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采购计划编号: 445301-2022-01968采购项目编号: 445301-2022-01968
项目名称:云浮市财政局2022-2025年度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服务框架协议征集采购人:云浮市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投标邀请
广东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云浮市财政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云浮市财政局2022-2025年度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服务框架协议征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云浮市财政局2022-2025年度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服务框架协议征集采购计划编号:445301-2022-01968
采购项目编号:445301-2022-0196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00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云浮市财政局2022-2025年度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服务框架协议征集):
采购包预算金额:25,000,000.00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云浮市财政局2022-2025年度财政 投资评审业务服务框架协议征集 | 1.0000(项) | 详见第二章 | 25,000, 000.00 | 否 |
x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或
2021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云浮市财政局2022-2025年度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服务框架协议征集):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云浮市财政局2022-2025年度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服务框架协议征集):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 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
0.xxxxx
名称:云浮市财政局
地址: xxxxxxxxx00x联系方式: 0766-8331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xxxxxxxxx000x云浮印象•祥云城首层x0xxx(000xxx)联系方式: 0766-8681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xxx 电话: 0000-0000000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
数字证书CA技术服务热线: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云浮市财政局采用框架协议方式公开采购不多于5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参与云浮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职能涉及项目的工程概算、预
算、结算、招标工程量清单(含招标控制价)、竣工财务决算等的编制、初审或复核并出具评审报告、预算绩效评价以及采购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本次采购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质量优先” 评审标准,公开采购确定入围供应商时有竞争和淘汰,淘汰比例不低于20%。在封闭式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除经框架协议约定的补充征集程序外,不随意增加协议供应商,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允许退出。
二、商务要求
1、本次招标内容为云浮市财政局2022-2025年度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服务框架协议征集,投标人必须对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项目中的内容拆散来投标。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本项目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学历、职称、注册执业资格和从事相关工作的时间,承担过类似项目名称、责任内容、完成日期以及业绩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当说明与本项目类似的其它项目的业绩和服务情况等。
4、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的财务及资信情况资料,以证明其经营状况以及履约能力。
5、投标人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能按时完成采购人交给的评审工作的任务。
6、服务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项目服务期总预算金额约2500万元,具体服务费用根据框架协议的约定的计费方式按实际发生的咨询服务费用结算。在服务期内,如实际发生的造价咨询服务总费用超过本次采购预算金额2500万元后,采购人将根据各服务商服务质量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委托或另行决定本项目的下一步实施细则。
7、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合同签订后,足额足量投入配备投标文件中投报的参与本项目评审人员及投入仪器设备(软件)。
8、采购合同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双方签订,各项工程由云浮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分别与中标人签订项目评审委托书。
9、验收标准:以国家、省市现行相关规范及采购人的相关规章制度为验收标准,所提供的服务需满足采购人《第三方机构参与云浮市财政局投资评审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内相关规定,服务过程中如采购人有新的规章制度中标人认为无法执行时可主动申请解除服务合同。
10、评审费用结算方式:评审费由采购人直接支付给中标人,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按季度支付。
11、投标人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开标,并就有关问题予以书面说明。
注:“商务要求”中的内容有与“技术要求”中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技术要求”中的要求为准。
采购包1(云浮市财政局2022-2025年度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服务框架协议征集)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银行转账,每季度结算一次咨询服务费,具体要求详见合同 及《第三方机构参与云浮市财政局投资评审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
验收要求 | 1期:以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及采购人的相关规章制度为验收标准,所提供的服务需满足采购人《第三方机构参与云浮市财政局投资评审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内相关规定,服务过程中如采购人有新的规章制度中标人认为无法执行时可主动申请解 除服务合同。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云浮市财政局2022-2025年度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服务框架协议征集 | 项 | 1. 0 0 | 25,000,00 0.00 | 25,000,00 0.00 | 10 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 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云浮市财政局2022-2025年度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服务框架协议征集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服务内容: 云浮市财政局采用框架协议方式公开采购不多于 5 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采购人财政投资评审职能涉及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结算、招投标工程量清单(含招标控制价)、竣工财务决算等的编制、初审或复核并出具评审报告、预算绩效评价以及采购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评审任务分配原则:采用直接选定方式。在日常工作中,采购人将根据工程项目评审的内容、完成时间要求、技术难度等情况进行任务分配。根据工程评审的要求,各供应商的综合能力、专业侧重、工作表现和考核评分情况等进行择优选择。采购人不保证入围供应商具体承担的项目数量,也无法预计和保证其在服务期间所能获取的工作量,并且无法估计服务期间的工程规模和资金到位情况。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经营风险,并尽可能提供优惠的价格和优质的服务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2、服务要求: 2.1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财建[2005]1065 号)、《广东省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评审暂行办法》(粤财基[2000]18 号)、《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粤财建[2003]38 号)、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实施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粤财绩[2016]4号)等有关规定,按要求选派具备工程造价评审相关专业知识与资质的人员开展评审业务,保证资料、工作稿件的正确完整和规范,出具的评审报告、结论及意见须客观公正,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出具的评审报告及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2.2投标人需将选派参与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服务的专业人员姓名、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资料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中标后,所选派的专业人员不得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作个别调整的 ,中标人应提前 10 天报采购人同意后才能调整,且保证调整后的评审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来的人员,并且专业相同。调整人员数量不能超过投标承诺的人员数量的三分之一。 2.3投入本项目负责人技术实力应比较突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需专业齐全,业务能力合格,服务过程响应高速,并具有相关的保密措施。 3、其他相关要求: 3.1投标人须遵守采购人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要求,遵守并自觉配合当地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 |
