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冠层分析仪 1 台 2 手持式植物光谱分析仪 1 台 3 数码相机 2 台 4 手持式叶绿素测定仪(SPAD) 2 台 5 无人机 1 台 6 土壤温湿度 PH 在线监测系统 1 套 7 GPS 导航仪 2 台 8 农业物联网系统 1 台 9 A3 彩色打印机 1 台 10 ▲台式微型计算机 206 台 11 油印机 1 套 12 ▲智慧农业生产虚拟仿真实训系统 1 套 13 笔记本电脑 11 台 14 交换机 3 台 15 交换机 3 台 16 网络机柜 3 台...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甘肃省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编号:2023zfcg01408
项目名称: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农业工程学院智慧农业专业群实训室建设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目 录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对 甘肃林业职业 技术学院现代农业工程学院智慧农业专业群实训室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招标文件编号:2023zfcg01408
2.招标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冠层分析仪 | 1 | 台 |
2 | 手持式植物光谱分析仪 | 1 | 台 |
3 | 数码相机 | 2 | 台 |
4 | 手持式叶绿素测定仪(SPAD) | 2 | 台 |
5 | 无人机 | 1 | 台 |
6 | 土壤温湿度 PH 在线监测系统 | 1 | 套 |
7 | GPS 导航仪 | 2 | 台 |
8 | 农业物联网系统 | 1 | 台 |
9 | A3 彩色打印机 | 1 | 台 |
10 | ▲台式微型计算机 | 206 | 台 |
11 | 油印机 | 1 | 套 |
12 | ▲智慧农业生产虚拟仿真实训系统 | 1 | 套 |
13 | 笔记本电脑 | 11 | 台 |
14 | 交换机 | 3 | 台 |
15 | 交换机 | 3 | 台 |
16 | 网络机柜 | 3 | 台 |
17 | ▲智慧黑板 | 60 | 套 |
18 | 监控摄像机 | 60 | 间 |
19 | 二级等保测评 | 1 | 项 |
20 | 电脑桌 | 90 | 张 |
21 | 电脑椅 | 90 | 套 |
22 | 教师电脑桌椅 | 3 | 套 |
23 | 教师电脑椅 | 3 | 把 |
24 | 陶瓷贴面防静电地板 | 370 | 平方米 |
25 | 环境改造 | 402 | 平方米 |
26 | 辅材 | 3 | 项 |
27 | 综合布线 | 3 | 间 |
注:招标内容标注“▲”的为核心产品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3. 项目预算:372 万元
注:本项目控制价为 369.49 万元,超出控制价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2023 年 8 月 15 日至 2023 年 8 月 21 日,每日 00:00-23:59,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v2.0 电子版操作说明”,下载标书的网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x/)。
6.信息注册、投标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 CA 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
务。
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并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电子标书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0,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 9 月 5 日 10:00 时前成功上传提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网址:xxxx://000.00.00.00:0000/XxxxXxxxxx/),对迟于投标截止时间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哈希值将不予接受。
开标时间:2023 年 9 月 5 日 10:00
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电子开标厅
投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将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含其对应的哈希值)按招标文件要求成功上传提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
8.开标方式:本项目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进行远程开标。
9.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 购 人: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xxxxxxxxxxxxx 00 x联 系 人:党老师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代理机构: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x 0 xx 0000 x联 系人 :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1 | 项目名称 |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农业工程学院智慧农业专业群实训室建设项目 |
1.1 | 2023zfcg01408 | |
1.1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2.1 | 采购人 | 采 购 人: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xxxxxxxxxxxxx 00 x联 系 人:党老师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2.1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2.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x0xx0000x联 系 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4.1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 一、(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二、投标人提供 2022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三、投标人需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开标前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 2022 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截止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 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 ||
4.3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接受( ) |
4.5 | 分公司投标 | 除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投标。 |
4.7 | 标的信息 | 标的名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货物名称”。 所属行业:工业;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是否为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是 ☑ 否如为是,请选择那种方式预留份额: □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部分 达到比例为 / %(不低于 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不低于 60%)。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 / %(不低于 30%)比例分包给一家或 | |
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是 ☑ 否 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的扣除。(须提供意向协议)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10%,微型企业扣除 10%。 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 ||
支持监狱企业 |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10%。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 |
其他法律法 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 |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相关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企业视为小微企 | |
6.1 | 考察现场 (标前答疑会) | ()是 (√)否 届时请每家潜在投标人可安排不超过 2 人出席,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介绍信(证明函)。现场考察仅组织一次,潜在投标人错过现场考察后果自负。 |
10.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 件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10.3 |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 供应商应在其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 |
14.3 |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
18 | 投标保证金 | 收取( ) 不收取(√)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 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19.1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90天。 |
20.1 | 电子投标文件份数 | 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固化的“开标一览表”1份(格式自拟)。(含其对应的哈希值) 注: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包含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中标结果公布后按以下要求的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 正本1份、U盘1份。电子版中须包含与正本文件一致的PDF格式及WORD格式文 件。 |
20.4 | 签字盖章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或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等处仅指与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 名称相一致的签名或盖个人印鉴或签字章或电子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
21.1 |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 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将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含其对应的哈希值)按招标文件要求成功上传提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 (网址:xxxx://000.00.00.00:0000/XxxxXxxxxx/) |
21.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年9月5日10:00时前成功上传提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网址:xxxx://000.00.00.00:0000/XxxxXxxxxx/),对迟于投标截止时间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哈希值将不予接受。 |
