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YGC-2023039
滨海国际合作学校高中部柴桥校区工程空气能热水系统采购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人: xxx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滨海国际合作学校高中部柴桥校区工程空气能热水系统采购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YYGC-2023039
招 标 人: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xxx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23 年 11 月 日
目 录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4
第五章 招标采购需求 31
项目编号:YYGC-2023039
项目名称:滨海国际合作学校高中部柴桥校区工程空气能热水系统采购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宁波市北仑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出资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气能热水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柴桥中学西南侧地块。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91105.1 平方米,拟拆除学校原教学楼一栋、实验楼、
报告厅,拆除建筑面积为 5600 平方米;拟新建教学楼、风雨操场、报告厅、食堂、宿舍楼等,新建
建筑面积约 44324.88 平方米。
招标范围:滨海国际合作学校高中部柴桥校区工程空气能热水系统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30万元
交货期和安装期: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并接招标人供货通知后 20 日历天内交货,安装与装修同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日 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2 月 日 17 时 00 分(双休日除外),到宁波寅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 000 x(xxxxxx) 0 x 0000 x)购买招标文件,如通过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请联系 15857455418。
4.2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 300 元人民币/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2.5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 2023 年 12 月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如下指定帐户:
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应备注:项目编号 YYGC-2023039 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名称:宁波寅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帐号::000000000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
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 5 日内无息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月 日 14 时 00 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xxxxxxxxxxx 000 xxxxxxx X x)三楼交易厅,详见中心电子显示屏)。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 招标文件包含多项否决投标条款,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潜在投标人在全面查阅招标文件后决定是否投标。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行为之一的,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追偿相应损失,并上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8.3 投标截止时,若合格投标单位数量≥3 家,则全部参加开标;若投标单位数量<3 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地址:xxxxxx0000xxxxxXx0x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
招标代理机构:xxx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000x(xxxxxx)0x0000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异议、投诉受理单位: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地址:xxxxxx0000xxxxxXx0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宁波寅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000x(xxxxxx)0x0000x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滨海国际合作学校高中部柴桥校区工程空气能热水系统采购 |
1.1.5 | 建设地点 | 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柴桥中学西南侧地块。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宁波市北仑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经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交货期 | 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并接招标人供货通知后2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与装 修同步。 |
1.3.3 | 交货地点 | 项目工地现场,具体由招标人指定。 |
1.3.4 | 技术性能指标 | 详见第五章 招标采购需求 |
1.4.1 | 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信誉 | 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管理等各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一、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 二、财务要求:无。三、业绩要求:无。四、信誉要求: (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开始倒算的3年之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未被法院判决(裁定)犯行贿罪(上级法院另有判决(裁定)的,以上述时间内上级法院判决(裁定)为准); (2)开标日投标人及其分公司(分支机构)经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的“失信被执行人”栏目查询,无失信黑名单记录。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投标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五、其他要求:/。 |
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评审的 有关规定 | 1、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通过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中国》网站及北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核查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能力。特殊情况下,经招标人要求,评标委员会扩大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能力核查范围,增加核查材料。 评标期间对网站、网页进行查询,对于评标委员会经查询已确认无误 的信息,如事后网站、网页信息发生变化,当事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申请,要求重新查询确认,不予接受。 | |
1.4.2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资料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如有) |
2.2.1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3年 月 日16时30分 |
2.2.3 | 一般情况下招标人澄清、修改的时间 | 2023年 月 日16时30分 |
3.1.1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组成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一、封面; 二、资格审查申请函;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事宜,则本项取消); 四、投标保证金;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项目负责人委任书; 六、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七、其他辅助说明资料(如有)。 |
3.1.2 | 技术商务文件组成 | 技术商务文件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一、封面; 二、商务条款响应表表; 三、技术及服务条款响应表;四、投标货物(服务)清单;五、项目实施方案; 六、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方案;七、技术培训方案; 八、优惠承诺及合理化建议;九、类似业绩; 十、以往案例; 十一、评分标准或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及文字说明(具体详见评分标准); 十二、其他辅助说明资料(如有)。 |
注:技术商务文件页码总数不超过250页。 | ||
3.1.3 | 报价文件组成 | 报价文件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报价文件封面; 二、开标一览表;三、投标函; 四、投标报价明细表;五、备品备件清单; 六、采购承诺函。 |
3.2.6 | 限价、限量或其计算方法 |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30万元(即招标控制价)。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金额、形式、时间:见招标公告。 |
