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WWL2111-001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智能网联(新能源)重卡(一期)项目生产物流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文件
(第二卷)
招标编号:LWWL2111-001
招标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
目录
第二卷
第三章投标邀请
智能网联(新能源)重卡(一期)项目生产物流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LWWL2111-001
2、招标内容:
对中国重汽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转运类物流服务项目进行招标,具体服务内容如下表所示:
包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服务内容 |
项目运行截止时间 |
A包 |
莱芜工厂工具工装加工部仓储配送项目 |
1、投标人需完成循环取货、集货、仓储(暂存)、分拣排序、配送、工具产品库(SAP9011库)入库收发货、SAP单据的确认的管理业务,将产品件及工位器具按照规定的入厂物流模式要求配送至其生产现场,并卸货至指定地点,与接收人员完成交接。对招标人供方提供的工位器具提供管理与维护。管理招标人厂内指定的工位器具存放区域,及时回收空工位器具,将空工位器具随循环取货返空至仓储单位,并提供运营过程的信息传递和财务管理工作。 2、投标人提供逆向物流服务,负责对车间零公里不合格品、拆车及改制产生的外购件及备配件的退库接收、保管、出入库等工作。 |
2022.6.30 |
B包 |
莱芜工厂车身二部焊装车间内部产品转运项目 |
投标人需完成莱芜工厂车身部二部焊装车间内部白皮驾驶室、面漆驾驶室的转运及装卸,完成外购产品件循环装卸货、仓储(暂存)、分拣排序,将产品件及工位器具按照规定的入厂物流模式要求配送至其生产现场,并卸货至指定地点,与接收人员完成交接。管理招标人厂内指定的产品件及工位器具存放区域,及时回收空工位器具及未使用产品件,将空工位器具随循环取货返空至仓储单位,按照招标人的管理要求,将线边产品件及时返回转运至仓库存储区域,并提供运营过程的信息传递和反馈工作。 |
2021.12.31 |
C包 |
莱芜工厂车身二部驾驶室外观覆盖件翻包分拣项目 |
投标人需根据生产车型类别将左右侧围外板、后围内外板、顶盖内外板、左右车门外板及加强板、左右地板、发动机罩、前围模块外板、地板横向支撑等15类产品从供应商的运输器具翻包分拣,并按照精定位器具的使用要求,将对应的产品件装配至精定位器具内。 |
2022.12.31 |
D包 |
莱芜工厂车身二部产品件及驾驶室装卸转运配送业务 |
车身二部需进行驾驶室装卸、发交总装等业务,另焊装车间所需的外购产品件的卸车及器具返空装车等业务 |
2021.12.31 |
E包 |
莱芜工厂外饰件仓储配送项目 |
负责外饰件装卸、仓储、配送至总装线边 |
2021.12.31 |
F包 |
莱芜工厂车架二部车架总成及产品件转运项目 |
投标人根据生产计划:1)、纵梁到货后先用行车卸车到纵梁车间,再用侧铲将纵梁转运至纵梁电泳车间电泳上线区。2)、铆接下线的车架总成需要转运到车架存储区,然后根据总装上线计划将车架总成转运至空中小车上线处。 3)其他临时需要用侧铲转运的工作
|
2021.12.31 |
详见第七章技术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国家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认证资质,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以上(已进入中国重汽物流商目录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3.2有3年以上汽车行业物流服务经验,有经验丰富的从事物流业务的员工团队,有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物流服务的硬件资源和运营能力。
3.2投标人具备道路运输主管部门批准的道路运输资质,拥有道路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括装卸、搬运、仓储、运输等服务项目;
3.4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它要求、规定;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开标时间:2021年 12 月 3 日上午 9 时(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庄镇南首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
7、中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原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为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中标人通过了资格审核、初评、现场复审、终评或其他所有相关程序,包括已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中标人被拒绝或该中标人此前的评议结果被取消,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中标人承担。
