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信息 甲方(委托人): 注册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受托人信息 乙方(受托人):宇泰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 《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编号:260513000000800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丙24号9层1-5内1001室 邮编:100027 公司网站:www.safeinsurebroker.com 客服电话:010-65156607 服务邮箱:heguizhongxin@safeinsure.com.cn
宇泰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
《保险经纪服务委托协议书》
《客户告知书》
客户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您好!非常感谢您委托我公司(宇泰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我公司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的专业保险经纪机构。
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我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公司应当履行客户告知义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仔细阅读。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名称: 宇泰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
(二)住所:xxxxxxxxxxxxx00x0x0-0x0000x
(三)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编号:260513000000800
(四)许可证有效期: 2026 年 08 月 26 日
(五)业务范围: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为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经营区域: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
(七)联系方式:010-65156607
二、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重点关注保险责任、保险金额、责任免除或除外责任、被保险人权利义务、比例赔付或者给付、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犹豫期解除合同、退保损失、保险新型产品费用扣除及投资风险、健康保险产品等待期等内容,并可要求我公司业务人员对上述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三、如您投保的是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的个人人身保险产品,根据保险监管部门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向您提供《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该提示书着重对投保人合法权益、投保注意事项等进行提示,为了保护您的权益,请您在投保前务必认真阅读。
四、请向我公司工作人员了解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对于索赔时效、保险公司理赔时限、合同中止与失效、未成年人投保限额、保险标的转让、重复保险等的相关规定,以及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或夸大事故损失、申报年龄不真实等情形导致的法律后果。
五、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经纪机构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我公司已按《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的要求投保了职业责任保险。
根据保险监管部门规定,我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前均取得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我司及我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与经纪业务相关的保险公司、其他保险中介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我公司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经纪服务,并根据保险监管部门规定,依据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协议依法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
九、如您发现我公司从业人员存在误导行为及其它损害您合法权益的行为,请注意保留书面 证据或其他证据,可向我公司投诉反映(电话:000-00000000)。
客户确认
本人/本机构已阅知上述客户告知书。
客户名称(签字或者xx):
年 月 日
保险经纪服务委托协议
委托人信息 | |
甲方(委托人): | |
注册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
受托人信息 | |
乙方(受托人):宇泰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 | |
《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编号:260513000000800 | |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00x0x0-0x0000x | |
邮编:100027 | |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 服务邮箱: |
保险经纪服务委托协议内容