3.5.2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 |
3.5.4 | 资格审查材料等相关原件 | 投标人无需提交原件 |
3.6.4 | 投标文件份数 | 一份正本, 四 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不加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纸质文本打印并签字盖章完毕后扫描成PDF格式,内容必须与纸质投 标文件正本一致)。 |
4.1.1 | 外层封套上写明 |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年 月 日14时00分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xxxxxxxxxxx000 x行政中心大楼B座)三楼交易厅,详见中心电子显示屏) |
4.2.5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按规定已经接收的投标文件不退还投标人。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xxxxxxx xxxx000x行政中心大楼B座)三楼交易厅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及以上的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有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或按规定采取其他方式确定。 |
7.1 | 是否授权评标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家 。 |
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北仑)(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0.1 | 投标报价 | 本项目采用总价和分项报价形式。 |
10.2 | 合理报价范围 |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 |
10.3 |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代表不出席开标会,视同其放弃监督开标会、抽签活动和 处理有关事宜的权利。 |
10.4 | 中标公示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北仑)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
10.5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 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10.6 |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1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此种情况发生后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 |
10.7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买方”和“卖 方”,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10.8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等不同组成文件按先后顺序解释,排序在前的优先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 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10.9 | 关于投标人球号的规定 | 投标人在投标人开标签到表的签到序号即为其抽签时的球号。 |
10.10 | 中标 服务费 | 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20 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向中标人收取。有关本项目的中标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宁波寅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账号:584713054900015 |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4)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被责令停业的;
(11)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 投标人如认为有需要,可自行到施工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并不得损害招标人利益。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投标人踏勘现场后自行对施工现场及xx环境情况做出判断和决策,并自行对其判断和决策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 投标人到工地现场踏勘,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予批准。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按2.2.1条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经招标人同意。
1.12.1 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
1.12.3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
(2)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
1.12.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招标采购需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或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否决。
2.2.1投标人应及时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前将要求招标人澄清的疑问以电子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xxx;联系 电话:00000000000;邮箱:000000000@xx.xxx)。
2.2.2招标人将根据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北仑)网站发布。招标人一旦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北仑)网站发布澄清、修改、补充内容,视为该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已送达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北仑)网站,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及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补充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为准。
2.2.3澄清、修改、补充内容一般情况下将于前附表第2.2.3款规定的时间发布,但特殊情况下澄清、修改、补充内容也可能会于前附表第2.2.3款规定的时间之后发布。澄清、修改或者补充的内容如属于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如果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
3.1.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1条款。
3.1.2 技术商务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2条款。
3.1.3 报价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3条款
3.2.1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最终交付使用价,包括设备和材料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及试运行、产品保护、竣工验收、技术培训、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备品备件、施工水电费、利润、税金以及中标价2%的总包配合费等全部费用。
以上所有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总报价中。
总包配合费由投标人在总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单独计列。
3.2.2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3 投标人要按投标报价明细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3.2.4 对于非标准货物的投标,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3.2.5 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3.2.6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7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到期后失效,投标人有权按规定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有效期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投标保证金须按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汇款人名称、金融机构(开户银行)名称、账户账号”进行退还。
3.4.5 收到投标保证金款项不开具收款凭证。
3.4.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投标人有失信行为,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或退出投标;
(2)投标人拒绝按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3.1条款规定修正投标文件错误的;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正当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中标人丧失履行合同能力。
(4)投标人排挤其他投标人导致影响公平竞争的,或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的;
(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存在允许其他人或单位以其名义投标行为,或相互串通投标行为,
或被视同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或弄虚作假行为,或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招标人、代理机构、公证机构的人员行贿等违法违规或不正当行为的。
上述规定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是指: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或原件资料或授权委托书或身份证明材料等材料中有造假材料;