第四章投标资料表
本表是关于提供的服务和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A 说明 |
||
1.1 |
招标人 |
名称: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党家街道党家庄重汽路南首 |
1.3.5 |
其它资格要求 |
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参加开标会并交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 (2)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投标书(按照14.4要求携带) 注意:如果营业执照在开标日年检,须出具当地工商部门证明。 |
1.3.6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B 招标文件 |
||
6 |
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 |
联系人:A包杨海刚,B包-E包王悦,F包李金玲 电话:58067727、58067046、58067641 |
C 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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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报价方式 |
本项目报价方式具体见附件(不含税价),币种为人民币。 |
13.1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14.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同时提供投标书的电子文件(U盘)1份(包含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其中资质文件、技术标书,不分包统一提供;商务标分包单独编制、装订且单独密封;商务标书、技术标书、开标一览表、资质文件等请单独密封,分开投递。(投标文件可结合评分标准和卷一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写) |
14.5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为2万元,电汇;需2021年11月30日之前,将转账凭证扫描件发至yinjunhan@sinotruk.com。同时在开标时间之前,将转账凭证原件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至招标人。 招标人银行账户名称: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制造事业部 银行帐号:7372610182600049070 开户行:中信银行济南舜耕支行 行号:302451037264 摘要备注:智能网联(新能源)重卡(一期)项目生产物流业务外包项目投标保证金 以上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已经招标人授权 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通知财务部门退还未中标(成交)人的投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 (成交)人的投保证金或根据合同约定将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
D投标文件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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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 |
1)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
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庄重汽路南首中国重汽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 |
|
2)项目名称、招标邀请的标题和编号 |
项目名称:智能网联(新能源)重卡(一期)项目生产物流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LWWL2111-001 |
E开标及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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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