3.2投标人成为中标人后需无条件遵守采购人制定的《第三方机构参与云浮市财政局投资评审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及其它已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日常业务规程,如后期相关文件进行修订或增减,入围供应商无法接受的视为主动放弃服务资格。
3.3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完成的初审结论进行复核,并根据《第三方机构参与云浮市财政局投资评审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评审成果进行考核,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复核和考核工作。
3.4时间要求
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共同颁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规定》(财建[2004]369号)及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评审暂行办法》(粤财基[2000]18号)的规定,结合云浮市实际情况,评审时限一般参照下表执行:
评审金额 | 评审时限 | |
概(预)算 | 结(决)算 | |
投资500万元以内 | 8 | 23 |
投资500-2500万元 | 13 | 28 |
投资2500-5000万元 | 18 | 33 |
投资5000-7500万元 | 20 | 38 |
投资7500-10000万元 | 23 | 43 |
投资10000万元以上 | 28 | 48 |
工作日
1
注:
1)特大型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评审时间。以上时限为完成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全部时间,包括现场勘察及复核、复审后修改等时间。中标人接到委托通知领取资料、对数等要求后,应在半天内作出反应,约定时间、地点办理有关事务,如中标人未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办理有关事务的,迟到24小时以上累计超过 3 次(含 3 次)又未能提供合理解释的,每超过3次由采购人暂停分配任务半年。评审时限从采购人通知中标人领取资料开始计算,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加快工作进度的,中标人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满足要求。
2)表内评审时限为一般情况,具体项目情况以单项委托书为准,如未注明的默认为按上表执行,预算绩效评价按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3.5本次招标服务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但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具体承担的项目评审数量和报酬金额。
3.6中标人提供上门服务。如需要到现场解决问题的,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在半个工作日内到现场。
3.7中标人因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评审报告,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8中标人须配备足够专职业务人员负责有关评审的服务工作。中标人在接受某项目投资评审任务前,应与采购人投审中心签订评审服务委托书,并确定参与该项目评审工作的负责人
(必须是合同约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其他参与人员。中标人如要更换评审人员,必须提前 3个工作日以上书面通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才可更换评审人员,更换后的评审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来的人员,并且专业相同。中标人在评审过程中如需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或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对数的,必须由采购人进行组织并派员参与全过程,中标人必须派该项目评审负责人参加。
3.9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该供应商的服务资格,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综合得分排序名次顺位增补供应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1)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背回避原则的; 2)中标供应商及评审人员在工作中出现重大过失,给评审工作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3)中标供应商及评审人员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 4)中标供应商将评审任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机构或个人完成的; 5)《第三方机构参与云浮市财政局投资评审工作暂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3.10中标人应接受、配合采购人对工程评审工作的日常管理与监督。 3.11中标人必须保证评审资料的保密及完整,不得丢失并在项目完成后及时按采购人要求归档并移交采购人。 3.12本项目执行统一基准费率,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采用固定统一的基准费率,为含税全包价,包括所有税收、单位应交的保险、应承担的风险及应提供的服务等,采购人不再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支付额外的费用。 3.13 单项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计算公式如下: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单项委托造价咨询服务费=评审项目基准计费×中标折扣率 3.14各项委托内容具体基准费率见合同范本,服务期内采购人如有修改或增加的,双方另行签 订补充协议,如中标人不予接受的,视为自动放弃服务资格且自愿终止服务合同。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云浮市财政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
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 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x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包情况 | x项目共1个采购包 |
2 | 开标方式 | 远程电子开标 |
3 | 评标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 担不利后果) |
4 | 评标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1:折扣率 |
6 | 报价要求 | 采购包1:0% - 80% |
7 | 现场踏勘 | 否 |
8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9 | 投标保证金 | 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 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 支票提交方式: 无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 ,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
10 | 投标文件要求 | 一、电子投标文件: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供应商应保证该优先步骤 (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 0 份。 供应商保证该后备步骤。二、纸质投标文件: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0 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 0 份。 供应商须满足上述事项“一、电子投标文件”中(1)或(2)的要求,和“二、纸质投标文件”的要求。请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1 | 中标候选供应商 推荐家数 | 采购包1: 5家 |
12 | 中标供应商 数量 | 采购包1: 5家 |
13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3家 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 |
14 |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 则 | 无:- |
15 | 中标供应商确定 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16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 ,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规定的“服务类 ”计费标准计费后下浮10%计算,按人民币96000元收取,由每个入围供应商均摊支付。 |
17 | 代理服务费收取 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18 | 其他 | 投标折扣率,投标折扣率报价须取整数,区间折扣率为0至80%,没有为负数,且是固定唯一值的 。 |
19 | 开标解密时长 | 60分钟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
20 | 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 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三、说明
