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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xx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xxxx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037 号文注册。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6 月 16 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xxxx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摘自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
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12 月 16 日,有关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 1 部分 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xx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日期:2002 年 6 月 6 日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 x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办公地址:xxxxxxxxxx 0 x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信息披露联系人:xx
注册资本:一亿八千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51%;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49%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6 月,是中国首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
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
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信用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
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xxxx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同顺大数据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多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量化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定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亚洲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京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在内的四十多只证券投资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xxx女士,董事长。拥有天津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曾担任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资与风险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
xx先生,董事。先后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天津财经学院,获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学位。1988 年至 2001 年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机构部副处长; 2001 年至 2003 年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清算中心负责人;2003 年至
2014 年任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机构业务部董事总经理。2014 年 10 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 年 4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8 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xxx女士,董事。拥有天津大学工科学士和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硕士学位。 1995 年至 2003 年曾在天津青年报社、经济观察报社、滨海时报社等报社担任记者及编辑;2003 年至 2012 年就职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科;自 2012 年至今就职于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担任资产管理部高级项目经理,现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xx先生,董事。拥有天津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和经济学硕士学位及美国芝加哥xxx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8 年任职于天津开发区信托投资公司,负责信贷和外汇管理工作;1989 年任职于天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策研究室,负责区域发展、国企改革、对外合作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工作;1997 年任职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企划部,负责企业发展战略研究和计划经营管理工作; 2001 年任职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泰达控股重组并购、资源整合、上
市筹备和金融类、实业类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现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渤海产业基金投资管理公司、恒安标准人寿保险公司和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xxx先生,董事。毕业于英国伦敦城市大学,取得精算学荣誉理学士学位。现 为宏利行政副总裁及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首席行政总监,宏利资产管 理(香港)有限公司首席行政总监,负责宏利于香港的全线业务,包括个人保险、雇员福利及财富管理等业务。同时何先生分别为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 及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之董事。现为澳大利亚精算学会及美国精算学 会会员,在寿险及退休顾问工作方面拥有三十多年的丰富经验,其间担任多个领 导层要职。
任华女士,董事。毕业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University of Waterloo),获得数学学士学位,加拿大安大略省会计师公会之特许会计师。任女士于 2007 年
加盟宏利资产,曾任首席行政事务总监,现担任宏利资产亚洲区零售经销部主管。早年任女士曾任职于亚洲和加拿大的著名国际投资银行、会计事务所及省级退休 金委员会,监管托管业务的销售及担任全球基金服务客户关系管理、新业务发展 及会计等高级职务。2013 年 6 月至 2015 年 4 月担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xx高先生,董事。毕业于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持有数学及管理科学理学士学位,现为宏利资产管理(亚洲)总裁兼亚洲区主管及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掌管亚洲及日本的投资事务,专责管理宏利于区内不断壮大的资产,并确保公司的投资业务符合监管规定。出任现职前,x先生掌管宏利于亚洲区(香港
除外)的投资事务。2001 年至 2004 年,负责波士顿领导机构息差产品的开发工作。x先生于 2001 年加入宏利,之前任职于一家环球评级机构,曾获派驻纽约、伦
敦及xx担任杠杆融资及资产担保证券等不同部门的主管,拥有二十多年的资本市场经验。
xxxxx,独立董事,毕业于北京师范学院数学系,中国科学院数学力学部理学硕士学位,1990 年获xxx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1984 年至 1998 年先后担任中国科学院系统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东西方中心人口研究所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员、香港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助理教授、德国杜依斯堡大学经济系客座教授、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副教授及美国xxx大学经济系访问教授。目前担任北京大学及浙江大学教授,自 2007 年至今,担任东北财经大学“社会与行为”跨学科教育中心学术委员会主席兼主任。
xxxxx,独立董事。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院,持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
位、民商法法学博士学位。1990 年起先后任职于浙江大学、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全国 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基金法》起草小组成员、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目前担任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所长、xx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清华大学法学院联合法律硕士导师、中国信托业协会 培训与资格办公室副主任、《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主编。
xxx女士,独立董事,任期始于 2014 年 6 月 20 日。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律系,获得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1992 年 10 月,与其他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天津津华律师事务所,现任该律所副主任,正高级律师,具有 22 年法律实务经验。同时担任天津第五届律师协会理事、天津第六届律师协会监事。
何自力先生,独立董事,1982 年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1975 年至
