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安信二維碼支付服務之條款及細則
x不時修訂或進㇐步補充的條款及細則 (「條款及細則」) 適用於閣下登記、啟動及/或使用二維碼支付服務。當閣下登記、啟動及/或使用二維碼支付服務,即代表閣下確認已閱讀,明白及同意受本條款及細則約束。 如閣下不接受本條款及細則,請勿登入、登記、啟動或使用有關服務。
1. 定義
除非內文特別規定,否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的涵義:
I. 「信用卡」指任何由安信所發出及不時指定為合資格的二維碼支付服務的信用卡,包括實體信用卡及/或電子信用卡。
II. 「持卡人」,「你」及「閣下」指獲安信發行信用卡之人士,及如文義需要或允許,包括任何附屬卡之持有人。
III. 「持卡人協議」指持卡人與安信之間不時修訂或進㇐步補充的有關協議 (無論是以協議,條款及細則或任何其他形式),適 用於並規範信用卡的使用。
IV. 「手機應用程式」指由安信開發的「OmyCard」手機應用程式及/或安信不時指定提供二維碼支付服務的手機應用程式,持卡人可從相關的官方軟件應用商店下載。
V. 「流動裝置」指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或任何其他具有類似功能的流動裝置及由安信不時指定為適合二維碼支付服務的流動裝置類型或型號。
VI. 「安信」指安信信貸有限公司及其繼承人和受讓人。
VII. 「二維碼」指透過手機應用程式產生之快速響應矩陣圖碼或獨特的二維條碼用作 (a) 以數碼形式顯示信用卡或 (b) 以作識別商戶以於二維碼交易中向該商戶付款。
VIII. 「 二維碼支付服務」指由安信透過手機應用程式提供的電子付款服務,並以下列之方式透過使用信用卡以執行付款交易 (a) 於指定的商戶電子終端機掃描由手機應用程式產生的二維碼 或 (b) 使用手機應用程式掃描指定商戶提供的二維碼。
IX. 「二維碼交易」指透過二維碼支付服務向商戶收款人支付款項,及包括向賬單機構或商戶支付商品,服務及/或賬單。
X. 「保安資料」指持卡人指定之保安資料,使安信用作驗證持卡人的身份以使用及登入二維碼支付服務和手機應用程式,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個人識別號碼 (即名為密碼)、指紋、面部特徵或其他生物特徵辨識或鑒定憑證。
在本條款及細則內,單數詞包括複數詞,反之亦然;包含性別的詞包括每個性別。除非另有說明,否則「條文」均指本條款及細則內的條文。
2. 本條款及細則是對持卡人協議的補充,並構成其㇐部分
I. 本條款及細則就二維碼支付服務的登記、啟動及使用列明持卡人的權利及責任。
II. 本條款及細則補充持卡人協議及手機應用程式使用條款並構成其㇐部分,本條款及細則的施行將附加於持卡人須遵守 於持卡人協議及手機應用程式使用條款的條款。
III. 持卡人協議中的條款不會因信用卡登記於二維碼支付服務而改變。
IV. 本條款及細則所用之詞語及字詞具在相關範圍內與持卡人協議具有相同的含義。若本條款及細則的定義或條文與持卡人協議有任何不㇐致或抵觸,就該不㇐致或抵觸的部份將以前者為準。
3. ㇐般
I. 按照下述第 4 條 (使用二維碼支付服務) 中規定的方式進行二維碼交易,即代表持卡人正在授權向商戶支付款項。持卡人確認該交易將被處理及相關金額將立即從信用卡賬戶中扣除,而無須 (a) 在電子終端機上刷信用卡;或 (b) 持卡人的簽名或其他密碼 (保安資料除外) 以授權二維碼交易。
II. 二維碼支付服務應在安信不時指定及運行受支援之操作系統的流動裝置內使用。
III. 二維碼支付服務之更新可能定期透過提供手機應用程式的官方軟件應用商店內發布。㇐些流動裝置將自動下載有關更新,另㇐些流動裝置或須持卡人自行下載有關更新。根據不同更新,持卡人可能無法使用二維碼支付服務直至已下載最新版本的手機應用程式。為了使用二維碼支付服務,持卡人有責任確保已下載最新版本的手機應用程式在持卡人的流動裝置內。