1.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x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x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 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 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 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 现场踏勘(如有)
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投标要求
1.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 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
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收。具体
操作要求详见广东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 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
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编制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投标客户端编制同时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
3.1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766-8681928
地址:云浮市市区环市西路266号云浮印象•祥云城首层第6号商铺(324国道旁)邮编:52730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云浮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 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金山路82号
电 话:0766-8331955
邮 编:527500传 真:-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四章 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采购包1(云浮市财政局2022-2025年度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服务框架协议征集):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东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云浮市财政局2022-2025年度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服务框架协议征集):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 | 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 | |||
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10% |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 =投标报价×(1-C1);监狱企 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 |
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 | ||||
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 | ||||
重复价格扣除。 |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云浮市财政局2022-2025年度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服务框架协议征集):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或 2021 年度财 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 | 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 规定)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 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
8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 格要求 |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云浮市财政局2022-2025年度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服务框架协议征集):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投标(响应)文件签署、 盖 章 | 投标(响应)文件已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2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 | 投标(响应)文件中已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本项目投标(响应)及签署投标(响应)文件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 人授权书。 |
3 | 投标(响应)报价 | 投标折扣率报价须取整数,区间折扣率为0至80%,没有为负数,且是固定唯一值的 。 |
4 | 投标(响应)有效期 | 符合招标(采购)文件要求。 |
5 | 投标(响应)保证金 | 符合招标(采购)文件要求。 |
6 | 其他无效投标(响应)情形 | 投标(响应)文件不存在招标(采购)文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响 应)情形。 |
2.投标文件澄清
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详细评审
采购包1云浮市财政局2022-2025年度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服务框架协议征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28.0分技术部分62.0分 报价得分10.0分 | |
技术部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人员数量 (2.0分) | 1、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人员10人得1分,每增加1人加0.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技术部分1——4项评分中“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人员”是指具有建设工程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或上岗证书的人员,须对应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相关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连续的任意三个月由投标人为其购买的参保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扫描件,如是退休返聘人员,则需提供劳务合同、员工的退休证明、不少于连续3个月的工资单或目前领取社保的记录等证明材料。参保证明须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印章及投标人公章,未提 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或提供模糊不清无法辨认资料的不得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人员质量 (15.0分) | 2、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人员,其中: 2.1高级工程师每1人得 0.3分,本项最高得3分; 2.2一级造价工程师10人的得2分,每增加1人加0. 2分,本项最高得4分; 2.3造价师类别:①土建造价工程师5人或以上,➁安装造价工程师5人或以上,③水利造价工程师3人或以上,④公路(交通运输 )造价工程师3人或以上,每满足一项要求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 | |
拟投入本项目的咨询业务人员的职业资格专业 (10.0分) | 3、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人员的职业资格专业包括: ①土建➁安装③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或园林绿化④市政公用⑤水利⑥电力⑦公路或交通工程⑧计算机及软件类或网络信息⑨审计⑩法律10个相关专业类别,每满足1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10分。 以上专业以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上岗证书 为准。 | |
项目负责人经验及能力情况 (11. 0分) | 4、项目负责人经验及能力情况 4.1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 4.2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或造价类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工程或造价类副高级职称的得2分,其他专业类别或副高级以下不得分。 4.3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专业包括土建、安装、公路、 水利执业资格证书的每个得1.5分,本项最高6分。 | |
服务响应 (8.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1.0; 3.0; 5.0; 8.0; ) | 5、服务响应高效(8 小时内),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可行、保障措施,详细可行,完全适用本项目用户需求,得8分; 服务响应高效(12 小时内) ,方案内容较完整、较科学合理可行、保障措施较详细可行,较适用本项目用户需求,得5分; 服务响应及时(24 小时内),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基本科学合理可行、保障措施基本详细可行,基本适用本项目用户需求,得3分;服务响应不及时(24 小时外),方案内容不完整、不科学、不合理、保障措施不详细可行,不完全适用本项目用户需求,得1分; 没有提供该项内容或 其他情况,得0分。 | |
用财政投资评审服务的实例说明企业快速便捷服务的经验及保障跟踪服务能力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1.0; 4.0; 7.0; 10.0; ) | 6、用财政投资评审服务的实例说明企业快速便捷服务的经验及保障跟踪服务能力: 案例属实(提供该案例证明材料),人员配备齐全且可行,审核完成时间完全符合或优于国家财政审核规定,详审流程和工作方案明晰。整个内容科学、合理,得10分; 案例属实(提供该案例的证明材料),人员配备可行,审核完成时间符合规定,评审流程和工作方案较明晰,整个内容较为完善、合理。得7分; 案例属实(提供该案例的基本证明材料),人员配备基本满足要求,审核完成时间基本符合规定,评审流程和工作方案较明晰。得4分; 案例基本属实(提供该案例的证明材料不全),人员配备较差,审核完成时间较差,评审流程和工作方案较差。得1分; 没有提供该项内容或其他 情况,得0分。 | |