开标时间 地点 |
2021年12月3日9 时(北京时间) 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庄重汽路南首中国重汽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 |
19.3.2 |
评标办法 |
(2)综合评分法 |
19.4(1) |
合理最低投标价法 |
不适用 |
19.4(2) |
综合评分法 |
详见投标人须知19.4(2) |
19.4(3) |
最低评标价法 |
不适用 |
19.4(4) |
综合评估法 |
不适用 |
19.5.2 |
中标公示 |
确定中标人后,通过邮件或传真通知各投标人。 |
G中标服务费 |
||
28.1 |
中标服务费 |
无 |
H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
||
29.1 |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
无 |
附件:
各项目的报价方式
包号 |
项目名称 |
报价方式(不含税) |
开具发票类型 |
A包 |
莱芜工厂工具工装加工部仓储配送项目 |
按照发交货值的千分比(‰) |
开具仓储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 |
B包 |
莱芜工厂车身二部焊装车间内部产品转运项目 |
***元/辆份 |
开具仓储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 |
C包 |
莱芜工厂车身二部驾驶室外观覆盖件翻包分拣项目 |
产量≤5万,***元/辆份;5万<产量≤10万, ***元/辆份;产量>10万,***元/辆份 |
开具仓储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 |
D包 |
莱芜工厂车身二部产品件及驾驶室装卸转运配送业务 |
开具仓储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 |
|
E包 |
莱芜工厂外饰件仓储配送项目 |
按照发交产品毛坯件的百分比(%) |
开具仓储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 |
F包 |
莱芜工厂车架二部车架总成及产品件转运项目 |
***元/辆份 |
开具仓储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 |
备注:
1、F包车架A类件仓储转运项目当月应支付物流费=当月招标人车架二部铆接下线数量*合同标的;
2、此次招标涉及的项目招标人支付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账期30天。
《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
评标因素 |
总分 |
评审内容 |
最高 得分 |
评分标准 |
商务因素(70) |
55 |
投标报价 |
55 |
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标准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2.评标价格均以元(RMB)、‰为单位计算,百分率、得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评标专家组二分之一以上人员认为某投标总报价有低于成本价嫌疑的,视为无效报价,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
5 |
商务响应 |
5 |
经过有效性和符合性审核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运营经验、规划方案、质量、服务等, 有详细可行的行动计划能保证项目进度,有风险管理,根据计划策划从优到劣进行综合评审排序,视响应程度赋1~5分。无响应说明的不计分。 |
|
10 |
企业规模 |
6 |
投标人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项目案例中,已实施最大的制造业物流服务项目规模,包含运行模式、人员规模、设备规模、业绩情况等,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综合评审、排序,依次赋分。 |
|
项目经验 |
4 |
物流行业项目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每个案例1分,共计4分。 |
||
技术要求(30) |
30 |
总体方案设计 |
15 |
该项目的主要功能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方案应符合要求、内容详细,管理架构及项目人员配置合理,项目推进计划详细,具备先进的业务模式及亮点,根据所提供的总体方案可行性、合理性、完整性、可扩展性等综合评审、排序,自主赋分。 |
工艺流程设计 |
6 |
运营范围内的作业流程,如基本的配送流程、应急管理流程等,根据工艺流程的先进性、完善性、柔性、自动化程度等综合评审、排序,自主赋分。 |
||
设备选择 |