IV. 二維碼支付服務不擬於其使用與任何法律或法規相抵觸或安信沒有被許可或授權提供二維碼支付服務的任何司法管轄區內使用。
V. 安信保留修改,暫時或永久終止二維碼支付服務的權利。
4. 使用二維碼支付服務
I. 為登記二維碼支付服務,持卡人必須 :
(a) 持有有效的信用卡及該信用卡賬戶須有良好的信貸狀況;
(b) 下載手機應用程式於流動裝置;
(c) 登記成為手機應用程式之用戶; 及
(d) 登記信用卡至二維碼支付服務及設定保安資料。
II. 使用二維碼支付服務,持卡人必須使用保安資料登入手機應用程式。然後,持卡人須 :
(a) 根據下述之第 4.IV 條,於指定商戶的電子終端機掃描由手機應用程式產生的二維碼或使用手機應用程式掃描指定商戶提供的二維碼;
(b) 輸入二維碼交易的資料 (如需要); 及
(c) 在手機應用程式內輸入保安資料以授權二維碼交易。
III. 安信保留權利不給予原因,隨時 (a) 拒絕持卡人之二維碼支付服務登記 (b) 拒絕任何信用卡登記二維碼支付服務 (c) 暫停、取消或終止已在二維碼支付服務登記的信用卡 (d) 禁止持卡人登入手機應用程式及二維碼支付服務或 (e) 拒絕任何二維碼交易。安信不會對閣下因此直接或間接地引起、導致或與之相關之任何性質的損失、損害、支出或費用負責。
IV. 持卡人明白即使你的實體或電子信用卡獲㇐些商戶接受,但該商戶亦有可能不接受以二維碼支付服務付款。
5. 保安資料及採取保安措施的責任
I. 持卡人須根據上述第 4.I(d) 條設定保安資料以登入手機應用程式及使用二維碼支付服務。該保安資料是用作驗證持卡人之身份使其能登入手機應用程式及執行任何二維碼交易。
II. 持卡人有責任對保安資料保密及採取合理的措施以防止任何欺詐或未經授權使用或登入二維碼支付服務以使用信用卡。 在不損害持卡人協議的前提下,持卡人同意:
(a) 依照安信提供的所有指引及指示正確登入及使用二維碼支付服務,包括設定及如何保密地保管任何保安資料;
(b) 不在任何於流動裝置或操作系統的供應商支援或保修的配置範圍外經修改的流動裝置或操作系統上使用二維碼支付服務。該等流動裝置包括裝有盜版,破解版,僞造及/或未獲授權應用程式或被自行解除軟件鎖定或已開放根目錄權限的軟件操作系統。該等流動裝置包括被破解或已開放根目錄權限的裝置。被破解或已開放根目錄權限的裝置是指未經流動裝置服務供應商及電話製造商批准而自行解除其所設限制的裝置。
(c) 不要選擇或採用任何被視為易於獲取的個人資料或任何其他人士容易猜測或複制的保安資料;
(d) 不得向任何人士 (包括安信員工) 披露保安資料,或者准許任何人士 (包括安信員工) 使用其保安資料;
(e) 不得登記或容許其他人士於持卡人的流動裝置內儲存其他人士的保安資料;
(f) 妥善保管並定期更改保安資料;
(g) 確保任何顯示或儲存在流動裝置上的資料保密;
(h) 防止意外或未經授權披露或未經授權使用保安資料; 以及
(i) 在棄置流動裝置之前,刪除在二維碼支付服務中已登記的任何信用卡,並刪除流動裝置上的手機應用程式。
6. 使用已登記二維碼支付服務的信用卡
I. 安信配予信用卡的任何信用限額亦適用於二維碼支付服務。換言之,二維碼支付服務不會獲配予任何額外或另外的信用限額。但安信保留權利不時設定及修改二維碼支付服務的任何信用限額。
II. 安信保留權利不時設定及修改持卡人在使用二維碼支付服務時之任何最高或最低二維碼交易限額。
III. 持卡人絕對有責任確保二維碼交易的支付數據和任何交易資料 (包括付款金額) 均為準確且完整,才確認或執行二維碼交易。安信對二維碼或任何交易資料中出現的任何錯誤概不負責。當二維碼交易被錯誤地執行,例如付款被轉移到錯誤的商戶,安信不承擔責任代表持卡人討回相關款項。
IV. 持卡人協議中列明的所有相關利息、費用及收費將繼續適用於持卡人使用任何二維碼交易。持卡人應對所有相關利息、費用及收費負責。
