价包括:货物价款、质保期内所需耗材、专用工具、税金、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就位、安装调试、验收(含第三方验收)、性能复核、交付使用、技术服务、售后服务、质保期保障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报价函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己完全理解询价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1.本报价文件的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120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同时我方承诺满足询价文件中的所有要求。
我方的报价如下:
序号 |
报价内容 |
数量 |
规格 |
品牌 |
综合单价(单位:元) |
1 |
碱性电池(1号) |
15000只 |
个 |
|
|
2 |
碱性电池(2号) |
|
|
||
报价(1号、2号电池综合单价之和) |
|
报价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一、报价文件的编制
报价单位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采购的。如发现报价单位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价文件的构成如下:
1、报价函加盖公章(格式见第三章);
2、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五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
4、提供近期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国家质量检测相关单位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相关信用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报价文件的格式
报价文件一式三份须包装于文件袋中并密封。
三、评审办法
1、报价文件如未按照要求密封,按废标处理。
2、没有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五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不在有效期内,按废标处理。
3、没有提供近期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复印件加盖公章),按废标处理。
4、“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显示为失信执行人的,按废标处理。
5、没有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签字加盖公章),按废标处理。
6、没有提供国家质量检测相关单位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按废标处理。
7、不满足第二章采购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8、本次采购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符合资格及采购要求的综合单价之和的报价最低的单位为中选人,综合单价之和的报价相同时,以1号电池综合单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当1号电池综合单价亦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抽签(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排序。
碱性电池采购合同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3 年 月
合同编号:
甲方: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xxxxxxxxxx0x
法定代表人:xx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签订地点:温州龙湾国际机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就相关货物采购事宜,在互利、平等的原则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金额(单位:元)
名称 |
型号/规格 |
品牌 |
单价(含税) |
税率(%) |
碱性电池(1号) |
个 |
|
|
|
碱性电池(2号) |
|
|
|
乙方需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合格,全新且未曾使用,无任何权利瑕疵,不存在质押、抵押等相关情形。若乙方提供虚假或者不真实或欺骗甲方,由此造成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合同金额
1.本合同金额预估总额为(大写):人民币 (含税)(税率 %,增值税税额 元),(小写)¥ 元,。本合同金额为甲方住所地内交货价,含货物价格、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税费等所有费用。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同时乙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不因甲方采购数量的增加或者减少而变动固定单价。
2.本合同采购的货物数量属于预估数量,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单方面予以调整采购的数量,具体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采购通知单为准,乙方承诺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执行,双方最终结算金额按照甲方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3. 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单价(不含税)固定不变,若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引起的增值税税率变化的,支付的合同总金额变更为原合同不含增值税货物或劳务价格与适用税率计算税额的合计金额。
三、技术资料
1.乙方应在交付合同货物的同时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要求该等人员履行同等的保密义务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要范围内使用。如因乙方或前述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人员违反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如因乙方违反本条保证并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障碍或瑕疵。如因乙方提供货物存在权属纠纷或担保物权等权利限制或瑕疵而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就甲方遭受的该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保密义务
1.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乙方知悉的甲方人员信息、采购需求、相关项目情况、工作安排及本合同相关内容均属于保密信息,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确认,乙方不得将保密信息以任何形式披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确认,乙方不得利用本合同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
3.保密期限为永久。
1.本合同项下甲方采购的货物,必须由乙方直接供应;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供应,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2.如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转让和转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预估总额 5 %的违约金。
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按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进行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技术资料、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同时向甲方交付。如资料不全的,视为乙方未完全履行交付义务。
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必须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接货。
4. 货物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交付甲方前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货物运输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经甲方签收后视为交付,乙方同时必须在货物到达的当天立即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6.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负责返修或者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者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者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照不符本合同规定的包装货物金额 3 %计算的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1. 交货期限: 以甲方通知为准
2. 交货方式: 由乙方送货
3. 交货地点: 温州机场T2航站楼
1.在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的当天,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甲方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外观检查,产品外观、使用说明书等资料符合甲方要求的,给予签收,外包装有破损、产品外观有损坏或者资料不全的,则不予签收,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
