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金额 4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 增信情况 无担保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 本次债券信用等级 AAA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车轮山路388号1栋2办公1601户)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注册金额 | 40 亿元 |
本期发行金额 | 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 |
增信情况 | 无担保 |
信用评级机构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 AAA |
本次债券信用等级 | AAA |
主承销商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受托管理人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签署日期:2022 年 月 日
声明
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专业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 近三年及一期末, 发行人有息债务分别为 3,929,913.05 万元、
5,316,865.70 万元、6,267,513.14 万元和 7,800,219.72 万元,有息债务规模较大且增长较快。预计未来几年公司债务融资规模仍将保持较高水平,如果无法有效控制债务规模,将给公司的偿债能力带来压力。
(二)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381.35 万元、
-320,531.48 万元、145,585.11 万元和-202,523.16 万元,波动较大,主要原因为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代建业务、房地产业务的前期投入较大,项目未到回款期,导致现金流的当期流入、流出不匹配。发行人面临经营现金流波动较大且对债务覆盖程度偏低的风险。
(三)公司受限资产包括货币资金、投资性房地产、在建工程等。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所有权受限制的资产共计 152.15 亿元,占发行人净资产比例为 32.93%。若公司无法按时偿还相关借款,抵质押资产将面临被转移的风险,公司的正常经营将受到影响。
(四)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发行人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0.58、0.59 和 0.70,发行人存在利息覆盖能力较弱的风险。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大规模收购及重大资产重组导致业务多元化,对发行人经营管理和财务稳健性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发行人于 2020 年 11 月完成对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股
份”)的收购,取得对万马股份控制权,万马股份自 2020 年 11 月起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万马股份主要业务是电线电缆生产销售、新材料生产销售以及新能源充电桩业务。
发行人于 2021 年 12 月完成对诚志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科
融”)的收购,取得对诚志科融控制权,诚志科融自 2021 年 12 月起纳入公司合并范围。诚志科融纳入合并范围的收入主要包括清洁能源产品销售收入、半导体显示材料产品销售收入。
(六)就发行人未及时披露质押万马股份的事宜,发行人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21]第 30 号)并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
25 号),具体事由如下:
发行人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将持有的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129,487,911 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质押股份数占公司所持股份的比例为 50%,占万马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 12.50%。公司未及时披露前述股份被质押事项,直至 2021 年 3 月 18 日才予以披露。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
票上市规则》第 2.1 条、第 2.3 条、第 11.1.5 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此出具监管函;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 年)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对此出具警示函。
上述监管措施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学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纪律,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七)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不良信用记录、行政处罚或重大未决诉讼事项、仲裁事项等情形。
(八)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的财务数据来源于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及 2022 年 1-6 月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19、2020、2021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中审亚太审字(2020)020338 号、中审亚太审字(2021)020200 号、中审亚太审字(2022)004232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行人 2022 年 1-6 月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九)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青岛红树林旅业有限公司因诉讼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详见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信息”之“八、其他重要事项”。
二、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债项评级为 AAA。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合并报表中总资产为 1,478.21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469.09 亿元。
发行人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净利润为 2.60 亿元(2019 年、2020 年及 2021年审计报告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本期债券的发行及上市安排见发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申请文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符合上市条件后发行。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发行人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接受备案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投资者将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和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期债券仅限于专业投资者范围内交易,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四)本期债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人存在续期选择权、递延支付利息权和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一个
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若发行人选择行使相关权利,导致本期债券本息支付时间不确定或者提前赎回债券,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具体事项请见“第二节发行条款”。
(五)公司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资金供求关系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跨越多个利率调整周期,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投资者持有债券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六)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发行人聘任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通过认购、受让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遵照《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发行人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受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即视作同意《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八)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实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降低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风险,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完全、及时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九)本次债券设置了“资信维持承诺”、“救济措施”等投资者保护条款。详见“第十节投资者保护机制”
(十)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本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其约束。
(十一)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报告揭示的主要风险如下:
信用评级报告》,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报告揭示的主要风险如下:
1、未来资本支出压力较大。目前发行人有较多在建及拟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房地产项目等,上述项目对资金需求较大,发行人未来面临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
2、债务规模增长较快,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发行人的债务规模由 2019
年末的 418.05 亿元增长至 2022 年 6 月末的 875.86 亿元,债务规模增长很快;截
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短期债务规模为 258.81 亿元,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
3、发行人资产质量一般。发行人资产中存货、合同资产、应收类款项占比较大,对发行人资金形成较大占用,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弱;此外,发行人收购万马股份、诚志股份形成了规模较大的商誉,若未来被收购资产经营状况无法达到预期,公司商誉面临减值风险。
4、对子公司的管控及整合面临一定挑战。下属子公司较多且业务有所交叉重叠,各业务条线尚需梳理;此外,上市公司万马股份、诚志股份控制权系公司新收购取得,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能力及业务整合面临一定挑战。
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如下: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国际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国际将在信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等因素,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本公司网站(www.ccxi.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国际将于本次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上市规则于每一会
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的债券信用跟踪评级报告。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次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本公司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提供或拒绝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中诚信国际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评级结果或采取终止、撤销评级等行动。
(十二)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符合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目录
声明 2
重大事项提示 3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3
二、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重大事项 4
释义 11
第一节 发行概况 1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3
二、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13
三、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16
四、本期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19
五、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20
第二节 发行人信用状况 26
一、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26
二、发行人其他信用情况 28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3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4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34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39
四、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40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等情况 45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54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59
八、媒体质疑事项 111
九、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111
第四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信息 112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的总体情况 112
二、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主要财务指标 116
三、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132
四、关联交易情况 164
五、对外担保情况 176
六、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177
七、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 178
八、其他重要事项 179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181
一、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181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181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182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182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182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83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183
八、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8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86
一、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备查文件 186
二、查阅地点 186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海控集 团 | 指 | 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本期债券 | 指 | 发行金额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人民币的青岛西 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
本次债券 | 指 | 注册金额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人民币的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国资 局 | 指 | 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
新区工委 | 指 | 中共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 |
新区管委 | 指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
黄岛区 | 指 | 青岛市黄岛区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 |
本期发行 | 指 | 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 期)》 |
指 | 《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摘要》 | |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审计机构/会计师 | 指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 |
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 | 指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专业投资者 | 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国 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
专业机构投资者 | 指 | 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不包括专业投资者中 的个人投资者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
《公司债办法》/《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证协 | 指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证登记公司/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 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债券持有人 | 指 | 持有本期债券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
报告期/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19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 |
近三年及一期末 | 指 |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 6 月末 |
公司章程 | 指 | 《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
工作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含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交易日 | 指 | 按照证券转让交易场所规定、惯例执行的可交易的 日期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分别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中德集团 | 指 | 中德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
董家口集团 | 指 | 青岛董家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海高集团 | 指 | 青岛海高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海投集团 | 指 | 青岛海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旅投集团 | 指 | 青岛西海岸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黄发集团 | 指 | 青岛黄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海控金控 | 指 | 青岛海控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琅琊台集团 | 指 | 青岛琅琊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万马股份 | 指 |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
农高集团 | 指 | 青岛西海岸农高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海王纸业 | 指 | 青岛海王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智能科技集团 | 指 | 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诚志科融 | 指 | 诚志科融控股有限公司 |
诚志股份 | 指 |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
国化投资 | 指 | 国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南昌工控投资 | 指 | 南昌工控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清华控股 | 指 |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等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李彩元 |
注册资本 | 500,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 143,634.57万元 |
设立日期 | 2018年11月23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1MA3NMF7P33 |
住所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车轮山路388号1栋2办公1601户 |
办公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车轮山路388号1栋2办公1601户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职务 | 徐志宾(副总裁) |
电话号码 | 0532-82198785 |
传真号码 | 0532-82198785 |
邮政编码 | 266000 |
公司网址 | |
所属行业 | 综合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资产运营;股权管理及资本运作;基金管理(需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以上范围,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均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园区建设运营服务;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二、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全称: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全称: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三)注册文件:发行人于 2020 年 9 月 8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48 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40 亿元(含 40 亿元)。
(四)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不设置超额配售。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N 年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和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一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
(六)票面金额及发行条款: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八)发行对象: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
(九)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十)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十一)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11 月 7 日。
(十二)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三)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十四)付息日期:债券基础期限内每年的 11 月 7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基础期限结束后,若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则付息日为下一个周期每年的 11 月 7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五)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六)兑付金额: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七)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相应本金及利息。
