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资格性审查内容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 的提供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独立法人的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1 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 户银行 2023 年内开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