(2)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或原件资料或授权委托书或身份证明材料等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但投标人又以书面形式确认材料符合规定,或不配合核查,而后被查实材料确实不符合规定;
(3)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实为他人冒充;
(4)在授权委托书或纸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印章未经公安部门备案;
(5)授权委托书或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委托代理人签名不是本人亲笔签名,实为他人所签;
(6)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的,视同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1)授权委托书或投标文件中单位公章印模与该投标人在本区域其他项目投标文件中的单位 公章印模或该投标人在政府部门备案资料中的单位公章印模不是由同一印章所盖,或印模差异较大,投标人在招标人要求其作出解释的规定时间内不作出解释或无合理解释的;
(2)授权委托书或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签名与该投标人在本区域其他项目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该投标人在政府部门备案资料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名不是由同一人签名,或签名样式差异较大,投标人在招标人要求其作出解释的规定时间内不作出解释或无合理解释的;
(3)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存在不正常现象,投标人在招标人要求其作出解释的规定时间内不作出解释或无合理解释的。
3.4.7 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有上述失信行为嫌疑的,或者接有关部门对涉嫌失信行为案件已受理通知的,将暂缓退还保证金。
招标人确认有投标人有上述失信行为,或有关部门查实投标人有上述失信行为的,招标人依据其自行确认的结果,或有关部门调查结果告知书,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无须征得投标人同意,并在招标人认为合适的时候以备忘录形式书面告知投标人,且不出具收款凭证。
3.5.1 资格审查资料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其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
3.5.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相关原件的,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另外单独提交相关原始证件资料,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核验。
3.6.1 投标文件按照3.1条规定组成。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投标人名称应填写全称,不能随意简称。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投标文件格式中有签字、盖章处,需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名)的,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字(签名),其他人员均不能代签。
3.6.4 投标单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内容按要求打印并分别装订成册,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 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装订应牢固、不易拆 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简装。
3.6.5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或增删。
3.6.6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文本采用A4规格;设目录及页码(页码居中)并且从目录开始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其中“技术商务文件”页码总数不超过250页。
4.1.1 投标人应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分别密封在不同的内层包封中,并分别注明“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然后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投标文件的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包封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的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外层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标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2.3 未按本须知第4.2.1、4.2.2项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其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4 招标人按规定接收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代表参加。
开标由招标人代表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投标文件开标顺序:先开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再开评技术商务文件,最后开评报价文
件。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
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宣布开标结束。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场作出书面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不在开标现场当场书面提出对开标异议的,视同其无异议。
书面异议和书面答复只要有双方的合法代表人签字即可,而不必盖双方公章。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意思明确的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意思不明确,应书面要求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作出书面解释,在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作出明确的书面解释之前,评标委员会应停止对相应内容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无权对意思不明确的招标文件进行解释或表决。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应及时向评标委员会提出。
6.3.2 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坚持谨慎原则,评标委员会在作出否决决定前,应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1)要求当事投标人作相应的答辩;
(2)将答辩记录送当事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3)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体表决;
(4)通过表决方式作出否决决定后,告知投标当事人,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载明否决其投标
的理由、依据、答辩的情况和集体表决的情况。
如投标人放弃答辩,或不配合答辩,则视同其放弃相应权利。
合同将授予资格、能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经评标被确定为最合适的中标候选人。如有必要,招标人还保留通过其他途径对相关投标单位的资格和能力进行进一步的核查。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多名中标候选人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3.1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2 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项目无需提供履约担保。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5.4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分项报价。
7.5.5 以下条款将作为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的承发包合同中必须具有的内容:
“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7.5.6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施工。
7.5.7 招标工程竣工时,招标人和中标人将按合同条款进行结算、审计,任何与该合同条款精神有抵触的其他协议都不能作为结算、审计的依据。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重新招标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符合接收条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中标人不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无其他中标候选人的;
(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违法行为涉及所有的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中没有符合中标条件的;
(5)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被取消资格。
上述第(3)、(4)情形相关投标人及不诚信企业不得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活动。