(十八)本金兑付日期: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使年度,若发行人选择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额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十九)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发行的其他普通债务。
(二十)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二十一)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具体信用评级情况详见“第六节发行人信用状况”。
(二十二)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二十三)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公司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四)税务提示:根据《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 年第 64 号),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利息收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发行人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除企业所得税外,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人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纳税的其他税款由投资人承担。
三、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一)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重新定价周期,在
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不
超过 3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
发行人将于本次约定的续期选择权行使日前至少 30 个交易日,披露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若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披露:(1)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2)债券期限的延长时间;(3)后续存续期内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利率计算方法。若放弃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明确将按照约定及相关规定完成各项工作。
(二)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或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将于付息日前 10 个交易日发布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递延支付利息公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2)本次利息的付息期间、本次递延支付的利息金额及全部递延利息金额;(3)发行人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约定的声明;(4)受托管理人出具的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递延支付利息条件的专项意见;(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项意见。
(三)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国有独资企业上缴利润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
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发行人将于 2 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说明其影响及相关安排,同时就该事项已触发强制付息情形作特别提示。
(四)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发行人将于 2 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说明其影响及相关安排,同时就该事项已触发强制付息情形作特别提示。
(五)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首次发行票面利率在首个周期内保持不变。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六)票面利率调整机制:重新定价周期适用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 300 个基点。
如果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后续每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 300 个基点。当期基准利率为重新定价周期起
息日前 250 个交易日由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一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七)会计处理: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经对发行条款和相关信息全面分析判断,在会计初始确认时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本期债券申报会计师已对上述会计处理情况出具专项意见。
债券存续期内如出现导致本期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再计入权益的事项,发行人将于 2 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并披露其影响及相关安排。
(八)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发行的其他普通债务。
(九)赎回选择权:除下列情形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
(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1)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可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2)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
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告(法律法规、相关法律
法规司法解释变更日距付息日少于 20 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会〔2017〕14 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符合提前赎回条件;
(2)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
施日距年度末少于 20 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
四、本期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日:2022 年 11 月 2 日。
发行首日:2022 年 11 月 4 日。
发行期限:2022 年 11 月 4 日至 2022 年 11 月 7 日。
(二)登记结算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并按照规则要求开展相关登记结算安排。
(三)本期债券上市交易安排
1、上市交易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3、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公司债券的交易、质押。
(四)簿记建档、缴款等安排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缴款等安排详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
五、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车轮山路 388 号 1 栋 2 办公 1601 户法定代表人:李彩元
联系人:徐志宾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车轮山路 388 号 1 栋 2 办公 1601 户联系电话:0532-82198785
传真:0532-82198785
邮编:266400
(二)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项目负责人:耿华
项目组成员:黄璜、张家豪、古铭、廖华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 2 号银河 SOHO-D 座 6 层 50605 室联系电话:010-86451362
传真:010-65608512
邮政编码:100010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项目负责人:赵宇驰、王翔驹
项目组成员:王婧玉、姜家荣、铁金子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联系电话:010-60833220
传真:010-60833504
邮政编码:100026
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法定代表人:李峰
项目负责人:蔡立 项目组成员:李建旭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证券大厦 2108 室联系电话:0531-68889880
传真:0531-68889293
邮政编码:250001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20 号黄金广场北楼 12A-15A 层负责人:王书瀚
联系人:汪泉
联系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 20 号黄金广场北楼 15A 层电话:0532-58781600
传真:0532-58781666
邮编:266071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健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增明联系人:曾云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诺德中心 11 号楼 22 层 2201
联系电话:010-57559996传真:010-57559998
邮编:100070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 2 号 1 幢 60101
法定代表人:闫衍联系人:刘艳美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0 号安基大厦 8 楼联系电话:021-60330988
传真:021-60330991
邮政编码:200011
(七)监管银行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分行
经营场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武夷山路 161-1 号负责人:薛君
联系人:朱宏
联系电话:0532-82959265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武夷山路 161-1 号邮编:266555
(八)公司债券申请上市证券交易场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388 号总经理:蔡建春
联系电话:021-68808888传真:021-68804868
邮编:200127
(九)本期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188 号负责人:戴文桂
联系电话:021-38874800传真:021-68870311
邮编:200041
(十)发行人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人员之间的利害关系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诚志股份 247,159 股,按 2022 年 6 月 30 日收盘价 10.95 元/股
计算,持股市值为 2,706,391.05 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发行
人下属子公司诚志股份 255,056 股,按 2022 年 6 月 30 日收盘价 10.95 元/股计
算,持股市值为 2,792,863.20 元;持有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万马股份 151,538 股,
按 2022 年 6 月 30 日收盘价 7.82 元/股计算,持股市值为 1,185,027.16 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发行
人下属子公司诚志股份 6,100 股,按 2022 年 6 月 30 日收盘价 10.95 元/股计算,
持股市值为 66,795.00 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除上述情形之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信用状况
一、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一)本期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 AAA,评级展望稳定,该标识代表的涵义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该债券信用等级代表的涵义为债券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揭示的主要风险
1、未来资本支出压力较大。目前发行人有较多在建及拟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房地产项目等,上述项目对资金需求较大,发行人未来面临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
2、债务规模增长较快,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发行人的债务规模由 2019
年末的 418.05 亿元增长至 2022 年 6 月末的 875.86 亿元,债务规模增长很快;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短期债务规模为 258.81 亿元,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
3、发行人资产质量一般。发行人资产中存货、合同资产、应收类款项占比较大,对发行人资金形成较大占用,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弱;此外,发行人收购万马股份、诚志股份形成了规模较大的商誉,若未来被收购资产经营状况无法达到预期,公司商誉面临减值风险。
4、对子公司的管控及整合面临一定挑战。下属子公司较多且业务有所交叉重叠,各业务条线尚需梳理;此外,上市公司万马股份、诚志股份控制权系公司新收购取得,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能力及业务整合面临一定挑战。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国际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国际将在信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等因素,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本公司网站(www.ccxi.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国际将于本次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上市规则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的债券信用跟踪评级报告。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次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本公司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提供或拒绝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中诚信国际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评级结果或采取终止、撤销评级等行动。
(四)报告期内历次主体评级情况
表-发行人报告期历史主体信用评级情况表
评级日期 | 信用评级 | 评级展望 | 变动方向 | 评级机构 |
2022-06-21 | AAA | 稳定 | 维持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2022-04-12 | AAA | 稳定 | 维持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2021-10-26 | AAA | 稳定 | 维持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2021-08-13 | AAA | 稳定 | 维持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2021-06-28 | AAA | 稳定 | 维持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2021-06-09 | AAA | 稳定 | 维持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2021-02-23 | AAA | 稳定 | 维持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2020-07-20 | AAA | 稳定 | 维持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2020-06-24 | AAA | 稳定 | 维持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2020-05-11 | AAA | 稳定 | 首次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2019-08-29 | AAA | 稳定 | 首次 |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未发生变动。
二、发行人其他信用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及使用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多家银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共获得各银行授信额度共计人
民币 581.34 亿元,其中尚未使用 181.16 亿元,发行人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按时归还银行借款本息。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 100%,不存在逾期而未偿还的债务。
表-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所获主要银行授信及使用情况
单位:亿元
银行 | 授信额度 | 已使用额度 | 未使用额度 |
北京银行 | 12.55 | 12.41 | 0.14 |
渤海银行 | 6.70 | 5.81 | 0.89 |
东营银行 | 5.20 | 3.10 | 2.10 |
工商银行 | 51.17 | 32.86 | 18.31 |
光大银行 | 10.50 | 7.50 | 3.00 |
广发银行 | 5.50 | 5.10 | 0.40 |
国家开发银行 | 18.95 | 11.36 | 7.59 |
国家开发银行银团 | 73.00 | 24.33 | 48.67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 | 0.10 | 0.10 | 0.00 |
恒丰银行 | 20.44 | 19.62 | 0.82 |
华夏银行 | 9.70 | 8.99 | 0.71 |
建设银行 | 21.55 | 15.86 | 5.69 |
江西银行 | 3.00 | 3.00 | - |
交通银行 | 42.15 | 29.49 | 12.66 |
进出口银行 | 2.50 | 1.50 | 1.00 |
民生银行 | 7.80 | 6.14 | 1.66 |
南京银行 | 0.30 | - | 0.30 |
南洋银行 | 1.00 | 1.00 | - |
宁波银行 | 4.80 | 3.00 | 1.80 |
农业发展银行 | 34.80 | 30.00 | 4.80 |
农业银行 | 14.05 | 6.73 | 7.32 |
平安银行 | 1.00 | 0.50 | 0.50 |
浦发银行 | 11.59 | 10.17 | 1.42 |
齐鲁银行 | 12.58 | 12.55 | 0.03 |
青岛农商行 | 30.89 | 25.56 | 5.33 |
青岛银行 | 22.90 | 17.08 | 5.82 |
银行 | 授信额度 | 已使用额度 | 未使用额度 |
日照银行 | 11.87 | 8.96 | 2.91 |
厦门国际银行 | 1.00 | 0.77 | 0.23 |
盛京银行 | 2.00 | - | 2.00 |
威海城市银行 | 3.00 | 2.55 | 0.45 |
潍坊银行 | 1.10 | 0.80 | 0.30 |
兴业银行 | 48.45 | 23.26 | 25.18 |
银团贷款(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交 通银行) | 14.00 | 13.23 | 0.77 |
银团贷款(工行、中行、交 行、进出口银行) | 33.35 | 33.35 | - |
邮储银行 | 4.00 | 1.99 | 2.01 |
张店农村商业银行 | 1.20 | 1.15 | 0.05 |
招商银行 | 3.20 | 2.20 | 1.00 |
浙商银行 | 9.20 | 6.35 | 2.85 |
中国银行 | 22.75 | 10.30 | 12.45 |
中信银行 | 1.50 | 1.50 | - |
总计 | 581.34 | 400.17 | 181.16 |
(二)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的信用情况
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业务往来均严格按照合同执行,近三年及一期未发生过严重违约现象。
(三)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债务违约记录及有关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不存在债务违约记录。
(四)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境内外债券发行、偿还及尚未发行额度情况
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子公司累计发行境内外债券 62 只,累计发行金额为
420.30 亿元,累计偿还债券 87.50 亿元。
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余额为 332.80 亿元,明细如下:
表-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存量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年
发债主体 | 债券简称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票面利率 | 发行总额 |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存续额度 | 债项评级 | 债券品种 |
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2 西海控债 01 | 2022/04/28 | 3+3+3+1 | 3.31 | 5.00 | 5.00 | AAA | 企业债 |
22 青岛海控 PPN003 | 2022/04/12 | 3 | 3.54 | 10.00 | 10.00 | - | 定向工具 | |
22 青岛海控 PPN002 | 2022/03/21 | 3 | 3.72 | 12.50 | 12.50 | - | 定向工具 | |
22 青岛海控 PPN001 | 2022/01/26 | 3 | 3.63 | 9.30 | 9.30 | - | 定向工具 | |
21 西海控债 01 | 2021/11/05 | 3+3+3+1 | 3.45 | 18.00 | 18.00 | AAA | 企业债 | |
21 海控 Y3 | 2021/08/30 | 3 (3+N) | 3.90 | 15.00 | 15.00 | AAA | 小公募公司债 | |
21 青岛海控 PPN001(权益 出资) | 2021/08/26 | 3 | 3.80 | 7.50 | 7.50 | - | 定向工具 | |
21 海控 Y1 | 2021/04/20 | 3 (3+N) | 4.74 | 10.00 | 10.00 | AAA | 小公募公司债 | |
20 西海 02 | 2020/10/27 | 3+2 | 4.29 | 12.00 | 12.00 | - | 私募公司债 | |
20 西海 01 | 2020/08/04 | 3+2 | 4.18 | 15.00 | 15.00 | - | 私募公司债 | |
20 青岛海控 MTN001 | 2020/05/20 | 3+2 | 2.80 | 10.00 | 10.00 | AAA | 中期票据 | |
19 西海 03 | 2019/12/10 | 3+2 | 4.15 | 15.00 | 15.00 | AAA | 私募债 | |
19 西海 01 | 2019/09/10 | 3+2 | 4.18 | 18.00 | 18.00 | AAA | 私募债 | |
青岛董家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1 董家口 PPN002 | 2021/11/17 | 3+2 | 4.33 | 3.00 | 3.00 | - | 定向工具 |
21 董家口 PPN001 | 2021/03/25 | 3+2 | 4.35 | 1.00 | 1.00 | - | 定向工具 | |
21 董家口 MTN001 | 2021/01/13 | 3+2 | 4.90 | 2.00 | 2.00 | AA+ | 中期票据 | |
20 董家口 PPN001 | 2020/07/09 | 3+2 | 4.00 | 3.00 | 3.00 | - | 定向工具 | |
青岛海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2 青岛海洋 MTN001 | 2022/03/23 | 3+2 | 3.78 | 5.00 | 5.00 | - | 中期票据 |
21 海投 D1 | 2021/12/03 | 1 | 3.23 | 3.00 | 3.00 | - | 私募公司债 | |
21 青岛海洋 PPN001 | 2021/09/13 | 3 | 3.95 | 5.00 | 5.00 | - | 定向工具 | |
21 海洋 01 | 2021/08/17 | 3+2 | 3.65 | 5.00 | 5.00 | AA+ | 小公募公司债 | |
20 青岛海洋 PPN001 | 2020/08/20 | 3 | 4.35 | 5.00 | 5.00 | - | 定向工具 |
发债主体 | 债券简称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票面利率 | 发行总额 |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存续额度 | 债项评级 | 债券品种 |
20 海洋 01 | 2020/03/19 | 3+2 | 3.98 | 10.00 | 10.00 | - | 私募公司债 | |
19 海投 Y1 | 2019/08/02 | 3(3+N) | 6.50 | 10.00 | 10.00 | AA+ | 私募公司债 | |
19 海投 01 | 2019/03/21 | 3+2 | 3.80 | 5.00 | 5.00 | - | 私募公司债 | |
16 海西债 | 2016/05/11 | 7 | 4.36 | 10.00 | 2.00 | AA+ | 企业债 | |
青岛黄岛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 | 22 青岛黄岛 PPN001 | 2022/03/08 | 3+2 | 4.00 | 2.50 | 2.50 | - | 定向工具 |
22 青岛黄岛 SCP001 | 2022/01/04 | 0.74 | 3.16 | 2.00 | 2.00 | - | 超短期融资券 | |
21 黄岛 02 | 2021/11/17 | 3+2 | 4.20 | 5.00 | 5.00 | - | 私募公司债 | |
21 黄岛 01 | 2021/09/29 | 3+2 | 4.30 | 10.00 | 10.00 | AA+ | 私募公司债 | |
21 青岛黄岛 PPN002 | 2021/09/27 | 3+2 | 4.27 | 5.00 | 5.00 | - | 定向工具 | |
21 青岛黄岛 PPN001 | 2021/02/25 | 3+2 | 4.87 | 5.00 | 5.00 | - | 定向工具 | |
21 青岛黄岛 MTN001 | 2021/01/15 | 3+2 | 4.28 | 5.00 | 5.00 | AA+ | 中期票据 | |
20 青岛黄岛 MTN002 | 2020/10/19 | 3(3+N) | 4.65 | 5.00 | 5.00 | AA+ | 中期票据 | |
20 青岛黄岛 MTN001 | 2020/04/22 | 3(3+N) | 3.83 | 5.00 | 5.00 | AA+ | 中期票据 | |
