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监理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项目负责人: (签字并盖从业印章)
招标文件编制人员: (签字并盖从业印章)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已由 (核准机关名称) 以 (核准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源为 ,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发改〔2017〕295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的 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广元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核准机关名称)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 。
2.1建设地点:
2.3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
2.4服务周期:
2.5招标范围: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数量不超过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进入 “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预选承包商储备库”并具备 XXXX资质;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为XXXX 资质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必须为进入“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预选承包商储备库”的单位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在进入项目抽取环节时只抽牵头人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时 分(不少于5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 xxx.xxxxxxxx.xx)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___分(自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日起不少于15日)。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
年 月 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业务咨询联系电话(兼传真):0839-5572872;技术咨询联系电话4009280095 0000-00000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项目名称 |
|
1.1.2 |
建设地点 |
|
1.1.3 |
资金来源 |
|
1.1.4 |
出资比例 |
100% |
1.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及内容 |
|
1.3.2 |
服务周期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等级要求:
财务要求: 近 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业绩要求: 近 年( 年至 年)已完成 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 信誉要求: 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 项目负责人资格: (执业资格、职称等要求)。 近 年已完成不少于 个(0至1个)类似项目业绩。 其他人员要求: (根据招标类型设置人员要求) ⑴配备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是已进入“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预选承包商储备库”的班子人员,并按“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和社保证明。 ⑵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
1.4.2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牵头人为XXXX 资质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必须为进入 “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预选承包商储备库”的单位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在进入项目抽取环节时只抽牵头人。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1.4.3 |
限制投标的情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⑴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⑵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⑶为本标段的监理人(监理招标除外); ⑷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⑸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⑹与本标段的监理人(监理招标除外)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⑺与本标段的监理人(监理招标除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⑻与本标段的监理人(监理招标除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⑼被责令停业的; ⑽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⑾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⑿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⒀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②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骗取中标”是指: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骗取中标包括投标人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中被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认定并该投标人没有提出异议、投诉的,也包括行政监督部门已经生效的处理处罚中认定的、司法机关在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中认定的弄虚作假事实。 投标人在参加招投标活动最近三年内,因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被取消(禁入)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活动期限届满,可以参加招投标活动。 骗取中标最近三年内是指:被评标委员会认定的,从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算; 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处罚从处理处罚之日起算;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从生效之日起算,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 “严重违约”是指: ①在经营活动中,被行政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或严重违约的; ②在经营活动中,被行政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③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中,转包的; ④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中,违法分包2次以上的; ⑤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中,没有资质的实际实施人借用投标人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2次以上的; ⑥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中,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成,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成2次以上的(发包人有过错或不可抗力除外); ⑦在既往以信用担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中,保证人没有承担保证责任,被保证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保证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不计); ⑧投标人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行政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 ⒁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注:除以上限制投标的情形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再另增加限制投标的情形。 |
1.5.1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
1.5.2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
1.6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答疑及补遗文件(若有时) |
2.2 |
投标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3.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⑴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除外)和企业有效证件(有效证件指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广元市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储备库入库证书)原件到场开标,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⑵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班子人员未进入“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预选承包商储备库”的,拒收投标文件。 |
3.2 |
投标有效期 |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若招标人或监督部门因工作需要则顺延) |
3.3.1 |
投标保证金 |
⑴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元(小写)。 ⑵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⑶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到达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电子交易平台,从工程建设业务栏目“查看保证金”模块中查看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注意: ⑴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未按模块中显示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⑵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需打印银行金缴纳凭据,并按要求附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交。 ⑶采用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广元市行政辖区内银行的保函,出具保函的时间不得少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时间,投标人需将保函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 |