投标人少于3个,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投标人如需对招投标提出异议或投诉,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按照正规途径和程序向招标人或有关监管部门以xx方式反映,如果投标人的人员无理吵闹影响招投标的正常秩序,招标人可以对其警告,如警告后其继续无理吵闹,招标人将整个过程记录,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在开评标现场,如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之外的人员自称为投标单位人员对招投标活动提出质疑或干扰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该要求相应投标单位的合法代表作出解释,相应投标单位的合法代表应当立即制止该人员行为,或当场声明该人员不能代表本单位,否则对该投标单位按影响招投标正常秩序作否决其投标处理。开评标现场之外如出现同类情况,也按上述原则处理。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 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招标人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逾期未答复异议事项,或者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有关招标人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九部委令2013年第23号)办理。
需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审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采用随机方式,先抽到的投标人优先。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如有)一致。如投标人更名,能提供行政机关的有效更名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投标人须知”第3.6.3项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或略有改变但不影响实质性内容响应。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 投标人提交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 | ||
投标文件份数 | 不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规定的份数。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3.1.1项规定 |
企业经营许可 |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必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第1.4.4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编制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1、3.1.2、3.1.3条款规定,内容齐全。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条款规定。 | ||
编制形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条款规定。 | ||
人员配备情况 | 人员配备及资格符合第五章“招标采购需求”中的要求。 | ||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 务 | 符合第五章“招标采购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编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条款规定; | ||
交货期及安装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权利义务承诺 | 已承诺同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其他实质性要求响应 | 技术商务文件中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且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评审得分=技术商务分 60 分+报价分 40 分 | ||||
评审内容 | 评审区间 |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采购需求中货物的技术 | ||||||
1 | 技术指标响应性 | 规格和要求各项指标的得20分;打“▲”条款有负偏离 的,作否决投标处理;打“★”条款,每负偏离1条扣1 | 20分 | |||
分;未打“★”或“▲”条款,每负偏离1条扣0.5分; | ||||||
扣完为止。 | ||||||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所投空气源热泵机组的生产工艺、技 | ||||||
术参数和性能、技术先进性、制造商综合实力等情况进 | 10分 | |||||
空气源热泵机组、水泵、 水箱主要设备 | 行评审打分(10分)。 | |||||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所投水泵的生产工艺、技术参数和性能、技术先进性、制造商综合实力等情况进行评审打分 (8分)。 | 8分 | |||||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所投水箱的生产工艺、技术参数和性 | ||||||
能、技术先进性、制造商综合实力等情况进行评审打分 | 8分 | |||||
(8分)。 | ||||||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阀门、管道(含管件)、保温 | ||||||
技术 | 安装材料 | 材料等安装材料的品牌、技术规格参数、性能等情况进 | 5分 | |||
商务 | 行评审打分(5分)。 | |||||
2.2.2 | 文件评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的产品供货、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工期进度计划安排、施工部署及工程各项保证措施、产 品安装和调试方案等等情况进行评审打分(3分)。 | 3分 | ||
标准 | 2 | (1)类似业绩(3分) | ||||
自2020年7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供应商具 | ||||||
有类似项目采购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 ||||||
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和验收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 ||||||
合同和验收证明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 ||||||
如投标人所投产品列入省级政府或其有关部门颁发的重 | ||||||
项目 履约情况 | 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或高端装备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该投标人视为已具备同类产品类似 业绩最高分。 | 6分 | ||||
(2)履约能力(3分) | ||||||
投标人对自2018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完成过的同类案例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阐述并提供相关 | ||||||
材料(合同、履约验收资料和服务情况介绍,若有本招 | ||||||
标项目所在地项目案例的,请尽量提供)。评审委员会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容、材料进行综合评议(3分)。 | ||||||
小 | 计:60分: | 60-0分 |
评标委员会按本表所列评审内容进行详细评审,独立评分,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计算的算术平均值。 | |||
参与评审的价格=有效投标报价 | |||
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 | |||
2.2.4 | 报价文件评分 标准 | 基准价得分:40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40 | |
注:1、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 |||
2、价格得分小数点后保留 2 位小数,第 3 位小数四舍五入。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 | 评标方法 | 除“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 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作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未出具答复意见的除外。 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并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 同意评标结果。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
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被认定为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审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技术商务文件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报价文件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 技术商务文件初步评审
3.1.1 投标人提交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复印件不清晰的,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澄清。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2 技术商务文件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文件得分。
(1)按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商务文件计算出得分 A。
3.2.2 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文件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招标代理机构可协助评审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评审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总评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总评分平均值30%以上),评审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据实记录;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3.3 报价文件开标
技术商务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技术商务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报价文件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报价文件得分的计算。
3.5 报价文件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3 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文件计算出得分 B。