保密措施 (6.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1.0; 2.0; 4.0; 6.0; ) | 7、从业保密措施: 保密措施详细、合理可行,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且从业人员至少1人具有安全保密管理相关证书的,得6分; 保密措施详细、合理可行,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从业人员不具有安全保密管理员证书的,得4分; 保密措施较为满足采购需求,有专门保密措施,得2分; 保密措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只有简易的保密措施,得1分; 没有提供该项内容或其他情况,得0分。 注:请投标人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安全保密管理员证书以省级或以上国家 保密局或国防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 | |
商务部分 | 管理体系认证 (5.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1.0; 2.0; 3.0; 4.0 ; 5.0; ) | 投标人具有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③环境管理体系认证④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⑤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本项最高5分。 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并须同时提供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已 失效或撤销或无提供的不得分。(提供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
项目经验 (23.0分) | 1、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有为各级财政(含财政投资审核中心)或审计部门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 1.部门数量≥15个,得8分; 2.10个≤部门数量≤14个,得5分; 3.5个≤部门数量≤9个,得3分; 4.1个≤部门数量≤4个,得1分; 5.其他得0分。 须提供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委托合同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2、以上服务中有被市级及以上财政或审计部门评为 “优秀服务 单位”、“信誉优良单位”等相关表彰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委托时间为准),单独承接财政或审计部门委派的概算、预算、结算审核项目经验,其中: 3.1工程概算审核业绩,每提供一个得0.3分,本项最高得3分; 3.2工程预算审核业绩,每提供一个得0.3分,本项最高得3分; 3.3工程结算审核业绩,每提供一个得0.3分,本项最高得4分; 3.4工程决算审核业绩,提供一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上述业绩以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或委托单和有委托方盖章认可的确认成果为准, 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XXXX”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XXXX 20%为报价最低,评标基准价为20%,得满分 】。因落实政 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4.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中标价的确定
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
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 合同文本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 同 书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云浮市财政局2022-2025年度财政投资评审 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发包人: (以下称为委托人)承包人: (以下称为咨询人)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 年 月 日(采购项目名称:云浮市财政局
2022-2025年度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服务框架协议征集项目编号: )的中标结果、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二、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4.招标文件。
三、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四、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五、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终结,服务有效期为 个月。
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一份送云浮市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备案,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归档。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xx) 咨询人:(xx)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住所: 住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时间: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 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该项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十九条 x合同自双方签
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 14 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六条 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二十七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八条 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二十九条 咨询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 个工作日内,应当采用银行支票、保函或委托人认可的其他形式向委托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元整。(户名: 账户: 开户行: )服务周期内无有效质疑或投诉,在服务期结束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第三十条 咨询人未按照委托人规定的时间提交评审成果的,每天支付 违约金。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一条 咨询人及审核人员工作出现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立即终止服务合同,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第三十二条 在合同期内,咨询人及审核人员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终止服务合同,并对相关人员和咨询人追究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 如咨询人在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人可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咨询人自行负责。
1)咨询人在合同签订后,未足额足量投入配备投标文件中投报的参与本项目评审人员及投入仪器设备(软件);
2)咨询人及评审人员在工作中出现重大过失,给评审工作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3)咨询人及评审人员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
4)咨询人将评审任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机构或个人完成的;
5)《第三方机构参与云浮市财政局投资评审工作暂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第三十四条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一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B 类"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A 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 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的编制和审核;结算和招投标工程量清单(含招标控制价)的审核;竣工财务决算评审;
(C 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 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 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F 类)以上各类工作的复核工作及发包人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第二条 对咨询人要求:
(一)、咨询人必须按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财办[2002]619 号)、《第三方机构参与云浮市财政局投资评审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评审工作,并接受委托人派出的监管员的监督管理。
(二)、咨询人在审核资料完备的情况下,需在评审项目委托书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初审工作。咨询人需将评审资料及初审成果(包括:初审结论、工作底稿及详细的评审说明和电子文档等)加盖公章、审核人员印章并签名后交回委托人,初审人应直接负责勘察现场、答疑、对 数、资料整理归档等。
(三)咨询人因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评审报告,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人必须保证评审资料的保密及完整,不得丢失。