1978 年,于宁夏国营农场和工厂务农和做工:1982 年至 1985 年,于宁夏自治区党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1988 年至今任职于南开大学,历任经济学系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和秘书长、天津经济学会副会长;2002 年 1 月至 7 月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作访问学者。
2、监事会成员
xx先生,监事长。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1991 年至 2008 年任职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 年加入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综合办公室主任。
xxxxx,监事。拥有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商学学士、麦考瑞大学应用金融学 硕士和南澳大学金融学博士学位。1998 年先后就职于渣打银行、巴克莱资本、 Baron Asset Management;2005 年加入宏利资产,曾担任固定收益高级投资经理,现担任北亚投资负责人。
xxxxx,职工监事,人力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曾在联想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国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2007 年 6 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人力资源部招聘与培训主管、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自 2014 年 10 月起担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主持部门工作。
xxx女士 ,职工监事。文学学士,金融学在职研究生。2006 年 7 月至
2015 年 12 月就职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渠道经理、机构主管、销售部门总经理助理;2016 年 1 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销售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部门工作。
3、高级管理人员
xxx女士,董事长。简历同上。xx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xxxxx,副总经理。毕业于南开大学和美国xxx大学,获文学学士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EMBA。1993 年至 2006 年就职于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信托业务管理工作,期间曾任办公室主任、研发部经理、信托业务总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副总经理。2006 年 9 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 年 1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xxxxx,副总经理。毕业于台湾中山大学和淡江大学,获企业管理学士和财务金融硕士学位。1998 年 8 月至 2001 年 4 月,先后在国际证券、日商大和证券、元大投信担任股票分析师;2001 年 5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保德信投信股票投资主管;2008 年 2 月至 2008 年 8 月,就职xxx投信香港资产管理公司,担任执 行长;2008 年 8 月至 2015 年 10 月,就职于宏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台湾 地区投资主管;2015 年 10 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总监, 2015 年 12 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
xx女士,督察长。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科学院,管理学和理学双硕士。先后任职于中信公司、毕马威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等公司,从事财务管理和管理咨询工作。2002 年起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任监察稽核部副总监。
2005 年 10 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2006 年 11 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xxx女士,理学学士;2008 年 7 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交易部交易员,负责债券交易工作;2013 年 9 月起先后担任固定收益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2015 年 3 月 26 日起担任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6 月 11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至今担任xxxx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 年 6 月
16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6 月
16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6 月 16 日起至今担任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6 月 18 日起至今担任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11 月 4 日起担任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9 月 26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启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9 月 26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9 月 26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9 月 29 日至今担任泰
达宏利创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1 月 23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京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1 月 25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备 8 年基金从业经验,8 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xxxxx于 2015 年 6 月 16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管理本基金。xxx先生于 2015 年 6 月 16 日至 2016 年 7 月 4 日管理本基金。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名单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xx、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xxx、投资副总监兼基金投资部总监xxx、金融工程部门负责人xx、研究部总监xxx、资深基金经理兼首席策略分析师xxx。督察长xx列席会议。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决策事项,可分类固定收益类事项、权益类事项、其它事项:
(1)固定收益类事项由xx、xxx表决。
(2)权益类事项由xx、xxx、xxx、xx、xxx、xxx表决。
(3)其它事项由全体成员参与表决。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资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
(3)承销证券;
(4)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5)从事可能使基金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证券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倒、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勤勉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与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与风险管理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内部控制的体系结构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内部控制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董事会及/或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3)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4)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基金投资运作的风险进行测量和监控;
(5)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6)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
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内部控制的措施
(1)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稽核工作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
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分别建立了公司营运风险和投资风险控制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和投资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第 2 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100005)法定代表人:吴建
成立时间:1992 年 10 月 14 日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685,572,211 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2)391 号]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5 号联系人:郑鹏
电话:(010)85238667传真:(010)85238680
(二)主要人员情况