22.1 | 开标时间和 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邀请中的开标地点 |
25.1 | 资格审查 | 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 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
30.2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37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8%,提交方式为支票或转账,自验收之日起,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无息退回。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现代农业工程学院智慧农业专业群实训室建设履约保证金”)。 账户户名: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 账 号: |
37.1 | 分包履约 |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
38.1 | 付款方式 |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经甲方功能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以及按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完税价)由甲方支付 100%的合同货款,合同签订前缴纳的合同总价 8%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后满1年(12 个月) 后货物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 全部质量保证金。 |
42.1 | 中标服务费 | 中标人中标后,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标准支付给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 |
理服务费。 | ||
43.1 | 中标通知书领取 | 中标公告发布后,中标人在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因逾期未领取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简称代理机构)是指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6“招标文件”是指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2.7 “电子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成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
2.8 “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
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2.9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
2.10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 2.11“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
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
2.12 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现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 号)中“★”标注的品目产品。
2.13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现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库〔2019〕18 号)中的品目产品。
2.14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2.15 “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3.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及其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提供给第三人。
4.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4.2 符合《投标邀请》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联合体投标
若《投标邀请》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
符合《投标邀请》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协议并在电子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我要投标”登记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登记。主体方必须按要求填写其他联合体各方的信息。
(5)联合体缴纳保证金时,可以由联合体中一方或者多方共同缴纳,其缴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4.5 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投标)
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
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7 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5.1 无论招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招标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6.现场勘察
6.1 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6.2 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6.3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7.采购进口产品
7.1 经财政监管部门审核管理,并经进口论证后方可采购进口产品。 8.节能产品
8.1 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 号)中“★”标注的品目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财库〔2019〕18 号)范围内的品目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9.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4)采购项目需求
(5)评标办法;
(6)合同条款及格式。
9.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9.3加注“▲”号的产品为核心产品,任意一种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照本部分第30.4条款执行。
9.4 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
于招标要求。
9.5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种产品投标,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
9.6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顺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按要求递交的任何澄清将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10.3 供应商应在其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按规定时间答复,超过时间的质疑将不予接受。
10.4 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
三、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要求
1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电子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3 投标人应对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2.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 投标人和招标采购单位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2.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13.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无法查询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2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3.3 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14. 投标报价
14.1 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4.2 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
14.3 除《采购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采购单位均将予以拒绝。
15.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5.1 投标人必须按照第三章第一部分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16. 技术响应文件
16.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等资料,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保证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修期内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逐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议,并按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
《技术响应表》,说明自己所投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内容与招标采购单位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
16.3 电子投标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投标人在《技术响应表》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7.商务响应文件
17.1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的相关资料和业绩证明材料
(3)商务响应表
(4)中小微企业有关政策证明材料
(5)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
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认定);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8.投标保证金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甘财采〔2022〕16 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9.投标有效期