V. 持卡人須承擔安信或其他第三方 (如流動網絡營運商等) 就登記、啟動或使用二維碼支付服務所徵收的所有費用、收 費、成本及開支。
VI. 持卡人同意其不得以二維碼支付服務用作任何非法或違法購買或用途。
VII. 持卡人必須遵守所有規管卡人下載手機應用程式,或登入或使用手機應用程式或二維碼支付服務之適用的法律和法規。
7. 優惠券
I. 安信將不定時於手機應用程式內提供各種的優惠券予已登記二維碼支付服務的持卡人使用。
II. 持卡人明白優惠券是由參與之商戶提供以作宣傳之用。優惠券僅在有限的時間內有效,參與之商戶可隨時修改或取消優惠券。
III. 優惠券受參與之商戶所列的條款和細則約束。
IV. 持卡人明白安信僅代表參與之商戶提供平台下載,營銷,獲取或發放優惠券。
V.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安信不會對優惠券提供任何方式的保證或條件 (不論明示或隱含)。因優惠券而產生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或損失,㇐概由持卡人和相關參與之商戶直接自行解決,安信不承擔任何責任。
8. 持卡人的責任
I. 持卡人應對在二維碼交易中已於信用卡賬戶入賬的所有金額負責,不論該交易是否經持卡人授權或被持卡人錯誤地執行。
II. 安信不會因持卡人就商戶透過二維碼支付服務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的質素、價格或價值或該產品或服務的問題對持卡人負責。持卡人應直接與任何商戶解決任何索償或糾紛。任何對商戶的索償均不得使持卡人對安信提出任何抵銷或反索賠。持卡人無權因上述之情況暫援繳付任何款項予安信。
III. 在不影響本條款及細則及持卡人協議中的任何規定的情況下,持卡人特此同意賠償安信並使其免受因持卡人
(a) 不遵守本條款及細則或持卡人協議;或 (b) 欺詐,故意違約或嚴重疏忽使用手機應用程式使用二維碼支付服務而直接或間接地引起、導致或與之相關之任何損失,損害,支出或費用而負責。
9. 安信的責任限制
I. 即使安信作出㇐切商業上合理努力以提供二維碼支付服務,持卡人知悉並同意二維碼支付服務的表現和操作將取決於各種因素,包括網絡連接性,流動裝置的性能,手機應用程式的功能性和任何其他第三方服務提供商
(包括但不限於流動網絡營運商或網站主機等)。
II. 就任何不受安信合理控制範圍下及即使作出了㇐切合理的努力仍不可避免的原因以致二維碼支付服務部分或全部暫停、故障、中斷或延遲,安信將無須為此承擔責任。
III. 二維碼支付服務是按「按原狀」及「按提供」的基礎上提供予持卡人。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安信不會就二維碼支付服務的功能提供任何方式的保證或條件 (不論明示或隱含),包括但不限於其狀態,品質、表現、商業 適售性、技術、特定目的之適用性、及時性或不侵犯第三方權利,或其安全、無錯誤或功能不受干擾的保證。安信無法保證透過使用二維碼支付服務不會傳播病毒,或其他有害或破壞性性能或不會對流動裝置造成任何損害。
IV. 持卡人明白並同意:
(a) 使用二維碼支付服務的風險全由閣下獨自承擔;
(b) 持卡人自行決定及承擔通過使用二維碼支付服務所下載或獲得任何資料或信息的風險。持卡人應對因下載,獲取或使用有關資料或信息而造成對其流動裝置的任何損壞或任何資料遺失承擔全部責任;及
(c) 由閣下獨自負責確保對流動裝置及/或該裝置中的任何資料有足夠保護和備份,採取合理和適當的預防措施來防範電腦病毒或其他破壞性性能,及防止任何電腦病毒傳播到流動裝置。
V. 在不損害本條文規定的前提下,安信對因以下任何情況直接或間接地引起、導致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性質的損失、損害、支出或費用概不負責:
(a) 商戶拒絕完成二維碼交易或無法接受二維碼支付服務為付款方式;
(b) 不準確或不完整或未能反映持卡人原本意願的二維碼交易之二維碼或任何交易資料;
(c) 因手機應用程式的任何暫停、失效、中斷、延遲或故障而無法完成的二維碼交易;或
(d) 持卡人未遵守本條款及細則 (以及持卡人協議) 中的任何規定。
VI. 即使本條款及細則載有任何其他相反的條文,安信沒有任何性質的義務向任何人士提供或繼續提供二維碼支付服務。
VII. 為免生疑問,本條款及細則中的任何內容並不旨在排除或限制任何法律上可能無法排除或限制的條件,保證,
權利或責任。
10. 終止
I. 安信可以全權及絕對酌情權決定隨時封鎖、暫停、取消或終止二維碼支付服務及/或已登記二維碼支付服務的信用卡 (無論持卡人之實體及/或電子信用卡是否以相同方式處理),而無需任何理由或通知。
II. 對於上述任何原因以致持卡人直接或間接地蒙受或招致的任何性質的損失,損害,支出或費用,安信概不負責。
III. 移除已登記於二維碼支付服務的信用卡不會影響實體信用卡及/或電子信用卡的使用。
IV. 為免生疑問,當已登記於二維碼支付服務的信用卡 (不論以甚麼形式) 因任何原因到期,暫停或終止時,使用該信用卡作任何二維碼支付服務亦會同時被終止。
V. 不論如何引起之任何終止使用信用卡及/或使用於手機應用程式內已登記二維碼支付服務之信用卡,將不會影響持卡人在該終止日前所累算的任何權利或義務。
11. 遺失、被竊或遭未經授權使用二維碼支付服務
I. 若持卡人知道或懷疑 (a) 持卡人用作登入二維碼支付服務的流動裝置已遺失、被竊或被篡改,(b) 任何未經授權下登入 二維碼支付服務或流動裝置,(c) 任何未經授權下披露保安資料或 (d) 其他人得知保安資料,持卡人須即時報告此類事件予安信。
II. 若持卡人相信用以登入手機應用程式或二維碼支付服務的保安資料遭到盜竊,持卡人應立即更改保安資料,以免二維碼支付服務遭未經授權使用。
III. 在安信收到任何此類事件的報告前,持卡人須對所有未經授權的二維碼交易負責。
12. 俢訂
安信可不時通過書面通知以及按安信認為適當的方式通知持卡人修訂本條款及細則中的條文。此修訂將在安信的通知中指定的生效日期對持卡人生效並具有約束力。如果持卡人在該等修訂的生效日期之後仍然保留信用卡及/或使用二維碼支付服務,持卡人將被視為已接受該等修訂。如果持卡人不接受該等修訂,持卡人應在該等修訂的生效日期之前移除所有已登記二維碼支付服務的信用卡。
13. 規管法律
x條款及細則須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管轄,並按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持卡人同意接受香港法院的非專屬司法管轄權管轄,但條款及細則亦可在任何具司法管轄權的法院執行。
14. 第三方權利
除持卡人及安信以外,没有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 (香港法例第 623 章) 執行此等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此等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15. 分割
x條款及細則中各項條文均可跟其餘條文分割。若在任何時候,有任何條文在香港法律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的法律下在任何方面變成非法,無效或不能被執行,其餘條文的合法性,有效性或應執行性均不受任何影響。
16. 語言
x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不㇐致或抵觸,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