华夏银行资产托管部内设市场一室、市场二室、风险与合规管理室和运营室 4 个职能处室。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35 人,高管人员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华夏银行于 2005 年 2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实施后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第一家银行。自成立以来,华夏银行资产托管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行业精神,始终遵循“安全保管基金资产,提供优质托管服务”的原则,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依托严格的内控管理、先进的技术系统、优秀的业务团队、丰富的业务经验,严格履行法律和托管协议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截至 2016 年
6 月末,本公司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券商集合计划、银行理财、信托、保险等各类产品合计 671 只,托管规模 16,109.54 亿元,实现托管手续费收入 3.92 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 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总行审计部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部内部专门设置了风险与
合规管理室,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3、内部风险控制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国家及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一切业务、管理活动的发生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必须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到资产托管部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
“内控优先”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必须实现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必须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华夏银行经营管理的发展变化进行适时修订;必须保证制度的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内部专门设置了风险与合规管理室,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4、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岗位职责、业务 操作流程等,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
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专门设置 业务操作区,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指定专人负责受托资产的信息披露工作,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投资比例、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督。
1、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
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 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2、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3、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 3 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联系人:于贺
联系电话:010-66577617
客服信箱:irm@mfcteda.com客服电话:400-698-8888
传真:010-66577760/61
公司网站:http://www.mfcteda.com 2)泰达宏利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目前网上直销支持的银行卡和第三方支付有:农行卡、建行卡、中国银行卡、民生银行卡、招商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兴业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交通银行卡、浦发银行卡和汇付天下“天天盈”、快钱支付账户等。
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mfcteda_BJ,支持民生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和汇付天下
“天天盈”账户、快钱支付账户。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 或 010-66555662
客户服务信箱:irm@mfcteda.com 2、代销机构
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95577传真:010-85238680
联系人:陈秀良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服电话:95555联系人:邓炯鹏
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4008-888-888电话:010-66568450
联系人:宋明
4)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户服务电话:95597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庞晓芸
6)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 号 205 室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8 楼
法定代表人: 汪静波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客服热线:400-821-5399
7)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1 号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法定代表人:薛峰
公司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客服热线:4006-788-887
8)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客服热线:400-700-9665
9)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266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支付宝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10)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 613 号 6 幢 551 室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9 楼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11)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刘潇
电话:021-021-20691942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12)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21-20835817传真号码:021-20835885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920-0022/ 021-20835588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13)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二层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88-6661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14)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同花顺大楼 4 层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热线:4008-773-772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15)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C 座 702 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户服务热线: 400-001-1566
16)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客户服务热线: 400-820-2819
公司网址: https://tty.chinapnr.com
17)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户服务热线: 400-821-9031
18) 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璐 505 号东方纯一大厦 15 楼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客户服务热线: 400-928-2266
公司网址: http://www.dtfortune.com
19) 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1 幢 10 楼 1001 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1 幢 10 楼 1001 室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客户服务热线: 400-068-0058
公司网址: http:// www.jincheng-fund.com
20)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A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客户服务热线: 400-166-1188
21)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户服务热线: 400-046-6788
22)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服热线:4000-618-518
23) 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 城(一期)第七幢 23 层 1 号 4 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泛海国际 SOHO 城 7 栋 2301、2304