19.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9.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电子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20.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固化的电子“开标一览表”1 份(格式自拟)。(含其对应的哈希值)以上所有内容均为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 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及固化的“开标一览表”应保证能正常读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3 电子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电子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20.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或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等处仅指与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名称相一致的签名或盖个人印鉴或签字章或电子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20.5 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0.6 电子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编制。
2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21.1 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将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含其对应的哈希值)按招标文件要求成功上传提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对迟于投标截止时间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哈希值将不予接受。
21.2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电子投标文件。 22.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哈希值进行撤回,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再次固化后,重新上传哈希值,以开标前最后一次上传的哈希值为准。
22.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四、开标和评标
23.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须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参加。
23.2 开标时,采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电子语音方式进行唱标,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23.3 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必须对唱标的内容进行确认。
23.4 对不同文字文本电子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3.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采购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及时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25.1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5.2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5.3 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
26. 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6.1电子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有效期不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未满足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实质性条款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6.2 投标截止时间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
26.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内容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26.4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5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6.6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
(1)评标委员会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价格扣除,审核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有关政策情况表》。
(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10%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10%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7. 电子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方式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27.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27.3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将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电子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
28. 投标的比较和评价
28.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
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9.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29.1 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采购单位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采购单位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不影响项目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9.2 评标方法 29.2.1综合评分法
(1)“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采购项目需求》。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电子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5)中标候选人产生办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电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9.2.2最低评标价法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电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中小微企业有关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2)中标候选人产生办法: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电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0. 其他注意事项
30.1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0.2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
30.3 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30.4 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同一品牌或任一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以下原则处理: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 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 行选取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五、 废标和串通投标
31.1 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1.2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2.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
43条规定,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执行。
33.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33.2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33.3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
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3.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中标结果。 中标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34.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4.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七、合同签订及履行
35.1 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5.3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6.1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分包合同。
36.2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7.1 若《采购项目需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7.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
退还。
38.合同付款
38.1 付款方式:详见须知前附表及合同格式
39.合同验收
39.1 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八、询问和质疑
40. 询问
40.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
40.2 询问的内容不属于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事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41. 质疑
41.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其受到损害之日为收到本招标文件之日。
41.2 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
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 予受理。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范本请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1.3 对采购需求的质疑,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1.4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条,投标人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质疑必须在有效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接受二次质疑。
41.5 质疑的内容不属于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事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41.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可不