20 黄发 01 | 2020/01/10 | 3+2 | 4.43 | 10.00 | 10.00 | AA+ | 私募公司债 | |
19 黄发 01 | 2019-08-15 | 3+2 | 4.80 | 10.00 | 10.00 | AA+ | 私募公司债 | |
18 青岛黄岛 MTN002 | 2018/08/16 | 5 | 5.68 | 5.00 | 5.00 | AA+ | 中期票据 | |
18 青岛黄岛 MTN001 | 2018/04/25 | 5 | 5.77 | 5.00 | 5.00 | AA+ | 中期票据 | |
青岛西海岸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2 西岸旅游 PPN001 | 2022/02/23 | 3 | 4.00 | 5.00 | 5.00 | - | 定向工具 |
20 西岸旅游 PPN001 | 2020/08/27 | 3 | 5.30 | 10.00 | 10.00 | - | 定向工具 | |
20 西旅 01 | 2020/03/31 | 3 | 4.68 | 5.00 | 5.00 | AAA | 私募公司债 | |
19 西旅 01 | 2019/10/29 | 3 | 5.00 | 10.00 | 10.00 | AAA | 私募公司债 | |
浙江万马股份 有限公司 | 21 万马 01 | 2021/08/09 | 2+2+1 | 4.30 | 4.00 | 4.00 | AAA | 小公募公司债 |
诚志股份有限 公司 | 17 诚志债 | 2017/10/26 | 3+2 | 5.80 | 10.00 | 8.00 | AA+ | 私募公司债 |
合计 | 342.80 | 332.80 | - | - |
表-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已兑付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年
发债主体 | 债券简称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票面利率 | 发行总额 |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存续额度 | 债券品种 | 兑付情况 |
青岛西海岸新 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1 青岛海控 CP001 | 2021/03/02 | 1 | 3.40 | 9.00 | 0.00 | 短期融资券 | 已到期兑付 |
青岛海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8 海投 Y1 | 2018/12/19 | 3(3+N) | 7.10 | 5.00 | 0.00 | 私募公司债 | 已到期兑付 |
17 海西 01 | 2017/04/18 | 3+2 | 5.50 | 8.00 | 0.00 | 私募公司债 | 已到期兑付 | |
16 海西 01 | 2016/09/19 | 3+2 | 5.40 | 5.00 | 0.00 | 私募公司债 | 已到期兑付 | |
青岛黄岛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 | 21 青岛黄岛 SCP001 | 2021/07/05 | 0.74 | 3.08 | 3.00 | 0.00 | 超短期融资券 | 已到期兑付 |
20 青岛黄发 SCP002 | 2020/11/02 | 0.74 | 3.59 | 3.00 | 0.00 | 超短期融资券 | 已到期兑付 | |
20 青岛黄发 SCP001 | 2020/04/27 | 0.74 | 2.00 | 3.00 | 0.00 | 超短期融资券 | 已到期兑付 | |
19 青岛黄发 SCP004 | 2019/08/28 | 0.74 | 3.35 | 2.00 | 0.00 | 超短期融资券 | 已到期兑付 | |
19 青岛黄发 SCP003 | 2019/08/14 | 0.74 | 3.37 | 3.00 | 0.00 | 超短期融资券 | 已到期兑付 | |
19 青岛黄发 SCP002 | 2019/04/24 | 0.74 | 3.73 | 2.00 | 0.00 | 超短期融资券 | 已到期兑付 | |
19 青岛黄发 SCP001 | 2019/01/15 | 0.74 | 3.70 | 3.00 | 0.00 | 超短期融资券 | 已到期兑付 | |
17 黄发 02 | 2017/12/07 | 3+2 | 5.30 | 5.00 | 0.00 | 私募公司债 | 已到期兑付 | |
17 黄发 01 | 2017/11/27 | 3+2 | 5.30 | 10.00 | 0.00 | 私募公司债 | 已到期兑付 | |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 15 万马 CP001 | 2015/09/17 | 1 | 4.00 | 2.50 | 0.00 | 短期融资券 | 已到期兑付 |
14 万马 01 | 2014/07/23 | 3+2 | 7.20 | 3.00 | 0.00 | 小公募公司债 | 已到期兑付 | |
11 万马 CP001 | 2011/11/25 | 1 | 8.50 | 1.00 | 0.00 | 短期融资券 | 已到期兑付 | |
诚志股份有限 公司 | 18 诚志债 | 2018/08/14 | 2+2+1 | 6.50 | 10.00 | 0.00 | 私募公司债 | 已到期兑付 |
合计 | 77.50 | 0.00 | - | - |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存续的可续期债情况如下:
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21 海控 Y3 的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15 亿元,清偿顺序为等同于普通债务,计入所有者权益。
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21 海控 Y1 的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清偿顺序为等同于普通债务,计入所有者权益。
青岛海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19 海投 Y1 的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清偿顺序为等同于普通债务,计入所有者权益。
青岛黄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20 青岛黄岛 MTN002 的永续票据,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5 亿元,清偿顺序为等同于普通债务,不计入所有者权益。
青岛黄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20 青岛黄岛 MTN001 的永续票据,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5 亿元,清偿顺序为等同于普通债务,不计入所有者权益。
(五)其他影响资信情况的重大事项无。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李彩元 |
注册资本 | 500,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 148,134.57万元 |
设立日期 | 2018年11月23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1MA3NMF7P33 |
住所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车轮山路388号1栋2办公1601户 |
办公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车轮山路388号1栋2办公1601户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职务 | 徐志宾(副总裁) |
电话号码 | 0532-82198785 |
传真号码 | 0532-82198785 |
邮政编码 | 266000 |
公司网址 | |
所属行业 | 综合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资产运营;股权管理及资本运作;基金管理(需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以上范围,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均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园区建设运营服务;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2018 年 11 月,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同意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青西新国资〔2018〕132 号),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为 50 亿元。
2018 年 12 月,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出具《青岛西海岸新区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青岛黄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变更股东的通知》
(青西新国资〔2018〕143 号),将黄发集团、海投集团、旅投集团、中德集团、海高集团、董家口集团股东由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变为发行人,并将其持有的黄发集团、海投集团、旅投集团、中德集团、海高集团、董家口集团股权无偿划转至发行人。截至 2022 年 6 月末,黄发集团、海投集团、旅投集团、海高集团、董家口集团均已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黄发集团、海投集团、旅投集团、海高集团、董家口集团分别成立于 2002 年、2003 年、2017 年、2009年、2008 年,成立均满三个会计年度。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2019 年 7 月,根据 2019 年 1 月下发的《关于青岛市黄岛区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青黄发〔2019〕1 号),修改公司股东名称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2020 年 8 月,发行人住所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车轮山路 88 号佳沃大厦
1601 室”变更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车轮山路 388 号 1 栋 2 办公 1601 户”。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如下: 1、收购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1)交易背景
2020 年 9 月 19 日,发行人与智能科技集团、张德生、陆珍玉签署《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智能科技集团、张德生、陆珍玉将其持有的万马股份 258,975,823 股股份(占万马股份股本总额的 25.01%)转让给发行人,本次股份转让价格约为 9.1744 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 23.7595 亿元。
2020 年 10 月,发行人收到西海岸新区国资局出具的《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同意发行人受让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5.01%股份的批复》(青
西新国资〔2020〕19 号)文件,同意发行人以 23.7595 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5.01%股份。
2020 年 11 月,西海岸新区国资局收到青岛市国资委印发的《青岛市国资委关于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青国资委〔2020〕137 号)文件,同意发行人受让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5.01%股权(258,975,823 股无限售流通股)。
2020 年 11 月 5 日,万马股份收到智能科技集团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智能科技集团、张德生、陆珍玉协议转让给发行人的无限售流通股 258,975,823 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
续,过户日期为 2020 年 11 月 4 日。
本次收购完成后,发行人成为万马股份的控股股东,西海岸新区国资局成为万马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万马股份 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 97.45 亿元,占发行人同年度营业收入的 113.55%,本次收购构成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重组类型为购买资产。
(2)交易对手方基本信息
①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智能科技集团设立于 2000 年 10 月 20 日,法定代表人为张德生,住所为浙
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开发区鹤亭街 555 号 8 幢。
智能科技集团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研发、销售:电力设备、器材,橡塑制品、橡胶及制品、机械设备、金属材料及金属制品、建筑材料(除砂石)、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品及原料、五金、贵金属、轻纺产品、纸制品、纸浆、初级食用农产品(不含食品、药品)、计算机及配件
(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饲料、燃料油(除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纺织原料、玻璃、矿产品、沥青(除石油、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木材(除原木)、汽车配件;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不含金融、期货、证券信息);货物进出口;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智能科技集团的唯一股东为万马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
德生。
②张德生、陆珍玉
张德生,1949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无境外居留权。 1974 年起历任临天乡农机厂副厂长,临天乡标牌厂副厂长,临天乡供销社公司经理;1989 年起创业,逐步发展壮大。现任万马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并担任浙江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浙江省第十届人大代表,浙江省工商联直属商会会长。陆珍玉为张德生之配偶。
发行人与交易对手方智能科技集团、张德生、陆珍玉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标的资产基本经营情况
万马股份由浙江万马集团电缆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2 月整体变更设立,并于
2009 年 7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万马股份主要业务是新材料生产销
售、电力电缆生产销售、新能源充电桩生产销售和充电桩运营管理。截至 2021
年末),万马股份资产总额为 1,142,086.34 万元,负债总额为 686,625.92 万元,
所有者权益为 455,460.42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276,747.73 万元,实
现净利润 27,370.99 万元。截至 2021 年末,万马股份资产负债率为 60.12%。 发行人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重点发展的高新技
术企业,从硬件设施到技术实力在电线电缆、特种线缆、高分子材料及新能源充电等领域均处于先进水平。发行人通过本次收购,将可以实现自身业务向电缆、高分子新材料及新能源等领域的延伸,有助于发挥资本优势,整合持股公司和社会存量优质资源,在新兴产业和高端服务产业等领域实现快速发展。万马股份的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的产业发展方向契合度较高,未来双方在临海产业相关的园区建设、智能制造和新能源等方面也将有较大的合作空间。
万马股份资产负债率相对较低,盈利能力较强,本次收购对发行人目前的生产经营与偿债能力并不形成重大不利影响。
2、收购诚志科融控股有限公司
(1)交易背景
2021 年 12 月 29 日,海控集团发布《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上述公告称,2021 年 9 月,国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化投资”)与南昌工控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工控投资”)组成联合体,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摘牌方式收购诚志科融控股有限公司 100%
股权(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诚志科融”);2021 年 10 月,该联合体与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清华控股转让所持有诚志科融 100%股权。诚志科融为控股型企业,唯一持股公司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股份”),诚志股份成立于 1998 年,系深交所上市公司。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竞价结果,联合体受让标的公司股权对应的转让
价款为人民币 56.58 亿元,其中,国化投资受让标的公司 98.2326%股权,对应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55.58 亿元;南昌工控投资受让标的公司 1.7674%股权,对应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00 亿元。
2021 年 12 月,海控集团全资子公司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青岛海控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签订《青岛海控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与国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南昌工控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之四方协议》(以下简称“《四方协议》”),并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摘牌方式收购国化投资所持有的诚志科融 98.2326%股权,股权收购对价为 55.58 亿元,上述股权转让款支付及工商变更手续已于 2021 年 12 月全部完成。
上述股权收购事项完成后,海控集团通过子公司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诚志科融 98.2326%股权,并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诚志股份 29.37%股权,为诚志股份第一大股东,拥有对诚志股份控制权。
(2)交易对手方基本信息
①诚志科融控股有限公司
诚志科融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4 月 8 日,法定代表人为龙大伟,企
业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1 号楼 B 座 1408 室。
诚志科融经营范围: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②龙大伟
1963 年 9 月生,研究员,管理学博士,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毕
业。曾任清华大学校团委副书记、校三联试验工厂厂长、清华大学企业集团副总裁、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等。现任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诚志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发行人与交易对手方诚志科融控股有限公司、龙大伟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标的资产基本经营情况
诚志科融成立于 2016 年 4 月 8 日,诚志科融主要业务为投资管理、资产管
理。截至 2021 年末,诚志科融资产总额为 2,444,806.46 万元,负债总额为
628,664.23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1,816,142.23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219,854.63 万元,实现净利润 100,283.55 万元。截至 2021 年末,诚志科融资产负债率为 25.71%。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一)股权结构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图-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100%
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注册资本为 500,000 万元,全部由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出资,出资比例 100.00%。
表-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金额 | 出资比例 |
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 500,000.00 | 100.00 |
合计 | 500,000.00 | 100.00 |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截至
本报告期末,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未有将发行人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
四、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共 8 家,详见下表:
表-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亿元、%
序 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营业收入板 块 | 持股比 例 | 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 收入 | 净利润 | 是否存在重 大增减变动 |
1 | 青岛黄岛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 | 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土地整 理 | 100.00 | 191.57 | 130.46 | 61.11 | 22.07 | 1.01 | 否 |
2 | 青岛海洋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 项目建设、建筑材料销售、广告 设计 | 98.98 | 172.01 | 111.64 | 60.38 | 32.94 | 1.65 | 否 |
3 | 青岛西海岸旅游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 | 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景区运营 | 68.00 | 197.57 | 133.44 | 64.14 | 24.90 | 0.68 | 否 |
4 | 青岛海高城 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开发建设 | 100.00 | 102.84 | 44.65 | 58.19 | 10.32 | 1.32 | 否 |
5 | 青岛董家口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开发建设 | 100.00 | 133.18 | 68.75 | 64.43 | 23.08 | 1.20 | 否 |
6 | 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曾用名:青岛海控集团金融控 股有限公司) | 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 | 100.00 | 324.02 | 157.76 | 166.26 | 0.72 | 1.18 | 否 |
7 | 青岛西海岸农高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运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农业技术研发 | 100.00 | 126.02 | 48.61 | 77.41 | 49.01 | 0.00 | 否 |
8 |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 电力电缆、船用电缆、矿用电缆、特种电缆、电力器材设备、钢芯 铝绞线、铜铝丝 | 25.01 | 114.21 | 68.66 | 45.55 | 127.67 | 2.74 | 否 |
序 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营业收入板 块 | 持股比 例 | 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 收入 | 净利润 | 是否存在重 大增减变动 |
的生产、加工、销售 |
截至2021年末,存在2家发行人持股比例小于50%但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主要原因为:
青岛琅琊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月,琅琊台集团原控股股东青岛胶南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41.79%国有股权全部无偿划转至发行人。发行人对琅琊台集团的持股比例为41.79%,未超过50%但仍纳入合并范围,主要原因系琅琊台集团58.21%股份是由工会代持的员工股份,相对零散。发行人受让对琅琊台集团的股权后,负责其日常经营管理,能够决定其财务和经营政策,因此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青岛琅琊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控股股东的工商变更。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对万马股份的持股比例为25.01%,未超过50%但仍纳入合并范围,主要原因系智能科技集团、张德生、陆珍玉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发行人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58,975,8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1%),发行人通过本次权益变动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发行人作为万马股份的第一大股东,对其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实施了控制,因此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二)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重要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如下表所示:
表-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重要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具体情况
单位:亿元、%
序 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营业收 入板块 | 持股比 例 | 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 收入 | 净利润 | 是否存在重 大增减变动 |
1 | 青岛西海岸市民中 心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批发业 | 20.00 | 18.31 | 15.75 | 2.56 | 0.02 | -0.06 | 否 |
2 | 青岛西海岸凤凰文 化传媒有限公司 | 广告创意 | 49.00 | 11.41 | 0.06 | 11.35 | 0.00 | 0.63 | 否 |
3 | 青岛世博城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 | 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展览展 示中介服务 | 49.00 | 37.01 | 15.03 | 21.98 | 1.29 | -0.99 | 否 |
4 | 江西诚志日化有限 | 日化产品 | 49.00 | 4.76 | 0.79 | 3.97 | 1.44 | 0.04 | 否 |
