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为来访接待的第一负责人,有政府检查、机构调研、媒体访问、投资者交流会、合作洽谈等重要沟通活动时,应积极安排时间接待交流。第五条:董事会秘书和 证券部负责对接要求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规范治理、业绩报告等方面相关情况的日常来访需求;负责安排董事长接待来访的工作计划和具体事务;负责公司任何部门向来访对象提供 书面材料的审查;负责对外专用电子邮箱(zqb@fczy.com)、专用电话(0931-8362318)、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互动平台的信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