予受理:
(1) 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 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书内容不符合本须知要求的;
(3) 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特别授权,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4) 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而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的;
(5) 未在有效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进行二次或多次质疑的;
(6) 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7)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42.采购代理服务费
九、其他规定
42.1 中标人中标后,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标准支付给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
43. 中标通知书
43.1 中标公告发布后,中标人在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不另行通知。因逾期未领取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4.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单位的意见。
第三章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电子投标文件须包含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招标文件中所要求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均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以原件彩色扫描件形式递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农业工程学院智慧农业专业群实训室建设项目
投标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一、 (页码)
二、……………………………………………………………………
三、……………………………………………………………………
四、.……………………………………………………………………
第二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
一、 (页码)
二、…………………………………………………………………………
三、.………………………………………………………………………
四、…………………………………………………………………………
五、…………………………………………………………………………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二、投标人提供 2022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三、投标人需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开标前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 2022 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采购人名称):
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招标文件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六、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截止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投标人名称: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投标活动的合
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以上所有资格全部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即为无效投标。
说明:
1.以上要求提供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必须在首页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的原件扫描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
3.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投标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个人的,不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中的第二、三、四项内容。
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
5.本章中“投标截止日前”是指以投标截止日为起始时间倒推每一项相应要求的时间。
第二部分 商务响应文件
(采购人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 我方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甘肃”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我方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甘肃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6.我方为本项目提交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含其对应的哈希值)1 份,固化
的电子“开标一览表”1 份。
7.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8.我方中标后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标准支付给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
9.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的相关资料和业绩证明材料
(1) 产品说明书或公开发行的彩页(印刷版彩色扫描件),如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与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印刷版彩色扫描件)不符,以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印刷版彩色扫描件)为准。
(2)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3) 业绩表
序号 | 用户单位名称 | 项目内容 | 实施地点 | 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起止时间 | 合同金额 | 用户盖章的成功履行合同或中标( 成交)通知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等相关证 明材料所在页码 |
备注:若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并在表中标明材料所在页码。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一)报价要求 | ||||
(二)服务要求 | ||||
(三)交货要求 | ||||
(四)付款方式 | ||||
(五)履约保证金 | ||||
(六)验收标准 | ||||
(七)投标有效期 | ||||
.... |
招标文件编号:包号: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电子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四、售后服务承诺
序号 | 项目 | 承诺内容 |
1 | 保修期内 | |
2 | 保修期后 | |
3 | 培训方案 | |
4 | 其他内容 |
注:投标人可参照以上格式和内容或由投标人自拟格式。
投标人(制造商)(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五、中小微企业有关证明材料
以下声明函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一项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日 期: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于 2011 年 6 月 18 日印发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
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日 期: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
1.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现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 号)中“★”标注的品目产品,节能产品须提供证明材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财库〔2019〕16 号)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现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库〔2019〕18 号)中的品目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提供证明材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财库〔2019〕16 号)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请提供《清单》中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致(采购人名称):
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参加(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的公开招标活动。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成交有关的一 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 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说明: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七、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包 号: 单位: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2 | ||||||||
… | ||||||||
投标总价 | 小写(元): 大写: |
注:1. 报价明细表中应列明开标一览表中每项的分项内容。
2. 如国产产品,产地精确到省级行政区域。如进口产品,产地精确到国家。
3.本表中的投标总价应与固化的“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金额相一致,如不一致以固化的“开标一览表”为准。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八、技术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需求书所有条款的应答 | ||||
条款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技术支撑材料所在 页码 |
招标文件编号:包 号: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条款号指项目需求书中的序号或者编号,项目需求书中标注代表性符号的条款, 也必须在“条款号”中标注相应的符号。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投标人在《技术响应表》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5. 技术支撑材料是指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技术支撑材料等。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九、投标产品详细配置
项目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 |
1 | |||
2 | |||
3 | |||
… |
招标文件编号:包号:
注:可采用表格或文字描述,格式由投标人自定
投标人(公章):日 期:年月日