6 |
该项目方案的关键设备选择(物流搬运、分拣设备、物流存储设备、运输车辆等),根据设备选型及数量配备的合理性、品牌、性能、规格、技术指标、设备配置及所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等进行综合评审、排序,自主赋分。 |
||
设备管理 |
3 |
具有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完备的检测体系,保证设备质量符合生产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对于设备和外购零部件、元器件、电机等的选择根据提供的资料及产品的性能和品质从优到劣进行综合评审排序,自主赋分。 |
||
备注: 1、转化为单车物流费=物流费率*单车产品件成本 2、通过初审者为有效投标。 3、综合评价值相同的,依照价格、技术、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优先次序,根据分项评价值进行排名。若上述排名皆相同的,则由全体评委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排序在前。 4、评委打分不得超过得分界限。 5、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组织联合小组(财务、技术、设备、质量等)到中标候选人实地审核,如发现投标文件和资料有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招标人有权扣留其投标保证金。 |
第五章技术条款
一、业务介绍
1、招标业务范围介绍
包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业务范围介绍 |
A包 |
莱芜工厂工具工装加工部仓储配送项目 |
对工具工装加工部向莱芜工厂供应的产品(翻转轴总成系列产品、组合支架系列产品、前簧支架系列产品、V推支座系列产品、后处理前/后支架、铸造横梁)和相适应的工位器具进行循环取货、集货、仓储(暂存)、转运、分拣排序、上线配送、工具产品库(SAP9011库)入库收发货、SAP单据的确认的管理业务、循环装卸货,产品件及工位器具的回收等业务。投标人提供逆向物流服务,负责对车间零公里不合格品、拆车及改制产生的外购件及备配件的退库接收、保管、出入库等工作。 |
B包 |
莱芜工厂车身二部焊装车间内部产品转运项目 |
白皮驾驶室、面漆驾驶室的转运及装卸,外购产品件循环装卸货、仓储(暂存)、分拣排序,产品件及工位器具的回收。 |
C包 |
莱芜工厂车身二部驾驶室外观覆盖件翻包分拣项目 |
将左右侧围外板、后围内外板、顶盖内外板、左右车门外板及加强板、左右地板、发动机罩、前围模块外板、地板横向支撑等15类产品从供应商的运输器具翻包分拣,并装配至精定位器具内。 |
D包 |
莱芜工厂车身二部产品件及驾驶室装卸转运配送业务 |
车身二部需进行驾驶室装卸、发交总装等业务,另焊装车间所需的外购产品件的卸车及器具返空装车等业务。 |
E包 |
莱芜工厂外饰件仓储配送项目 |
外饰件装卸、仓储、配送至总装线边。 |
F包 |
莱芜工厂车架二部车架总成及产品件转运项目 |
1)纵梁到货后先用行车卸车到纵梁车间,再用侧铲将纵梁转运至纵梁电泳车间电泳上线区。 2)铆接下线的车架总成需要转运到车架存储区,然后根据总装上线计划将车架总成转运至空中小车上线处。 3)其他临时需要用侧铲转运的工作 |
投标人负责上述过程中相关的信息传递和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A包:
投标人按要求完成所负责零部件及其工位器具的接收作业,如:接收、装车、取货、卸车、入库、记账、保管、排序、配送(正常配送与紧急配送)、返空。以及工具产品库(SAP9011库)入库收发货、SAP单据的确认的管理业务,产品和工位器具外观质量的简单维护工作。根据招标人总装五部的生产作业计划,及时将所需的产品件投送至总装PC区。投标人提供逆向物流服务,负责对车间零公里不合格品、拆车及改制产生的外购件及备配件的退库接收、保管、出入库等工作。
B包:
投标人按要求完成所负责零部件的接收作业,如:接收、取货、卸车、入库、记账、保管、排序、配送(正常配送与紧急配送)。
C包:
投标人按要求完成所负责左右侧围外板、后围内外板、顶盖内外板、左右车门外板及加强板、左右地板、发动机罩、前围模块外板、地板横向支撑等15类产品的翻包分拣及装配作业。
D包:
需进行驾驶室装卸、发交总装等业务,焊装车间所需的外购产品件的卸车及器具返空装车等作业。
E包:
根据招标人总装五部的生产作业计划,及时将所需的外饰件投送至总装PC区,由招标人车身二部进行工作量的统计。
F包:
1)纵梁到货后先用行车卸车到纵梁车间,再用侧铲将纵梁转运至纵梁电泳车间电泳上线区。
2)铆接下线的车架总成需要转运到车架存储区,然后根据总装上线计划将车架总成转运至空中小车上线处。
3)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招标人提供的车辆、行车等设备进行保养维护、维修,确保设备的状态良好;
4)投标人负责转运及发交过程中车架总成及纵副梁的外观质量保护以及因投标人导致的磕碰划伤的修复工作;
5)其他临时需要用侧铲转运的工作
2、业务量介绍
2.1 生产纲领
根据莱芜工厂实际排产为准
2.2生产计划
按照精益化、敏捷化的设计理念,满足工程生产、工艺流程与3+3(3天锁产+3天滚动)生产组织模式。
具体业务量要求:
包号 |
项目名称 |
业务量说明 |
A包 |