第三条 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一天内。第四条 评审依据
1、委托人提供的项目建设批文、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包括投标图纸及竣工图纸)修改变更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
2、国家及广东省颁发的相关设计规范、计价办法、综合定额等。
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相关造价编制文件。
第五条 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该项工程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六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
1、支付时间:每季度结算一次咨询服务费。咨询人服务费的结算及考核办法按《第三方机构参与云浮市财政局投资评审工作暂行管理办法》(附近1)相关条款执行,每季度支付一次。委托人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该办法修改的,咨询人需按照修改的文件执行,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服务资格。
2、咨询人所收取的咨询服务费为含税全包价。
工程造价评审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单项委托造价咨询服务费=评审项目基准计费×中标折扣率。
2.1 审核预、结算项目基准计费参考《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执行,详见附件2。
2.2 审核公路交通工程项目服务基准计费按附件2的40%执行。
2.3 审核概算项目服务基准计费按附件3执行。
2.4 审核竣工财务决算服务基准计费按附件4执行。
2.5 审核疏竣、土石方、设备占建安费80%以上的单一工程项目服务基准计费按附件5执行。
2.6 复核服务费,按审核费的30%计取。
2.7 绩效管理评价类的基准计费参考《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实施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粤财绩[2016]4号),一般采用文件内的定额计费标准,按附件6执行,其它特殊情况的参考该文件内其它计费方法。
服务期内如遇法律、法规变动影响,薪酬按相关文件并结合投标下浮率执行。委托人因工作需要对上述方案做出调整的,咨询人与委托人双方针对单个项目或单批项目签订《云浮市财政投资评审委托书》后视为接受调整,其它未尽事宜及专业的计费标准由双方在单项
委托合同中另行约定。
3、如出现服务项目委托中标机构后,因各种原因在不同服务阶段出现项目退审或中止情况,有关退审、中止项目付费标准按退审/
中止原因和实际完成情况(劳动付出)给予计酬。第七条 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
第八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委托人指定专人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资料及收费给予确认。第十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1:
第三方机构参与云浮市财政局投资评审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云浮市财政局投资评审工作,根据财政投资评审有关规定,结合云浮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
(以下简称“投审中心”)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三方机构参与云浮市财政局投资评审工作,是指第三方机构派出符合条件的评审团队,遵循科学、合法、公正、客观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规范和技术经济标准及项目资料,按照投审中心制定的管理制度办法、工作流程、质量标准、时间要求和规范格式文本等要求,对项目实施评审并提交成果文件的行为。
第三条 x办法所称的第三方机构,是指云浮市财政局(投审中心)通过政府采购或按规定批准的方式选定的,能够从事财政投资评审相关工作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社会组织等企事业单位。
第四条 第三方机构参与云浮市财政局投资评审的工作任务包括:
(一)基本建设项目的概、预算的评审。
(二)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评审。
(四)其他。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投审中心职责
(一)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
(二)组织第三方机构业务培训。
(三)负责安排评审任务,协调项目各有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促使工作任务具备相关评审必要条件。
(四)指派专管员负责指导第三方机构按要求程序做好评审工作,跟踪、检查、督促工作任务的进度。
(五)负责监督指导与有关单位进行询证对数、现场勘察(调研)、答疑等工作。
(六)负责对第三方机构提交的成果文件进行质量稽核复审。
(七)负责对重大问题或争议事项组织会审会议、专家论证等。
(八)对第三方机构服务情况进行项目质量考核和综合评价。
(九)按服务协议及有关规定支付第三方机构服务费。第六条 第三方机构职责
(一)接受投审中心的监督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稽核复审、考核评价、约谈、增派或替换人员要求等。
(二)组织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人员参加投审中心的相关业务培训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财政投资评审的相关法规制度和业务管理规定。
(三)建立健全复核监管制度,确保评审质量和效率。
(四)安排经投审中心备案和培训的人员开展具体工作,制定具体服务计划,确保投入与评审任务相匹配的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
(五)按照投审中心的工作流程及文本格式要求,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按时按质按量提交成果文件(含相关阶段性成果文件),对服务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
(六)独立完成投审中心委托任务,完整、准确、真实反映并记录过程中的工作情况,做好项目资料、工作底稿整理、归集、移交,确保项目资料完整、完好。
(七)按投审中心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现场勘察、询证对数、会审会议和专家论证等工作,严格按稽核复审意见及相关(会审、专家论证)会议决定,修改完善相关工作成果。
(八)与投审中心签订廉政承诺书和保密协议,不得向项目相关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提出与评审内容无关的要求。未经投审中心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评审项目有关的信息,在评审过程中接触到国家机密时,应及时报告,并对知悉的秘密负有保密的责任。
(九)配合投审中心做好与其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第三方机构的管理
第七条 第三方机构应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或经按规定批准的方式选取,并根据工作需要选取第三方机构参与评审任务的全过程或部分阶段的相关工作。
第八条 第三方机构评审人员应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具有与服务内容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技能或资格资质条件,经投审中心备案和培训并认可。合同服务期内增派或更换评审人员时,资质和资格均不得低于原评审人员。
第九条 除与拟委托任务有利害关系需回避外,第三方机构不得无故拒绝投审中心分配的评审任务,同一项目严禁既接受相关单位的业务委托,又接受投审中心的评审任务,如有的须主动提出回避。
第十条 投审中心要求提供驻场服务时,第三方机构应及时高效响应,安排相关人员全程在指定地方驻场提供服务。
第十一条 第三方机构的(阶段性)成果文件应经内部复核,做到内容完整,语句通顺,计算过程清晰正确,数据散总相符,勾稽逻辑关系清晰,工作底稿完善,签章手续齐全,对存在的问题和相关情况披露完整、准确、合理。
第十二条 第三方机构应按照投审中心规定的工作流程、质量要求、规范格式,在规定的时间要求内出具相关成果文件,并对提交的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三条 第三方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或出现突发事件,应向投审中心及时报告。第十四条 第三方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评审工作,时限参照以下标准执行:
工作日
评审金额 | 评审时限 | |
概(预)算 | 结(决)算 | |
投资500万元以内 | 8 | 23 |
投资500-2500万元 | 13 | 28 |
投资2500-5000万元 | 18 | 33 |
投资5000-7500万元 | 20 | 38 |
投资7500-10000万元 | 23 | 43 |
投资10000万元以上 | 28 | 48 |
特大型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评审时间。以上时限为完成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全部时间,包括现场勘察及复核后修改等时间。第三方机构接到委托通知领取资料、对数等要求后,应在半天内作出反应,约定时间、地点办理有关事务,如第三方机构未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办理有关事务的,迟到24小时以上累计超过 3 次(含 3 次)又未能提供合理解释的,每超过3次由投审中心暂停分配任务半年。评审时限从投审中心通知第三方机构领取资料开始计算,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加快工作进度的,第三方机构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满足要求。
第十五条 第三方机构应无条件配合投审中心开展的质量稽核复审、专家论证、项目质量评价和综合服务考核等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投审中心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项目负责人业务例会、法定代表人约谈、上门走访和抽查检查等工
作。
第十七条 投审中心按相关规定、协议文件约定和项目质量评价结果计算评审服务费,并征求第三方机构意见后,按规定程序支付应付评审服务费。
第十八条 第三方机构需在任务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按投审中心要求完成评审项目纸质及电子资料归档工作,未归档前不得申请评审服务费。
第四章 考核第十九条 投审中心每年组织对第三方机构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一)第三方机构的资质条件。
(二)第三方机构配备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包括配备工作人员的人数,人员是否遵守有关法律、规章制度
等。