法定代表人:陶捷
公司网址:http://www.buyfunds.cn客服热线:400-027-9899
24)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2302#法定代表人:李悦
客户服务热线: 4008-980-618
25) 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六层 605 室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宏泰东街浦项中心 B 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公司网址:http://www.niuguwang.com客服热线:400-623-6060
26)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法定代表人:蒋煜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6 号万通中心 D 座 21-28 层公司网址:www.gscaifu.com
客服热线:400-818-8866
27)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28)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29)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 号 A1002 室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209
30) 北京汇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5
31) 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 13 号楼 2 层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期限:持续经营
客服电话:400-820-1515
32) 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21-5132 7185
传真:021-5071 0161
33)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号 4 层 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 a 座 17 层法定代表人:陈超
联系人:赵德
客服电话:95518/400 088 8816
34)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 D 座二层 202- 124 室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 D 座二层 202- 124 室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公司网址:www.gomefund.com客服热线:400-111-0889
35) 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联系人:曹庆展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公司网址:www.igesafe.com
36)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客服电话:400-6411-999
(二)登记机构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联系人:石楠
联系电话:010-66577769传真:010-66577750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法定代表人: 赵柏基
电话:021-23238888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庞伊君联系人:庞伊君
第 4 部分 基金的募集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并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037 号文募集注册。
一、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二、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募集情况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认购户数为 471 户,净销售金额为人民币 2,321,467,057.64 元,折合基金份额 2,321,467,057.64 份;募集资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共计人民币
90,045.68 元,折合 90,045.68 份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合计募集份 额为 2,321,557,103.32 份。上述资金已于 2015 年 6 月 16 日划入本基金在基金 托管人华夏银行开立的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专户。
第 5 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紧跟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转型过程中各类投资机遇,基于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力争为投资者创造稳定的较高投资收益。
第 6 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 7 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紧跟新常态下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各类投资机遇,结合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及各行业的发展前景,精选出具有长期竞争力和增长潜力的优质公司,力求在抵御各类风险的前提下获取超越平均水平的良好回报。
1、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类别资产配置策略主要是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运行规律的研究,基于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宏观及市场分析,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系统性风险。
在资产配置中,本基金主要考虑宏观经济指标,包括 PMI 水平、GDP 增长率、
M2 增长率及变化趋势、PPI、CPI、利率水平与变化趋势、宏观经济政策等,来判断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将发展的方向。
在经济周期各阶段,综合对所跟踪的宏观经济指标和市场指标的分析,本基金对大类资产进行配置的策略为:在经济的复苏和繁荣期超配股票资产;在经济的衰退和政策刺激阶段,超配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力争通过资产配置获得部分超额收益。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针对沪深两市,剔除其中不符合投资要求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 或公司制度明确禁止投资的股票、涉及重大案件和诉讼的股票等),筛选得到本 基金重点投资的股票池。通过每个上市公司的财务、投资吸引力等方面进行分析,结合实地调研情况,构建投资股票投资组合。基于基金组合中单个证券的预期收 益及风险特性,对组合进行优化,在合理风险水平下追求基金收益最大化,同时 监控组合中证券的估值水平,在证券价格明显高于其内在合理价值时适时卖出证 券。
(1)财务分析
从资产流动性、经营效率、盈利能力等方面分析公司的财务状况及变化趋势,考察企业持续发展能力,并力图通过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关联关系,剔除存在重大陷阱、财务危机以及应收账款管理严重不善的公司。本基金将对那些财务稳健、盈利能力强、经营效率高、风险管理能力强的公司给予较高的评级。
(2)投资吸引力评估
本基金将采用市盈率、市净率、市现率、市销率等相对估值指标,净资产收益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盈利指标、增长性指标以及其他指标对公司进行多方面的综合 评估。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确定本基金的重点备选投资对象。对每一只备选投 资股票,采用现金流折现模型等方法评估公司股票的合理内在价值,同时结合股 票的市场价格,选择最具有投资吸引力的股票。
3、债券投资策略
对债券的投资将作为控制投资组合整体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采用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结合宏观经济变化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运用久期调整、凸度挖掘、信用分析、波动性交易、品种互换、回购套利等策略,权衡到期收益率与市场流动性,精选个券,构造债券投资组合。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将利用股指期货剥离多头股票资产部分的系统性风险或建立适当的股指期货多头头寸对冲市场向上风险。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的变化、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相关性等因素,计算需要用到的期货合约数量,对这个数量进行动态跟踪与测算,并进行适时灵活调整。同时,综合考虑各个月份期货合约之间的定价关系、套利机会、流动性以及保证金要求等因素,在各个月份期货合约之间进行动态配置,通过空头部分的优化创造额外收益。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是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MBS)等,其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
本基金将在债券市场宏观分析基础上,结合蒙特卡洛模拟等数量化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定价,评估其内在价值进行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 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本基金在任何交 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4)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9)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1)本基金持有的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3)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4)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
(16)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此期间内,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 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上述规定的,本基金的投资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第 8 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