莱芜工厂工具工装加工部仓储配送项目 |
约80000辆份,单车产品件成本约为2100元 |
B包 |
莱芜工厂车身二部焊装车间内部产品转运项目 |
约3000辆份 |
C包 |
莱芜工厂车身二部驾驶室外观覆盖件翻包分拣项目 |
约91600辆份 |
D包 |
莱芜工厂车身二部产品件及驾驶室装卸转运配送业务 |
约3000辆份 |
E包 |
莱芜工厂外饰件仓储配送项目 |
约10000辆份,单车产品件成本约876元 |
F包 |
莱芜工厂车架二部车架总成及产品件转运项目 |
约10000辆份 |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A包:
1、根据招标人的生产作业计划,由投标人负责仓储投送,主要如下:
1)投标人根据总装五部的生产作业计划,及时将所需的产品件投送至总装PC区。
2)投标人根据总装五部班制(单班或双班),严格按照总装五部下达的配送作业计划要求,进行相应产品的储备,确保产品发交的准确性、及时性。
3)投标人确保帐卡物的一致性,严格按照先入先出原则做好在制品的仓储品配送管理。
4)投标人要确保生产、仓储、转序的环境满足产品质量的要求。
5)投标人要确保交付的产品外观及工位器具外观经总装五部检验人员的检验认可,符合卡车公司的质量标准要求。
6)由投标人仓储管理及运输配送原因造成的质量考核及索赔由其全额承担。
2、具体业务内容要求如下:-
序号 |
业务内容 |
基本要求 |
1 |
仓储(暂存)管理 |
1.采取必要的室内仓库存放以提升防护水平。 2.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确保产品在仓储过程中质量完好。 3.每月对产品进行盘存并将盘存结果传递至招标人,与招标人完成对账及差异处理。 4.购置相应的物资保险、添置消防、防盗等设备,确保物资仓储安全。 5.按目视化标识(标牌、标线)、厂家、型号分类存放,不得随意混放。 6.严禁出、入库装卸野蛮操作,如出现磕碰损坏由承包方承担。 7.严格控制作业现场进、出车辆数量,确保现场安全、有序。 8.按要求做好现场6S管理。 9.账物一致率100%。 |
2 |
配送 |
1.装车完毕后,将产品运输至招标人生产现场。 2.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确保产品在配送过程中质量完好。 3.到达指定卸货区域后,双方对货物数量及外观质量共同进行清点、外视检查,核查无误后双方交接签字确认。 4.将产品卸货至招标人生产现场指定区域。 5.将空器具装车并清理出招标人厂区。 |
3 |
逆向物流 |
投标人提供逆向物流服务,负责对车间零公里不合格品、拆车及改制产生的外购件及备配件的退库接收、保管、出入库等工作。 |
4 |
系统操作管理 |
1、投标人负责工具工装加工部在莱芜工厂设定的工具产品库(SAP9011)的管理,包括资产(产品件、工位器具)保管,入库收货管理,出库发货管理,产品配送、服务工作,并负责SAP单据的确认。 2、以莱芜工厂总装五部生产线作业计划时间为依据,确保工具工装加工部所属产品件供货及时到位。
|
B包:
序号 |
工作项目 |
工作内容 |
车辆需求 |
人员需求 |
1 |
外购产品件的转运 |
外购冲压件自6号门转运至车间仓储区 |
5台(3T) |
5人(叉车工) |
产品件自仓储区转运至线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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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位器具转运 |
车间内空器具转运至6号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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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白皮驾驶室下线、转运 |
白皮驾驶室下线 |
||
白皮驾驶室准运至缓存区或6号门 |
||||
4 |
面漆驾驶室车间内转运 |
车间内临时存储的面漆驾驶室的转运 |
C包:
序号 |
业务内容 |
基本要求 |
1 |
驾驶室外观覆盖件翻包分拣 |
投标人需根据生产车型类别将左右侧围外板、后围内外板、顶盖内外板、左右车门外板及加强板、左右地板、发动机罩、前围模块外板、地板横向支撑等15类产品从供应商的运输器具翻包分拣,并按照精定位器具的使用要求,将对应的产品件装配至精定位器具内。 |
D包:
序号 |
工作项目 |
工作内容 |
叉车需求 |
人员需求 |
1 |
驾驶室装卸 |
①面漆驾驶室自运输车辆卸车并转运至仓储区或总装物流门口; |
2台(3T)、2台(2.5T) |
5人(其中叉车工4人) |
②白皮驾驶室自焊装车间物流门口装载至运输车辆。 |
||||
2 |
驾驶室投送 |
①面漆驾驶室自存储区投送至总装车间物流门口; |
||
②面漆驾驶室自自总装车间物流门口转运至驾驶室缓冲区; |
||||
③驾驶室防护拆卸及其他。 |
||||
3 |
驾驶室支架清运及装卸 |
①驾驶室支架自总装上线区转运至物流门口; |
||
②驾驶室支架自总装车间物流门口转运至仓储区; |
||||
③驾驶室支架自仓储区装载至运输车辆; |
||||
④驾驶室支架自运输车辆卸车至仓储区。 |
||||
4 |
冲压产品卸车 |
冲压产品自运输车辆卸车并转运至焊装车间物流门口。 |
1台(3T) |