(三)第三方机构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岗位工作纪律要求,工作岗位设置是否合理,管理操作环节是否权责明确,是否建立内部监督制约体系。
(四)第三方机构内部基础工作情况。包括受委托项目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是否规范有序,归档资料是否齐全、及时,有关收费和资金管理情况,质量保证体系执行情况等。
(五)考核期内,第三方机构的合同执行情况。包括第三方机构接受委托的合同是否按规定时间完成,成果文件是否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出具等。
(六)工程造价咨询的服务质量情况。包括是否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服务,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市财政局签订委托合同,市财政局对第三方机构服务态度质量的满意程度等。
(七)第三方机构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八)第三方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xx自律情况。包括是否制定xx自律规定,是否有接受市财政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宴
请、旅游、娱乐等行为,是否有接受礼品、回 扣、有价证券等行为,是否在市财政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报销应该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是否有其他不xx行为等。
第二十条 对第三方机构的考核主要采取对《第三方服务机构年度考核表》和《单项委托评审工作考核表》进行打分评价。每年年初由投审中心对上一年度每个服务机构完成的项目随机选取不少于3个进行单项委托评审工作考核,并结合单项考核结果进行年度考核。
第五章 处罚
第二十一条 第三方机构提交的(阶段性)成果文件在稽核复审或呈批中发现存在服务质量问题,或者未能按照规定要求时限提交相关工作成果的,投审中心将按合同及《单项委托评审工作考核表》中的有关规定相应扣减项目的审核服务费。
第二十二条 第三方机构存在以下情形时,投审中心将约谈第三方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将责令第三方机构进行整改,待整改合格后,才继续委托评审任务。
(一)无故拒绝投审中心委托工作任务。
(二)委派不符合要求的审核人员进行评审服务。
(三)拒绝按投审中心要求更换相关人员。
(四)拒绝提供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力量支持。
(五)评审人员不按照投审中心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六)项目质量评价或综合考核出现质量不合格。
(七)规章制度或协议文件规定需要约谈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评审过程中发现第三方机构有下列情形的,云浮市财政局可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造成相关损失的,有权要求第三方机构予以赔偿。
(一)第二十二条问题约谈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二)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投审中心,谋取非法利益。
(三)违反了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服务标准,损害政府利益。
(四)拒绝接受投审中心稽核复审、考核评价及相关部门监督、检查,拒不按投审中心的书面意见修改成果文件的。
(五)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生产经营危机甚至破产、倒闭、无法继续履行评审业务的。
(六)违反廉政纪律、保密规定,对在项目评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未及时报告。
(七)如发现未经同意安排未在投审中心处备案的人员参加评审超过两人次的。
(八)出现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服务协议约定的应终止服务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第三方机构审核人员在评审过程中,若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泄露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等违规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x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并由投审中心负责解释,有效期三年。
附表一:
单位盖章( )
( )项目操作人员配置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职称或资格 | 专业 | 是否已 备案 | 职责分工 | 联系电话 (手机) | 驻场审核计划日 期 | 备注 |
技术总负责人(签章): 单位(签章):
说明:“驻场审核计划日期”一栏是驻场审核的填写,否则不用填写。本表“职责分工”是指项目操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包括:项目负责人、复核、校核、审批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等。
附表二:
云浮市财政局第三方服务机构年度考核表
单位名称: 被考核的服务机构名称 | ||||
考核的期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评价内容 | 各项分值 | 具体内容 | 评分 | |
接受任务分配 | 5 | 年度没有拒绝接受任务的,得10分;拒绝接受任务1次的,得2分;拒绝接受任务2次或以上的, 得0分。 | ||
内部管理 | 10 | 企业规章、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的,已建立执业质量管理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人事管 理制度、财务制度的得10分,每缺一项扣减3分。 | ||
服务情况 | 15 | 1)收到单项委托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的得2分; | ||
2)能针对项目的情况与采购人充分沟通的最高得5分; | ||||
3)在编审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情况,包括服务响应和服务质量,最高得5分; | ||||
4)完成成果文件后,能做好跟踪服务的最高得3分。 | ||||
项目质量 | 50 | 1)派出的人员对相应法规、政策熟悉和理解程度,最高得10分; | ||
2)抽查编审项目的工作底稿质量,最高得10分; | ||||
3)独立按质按量完成合,成果文件内容真实、准确的,最高得10分; | ||||
4)单项工程抽查考核无受到差错处罚的,得10分;受处罚1次的,得5分;受处罚2次或以上不 得分。 | ||||
工作效率 | 20 | 1)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的,得20分; 2)由于客观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但经双方协商后仍能按时完成合同的,得18分; 3)由于供应商主观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但经双方协商后仍能按时完成的,得10分; 4)由于供应商主观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经双方协商后仍未能及时完成的,得0分。 | ||
合计 | ||||
被考核人确认: | 评价日期 | 年 月 日 |
注:考核结果发出后被考核人有异议的需于2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投审中心提出,未提出的视为认可考核结果。年度考核合格分为 60,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服务商,云浮市财政局视情况有权决定暂停安排工作、削减委托合同额或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失由被考核人负责。
附表三:
云浮市财政局单项委托评审工作考核表
中介机构名称 | |||||
评审项目名称 | |||||
评审项目分类 | □估算 □概算 □最高限价 □工程变更 □结算 | ||||
送审金额 | 评审开始时间 | 备注:本表合格分数为6 0分。 | |||
审定金额 | 出具初稿时间 | ||||
核减率 | 评审结束时间 | ||||
考核 项目 | 编号 | 考核内容 | 扣分 分 值 | 扣分 | |
评审工作质量 | 1 | 在计量规则、套用定额、套用取费标准、采用信息发布价或市场参考价、报价依据、引用相关管理文件等方面发现错误,发现一项扣1分。没现场查勘记录或相片(根据技术交底要求 )扣5分。本项最多扣10分。 | 10 | ||
2 | 评审内容不完整的扣2.5分;评审报告格式不规范的扣2.5分。本项最多扣5分。 | 5 | |||
3 | 交投审中心初稿存在技术错误导致差异且技术错误偏差率i超过以下情况的: 1. 有分项偏差超过30万元以上的项目,每出现一次扣5分并扣减咨询服务酬金的5%处理。本项最多扣20分。 2. i在3%(含)-5%或总价偏差50万元以上的,扣10分并扣减咨询服务酬金的10%。 3. i在5%(含)-10%或总价偏差100万元以上的,扣20分并扣减咨询服务酬金的20% 。 4. i在10%(含)-20%或总价偏差500万元以上的,扣30分并扣减咨询服务酬金的30 %。 5. i在20%(含)以上或总价偏差1000万元以上的,扣50分并扣减咨询服务酬金100% ,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及格。 6 . 以上第1项单项偏差扣分扣费和其余2至6项的最大偏差扣分扣费叠加计算,70分及咨询服务酬金扣完为止。 | 70 | |||
评审服务 | 4 | 选派评审人员不属于财政部门备案名单的扣3分,且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的,扣5分。 | 5 | ||
5 | 因第三方机构原因,逾期不能提交初步审核报告或复核意见的,逾期2个工作日扣2分;逾期 3个工作日扣5分并扣咨询服务酬金的2%处理;逾期5个工作日以上的,扣10分,并扣委托费的10%。 | 10 | |||
廉政纪律 | 6 | 廉政纪律情况:是否遵守国家、省及财政部门有关保密规定,是否泄露评审时知悉的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是否未经业务委托的财政部门同意,向项目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披露评审项目的有关信息,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有关情况;是否存在徇私舞弊,与建设、施工 、设计、监理、其他中介咨询单位等串通,违反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 政府利益的。 | 100 | ||
扣分合计 | |||||
总分 |
x章:
日期:
评审中心考核意见
注:本考核表总分100分,以扣分计考核,扣分满40分的为不合格,考核结果发出后被考核人有异议的需于2个工作日内书面审中心提出,未提出的视为认可考核结果。单项考核不合格或扣费超过20%的,被考核人需向投审中心作出书面整改承诺,云浮市政局视情况有权决定暂停安排工作、削减委托合同额或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被考核人负责。
附件2: 参考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 (粤价函〔2011〕742号及粤建计函〔2011〕598号)