第四章 采购项目需求
第一部分 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设备主机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
3.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二、服务要求
1.质保期内免费进行设备维修、保养和更换。质保期结束后五年内,承诺向设备使用单位提供维持设备正常运转所需的设备及部件,及时免费升级,及时维修或更换设备及部件,更换设备价格不高于投标报价,只收取设备费。
2.出现故障应1小时内响应。一般故障,2小时内排除;如不能排除在12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到达现场后,需更换主要零部件的较大故障,3小时内排除。
3.每年不低于5次对采购人进行回访,无偿的为用户进行技术服务。三、交货要求
1. 交货时间: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交付货物,于交付货物后15日内完成安装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提供制造商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等。四、质保期
合同签订后一年(12个月),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五、付款方式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经甲方功能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以及按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完税价)由甲方支付 100%的合同货款,合同签订前缴纳的合同总价8%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后满1年(12 个月) 后货物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全部质量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 3 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8%,提交方式为支票或转账,自验收之日起,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无息退回。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现代农业工程学院智慧农业专业群实训室建设履约保证金”)。
账户户名: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
账 号:
七、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 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 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 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设备名称 | 参数要求 | 数量 | 单位 | |
1 | 冠层分析仪 | 功能要求: 仪器将显示屏、操作按键、存储 SD 卡及测量探杆进行一体化配置;存储介质采用 SD 卡;具有自动休眠功能;测量方式分为自动和手动等方式。自动测量时间间隔最小 1 分钟,自动测量次数≥99 次,手动测量根据实际需要手动采集。 软件要求: 1.能够兼容包括仪器云系统,手机 APP 系统,专家系统,可在线升级。 2.能够进行数据分析,可以根据选择的时间段展示数据,并且支持数据表格,线状图,柱形图,饼状图等方式查看,平台内数据可下载,分析,打印。 3.应能够对环境数据进行历史数据曲线查看,可以选择天、周、月、生长季、半小时平均、24 小时平均进行历史数据查询,可以自定义设置查询时间段可环比、同比统计该时间段最大、最小及平均值。技术参数: 1.测量范围不小于:0-2700μmolm-2s-1 2.分辨率不小于:1μmolm-2s-1 相对差度(谱响应):<10%(对植冠)精度:<测量值的±0.5%±1 个字 准确度:<测量值的±5%±1 个字(相对于 NIM 标准自动采集间隔:可选 1-99 分钟 自动采集次数:1-99 次 数据存储容量:≥2GB(标配 SD 卡)仪器总长度参考:75cm 探杆长度参考:50cm | 1 | 台 |
工作环境:0°C-60℃;100%相对湿度稳定性:一年内变化<±2% | ||||
2 | 手持式植物光谱分析仪 | 植物光谱、紫外、红外波长等的测量。 技术要求: 1.CCD 传感器;2.光谱带宽(FWHM) 不小于:2nm;3.光谱分辨率不小于:0.2nm; 4.波长测试范围: 350-800nm; 5.照度准确度:±4%(一级); 6.显色 性准确度:±1.5%; 7.波长准确度:±0.5nm | 1 | 台 |
3 | 数码相机 | 影像信息的获取、转换、存储和 传输,具有数字化存取模式和与电脑交互处理和实时拍摄等。技术要求: 1.传感器类型 CMOS; 2. 传感器尺寸画幅不小于 (22.3×14.9mm),传感器长宽比: 3:2; 3.除尘功能:自动、手动、添加除尘,数据最大像素数不小于 1870 万; 4.有效像素不小于 1800 万光学变焦 3 倍; 5.影像处理器最高分辨率不小于 5184×3456 ,高清摄像全(>1080p) | 2 | 台 |
4 | 手持式叶绿素测定 仪(SPAD) | 功能要求: 1.自带仪器云管理平台包含 C/S 架构,可将所有设备及在线设备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数据备份,查看操作方式包括网页端及手机端。 2.显示每种参数过程曲线趋势,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显示查看,放大、缩小功能。 3.数据可上传至管理云平台,内数据可下载,分析,打印。 4.平台支持设备数据存储。 5.平台为设备数据提供曲线与表格等报表形式,且数据可导出与导入。 6.软件可在线升级。技术参数要求: 1.测量范围:叶绿素不小于:0.0-99.9SPAD;氮含 | 2 | 台 |
量不小于:0.0-99.9mg/g;叶面湿度不小于: 0.0-99.9RH%;叶面温度不小于:-10-99.9℃ 2.测量精度:叶绿素:±1.0 SPAD 单位以内 (室温下,SPAD 值介于 0-50);氮含量: ±5%; 叶面湿度:±5%; 叶面温度:±0.5℃ 3.重 复 性:叶绿素:±0.3 SPAD 单位以内 (SPAD值介于 0-50);氮含量:±0.5 单位;叶面湿度:± 0.5 单位;叶面温度:±0.2℃ 5.测量时间间隔:小于 3 秒 6.数据存储容量:≥32KB 7. 电池容量:≥2000mah | ||||
5 | 无人机 | 拍摄或获取农田、农作物生长状况。 技术要求: 1. 悬停精度: 1.1 垂直:±0.1m、±0.5m; 1.2 水平:±0.3m、±1.5m; 2.飞行高度:≥500m; 3.遥控器控制距离:≥ 5000m; 4. 配备可见光相机,有效像素≥ 1000 万,最小快门速度 1/8000s; 5.相机云台可控转动范围:俯仰角大 于-90°~ +30° | 1 | 台 |
6 | 土壤温湿度 PH 在线监测系统 | 功能要求: 1.采集参数:设备可支持同时接入空气温度,湿度,光照强度,二氧化碳,土壤水分,土壤温度,土壤盐分,土壤 ph 等传感器;传感器接口采用通用 485连接方式; 2.可扩展性:设备可以对可任意组合,可以支持扩展同时接入不少于 32 个; 3.设备自检:设备具有重新搜索功能,设备与传感器连接后,会自动搜索,确保主机全部搜索到连接的传感器; 4.采集要求:自动计算实时值、平均值、最大值(含出现时间)、最小值(含出现时间)、累积值。最小测量周期 1 分钟。 5. 储存要求:数据可缓存≥350000 条数据,当出现网络故障时,后台将存储数据,网络恢复后,缓存数据将自动补发。 6.通讯要求: 设备支持 GPRS/CDMA/NBIOT/GSM/4G/5G/网线等方式; 7.内置充电锂电池,一次充满,采集频率在 1 小时 发送一次数据的情况下,使用时间不小于 200 天,配备充电器。设备兼容太阳能功能。 8.报警要求:传感器数据超出预设的上限或下限、传感器被移位(内置 GPS,移位超过 300 米)、传感器电量过低(低于 20%)或通信流量不足(低于月流量的 10%)时,将通过手机或 Web 端进行报警,提醒用户处理异常情况,设备提供 LED 灯提示及语音提示。 9.省电设计:系统采用低功耗设计,可以长期在野 | 1 | 套 |
外使用,长期不间断进行数据采集; 10.待机要求:≥60 天; 11.复位保护:设备具有系统复位保护功能,防止电源短路或者外部干扰而损坏,避免系统死机; 12.工作环境要求:-20℃~70℃ 13.防水设计:≥IP67; 14.系统供电:采用太阳能+聚合物锂电池供电,并且有电池过充和过放保护功能; 15.电池容量:内置≥20AH 聚合物锂电池。 16.远程升级:设备具有对硬件进行嵌入式固件程序远程升级的功能; 17.适配器要求:内置太阳能充电控制电路。 18.软件要求:自带管理云平台,可通过电脑网页、手机 APP 在线查看历史数据和实时数据。 技术参数要求: 工作环境要求:-20℃~70℃外壳防水等级要求:≥IP67 材质要求:不锈钢支架其他:标配含支架、太阳能板、流量卡、防水主机, 土壤温度范围:-40℃~85℃;精度:±0.5℃;分辨率:0.1℃; 土壤水分范围:0~100%;精度:±3%(0~50%);分辨率:0.1%; 土壤 pH 范围:0-14;精度:<0.2ph。 | ||||
7 | GPS 导航仪 | 1.处理器:不低于 806MHz; 2.支持北斗 COMPASS 系统; 3.单点定位精度:≤2.5m,SBAS 精度:≤1m。 | 2 | 台 |
8 | 农业物联网系统 | 实现远程监测农田或作物生长状况,给生产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技术要求: 1.通过无线传感器在线监测土壤温湿度、pH 数据; 2.对环境监测数据分析并自动预警; 3.可对设备工作、运行状态进行记录、统计和管理; 4.具备网络通讯和数据传输功能。 | 1 | 台 |
9 | A3 彩色打印机 | 彩色数码打印、复印、扫描,扫描扫分辨率≥ 600dpiX600dpi,打印分辨率≥1800dpi,1G 内存,最大 3G,最大原稿尺寸≥A3,输出纸张尺寸:1.2 米、 A3-A5、B6、A6,预热时间:≤20 秒,标准纸张容量 (80g/m2)标配纸盒:500 页 X2,手送托盘:100 页,标配原装工作台,连续复印:1-999 页,双面器:无堆叠,A3-A5,B6,A6(60-256g/M2),标配自动双面输稿器,进纸容量:(80g/m2)70 页,进纸速度:30页每分钟,标配专色功能,一键式卡复印,多点触 控≥7 英寸操作面板。带原装机柜。 | 1 | 台 |
10 | ▲台式微 型计算机 | 1. ★处理器类型:处理器性能参考不低于:≥ Inteli5-12500 主频 3.0GHz 6 核 或以上; 2. ★主板芯片组性能参考不低于:Intel 670 系列主板芯片组 3.内存类型:不低于 16GB DDR4-3200,最大支持 64GB; 4.硬盘:M.2 接口的 512G SSD 固态; 5.显卡:高清显卡; 6.声卡:主板集成声卡; 7.机箱类型:立式机箱,参考不低于 15L,免工具开启维护; 8.外置 I/O 端口:USB 接口不低于 8 个 | 206 | 台 |
9.扩展插槽:不少于 1 个 PCIe *1, 1 个 PCIe *16,1个全高 PCI,2 个 M.2 插槽; 10.网络接口:千兆网卡; 11.电源:电源要求参考不低于 320W; 12.键盘/鼠标:原厂标准 USB 简体中文键盘和抗菌鼠标; 13. 显示器:21.5"宽屏 16:9 LED 背光 VA 液晶显示器,VGA,HDMI 1.4 接口,HDMI 线缆,200 nits,3000:1, 5ms, 75Hz, 1920x1080,可视角度为水平 178 度/垂直 178 度, 100x100 壁挂标准; 14. ★保修:3 年原厂免费上门服务,原厂 7*24 小时免费 800/400 技术电话支持,提供原厂服务承诺文件原件。 15. ★机房管理软件:1)、支持同一个版本兼容兆芯、海光、Intel、AMD 等硬件平台和同一版本同时安装 Kylin、UOS 和 Windows 等多个操作系统,无需通过多个版本安装支持,减少安装维护工作量。2)、支持同一界面可分别独立设置 UOS、Kylin 以及 Windows 等系统每次开机恢复、手动恢复、每天恢复、每周恢复、每月恢复、定时恢复及不恢复等多种数 据还原方式,无需进入系统即可完成设置,同时也 可在系统下对所有终端批量设置还原参数,也可对 单台还原参数独立设置,满足各种教学场景需要(提供软件功能界面截图并加盖厂商公章)。3)、支持 BIOS 底层和 UOS、Kylin 以及 Windows 等系统下两种方式对管理员模式、还原模式、考试模式一键自由 切换(提供软件功能界面截图并加盖厂商公章)。4)、支持双硬盘保护还原及同传,同传支持 UEFI PXE、 Legacy PXE 等模式自动连线及有效数据或增量的小 |
传大或大传小(提供软件功能界面截图并加盖厂商公章)。5)、支持 BIOS 底层管理,无需进入系统下即可完成对硬盘分区新建、删除和编辑维护,及 IP 地址、ID 信息、计算机名、管理密码信息的修改和关机重启操作(提供软件功能界面截图并加盖厂商公章)。6)、支持 Windows、UOS 或 Kylin 等系统下的广播教学、学生演示、网络影院、打开网页、收取作业、文件分发、电子点名、在线考试、屏幕录制等多种课堂教学功能(提供软件功能界面截图并加盖厂商公章)。7)、支持 Windows、UOS 或 Kylin等系统下的设备锁定、程序运行、模式切换、远程登录、远程注销、远程关机、远程重启、远程唤醒、远程控制、远程查看、系统切换、消息发送、教室管理等多种课堂管理功能(提供软件功能界面截图并加盖厂商公章)。8)、支持 Windows、UOS 或 Kylin等系统下老师机对学生机桌面状态实时查看功能,老师可对学生机缩略图进行任意比例的缩放和多种查看模式的切换(提供软件功能界面截图并加盖厂 商公章)。 | ||||
11 | 油印机 | 机器放置:桌面式;版纸:数码制版; 印刷过程:全自动单印筒孔版印刷;原稿类型:单页(每次一张原稿);印刷速度:60-90 张/分钟; 分辨率: 扫描 300x300dpi;制版:300x300dpi; 制版时间:≤40 秒; 首页印刷时间:≤42 秒; 图像模式:文字、图片、文字/图片; | 1 | 套 |