提示:
感谢您选择宇泰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简称“宇泰”)为您提供保险经纪服务,并自愿与宇泰签署《保险经纪服务委托协议》(简称“本协议”)。
为维护您自身的权益,在同意本协议之前,您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宇泰客服咨询。
您点击同意,即表示您完全理解且自愿接受本协议,在本协议生效后, 您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亦有权行使相应的权利。
订约主体
1.宇泰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可在全国区域范围内(港、澳、台除外)为客户提供保险经纪服务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在本协议中, 以“我公司”或“宇泰”代称。
2.客户:指通过宇泰购买保险产品的投保人。
根据您的不同选择,您将享受不同的服务内容,本协议中统称“客户”或“您”。
二、您的权利和义务
1.您应本着最大诚信原则,如实准确地向宇泰提供所有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信息和资料,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不提供虚假或不实信息,不隐瞒与委托事项及订立保险合同有关的重 要事项。
2.在委托宇泰为您提供经纪服务时,您应充分考虑自身的保险需求,在宇泰的协助下理性分析,慎重选择保险方案,并认真阅读投保单及保险合同条款,明确您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关于保险责任、除外责任、责任免除、犹豫期权利、合同生效和保险责任期间、退保费用、现金价值、保证利益、非保证利益、投资风险、索赔时效、变更解除合同权利、按期缴费义务、合同中止或失效等条款的规定。
3.购买保险产品时,您确保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法定监护人等保单关系人,应在投保单、照会、回执等法律文书上亲笔签名,不允许或默认他人代签,也不授权或诱使、暗示宇泰工作人员代替您签章。因非亲笔签名造成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4.当保险标的的风险性质改变、风险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发生任何可能引起保险理赔的事件、情况或保险事故时,您应当在 24 小时内通知xx。
5.在宇泰为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如保险公司要求宇泰出具您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文件,您应予配合提供。
6.您承认宇泰提供的服务是一种有价值的智力服务,对于宇泰及工作人员为您制作的任何文件和方案,宇泰均享有知识产权。未经宇泰许可,您不得随意复制、翻印及传播,并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上述文件。
三、宇泰的权利和义务
1.作为您的经纪人,xx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本着最大诚信的原则,在法律范围内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始终把您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2.xxxx《保险法》、《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xxxx专业知识和技术,根据您需求及您选择的服务项目内容,为您提供客观、中立的保险经纪和咨询服务,在您通过宇泰购买保险产品后,我公司会督促相应承保公司及时、准确履行保险合同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3.您如对宇泰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意,可通过电话、邮件或其它书面形式进行投诉,xxx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积极妥善处理,包括在必要时更换服务人员。
4.宇泰有权在您委托的业务范围内向相关方收取佣金。
四、信息保护政策
为向您提供更准确地个性化服务,在您使用宇泰服务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以如下方式 收集和使用您提供的企业或个人信息,本声明解释了这些情况下的信息收集和使用情况。宇泰非常重视对您的企业信息或个人隐私的保护,在您使用宇泰产品和服务前,请您仔 细阅读以下声明。
1. 宇泰仅会出于本信息保护政策所述的以下目的,收集和使用您的企业或个人信息:
(1)帮助您成为宇泰平台的注册用户
为成为宇泰平台的注册用户,您需要提供手机号码进行账户注册并创建密码;您可授权第三方(包括微信、QQ、支付宝)注册的账户登录宇泰平台,我们会获取登录人的昵称、头像。
(2)向您提供保险产品或服务需要
①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等要求,当您向宇泰申请投保、保全、理赔等保险业务时,我们会收集您的: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信息。
②除上述基本信息外,我们还需获取额外获取您的保险标的等相关信息。您知晓并同意,根据保险产品的类型不同,相应的保险标的的信息也不同,如机动车保险,需您的车辆 行驶证信息、车牌号、银行卡信息等。如航空类意外保险,需您的航班信息、客票号、 护照号等;如信用保证保险,可能需您的银行卡、通讯录授权、常用联系人名字、关系、联系方式、居住城市地址、活体检测照片,以及您的个人征信信息、信用信息等。
③宇泰可能会提供上述险种相关增值服务,如健康管理、家庭财产维修、出行信息服务、车辆管理服务等,相关增值服务需收集相应信息,如健康状况信息、房屋等财产信息、 航班信息、车辆信息等。
本项服务为附加业务功能服务,您可拒绝收集相关信息,但不影响您使用基本业务功能服务。
(3)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履行法定义务
您知晓,xx是依法成立的保险经纪公司,需遵循互联网及金融监管等要求,如客户身份识别和反洗钱义务、实名制管理义务、保险交易可回溯管理等。这些法定义务要求需收集您的个人身份信息、投保轨迹等。
您知晓,根据您所需的保险产品和服务的不同,以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所收集的信息类型以产品或服务申请页面为准。