序 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营业收 入板块 | 持股比 例 | 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 收入 | 净利润 | 是否存在重 大增减变动 |
公司 | |||||||||
5 | 陕西长青能源化工 有限公司 | 煤化工 | 19.72 | 21.95 | 5.56 | 16.39 | 20.24 | -1.23 | 否 |
6 | 山西天诚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股权投资 | 39.92 | 8.15 | 0.07 | 8.08 | 0.00 | 0.91 | 否 |
7 | 中德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 发、道路工程建设 | 33.00 | 203.43 | 113.28 | 90.15 | 42.99 | 1.09 | 否 |
(三)投资控股型架构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影响
1、公司财务状况
截至 2021 年末,母公司资产总额 4,451,114.56 万元,负债总额 1,955,946.53
万元,所有者权益 2,495,168.03 万元;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641.55
万元,净利润-10,340.25 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母公司资产总额 4,858,848.02 万元,负债总额
2,367,243.71 万元,所有者权益 2,491,604.31 万元;2022 年 1-6 月,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265.78 万元,净利润-13,886.17 万元。
2021 年度,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40,588.27 万元、-451,154.02 万元和 820,365.60 万元。2022 年 1-6 月,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89,668.99 万元、-65,416.36 万元和 552,690.78 万元。
截至2021 年末和2022 年6 月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3.94%和48.72%,母公司资产负债率维持在合理水平;母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35 和 1.91。
2、母公司资金拆借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母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101.65 亿元,前五大其他应收款为 92.18 亿元,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90.68%,前五大其他应收款中不存在对外资金拆借的情形。
表-截至 2021 年末母公司口径前五大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的比 重 | 坏账准备 | 与海控集团的关系 |
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青岛海控集团金融控股有 限公司) | 807,117.10 | 79.40 | - | 海控集团合并范围内的子公 司 |
青岛红树林旅业有限公司 | 36,849.58 | 3.63 | - | 海控集团合并 范围内的子公司 |
青岛海高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 | 2.95 | - | 海控集团合并范围内的子公 司 |
青岛海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27,810.00 | 2.74 | - | 海控集团合并范围内的子公 司 |
青岛黄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 | 1.97 | - | 海控集团合并范围内的子公 司 |
合计 | 921,776.68 | 90.68 | - | - |
3、母公司有息负债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母公司有息负债总额为 200.66 亿元,其中短期借款
35.78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0.70 亿元,长期借款 21.17 亿元,应付债券 143.01 亿元。
表-截至2022年6月末母公司有息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 | 余额 | 占比 |
短期借款 | 357,784.09 | 17.8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000.00 | 0.35 |
长期借款 | 211,660.10 | 10.55 |
应付债券 | 1,430,128.49 | 71.27 |
合计 | 2,006,572.68 | 100.00 |
4、股权质押情况
发行人于 2021 年 1 月将持有的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129,487,911 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质押股份数占公司所持股份的比例为 50%,占万马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 12.50%。截至 2021 年末,该笔质押
相关的债务余额为 13.58 亿元。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持有的其他一级子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的情况。
5、子公司分红政策
发行人核心子公司章程均明确约定了发行人对其利润分配的控制能力。
青岛海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公司章程“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中“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之(六)约定“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青岛西海岸农高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公司章程“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中“第十六条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职权”之(六)约定“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章程“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中“第三十四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之(一)约定“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章程“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中“第三十二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之(一)约定“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6、报告期内实际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政策稳定,股息回报可观。
根据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9 日发布的《浙江万马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万马股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按公司总股本 1,035,489,098 股, 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 30,330,762 股,以
1,005,158,3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 35,180,541.76 元,其中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万马股份自行派发。发行人持有万马股份 258,975,823 股股份,现金红利约为 9,064,153.81 元。
根据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13 日发布的《浙江万马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万马股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 1,035,489,098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 30,330,762 股后的总股本
1,005,158,336 股为基数,向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7 元(含税),
不转增不送股,共计派发 37,190,858.43 元,其中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万马股份自行派发。发行人持有万马股份 258,975,823 股
股份,现金红利约为 9,582,105.45 元。
报告期内,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未从其他子公司取得分红款。
7、投资控股型架构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发行人为投资控股型公司,对于子公司的管理制定了完善的制度。发行人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分别对子公司的法人治理、党建管理、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法律事务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内部审计监督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规定,提高母子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发行人业务主要由子公司负责运营,母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利润主要来自于核心子公司代建、贸易业务板块,且发行人资信情况良好,直接和间接融资渠道顺畅,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鉴于发行人对下属子公司控制力较强,核心子公司经营性盈利能力较强。整体来看,投资控股型架构不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等情况
(一)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组织构架,包括战略发展部、党建与综合部、财务部、风控法务部、投资管理部、融资管理部、招采与成本管理部共计 7 个部门。
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发行人组织架构
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及运行情况如下:
1、战略发展部
负责集团战略的研究与制定工作;负责集团战略目标的分解、考核、监督,推进集团战略规划落地;负责集团投资行业研究及战略情报收集;负责集团管理体系的顶层设计,研究制定公司管控模式和权责体系;负责集团制度、标准化总框架的研究、部署、组织、审查;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搭建并运作信息化管理平台等工作。
2、党建与综合部
负责集团党建工作、纪检工作、群团工作、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工作、机要管理、公文写作等职责;负责集团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培训、薪酬管理、绩效管理和劳动关系管理;负责集团组织编制、制度管理;负责集团会议、公文、公章证照、固定资产、档案、车辆等管理工作。
3、财务部
负责公司日常财务核算;负责公司资产管理、产权管理、成本控制;负责集团财务预算、决算工作;审核、编制财务报表并进行综合分析;负责财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档案的分类、整理和移交档案;负责建立健全集团及下属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等制度并实施;根据新区工委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子公司进行财务等监管。
4、风控法务部
构建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承担集团法务、审计管理工作,根据新区工委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子公司进行监管;负责对集团的投资管理进行审核把关,形成分级防控风险体系。
5、投资管理部
负责集团投资计划及投资执行,推进集团年度投资规划与实施工作,项目投资,行业动态与政策跟踪,招商引资,子公司监管,已投项目投后管理等。
6、融资管理部
负责债券发行专项审计,主体、债项、跟踪评级,集团债券注册、发行、存续期管理,集团银行、信托业务,子公司融资类业务监管等。
7、招采与成本管理部
负责招标采购、成本管理,负责集团的招采与成本控制,对集团直属业务及集团内重大项目进行直接成本管理,对集团下属业务单位的常规业务进行监管。
(二)内部管理制度
为保证经营活动正常有序进行,发行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生产经营重要环节和业务进行有效控制。
1、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为规范发行人的财务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的会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公允地处理会计事项,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权益,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公司对会计工作管理的要求,发行人制定了《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涵盖包括会计核算体制、主要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内容和程序、财务报告、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电算化等内容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2、关联交易制度
发行人遵循以市场价格为主旨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关联交易定价方法,确保关联交易在“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的条件下进行,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往来,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
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并与其他企业的业务往来同等对待。公司向关联方之间的采购、销售货物和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费用原则确定;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费用”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
3、预算管理制度
为加强发行人内部控制,规范发行人预算管理活动,促进发行人各项预算管 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发行人预算管理工作顺利、有效进行,提 高发行人盈利和持续经营能力,发行人制定了《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涵盖发行人各个环节,发行人所有经济活动全部纳 入预算管理,并要求全员参与。涵盖包括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集团及直属 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体制和预算体系、预算管理的范围和内容、预算编制时间、 预算的执行和分析、预算调整、集团及直属子公司全面预算的考核与激励等内容。
4、投资管理制度
为有效控制项目投资风险,加强对控参股公司的运营管理,建立有效的项目退出机制,提高决策效率,增加项目收益,使发行人从投资到控参股公司运营,以及项目退出管理全过程的决策更加科学化、程序化,发行人特制定《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该办法规范了投资业务的工作环节,明确了投资决策流程、决策机构及相关职责、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及作业流程、对投资风险的相关管控、投资项目的完成中止终止或者退出制度、对投资项目的评价制度、违规投资责任的追究制度、对所属企业相关投资活动的授权监督和管理制度。该办法的实施是对发行人投资的闭环管理,是投资、运营及退出各环节有章可循、高效运行的制度保障。
5、融资管理制度
为规范发行人及持股子公司经营运作中的融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融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科学高效有序推进融资工作,对发行人融资工作进行系统筹划。依据相关法规,结合发行人具体情况,制定了《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办法(暂行)》。该办法规范了发行人融资行为的主管机构、机构职责和决策程序。该管理办法明确了发行人融资行为的计划制定及实施的责任人,对发行人的融资担保、融资风险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6、招标采购制度
为规范发行人工程、货物及服务的招标采购工作,保证公司招标采购工作平 稳有序、有规可依,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西海岸新区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发行人制定了《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 采购管理制度》。该制度对招标采购的范围和方式、公司组织采购项目的范围及 采购方式、公司招标采购主要程序及各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并提出了纪律规定。
7、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包括《人员招录、入离职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加班管理制度》《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借调人员管理制度》《人事变动与任命管理制度》等行政管理制度。发行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职工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发行人有权决定招聘和辞退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发行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手续。
8、担保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发行人的担保行为,控制担保风险,加强发行人的担保业务内部控制,完善担保管理责任,防范和化解担保风险,进了一步规范担保行为,提高担保质量,有效控制公司担保业务的风险,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人制定了《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制度》,从担保的申请、审批、办理流程、后续管理等方面做出详尽的规定。担保相关制度规定公司及其全资、控股企业的重大担保事项应通过执行董事批准,财务总监联签,控股子公司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担保。
9、公司债券信息披露制度
为规范公司债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公司债券信息披露制度。公司及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具体内容、披露方式及其他规定等相关要求。
(三)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相互独立情况
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体系,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发行人与控股股东之间保持相互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机构、人员、业务、财务和资产,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1、机构独立
发行人设立相关的综合管理和业务经营部门,拥有独立的经营部门,业务独立,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及内部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依法行使各自职权。
2、人员独立
发行人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和薪酬管理体系。按照《公司章程》,发行人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下设经营管理层。发行人的人员设置独立。
3、业务独立
发行人业务独立。发行人与子公司均具有法人地位,在各自经营范围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财务独立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在银行独立开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发行人执行的税率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成立以来一直依法纳税。
5、资产独立
控股股东投入发行人的资产独立完整,产权清晰。发行人对所有资产有完全 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有公司资产的情况。发行人与各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之间资产权属界定明确,发行人与各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 之间无违法违规占用资金、资产等情况。
(四)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
按照《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不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章程》各自行使自己的职权,自公司成立以来运行正常。
1、股东
公司不设股东会,由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事项决策、选择管理者和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享有分取红利等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l)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在公司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出资人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部分出资人职责。
董事会由 9-13 名董事成员组成,其中: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2 名,董
事 4-8 名,职工董事 2 名,职工代表董事待公司正常经营之前前往工商局备案。董事会成员除职工董事外,根据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程序由区政府或区国资局委派;职工董事根据有关规定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非职工董事经考核合格的可以连任,职工董事连选可以连任。
公司董事会对出资人负责,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出资人授权范围内行使以下职责:
(1)执行出资人的相关规定、决定,并向其报告工作;
(2)制订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改方案;
(3)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4)按照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5)决定授权范围内公司的投资、资本运营及融资方案;
(6)审议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7)审议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8)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9)审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调整、合并、分立、解散方案;
(10)按授权范围向公司下属公司派出董事、监事;
(11)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2)依照授权和有关规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内设部门负责人等,决定其报酬事项;
(13)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4)决定法律法规规定和出资人机构审批事项清单以外的重大事项。
董事会应将出资人机构审批事项清单所列事项相关的董事会决议报出资人机构审批;董事会应将出资人机构审批事项清单所列事项以外的重大事项相关决议报出资人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备案。
3、监事会
公司设立监事会,成员 5 名,其中 3 名由股东委派,另外 2 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待公司正常运营之前前往工商局备案,监事会主席由股东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
期每届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可连任。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对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行使监督权;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4、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考核合格可续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拟订公司重大投资、重大资产转让、资本运营及融资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拟订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
(4)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及亏损弥补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5)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提交董事会审议;
(6)制定公司具体管理制度;
(7)拟订公司薪酬、福利、奖惩制度及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提交董事会审议;
(8)聘任或解聘除应由出资人、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9)根据董事会或董事长的委托,代表公司签署合同等法律文件或者其他业务文件;
(10)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11)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安排
具体安排详见募集说明书“第九节信息披露安排”。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 性别 | 现任职务 | 任职期限 | 设置是否符合 《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 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情况 |
李彩元 | 男 | 董事长 | 2018.11-2024.11 | 是 | 否 |
孟宪洪 | 男 | 董事、总经理 | 2019.08-2022.08 | 是 | 否 |
刘书武 | 男 | 副董事长 | 2018.11-2024.11 | 是 | 否 |
刘述智 | 男 | 副董事长 | 2021.07-2024.07 | 是 | 否 |
