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材料”、“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或“本次发行”),并已聘请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 “本保荐机构”或“本机构”)作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