3.5.2 评审得分=A+B。
3.5.3 报价得分、评审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4 在报价文件详细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成本测算资 料。投标人无法提供详细且依据充分的成本测算资料,或提供了成本测算资料但测算内容不完整或 依据不充分,或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分析认为其成本测算依据不合理或明显低于市场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3.6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6.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 评标结果
3.7.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评分明显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
3.7.2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7.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设备采购安装合同
工程名称:滨海国际合作学校高中部柴桥校区工程
采购标的: 空气能热水系统
买 方: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卖 方:
出 资 人:宁波市北仑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采 购 安 装 合 同
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买方”)的滨海国际合作学校高中部柴桥校区 工程空气能热水系统,出资人为宁波市北仑教育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小组评定,确定 (以下简称“卖方”)为中标人,合同三方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供货清单
单位:元
序 号 | 货物名称 | 投标总价 | 备注 |
1 | 详细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见卖方投标分项报价表 | ||
2 | |||
3 | |||
合同总价:¥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
总包配合费不单独计算,由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由中标人进场前一次性支付给施工总包单
位。
3、在合同有效期内,买方要求增加供货清单中的货物数量时,卖方应按合同单价予以供应。二、交货期及承包范围
1、交货及安装时间: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并接招标人供货通知后 日历天内交货,安装与装修
同步。
2、交货方式:现场交付,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地点 。卖方负责货物的运输、装卸、就位等工作,并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3、货物的安装由卖方负责,卖方应对产品和系统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为产品顺利运行提供完全技术保证。
4、产品的调试由卖方负责,卖方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
5、安全:卖方应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安装、调试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卖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三、合同价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金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2、货到工地现场后,卖方及时向买方提出到货验收申请,验收通过后30天内,出资人向卖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
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卖方及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买方确认后3
0天内,出资人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5%;
4、本合同结算审定结束后30天内,出资人向卖方支付至审定价的97%;
5、审定价的3%余款(无息)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产品保修期满后,买方在卖方出具使用单位书面签字盖章确认的质量保证金退还函后30天内,出资人向卖方一次性付清余款。
6、卖方不按规定提出验收申请的,当次支付申请不予受理,相关验收内容延至下一道验收程序中进行。
7、出资人在发包方式、合同支付条款等符合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严格按合同要求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支付合同款项时,出资人有权要求买方或卖方提供合同的发包、履约、验收等相关资料,买方或卖方未提供的,出资人可不予支付合同价款;
9、买方确保合同结算价不超过概算审定价(单项),如若超出,由买方负责办理该项工程的变更手续,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出资人可不予支付超过概算审定价以外的合同价款;
10、出资人在付款前,卖方向出资人提供合法有效、足额的发票,发票抬头均为宁波市北仑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出资人)。
四、税费
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五、技术规格
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2、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说明,则以最新颁布的相应国家标准及规范为准,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六、技术服务 1、技术交底
(1)卖方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天内完成技术交底工作,技术交底深度必须满足设计院关于施工图设计所需的深度,并获得买方的认可。每逾期一天处以1000元违约金。
(2)技术交底工作包括向买方提供设备的技术资料(含样本、图纸)、设计衔接、设计修改(若有)等内容。
2、技术资料
(1)卖方在中标后提供4套完整的供货设备技术资料(包括样本、图纸等)。
(2)在详细设计阶段及施工阶段,有关设备的补充资料也应及时提交买方和设计人员。
(3)设备交货时,卖方应提供交货清单、质量合格证书、安装图纸、检测报告、电气接线图、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3、技术培训:卖方提供现场培训计划,对买方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切实有效的培训,确保产品能良好地运作。主要培训内容为产品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买方未使用过同类型产品,卖方还需就产品的功能对买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产品安装现场或由卖方安排。
七、专利权
1、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其他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其他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其他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八、产权担保
1、卖方保证所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卖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成熟的工艺和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保修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对造成的损失买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2、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整体保修期 个月,时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保修期内,卖方须免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卖方在质保期内的工作还应包括对货物的常规检查、调整。
3、维修点应设在浙江宁波市,并有生产厂家授权的售后服务资格,以处理所有的维修服务,维修人员需在接到维修电话后2小时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如果在短时内故障无法修复,则应提供同规格设备代用,维修点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买方维修需求。
4、若投标文件中的“保修期和售后服务承诺”中有比上述更好的条款,则执行更好的条款。十、检验
1、在交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予以说明。
2、货物运抵现场后,由监理方组织买方、施工方按照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
3、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买方有权拒收货物,并书面通知卖方在规定时间内对货物予以更换。卖方在更换新货物后应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如果再次验收不合格,买方有权退货并终止合同。
4、买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产品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卖方对货物进行运行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十一、索赔
1、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质保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按检验标准根据自检结果或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退货:卖方将货款退还出资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合同三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
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
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部件的质保期。
