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合同号: 】
运城日报社全媒体新闻平台运维项目
合
同
书
甲 方: 运城日报社
地 址: xxxxxxx 0000 x运城日报社
乙 方: 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
地 址: xxxxxxxxxx 0 x方正大厦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就运城日报社全媒体新闻平台运维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事宜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本合同。
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和单价
甲乙双方同意:由 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本合 同 约 定 之 条 件 和 条 款 向 运 城 日 报 社 ( 以 下 简 称 甲 方 ) 提 供运城日报社全媒体新闻平台运维项目所需服务、软硬件产品(以下统称“产品”),产品的型号、数量及单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项目报价单》。
第二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为¥ 977,000.00 元(大写人民币 玖拾柒万柒仟元整)。本合同价款中包含:
□ 货物产品(□硬件 □软件)和个性化开发
□ 服务
□ 及其他 (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包装 、安装调试费用等 )
第三条 付款时间和支付方式
3.1 甲方向乙方分 2 期付清合同全款: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
金额的 40%,计人民币叁拾玖万零捌佰元整(¥ 390,800);,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0%,计人民币伍拾捌万陆仟贰佰 元整(¥ 586,200);。
3.2 支付方式为:□现金 □ 支票 □电汇
□银行承兑汇票 □其他: 乙方的银行账号信息如下: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关村支行账号:860382444310001
3.3 支付前提:乙方应当在甲方支付价款前向甲方出具符合甲方财务制度的正规发票或收据,如乙方拒绝提供,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价款。
第四条 交货方式及交货时间
4.1 交货方式:乙方通过以下方式向甲方提供产品:
1) 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妥善包装产品,办理产品的运输和保险,乙方应承担因包装运输不善给甲方造成的产品损失。
甲方指定的交货地址: 运xxxxxx 0000 x运城日报社 收货人: x主任 联系方式: 0359-2233591
4.2 交货时间:甲方收到货物后 10 日内应对货物数量、型号等外观形态进行检查并签收。
第五条 项目系统验收
5.1 项目验收标准:
5.1 验收标准:以《项目报价单》为准
5.2 项目验收程序:
5.2.1 验收。产品在交付工作完成后 3 日内甲方进行验收,并与乙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报告》。甲方既不进行验收,或验收后不签署验收合格报告,又未提出正式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
第六条 质量保证条款
乙方保证基于本协议而提供的产品是真实、可靠的,并在各方面与本合同及合同附件约定的品种、型号和技术标准相一致。质量保证期为项目验收之日起_ 壹_年。
第七条 甲乙双方责任
7.1 甲方为乙方提供硬件环境和实施工作环境及测试环境,并提供乙方软件开发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和数据及相关规范和标准,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7.2 甲方应及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付清相应合同款项,并做好配合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工作,如及时收货、验收并与乙方共同签署接收单、验收报告、合格证书等相关单据。
7.3 甲方提供必要的业务人员与技术人员配合需求分析、系统测试、系统上线工作。
7.4 甲方人员在进行业务需求、软件开发、系统测试等工作过程所支付的费用由甲方自己承担。
7.5 因甲方需求变更、工作优先级变化等原因,造成项目完成进度延迟,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7.6 乙方应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实施的规定组织相关专家、技术人员等会同甲方指定人员成立项目组,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7.7 乙方承诺用技术熟练、有经验的项目人员来保证项目快速有效地实施。
7.8 乙方应在与甲方共同调研的基础上编写详尽的《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按照经双方确认的《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内容进行项目开发建设。乙方在项目进程中,应与甲方有关人员密切配合,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7.9 为保证甲方正常使用该系统,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相关条款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第八条 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并承认,双方均应严格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事先未征得对方书面正式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合同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露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合作信息、所有从本合作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无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也不得将上述信息用于除本合作之外的其他任何目的。保密信息的接收方(“接收方”)应妥善保管信息披露方(“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被撤销,保密条款永久有效,直至信息披露方向社会公众公开为止;违反上述保密条款造成对方秘密泄露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技术服务及培训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因台风、地震、水灾以及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发作、政府行政干预影响项目系统正常运作的情形。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对履行合同产生影响时,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或变更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11.1 本合同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约定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
11.2 如履行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改成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及补充条款:
12.1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为:
附件一: 《项目报价单》
12.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另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中的条款若与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发生冲突,则以补充协议中的该条款为准。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3.2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签订地点、时间
本合同签订地为 山西省运城市 ,签订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