印刷面积:250x355mm(B4); 原稿尺寸:最大:275x395mm(8K),最小:90x140mm;纸张尺寸:最大:275x395mm(8K),最小:90x140mm;操作面板:中文图标面板; 前缘页边距:5mm+/-3mm; 图像浓度 3 级:淡、正常、深; 印位调整:垂直:±10mm,水平:±10mm; 预设缩放比率:4 缩小:71、82、87、93%,3 放大: 115、122、141%; 卸板容量:30 张(B4); 适用耗材: B4 版纸:50 米/卷 黑油墨:500ml/瓶。 | ||||
12 | ▲智慧农 业生产虚拟仿真实训系统 | 主要功能:用于模拟农作物生长环境的信息采集、生长监测、水肥系统控制响应、数据计算与管理,以辅助农业信息技术实训教学。 一、加密工具 1.含≥32 位 ARM 高性能智能卡芯片 ,≧128K 存储空间(64K 文件存储区+64K 可执行文件存储区 ) 2.至少支持 RSA 、ECC 、SM2 、SM3 、SM4 、3DES 、 SHA1 种子码算法 3.数据保存年限≥10 年 4.标准 USB 全速设备,内置时钟芯片,至少支持 API方式保护 5.HID 或 CCID 通讯协议二、软件功能 1.认证、登录、存储 仿真系统以加密狗的方式进行对 PC 的认证授权,同时学生以个人注册账号+密码的方式登录,进行实训等操作;仿真实训系统还具备存档与读档功能,方便随时进行保存、读取,学生可随时重新进行实训; | 1 | 套 |
学生个人的实验结果文件可存储在加密狗认证授权的 PC 硬盘中,也可导出后,另外存储在其他储存介质上;学生可在此 PC 上进行实训与存档。 2.设备 需提供产品学习场景与虚拟实训场景功能以及配套的虚拟实训设备,真实展现智慧农业应用,丰富产品的互动教学内容,提高教学实训的趣味性;虚拟实训设备至少需包含:物联网数据采集网关、移动应用开发终端、土壤温湿度传感器、光照传感器、液位变送器、水温传感器、大气压传感器、风速传感器、湿帘水泵、数字量采集器、继电器模块、减速电机、风向传感器、烟雾传感器等。 3.学习场景 支持通过“理论学习、设备学习、与实验”让学生充分的掌握智慧农业产品的系统知识与掌握设备安装、配置使用能力;理论学习:需配套文字教材以及相关的丰富的图文信息,介绍物联网行业应用子系统;设备学习:支持“设备学习”功能,可根据设备部品清单目录,向学生提供部品对应的性能、参数及使用方法,并结合物联网子系统的拓扑图,详细讲解物联网行业应用子系统的构架以及对应的功能模块;实验章节:需提供物联网行业应用子系统的知识点,如:行业应用系统的框架,以及所包含的各个子功能模块、子系统涉及的知识点内容以及各个部品配置方法与操作步骤,图文并茂便于学生迅速了解掌握,并可选择以任务关卡的实训方式,在仿真实训系统上进行实训,逐步完成关卡所列的实验任务提高实训操作能力。 4.虚拟实训场景 |
支持通过“大棚认识和设备安装、设备连线与设置、系统的调试与控制”等功能模块让学生充分掌握智慧农业行业应用所涉及的设备以及包含的功能模 块、对应设备部品的安装连线配置调试以及整个智慧农业应用系统的使用:大棚的认识和设备安装、支持通过仿真系统软件对智慧农业行业应用场景的模拟,深刻认识农业蔬菜大棚的整体场景应用环境,并可在仿真环境中通过拖拉布局的形式进行设备安装,便于学生对整体行业应用环境和所包含设备部品的知识的掌握与验证;设备连线与设置,支持通过虚拟连线连接子系统所涉及的部品,加载设备端子进行相关的部品配置,以配置构建物联网智慧农业应用系统;系统调试与控制:仿真系统需提供串口模式、网关模式、云平台模式的知识点与实训内容。★虚拟传感器至少包括:土壤温湿度传感器、空气质量传感器、光照传感器、水温传感器、大气压传感器、风速传感器等等。 5.实验方式 仿真系统需支持仿真设备的连线、配置等实训实验;虚拟仿真系统需支持与实际设备联动验证,进行虚实结合的联动实训。 6.验证方式 ★学生可基于仿真系统,进入农业大棚场景,并进行部品的布局、安装,进而进行虚拟部品之间的虚拟连线以及参数配置等实训操作。 仿真系统可根据学生的连线与配置,判断学生实训的结果正确与否,并在界面上显示验证结果,在配套有对应的物理硬件实训套件的情况下,学生通过 网关连接不同的物理硬件部品,从而获取传感器数 |
值与控制执行器。在配套有对应的物理硬件实训套件的情况下,学生也可通过网络连接云平台,对云平台上显示的传感器数值与执行器工作状态进行与仿真系统实训结果比对验证。 7.云平台连接方式 仿真系统需支持与云平台信息交互,可通过云平台控制仿真执行器。 8.实训内容需包含 智慧农业及农业大棚、农业大棚各系统、物联网子系统原理、传感器技术与执行控制实验、设备的参数配置与安装、Zigbee 组网及通讯实验、网关配置实验、网络连接云平台实验、自动补光控制系统、自动温度控制实验、土壤水分与喷灌控制实验、气象站数据采集实验、水培环境检测、大棚物联网系统综合实验、数字量设备实验、模拟量设备实验等;三、教学资源 使用手册:含产品本身安装、配置与操作、使用一系列指导;实训指导书:提供物联网基础实训指导。四、云平台(需登录云平台软件功能界面进行现场操作演示) 1. 实现情景模式设定管理,灯光照明系统智能控制,环境智能控制,智能化安防报警等功能; 2.可通过 PC、移动智能终端、智能网关等设备登录云平台; 3.具备项目管理功能,提供定制化的项目中心集中管理; 4.支持物联网SAAS 项目的新建并支持授权API 的自动生成功能; 5.支持物联网云网关的配置,支持云网关的设备管 |
理、编辑等功能; 6. 同时支持手动与默认的物联网节点配置方案,提供至少一种默认节点配置方案; 7. 云平台与物联网项目云网关之间的心跳轮询时间可以灵活设置; 8.兼容行业中常见的物联网功能节点,至少支持数字 Modbus、模拟 Modbus 及 Zigbee 无线传输类型的节点管理; 9.支持至少 15 种以上常用传感器节点,支持温度、湿度、水温、水位、二氧化碳、光照、风速、大气压力、空气质量、重力、可燃气体、火焰、酒精、红外对射传感器等; 10. 支持物联网节点的状态查询并按需控制。 | ||||
13 | 笔记本电脑 | 1. CPU 性能参考不低于:12 代 Intel i7-1255U (1.7GHz/12MB)十核处理器; 2.内存容量:16GB DDR4 3200MHz,2 个独立内存插槽,最大内存容量:32GB; 3.硬盘容量:大于等于 512G M2 PCIe NVMe SSD 固态硬盘; 4.显示屏:15.6”FHD(1920X1080) IPS 高清防眩屏,; 5.多媒体设备:720pHD 物理防窥摄像头,内置音效芯片,DTS 专业音效,内置数字双陈列麦克风,; 6.网络通信:双天线无线网卡、内置蓝牙 5.2 模块;集成 1000Mbps 以太网卡,指纹传感器; 7.输入设备:多点触摸板,全尺寸防泼溅键盘键盘,带数字小键盘; 8.电源:≥42whr; 9.接口:1 个 USB 3.1 Type-C 端口 (供电、 DisplayPort),3 个 USB 3.2 端口,1 个 HDMI 2.1b | 11 | 台 |
端口,1 个原生 RJ-45 端口,1 个耳机/麦克风组合插孔,1 个电源接口; 10.材料:金属机身,180 度开合; 11.颜色:金属材质; 12.重量:≤1.75KG,厚度≤20mm; 13.笔记本附件:专用笔记本电脑包,光电鼠标; 14. 操作系统:出厂预装正版 64 位,带包无线鼠标,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 ||||
14 | 交换机 | 交换容量:443Gbps/4.43Tbps;包转发率:87Mpps/166Mpps; 弱三层接入交换机,48 个 10/100/1000M 自适应电口,4 个 1G SFP 光口,固化交流电源和风扇,管理特性:SNMP、CLI(Telnet/Console)、RMON、SSH、 Syslog/Debug、NTP/SNTP、FTP、TFTP、Web、MACC。 | 3 | 台 |
15 | 交换机 | 1.交换容量≥330G,包转发率≥50Mpps ; 2.固化 10/100/1000M 以太网端口≥24,固化 1G SFP光接口≥4 个; 3.要求所投设备 MAC 地址≥16K; 4.支持生成树协议 STP(IEEE 802.1d),RSTP(IEEE 802.1w)和 MSTP(IEEE 802.1s); 5.支 5 持 IPV4/IPV6 静态路由,RIP、RIPng; 6.支持 CPU 保护策略; 7.支持快速链路检测协议,可快速检测链路的通断和光纤链路的单向性,并支持端口下的环路检测功能,防止端口下因私接 Hub 等设备形成的环路而导致网络故障的现象。 | 3 | 台 |
16 | 网络机柜 | 20U 网络机柜,带 PDU 机柜插座输输出大于等于 10A, 插孔数量大于等于 8 位。输出线长度大于等于 3 米。 | 3 | 台 |
17 | ▲智慧黑 板 | 一、硬件参数 1.★交互黑板长度≥4300mm,高度≥1200mm。 2.液晶显示尺寸≧86 英寸,4K 分辨率:3840*2160,屏幕刷新率 60Hz,色彩覆盖率≥120%。 3. 主屏采用电容全贴合触控技术,在 Windows 与 Android 下均支持≥30 点同时触控,书写延迟≤ 15mms。 4.交互黑板 RJ45≥1 路,音频输入≥1 路,RS232≥1路,VGA 输入接口≥1 路。 5.一路 HDMI 接口(非转接),2 路前置 USB3.0 接口, 1 路 USB Type-C(Type-C 接口具备音频、视频、数据、触控、充电等功能,外接电脑可调用交互设备麦克风、音响、摄像头等数据)。 6.用 2.2 声道音箱,额定功率≥60W,整机扬声器在 100%音量下,1 米处声压级≥90db,10 米处声压级 ≥80db。 7.物理减滤蓝光,摄像设备拍摄时画面无条纹闪烁;整机支持类纸质护眼模式显示,支持任意通道,软件下画面类纸质护眼模式实时调整,支持透明度、色温调节。 8.Anroid 主板具备四核 CPU, 内存不小于 2G,支持扩展至 40G,Android 系统不低于 11.0。 9.无线投屏,可将笔记本电脑、手机、平板等移动终端文件传至交互显示设备,方便教师在接收端打开并操作文件。 10.Android、IOS、Windows 等系统的投屏画面,可 | 60 | 套 |
支持不少于 6 个终端设备同时投屏,可将任意一路画面全屏播放,并支持所投视频音频同时播放;支持多手机同时连接交互显示设备,可设置指定设备为主控设备。 11 电脑采用插拔结构,无需拆卸显示屏及两侧书写板即可完成插拔操作。 12.侧板板面光泽度符合 GB 28231-2011 标准。 13.板板面粗糙度符合 GB 28231-2011 标准。 14.板板面甲醛释放量满足 GB/T17657-1999 相关标准要求。 15 侧板支持教师常用的粉笔、液体粉笔书写,笔迹线条清晰且具备磁性吸附功能。 16.侧板为护眼绿色。 17.侧板采用两侧无边框设计。 18.摄像头:采用嵌入式 2D 降噪 4K 摄像头 ;支持 1400W 有效像素的视频采集,视角在135°的范围下,畸变不大于 5%;像角度支持上下 5°调节。 二、内置电脑 1. CPU 性能参考不低于Intel 第 11 代及以上平台处理器酷睿 I5 处理器; 2 内存:≥8G DDR4; 3. 硬盘:≥256G SSD 固态硬盘; 4. 接口:整机非外扩展具备 5 个 USB 接口;具有独立非外扩展的视频输出接口:≥1 路 HDMI 等; 5.标配正版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 三、教学应用软件 |
1★、系统为基于 Windows 系统的教师授课软件,C/S架构,无需平台支撑在局域网环境下即可开展课堂互动教学,互动过程数据自动保存到课程文件夹中。 2、考勤签到:教师上课后,学生通过移动端收索课程无感签到,无需采用二维码或课堂暗号等繁琐操作。为了不耽误教师的上课时间,签到界面在关闭的情况下学生仍然可以签到,系统自动记录学生签到时间。同时具备 2 次签到功能。 3★、课程文件夹:文件夹中至少包括以下 2 方面课堂数据,1)课程总结:课程名称,教师姓名,学生姓名、学号,学生参与课时数、互动数,互动得分,课堂表现得分等内容;2)课时小结:每堂课课时开始时间,学生签到时间,如果教师发起了二次签到,还需记录二次签到时间;课时互动及课中每个互动详情,题目小结、学生提交情况等。 4★、书写:为了方便教师的操作,屏幕批注和黑板须在同一菜单栏操作,拒绝采用 2 个软件调用的方式实现。批注、手写的内容可分享给学生。黑板具有手势漫游和放大功能,板擦具有板擦、圈擦和清屏的选择。 四、视频展台 1、实时教学内容展示,支持批注、缩放、旋转、保存分享、拍照、连拍等操作,方便教师日常使用; 2、软件根据教学语言环境可设置中、英文切换,适应双语教学环境; 3、支持不少于三种裁切模式:无裁切、单图裁切、多图裁切,根据所选模式自动裁切图像,生成图片 并支持导出; |
4、同屏对比支持多图联动缩放和单图缩放两种模式,并支持六张图片同屏对比,可在任意区域内批注书写,不局限于显示区域内批注书; 写,并可对单张图片进行旋转、全屏、缩放、删除等操作; 5、为增强文字显示对比度,具备 AI 拍照的功能,并可根据用户的实际使用需求开启或关闭; 6、可通过屏幕左下画面缩略图,在展示画面放大的情况下,快速移动到达画面任意位置,实现鸟瞰功能,利于教师总览画面。 五、无线麦克风 1、包括但不限于颈挂、手持、领夹等方式,领夹模式下可对佩戴角度进行 0-180°旋转调节; 2、无线麦克风采用 2.4G 无线传输协议; 3、无线麦克风有效传输距离≥12 米; 4、支持 Type-C 充电接口,满电续航不少于 8 个小时; 5、具备全向拾音麦克,拾音角度不低于 120 度; 6、无线麦克配备静音、开关机功能; 7、无线麦克具有过压过流、高温、低温电池保护功能; 六、智能笔 1.笔身按键功能; 2.使用距离最大可达 15 米; 3.使用锂电池供电,满电续航时间不低于 24 小时, 4.低电量时均有指示灯提示; 5.支持白板课件、PPT、网页等多种格式的课件进行远程无线翻页; 6.支持自动连接。 |
七、集控平台:设备详情:查看校园内所有设备的状态,包括在线、离线状态,教室名称、内存使用率、CPU 使用率、C 盘使用率,支持按照设备类型、设备名称进行查询筛选;支持按列表展示以及按缩 略图展示;(支持第三方 PC) | ||||
18 | 监控摄像机 | 一 、摄像头参数要求:400 万 1/3" CMOS ICR 日夜型半球型网络摄像机;支持 Smart 侦测:10 项事件检测,1 项异常检测;最低照度: 彩色:0.005 Lux @ (F1.2,AGC ON),黑白:0 Lux with IR 宽动态: 120 dB;调节角度: 水平:0°~360°,垂直:0°~75°,旋转:0°~360° 焦距&视场角: ;2.8 mm,水平视场角:97°,垂直视场角:52.3°,对角线视场角: 114.3°;4 mm,水平视场角:78.8°,垂直视场角: 40.5°,对角线视场角:93.9°;6 mm,水平视场角:49.1°,垂直视场角:26.3°,对角线视场角: 57.2°;8 mm,水平视场角:37.5°,垂直视场角: 20.7°,对角线视场角:43.3°;补光灯类型: 红外灯;补光距离: 最远可达 30 m;红外波长范围: 850 nm;防补光过曝: 支持;最大图像尺寸: 2688 × 1520(默认 2560 × 1440);视频压缩标准: 主码流:H.265/H.264;网络存储: 支持 NAS(NFS, SMB/CIFS 均支持);音频: 1 个内置麦克风;网络: 1 个 RJ45 10 M/100 M 自适应以太网口;启动及工作温湿度: -30 ℃~60 ℃,湿度小于 95%(无凝结);供电方式: DC:12 V ± 25%,支持防反接保护;电流及功耗: DC:12 V,0.41 A,最大功耗:5 W;电源接口类型: Ø5.5 mm 圆口。 二、交换机参数要求与数量:16 口千兆网络交换机: 6 台,交换容量:56 Gbps ;包转发率:41.67 Mpps; | 60 | 间 |