2、如果在买方或出资人发出索赔通知后15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已被卖方接受。卖方未按规定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或出资人将从未付款或从卖方的履约保证金(若有)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或出资人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十二、延期交货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除不可抗力外,未经买方同意,卖方拖延交货每逾期一天处以1000元违约金。
3、逾期交付时间超过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卖方仍不能交付的,买方或出资人可以采取终止合同,对造成的损失买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十三、违约终止合同
1、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或出资人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2、在买方或出资人根据上述第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或出资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3、卖方因验收不合格更换货物、重新提供服务或整改后应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如果再次验收不合格,买方可退货并终止合同,因此给买方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卖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三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三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传真通知其他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递交其他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的,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十五、诉讼
1、合同三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三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十六、合同修改
1、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合同三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十七、合同附件
1、与本合同有关的采购文件、投标文件、设计图纸、询标答疑或承诺书(若有)、中标通知书、补充合同(若有)及有关往来文件(会议纪要、往来信函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廉政建设
1、合同三方应建立健全廉政制度,互相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卖方承诺,如本工程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政规定,有违规向买方工作人员赠物送钱等行贿行为,买方可向建设行政等部门提议并将其列入不良市场行为进行通报公示,限制卖方在北仑区承接政府投资项目施工业务1~3年。
3、三方约定:因卖方违反廉政法规的行为,导致买方工作人员受行政处分乃至刑事处罚的,买方出具通知书并直接从合同款中进行扣除,扣款额度视情节严重程度计算;工程竣工后二年内如发现卖方有违反廉政法规行为,买方和出资人有权追索。
十九、其它约定
买方若发现卖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货物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有低于招标文件及图纸要求的,卖方应按招标文件及图纸的要求予以调高,且中标价不作调整,否则买方有权不签订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执行,重新组织评标或招标,由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履约最终验收合格后,买方将对卖方进行履约考核评分。二十、未尽事宜
1、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二十一、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地点:宁波市北仑区。
2、本合同一式 份,三方各执 份。在三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买方:(公章) 卖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出资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方式:(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一、采购清单
第五章 招标采购需求
学生宿舍采购清单
序号 | 名 称 | 规 格 型 号 | 单位 | 数量 |
1 | 空气源热泵 | 1、名称:CAHP-PI-42 2、规格:制热量≥38KW,额定功率:8.35KW,额定电压380V | 台 | 10 |
2 | 电加热水箱 | 1、名称:CAHP-TANK-D12 2、规格:12KW电加热,额定工作压力1.1MPa,455L | 台 | 5 |
3 | 储热水箱 | 1、名称:CAHP-TANK-120G 2、规格:储水容积455L,额定工作压力1.1MPa | 台 | 75 |
4 | 空气源循环泵 | 1、名称:MHI 2、规格:扬程:20m,流量:8m³/h N=1.5KW | 台 | 10 |
5 | 热水回水泵 | 1、名称:PUN 2、规格:扬程:15m,流量:5m³/h N=1.5KW | 台 | 2 |
6 | 阀门配件 | 1、名称:球阀 DN20 | 个 | 自行核算 |
7 | 阀门配件 | 1、名称:球阀 DN40 | 个 | 自行核算 |
8 | 阀门配件 | 1、名称:闸阀 DN65 | 个 | 自行核算 |
9 | 阀门配件 | 1、名称:止回阀 DN40 | 个 | 自行核算 |
10 | 阀门配件 | 1、名称:止回阀 DN65 | 个 | 自行核算 |
11 | 阀门配件 | 1、名称:温度计 | 个 | 自行核算 |
12 | 阀门配件 | 1、名称:过滤器 | 个 | 自行核算 |
13 | 阀门配件 | 1、名称:电动三通球阀 DN65 | 个 | 自行核算 |
14 | 阀门配件 | 1、名称:自动排气阀 | 个 | 自行核算 |
15 | 阀门配件 | 1、名称:膨胀罐 | 个 | 自行核算 |
16 | 薄壁不锈钢水管 | 1、名称:直供给水管 2、材质、规格:薄壁不锈钢水管 DN40*1.0 3、压力试验及吹、洗 设计要求:管道灌水冲洗、试验 4、管道绝热:难燃型发泡橡塑保温,厚度30mm | m | 自行核算 |
17 | 薄壁不锈钢水管 | 1、名称:直供给水管 2、材质、规格:薄壁不锈钢水管 DN65*1.2 3、压力试验及吹、洗 设计要求:管道灌水冲洗、试验 4、管道绝热:难燃型发泡橡塑保温,厚度30mm | m | 自行核算 |
18 | 薄壁不锈钢水管 | 1、名称:热水给水管 DN40*1.0 2、材质、规格:薄壁不锈钢水管 3、压力试验及吹、洗 设计要求:管道灌水冲洗、试 | m | 自行核算 |
验 4、管道绝热:难燃型发泡橡塑保温,厚度30mm | ||||
19 | 薄壁不锈钢水管 | 1、名称:热水给水管 DN65*1.2 2、材质、规格:薄壁不锈钢水管 3、压力试验及吹、洗 设计要求:管道灌水冲洗、试验 4、管道绝热:难燃型发泡橡塑保温,厚度30mm | m | 自行核算 |
20 | 薄壁不锈钢水管 | 1、名称:热水给水管 DN100*2.0 2、材质、规格:薄壁不锈钢水管 3、压力试验及吹、洗 设计要求:管道灌水冲洗、试验 4、管道绝热:难燃型发泡橡塑保温,厚度30mm | m | 自行核算 |
21 | 薄壁不锈钢水管 | 1、名称:热水回水管 DN20*0.8 2、材质、规格:薄壁不锈钢水管 3、压力试验及吹、洗 设计要求:管道灌水冲洗、试验 4、管道绝热:难燃型发泡橡塑保温,厚度30mm | m | 自行核算 |
22 | 薄壁不锈钢水管 | 1、名称:热水回水管 DN65*1.2 2、材质、规格:薄壁不锈钢水管 3、压力试验及吹、洗 设计要求:管道灌水冲洗、试验 4、管道绝热:难燃型发泡橡塑保温,厚度30mm | m | 自行核算 |
23 | 薄壁不锈钢水管 | 1、名称:热水回水管 DN150*2.5 2、材质、规格:薄壁不锈钢水管 3、压力试验及吹、洗 设计要求:管道灌水冲洗、试验 4、管道绝热:难燃型发泡橡塑保温,厚度30mm | m | 自行核算 |
25 | 防潮层、保护层 | 1、名称:室外管道防晒、防水及防踩踏措施 | 项 | 自行核算 |
26 | 控制开关 | 1、名称:空气源热泵控制器 | 项 | 自行核算 |
27 | 控制开关 | 1、名称:水泵控制柜 | 个 | 自行核算 |
28 | 控制开关 | 1、名称:自控 | 项 | 自行核算 |
29 | 配线 | 1、名称:信号线通信线 | 项 | 自行核算 |
30 | 支架制安刷油 | 1、名称:支架制安除锈刷油 | kg | 自行核算 |
31 | 屋面主机吊装 | 项 | 1 | |
32 | 工程检测、调试 | 系统 | 1 |
教师宿舍采购清单
序号 | 名 称 | 规 格 型 号 | 单位 | 数量 |
1 | 空气源热泵 | 1、名称:CAHP-PI-42 2、规格:制热量≥38KW,额定功率:8.35KW,额定电压380V | 台 | 8 |
2 | 电加热水箱 | 1、名称:CAHP-TANK-D12 2、规格:12KW电加热,额定工作压力1.1MPa,455L | 台 | 3 |
3 | 储热水箱 | 1、名称:CAHP-TANK-120G 2、规格:储水容积455L,额定工作压力1.1MPa | 台 | 8 |
4 | 空气源循环泵 | 1、名称:MHI 2、规格:扬程:15m,流量:12m³/h N=1.5KW | 台 | 6 |
5 | 热水回水泵1 | 1、名称:PUN 2、规格:扬程:15m,流量:5m³/h N=1.5KW | 台 | 2 |
6 | 热水回水泵2 | 1、名称:PUN 2、规格:扬程:15m,流量:5m³/h N=1.5KW | 台 | 2 |
7 | 阀门配件 | 1、名称:球阀 DN20 | 个 | 自行核算 |
8 | 阀门配件 | 1、名称:球阀 DN40 | 个 | 自行核算 |
9 | 阀门配件 | 1、名称:闸阀 DN80 | 个 | 自行核算 |
10 | 阀门配件 | 1、名称:止回阀 DN40 | 个 | 自行核算 |
11 | 阀门配件 | 1、名称:止回阀 DN80 | 个 | 自行核算 |
12 | 阀门配件 | 1、名称:温度计 | 个 | 自行核算 |
13 | 阀门配件 | 1、名称:过滤器 | 个 | 自行核算 |
14 | 阀门配件 | 1、名称:电动三通球阀 DN80 | 个 | 自行核算 |
15 | 阀门配件 | 1、名称:自动排气阀 | 个 | 自行核算 |
16 | 阀门配件 | 1、名称:膨胀罐 | 个 | 2 |
17 | 薄壁不锈钢水管 | 1、名称:直供给水管 2、材质、规格:薄壁不锈钢水管 DN40*1.0 3、压力试验及吹、洗 设计要求:管道灌水冲洗、试验 4、管道绝热:难燃型发泡橡塑保温,厚度30mm | m | 自行核算 |
18 | 薄壁不锈钢水管 | 1、名称:直供给水管 2、材质、规格:薄壁不锈钢水管 DN80*1.5 3、压力试验及吹、洗 设计要求:管道灌水冲洗、试验 4、管道绝热:难燃型发泡橡塑保温,厚度30mm | m | 自行核算 |
19 | 薄壁不锈钢水管 | 1、名称:热水给水管 DN40*1.0 2、材质、规格:薄壁不锈钢水管 3、压力试验及吹、洗 设计要求:管道灌水冲洗、试验 | m | 自行核算 |
4、管道绝热:难燃型发泡橡塑保温,厚度30mm | ||||
20 | 薄壁不锈钢水管 | 1、名称:热水给水管 DN80*1.5 2、材质、规格:薄壁不锈钢水管 3、压力试验及吹、洗 设计要求:管道灌水冲洗、试验 4、管道绝热:难燃型发泡橡塑保温,厚度30mm | m | 自行核算 |
21 | 薄壁不锈钢水管 | 1、名称:热水给水管 DN100*2.0 2、材质、规格:薄壁不锈钢水管 3、压力试验及吹、洗 设计要求:管道灌水冲洗、试验 4、管道绝热:难燃型发泡橡塑保温,厚度30mm | m | 自行核算 |