张松涛 | 男 | 董事 | 2018.11-2024.11 | 是 | 否 |
宋崴 | 男 | 董事 | 2019.08-2022.08 | 是 | 否 |
张栋国 | 男 | 董事 | 2019.08-2022.08 | 是 | 否 |
王宝忠 | 男 | 董事 | 2018.11-2024.11 | 是 | 否 |
单大鹏 | 男 | 董事 | 2021.12-2024.12 | 是 | 否 |
李兆斌 | 男 | 董事 | 2018.11-2024.11 | 是 | 否 |
丁大伟 | 男 | 监事会主席 | 2021.12-2024.11 | 是 | 否 |
荐洪梅 | 女 | 监事 | 2018.11-2024.11 | 是 | 否 |
张慧 | 女 | 监事 | 2018.11-2024.11 | 是 | 否 |
杨雪 | 女 | 职工监事 | 2021.05-2024.05 | 是 | 否 |
李焕志 | 男 | 职工监事 | 2018.11-2024.11 | 是 | 否 |
高珊珊 | 女 | 副总裁 | 2021.12 至今 | 是 | 否 |
徐志宾 | 男 | 副总裁 | 2019.03 至今 | 是 | 否 |
根据《公司章程》约定,公司董事会应由 9-13 名董事成员组成,其中职工
董事 2 名。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会成员 10 人,其中无职工董事,公司将尽快完善董事会人员,使董事会人员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若不能及时完善可能对发行人的公司治理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情况
1、董事会成员情况
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 10 名,其中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2 名、董事 7 名。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1)李彩元,男,汉族,1965 年 11 月出生,山东青岛人,中共党员,本 科学历。曾任胶南县理务关乡团委副书记;胶南市委组织部干事、副科长、办公 室主任;共青团胶南市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书记、党组书记;胶南市新阳镇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胶南市铁山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胶南市旅游局局长、 党组书记、党总支书记;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局局长、党组副书记;青岛 市黄岛区旅游局局长、党组副书记;青岛西海岸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孟宪洪,男,1963 年 5 月出生,山东青岛人,中共党员,硕士学历。曾任青岛开发区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黄岛区建设环保局公用事业处副处长;黄岛区城建局城建管理处处长;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中德生态园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青岛海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3)刘书武,男,汉族,1971 年 6 月出生,山东平度人,中共党员,研究 生学历。曾任黄岛区柳花泊建筑公司工程部技术员;黄岛区建设局建管处办事员、科员;黄岛区城市建设局质监站副站长/住房发展中心副主任;黄岛区城市建设 局副局长/人防办主任;黄岛区城市建设局局长、党委书记;黄岛区城市建设局 党委书记/区特色小镇办公室主任;青岛西海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兼任青岛西海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青岛西海岸旅游发展有
限公司总经理;青岛科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青岛黄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刘述智,男,汉族,1968 年 2 月出生,山东青岛人,硕士学历。曾任香港华青公司(华云)公司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青岛中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青岛国投(祥和)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建国际投资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山东公司副总经理;中建五局(信和地产公司)北方区域副总经理;华润置地集团(华北大区)投资总监;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青岛海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5)张松涛,男,汉族,1976 年 10 月出生,山东栖霞人,中共党员,曾任青岛西海岸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及董事长、青岛西海岸职教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现任青岛西海岸农高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兼青岛黄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及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6)宋崴,男,汉族,1973 年 10 月出生,山东青岛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黄岛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科员;黄岛区经发局主任科员;黄岛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调研员;黄岛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德生态园投资促进局局长;中德生态园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城发集团(青岛)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青岛西海岸职教集团总经理;特色与产业小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董事长;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总经理。现任中德联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7)张栋国,男,1973 年 12 月出生,山东青岛人,中共党员,硕士学历。 曾任胶南市水利局设计院副院长;胶南市国资公司规划建设部经理;青岛市驻北 川工作指挥部;青岛黄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青岛西海岸文化旅 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青岛西海岸交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 长;青岛黄发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青岛董家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8)王宝忠,男,汉族,1966 年 11 月出生,山东胶州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胶南县琅琊台酒厂职工;胶南县五交化总公司业务员、家电科副科长、家电科科长;胶南市百货批发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支部书记;胶南市商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胶南市百货批发总公司董事长;胶南市王台镇党委副书记;胶南市财政局主任科员、市国资公司党组副书记、总经理;黄岛区财政局调研员,黄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历委副书记;青岛董家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支部书记、党委书记。现任青岛西海岸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及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9)单大鹏,男,汉族,1977 年 5 月出生,山东青岛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黄岛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投资管理处副处长、服务外包处处长;黄岛区工委管委黄岛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接待办副主任;黄岛区蓝色经济发展中心副主任;青岛海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青岛西海岸人才生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现任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10)李兆斌,男,1964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胶南第一纺织机械厂班长、质检科副科长、总装车间副主任、新产品试制车间主任;胶南市政公司办公室主任、养管处长、机械化公司经理、副总经理、市政公司经理书记;青岛西海岸市政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会董事;青岛黄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青岛海高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及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监事会成员 5 名。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1)丁大伟,男,汉族,1977 年 1 月出生,山东青岛人,曾任胶南市纪委检查员、副股级检查员、正股级检查员;挂职任琅琊镇西桥子村党支部副书记;黄岛区纪委、西海岸新区纪工委正科级检查员;西海岸新区纪工委、黄岛区纪委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主任;青岛西海岸新区廉政教育中心主任;现任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2)荐洪梅,女,汉族,1987 年 2 月出生,山东青岛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青岛大珠山景区公司(借调黄岛区旅游局办公室工作)副职级、正职级职务;中共青岛西海岸旅游投资集团委员会集团支部书记、行政主管。现任青岛西海岸旅游投资集团委员会集团委员会集团支部书记、共青团青岛西海岸旅游投资集团委员会书记、行政主管,及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3)李焕志,男,汉族,1967 年 4 月出生,山东青岛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青岛黄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信驰担保公司经理;投资管理部经理;小贷公司兼担保公司副总经理兼经理;灵山湾开发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建投公司副总经理;金融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青岛黄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及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4)张慧,女,汉族,1982 年 12 月出生,山东济南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青岛海洋投资集团财务部出纳、会计、主管会计、财务经理。现任青岛海洋投资集团审计法务部经理,及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5)杨雪,女,汉族,1990 年 4 月出生,山东泰安人。现任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及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高珊珊,女,大专学历,曾任辽宁省盖州市建设局科员;辽宁省盖州市国土资源局科员;胶南市旅游局科员;胶南市旅游局妇委会主任、办公室副主任;黄岛区旅游局妇委会主任、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办公室主任;青岛西海岸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现任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2)徐志宾,男,汉族,1972 年 3 月出生,山东青岛人,中共党员,硕士学历,曾任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财政局科长;西海岸新区委办公室科长;青岛黄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西海岸新区商业总公司董事长、书记;青岛康大生物科技公司总经理;青岛西海岸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青岛西
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三)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兼职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务员兼职行为。
(四)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五)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权和债券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股份和债券情况。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营业总体情况
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工程代建业务收入、贸易业务收入、房地产业务收入、管理服务业务收入、电力产品收入、高分子材料销售收入、清洁能源产品销售收入、半导体显示材料产品销售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各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润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分板块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名称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工程代建 | 34,961.94 | 1.56 | 181,119.13 | 5.57 | 199,558.56 | 12.32 | 188,433.12 | 21.96 |
贸易业务 | 645,971.64 | 28.74 | 1,405,391.81 | 43.25 | 938,968.19 | 57.99 | 442,901.22 | 51.61 |
房地产业务 | 24,162.50 | 1.07 | 66,658.76 | 2.05 | 30,890.53 | 1.91 | 78,231.96 | 9.12 |
管理服务 | 44,213.74 | 1.97 | 92,382.68 | 2.84 | 90,664.60 | 5.60 | 73,260.27 | 8.54 |
电力产品 | 404,788.92 | 18.01 | 771,059.45 | 23.73 | 94,859.01 | 5.86 | - | - |
业务板块名称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高分子材料 | 236,739.05 | 10.53 | 376,695.72 | 11.59 | 55,530.42 | 3.43 | - | - |
通信产品 | 53,038.65 | 2.36 | 86,773.30 | 2.67 | 20,019.98 | 1.24 | - | - |
充电桩及充电 服务 | 15,568.81 | 0.69 | 42,219.26 | 1.30 | 5,240.72 | 0.32 | - | - |
清洁能源产品 | 548,691.27 | 24.41 | - | - | - | - | - | - |
半导体显示材 料产品 | 64,320.08 | 2.86 | - | - | - | - | - | - |
其他 | 175,509.86 | 7.81 | 227,342.36 | 7.00 | 183,562.94 | 11.34 | 75,391.65 | 8.78 |
合计 | 2,247,966.45 | 100.00 | 3,249,642.47 | 100.00 | 1,619,294.95 | 100.00 | 858,218.22 | 100.00 |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分板块营业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名称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工程代建 | 31,822.19 | 1.58 | 168,436.99 | 5.63 | 176,465.41 | 11.66 | 175,459.59 | 21.41 |
贸易业务 | 637,770.49 | 31.60 | 1,393,795.4 6 | 46.57 | 929,112.32 | 61.41 | 436,261.22 | 53.23 |
房地产业务 | 18,833.42 | 0.93 | 56,227.95 | 1.88 | 26,019.94 | 1.72 | 68,206.54 | 8.32 |
管理服务 | 42,805.49 | 2.12 | 88,308.31 | 2.95 | 88,658.65 | 5.86 | 72,555.91 | 8.85 |
电力产品 | 355,245.59 | 17.60 | 677,382.74 | 22.63 | 83,979.35 | 5.55 | - | - |
高分子材料 | 205,451.49 | 10.18 | 328,435.90 | 10.97 | 47,156.79 | 3.12 | - | - |
通信产品 | 45,227.86 | 2.24 | 73,660.05 | 2.46 | 13,467.20 | 0.89 | - | - |
充电桩及充电 服务 | 13,395.60 | 0.66 | 32,221.69 | 1.08 | 4,163.51 | 0.28 | - | - |
清洁能源产品 | 487,240.23 | 24.14 | - | - | - | - | - | - |
半导体显示材 料产品 | 33,378.58 | 1.65 | - | - | - | - | - | - |
其他 | 147,268.06 | 7.30 | 174,412.43 | 5.83 | 144,035.07 | 9.52 | 67,163.84 | 8.19 |
合计 | 2,018,438.99 | 100.00 | 2,992,881.5 2 | 100.00 | 1,513,058.24 | 100.00 | 819,647.10 | 100.00 |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分板块毛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名称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工程代建 | 3,139.75 | 1.37 | 12,682.14 | 4.94 | 23,093.15 | 21.74 | 12,973.53 | 33.64 |
业务板块名称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贸易业务 | 8,201.15 | 3.57 | 11,596.35 | 4.52 | 9,855.87 | 9.28 | 6,640.00 | 17.21 |
房地产业务 | 5,329.08 | 2.32 | 10,430.81 | 4.06 | 4,870.59 | 4.58 | 10,025.42 | 25.99 |
管理服务 | 1,408.25 | 0.61 | 4,074.37 | 1.59 | 2,005.95 | 1.89 | 704.36 | 1.83 |
电力产品 | 49,543.33 | 21.58 | 93,676.71 | 36.48 | 10,879.66 | 10.24 | - | - |
高分子材料 | 31,287.56 | 13.63 | 48,259.82 | 18.80 | 8,373.63 | 7.88 | - | - |
通信产品 | 7,810.79 | 3.40 | 13,113.25 | 5.11 | 6,552.78 | 6.17 | - | - |
充电桩及充电 服务 | 2,173.21 | 0.95 | 9,997.57 | 3.89 | 1,077.21 | 1.01 | - | - |
清洁能源产品 | 61,451.04 | 26.77 | - | - | - | - | - | - |
半导体显示材 料产品 | 30,941.50 | 13.48 | - | - | - | - | - | - |
其他 | 28,241.80 | 12.30 | 52,929.93 | 20.61 | 39,527.87 | 37.21 | 8,227.81 | 21.33 |
合计 | 229,527.46 | 100.00 | 256,760.95 | 100.00 | 106,236.71 | 100.00 | 38,571.12 | 100.00 |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分板块营业毛利率情况
单位:%
业务板块名称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工程代建 | 8.98 | 7.00 | 11.57 | 6.88 |
贸易业务 | 1.27 | 0.83 | 1.05 | 1.50 |
房地产业务 | 22.06 | 15.65 | 15.77 | 12.81 |
管理服务 | 3.19 | 4.41 | 2.21 | 0.96 |
电力产品 | 12.24 | 12.15 | 11.47 | - |
高分子材料 | 13.22 | 12.81 | 15.08 | - |
通信产品 | 14.73 | 15.11 | 32.73 | - |
充电桩及充电服务 | 13.96 | 23.68 | 20.55 | - |
清洁能源产品 | 11.20 | - | - | - |
半导体显示材料产品 | 48.11 | - | - | - |
其他 | 16.09 | 23.28 | 21.53 | 10.91 |
综合毛利率 | 10.21 | 7.90 | 6.56 | 4.49 |
1、收入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858,218.22 万元、1,619,294.95万元、3,249,642.47 万元和 2,247,966.45 万元。2020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加 761,076.73 万元,主要由于贸易业务的大幅扩张以及万马股份纳入合并范围,使得营业收入呈现快速增长趋势。2021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较 2020 年增加
1,630,347.52 万元,主要由于房地产销售收入、贸易业务、通信产品业务的大幅扩张以及万马股份、诚志股份纳入合并范围,使得营业收入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近三年及一期,工程代建收入分别为 188,433.12 万元、199,558.56 万元、
181,119.13 万元和 34,961.94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1.96%、12.32%、
5.57%和 1.56%。工程代建收入主要包括基建代建业务收入和土地开发收入,近年来收入规模较为平稳。
近三年及一期, 贸易收入分别为 442,901.22 万元、938,968.19 万元、
1,405,391.81 万元和 645,971.64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51.61%、57.99%、
43.25%和 28.74%。发行人的子公司大都集中于 2018 年开始开展贸易业务,业务发展迅猛,在公司业务总收入中占有较大比重,是公司重要的业务收入来源。
近三年及一期,房地产业务收入分别为 78,231.96 万元、30,890.53 万元、 66,658.76 万元和 24,162.50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9.12%、1.91%、2.05%和 1.07%。2020 年房地产销售收入较 2019 年下降较多,主要是受当年项目和销售进度的影响,收入规模有所下降;2021 年房地产销售收入较2020 年大幅增加,主要系转入开发产品的交付商品房较去年增加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管理服务收入分别为 73,260.27 万元、90,664.60 万元、 92,382.68 万元和 44,213.74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8.54%、5.60%、2.84%和 1.97%。公司的管理服务业务主要包括人才代理服务、物业管理、体育赛事活动等,2018 年以来,随着公司管理服务业务模式的多样化,收入规模逐年扩大。
发行人于 2020 年 11 月完成对万马股份收购,取得对万马股份控制权,万
马股份自 2020 年 11 月起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万马股份主要业务是电线电缆生产销售、新材料生产销售以及新能源充电桩业务。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年 1-6 月,万马股份纳入合并范围的收入主要包括电力产品生产销售、通信产品生产销售、高分子材料生产销售以及充电桩及充电服务收入。2020 年度、2021年度及 2022 年 1-6 月,电力产品板块收入分别为 94,859.01 万元、771,059.45 万元和 404,788.9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86%、23.73%和 18.01%;高分子材料板块收入分别为 55,530.42 万元、376,695.72 万元和 236,739.0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43%、11.59%和 10.53%;通信产品板块收入分别为
20,019.98 万元、86,773.30 万元和53,038.6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4%、
2.67%和 2.36%;充电桩及充电服务收入分别为 5,240.72 万元、42,219.26 万元和
15,568.8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32%、1.30%和 0.69%。
发行人于 2021 年 12 月完成对诚志科融收购,取得对诚志科融控制权,诚
志科融纳入公司 2021 年合并范围。2022 年 1-6 月,诚志科融纳入合并范围的收
入主要包括清洁能源产品销售收入、半导体显示材料产品销售收入。2022 年 1-
6 月,清洁能源产品板块收入为 548,691.27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24.41%,半导体显示材料产品板块收入为 64,320.08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 2.86%。
其他收入主要包含资产租赁收入、利息收入、旅游收入、酒产品销售收入、纸业销售收入等,旅游收入主要来源于发行人一级子公司旅投集团,酒业销售收入来源于一级子公司琅琊台集团,纸业销售收入来源于一级子公司海王纸业。近三年及一期其他收入分别为 75,391.65 万元、183,562.94 万元、227,342.36 万元和 175,509.86 万元,占比分别为 8.78%、11.34%、7.00%和 7.81%。
2、成本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 819,647.10 万元、1,513,058.24 万元、
2,992,881.52 万元和 2,018,438.99 万元。与公司营业收入的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近三年及一期,工程代建业务成本分别为175,459.59 万元、176,465.41 万元、
168,436.99 万元和 31,822.19 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 21.41%、11.66%、
5.63%和 1.58%;贸易业务成本分别为 436,261.22 万元、929,112.32 万元、
1,393,795.46 万和637,770.49 万元,占比分别为 53.23%、61.41%、46.57%和30.60%;
房地产业务成本分别为 68,206.54 万元、26,019.94 万元、56,227.95 万元和 18,833.42 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 8.32%、1.72%、1.88%和 0.93%;管理服务成本分别为 72,555.91 万元、88,658.65 万元、88,308.31 万元和 42,805.49 万元,占比分别为 8.85%、5.86%、2.95%和 2.12%;电力产品板块业务成本分别为 0.00万元、83,979.35 万元、677,382.74 万元和 355,245.59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0.00%、5.55%、22.63%和 17.60%;高分子材料板块业务成本分别为 0.00 万元、47,156.79 万元、328,435.90 万元和 205,451.49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0.00%、3.12%、10.97%和 10.18%;通信产品板块业务成本分别为 0.00 万元、