序号 | 咨 询 项 目 名 称 | 服务内容 | 收 费 基 数 | 最高收费标准 | 备注 | |||||||
100万 元以内 | 101-5 00万元 | 501-1 000万 元 | 1001-5 000万元 | 5001 万元-1亿元 | 1亿元以上 | |||||||
1 | 投资估算的编制或审核 | 依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或核对项目 投资估算,出具投资估算报告或审核报告 | 估算价 | 1.3‰ | 1.1‰ | 0.9‰ | 0.7‰ | 0.5‰ | 0.4‰ | 差额定率累进计 费 | ||
2 | 工程概算的编制或审核 | 依据初步设计图纸计算或复核工程量,出具工程概算书或审核报告 | 概算价 | 2‰ | 1.8‰ | 1.6‰ | 1.3‰ | 1.2‰ | 1.1‰ |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 ||
3 | 工程预算的编制或审 核 | 清单计价法 | 单独编制或审 核工程量清单 | 依据施工图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出具工程 量清单书或审核报告 | 预算造价(预算价、 招标控制价) | 3‰ | 2.5‰ | 2.4‰ | 2.2‰ | 2‰ | 1.8‰ | 差额定率累进计 费 |
单独编制或审核预算造价 | 依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报价,出具工程报价书或审核报告 | 预算造价(预算价、 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 | 1.8‰ | 1.6‰ | 1.4‰ | 1.2‰ | 0.9‰ | 0.8‰ |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 |||
定额计价法 | 编制或审核预算造价 | 依据施工图编制或审核工程预算,出具工程预算书或审核报告 | 预算造价(预算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 | 3.5‰ | 3‰ | 2.8‰ | 2.7‰ | 2.4‰ | 2‰ |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 ||
4 | 工程结算的编制 | 依据竣工图等资料编制工程结算,出具工程结 算书 | 结算价 | 4.5‰ | 4‰ | 3.5‰ | 3.3‰ | 3‰ | 2.5‰ | 差额定率累进计 费 | ||
5 | 工程结算审核 | (1)基本收费 | 依据竣工图、签证资料、工程结算书等进行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 送审结算价 | 2.8‰ | 2.5‰ | 2.2‰ | 1.6‰ | 1.3‰ | 1‰ | 基本收费为差额定率累时计费;总收费=基本收费 +效益收费 | |
(2)效益收费 | 核减额 | 5% | ||||||||||
6 |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 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审核的造价咨询服务 | 概算价 | 12‰ | 11‰ | 10‰ | 9‰ | 8‰ | 7‰ |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不包驻场人 员的费用 | ||
7 | 工程造价纠纷鉴证 | 受委托进行鉴证 | 鉴证后标的额 | 12‰ | 10‰ | 8‰ | 7‰ | 6‰ | 5‰ | 原被告单方有造 价或双方均无造价 | ||
受委托进行鉴证 | 争议差额 | 争议差额在1000万以下(含1000万)按5%收取,1000万以上按 4%收取 | 双方各有造价 | |||||||||
8 | 钢筋及预埋件计算 | 依据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计算或审核钢筋(或铁件)复旦,提供完整的钢筋 (或铁件)重量计算明细表、汇总表或审核报 告 | 按实际钢筋使用量 | 12元/吨 |
9 | 工程造价咨询工日收费标准 | 受委托派出专业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工时 |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注册造价师:190元/人.工作小时;注册造价师或高级职称的咨询人员:15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中级资格专业人员:10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初级资格专业人员 :60元/人,工作小时 |
说明:1.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标准,服务费为含税金额,委托双方可在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协调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造价咨询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3.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取费基数。
4.工程预算的编制或审核,工程结算的编制或审核的收费标准不包含钢筋及预算埋件计算,凡要求钢筋及预埋计算的按相对应的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附件3:
概、预算同一人(中介机构)评审
且使用2018定额工程概算评审费调整方案
一、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与概算设计文件无差异的工程执行以下方案:概算评审费用P=A+B,其中:
基本服务费(A):以概算审定金额(扣除征地拆迁费和专项暂估费)为基数,按以往概算相关计费规定的5%计算;
概预算差值部分计费(B):以概算审定金额(扣除征地拆迁费和专项暂估费)与预算审定金额的差值为基数,按以往概算相关计费规定全额计算。
二、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与概算设计文件有差异的工程执行以下方案:概算评审费用P=A+B+C,其中:
基本服务费(A):以概算审定金额(扣除征地拆迁费和专项暂估费)为基数,按以往概算相关计费规定的5%计算;
概预算差值部分计费(B):以概算审定金额(扣除征地拆迁费和专项暂估费)与预算审定金额的差值为基数,按以往概算相关计费规定全额计算;
施工图设计文件与概算设计文件差异部分计费(C):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与概算设计文件有差异部分引起的建安费用各部分变化绝对值为基数按以往概算相关计费规定全额计算。
以上两种情况中的“以往概算相关计费规定”,其中中介公司按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1]742号文中《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执行,中心聘员按《云浮市财政局关于审核工程概算和水利专业投资评审聘员绩效工资的请 示》(云财投审[2015]20号)所请及批示执行。
以上两种情况中介公司的最终计费按其中标实际下浮率执行,最低评审费基数为2000元;中心聘员最低评审费按以往聘员绩
效相关规定执行,中介公司和聘员最高评审费计费不得超过以概算审定金额(扣除征地拆迁费和专项暂估费)为基数的计算费用
(因设计文件反复调整导致概算修改的除外)。
实施期间上级有相关指导性文件出台的,此方案自动废止。
附件4:云浮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竣工财务决算评审费计费标准
服务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计费基数 | 3000万元 (含)以内 | 3000-500 0万元(含 ) | 5001-1 亿元(含 ) | 1亿元-50 亿元(含 ) | 50亿以上 | 备注 |
竣工财务决算 | 审核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出具 审核报告 | 审定竣工财务决算价 | 1.8‰ | 1.2‰ | 0.9‰ | 0.6‰ | 0.3‰ |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费 。 |
说明:
1.以上计费为含税做最高计费
2.第三方服务机构及中心聘员复核、复审费计取比例按中心最新文件执行。
3.本计费标准试行2年,期间相关文件出台的自动废止,最终由投资审核中心解释。
附件5:
疏竣、土石方、设备占建安费80%以上的 单一工程项目咨询机构审(复)核薪酬标准 | |||||
序号 | 类别 | 咨询机构薪酬(基础绩效+审减绩效) | |||
土建、市政、给排水工程审核基础绩效工资标准 | 疏竣、土石方、设备占建安费80%以上的单一工程项目审核基础绩效工资 标准 | 疏竣、土石方、设备占建安费80%以上的单一工程项目审减绩效 | |||
1 | 预算 | 审定造价50万元(含)以内部分 | 2000元/份 | 1500元/份 | 无 |
审定造价50万~100万元(含)部分 | 审定造价×3‰ | 审定造价×3‰×0.6 | |||
审定造价100万~500万元(含)部 分 | 审定造价×2.5‰ | 审定造价×2.5‰×0.6 | |||
审定造价500万~1000万元(含)部 分 | 审定造价×2.4‰ | 审定造价×2.4‰×0.6 | |||
审定造价1000万~5000万元(含) 部分 | 审定造价×2.2‰ | 审定造价×2.2‰×0.6 | |||
审定造价5000万元以上部分 | 审定造价×2‰ | 审定造价×2‰×0.6 | |||
2 | 结算 | 审定造价50万元(含)以内部分 | 2000元/份 | 1500元/份 | 审减50万元(含)以内部分 审减金额×11‰*0.6; 审减50万~100万元(含)部分审减金额×9‰*0.6; 审减100万元以上部分审减金额×7‰*0.6 |
审定造价50万~100万元(含)部分 | 审定造价×3‰ | 审定造价×3‰×0.6 | |||
审定造价100万~500万元(含)部 分 | 审定造价×2.5‰ | 审定造价×2.5‰×0.6 | |||
审定造价500万~1000万元(含)部 分 | 审定造价×2.4‰ | 审定造价×2.4‰×0.6 | |||
审定造价1000万~5000万元(含) 部分 | 审定造价×2.2‰ | 审定造价×2.2‰×0.6 | |||
审定造价5000万元以上部分 | 审定造价×2‰ | 审定造价×2‰×0.6 |
附件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
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进行查询;
(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6.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 标 文 件 封 面
( 项 目 名 称 )投 标 文 件 封 面
( 正 本 / 副 本 )
采购计划编号: 445301-2022-01968采购项目编号: 445301-2022-01968
所投采购包:第 包
(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投标保证金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承诺函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十五、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八、履约进度计划表十九、各类证明材料
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十一、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二、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三、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四、附件
