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电子响应:添加工作人员微信号,传送电子版响应回函(签字加盖公章后,拍照或者PDF格式文件传送)。 4、营业执照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B)(含B)资质的复印件;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采购
电梯维保服务项目的方案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 购 人: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二○二二年四月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背景:我局电梯共有15台,其中直梯5台,(位于主楼东西两侧、东西裙楼)、扶梯10台(位于主楼1至6层,每层上下各1台),实际使用9台,未使用6台。为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我局决定从全市范围内选取价格低廉、售后服务高效的电梯维保单位合作,为我局电梯提供维保服务。
(三)预算金额:2.97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五)基本服务需求:
1、按照国家或行业要求,日常每15天维保一次;
2、按照季度、半年、全年的维保项目进行维保;
3、配合做好年度的检验和检测及后期收尾工作;
4、保证电梯正常运行,在有重要接待时做好应急方案并派人员蹲守;
5、发现问题30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
6、中标单位需以中标价支付上一家维保单位从2022年1月至中标日期间的维保费用。
(六)售后服务期限:2022年1月3日-2023年1月2日
(七)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八)组织实施程序:
1、招标经销商提供相应文件;
2、根据谈判时间入场,采取现场或者远程微信视频的方式参与;
3、谈判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后,供应商进行三轮竞争报价;
4、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最终报价由低到高排序,选取最优最低报价者。
(九)相关费用
响应参与的企业在整个项目全程免费,无需缴纳任何费用。评审专用费用由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提交响应文件
(一)响应截止时间:2022年4月25日12点00分(北京时间)
(二)响应方式:
1、邮寄响应: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直接寄送相应回函(签字加盖公章邮寄,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收悉)。
2、电子响应:添加工作人员微信号,传送电子版响应回函(签字加盖公章后,拍照或者PDF格式文件传送)。
(三)响应需提交资料:
1、响应回函(格式文本1);
2、承诺函(格式文本2);
3、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文本3);
4、营业执照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B)(含B)资质的复印件;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四)联系方式
工作人员:xxx xx:15698648000(微信同号)
邮寄地点:忻州市忻府区雁门大道南街市行政审批局六楼办公室
邮 编:034000
四、采购谈判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7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为3人,评审专家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采购人代表4人,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2022年4月26日北京时间8:3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1人出席谈判会议,因路程较远、疫情等原因不方便来现场可采取电子微信视频方式参与,请于开始1小时前微信视频连线工作人员,时刻保持网络畅通;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东侧开标室),地址及谈判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评定程序
三轮竞价,价格由低至高排序,价格低者确定为采购服务供应商,采取现场或者视频的谈判方式进行,全程录像,具体程序如下:
(一)谈判小组审阅响应文件和资格文件;
(二)三轮报价公示,第三轮报价,为最终报价,谈判小组依据此次报价,采用最低价格法最终确定为采购服务供应商;
(三)谈判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形成决议,公布评审结果。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所涉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均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人签字(或盖章)。
(二)供应商遇到任何问题,可致电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方式:0350-3022533,也可直接联系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三)潜在供应商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供响应文件或者明确表示不参与的,不得对项目文件和项目结果提起质疑投诉。
(四)供应商认为此项活动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地址:忻州市忻府区雁门大道南街市行政审批局六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xxx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698648000
质疑联系人:x x
质疑联系方式:13509700078
2、同级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驻局纪检组
地址:忻州市市政务服务中心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x 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第二部分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参考文本,以最终谈判结果为准)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为了确保甲方使用的电梯安全、可靠的运行,并明确甲、乙双方在电梯管理、维护保养中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服务范围及维保费用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对甲方使用管理的(项目名称) ,位于(项目地址) 的 台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故障排除服务。具体内容(见下表所示)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XXXX0000-0000)的要求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及内容,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具体内容见附件)。
第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2009)和《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及1、2号修改单中关于定期检验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30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
(一)合同总价: 元。
(二)支付时间: 年 月 日前,付到合同总价的 %,付款金额 元,
年 月 日前,付到合同总价的 %,付款金额 元。
(三)支付方式:所有款项必须直接汇入乙方合同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账户账号:
开户银行:
第六条 日常维护保养
□ 清包 □ 半包 □ 大包
1、 本合同所述设备以及附属设备的一切翻新、装饰、更换、土建维修等工程以及《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中规定的电梯修理、改造项目。
2、 因国家有关法律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要求而修改的设备,或增加的新的附件及其土建整改工作。
3、 因甲方使用或管理不当以及任何属于故意的人为破坏(例如:轿厢装璜、显示、厅/轿门划伤、撞击变形的修整、更换,进水造成的损失等等;扶梯扶手玻璃破碎、扶手带人为割伤、开裂、人为梯级变形、人为梳齿板缺齿等)、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水灾、风暴和地震)所造成的电/扶梯设备的损坏、修理或零部件更换项目。
本合同规定以外需更换的零部件或超出乙方服务范围的其他服务,由乙方另行报价,经甲方确认后另行支付。如甲方自行购买电梯配件,乙方将收取人工费,且甲方提供的配件质量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 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 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
(二)义务
1、 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
序号
资料名称
1
产品合格证
2
使用维护说明书
3
电气原理图
4
电气敷设图
5
安装说明书
6
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
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
故障及事故记录
9
安装监督检验报告或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
10
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施工自检记录
11
上一年度的定期检验报告
2、甲方应按电/扶梯产品的使用说明、操作规范,建立安全有效的运行管理制度,并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电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3)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4)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沟通函签字确认。
(5)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每年进行定期演练,作出记录。
(6)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7)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积极配合进行抢修,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修及加装、装潢、改造以及维护保养等影响设备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有关的工作。
(8)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9)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负责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办理定期检验申报工作并承担其费用。
(10)按合同约定支付保养费用,若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保养费用,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提供服务,并免除乙方相关责任。
第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电梯原始技术资料、安全使用与维护说明、上一年度检测验收与安全使用资料。