13,467.20 万元、73,660.05 万元和45,227.86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00%、
0.89%、2.46%和 2.24%;充电桩及充电服务业务成本分别为 0.00 万元、4,163.51万元、32,221.69 万元和 13,395.60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0.00%、0.28%、 1.08%和 0.66%;其他业务成本分别为 67,163.84 万元、144,035.07 万元、174,412.43万元和 147,268.06 万元,占比分别为 8.19%、9.52%、5.83%和 7.30%。
2022 年 1-6 月,清洁能源产品板块成本为 487,240.23 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为 24.14%,半导体显示材料产品成本为 33,378.58 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为 1.65%。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成本变动原因与收入基本保持一致。
3、毛利润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毛利润分别为 38,571.12 万元、106,236.71 万元、 256,760.95 万元和 229,527.46 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整体呈现增长趋势,主要得益于贸易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及万马股份纳入合并范围。2020 年度营业毛利润大幅增长,增幅达 175.43%。2021 年度营业毛利润大幅增长,增幅达 141.69%。
近三年及一期,工程代建板块毛利润分别为12,973.53 万元、23,093.15 万元、
12,682.14 万元和 3,139.75 万元,占比分别为 33.64%、21.74%、4.94%和 1.37%;
贸易业务毛利润分别为 6,640.00 万元、9,855.87 万元、11,596.35 万元和 8,201.15元,占比分别为 17.21%、9.28%、4.52%和 3.57%;房地产业务毛利润分别为 10,025.42 万元、4,870.59 万元、10,430.81 万元和 5,329.08 万元,占比分别为
25.99%、4.58%、4.06%和 2.32%;管理服务业务毛利润分别为 704.36 万元、
2,005.95 万元、4,074.37 万元和 1,408.25 万元,占比分别为 1.83%、1.89%、1.59%
和 0.61%;电力产品板块业务毛利润分别为 0.00 万元、10,879.66 万元、93,676.71万元和 49,543.33 万元,占比分别为 0.00%、10.24%、36.48%和 21.58%;高分子材料板块业务毛利润分别为 0.00 万元、8,373.63 万元、48,259.82 万元和 31,287.56万元,占比分别为 0.00%、7.88%、18.80%和 13.63%;通信产品板块业务毛利润分别为 0.00 万元、6,552.78 万元、13,113.25 万元和 7,810.79 万元,占比分别为 0.00%、6.17%、5.11%和 3.40%;充电桩及充电服务业务成本分别为 0.00 万元、
1,077.21 万元、9,997.57 万元和 2,173.21 万元,占比分别为 0.00%、1.01%、3.89%
和 0.95%。其他业务毛利润分别为 8,227.81 万元、39,527.87 万元、52,929.93 万元和 28,241.80 万元,占比分别为 21.33%、37.21%、20.61%和 12.30%。2022 年
1-6 月清洁能源产品板块毛利润为 61,451.04 万元,占比为 26.77%,半导体显示材料产品毛利润为 30,941.50 万元,占比为 12.30%。
4、毛利率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 4.49%、6.56%、7.90%和 10.21%;工程代建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6.88%、11.57%、7.00%和 8.98%,呈波动趋势,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工程代建业务由黄发集团、旅投集团、董家口集团、海高集团、海投集团等子公司的代建业务共同组成,各子公司代建业务毛利率有所差异;贸易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50%、1.05%、0.83%和 1.27%,毛利率水平较低,主要由于贸易业务的竞争较为激烈,发行人为扩大规模整体毛利较为低薄;房地产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2.81%、15.77%、15.65%和 22.06%,呈波动趋势,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各房地产项目每年确认收入的项目以及利润情况不同所致;管理服务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0.96%、2.21%、4.41%和 3.19%;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1-6 月,电力产品板块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1.47%、12.15%和 12.24%;高分子材料板块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5.08%、12.81%和 13.22%;通信产品板块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2.73%、15.11%和 14.73%;充电桩及充电服务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0.55%、 23.68%和 13.96%,整体处于较高水平;近三年及一期,其他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0.91%、21.53%、23.28%和 16.09%。2022 年 1-6 月清洁能源产品板块毛利率为
11.20%,半导体显示材料产品板块毛利率为 48.11%。
(三)主要业务板块
发行人传统的主营业务板块主要包括工程代建、贸易、房地产、管理服务等,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取得对万马股份控制权,2020 年公司新增电力产品销
售、高分子材料销售、通信产品销售和充电桩及充电服务业务,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取得诚志科融控制权,2022 年公司新增清洁能源产品销售、半导体显示材料产品销售等业务。
1、工程代建板块
根据 2017 年 5 月发布的《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总体规划》,青岛西海岸新区将构建“一核双港、多区联动、轴带贯通、组群发展”的总体格局,其中“多区”即前湾保税港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董家口循环经济区、中德生态园、古镇口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西海岸国际旅游度假区、海洋高新区、现代农业示范区、西客站商务区等十大功能区。
发行人代建业务主要包括基础设施代建及土地开发整理业务两个部分。其中发行人下属子公司董家口集团、海高集团、海投集团、黄发集团、旅投集团及中德集团系董家口循环经济区、青岛海洋高新区、黄岛区、灵山湾中央活力区、承担了园区内大量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海投集团、旅投集团、董家口集团还负责相应片区的土地开发整理等业务。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6 月,发行人工程代建业务收入分别为 188,433.12 万元、199,558.56 万元、181,119.13万元和 34,961.94 万元。
(1)基础设施代建业务
1)业务模式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每年年初对各大功能区管委、区直各单位等下发本年度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发行人下属子公司董家口集团、海高集团、海投集团、黄发集团、旅投集团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下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董家口循环经济区、青岛海洋高新区、黄岛区、灵山湾中央活力区、青岛中德生态园等区域内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交付。公司与各大功能区管委及相关部门签署委托建设协议,总体规定代建项目建设内容、投资和结算方式等事项,对于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内的项目,公司不再另行签署业务协议。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主要负责青岛西海岸新区相关功能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社会发展项目的建设,其业务模式为各大功能区管委或其他相关部门作为甲方,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作为乙方签署委托建设协议,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作为承建单位负责项目融资和建设,项目建成后移交给甲方,经竣工审计后,黄岛
区根据当年财力情况支付公司款项,项目收益一般按照项目建设总成本的 5%- 18%进行确认,不同功能区所对应的比例各有不同。
黄发集团、海投集团已就其负责的项目与黄岛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签订 代建协议,根据代建协议,黄发集团、海投集团现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 资金为自筹,黄发集团、海投集团按照项目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获取投资收益, 该比例通常为 5%,国资部门将根据审计报告分年度或一次性支付公司回购价款。
旅投集团主要通过与青岛胶南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委托代建协议,承接其委托的基础设施项目,每年以项目建设成本的 18%确认管理费收入。
董家口集团主要负责青岛西海岸新区董家口经济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社会发展项目的建设,其项目已与青岛董家口经济区管委会签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协议书,董家口集团作为承建单位负责项目融资和建设,项目建成后移交给发行人,项目收益按照项目建设总成本的 15%进行确认。
海高集团与委托方海洋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委托建设协议,总体规定代建项目建设内容、投资和结算方式等事项,约定海高集团负责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移交海洋高新区管委会后,政府支付工程代建款项。协议约定代建投资收益按代建投资款的一定比例计提,代建工程款于代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决算审计结束之日起 3 年内付清。
2)主要已完工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主要已完工工程代建项目 14 个,系发行人下属子公司黄发集团负责的水城、灵山湾旅游度假区项目、灵山卫公交枢纽站,旅投集团负责的景区基础设施改造、青岛植物园、唐岛湾南岸岸线整理(含清淤)、啤酒城一期、二期工程、唐岛湾清淤工程,海投集团负责的德立沟东小庄工程、普洛斯海丰项目场地整理工程、唐岛湾南岸岸线整理及回填工程、前湾港南港区集装箱堆场回填工程、航空产业园土地整理工程等项目,农高集团负责的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主要已完工委托建设项目情况表
单位:亿元
序号 | 子公司 | 项目名称 | 建设期 | 回款期 | 总投资额 | 已投资额 | 已确认收入 | 拟回款金额 | 已回款金额 | 未来计划回款金额 | 是否签订协议 | 协议签订时间 | |||
2022.6 -12 | 2023 | 2024 | 2025 及 以后 | ||||||||||||
1 | 黄发公司 | 水城 | 2012-2016 | 2019-2021 | 6.00 | 3.31 | 3.38 | 3.48 | 0.00 | 根据政府财政及公司资金情况适度 安排回款 | 是 | 2016 年 9 月 | |||
2 | 黄发公司 | 灵山湾旅游度假 区项目 | 2012-2016 | 2019-2021 | 9.00 | 1.39 | 1.41 | 1.45 | 0.00 | 根据政府财政及公司资金情况适度 安排回款 | 是 | 2016 年 9 月 | |||
3 | 黄发公司 | 灵山卫公交枢纽 站 | 2015-2016 | 2019-2022 | 2.00 | 1.58 | 1.61 | 1.70 | 0.06 | 根据政府财政及公司资金情况适度 安排回款 | 是 | 2017 年 5 月 | |||
4 | 旅投公司 | 大珠山景区基础 设施改造 | 2016-2018 | 2017-2025 | 0.17 | 0.17 | 0.03 | 0.20 | 0.03 | 根据政府财政及公司资金情况适度 安排回款 | 是 | 2017 年 11 月 | |||
5 | 旅投公司 | 青岛植物园 | 2015-2018 | 2016-2025 | 2.00 | 2.00 | 0.37 | 2.34 | 0.34 | 根据政府财政及公司资金情况适度 安排回款 | 是 | 2017 年 11 月 | |||
6 | 旅投公司 | 唐岛湾南岸岸线 整理(含清淤) | 2015-2018 | 2016-2026 | 3.74 | 3.74 | 0.64 | 4.37 | 0.63 | 根据政府财政及公司资金情况适度 安排回款 | 是 | 2017 年 11 月 | |||
7 | 旅投公司 | 啤酒城一期、二 期工程 | 2016-2017 | 2017-2026 | 3.82 | 3.82 | 0.21 | 4.03 | 0.21 | 根据政府财政及公司资金情况适度 安排回款 | 是 | 2017 年 11 月 | |||
8 | 海投公司 | 德立沟东小庄工 程 | 2006-2012 | 2015-2016 | 1.55 | 1.55 | 1.63 | 1.63 | 1.63 | 已回款完毕 | 是 | 2011 年 11 月 | |||
9 | 海投公司 | 普洛斯海丰项目 场地整理工程 | 2011-2014 | 2014-2016 | 0.50 | 0.50 | 0.52 | 0.52 | 0.52 | 已回款完毕 | 是 | 2011 年 10 月 | |||
10 | 海投公司 | 唐岛湾南岸岸线 | 2007-2013 | 2014-2018 | 3.09 | 3.09 | 1.01 | 3.21 | 1.01 | 1.20 | 0.50 | 0.50 | - | 是 | 2007 年 |
序号 | 子公司 | 项目名称 | 建设期 | 回款期 | 总投资额 | 已投资额 | 已确认收入 | 拟回款金额 | 已回款金额 | 未来计划回款金额 | 是否签订协议 | 协议签订时间 | |||
2022.6 -12 | 2023 | 2024 | 2025 及 以后 | ||||||||||||
整理及回填工程 | 11 月 | ||||||||||||||
11 | 海投公司 | 前湾港南港区集装箱堆场回填工 程 | 2007-2013 | 2015-2016 | 7.81 | 7.81 | 4.00 | 7.82 | 4.00 | 1.82 | 1.00 | 1.00 | - | 是 | 2007 年 11 月 |
12 | 海投公司 | 航空产业园土地 整理工程 | 2011-2014 | 2015-2016 | 0.40 | 0.40 | 0.42 | 0.42 | 0.42 | 已回款完毕 | 是 | 2011 年 10 月 | |||
13 | 农高集团 | 现代农业示范区 的基础设施配套 | 2014-2022 | 2018-2023 | 9.70 | 6.30 | 0.00 | 0.00 | 0.00 | 根据政府财政及公司资金情况适度 安排回款 | 否 | - |
注 1:总投资额以初设概算批复或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或协议书中约定为准,已投资额为实际支付工程价款,不含应付未付的暂估工程款项;拟回款金额以未经审计的已投资额加上约定的收益估算,不同功能区所对应的比例各有不同,最终投资额以经各功能区审计部门出具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为准。
注 2: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系农高集团承建基础设施项目,尚未签署项目回购协议,回购金额及回购时间暂不确定。
3)主要在建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代建项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代建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 子公司 | 项目名称 | 建设期 | 回款期间 | 总投资额 | 已投资额 | 已确认收入 | 已回款金额 | 未来计划回款金额 | 是否签订协议 | 协议签订时间 | |||
2022.6- 12 | 2023 | 2024 | 2025 及 以后 | |||||||||||
1 | 黄发公司 | 特色小镇基础设施 | 2015-2025 | 待定 | 15.00 | 11.88 | 0.00 | 0.00 | 根据政府财政及公司资金情况适度安 | 是 | - |
序号 | 子公司 | 项目名称 | 建设期 | 回款期间 | 总投资额 | 已投资额 | 已确认收入 | 已回款金额 | 未来计划回款金额 | 是否签订协议 | 协议签订时间 | |||
2022.6- 12 | 2023 | 2024 | 2025 及 以后 | |||||||||||
项目 | 排回款 | |||||||||||||
2 | 黄发公司 | 省运会水上运动中心(黄岛区皮划艇 训练基地) | 2016-2018 | 待定 | 2.20 | 1.97 | 1.42 | 0.00 | 根据政府财政及公司资金情况适度安排回款 | 是 | - | |||
3 | 黄发公司 | 青岛国际啤酒城项 目 | 2018-2025 | 待定 | 15.00 | 14.63 | 0.00 | 0.00 | 根据政府财政及公司资金情况适度安 排回款 | 否 | - | |||
4 | 黄发公司 | 黄河路西延工程 | 2020-2025 | 待定 | 12.96 | 1.11 | 1.21 | 0.00 | 根据政府财政及公司资金情况适度安 排回款 | 是 | - | |||
5 | 旅投公司 | 档案馆 | 2017-2022 | 2020-2025 | 4.60 | 2.08 | 0.46 | 1.50 | 0.50 | 1.00 | 1.00 | 1.30 | 是 | 2017 年 11 月 |
6 | 董家口集团 | 临港产业园区 | 2015-2022 | 2016-2024 | 47.90 | 49.05 | 55.85 | 11.80 | 根据政府财政及公司资金情况适度安 排回款 | 是 | 2015 年 | |||
7 | 董家口集团 | 冷链物流基地 | 2015-2022 | 2016-2024 | 24.80 | 21.25 | 23.72 | 0.00 | 根据政府财政及公司资金情况适度安 排回款 | 是 | 2015 年 | |||
8 | 海投公司 | 南港区1880地块及 外围回填工程 | 2014-2022 | 待定 | 9.29 | 7.41 | 7.30 | 3.04 | 根据政府财政及公司资金情况适度安 排回款 | 是 | 2011 年 10 月 | |||
9 | 海投公司 | 上戏新校区 | 2017-2022 | 2019-2024 | 3.39 | 3.84 | 3.80 | 0.00 | 根据政府财政及公司资金情况适度安 排回款 | 是 | 2017 年 10 月 | |||
10 | 海投公司 | 蓝色海湾整治 | 2017-2022 | 2018-2032 | 43.29 | 43.56 | 6.86 | 9.91 | 3.55 | 4.75 | 5.37 | 42.59 | 是 | 2016 年 11 月 |
11 | 海高公司 | 西海岸青草河河道 | 2018-2022 | 2018-2022 | 2.01 | 2.19 | 2.19 | 0.50 | 根据政府财政及公司资金情况适度安 | 是 | 2018 年 1 |
序号 | 子公司 | 项目名称 | 建设期 | 回款期间 | 总投资额 | 已投资额 | 已确认收入 | 已回款金额 | 未来计划回款金额 | 是否签订协议 | 协议签订时间 | |||
2022.6- 12 | 2023 | 2024 | 2025 及 以后 | |||||||||||
整治与绿化提升工程 | 排回款 | 月 |
注 1:省运会水上运动中心项目已完工尚未完成竣工验收,故仍在在建项目中列示。
注 2:临港产业园区、上戏新校区、蓝色海湾整治、银沙滩西至星光岛珊瑚贝桥、西海岸青草河河道整治与绿化提升工程实际投资金额高于总投资,公司尚未对总投资金额进行变更。
①特色小镇基础设施项目
为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黄岛区政府规划建设 12 个特色小镇项目,黄发集团承担了海青、铁山和张家楼三个小镇建设,主要为海青茶文化博览园、铁山文化旅游项目以及张家楼油画、蓝莓产业园项目,计划总投资 15.00 亿元,截至
2022 年 6 月末,特色小镇已投资 11.88 亿元。
②水上运动中心(黄岛区皮划艇训练基地)
项目总投资约 2.20 亿元,为 2018 年第 24 届山东省运会皮划艇等水上运动
比赛场地。项目于 2016 年 12 月开始建设。截至 2022 年 6 月末,该项目已投资
1.97 亿元。
③青岛国际啤酒城项目
青岛国际啤酒城是亚洲最大的国际啤酒都会、一年一度的青岛国际啤酒节的举行地。坐落于金沙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的黄金地段,是一处以大型游乐、啤酒文化为主题的高档次游乐园。每年都有超过 200 万人次的游客到青岛啤酒城,尤
其是啤酒节期间,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1200 亩,规划建筑面积 23,664 平方米,
项目预计总投资 15.00 亿元,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已投资 14.63 亿元。
④档案馆
该项目为青岛市档案馆工商分馆、黄岛区档案馆工程项目总投资约 4.60 亿元,相关项目建设期内的建设资金由旅投集团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并以旅投集团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的 18%作为其代建管理费,旅投集团在相关项目开工后的当年年度开始逐年申报成本,相关收入需经青岛胶南公用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及财政局审核批准后方可确认,委托方支付旅投集团的管理费在项目建设期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由委托方向旅投集团出具结算确认函,双方根据结算确认函进行结算。
⑤临港产业园区
该项目位于滨海开发区城区,董家口集团主要负责临港产业区的道路及周边环境建设。该项目总投资 47.90 亿元,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已完成投资 49.05 亿
元。根据董家口集团与青岛董家口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委托代建协议》,本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由董家口集团负责建设,建设完成后由青岛董家口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向董家口集团回款,分三次付款,具体回款安排为:青岛董家口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办理竣工结算完毕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 3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满 12 个月之日起 7 日内支付 3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满 24 个月之日起 7 日内支付 40%;价款包括项目建设总成本及收益,董家口集团收益为项目建设总成本的 15%。
⑥冷链物流基地
该项目位于滨海开发区城区,主要建设包括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波堤工程、中心路综合管廊工程、道路工程等。该项目总投资 24.80 亿元,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已完成投资 21.25 亿元,根据董家口集团与青岛董家口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委托代建协议》,本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由董家口集团负责建设,建设完成后由青岛董家口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向董家口集团回款,价款包括项目建设总成本及收益,董家口集团收益为项目建设总成本的 15%。
⑦南港区 1880 地块及外围回填工程
该项目位于前湾南港区,海投集团主要负责围堰、疏浚、陆域形成、地基处理建设,回填面积约为 48.21 万平方米。该项目总投资约 9.29 亿元,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已完成投资 7.41 亿元,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按照项目建设总成本的 105%予以回款。
⑧上戏新校区
该项目位于黄岛区银沙滩路南、南岛小镇安置区以东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 87,986 平方米(折合约 131.98 亩)。海投集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文化楼、艺术楼、剧院、综合楼、食堂、1#宿舍楼、2#宿舍楼、3#宿舍楼、体育馆、门卫室及连廊等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 56,864.69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
积 56,345.99 平方米;2、完成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工程,一次性完成绿化、道路、广场、围墙、管网、照明、景观等室外配套工程;3、购置电梯设备、环卫设施、太阳能设备等公用设备。该项目总投资约 3.39 亿元,截至 2022 年 6 月末
已完成投资 3.84 亿元。
⑨蓝色海湾整治
该项目位于西海岸新区 282 公里的海岸线内。海投集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清岸线。在已划定的海岸线公共岸线及相关控制红线内,除依法批准的港口、码头、船舶修造及军事等用途外,海岸线应当保持开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圈占。开展岸线摸底调研,因地制宜实施岸线清理、生态修复、环境优化工程,并结合海岸线清理情况,加快推进退养还滩(礁)、岸线恢复工作,逐步恢复海岸线生态功能;2、修慢道。要坚持“亲民、利民、便民”理念,科学合理确定海岸线慢行系统规划方案,制定详实的建设计划,分期逐步组织实施,将慢行道建设成贯通海岸线的亲水、休闲、观光大道,打造成新区的“城市名片”;3、植绿化。普查沿海绿化情况,结合海岸线清理工作,加强海岸线生态廊道、防护林、绿化景观建设,禁止非法毁坏山体、林木、湿地、绿地及其它自然地貌和景观,提高海岸线范围内森林覆盖率;4、完善配套设施。完善公共厕所等配套服务设施。项目总投资约 43.29 亿元,该项目已纳入青岛西海岸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2016-2018),经青岛市黄岛区政府审批通过,相关服务费支付的安排已纳入政府预算,由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按照 66.73 亿元予以回购。
4)会计处理方式
发行人支付建设公司工程款时,按支付的款项与取得的发票借记“存货”,贷记“银行存款”;项目竣工结算时,发行人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存货”。
发行人开展的基础设施代建业务为发行人根据业务需要进行投资建设,不涉及政府投资行为,不存在替政府垫资的情形;相关项目建设资金由发行人自筹和金融机构融资取得,发行人对外融资不存在政府及其部门担保的情形。发行人开展的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符合《预算法》《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 号)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 号)等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替政府垫资和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情形。
(2)土地开发整理业务
1)业务模式
发行人土地开发整理业务主要由下属子公司海投集团、海高集团和董家口集团负责运营,主要包括清洁能源客车场地、唯品会土地、冷链物流基地等区域项目的开发整理。此外,子公司旅投集团也有部分土地开发整理业务。
海投集团受黄岛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委托,发行人负责清洁能源客车场地和唯品会土地平整工作,整理面积分别为 351 亩和 680 亩。根据双方签署的《土地平整项目协议书》,土地平整工作要求主要使平整场地达到无明显沟、渠和土丘,场地标高达到规定要求。平整项目资金由发行人自筹,工程结束费用由区审计局审计后,按照审计值加 5%管理费由区财政局拨付。