格式一:
投标函
致:广东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你方组织的“云浮市财政局2022-2025年度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服务框架协议征集”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445301- 2022-01968],我方愿参与投标。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云浮市财政局2022-2025年度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服务框架协议征集”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
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xx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
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五)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代表姓名: 职 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或服务期 | 交货或服务地点 |
1 |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采购包: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品目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 号 |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 注册商标) | 制造商(开 发商) | 制造商企业 类型 | 节能 产品 | 环境标志 产品 | 认证证书 编号 |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 比(%)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五:
(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投标人名称(xx):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x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有效证件号码: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云浮市财政局2022-2025年度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服务框架协议征集”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445301-2022-01968]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七:
投标保证金
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格式八: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九: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详见资格性条款要求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 |||
序号 | 设备名称和专业技术人员 | 数量及单位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格式十:
(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
承诺函
致:云浮市财政局
对于 项目(项目编号: ),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
(一)星号条款
1.
2.
3.
.........
(二)三角号条款
1.
2.
3.
.........
(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
1.
2.
3.
.........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格式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十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单位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十四: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采购包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采购包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投标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 (xx) ,乙公司全称: (xx) ,……公司全称: (xx)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格式十五: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签订合同时间 | 竣工验收报告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 |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及评审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
格式十六: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 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性质 | 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 和服务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的 具体内容 | 型号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位 置 | 备 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说明:
1.“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2.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3.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七:
《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 参数性质 |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 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说明:
1.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2. 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 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4.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八: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订合同并生效 | |
2 | 月 日— 月 日 | ||
3 | 月 日— 月 日 | ||
4 | 月 日— 月 日 | 质保期 |
格式十九: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各类证明材料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格式二十: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广东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在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云浮市财政局2022-2025年度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服务框架协议征集招标中获中标(采购项目编号:445301-2022-01968),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单位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投标担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投标担保函开立银行或担保机构、保险保函开立的保险机构应广东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地址: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承诺日期:
格式二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序号 | 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
1 | |
2 | |
3 |
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格式二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询问函
广东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云浮市财政局2022-2025年度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服务框架协议征集”项目(采购项目编号:445301-2022-01968 )的投标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质疑函制作说明: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投诉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投诉书制作说明: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xx“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格式二十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格式二十四: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采购人):
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编号:【 】号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
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
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七、保函的生效
x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