3.3.2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未被抽中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之后退还;被抽中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3日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超过投标有效期(包括延长期)的,自动失效。 |
3.3.3 |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3.3.4 |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3.4.1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年至 年 |
3.4.2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近 年( 年至 年) 注:应与1.4.1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衔接。 |
3.5.1 |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 电子文件必须使用word文档制作。 ⑴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 ⑵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⑶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⑷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⑸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不包括所附证明材料)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应作废标处理。 ⑹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模糊的、印章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核验按第三章“评标办法”注⑵的要求办理。 |
3.5.2 |
投标文件递交及有关内容 |
现场递交电子光盘壹份。 单独提交装有纸质报价函的信封一份。 |
3.6 |
投标文件光盘刻录要求 |
为了避免光盘文件格式不兼容,而造成光盘无法读取,请不要使用操作系统自带的“直接写入光盘”功能来刻录光盘。刻录光盘必须在简体中文版Windows 2000/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7平台上通过光盘刻录软件(推荐使用Nero)来刻录CD光盘,刻录时选择“刻录后检验光盘数据”,不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压缩,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光盘刻录完成后,必须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时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建议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运行简体中文版Windows 2000/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7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测试的方法:将刻录光盘上的投标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注:投标人应使用不可擦写的光盘刻录生成投标文件,若递交可擦写的光盘导致投标文件内容在递交后被修改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
4.1.1 |
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 |
投标文件的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电子文档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xls”和“人员信息.xls”,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信用代码证号”,人员信息包括 “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1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
4.2.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
5.2 |
开标程序 |
⑴根据投标人的报名情况进行编号; ⑵随机抽取投标人。 |
6.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共 3 人组成。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号第九条、《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执行。 |
6.2 |
评标办法 |
经抽取后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 |
7.2 |
履约担保 |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 %。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总额中,其中现金占 %,保函担保占 %。以现金担保的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必须提交广元市行政辖区内银行的保函,出具保函的时间不得少于本项目履约期限时间。 缴纳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
8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8.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并已备案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文本)中确定的下浮比例,计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
8.2 |
报价唯一 |
报价函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 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
8.3 |
投标报价 |
□勘察、设计费报价按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规定,参照“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下浮一定比例进行报价,下浮比例不低于20.00%(不含20.00%,如20.01%、20.02%)。招标人根据工程大小、工作开展难易度,确定本次招标下浮比例不低于 。(报价函格式见附件一) □监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规定,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下浮一定比例进行报价,下浮比例不低于20.00%(不含20.00%,如20.01%、20.02%)。招标人根据工程大小、工作开展难易度,确定本次招标下浮比例不低于 。(报价函格式见附件一) |
8.4 |
中标价 |
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报价函中的投标报价为准。 |
8.5 |
确定中标人 |
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投标人应在所投标的每个标段中配备不同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等项目管理人员。如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多个合同段配置了相同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等项目管理人员,则由招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 注: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⑵根据七部委2013年4月修订的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
8.6 |
合同中履行过程中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
□可以调整。按合同条款处理。 □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注:⑴本项为单项选择。 ⑵价格调整相关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13年4月修订的30号令)“第三十条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较长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⑶即使是价格可以调整的合同,中标人也应自己承担在投标文件中自主报价低于市场价格所带来的风险。 ⑷即使是价格不可以调整的合同,招标人因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造成工期延误的,招标人也应承担停工、窝工等损失以及原材料由此上涨所带来的损失。双方都有责任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8.7 |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
⑴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标人不能变更负责人。 ⑵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 ⑶中标人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符的视为转包。 |
8.8 |
合同备案 |
承包合同按有关规定备案。 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产生纠纷时,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根据。 |
8.9 |
投标文件中的真实性要求 |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投标限制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 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该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和招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 |
8.10 |
评标结果公示期 |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公示三个工作日。 |
8.11 |
随机抽取方式 |
摇号抽取:用抽取球随机抽取。 随机抽取工作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实施。 |
8.12 |
报价相同企业排序 |
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随机选取1名投标人代表检查抽取箱密封等情况并签字确认。由代理机构或业主代表把编号为1、2、3……的抽取球放入箱内,直到放完本次与所有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数量的抽取球为止,由投标人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对箱内的抽取球摇匀,直到现场投标人无异议为止;由电脑对报价相同的投标人的抽取顺序进行随机排序,然后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按电脑随机排序的顺序分别抽取球,再按抽取编号顺序由小到大对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排序,编号为1的为第一名,编号2为第二名,依次为对应为3、4、5……N名。再由专家进行最后排序。 |
注:本投标须知表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不一致或相矛盾时,以本须知表为准。 当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对应内容不一致时,以补遗书为准。 |
1.开标
开标程序
1.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1.1宣布开标纪律;
