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關於內地在廣東與香港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協議》
(下稱《協議》)常見問題
1. 《協議》是在 CEPA 下簽署的子協議,這與往年簽署的補充協議有何不同?
⮚ 自 2003 年簽署以來,CEPA 及其補充協議皆以正面列表的形式開放。《協議》參考了其他國家和經濟體簽署自由貿易協議的模式,採用正面和負面列表的混合模式,並集中表述在廣東對香港開放的措施。
⮚ 由於《協議》的開放模式與以往有別,開放的地域主要在廣東,雙方認為在 CEPA 框架下訂立子協議,與過往的補充協議有所區別,較為合適。
2. 《協議》作為 CEPA 子協議,與 XXXX 及其補充協議有何關係?
⮚ CEPA 及其補充協議的開放措施繼續有效,在廣東省範圍內,與《協議》的措施有所抵觸的,以《協議》的措施為准。業界如有疑問,歡迎聯絡兩地相關主事部門查詢。
3. 《協議》加入了哪些新條文?
⮚ 按照世貿規則和國際上的通行作法,引入了有關國民待遇、最惠待遇及保留的限制性措施等條文,這是採取負面清單開放模式的必備條件。
4. 為什麼《協議》只限在廣東實施?
⮚ 一直以來,廣東省都是香港服務提供者通過 CEPA 投資內地的首選之地,也是內地對香港開放程度最高的
地區。同時,廣東省已試點開展了工商登記審批和企業登記審批等制度改革,相關配套措施較為成熟,基本條件具備。
⮚ 《協議》是內地首次以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方式簽署的自由貿易協議。在廣東省率先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可為內地對香港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積累經驗。
5. 《協議》採用負面清單的方式進行開放,與以往正面清單有什麼不同?有什麼優勢?
⮚ 自 2003 年簽署以來,CEPA 及其補充協議十餘年來一直採用正面清單的方式。正面清單的開放模式下,是將內地允許對香港開放的措施予以列明。這符合當時內地經濟發展和兩地經貿交流的實際情況,也滿足了香港投資者進入內地市場的需要。
⮚ 「負面清單」又稱「負面列表」,在國際投資協議中,指締約方可以在協議附件中採取列舉方式,列明保留與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高管條款及業績要求不符的措施或行業領域。隨著兩地經貿交流的深化和內地對外開放的擴大,《協議》在商業存在服務模式下採用了負面清單的開放模式。《協議》是內地首次以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方式簽署的自由貿易協議。
⮚ 在「負面清單」中列舉的措施屬「保留的限制性措施」。採用「負面清單」後,除了保留的限制性措施和一般的水平管理措施,在市場准入要求方面,內地在廣東
省對符合條件的香港服務提供者將再無特殊限制,即
「非禁即許」。同時,在跨境交付、境外消費、自然人流動的服務模式(統稱為「跨境服務」),以及電信及文化服務領域,《協議》對內地新增的開放措施仍以正面清單形式逐項表述。
⮚ 同時,「負面清單」是更高透明度和更全面的開放承諾表列方式。
6. 可否舉例解釋如何解讀負面清單?
⮚ 在「負面清單」中列舉的措施屬「保留的限制性措施」。採用「負面清單」後,除了保留的限制性措施和一般的水平管理措施,在市場准入要求方面,內地在廣東省對符合條件的香港服務提供者將再無特殊限制,即享受與內地企業同等待遇。可以舉例說明:
負面清單的內容 | 解讀 |
⮚ 可在廣東省擔任….,但不能擁有…控制權 | 除了保留的限制性措施和一般的水平管理措施,在市場准入要求方面,內地在廣東省對符合條件的香港服務提供者將再無特殊限制。 |
⮚ 從事…服務除外 | |
⮚ 從事…服務須由內地控股 |
⮚ 但有少數領域,當中保留的限制性措施為「可提供的…服務限於…。」這表明香港服務提供者可提供的服務僅限於在清單中列明的服務,具體例子見邊緣學科的研究和開發服務。
7. 國民待遇和最惠待遇的條款是否適用所有領域的所有模式?
⮚ 國民待遇和最惠待遇是對外開放的最高標準,具體到每個領域要看該領域的開放措施和程度。在負面清單中,如果某個領域已無限制性措施,則該領域已經實現了國民待遇。
⮚ 根據最惠待遇,今後內地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簽署自由貿易協議中,優於 CEPA 的開放措施均將適用於香港。
8. 國民待遇是否表示今後香港企業在廣東省的運作可以不再受限制?專業人士是否可以在廣東省自由設立公司?
⮚ 國民待遇即香港服務提供者的待遇與內資相同,如內資受相關的法律法規所限,香港服務提供者亦受相同規限。
9. 《協議》的亮點是內地在廣東向香港開放的服務貿易具體承諾採用了負面清單的表述並對香港服務提供者實施國民待遇,但是多個領域仍有許多保留措施。這是否表示該領域並非真正實現國民待遇? 為什麼個別領域仍採取正面清單表述?
⮚ 國民待遇是對外開放的最高標準,具體到每個領域要看該領域的開放措施和程度。負面清單中如果某個領域已無限制性措施,則該領域已經實現了國民待遇。
⮚ 《協議》中開放部門已達到 153 個,涉及 160 個部門的 95.6%,當中就「商業存在」的服務模式有 58 個
分部門對香港實行國民待遇;針對「商業存在」服務模式的負面清單,覆蓋 134 個服務貿易分部門,共列
出 132 項不符合或不適用國民待遇的措施。也就是說,
商業存在服務模式下,除了保留的 132 項限制性措施和一般的水平管理措施,在市場准入要求方面,內地在廣東省對符合條件的香港服務提供者將再無特殊限制。
⮚ 個別領域仍需採取正面清單表述,是鑒於這些領域的特殊性和複雜性。事實上,以正面和負面列表的混合模式表述不同領域的開放內容也是其他自貿區較為普遍採用的方式。
10. 為什麼只有商業存在服務模式下採取了負面清單的開放方式?
⮚ 目前,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經營,多以設立企業的模式,也就是商業存在模式提供服務。因此,在商業存在模式以負面清單的方式進行開放,主要是為了滿足香港業界最常用的商業運作模式,幫助香港服務提供者更好的進入內地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