支持 IEEE 802.3、IEEE 802.3u、IEEE 802.3x、IEEE 802.3ab 标准;;支持管理平台管理;支持手机 APP管理;支持安防网络拓扑管理、端口管理,支持远程升级;支持 VLAN。24 口千兆网络交换机:1 台 24个千兆电口,4 个千兆光口。支持通过 console 口管理。交换容量:336Gbps/3.36Tbps;包转发率: 42Mpps/96Mpps;1U 高度; 19 英寸宽。 三、硬盘录像机参数要求:标准机架式 12 盘位智能视频存储计算服务器,1+1 冗余电源,支持前置硬盘热插拔 ;已内置 12 块 8TB 硬盘(总容量 96TB) ;2个 HDMI 接口、1 个 VGA 接口,三异源输出;4 个 10M/100M/1000Mbps 电口;2 个 10M/100M/1000Mbps光口;2 个 USB2.0 接口、2 个 USB3.0 接口 ;1 个 eSATA 接口 ;报警 IO 接口:16 路报警输入,9 路报警输出(其中第 9 路支持 CTRL 12V);反向供电接口:1 路(DC12V 1A) ;串行接口:1 路全双工 485接口 ,1 路标准 RS-232 接口 ;输入带宽:400Mbps ;输出带宽:256Mbps;接入能力:64 路 H.264、H.265格式高清码流接入 ;解码能力:最大支持 16× 1080P ;RAID 模式:RAID0、RAID1、RAID5、RAID6、 RAID10,支持全局热备盘;(仅支持监控级 AI 盘或企业级硬盘启用 RAID);具有 2 个 HDMI 接口、1 个 VGA 接口、4 个千兆 RJ45 网络接口;2 个千兆网络光口;2 个 USB2.0 接口、2 个 USB3.0 接口、1 个 RS232接口、1 个 RS485 接口(可接入 RS485 键盘)、1 个 eSata 接口;1+1 冗余电源;具有 1 路音频输入接口、 1 路音频输出接口、16 路报警输入接口、9 路报警输出接口(其中第 9 路支持受控直流 12V 输出)、具 有 1 路直流 12V 输出接口(12V 1A)、可内置 24 块 |
SATA 接口硬盘;具有磁盘阵列功能,支持 RAID0、 RAID1、RAID5、RAID6、RAID10、RAID50、RAID60、 JBOD 模式,RAID 开启后,设备带宽不下降(以检测报告为准)。 四、监视器参数要求:支持 3840*2160@60Hz 超高清显示; 采用超宽视角屏幕(上下左右)178°;3D 数字图象降噪处理技术,画质更真实更清晰;内置喇叭及功放,支持 3.5 mm 音频输入;支持 U 盘点播,含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格式媒体播放;显示尺寸:64.5 inch 屏幕可视区域:1428.48 (H) mm × 803.52 (V) mm 物理分辨率:3840 × 2160;多背光源类型:D-LED; 像素间距:0.372 (H) mm × 0.372 (V) mm; 亮度:300 cd/m²; 可视角:178° (H)/178°(V); 色深度:8 bit, 16.7 M; 对比度: 1200 : 1; 响应时间:8 ms; 刷新率:60 Hz; 连续使用时间:7 × 24H; 色域:72% NTSC; 表面处理:5.1 % ;音视频输入接口:HDMI2.0 × 3; 音视频输出接口:Audio-Out (3.5mm) × 1;Speaker (6Ω 6W) × 2; 数据传输接口:USB2.0 × 1(支持程序升级及 USB 播放); 控制接口:无,电源: 100~240 VAC, 50/60 Hz; 功耗:≤160 W; 待机功耗:≤ 0.5 W。 五、控制电脑:技术路线:Intel;CPU:i5-12400;内存:8GB;硬盘:256G SSD;显示器:23.8 英寸;显卡:集显。 六、所有安装所需要网线、机柜、电源线、水晶头、 安装调试所有费用。 | ||||
19 | 二级等保 测评 | 对学校网站站群系统、教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络计 费系统、应用系统进行二级等保测评,测评分为安 | 1 | 项 |
全技术测评和安全管理测评两部分 | ||||
20 | 电脑桌 | 1.产品分类:电脑桌椅; 2.适用范围:可放置电脑/显示器,主机隐藏箱体; 3.人体工学:支持人体工学设计,有靠背; 4.材质:钢材结构桌腿,三聚氰胺实木颗粒板,配备穿线孔,桌面 5.产品尺寸:桌子尺寸 ≥ 1200*600mm | 90 | 张 |
21 | 电脑椅 | 尺寸 ≥420*600*970mm ;凳面用三聚氰胺实木颗粒 板,标配两把为一套 | 90 | 套 |
22 | 教师电脑桌椅 | 1.产品分类:教师电脑桌椅; 2.适用范围:可放置电脑/显示器,主机、配有抽屉,侧柜; 3.人体工学:支持人体工学设计; 4.材质:钢材/木材/塑胶; 5.产品尺寸:桌(1 张):≥1200*607*485mm; | 3 | 套 |
23 | 教师电脑 椅 | 可升降旋转,人体工学设计;内置钢骨架,高回弹 海绵, ≥1200*500*700mm; | 3 | 把 |
24 | 陶瓷贴面防静电地板 | 1.规格:600×600×40mm; 2.系统电阻:106-1010Ω; 3.机械性能:中心载荷≥1960N,(挠度≤2mm,永久变形≤0.25mm)极限载荷≥5880N,均布载荷≥ 9720N/m2(挠度≤2mm); 4.外观及尺寸:表面平整度公差≤0.6mm 邻边垂直度公差≤0.3mm 边长公差≤0.20mm 板厚公差≤0.2mm ; 5.燃烧性能:国家 A1 级不燃 ; 6.耐磨性(转):高耐磨 2000 转; 7.耐冲压性能:根据国内 SJ/T10796-2001 防静电地板标准,40KG 沙袋从 1 米高冲击地板无任何塌陷, | 370 | 平方米 |
地板永久变形小于 1.5mm; 8.滚动荷载:根据国内 SJ/T10796-2001 防静电地板标准,加载 2255N,滚动 10000 次,地板永久变形小于 0.5mm; 9.板自重 约 18KG; 10.地板支撑系统:每只支架轴向荷载 20000N,耐腐蚀性:在 37±2℃,5%盐水喷雾,地板和支承放置 48小时后完好,无任何腐蚀、生锈、塑粉剥落; 11.产品的材料组成:地板钢体上钢板采用厚 0.5mm 的优质 SPCC 冷轧钢板,下钢板采用厚 0.4mm 的优质 ST14 深拉伸板填充物 325#硅酸盐优质发泡水泥,贴面采用釉面陶瓷,电胶水粘贴,优质环氧塑粉喷涂,美观耐腐。配件 横梁 0.8mm 壁厚优质镀锌方管加静音垫,规格 573×21×30mm ; 12.支架:上托板规格 75×75×2.0mm ,下托板规格 90×90×1.0mm, Ф22 支承圆管,壁厚 0.7mm,模具装夹自动焊接,带安装。 | ||||
25 | 环境改造 | 约 370 平方米实训室墙面粉刷,铲墙面,刮两边腻 子,喷白色乳胶漆,垃圾清运,保洁。 | 402 | 平方米 |
26 | 辅材 | 包含所有项目安装过长中线材,PVC 线槽等辅材 | 3 | 项 |
27 | 综合布线 | 8 箱超六类网线,9 卷铜芯硬线 BV6 平方国标铜线单芯线,40PVC 线槽 40 根,25PVC 线管 20 根,40 根黄腊管,3 卷波纹管,2 盒超六类水晶头,六卷 4mm2铜线,32 个品牌插线板,满足机房强弱电的辅料; 含安装调试费。 | 3 | 间 |
一、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评标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进行。 1.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 容 | 标 准 |
1 | 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 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2 | 投标有效期 |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限 |
3 | 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款 |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实质性条款 |
4 | 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 报价是否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
5 | 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6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是否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是否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是否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相互混装; |
2.澄清有关问题;
3.综合评分;(根据投标产品实际情况定打分标准)
评分 (100 分)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 分为 3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 ||
1.评标基准价等于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得满分; | ||
价格部份 (30 分) | 2.其它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30%×100。 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对中小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30 |
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0 | ||
分,未带★项每负偏离一项扣 1 分;带★项为重要参数,每负偏离一 | ||
项扣 2 分,扣完为止;(此项评分以当中标记“★”需提供证明材料, | 20 | |
提供生产厂家确认的、相应的功能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 | ||
于测试报告、官网和功能截图等))。 | ||
所投机房管理软件,需提供星号重要软件功能界面截图;;所投计算 | ||
机显示器有护眼功能,提供低蓝证书;所投计算机产品具有国家微型 | ||
技术部份 | 计算机抗压(机械强度)、凌缘和拐角试验证书;(以上资料提供复 | 3 |
(60 分) | 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提供一项得 1 分,本项分值 3 分,不提供不得 | |
分。 | ||
为保证智慧黑板质量和安全性,智慧黑板侧板板面光泽度符合 GB | ||
28231-2011 标准;侧板板面粗糙度符合 GB 28231-2011 标准;板面甲 | 3 | |
醛释放量符合 GB/T17657-1999 相关标准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厂 | ||
商公章,提供一项得 1 分,本项分值 3 分,不提供不得分。 | ||
保障措施: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采取的质量保障措 | ||
施和应急措施。措施合理、可行、有效得 6分;措施基本合理、可行、 | 6 |
有效得2分,质量保证和措施不明确得1分,未提供者不得分。本项分值6分 | ||
实施方案: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内容齐全、科学、合理,对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采购及供货计划全面、完整、可实施性强的得6分;仅符合项目要求且实施计划不明确的得2分,内容不全面,无针对性的得1 分。未提供者不得分,本项分值6分。 | 6 |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完善,有专业的技术团队进行技术支持,技术能力强、服务响应快、可实施性科学合理得 6 分;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完善,有专业的技术团队进行技术支持,技术能力较强,服务响应较快,可实施性相对合理得 2 分;其它得 1 分;未提供 售后应急方案或方案不完善、不合理,不得分,本项分值 6 分。 | 6 |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完善的技术培训方案,明确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操做流程、设备连接设定、设备运行过程存突发状况、设备应急故障排除等),培训方案内容全面、计划合理、针对性强得 6 分;培训方案内容基本完整、计划相对合理得 2 分;其它得 1 分;未提供培训方案或培训方案内容不完整、计划不合理不得分,本项分值 6 分。 | 6 | |
现场演示:智慧农业生产虚拟仿真实训系统技术参数要求中需提供演示的内容需登录软件系统进行现场操作展示所有参数满足得 10 分,一 项功能不满足扣 1 分,扣完为止。不演示不得分。 | 10 | |
商务部份 (10 分) | 投标人提供类似项目业绩, (提供合同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 章):每提供一份得 1 分(满分 2 分) | 2 |