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 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该指数的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 债、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组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每日计算并发布中证全债的收 盘指数及相应的债券属性指标,为债券投资人提供投资分析工具和业绩评价基准。该指数是我国资本市场低风险收益水平的重要衡量标准,本基金运用大类资产配 置策略,严控下行风险,以为投资者创造稳定的较高收益为投资目标,因此选取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
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时,本基金可以在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 9 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第 10 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41,140,015.69 5.23
其中:股票 41,140,015.69 5.23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652,970,827.50 83.07
其中:债券 652,970,827.50 83.07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0,000,240.00 10.18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000,635.04 0.64
8 其他资产 6,934,657.77 0.88
9 合计 786,046,376.00 100.00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1,970,144.00 0.25
C 制造业 9,766,039.95 1.24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19,276.00 0.07
E 建筑业 24,510.48 0.00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861,840.00 0.36
J 金融业 17,766,705.06 2.26
K 房地产业 8,063,100.20 1.03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68,400.00 0.02 S 综合 - -
合计 41,140,015.69 5.24
3.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
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000001 平安银行 648,194 5,879,119.58 0.75
2 000402 金 融 街 498,380 5,875,900.20 0.75
3 000800 | 一汽轿车 | 461,600 4,832,952.00 0.62 | ||
4 601288 | 农业银行 | 1,529,567 4,787,544.71 0.61 | ||
5 601398 | 工商银行 | 879,856 | 3,897,762.08 | 0.50 |
6 600030 | 中信证券 | 177,800 | 2,866,136.00 | 0.37 |
7 600050 | 中国联通 | 689,600 | 2,861,840.00 | 0.36 |
8 600266 | 北京城建 | 160,000 | 2,187,200.00 | 0.28 |
9 601958 | 金钼股份 | 255,200 | 1,970,144.00 | 0.25 |
10 002050 三花股份 152,000 1,580,800.00 0.20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90,326,000.00 24.2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90,326,000.00 24.25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390,353,000.00 49.74
6 中期票据 60,842,000.00 7.75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1,449,827.50 1.46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652,970,827.50 83.20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160402 16 农发 02 1,500,000 150,030,000.00 19.12
2 011698303 | 16 华电 SCP013 600,000 59,940,000.00 7.64 |
3 011699240 | 16 联合水泥 SCP002 500,000 50,215,000.00 6.40 |
4 041662040 | 16 云城投 CP002 500,000 50,010,000.00 6.37 |
5 011698494 | 16 华能新能 SCP004 500,000 50,000,000.00 6.37 |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于股指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报告编制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81,933.5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849,654.90
5 应收申购款 3,069.3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934,657.77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009 广汽转债 11,234,700.00 1.43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第 11 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5 年 6 月 16 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一) 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泰达宏利创益混合 A
阶段 基金净值收益率
① 基金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比较基准收益率
③ 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5 年 6 月 16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10% 0.05% 6.79% 0.07% -5.69% -
0.02%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 3.56% 0.07% 5.41% 0.06% -1.85% 0.01%
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 4.70% 0.06% 12.57% 0.06% -7.87%
0.00%
泰达宏利创益混合 B
阶段 基金净值收益率
① 基金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比较基准收益率
③ 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 B 类份额成立以来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 3.36% 0.07% 4.81% 0.06% -1.45%
0.01%
1.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
2. 本基金 B 类份额成立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比较
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2015 年 6 月 16 日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本基金成立于 2015 年 6 月 16 日,B 类份额成立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第 12 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B 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7%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0.17%÷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为 0.3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
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B 类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式如下:
H=E× 0.30%÷当年天数
H 为 B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B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8 项及第 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 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须最迟于新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媒介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 13 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期。
(二)对“三、基金管理人”中,基金管理人概况、监事会成员、基金经理等部分进行变更及增加内容。
(三)“四、基金托管人”部分进行了更新。
(四)“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代销机构及补充第三方销售机构。
(五)“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进行更新及增加内容。
(六)“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更新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
(七) “十、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业绩更新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并更新了历史走势对比图。
(八)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内容。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