1人(叉车工) |
5 |
工位器具装卸 |
冲压产品空工位器具自焊装车间物流门口装载至运输车辆。 |
E包:
根据招标人的生产作业计划,由投标人负责仓储投送,主要如下:
1)招标人总装五部的生产作业计划,及时将所需的外饰件投送至总装PC区,由招标人车身二部进行工作量的统计。
2)招标人车身二部实行单班制,严格按照招标人车身二部下达的配送作业计划要求,进行相应产品的储备,确保产品发交的准确性、及时性。
3)投标人确保帐卡物的一致性,严格按照先入先出原则做好在制品的仓储管理。
4)承包方要确保生产、仓储、转序的环境满足产品质量的要求。
5)投标人要确保交付的产品经车身二部检验人员的检验认可,符合卡车公司的质量标准要求。
6)由投标人质量管理及加工原因造成的质量考核及索赔由其全额承担。
7)各外包工序执行车身二部的工艺规范及作业指导书。相关设备的技术参数执行车身二部的相关要求,不得擅自调整。
F包:
1)纵梁到货后先用行车卸车到纵梁车间,再用侧铲将纵梁转运至纵梁电泳车间电泳上线区。
2)铆接下线的车架总成需要转运到车架存储区,然后根据总装上线计划将车架总成转运至空中小车上线处。
3)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招标人提供的车辆、行车等设备进行保养维护、维修,确保设备的状态良好。
4)投标人负责转运及发交过程中车架总成及纵副梁的外观质量保护以及因投标人导致的磕碰划伤的修复工作;
5)其他临时需要用侧铲转运的工作。
三、运行管理要求
1、标准化要求
1.1投标人应针对装卸、排序、配送等物流操作环节建立流程文件,并将其用于指导员工的日常操作。相关流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数据管理文件
涉及岗位的标准作业指导书(SOP)
目视化管理文件
1.2对于有盘点需求的,依照招标人要求,做好相关产品盘点及盘点表上报工作。
1.3对于涉及仓配业务的,投标人方依据招标人的要求,负责所有器具清点、办理入库、盘点工作。
1.4厂区内的器具存放区由投标人负责管理,空器具及时清理,器具存放不得超出器具存放区域。
1.5投标人负责保证相关器具使用完好,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器具损坏或缺少器具影响产品质量、生产停线,由投标人承担损失。
1.6投标人需严格按照招标人各部现场定置要求、区域规划摆放,做好现场HOS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提升。
1.7投标人负责确保产品运送过程中的质量,若因投标人造成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由投标人承担一切损失。
2、生产计划与物料计划
2.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发布的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和调配人员。如对生产计划存在疑问,及时与招标人进行沟通和协调。
2.2 投标人须按要求及时接收招标人发出的各类物料计划,并及时、正确地使用这些物料计划指导实施日常操作。对物料计划中存在的疑问,要及时与招标人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协调。这些计划包括看板拉动单、排序拉动单、紧急拉动单、空器具返回指令等等。
2.3 遇招标人生产计划或物料计划调整时,投标人需要配合同步执行并建立相应预案。
3、运作报告与日常响应
3.1 投标人有义务每周向招标人提供运作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涉及以下的信息:投标人每日运作情况、投标人人员变动情况、每日安全、质量等等。在实际情况下,招标人如有其他的信息要求,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3.2 除每周运作报告外,投标人还应第一时间汇报其他对招标人造成停线风险的运作问题,积极与招标人人员协调解决,并随时跟踪和更新结果。
3.3投标人执行招标人及招标人的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
4、安全生产要求
4.1投标人在合同期间内,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投标人人员工伤、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一切事故及劳资纠纷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与招标人无关。投标人人员在其工作期间患病或受到人身伤害,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包括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与招标人无关。投标人有义务采取措施确保安全作业,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事故、责任与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4.2投标人在承包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山东省、济南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在外包区域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4.3投标人确保已与其派出至招标人的人员签署正式劳动合同,该等人员的资质、技能等素质应满足外包业务的工作要求,投标人负责对所用人员的管理(包括签署劳动合同,支付报酬,交纳保险等)。如因投标人提供材料不符合招标人要求,导致协议不能如期履行的,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4.4投标人用工条件(年龄结构等)符合招标人的相关要求,要求投标人员工熟知驾驶室车型及配置。
