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号码 ,即时通讯账号 (QQ、微信等)。 乙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号码 ,即时通讯账号 (QQ、微信等)。
甲方(贷款人):
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丙方(担保人):
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向甲方借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借款金额、利率、期限、支付方式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 ,大写 。
二、借款利率
月利率 %,利息总额
元;每
为一结息期,每结息期内须付清当期利息
元;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不因国家利率的调解而调整。
三、借款期:
1、借款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当日清偿上述借款本息,逾期每日按借款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须征得甲方同意。
四、支付方式
为确保资金安全,甲乙双方同意通过共管帐户结算借款本息。
甲方账户名:
乙方账户名:
账 号:
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
第二条 借款用途
乙方保证上述借款用于 ,并承诺不挪作他用;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借款。
第三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要求乙方按约定还本付息并提供担保的权利。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催缴或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借款,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2、甲方有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数额及时提供资金的义务。
3、甲方有权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监督检查。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经营信息及财务状况,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个人真实信息或法人单位的真实情况。
4、甲方承诺其对出借资金为自己的合法财产,否则由甲方对违约或损害赔偿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及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权利。
2、乙方有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利息及归还本金的义务。
3、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
4、乙方违约的,甲方为实现本合同约定债权所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等必要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向甲方披露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信息,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银行对账单等资料,配合甲方的调查、检查、审查。
6、当发生如下事件时,乙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家庭(单位)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
(2)重大财产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租赁、抵押等);
(3)乙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发生其他影响乙方偿债能力的情况。
第四条 担保
1、丙方作为担保人,自愿为乙方就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向甲方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方式及权利义务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2、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担保事宜另行签订担保合同。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为:
编号为 的《 》,担保方式为 ,担保人为
3、本条约定的担保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
2、
3、
第六条 争议事项处理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长沙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七条 送达方式及送达地址条款
送达地址:甲方与乙方就本合同中涉及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
甲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号码 ,即时通讯账号 (QQ、微信等)。
乙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号码 ,即时通讯账号 (QQ、微信等)。
一方及法院、仲裁机构将材料成功送达至上述地址之一的,即为完成送达。该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当事人地址变更时应当及时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如因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告知、当事人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相关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
第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市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执一份备案。
甲方(签章):
经办人
乙方(签章):
经办人
共有权人(签章):
丙方(签章):
经办人
共有权人(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