22 | 薄壁不锈钢水管 | 1、名称:热水回水管 DN20*0.8 2、材质、规格:薄壁不锈钢水管 3、压力试验及吹、洗 设计要求:管道灌水冲洗、试验 4、管道绝热:难燃型发泡橡塑保温,厚度30mm | m | 自行核算 |
23 | 薄壁不锈钢水管 | 1、名称:热水回水管 DN80*1.5 2、材质、规格:薄壁不锈钢水管 3、压力试验及吹、洗 设计要求:管道灌水冲洗、试验 4、管道绝热:难燃型发泡橡塑保温,厚度30mm | m | 自行核算 |
25 | 电线电缆 | 1、名称:电线、电缆 | M | 自行核算 |
26 | 防潮层、保护层 | 1、名称:室外管道防晒、防水及防踩踏措施 | 项 | 1 |
27 | 控制开关 | 1、名称:空气源热泵控制器 | 项 | 1 |
28 | 控制开关 | 1、名称:水泵控制柜 | 个 | 1 |
29 | 控制开关 | 1、名称:自控 | 项 | 1 |
30 | 配线 | 1、名称:信号线通信线 | M | 自行核算 |
31 | 支架制安 | 1、名称:支架制安除锈刷油 | kg | 自行核算 |
32 | 屋面主机吊装 | 项 | 1 | |
33 | 工程检测、调试 | 系统 | 1 |
二、设备、材料品牌参考表
设备、材料品牌参考表
序号 | 名称 | 参考品牌 |
1 | 空气源热泵 | 格力、美的、海尔 |
2 | 水箱 | 光芒、泉水之源、甬盛 |
3 | 水泵 | 威乐、ITT、格兰富 |
4 | 阀门 | 埃美柯、杰克龙、盾安 |
5 | 管道(含管件) | 铭扬、永享、康帕斯 |
6 | 变频器 | 西门子、ABB、施耐德 |
注:
1.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与图纸中的技术参数如有不同,以图纸为准。
2.招标人提供的货物采购清单仅供参考,投标人应以设计图纸(除招标文件特殊注明的除外)为
准并结合本招标文件要求及采购清单来计算统计数量,并以此投标。由于投标人对数量的少算、漏报,中标后不得调整。
3.以上设备、材料品牌参考表中的参考品牌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可选择其他同档次以上相应技术要求、规格及安装条件的品牌。
4.招标界面:空气源热泵系统热水管以出屋面0.5m 为界,屋面以上由供应商负责实施(包含对接配件或阀门);冷水管由总承包单位完成到相应设备点位,供应商做好技术对接工作。空气能电源引至总承包配电箱,总承包配电箱至各设备电缆、控制线均由供应商负责实施。
三、技术要求
1、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模块承压)
▲1)制热量≥38KW。额定功率:≥8.35KW,额定电压380V。
▲2)空气源热泵热水机为直热式机组;压缩机采用涡旋式压缩机,空气源热泵主机搭载物联网技术(GPRS数据传输),支持手机APP或电脑远程监控,可通过远程监控机组出水、进水、环境温度、开关机、机组故障报警、历史数据保存。I类防触电保护装置,IPX4防水等级。
★3)机组外壳:不锈钢外壳或镀锌钢板外壳,具备防腐性能。
▲4)能效等级≥二级,投标文件中提供能效网截图打印件;
▲5)热泵机组COP值≥4.50;
▲6)空气能机组带485远程接口,具备远程控制系统;
▲7)制冷剂采用R410A;
▲8)控制板为液晶触摸屏控制,非机械按键控制。
▲9)低温时,机组具有防冻结保护功能,保证主机管路系统的可靠性,避免冰冻情况。
★10)噪音dB(A) ≤53; 2、承压加热水箱
▲1)水箱容量不小于455L,不大于500L;
▲2)水箱采用搪瓷内胆,不得采用不锈钢内胆
3)保温性能:水箱温度55℃放置24小时水温降幅不得超过6℃
4)耐压:0.2Mpa-1.1Mpa;
5)耐脉冲压力:≥8万次,无渗漏、开裂;
▲6)电辅加热: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元器件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3C证书)复印件; 7)保温层:保温材料导热系数≤0.055W/(m·℃),并满足保温要求;
3、承压储热水箱
▲1)水箱容量不小于455L,不大于500L;
▲2)水箱采用搪瓷内胆,不得采用不锈钢内胆;
3)保温性能:水箱温度55℃放置24小时水温降幅不得超过6℃;
4)耐压:0.2Mpa-1.1Mpa;
5)耐脉冲压力:≥8万次,无渗漏、开裂;
6)保温层:保温材料导热系数≤0.055W/(m·℃),并满足保温要求;
4、机组循环泵:机组循环泵选用“威乐”、“ITT”、“格兰富”或同等档次优质品牌,要求启动平稳;
5、阀门:闸阀、排气阀、止回阀等阀门采用全铜材质。选用“埃美柯、杰克龙、盾安”或同等档次优质品牌。
▲6、远程监控系统:热水监控系统采用物联网远程控制模式,能实时监测系统设备运行状态,水箱水温、供水压力、供水温度、故障报警、故障信息短信推送等功能的。
7、在控制室设置一个上位机,监控运行数据,需把各设备运行数据传到学校控制室(电缆、主机i5,16G内存,512G硬盘,独立显卡,带21寸显示器及键盘鼠标、显示器,运行软件费用含在报价内)。
8、一泵需配一台变频器,变频器采用西门子、ABB、施耐德或同等档次优质品牌。电气配件采用西门子、ABB、施耐德或同等档次优质品牌;电线电缆选用“宁波东方,宁波球冠、浙江万马” 或同等档次优质品牌。
★9、本系统水箱温度设定范围为35~65℃,热泵最高出水温度为60℃,机组工作环境温度为-10~48℃。 10、除霜控制:当机组达到进入除霜条件时,热泵循环泵及热泵机组开启;当机组达到退出除霜条件时,热泵循环泵及热泵机组关闭。
备注:以上技术要求打“▲”的必须提供相应技术文件或样册(样册中相关参数需用笔标注)。
四、商务条款
序号 | 内 容 |
▲1 | 完成期限: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并接招标人供货通知后2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与装修同步。 |
▲2 | 整体保修期要求:24个月,时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
▲3 | 付款方法和条件: (1)货到工地现场后,卖方及时向买方提出到货验收申请,验收通过后30天内,出资人向卖方支付合同金额50%的货款; (2)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卖方及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买方确认后30天内,出资人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5%; (3)本合同结算审定结束后30天内,出资人向卖方支付至审定价的97%; (4)审定价的3%余款(无息)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产品保修期满后,买方在卖方出具使用 |
单位书面签字盖章确认的质量保证金退还函后30天内,出资人向卖方一次性付清余款。 注:中标人不按规定提出验收申请的,当次支付申请不予受理,相关验收内容延至下一道验收程序中进行。 | |
▲4 | 授予合同: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响应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 |
▲5 | 其他要求: (1)合同范围、服务、安装调试和验收: 1.1本项目的合同范围要求如下:中标人必须完成本项目设备和安装材料的供货、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和试运行、产品保护、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并按 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资料,所有资料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交货时需提供原厂针对项目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并附设备清单 1.3安装和调试: 1.3.1中标人需尽快派技术人员配合土建施工现场核实尺寸。 1.3.2由中标人负责在买方建设工地进行安装调试和试运行。 1.3.3中标人应提供采购人安装、调试、试运行的分阶段计划表。 1.3.4本项目采用全包方式,到货后领取、清点、储存、保管、起吊、定位、脚手架搭建、水电费、安全保护、现场清理等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提供堆放场地。 1.4试验、验收和培训: 1.4.1在安装完毕后,采购人要求对设备的性能进行试验。 1.4.2中标人在采购人工地进行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4.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注明提供采购人培训的详细计划,其培训费由中标人承担。 1.4.4设备的制造、安装、试验和验收应符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采购人若发现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货物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有不满足(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调高,且中标价不作调整,否则采购人有权不签订合同或终止 合同的执行,重新组织评标或招标,由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损失均有中标人承担。 1.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确保项目验收一次性通过。 (2)维保方案: 请投标人提供质保期后的维保方案,并注明清包和全包费用。 (3)技术资料: 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二份以上的以下技术资料,其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并给出交付资料的时间。 1.空气能热水系统总体布置图 2.空气能热水系统安装图 3.空气能热水系统原理图 4.空气能热水系统安装线路图 5.安装手册 6.操作手册 7.维修手册 8.采购、安装标准和技术规范 9.安装和验收报告 10.零部件清单和易损件清单 11.生产许可证 12.测试记录、安全部门及质量监管部门的检测记录和准用证 13.制造商的资质证明 14.提供进口部件原产地证明、产品出厂合格证、装箱清单、海关报关单和商检证书等证明资 |
料。 15.在包装箱中,还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包括机组合格证、部件合格证、材料合格证等)、产品说明书、装箱单,包装箱外应注明数量、设备名称、编号及起吊位置、警示标记,外形尺寸,毛重等。 (4)备品备件: 4.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标明:提供质保期后5年内不变的主要元部件及易损件的价格和清单,其费用不包含在投标总价内,供采购人参考。 4.2采购人向中标人选购零件时,中标人不能解除投标时所承诺的任何担保义务。 (5)售后服务: 5.1售后服务的响应速度要求:免费维修与更换缺陷部件的时间为中标人收到采购人通知后4 小时内。若中标人在宁波地区没有售后服务机构的,中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 式自制),承诺如果本项目中标,保证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前)在宁波市区域内设立售后服务机构。 5.2质保期:中标人(供货方)须对整个项目提供至少24个月的质保期及免费维修和保养,时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内被免费更换的零部件质量保证:自更换之日起计 24个月。 5.3在质保期内,由于制造(包括材料、工艺及加工质量)、安装、运输受损等原因导致的故 障、损坏,由中标人无偿修理、更换,直至恢复(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参数要求。 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的故障累计超过10天,则保质期顺延相同的时间并赔偿采购人相应的损失。 5.4中标人应对使用的所有材料和附件负责,不管是制造厂生产的还是外购件。 (6)维护要求: 中标人有责任在设备使用地区设立常驻维修机构对舞台灯光设备在有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并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各档次维护费用。 (7)责任追究: 7.1由于中标人的原因使整个项目达不到质量、安全要求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7.2如一旦发现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随意更换投标设备及材料型号、品牌的,在无条件按投标文件响应情况给予更换的基础上,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同时通报主管部门上黑名单。 (8)项目其他要求: 中标人负责完成空气能热水系统的整体调试,调试过程中产生的电费由中标人承担。 |