4.5投标人使用各类车辆(社会、厂内)必须按时进行年度审验,购置相关保险,保证车辆安全附件齐全、有效,安全运行。
4.6投标人所聘用的各类车辆(社会、厂内)驾驶人员必须取得驾驶证或场内车辆驾驶证,同时建立人员档案,按时参加培训、复审,保证证件有效。档案备查。
4.8涉及产品件仓储的,投标人需购买与库存资金相匹配的保险。
5、运营设备要求
5.1服务范围内所需的物流仓储设施、物流搬运设备(叉车、拖车、卡车及其附属电瓶等)提供方式如表1所示。
5.2对于需要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设备性能、投入数量进行审核,当设备无法满足招标人运营需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合格设备或追加设备投入。
表1运营设备预估量
包号 |
运营设备预估量 |
备注 |
A包 |
9.6米飞翼车不少于两辆(车辆满足:重汽品牌车,排放国五及以上)、3T电叉一辆 |
投标人提供 |
B包 |
3T电叉5辆;3T拖头两台 |
招标人提供 |
C包 |
不涉及 |
不涉及 |
D包 |
3T电叉3辆、2.5T电叉2台 |
招标人提供 |
E包 |
叉车1台、拖车1台 |
招标人提供 |
F包 |
5T侧铲1辆 |
招标人提供 |
5.3投标人根据招标人业务运作需要自行购置适量、合格的通讯工具、办公器材及耗材、辅助工具和材料等。
6、外包服务费用要求
6.1场地要求:A包:投标人提供场地,若运行过程中场地变更为招标人,投标人需按照0.71元/平米/天缴纳租赁费;B包-E包:投标人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场地的,投标人需按照0.71元/平米/天缴纳租赁费。
6.2厂房的消防设施设备由投标人提供。
6.3水、电、压缩空气等能源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物业费由投标人承担。
6.4投标人员工使用的工作服、手套、劳保鞋、防毒口罩等劳保用品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投标人应确保相关劳保用品的合格性和适用性。
6.5对于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日常维护及故障维修费用由招标标人承担。若因投标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招标人负责维修,投标人照价赔偿且保证不得影响招标人正常运作。
四、人员管理要求
1、人员测算
下表中的人员测算仅供参考
包号 |
项目名称 |
人员测算 |
A包 |
莱芜工厂工具工装加工部仓储配送项目 |
人员配置数量4人(单班) |
B包 |
莱芜工厂车身二部焊装车间内部产品转运项目 |
人员配置数量7人(单班) |
C包 |
莱芜工厂车身二部驾驶室外观覆盖件翻包分拣项目 |
人员配置数量12人(单班) |
D包 |
莱芜工厂车身二部产品件及驾驶室装卸转运配送业务 |
人员配置数量6人(单班) |
E包 |
莱芜工厂外饰件仓储配送项目 |
人员配置数量11人(单班) |
F包 |
莱芜工厂车架二部车架总成及产品件转运项目 |
人员配置数量1人(单班) |
2、组织机构
2.1 投标人项目经理责任人必须具备五年以上团队带领经验,三年以上运营管理及规划经验。投标人项目经理责任人的任用,必须通过招标人对其资质和能力的评审。
2.2 投标人运营组织架构的设置须以招标人的业务设定为基础,与招标人系统的业务框架和运营流程保持一致。
2.3 投标人必须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及员工激励机制,控制人员流失率,避免对招标人的生产运营造成不良影响。
2.4 各级人员应具备“一岗多能”,在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投标人应充分体现这一要求。
2.5 在某些特殊岗位投标人人员必须达到相关岗位要求并且具备相关的操作资格证。
3、人员管理
3.1投标人专职岗位人员如发生变更,需要在变更前2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物流部门备案并获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进行人员的变更。
3.2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业务定期组织人员培训,保存培训记录,培训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培训类型包括操作技能及标准化作业培训、安全和消防培训、新业务流程培训等。