1.1.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1.1.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1.2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1,采用抽取球抽取方式产生各投标人的具体编号方式为: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单独提交装有报价函的信封,信封须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1.2.1投标人按签到顺序依次随机抽取事先准备好的号球,由代理机构或业主代表登记后放入经现场确认的空抽取箱,投标人并在号球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登记完成后,由监督人员签字确认;
1.2.2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随机选取3名投标人代表检查抽取箱密封等情况并签字确认,由所有投标人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对箱内的抽取球摇匀,直到现场投标人无异议为止;再由业主或投标人推选5名投标人代表依次现场在抽取箱随机分别抽取一个球;
1.2.3按照以上抽取程序在箱内抽取5个号球后由唱标人当场宣布被抽中投标报价人名称并记录,再审核比对抽中的投标人及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等信息是否为广元市储备库的承包商相关信息(在开标环节中导入投标文件电子版时,投标单位或拟派项目班子人员中有一人未进入“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预选承包商储备库”的,拒收投标文件),核对投标保证金、保函等资料,审核资料不符和信息比对有误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报价,然后继续在剩余的号球中抽取一家投标人直到抽出所有符合《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发改〔2017〕295号)规定的抽取报价单位数量为止。然后由业主或代理机构现场公布投标人报价并由投标人签字确认;
投标报价按文件规定,下浮一定比例报价,下浮比例的百分比整数后保留两位小数(即:XX.XX%)。下浮比例由投标人自主决定(报价函格式见附表一)。
1.3抽取后报价相同的投标人的排序程序:
1.3.1由业主及招标代理机构点名确认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是否到场;
1.3.2宣布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1.3.3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随机选取1名投标人代表检查抽取箱密封等情况并签字确认。由代理机构或业主代表把编号为1、2、3……的抽取球放入箱内,直到放完本次与所有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数量的抽取球为止,由投标人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对箱内的抽取球摇匀,直到现场投标人无异议为止;
1.3.4由电脑对报价相同的投标人的抽取顺序进行随机排序,然后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按电脑随机排序的顺序分别抽取球,再按抽取编号顺序由小到大对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排序,编号为1的为第一名,编号2为第二名,依次为对应为3、4、5……N名。
1.4将抽中报价的投标人的资料送入评标室,未被抽取的投标人,招标人现场退还投标文件、各类证书原件和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对现金转账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约定退还;
开标结束。
2.评标
2.1 评标委员会
2.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⑴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⑵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⑶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⑷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3.重新招标和不适用情形
3.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⑴递交投标文件不足三家;
⑵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企业少于2家;
⑶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的;
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2不适用情形
本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招标方法:
⑴项目技术工艺较复杂;
⑵项目安全等级要求高;
⑶投资计划有特殊要求;
⑷广元市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储备库企业不能满足招标资质和条件要求,或满足资质和条件要求少于3家;
⑸规划策划设计方案征集;
⑹不适用本招标办法的其他情形。
附表一:报价函
报价函
项目名称:
致: (招标人) □勘察设计费按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规定,参照“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 收取。 □监理费按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规定,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 收取。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根据招标的类型勾选。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 |
说明:①此报价函须由各投标人应单独提供并密封完好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②下浮幅度百分比整数后保留两位小数(即:XX.XX%,如15.00%或15.15%)。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或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抽取后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8.2款要求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如有) |
||
省外企业入川备案 |
合法有效 |
||
2.1.3 |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服务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8.3项规定 |
注: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有关内容的确凿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⑵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如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的,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 90 分钟。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应再次要求投标人对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再次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 60 分钟。
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的两次澄清或说明,都不符合评标委员会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⑶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证据确凿的,经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投标作废标处理;证据不够确凿的,其投标不能作废标处理,但评标委员会在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时,应予说明。
在评标结束后发现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评审结论为“不符合”的,要经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要详细、具体说明“不符合”的理由,附上相关的证据。
1. 评标方法
经抽取后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按照《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发改〔2017〕295号)文件第十八条规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审程序
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⑴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⑵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比例未达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报价相关要求和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一报价函”格式要求填写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4对通过3.1、3.2、3.3款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报价下浮比例计算算术平均值(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百分比整数后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即XX.XX%,如15.00%或15.15%),该平均值作为平均报价,将最接近平均报价的三名投标人纳入中标候选人推选范围,其中投标报价下浮比例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再按投标报价下浮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的,按1.3开标程序“报价相同的投标人的排序程序”排序。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表1: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 情况 |
投标 保证金 |
投标 报价(元) |
质量 目标 |
工期 |
备注 |
签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招标控制价(元) |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记录人: 监督人员:
年 月 日
注:(1)开标记录表供招标人参考。但至少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其他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删减。
附表2: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专家证号码 |
签到时间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6 |
|
|
|
|
|
7 |
|
|
|
|
|
附表3:形式评审记录表
形式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是否通过评审 |
|
|
|
|
|
|
|
|
|
评标委员会(或报价评审组)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4:资格评审记录表
资格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是否通过评审 |
|
|
|
|
|
|
|
|
|
评标委员会(或报价评审组)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5: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是否通过评审 |
|
|
|
|
|
|
|
|
|
评标委员会(或报价评审组)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6: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记录表
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评审结果汇总 |
|
|
|
|
|
|
|
|
|
|
是否通过评审 |
|
|
|
|
|
|
|
|
|
评标委员会(或报价评审组)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7:评标结果汇总表
评标结果汇总表