五、图纸:详见附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
目 录
一、封面;
二、资格审查申请函;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事宜,则本项取消);四、投标保证金;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项目负责人委任书;六、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七、其他辅助说明资料(如有)。
一、封面
项目招标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资格审查申请函
(招标人名称) :
1、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的投标资格。
2、我方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包含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3.1.1条款规定的全部内容。
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情况。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5、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应附身份证的正、反双面)
投标申请人: (盖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我方郑重申明:针对本项目我方委托的代理人为唯一代理人,除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以及招标文件规定需要参与投标活动的我方人员,任何其他人以我方名义参与与本项目招投标有关的事项,我方均不承认,也请招标人等相关单位不必与其接触。
如我方解除本授权委托书,并书面委托新代理人,新代理人即为我方唯一代理人。本委托书自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和受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代理人: (签字)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注:
1、应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身份证正、反双面均需)、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及开标前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资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四、投标保证金
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②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的转账凭证。
(项目名称)
五、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资金 | 邮政编码 | |||
注册地址 | ||||
员工总数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近三年营业额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 | ||||
备注 |
注:1、表后附企业营业执照。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项目负责人委任书
根据本委任书宣告: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单位授权:我单位在职员工 (项目负责人姓名)为 (招标项目名称)的负责人,身份证号码为: 。全面负责该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工作。
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
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六、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开始倒算的3年之内,我单位、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未被法院判决(裁定)犯行贿罪。
承诺单位: (盖章)
单位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的联系电话:(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七、其他辅助说明资料(如有,内容格式自拟)
一、封面;
二、商务条款响应表;三、技术条款响应表
四、投标货物(服务)清单;五、项目实施方案;
技术商务文件格式
目 录
六、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方案;七、技术培训方案;
八、优惠承诺及合理化建议;九、类似业绩;
十、以往案例;
十一、评分标准或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及文字说明(具体详见评分标准);十二、其他辅助说明资料(如有)。
项目招标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技术商务文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填写:正偏离/ 负偏离/响应)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注: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所列商务要求逐条响应,未列明商务要求由投标人自行补充。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三、技术条款响应表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说明(填写:正偏离/负偏离/响应) |
注:由投标人根据“第五章 招标采购需求”进行响应。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制造商、产地、品牌 |
说明:
1、本表投标货物的名称填写的顺序应与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采购需求”中的采购清单相一致。
2、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五、项目实施方案;
六、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方案;七、技术培训方案;
八、优惠承诺及合理化建议;九、类似业绩;
十、以往案例;
十一、评分标准或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及文字说明(具体详见评分标准);十二、其他辅助说明资料(如有)。
备注:(五~十二项内容格式自拟)
报价文件部分格式
目 录
一、报价文件封面;二、开标一览表; 三、投标函;
四、投标报价明细表;五、备品备件清单; 六、采购承诺函。
一、报价文件封面
项目招标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报价文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总价(元) | 交货期和安装期 | |
投标总价 | 小写(元): | |
大写(元): | ||
投标声明 |
说明:
1、投标总价应为供应商提供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货物和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
2、本表格的“投标总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投标总金额”一致。
三、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价,交货期及安装期: ,按合同约定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已提交你方人民币(大写): 整的投标保证金。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项目。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如我方中标,我方接受本项目买方向我方拨付合同款的账户为: ,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址: 网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四、投标报价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产 地/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投标总金额: |
备注:
1、本表格的“投标总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一致。
2、本表货物名称填写的顺序应与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采购需求”中的“采购清单”相一致。
3、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合计 |
说明:
1、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列出备品、备件、检修工具等。
2、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六、采购承诺函
致 (招标人) :
我公司承诺,贵单位的 (招标项目名称) ,若我方中标,在可以自主确定材料设备供应商的情况下,我公司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能满足项目基本要求的并列入《宁波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和《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的产品。
如我公司为招标人的推荐单位,在可以自主确定材料设备供应商的情况下,将全额采购能满足项目基本要求的并列入《宁波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和《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的产品。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投标人电子邮箱: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手机号码: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