2、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3、 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4、 未经乙方有关维保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或停止正在保养、维修、调试中的设备或因有故障而停止的设备,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5、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费用,则乙方有权暂停对甲方的服务,在此期间设备及人身所发生的任何问题、事故乙方免责。
(二)义务
1、 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符合甲方设备参数级别的相应许可证,并向甲方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 乙方应严格按《电梯维护保养规则》所要求的内容,每15天进行一次例行维护保养工作以减少和杜绝电梯故障的发生,并详细填写电梯日常维修保养记录,同时工作完成后,应由甲方管理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后存档。
3、 接到甲方召修电话通知后,应在 1小时 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发生电梯困人故障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实施救援,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30 分钟。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实施抢修或解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 由于乙方维护保养不当造成设备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更换,费用乙方承担。
5、 维保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如造成施工人员及第三人人身损害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7、 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维保质量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8、 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9、 乙方应在电梯年度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对电梯进行全面自检,并出具年度自检报告(一式三份)双方经签字确认后存档。并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实施的定期检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 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合同总额3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 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因乙方维护保养不当,未尽相关义务,导致电梯使用过程中产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 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直至符合维护保养规范的要求。
(六)违约方需要支付守约方总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七)违约方至逾期之日起以合同价款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八)违约金不足以支付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话违约方应对赔偿守约方所有的实际损失。
(九)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一方违约,违约方除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以外,还应当承担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权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等。
第十二条 合同的延续及解除
(一) 甲、乙双方同意合同期满后续约的,应当于合同期满前30天内重新签订合同。
(二) 合同到期,若甲方没有书面通知合同终止,甲方仍需乙方继续服务,时间超过一月时(以维保记录单为准),应视为原合同履行期限自动延续一期,双方执行原合同。
(三) 因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解除合同,但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再办理终止事宜。
(四) 合同未到期,甲方单方终止合同且又未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付乙方合同全款。
(五) 甲乙双方单位是否更换法人或责任人,均不影响已签合同的执行。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一) 一般修理、重大修理、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费用不包括在本合同额内。
(二) 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年。一般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三) 本合同所指对电梯的故障排除,不包括对电梯电子板及零部件本身的修理。
(四) 若非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电梯损坏或任何损失及延误等,乙方不负担责任。
(五) 甲方发生名称变更,应及时办理使用登记变更,并及时书面通知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和乙方,并附证明文件。
(六) 若发生新旧物业更替,本合同继续有效,甲方有义务做好交接工作,以方便新物业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
第十五条 附则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
24小时维修保养电话: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部分 相关格式文件
一、响应回函
致: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根据贵方关于“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采购电梯维保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 代表供应商 (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参与贵方竞争性谈判项目。
一、提交下述文件:
1.响应回函;
2.承诺函;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信息(含微信号)。
二、参与方式:
□ 现场代表参加 □ 远程微信视频
三、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承诺完全理解供应商须知内容;
2、我们承诺根据协商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文件,包括文件书面修改通知(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我们保证向采购主持方提供的谈判文件及所有材料的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其负责;
5、我们同意从规定的采购日期起遵循本协商文件,并在规定的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7.若我单位选择电子视频方式参与谈判,将承担由于通信信号等原因带来的一切后果;
8.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9、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或者发微信: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微信号:
邮政编码: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承诺函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我单位就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采购电梯维保服务项目承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单位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单位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人本人参加的可不填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人代表姓名)系( 供 应 商 名 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正式职工:姓名: (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 手机号码: 微信号: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采购电梯维保服务项目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粘贴处:
附:
授权代表姓名:
详细通讯地址:
电 话:
微 信:
报价表(第一轮)
项目名称: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采购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单价(元) |
总计(元) |
1 |
直梯 |
部 |
|
|
2 |
扶梯 |
部 |
|
|
3 |
年度检测费 |
次 |
|
|
4 |
年度检验费 |
次 |
|
|
第一轮报价 |
¥: 人民币(大写): |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单价汇总后要与总价相同,如不相同且拒绝改正者报价无效;
2.报价表谈判当日现场填写,提前填写无效;
3.报价包括本次协商要求服务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及所有相关费用(同市、县、区);
4.其他需要合理谈判的其他事项。
报价表(第二轮)
项目名称: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采购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单价(元) |
总计(元) |
1 |
直梯 |
部 |
|
|
2 |
扶梯 |
部 |
|
|
3 |
年度检测费 |
次 |
|
|
4 |
年度检验费 |
次 |
|
|
第二轮报价 |
¥: 人民币(大写): |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单价汇总后要与总价相同,如不相同且拒绝改正者报价无效;
2.报价表谈判当日现场填写,提前填写无效;
3.报价包括本次协商要求服务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及所有相关费用(同市、县、区);
4.其他需要合理谈判的其他事项。
报价表(第三轮)
项目名称: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采购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单价(元) |
总计(元) |
1 |
直梯 |
部 |
|
|
2 |
扶梯 |
部 |
|
|
3 |
年度检测费 |
次 |
|
|
4 |
年度检验费 |
次 |
|
|
第三轮报价 |
¥: 人民币(大写): |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单价汇总后要与总价相同,如不相同且拒绝改正者报价无效;
2.报价表谈判当日现场填写,提前填写无效;
3.报价包括本次协商要求服务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及所有相关费用(同市、县、区);
4.其他需要合理谈判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