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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不动产管理咨询协议暨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 24号)、《关于执行〈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8〕88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2号)、《保险公司 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保监发〔2014〕 4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发〔2017〕52号)等相关监管规定,现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xx”)重大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我公司与平安信托签署不动产管理咨询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平安信托 为我司不动产项目的投资管理、工程管理、资产管理及财务管理提供咨询管理服务,并按协议约定收取咨询服务费。预计整个交易期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
月31日)咨询服务费金额约15,000万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我公司聘请平安信托就其不动产项目的投资管理、工程管理、资产管理及财务管理提供咨询管理服务,我公司直接持有的项目由我公司根据平安信托实际提供的服务内容向 平安信托支付咨询管理服务费用。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均属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公司, 根
据监管规定,二者构成监管层面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3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200095。
经营范围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劵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
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二)定价依据
1.工程管理类咨询服务费定价:建筑安装投资额×6%,在同业项目类收费标准约在5%—7%范围内。
2.项目类咨询服务费定价:同总交易额的1.2%,咨询 服务费超过2000万的部分8折,项目费超过4000万的部分6折,同业项目类收费标准约在1.0%—1.5%范围内。
3.资产管理类咨询服务费定价:
(1)交付前咨询服务费定价:项目投资总额*0.38%,市场同类资产管理服务公司根据服务内容不同,收费标
准为每年资产价值的0.35-0.75%之间。
(2)交付后咨询服务费定价:项目投资总额*0.28%+浮动金额,各项目公司人员职工薪酬及福利、业务招待费、通讯及邮电费、差旅费交通费5个科目进行实际开支费用总金额与项目投资总额0.1%额度比较,前者小于后者的差额作为浮动金额;前者大于后者的差额,滚动记入下一年度再结算。咨询服务费综费在0.26%-0.30%。
符市场同类服务定价,市场同类资产管理服务公司根据服务内容不同,收费标准为每年资产价值的0.25-0.75%之间。
(3)瑕疵物业产权完善咨询服务费按物业资产原值× 5%收取,最低每单元不低于5万元,特殊个案另行酌定。同业项目类收费标准约在5%—7%范围内。
(4)项目退出:固定咨询服务费(项目退出成交价× 1%)+超额表现费;超额表现费按超出持有期间IRR-8%以上部分的15%;固定咨询服务费超过2000万的部分8折。同业项目类收费标准约在1.2%—2%范围内。
4.财务管理类咨询服务费定价:
本次协议涉及不动产实体项目公司和SPV公司财务咨询费共计160万/2年,涉及20个公司,平均每个项目4万元,市场同类资产管理服务公司根据服务范围的不同,工作的复杂程度,类似工作的收费标准为每个项目约3-5万/个/年。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同预估发生金额为15,000万元。
(二)交易结算方式
每季度支付一次,人民币转账结算。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x同于2019年6月17日由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并加盖公章成立且生效,履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止。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x次重大关联交易经我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审议,并经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x交易通过董事会现场会议审议表决通过。
六、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截至2019年年4月30日,我公司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0.43亿元。
七、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我公司有充足的资金及投资不动产的实际需要和计划,平安信托在不动产投资及管理方面具有专业优势。 我公司聘请xxxx提供相关咨询管理服务并达成协议,以满足我公司投资不动产管理的实际需求。
(二)交易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x次交易对我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八、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监管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