工程名称: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初步评审 |
详细评审 |
备注 |
|||
合格 |
不合格 |
投标报价 |
是否低于 成本 |
排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最终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排序 |
第一名: |
||||||
第二名: |
|||||||
第三名: |
评标委员会(或报价评审组)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8:废标原因汇总表
废标原因汇总表
工程名称: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标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应说明违反条款及具体内容)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评标委员会(或报价评审组)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合同条款格式
1.勘察合同参考《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
2.设计合同参考《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
3.监理合同参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二、授权委托书………………………………………………………………( )
三、联合体协议书……………………………………………………………( )
四、投标保证金………………………………………………………………( )
五、资格审查资料……………………………………………………………( )
六、其他材料…………………………………………………………………( )
注:( )内应标注每部分的起始页码。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我单位全面研究了 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如有时),我们将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工程的 工作。
2.现递交我单位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光盘 份。
3.随同本投标函,我们出具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如果我们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规定时间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你单位有权不退还我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
4.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条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我单位此次投标的全部费用由我们自行承担。
6.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即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7.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中标价的 %的履约保证金。
8.其他承诺(如有时):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声明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经我方认真核查,本投标人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我方承诺,如存在以上两种虚假投标行为,我方自愿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9和其他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三)投标函附录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项目负责人 |
|
2 |
服务周期 |
|
3 |
权利义务 |
完全同意和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⑴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⑵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⑶法定代表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xx、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另行授权),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年 月 日
注:⑴法定代表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⑵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⑶最近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下同)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是指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
⑷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或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委托代理人在该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参保的证明原件备查。
⑸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三、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注:⑴由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每个联合体成员都应按“二、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和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并附有关证明。
⑵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必须为进入“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预选承包商储备库”的单位。在进入项目抽取环节时只抽牵头人作为中标人。
四、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名称):
本投标人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的投标,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本投标人承诺所交纳投标保证金是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项要求交纳的,若有虚假,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附:1.银行给投标人的转账回单复印件
2.银行颁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保函扫描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采用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仅需提供第1、2项资料。采用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仅需提供第3项资料,并在开标现场递交保函原件。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
传真 |
|
网址 |
|
|||||
组织结构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
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
技术员 |
|
|||||
经营范围备注 |
|
|||||||
备注 |
|
(二)近3年财务状况表
对财务状况的要求为:最近3个财务年度无亏损(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等)。
注:⑴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的财务状况表。
“近3个年度财务状况表”分两种情况。招标文件发售之日在5月1日以前的,“近3个年度”是指当年之前的3个年度或当年的上一年之前的3个年度,如某项目招标,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是2008年4月1日,“近3个年度财务状况表”是指2005年、2006年、2007年的财务状况,或2004年、2005年、2006年的财务状况,采用哪3个年度,由投标选择;招标文件发售之日在5月1日以后的,“近3个年度”是指当年之前的3个年度,如某项目招标,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是2008年5月5日,“近3个年度财务状况表”是指2005年、2006年、2007年的财务状况。
⑵财务状况表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
(三)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拟担任职务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该表应包含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专业负责人等主要人员。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人员有增加时,不另行增加费用。
(四)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
年龄 |
|
学 历 |
|
|||
职称 |
|
职务 |
|
拟在本合同工程 设计中担任职务 |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⑴“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等,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它主要人员应附国家注册类资格证(如有)、上岗证(如有)、身份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等。如不实,属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⑵养老保险是指,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最近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下同)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是指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
(五)近3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工程内容 |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六、其他材料
比对导入资料
请按照下列格式制作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的EXCEL表,并以光盘方式递交,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人员姓名、人员身份证号码必须跟入库信息一致,否则导入不成功,将视为无效处理。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XXX有限责任公司 |
91120102MXXXXXXXXX |
人员姓名 |
人员身份证号码 |
张三 |
510802198505245896 |
李四 |
510802198505245896 |
王五 |
510802198505245896 |
赵六 |
510802198505245896 |
(二)……
……
注:⑴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除以上六项外,招标人还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其他材料。但不得与以上六项的内容及本招标文件列出的选择项中招标人没有选择的项重复和抵触。
⑵招标人要求申请提供的其他材料应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列出。
⑶招标人不得要求与本项目招投标和履行合同无关的材料。
⑷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没有要求的材料,投标人不需要提供,投标文件不得夹带宣传性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