2.乙方交货前应对货物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乙方质量检验证明书应随货物移交甲方。
3.甲方签收货物后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相关质量要求,甲方应在签收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或与甲方协商处理,或在3日内直接按甲方要求进行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合同金额,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乙方未作出答复或负责处理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在上述异议期及货物质量问题的处理期间,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在前述异议期限届满,如甲方未提出货物不符异议,则甲方在前述异议期限届满之日后5日内签署验收合格确认书。验收合格确认书并不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应当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以及售后服务的义务。
5.货物所有权从该产品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转移至甲方。
1.结算方式:甲方根据实际采购数量及合同中的单价为结算依据,凭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采购清单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费用。
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规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发票,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延期付款的责任。
十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前7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预估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果逾期未缴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存在违约情形,甲方有权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如果乙方未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合格确认书,且经甲方确认乙方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形后3日内,甲方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1、乙方保证其所供应的货物符合相关货物质量标准,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或因质量瑕疵而导致的安全隐患,且为未经使用的全新货物。
/2.若乙方提供的货物属于伪劣货物或者假冒货物或者欺诈甲方,使得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可依法寻求其他法律救济。
1. 甲方无故逾期支付货款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 0.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和本合同规定的文件资料的,乙方应按合同预估总额每日 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3 日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预估总额5 %的违约金,且全额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3.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竞争性谈判、议标、询价)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或要求乙方更换货物;乙方因更换货物而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支付相应货款,履约保证金不予以返还。
4.因乙方提供货物质量问题或者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须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该等损害导致甲方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乙方须在甲方赔偿范围内全额向甲方作出赔偿。
5.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须向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因乙方违约而应向甲方赔偿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本合同项下事宜进行招标(竞争性谈判、议标、询价)以及重新进行招标(竞争性谈判、议标、询价)的费用、重新招标(竞争性谈判、议标、询价)的中标价格与本合同价格的差价损失,以及因采购迟延而导致的经营损失等。并且,甲方为主张和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对于本合同项下乙方应支付的赔偿款或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货款及履约保证金、质保金中直接扣除,仍不足的部分,继续向乙方追偿。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官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7 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赔偿或违约责任。
十六、争议解决
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审理。
2.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七、合同组成文件包含下列内容,且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4.招标书及其附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包含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货物送齐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付款、质保服务等内容以后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壹】年,自【2023】年【2】月【】日起至【2024】年【2】月【】日止。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发货、收货、付款,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执行;未达成补充协议的,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执肆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指定的下列银行开户账号:
甲方 |
乙方 |
||
名称 |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名称 |
|
信用代码 |
91330300735276673H |
信用代码 |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温州滨海支行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355858332694 |
银行账号 |
|
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正式函件联系,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指定的下列方式及地址:
甲方 |
乙方 |
||||
邮寄 |
名称 |
|
邮寄 |
名称 |
|
收件人 |
|
收件人 |
|
||
联系电话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地址 |
|
联系地址 |
|
||
电子邮件 |
收件人 |
|
电子邮件 |
收件人 |
|
邮箱地址 |
|
邮箱地址 |
|
3.函件送达
(1)邮寄送达的,以邮件服务企业出具的签收单为凭,无论实际签收人有无接收方的签收权限;按以上列明的地址投递的,无法投递或遭拒收,均视为已经送达。
(2)电子邮件送达的,以相关电子数据进入接收方邮件服务器的时间为准。因互联网公共通讯线路或非自有的电子邮件服务商的电子系统出现障碍,导致接收方不能及时收件的,接收方应在争议发生时提出证明,方能主张函件未送达。因接收方对电子邮箱进行了错误设置,或其自有的读取电子邮件的终端、保存电子邮件的服务器、邮件管理系统出现障碍,导致电子邮件被拒收或被疏忽,函件一经发出,即视为已经送达。
(3)任何一方应在本方联系方式改变的情形下,在24小时内以合理的可事后可验证的方式告知对方,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
(本页为签章页,无合同正文)
甲方:(盖章)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0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xx)
注册地址:
法定或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的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 (签字):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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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黏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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