董家口集团子公司青岛西海隆盛综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受黄岛区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冷链物流基地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工作,项目位于董家口港区胡家山作业区,占地面积 12.26 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 8.26 平方公里、海域约 4 平方公里。根据双方签订的《中国北方(青岛)国际水产品交易中心暨冷链物流基地区域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授权协议》,对青岛西海隆盛综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实施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按土地开发整理实际成本支付给青岛西海隆盛综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开发管理费。此外,董家口集团受原董家口深水港和临港产业区建设指挥部委托,发行人负责泊里镇东魏家滩西侧、泊里镇东庄村东、滨海大道南侧和盐场土地平整工作,整理面积分别为 23.85 亩、422.50 亩和 292.75 亩。根据原董家口深水港和临港产业区建设指挥部的会议纪要,土地平整工作要求主要使平整场地达到无明显沟、渠和土丘,场地标高达到规定要求。平整项目资金由发行人自筹,工程结束费用由区审计局审计后,由青岛市黄岛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拨付与成本相同的收益。
旅投集团与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土地平整项目协议书》,对灵山湾中央活力区范围内的土地实施一级开发整理,授权区域范围 14.46 平方公里。旅投负责筹措资金,按照批准的规划和政府授权协议组织实施市政设施建设等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工作。土地整理完工并通过验收后,依据审计结果,在土地
整理成本上加成一定比例,由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支付土地开发整理收益。
海高集团与黄岛区人民政府、青岛海洋高新区(中央活力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授权协议》,区政府授权海高集团对青岛海洋高新区(中央活力区)内海洋产业园 12 平方公里实施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海高负责筹措资金,按照批准的规划和政府授权协议组织实施市政设施建设等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工作。土地整理完工并通过验收后,依据审计结果,在土地整理成本上加成一定比例,由区财政局支付土地开发整理收益。
2)已完工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海投集团和董家口集团先后开发整理了兰石重装回填项目、泊里镇东魏家滩西侧、泊里镇东庄村东、滨海大道南侧等土地开发业务,目前已完工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如下:
表-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已完工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情况表
单位:亿元、亩
序号 | 子公司 | 地块名称 | 整理期间 | 回款期间 | 总投资额 | 已投资额 | 已确认收入 | 面积 | 已回款金额 | 未来计划回款金额 | 是否签订协议 | 协议签订时间 | |||
2022.6- 12 | 202 3 | 202 4 | 2025及 以后 | ||||||||||||
1 | 海投集团 | 兰石重装回填项目 | 2015-2017 | 2020-2022 | 1.07 | 1.07 | 1.07 | 47.84 | 1.07 | 已回款完毕 | 是 | 2017年11 月 | |||
2 | 董家口集团 | 泊里镇东魏家滩 西侧 | 2016-2021 | - | 0.03 | 0.03 | 0.03 | 23.85 | 0.00 | - | - | - | - | 否 | - |
3 | 董家口集团 | 泊里镇东庄村东、滨海大道南侧 | 2016-2021 | - | 0.62 | 0.62 | 0.62 | 422.50 | 0.00 | - | - | - | - | 否 | - |
4 | 董家口集团 | 盐场GI-1-181-2-1 | 2016-2021 | - | 0.38 | 0.38 | 0.38 | 292.75 | 0.00 | - | - | - | - | 否 | - |
5 | 海高集团 | 海洋装备产业园普华重工项目 | 2018-2019 | 竣工验收后5年内 | 0.02 | 0.02 | 0.00 | 3.06 | 0.00 | 作为海洋装备产业园项目的组成部分,将根据黄岛区统一规划,酌时推进,因此回款计划待定。 | 是 | 2016年3月 | |||
6 | 海高集团 | 海洋装备产业园 海王纸业项目 | 2018-2019 | 竣工验收 后5年内 | 0.05 | 0.05 | 0.00 | 90.19 | 0.00 | 是 | 2016年3月 | ||||
7 | 海高集团 | 海洋装备产业园 郭家小庄北侧 | 2018-2019 | 竣工验收 后5年内 | 0.41 | 0.41 | 0.00 | 460.07 | 0.00 | 是 | 2016年3月 |
注:发行人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泊里镇东魏家滩西侧和泊里镇东庄村东、滨海大道南侧及盐场土地,已缴纳土地出让金,并按照使用目的进行了整理,是发行人的自主经营行为,不需要再与政府签订协议。
3)在建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主要有 7 个在建土地平整项目,具体项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情况表
单位:亿元、亩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地块名称 | 建设期 | 总投资额 | 已投资额 | 已确认收入 | 面积 | 已回款金额 | 未来计划回款金额 | 是否签订协议 | 协议签订时间 | |||
2022.6-12 | 2023 | 2024 | 2025及 以后 | |||||||||||
1 | 海投公司 | 清洁能源客车场地平整 工程 | 2018-2021 | 0.64 | 0.65 | 0.62 | 351.00 | 0.00 | 0.00 | 0.30 | 0.20 | 0.12 | 是 | 2016年7月 |
2 | 海投公司 | 唯品会土地平整工程 | 2018-2021 | 0.75 | 0.63 | 0.62 | 680.00 | 0.00 | 0.00 | 0.30 | 0.20 | 0.11 | 是 | 2015年11月 |
3 | 海高公司 | 海洋装备产业园一期配 套项目 | 2019-2023 | 5.79 | 2.18 | 0.00 | 564.00 | 0.00 | 根据政府财政及公司资金情况适度安排回款 | 是 | 2016年3月 | |||
4 | 海高公司 | 横五路道路建设工程 (原路名北 六路) | 2019-2023 | 1.48 | 0.56 | 0.00 | 72.24 | 0.00 | 根据政府财政及公司资金情况适度安排回款 | 是 | 2016年3月 | |||
5 | 海高公司 | 海洋装备产业园纵一路道路建设工 程 | 2019-2023 | 1.80 | 0.97 | 0.00 | 82.33 | 0.00 | 根据政府财政及公司资金情况适度安排回款 | 是 | 2016年3月 | |||
6 | 旅投公司 | 大哨头村 | 2019-2023 | 15.00 | 6.00 | 3.00 | 900.00 | 0.65 | 根据政府财政及公司资金情况适度安排回款 | 是 | 2018年1月 | |||
7 | 旅投公司 | 广城村 | 2019-2023 | 14.00 | 7.86 | 4.37 | 700.35 | 3.42 | 根据政府财政及公司资金情况适度安排 回款 | 是 | 2018年1月 |
注 1:海洋装备产业园一期配套项目为海高集团于 2016 年与黄岛区政府签订的海洋产业园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授权协议中子项目,该项目于 2019 年 4 月开工,2019 年获得委托
人确认按照 2016 年协议执行;
注 2:横五路道路建设工程(原路名北六路)为海高集团于 2016 年与黄岛区政府签订的海洋产业园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授权协议中子项目,该项目于 2019 年 11 月开工,2019
年获得委托人确认按照 2016 年协议执行;
注 3:海洋装备产业园纵一路道路建设工程为为海高集团于 2016 年与黄岛区政府签订的海洋产业园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授权协议中子项目,该项目于 2019 年 11 月开工,2019
年获得委托人确认按照 2016 年协议执行。
注 4:大哨头村、广城村为旅投公司于 2018 年与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土地整平项目框架协议中子项目,项目于 2019 年 11 月开工,2019 年获得委托人确认按照
2018 年协议执行。
发行人开展的土地整理开发业务经营实体未承担土地储备职能,其土地开发业务符合《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 号)、
《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4 号)等文件要求。发行人不属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发行人开展的土地整理与开发业务为发行人根据业务需要进行投资建设,不涉及政府投资行为,不存在替政府垫资的情形;相关土地整理和开发资金由发行人自筹和金融机构融资取得,发行人对外融资不存在政府及其部门担保的情形。发行人开展的土地整理与开发业务符合《预算法》、《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 号)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 号)等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替政府垫资和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情形。
2、贸易板块
公司地处青岛西海岸新区,依托前湾港和政府政策支持优势,依靠自身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资金实力,大力发展国际国内贸易及国际贸易业务,拓宽集团经营渠道,提升集团的盈利能力。公司贸易业务主要由子公司农高集团、董家口集团、黄发集团、海投集团、旅投集团、海高集团 6 家子公司负责。公司贸易业务品种包括建材、煤炭、橡胶、有色金属、钢铁等大宗商品的代理贸易及进口商品、建材产品的自营贸易。
近三年及一期, 贸易收入分别为 442,901.22 万元、938,968.19 万元、
1,405,391.81 万元和 645,971.64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51.61%、57.99%、
43.25%和 28.74%。发行人的子公司大都集中于 2018 年开始开展贸易业务,业务发展迅猛,在公司业务总收入中占有较大比重,是公司最主要的业务收入来源。近三年及一期,贸易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50%、1.05%、0.83%和 1.27%。贸易业务的竞争较为激烈,发行人收取的毛利较为低薄,使得贸易业务毛利率较低,主要依靠规模效应赚取利润。
(1)业务模式
在贸易业务领域,公司业务模式主要通过代理模式和自营模式开展业务,其
中代理采购模式的业务模式主要为公司客户指定供应商并由发行人代为采购;自营模式主要是为其战略合作及上下游建筑施工类客户集中采购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
1)自营模式
自营贸易主要是为集团战略合作及上下游建筑施工类客户集中采购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贸易模式细分为以下两种:1.先款后货模式。发行人与客户签署预售合同,客户先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给发行人,后由客户向发行人付清全部货款后,按照双方约定发货,发行人再将货款扣除掉中介费后支付给供货商; 2.先货后款模式。根据合同要求,供应商先向客户发货,收货验收后,客户再向发行人支付货款,由发行人向供货商支付货款。
2)代理模式
代理模式贸易产品包括煤炭、钢材、水泥、木材等大宗商品。代理贸易的具体业务流程为:公司一般通过锁定上下游客户及产品价格的方式控制业务风险,公司一般收取下游客户 10%-20%左右的定金,公司向客户订货并根据合同约定的比例和时间进度支付货款或对外开立信用证,其中对外贸易主要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国内贸易一般采取现金结算,待货物到港后收取下游客户剩余货款后将货权交付下游客户。
(2)会计处理
发行人收取下游客户定金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预收账款”;进货时借记 “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销货时借记“银行存款”、“预收账款”、“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库存商品”。
(3)上下游客户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6 月,公司贸易板块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贸易业务主要供应商
单位:万元
时间 | 企业名称 | 是否关 联方 | 品种 | 金额 |
2022 年 1-6 月 | 青岛中垠瑞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否 | 钢材 | 188,174.75 |
安阳华诚博盛钢铁有限公司 | 否 | 钢材 | 161,495.55 | |
重庆市延伯通实业有限公司 | 否 | 沥青、粗 白油 | 47,096.37 | |
青岛华清展业贸易有限公司 | 否 | 沥青 | 39,183.35 | |
江苏省港口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 否 | 煤炭 | 35,227.00 | |
合计 | 471,177.02 | |||
2021 年度 | 安阳华诚博盛钢铁有限公司 | 否 | 钢材 | 156,672.00 |
青岛华清展业贸易有限公司 | 否 | 沥青 | 150,317.00 | |
青岛中垠瑞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否 | 钢材 | 119,269.00 | |
安徽皖煤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否 | 煤炭 | 80,085.97 | |
安阳市新普钢铁有限公司 | 否 | 钢材 | 76,015.00 | |
合计 | 582,358.97 | |||
2020 年度 | 青岛中垠瑞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否 | 钢材/铁矿 石 | 155,900.00 |
山西晋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 公司 | 否 | 煤炭 | 62,812.85 | |
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否 | 钢材 | 60,625.00 | |
江苏省港口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 否 | 煤炭 | 54,347.84 | |
安阳市新普钢铁有限公司 | 否 | 钢材 | 54,198.00 | |
合计 | 387,883.69 | |||
2019 年度 | 青岛中垠瑞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否 | 钢材 | 139,664.61 |
安阳市新普钢铁有限公司 | 否 | 钢材 | 55,699.87 | |
江苏省港口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 否 | 煤炭 | 54,226.23 | |
阳泉煤业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否 | 铝锭 | 28,830.08 | |
山西兆丰信远物资经销有限公司 | 否 | 铝锭 | 25,167.16 | |
合计 | 303,587.95 |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贸易业务主要客户
单位:万元
时间 | 企业名称 | 是否关 联方 | 品种 | 金额 |
2022 年 1-6 月 | 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否 | 沥青、粗白 油 | 99,908.35 |
郑州找钢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否 | 钢材 | 54,897.75 | |
日照山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否 | 钢材 | 70,692.31 | |
河南新湖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否 | 钢材 | 69,625.59 | |
青岛嘉泰能源有限公司 | 否 | 煤炭 | 20,028.03 |
时间 | 企业名称 | 是否关 联方 | 品种 | 金额 |
合计 | 315,152.03 | |||
2021 年度 | 河南新湖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否 | 钢材 | 142,686.00 |
青岛浩翰实业有限公司 | 否 | 钢材 | 124,411.00 | |
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否 | 沥青、粗白 油 | 114,576.00 | |
安徽淮海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否 | 煤炭 | 80,085.97 | |
日照山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否 | 钢材 | 79,884.00 | |
合计 | 541,642.97 | |||
2020 年度 | 青岛浩翰实业有限公司 | 否 | 钢材/铁矿 石 | 115,300.00 |
徐州中晟昌贸易有限公司 | 否 | 煤炭 | 90,000.07 | |
日照山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否 | 钢材 | 79,075.00 | |
中物华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钢材 | 58,065.00 | |
青岛嘉泰能源有限公司 | 否 | 煤炭 | 54,505.35 | |
合计 | 396,945.42 | |||
2019 年度 | 日照山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否 | 钢材 | 95,263.60 |
青岛嘉泰能源有限公司 | 否 | 煤炭 | 55,248.85 | |
郑州明远钢铁有限公司 | 否 | 钢材 | 37,581.63 | |
无锡慧荣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否 | 铝锭 | 26,051.73 | |
山东能源重装集团金元物资供销 有限公司 | 否 | 煤炭 | 20,346.53 | |
合计 | 234,492.34 |
报告期内,发行人贸易业务不存在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重复的情形,但煤炭贸易业务存在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之一山西晋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发行人前五大客户之一徐州中晟昌贸易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徐州中晟昌贸易有限公司系山西晋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业务系由发行人子公司董家口集团开展煤炭贸易产生。发行人上述业务出现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存在关联关系情形的原因主要系发行人对徐州中晟昌贸易有限公司的贸易往来是通过“代理模式”开展的,即客户指定供应商由发行人代为采购。
3、房地产业务
发行人房地产业务主要分为商品房开发与保障房开发两个部分,最近三年及一期,房地产业务收入分别为 78,231.96 万元、30,890.53 万元、66,658.76 万元
和 24,162.50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9.12%、1.91%、2.05%和 1.07%。毛利率分别为 12.81%、15.77%、15.65%和 22.06%。
(1)商品房开发
发行人的商品房开发板块主要是由黄发集团、青岛山高置业有限公司、青岛富丽湾置业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董家口置业有限公司、青岛海高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上述公司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1)业务模式
发行人房地产开发的主要经营模式为自主开发,主要通过“招、拍、挂”或项目公司收购取得土地之后,针对目标客户进行产品设计,履行土地、规划、施工等相关手续的报批,符合销售条件时办理预售的销售手续,房产建造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交付客户。
开发主体资质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主要房地产业务资质情况表
单位名称 | 授权资质 |
青岛黄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贰级 |
青岛都市明珠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贰级 |
青岛都市龙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贰级 |
青岛都市佳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贰级 |
青岛董家口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贰级 |
青岛灵山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暂定 |
青岛西海岸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暂定 |
青岛海高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暂定 |
青岛海控未来城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暂定 |
发行人各子公司通过招、拍、挂或股权收购取得项目的开发权,并根据项目招、拍、挂约定和市场定位开发相应功能的物业类型。销售模式方面,发行人期房销售和现房销售相结合,销售组织以自主销售为主,社会中介代理机构代理销
售为辅,各子公司组织营销策划,市场定位,销售组织与管理工作。销售定价方面,发行人在对宏观环境、区域环境和房地产产业环境市场发展趋势分析与预测基础上,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及竞争环境的深入研究,结合项目自身特色,在确保开发项目成本收益测算满足公司既定利润指标的前提下,综合确定开发项目期房和现房销售价格体系。
2)会计核算
发行人对于因经营类项目按发生的实际支出作为建设成本,借记“存货-开发成本”,贷记“银行存款”,相应现金流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建成完工达到销售条件取得预售许可证并对外销售,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预收账款”。房屋交付并验收之后,确认收入,借记“预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相应现金流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时结转相应房屋的建设成本,借记按发生的实际支出作为“建设成本-开发成本”。
3)业务开展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主要商品房开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主要已完工商品房开发项目表
单位:亿元、万平方米、%
项目名称 | 项目主体 | 项目类别 | 项目建设期 | 总投资额 | 总建 筑面积 | 可租 售面积 | 已租 售面积 | 去化率 |
金融大厦 | 黄发集团 | 商业 | 2011-2018 | 6.50 | 6.95 | 5.52 | 5.52 | 100.00 |
专家公寓 | 黄发集团 | 住宅 | 2018-2020 | 0.40 | 0.80 | 0.80 | 0.80 | 100.00 |
阳光大厦 | 黄发集团 | 商业 | 2005-2006 | 1.80 | 4.84 | 4.84 | 4.84 | 100.00 |
经贸大厦 | 黄发集团 | 商业 | 2005-2007 | 2.70 | 8.40 | 7.66 | 7.66 | 100.00 |
珠山秀景 | 黄发集团 | 住宅 | 2009-2010 | 7.00 | 33.82 | 25.95 | 22.77 | 87.75 |
山水新城一期 | 黄发集团 | 住宅 | 2009-2011 | 2.30 | 10.85 | 9.84 | 9.84 | 100.00 |
蓝岸郡景 (LNG 生活 区) | 黄发集团 | 住宅 | 2015-2018 | 6.00 | 10.93 | 8.94 | 8.94 | 100.00 |
铁山商业广场 | 黄发集团 | 商业 | 2015-2017 | 0.75 | 1.85 | 1.76 | 1.76 | 100.00 |
山水新城二期五 标段 | 黄发集团 | 住宅 | 2014-2017 | 4.14 | 10.61 | 7.90 | 7.03 | 88.99 |
新城国际 | 黄发集团 | 商业 | 2011-2013 | 2.10 | 3.19 | 2.73 | 2.73 | 100.00 |
盛世福邸 | 海投集团 | 住宅 | 2014-2017 | 6.13 | 14.19 | 9.80 | 8.86 | 90.41 |
盛世华章 | 海投集团 | 住宅 | 2013-2014 | 5.60 | 6.43 | 4.68 | 4.37 | 93.38 |
泊里镇-港都-香 城项目 | 董家口集团 | 住宅 | 2015-2020 | 3.50 | 7.80 | 5.80 | 5.48 | 94.48 |
表-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商品房开发项目表
单位:亿元、万平方米
项目名称 | 项目主体 | 项目类别 | 项目建设期 | 总投资额 | 已投资额 | 总建筑面积 |
张家楼蓝调商街 | 黄发集团 | 商业 | 2015-2019 | 1.30 | 0.54 | 3.68 |
海青茶博园一期项目 | 黄发集团 | 农业、文化、旅 游 | 2015-2020 | 2.80 | 2.09 | 4.00 |
铁山特色商街二期 | 黄发集团 | 商业 | 2017-2023 | 0.68 | 0.51 | 1.50 |
海青甜水河商业项目 (北茶三期) | 黄发集团 | 商业 | 2017-2020 | 1.95 | 1.92 | 2.29 |
海青翠茗商业项目(北 茶二期) | 黄发集团 | 商业 | 2017-2020 | 1.07 | 1.07 | 1.17 |
山水丽景 | 黄发集团 | 商住 | 2018-2021 | 1.55 | 1.81 | 3.12 |
山水尚街 | 黄发集团 | 商业 | 2018-2023 | 6.46 | 4.17 | 9.34 |
北京路项目 | 黄发集团 | 商业 | 2018-2022 | 1.73 | 0.86 | 2.17 |
团结新城二期 | 旅投集团 | 住宅 | 2018-2021 | 12.34 | 11.31 | 18.17 |
盛世桃源 | 海投集团 | 住宅 | 2018-2021 | 1.50 | 1.08 | 3.45 |
蓝湾中心项目 | 海投集团 | 商住 | 2020-2025 | 37.67 | 16.83 | 30.70 |
项目名称 | 项目主体 | 项目类别 | 项目建设期 | 总投资额 | 已投资额 | 总建筑面积 |
海控未来城 | 海投集团 | 商业、住宅 | 2021-2024 | 15.50 | 5.18 | 20.20 |
西海岸文化大厦 | 海高集团 | 商业 | 2018-2021 | 7.19 | 5.02 | 9.67 |
家园三期 | 琅琊台股 份 | 商住 | 2018-2022 | 3.17 | 3.05 | 6.90 |
注:海青茶博园一期项目、海青甜水河商业项目(北茶三期)以及海青翠茗商业项目(北茶二期)已完工,因尚未完成决算,仍放到在建项目列示。
发行人土地储备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发行人主要土地储备情况表
单位:万平方米
地块名称 | 土地性质 | 面积 | 用途 |
盛世雅居A 地块 | 出让 | 3.88 | 住宅 |
盛世雅居B 地块 | 出让 | 3.68 | 住宅 |
蓝湾中心A 座 | 出让 | 1.82 | 商住 |
蓝湾中心B 座 | 出让 | 1.35 | 商住 |
珠江路地块 | 出让 | 1.60 | 文体娱乐 |
山水新城商业地块 | 出让 | 1.91 | 商业 |
海青商住地块 | 出让 | 7.47 | 商住 |
(2)保障房建设开发
1)业务模式
发行人保障房业务主要由下属子公司海投集团、黄发集团负责运营,主要包括盛世江山北区及南区、大卢家疃、山水新城三期等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
海投集团主要负责黄岛区部分两限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其中两限房及经济适用房建成后,按照青岛市和黄岛区关于两限房的政策销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公租房建设完工后,产权归海投集团所有,将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低收入户籍家庭、各类人才、新就业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根据青岛市公租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土地用途为住宅的,经区政府批准后可以先租后售,出租期限不低于 5 年,出租期限自公共租赁住房
办理房地产登记且实际配租之日起计算,连续租住满 5 年的承租人应严格按照
有关政策规定的条件、程序申请购买。发行人建设的公租房计划在出租期满五年后出售给承租人,出售价格由区国土资源房管部门会同区物价、财政部门制定。