所投台式计算机液晶显示器产品可提供显示器控制软件,可以设置如下功能:1.设置显示器防盗密码以保护显示器免遭未经授权从自己的电脑上移除;2.可调低背光的功耗值以减少显示器耗电量;3.可以校准屏幕颜色、RGB、分辨率、亮度、对比度、清晰度等参数;4.可在同一显示器上设置≥4 个屏幕分区,可以最多设置≥8 台外接显示器,以提高工作效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本项分值 2 分, 不提供不得分。 | 2 |
冠层分析仪软件提供具有 CNAS 标志第三方检验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智慧农业生产虚拟仿真实训系统(提供物联网云平台软件、虚拟仿真实训平台)测试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一个 报告得 2 分,本项分值 6 分,不提供不得分。 | 6 |
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5.编写评标报告。
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4. 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行政监管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发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
5. 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行政监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 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2.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行政监管部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3. 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
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电子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5. 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 条款 | 内 容 |
1 | 采购人 |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2 | 供货方 | |
3 | 项目现场 | 招标人指定现场 |
4 | 付款方式 |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经甲方功能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以及按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完税价)由甲方支付 100%的合同货款,合同签订前缴纳的合同总价 8% 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后满 1 年 (12 个月) 后货物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全部质量保证金。 |
5 | 质量保证期 | 合同签订后一年(12 个月),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 算起。 |
6 | 交货时间 | 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内交付货物,于 交付货物后 15 日内完成安装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
7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 3 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8%,提交方式为支票或转账,自验收之日起,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无息退回。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现代农业工程学院智慧农业专业群实训室建设履约保证金”)。 账户户名: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 账 号: |
8 | 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9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10%,微型企业扣除 10%。 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 协议合同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
合同封面格式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农业工程学院智慧农业专业群实训室建设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HT-2023zfcg01408招标文件编号:2023zfcg01408
甲方: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乙方: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年 月 日
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HT-2023zfcg01408
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
(2)招标文件编号:
(3)项目内容: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 写: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备注:上述合同总金额为乙方依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后适用的总价格,已综合考虑了各项因素和风险,包含乙方因履行合同而需支付的材料费、装卸费、运输费等各项成本、利润和税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增合同总金额。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未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的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则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内容所对应的价款应当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
3.履行合同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内交付货物,于交付货物后 15日内完成安装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经甲方功能
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以及按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完税价)由甲方支付 100%的合同货款,合同签订前缴纳的合同总价 8%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后满1年(12 个月) 后货物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全部质量保证金。
5.质保期
合同签订后一年(12个月),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组成合同的文件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承诺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7.1 本合同及其附件:附件 1 投标函;
附件 2 开标一览表;
附件 3 分项报价表;
附件 4 售后承诺及相关内容;
附件 5 商务响应表;
附件 6 技术偏离表;
附件 7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8 中标通知书。
7.2 其他合同文件。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八份,采购人执三份,供应商执三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地址: 电话: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经 办 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开户行: 账号: | 乙方(公章):地址: 电话: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经 办 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开户行: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 3 号楼 1219 室电话:17693116166 经办人: 日 期: 年 月 日 |
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投标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招标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价款
4.1 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 3.1 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 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 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
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四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
(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 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 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 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八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五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五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五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货物
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3)货物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在5日内更换并完成安装;逾期更换或经更换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4)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 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 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0.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2.通知
22.1 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2 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合同生效
23.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4.附则
24.1 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一)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适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 1.2(6)款 项目现场
第 5.1 条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第 9.2(1) 款 质量保证期
第 9.2(3) 款 响应时间
第 13.5 条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第 14.2(6) 款 伴随服务
第 20.2 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 24.1 条 合同未尽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