您知晓,收集上述个人信息,系为订立、履行宇泰为您提供的保险经纪服务、宇泰履行法定职责或法定义务所必须的行为。
(4)用户画像和个性化展示
为改善宇泰的产品或服务、向您提供个性化的信息搜索及交易服务,宇泰可能会根据您的基本信息、在宇泰享受服务产品的信息、浏览及搜索记录、设备信息、位置信息,提取您的浏览、搜索偏好、行为习惯、位置信息等特征,为您绘制用户画像,并向您推送信息、产品、广告等。
如果您不想接收宇泰给您推送的信息,您可随时通过相应产品退订功能取消。
(5)提供客户服务及进行投诉
当您与宇泰联系时,宇泰可能会保存您的通信/通话记录和内容、您留下的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与您联系或帮助您解决问题,或记录相关问题的处理方案及结果。
2.收集您的企业或个人信息的方式:
(1)您主动提供的信息:您在产品或服务页面中主动填写的信息、申请产品或服务时、参与网络社区讨论时、投诉与咨询,就宇泰的服务与我们联系时所提供的信息,以及您在使用我们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您的交易和活动信息。
(2)我们主动采集的信息:在您使用宇泰及相关服务过程中,我们会收集您的企业或个人的计算机、手机及其他访问设备发送给我们的信息。
(3)我们从其他来源获得的信息:在取得您同意的前提下,我们还可能从宇泰合作伙伴、信用机构及经您授权而合法留存您的相关信息的第三方机构获取您的相关信息。 3.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企业或个人信息
(1)共享
①在法定情形下的共享:宇泰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诉讼争议解决需要,或按行政、司法机关依法提出的要求,对外共享您的企业或个人信息。
②您授权宇泰,将您提供给xx的信息、享受宇泰服务产生的信息、以及宇泰根据本条款约定查询、收集的信息,用于宇泰及其因服务必要委托的合作伙伴为您提供服务、推荐产品、开展市场调查与信息数据分析。
③对xxx之共享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和个人,宇泰会采取措施,要求他们按照法律法规、本信息保护政策以及其他任何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个人信息。
(2)转让
宇泰不会将您的企业或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
(3)公开披露
除在公布中奖活动名单时会脱敏展示中奖者手机号或账户登录名外,原则上,宇泰不会公开披露您的企业或个人信息。如确需公开披露,宇泰会向您告知公开范围、信息、目的,并征得您的同意。
4.xx尽力确保对您的信息记录是准确和及时的;
5.宇泰平台设有严格的安全系统,以防止未经授权的任何人,包括宇泰职员获取、泄露您的信息;
6.变更:
随着宇泰服务的进一步提升,信息保护政策的内容会随时更新。 7.保存期限
xxx在实现本信息保护政策中所述目的所必须的期间保留您的个人信息,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8.您的权利
1)您对您的个人信息的处理享有知情权、决定权,有权限制或者拒绝他人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
2)查阅和更正您的个人信息
您有权向宇泰查阅、复制其个人信息,如发现您的个人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的,有权要求宇泰更正、补充。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您有权要求宇泰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一)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
(二)宇泰停止提供服务,或者保存期限已届满;
(三)您撤回同意;
(四)宇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反约定处理个人信息;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要求解释权
您有权要求宇泰对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进行解释说明。
五、违约责任
您或宇泰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宇泰的最高赔偿限额,以向您提供保险经纪服务而收取的佣金为限。
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委托人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顺延次数不限。
七、联系方式和通知
1.您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和地址。若上述通讯方式发生变更,请您及时通知xx,以确保我公司可正常与您取得联系。
2.宇泰可通过您提供的任一联系方式向您发送通知,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八、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当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它
1.您和xx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均应遵守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您不得向宇泰及工作人员索要或收受本协议或保险合同约定之外的利益。xx亦严格禁止工作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若您需要向宇泰支付服务费,应通过转账或在线支付的方式付款至我公司指定账户。
2. 您如果是通过宇泰的自营网络保险平台签约的,则您点击同意按钮,视为您自愿与宇泰订立本协议,本协议即时生效。
3. 本协议持续有效的前提为:
(1)您通过宇泰投保的保单处于有效状态,未发生撤单、解除、退保、终止等情况;
(2)您按约定向宇泰支付服务费;
(3)处于有效期范围内。
4、发生下列情况之日起,宇泰给予您三十日的延长服务期间,若下列情形持续至三十日届满之日,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1)您通过宇泰投保的保单,已无任何一张处于正常有效状态;
(2)您未按约定支付续期服务费,且满足本条第一款约定情况的。
5. 因法律法规修订、废止等情况致使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