黄发集团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安置房、经适房、公租房、限价房及廉租房等,上述项目的建设对于满足黄岛区中低端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具有重要意义。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资金主要为黄发集团自有资金,除限价房用地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外,其余保障性住房的用地均为划拨用地。项目完工后,安置房、廉租房和公租房由政府进行回购,经适房和限价房由政府有关部门筛选符合要求的购房者名单按照政府核准的销售价格进行摇号销售。
2)会计处理
发行人各子公司在项目建设时按发生的实际支出作为建设成本,借记“存货”、 “预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相应现金流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建成完工达到销售条件后对外销售或由政府回购,借记“银行存款”,贷记
“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相应建设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存货”,相应现金流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主要项目情况
表-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主要已完工保障房建设项目表
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项目名称 | 项目主体 | 项目建设期 | 计划总 投资 | 已投资 | 总建筑 面积 | 可售 面积 | 已售 面积 | 去化率 |
大卢家疃 | 黄发集团 | 2011-2012 | 0.60 | 0.58 | 2.17 | 1.59 | 1.59 | 100.00 |
山水新城二期保障房 | 黄发集团 | 2010-2015 | 5.72 | 5.81 | 16.57 | 16.57 | 16.57 | 100.00 |
山水新城三期 | 黄发集团 | 2012-2017 | 2.31 | 2.17 | 5.61 | 3.96 | 3.96 | 100.00 |
情怡福苑 | 海投集团 | 2009-2013 | 2.36 | 2.97 | 5.78 | 5.45 | 5.45 | 100.00 |
盛世华章回迁 | 海投集团 | 2013-2014 | 1.58 | 1.58 | 2.37 | 1.72 | 1.72 | 100.00 |
盛世香江公馆 | 海投集团 | 2008-2011 | 1.50 | 1.38 | 2.17 | 1.95 | 1.95 | 100.00 |
盛世江山北区 | 海投集团 | 2008-2010 | 0.60 | 0.59 | 12.20 | 10.13 | 10.13 | 100.00 |
盛世江山南区 | 海投集团 | 2009-2011 | 7.00 | 6.89 | 16.04 | 12.56 | 12.56 | 100.00 |
舍埠林 | 海投集团 | 2007-2009 | 1.99 | 1.03 | 4.39 | 4.38 | 4.38 | 100.00 |
昆仑山路经适房 | 海投集团 | 2009-2011 | 1.59 | 1.75 | 6.14 | 5.92 | 5.92 | 100.00 |
辛安公共租赁住 房 | 海投集团 | 2011-2018 | 2.70 | 1.89 | 6.00 | - | - | - |
黄埠岭公共租赁住房 | 海投集团 | 2012-2018 | 4.38 | 3.25 | 11.31 | - | - | - |
团结新城一期 | 旅投集团 | 2013-2015 | 3.50 | 3.28 | 6.97 | 5.54 | 5.54 | 100.00 |
注:辛安公共租赁住房、黄埠岭公共租赁住房为公共租赁住房,不进行销售。
大卢家疃项目全部为经济适用房,是原胶南市人民政府授权原胶南市城乡建设局为解决中低端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而建的住房项目。该项目由黄发集团子公司青岛灵山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项目于 2012 年 8 月竣工,由原胶南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筛选符合要求的购房者名单,核准销售价格,青岛灵山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据此摇号销售。该项目公司通过取得销售收入实现项目回款。
山水新城二期保障房项目包括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及廉租住房。除限价商品房用地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外,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用地均为划拨用地。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按照原胶南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筛选的名单及核定的销售价格进行摇号销售。廉租房由原胶南市财政局拨款进行回购,产权归原胶南市人民政府所有,由原胶南市城乡建设局负责配租及管理。该项目公司通过取得销售收入及政府拨款实现项目回款。
山水新城三期项目包括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用地均为划拨用地。经济适用房按照黄岛区物价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定的结算价格进行摇号销售。公共租赁房由黄岛区财政局以审计核定的价格回购。该项目公司通过取得销售收入及政府拨款实现项目回款。
盛世江山南区项目为保障房项目,项目用地为划拨用地,该项目于 2011
年完工。该项目通过出售实现项目回款。
辛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和黄埠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全部为公共租赁住房,还有少量的配套设施,项目用地为划拨用地,该项目建成后对外出租 5 年,主要出租给低收入群体;租赁期满拟在两年内对外出售,原房屋租赁者具有优先购买权。该项目通过出租和出售实现项目回款。
辛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成后对外出租 5 年,租赁
期满拟在两年内对外出售。项目规划用地 34,728 平方米,建设一栋 18 层点式
高层建筑、两栋 22 层点式高层建筑、一栋 18 层点式带底商建筑、两栋 15 层公寓带底商建筑;60 平方米小户型住宅 624 套,55 平方米公寓 260 套,底商
和幼儿园建筑面积约 8,300 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 60,040 平方米,其中住宅
建筑面积 51,740 平方米,商业用房和幼儿园建筑面积约 8,300 平方米。
黄埠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成后对外出租 5 年,租
赁期满拟在两年内对外出售。中德生态园区部分厂房和办公规划用地 57,752 平
方米,拟建设 2 栋 23 层高层公寓,2 栋 25 层高层公寓,1 栋 26 层高层公寓,
2 栋 27 层高层公寓,1 栋 1 层、2 栋 2 层配套商业用房,1 座幼儿园(12 个
班,三层)。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形成总建筑面积 113,115 平方米的保障小区,
其中,地上 86,605 平方米,其中,高层公寓面积 74,100 平方米,商业网点配
套面积 7,375 平方米,幼儿园面积 5,130 平方米,建成 1,230 套公寓;地下建筑
面积 26,510 平方米,配套车位 615 个。
团结新城一期项目为限价房,项目用地为划拨用地,该项目于 2018 年完工。该项目通过出售实现项目回款。
4、管理服务板块
发行人管理服务主要由发行人子公司海高集团、海投集团以及中德集团运营,主要提供物业管理、代理服务等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管理服务收入分别为 73,260.27 万元、90,664.60 万元、92,382.68 万元和 44,213.74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8.54%、5.60%、2.84%和 1.97%,毛利率分别为 0.96%、2.21%、4.41%和 3.19%。
发行人物业管理服务主要由子公司海高集团负责开展,其业务模式主要为向园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和餐饮服务,收取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和餐饮费等,主要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近年来,该物业板块有了较大发展,园区管理水平也有了进一步的提升。
发行人代理服务主要由其子公司海投集团运营,主要提供人力资源中介服务,包括人事代理、人才派遣、人才培训等。近年来管理服务收入呈增加趋势主要系政府相关部门将人力资源服务等交由海投公司负责,带动人才代理服务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5、电力产品、高分子材料产品板块
电力产品、高分子产品业务板块由子公司万马股份负责运营。万马股份由浙江万马集团电缆有限公司于2007年2月整体变更设立,并于2009年7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电力产品业务主要产品包括电力电缆、防火耐火电缆、特种电缆、高端智能装备线缆等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高分子材料产品业务主要包括化学交联电力电缆绝缘、屏蔽材料、电缆用阻燃性材料以及环保型高分子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电力产品板块实现营业收入77.11亿元及40.48亿元,高分子材料板块实现营业收入37.67亿元及23.67亿元,2021年,在全球通胀压力的影响下,主要原材料铜均价较上年增长约42%。电力电缆板块化挑战为动力,经营持续发力,全年开工率充足,产销两旺,量利齐增,销售规模保持可观增幅。
(1)电力电缆板块经营情况
1)业务及盈利模式
电线电缆行业的上游为原材料供应商,主要的原材料铜、铝、绝缘塑料、橡胶以及其他辅料。电线电缆行业是典型的“料重工轻”行业,铜、铝、绝缘料是最重要的基础材料,占到电线电缆成本的80%左右。该等材料属于大宗商品,供应充足,但价格波动较大。由于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资金实力较强的企业可以通过套期保值等操作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电线电缆行业的下游行业为电力、发电、通信、铁路、石油化工、矿山、船舶等重要的国民经济领域。电线电缆行业作为国民经济中不可缺少的配套产业,受这些下游行业的发展影响较大。
万马股份电力通信业务生产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为铜、铝、光纤、交联绝缘料、屏蔽料及护套料等。铜、铝等金属材料的采购根据订单种类采用不同的采购方式。对于当期订单,公司直接在现货市场买入相应的材料以锁定毛利率;对于远期订单,公司按照材料的期货价格加上合理的毛利率确定产品供货价格,再以相同的价格和数量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确保远期合约的毛利率不受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交联绝缘料材料中,中低压绝缘料主要由万马高分子内部供应, 110kV及以上绝缘料主要向美国陶氏化学公司及北欧化工等公司的国内代理商询价采购。
2)客户类别
万马股份主要客户类型为国网、铁路、船舶等大型企业,95%为境内企业,境外市场以东南亚、南美为主,2020年受疫情和经济形势影响,出口销售有所下 降,主要客户结构相对稳定。公司在电线电缆行业积累了近二十年的经营经验, 产品在长期使用中表现出稳定的品质,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公司较早意识到大客 户具有较高的进入壁垒,比如目前电线电缆行业二千余家规模以上企业中能够 在电力系统具备投标资格并且经常有业务发生的电缆企业只有几十家;另外,大 客户将电缆应用到电网改造、通信主干网建设以及钢铁、石化等国家重点工程等,具有很强的质量意识,在选择产品的时候,首要因素是质量和品牌而非价格。公 司将主要目标客户定位于电力公司、广电公司、钢铁、石化等大客户,不仅有效 地避免了低价恶性竞争,同时还极大地提升了品牌影响力。
3)供应商情况
万马股份电力通信业务生产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为铜、铝、光纤、交联绝缘料、屏蔽料及护套料等。铜、铝等金属材料的采购根据订单种类采用直接购入、签订采购协议、询价采购等采购方式,结算方式为银行存款或银行承兑汇票。
4)行业地位
万马股份作为2009年成功上市的上市公司,产品种类齐全,具备电力传输一体化解决能力,超高压电缆、防火电缆、风能电缆等线缆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经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和上海电缆研究所联合评比,万马股份荣获 “2019中国线缆行业最具竞争力企业10强”;经《中国能源报》与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联合评比,公司荣登“2019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榜单。万马股份是国内规模较大的通信线缆制造企业,拥有广泛的销售渠道和良好的客户关系;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物理发泡串联生产线(奥地利罗森泰生产线)和德国莱茵认证的电缆实验室及电缆材料检测中心,建立了完善的同轴电缆生产在线实时监控系统,确保产品质量得到有效保障。2018-2021,连续4年中国线缆行业最具竞争力前十强。
(2)高分子材料板块经营情况
1)业务及盈利模式
电线电缆用高分子材料主要使用在通讯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电力电缆等,该类材料在线缆结构中主要用作绝缘层、护套、填充材料等。大致可以分为塑料和橡胶两大类,其中塑料主要包括PVC、PE、XLPE、屏蔽材料、聚烯烃
复合材料等;橡胶主要包括乙丙橡胶、乙烯-乙酸乙烯酯橡胶、硅橡胶混炼胶、氯丁橡胶、氯磺化聚乙烯、氯化聚乙烯橡胶等。
万马股份新材料业务生产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为聚乙烯、交联剂等,其中聚乙烯占公司高分子材料生产成本75%左右,是最主要的原材料,主要供应商为国内大型石化企业。公司凭借原材料采购的规模优势,相比其他电缆料生产企业,获得了供应商提供的一定优惠。目前公司与中石化、中石油、上海高桥石化等供应商签订了合作协议,保障了公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
2)客户类别
万马股份主要客户类型为电线电缆生产商,95%为境内企业,境外市场以东南亚、南美为主,2020年受疫情和经济形势影响,出口销售有所下降。主要客户结构相对稳定,整体呈现数量多且占比小的格局。
3)供应商情况
万马股份于每年选择合格供应商纳入供应商库,并预估全年采购份额及价格。采购部定期会针对不同的原料采购价格参考现行市场价格进行分析,评价现有采购价格的合理性。高分子材料板块采购的原料主要包括聚乙烯、PVC、EVA、助剂等材料。主要供应商包括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大型国有企业,结算方式为银行存款或银行承兑汇票。
4)行业地位
万马股份高分子板块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已经成为电缆绝缘料行业的龙头企业,并与国内大部分上规模的电缆企业拥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在此基础上逐步向国际市场和更高端产品市场拓展。
万马股份高分子板块以电缆材料为主导作产业延伸,其中35kV及以下中低压电缆绝缘料已连续多年位居行业龙头地位,现有产品“高压电缆(110kV)超净 XLPE绝缘料”打破了国际垄断,曾被国家科技部列为重点新产品计划立项项目,并取得了较高的市场认可;220kV高压电缆绝缘料,通过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的国家级新产品鉴定。万马高分子近年研发的低烟无卤、特种PVC、TPE等材料,成功进入通讯、新能源、消费电子、海洋、航天航空等高端装备市场,目前已发展成为行业内规模大、品类全的综合材料服务商,竞争优势明显。
5)生产及销售模式
作为在所从事的业务领域内均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行业领先企业,公司产品质量可靠,主导产品长期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严格控制库存,生产的内部组织过程如下:各个销售部门签订的订单,经销售管理部门的审核、统计后形成销售计划并通知生产管理部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产品结构的合理搭配、设备产能的充分利用和订单交货期的统筹安排来进行生产计划的组织,形成生产计划单并通知生产车间组织生产,同时通知采购部门进行原材料采购,生产车间通知检验部门进行质量监控。
公司电力通信产品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和客户签订购销合同,新材料产品直接通过与下游电缆生产企业签订协议实现销售。公司在全国各省、自治区和重点城市设立了办事处或销售代表,直接面向各地电力公司、行业客户及其他用户工程,保持与最终客户的面对面沟通和快捷服务,着力打造“万马”优质品牌。
公司在维护和加强长三角地区传统市场的基础上,对全国销售区域进行了合理划分,积极开拓新市场,目前公司已形成了华东、华中、华北、华南和其他市场的全国性业务布局,并在各个目标市场均配备具有丰富营销经验的销售人员进行市场开拓和维护,同时公司也和部分资金实力雄厚并且信誉良好的经销商建立了合作关系,以进一步完善业务体系,丰富销售渠道。在出口业务上,公司设有国际业务部,目前主要业务集中在东南亚、非洲、欧洲地区,公司和客户建立了直接业务关系,能够对客户的需求变化做出迅速反应。
在产品定价策略上,公司以铜、聚乙烯等主要材料价格和成本定额为依据,测算产品的制造成本,在此基础上,加上一定的毛利确定对外报价,并以此价格为参考,与客户签订购销协议。
6、清洁能源产品、半导体显示材料产品板块
清洁能源产品、半导体显示材料产品板块由子公司诚志科融负责运营。诚志 科融为控股型企业,唯一持股公司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诚志股份成立于1998年,系深交所上市公司。
(1)清洁能源板块经营情况
1)业务概况及主要产品
诚志股份的清洁能源业务为全球绝对领先的工业气体及专业基础化工原料供应商。子公司南京诚志是公司清洁能源业务的主要经营载体,一直致力成为国
内领先的工业气体及基础化工原料综合运营商,运营模式基于产业园区,主要为下游大型客户提供基础化工原料综合配套。主要产品分为工业气体产品及液体化学产品两大板块,其中工业气体产品为CO、氢气及合成气;液体化学产品主要为乙烯、丙烯、丁醇、辛醇和异丁醛等。
2)经营模式
①采购情况
清洁能源化工板块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甲醇、煤炭、氧气、氮气等,公司与南京化工园区内供应商签订了关于氧气、氮气供应的长期合同,在供应期内,向供应商固定支付每月的基本设施费用,以及按照采购的氧气、氮气数量和双方约定的单价支付变动费用,并和国家能源集团、陕煤江苏、江苏国能签订了煤炭长约合同,合同中约定在煤炭供应紧张时采取市场招标进行议价。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均通过长协合同定价。
②生产情况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装置 | 产品产能/年 | 投建时间 |
一期项目 | 20 万吨/年甲醇、 30 万吨/年 CO 建设项目 | 3 台水煤浆气化炉,日处理 原煤 1,700 吨(干基煤 1,500 吨) | 一氧化碳 30 万 吨、甲醇 30 万吨 | 2007 年 4 月投产,2009 年 9 月甲醇产能由 20 万 吨/年增至 30 万 吨/年 |
二期项目 | 30 万吨/年 CO、 合成气 19.81 万吨 /年,氢气 1.36 万吨/年建设项目 | 3 台水煤浆气化炉,日处理 原煤 1,700 吨(干基煤 1,500 吨) | 一氧化碳 30 万 吨、氢气 1.36 万吨、合成气 19.81 万吨 | 2009 年 9 月投产 |
三期项目 | 25 万吨/年丁辛醇项目 | 30 万吨/年 MTO 制备装置、25 万吨/年丁辛醇装置 及相应的储运工程 | 30 万吨 MTO、 25 万吨丁辛醇 | 2013 年 8 月投产 |
三期项目 | 3.5 万吨/年氢气改扩建项目 | 在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增建 一台 GE 水煤浆气化炉,与一、二期工程六台气化 | 3.5 万吨氢气 | 2013 年 9 月投产 |
清洁能源化工板块的生产装置在技术选型及设备采购等重要环节均按照国际先进水平构建,工业气体装置引进投资低、经验丰富且装置运行稳定的GE水煤浆气化技术、林德低温甲醇洗气体净化技术和wison-Shell粉煤气化技术,丁辛醇装置引进DAVY-DOW的丁辛醇生产技术,甲醇制烯烃(MTO)装置是美国UOP公司的MTO技术在国内的先期应用,在行业内具有高示范作用,目前在产的四期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装置 | 产品产能/年 | 投建时间 |
炉形成七台气化炉五开两备的运行模式 | ||||
三期项目 | 新型混合气化技术示范性项目 | 日耗煤量为 750 吨的新型混合气化技术示范性研究项目气化装置及其配套工 程 | 31.74 万吨合成气 | 2013 年 10 月投产 |
四期项目 | 60 万吨/年 MTO 项目 | 60 万吨/年 MTO 装置、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及厂外工程 | 60 万吨 MTO、 10 万吨丁二烯 | 2019 年 6 月投产 |
③销售情况
清洁能源化工板块的主要产品是工业气体产品(包括一氧化碳、氢气及合成气)、以及乙烯、丙烯等基础化工原料产品,客户群体主要为基础化工行业的大中型客户。全部产品均采用直销模式,不采取经销商模式。
CO、氢气及合成气等工业气体产品均面向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区内下游 客户销售,通过签订长达5-15年的长期供货合同,采用管输方式向客户持续稳定 地提供产品,全天24小时供应,例如与塞拉尼斯南京签署长期一氧化碳、氢气供 货合同,初始合同期限15年,与大型优质客户保持长期合作的优势。定价方式采 用固定收益加成本转移模式,固定收益包括投资回报、固定费用及辅助材料消耗,产品生产的主要成本(煤、氧、电)采用成本转移模式。
乙烯、丙烯和丁二烯产品一般以气体形态通过管道销往园区内客户,少部分汽车装车销往华东地区,通过与下游客户签订长约合同,期限一般为3-5年,长约合同中含有价格公式条款,每月签署子订单时依据价格公示进行结算,长约合同一般在合同到期前半年商谈续签更新。长约合同依据价格公式于月底结算,不受产品价格波动的影响。
辛醇和异丁醛等液体类产品主要装车销往长三角及珠三角下游化工客户,每年与下游客户签订框架合同,合同中对除销售价格以外销售数量、付款方式及交付方式等条款进行约定,销售价格根据实际订单签署当月市场价格具体约定。国内丁辛醇产品市场存在公开报价,主要参考客户当地市场价格与客户协商具体合同价格。框架合同于每年年底签订次年合同。
④行业地位
在清洁能源领域,公司为工业气体及基础化工原料综合运营商,主要定位于向南京化工产业园区内其他下游企业提供工业气体及液体化工产品配套。公司
进入南京化工产业园较早,拥有稳定的客户基础,通过管道运输向园区内客户供应工业气体产品及部分液体化工产品,与客户生产能力相匹配,具有客户粘性强以及区域独占性的优势,未来不排除战略性选择其他产业园区复制现有的经营模式;同时,有选择地拓展下游产品链条,进一步提升市场地位。
工业气体产品国内市场竞争度不高,大部分是作为配套生产装置。随着大型项目的投资建设,对于工业气体产品的需求也不断增长,规模较大的企业通常自行建设配套气体装置以控制成本,周边中小型企业通常会外部采购气体产品,但近几年随着国家对于园区及行业政策的收紧,周边企业的气体需求增长不明显。竞争对手主要为园区内其他产气企业,包括扬子石化气化装置、南化公司气化装置,其气体产品主要为自用,少部分外供,且煤气化装置起点较晚,在生产成本控制、装置管理方面,公司具备明显优势。
烯烃产品市场规模庞大,近几年国内产能增长快速,乙丙烯产品近两年产能增速都在千万吨级,外加烯烃产品理化属性决定其不能长距离运输,一般系企业上下游配套装置,故烯烃产品无法比较公司在国内或区域内的占有率,公司已与南京江北工业园区内多个大型优质客户建立稳定的长期供应合作关系,做到区域内优质客户全覆盖。在区域内烯烃产品的主要竞争来自于国内大型炼化项目例如恒力和浙石化、丙烷脱氢项目例如万华化学和东华能源、轻烃及乙烷裂解项目例如新浦化学和卫星石化等知名企业,相同的市场价格下公司低成本的工艺路线决定了独特的竞争优势。
公司丁辛醇产品自2018年后暂无新增产能,新增产能投产预计在2023年以后,目前我国正丁醇及辛醇的市场规模稳定在500万吨左右,公司丁辛醇国内市场占比约为5%。丁辛醇产品国内各厂家工艺路线基本一致,竞争对手包括中石化、齐鲁石化、鲁西化工、天津碱厂和华鲁恒升等,竞争体现在自身区位优势和区域内客户的匹配度,例如运费等,公司在华东区域优势明显。
(2)半导体显示材料
1)业务概况及主要产品
半导体显示材料业务为全球五大液晶材料供应商之一,国内行业龙头,国内显示材料领域唯一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一直致力于打造成为国际一流的半
导体显示材料制造商。公司半导体显示材料业务包括TN、STN等单色液晶材料、
TFT-LCD液晶材料和OLED材料等显示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北京诚志永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永华”)是该业务板块的主 要控股平台及未来分拆上市的主体;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石家庄诚志”)是诚志永华全资持股的经营主体,是国内主要的液晶材料生产 厂家,秉承清华大学液晶材料领域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开创液晶材料国产化先河,发展成为我国规模大、品种全、服务完善的液晶材料金牌企业,并创立了国产液 晶自主品牌“slichem”。石家庄诚志永华为全球最大的TN/STN混合液晶材料供应 商、大中华地区最大的混合液晶材料供应商及OLED材料新锐供应商。为顺应未 来的技术发展趋势,公司在包括PDLC等非显示材料领域以及OLED材料、其它 显示用化学品等平板显示的前沿技术和产品开发方面积极布局,从专注于液晶 材料进一步扩展到相关显示材料领域。
2)经营模式
①采购情况
公司的上游供应商主要为基础化学品生产商及部分液晶材料厂商,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基础化工原料及中间体、粗品单体。公司按照供应商的整体实力、技术、产品品质及服务,将供应商分为战略供应商及普通供应商,同时,也会由公司资质、品质、供应链等部门共同审核,订立《合格供应商清单》,并根据情况做订单分配。对于市场价格波动较小的原材料,公司采用年度询价和季度询价相结合的方式,供应商每年度、每季度各向公司报价,公司在比价后与供应商签订制式合同;对于价格波动较大的溶剂类原材料,通常以商品网站的公开价格为基准,通过三家比价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及采购价格。公司采购的结算周期通常为 30、60、90或120天。
2021年公司的主要供应商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广域化学有限公司、烟台德润液晶材料有限公司、烟台盛华液晶材料有限公司、河北美星化工有限公司等。
②生产情况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TFT(ThinFilmTransistor)混合液晶材料,以及部分黑白液晶材料及少量的OLED材料。公司生产模式主要为订单式生产,以及备货式生
产。订单式生产,即公司接到客户订单后,在ERP系统中下发生产任务给各个生产部门,各个生产部门据此领料并生产;备货式生产主要用于液晶单体,公司依据历史用量及近期用量趋势,结合每种液晶单体的生产周期,将液晶单体在ERP系统中设定安全库存,并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备货式生产模式下的液晶单体主要用于配置混合液晶。
③销售情况
半导体显示材料业务板块的主要客户包括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滁州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乐金显示(中国)有限公司、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
④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诚志永华作为行业龙头,在国内率先打破了国外公司的垄断。诚志永华是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是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单位、中国电子材料协会理事单位、中国OLED产业联盟会员单位,河北省信息产业与信息化协会副理事长单位,河北省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参与了国家级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审核工作。诚志永华研发实力雄厚,在显示材料领域共计申请专利749件,授权专利281件,其中国际授权专利82件。诚志永华技术中心作为液晶显示材料领域唯一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目前承担了国家发改委唯一 OLED方面科研立项项目,项目支持金额为3000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建设的河北省有机光电材料重点实验室获正式授牌。该重点实验室将瞄准国家有机显示材料(显示材料和非传统显示材料)战略需求,针对行业中存在的制约有机显示材料国产化过程中的关键瓶颈问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确定了未来四个研究发展方向,包括高性能液晶材料合成及机理、OLED材料的设计及合成、聚合物分散液晶材料的技术、液晶材料在微波通讯中的应用。
7、其他业务板块
发行人其他业务板块主要包括旅游、资产租赁、酒店住宿餐费、大型活动运营收入业务、酒类销售、纸品销售等,是发行人多元化经营的有益补充。其中旅游业务、酒店住宿餐费及大型活动运营收入业务主要由旅投集团负责运营,资产租赁业务主要由海投集团、海高集团、黄发集团等负责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