六、考核
1、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招标人发布的ZZKC.13.SP17.03《三方物流基础管理项目检查考核办法》(附件1)和《关于物流服务商的管理规定(19条)》(附件2),此项是中标及授予合同的前提,不允许偏离。
2、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国重汽集团发布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商评价管理流程》(附件3)对投标人进行评价管理,投标人需积极响应,不允许偏离。
五、物流服务终止说明
物流服务终止分为:合同期满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主动提前退出(需在合同中明确违约赔偿问题)、因投标人服务业绩差、不能满足招标人生产需求、在合同期内造成招标人重大资产损失,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要求终止合同(招标人无违约责任),详见附件3《关于物流服务商的管理规定》。
六、投标技术方案要求
8.1投标人在投标前应与招标人技术负责人和业务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在招标前提交投标技术方案,技术方案需包含以下方面:
(1)业务理解及详细的运营方案。
(2)管理架构及项目人员配置,操作员工配置,人员招聘计划。
(3)物流装卸设备、器具、配送车辆购买或租赁计划。同时提供设备的详细计划推进表,包括设备厂家,安装、调试、生产等计划安排。
(4)作业流程(基本的收发存流程,应急管理流程,批次管理方案)。
(5)项目启动准备周期及推进计划。
(6)其他先进业务模式及亮点展示。
8.2投标人在上述技术方案要求中提供的人员、设备配备和投入计划,在项目启动阶段必须切实执行。当出现执行不力或未能满足招标人要求,对招标人生产运营造成重大风险时,招标人有权中止商务合同。
七、合同履约保证金
各包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下表,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应按照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包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履约保证金 |
A包 |
莱芜工厂工具工装加工部仓储配送项目 |
5万 |
B包 |
莱芜工厂车身二部焊装车间内部产品转运项目 |
5万 |
C包 |
莱芜工厂车身二部驾驶室外观覆盖件翻包分拣项目 |
15万 |
D包 |
莱芜工厂车身二部产品件及驾驶室装卸转运配送业务 |
5万 |
E包 |
莱芜工厂外饰件仓储配送项目 |
5万 |
F包 |
莱芜工厂车架二部车架总成及产品件转运项目 |
5万 |
附件1:
三方物流基础管理项目检查考核办法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有效贯彻公司要求,加强三方物流公司基础管理,通过检查、考核、指导,促进并提高三方物流基础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文件。
本管理文件适用于制造部对为卡车公司提供物流服务的三方物流公司的基础管理检查过程或活动。
2、相关文件及术语
2.1 相关文件
《第三方物流服务商评价管理流程》
2.2 术语解释
无
3、管理职责
3.1制造部是本管理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基础管理项目的日常检查、考核与指导,每月进行汇总,存档备查;对不合格项及纠正措施和关闭情况,进行复查、验收或二次考核;公司基础管理考核信息的传递,督促被考核的物流公司落实责任及考核金额;监督检查考核单的填制和相关信息传递与存档。
3.2财务部依据考核结果对责任三方物流公司收取考核罚款,或在其应收的服务费中,挂账并扣减被考核金额。
3.3制造部负责对检查结果及三方物流检查考核信息反馈单的审核。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管理程序
4.1.1制造部每日汇集单日检查结果及接收的反馈信息对责任单位下发《二方/三方物流基础管理问题反馈单》
4.1.2各三方物流公司接到考核信息后,在规定日期内落实纠正措施与关闭日期,并将信息传递至制造部。
4.1.3制造部依据责任三方物流公司纠正措施与关闭日期,对严重不合格项进行复查、验收。并根据验收情况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三方物流公司,进行相关考核。
4.4.4制造部将对三方物流公司的考核情况传递至财务部执行考核。
4.4.5仓储管理
4.4.5.1物流基础信息
4.4.5.1.1各物流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仓储管理制度及相关作业标准,确保仓储管理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并有效运行,仓储管理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修订。
4.4.5.1.2各物流单位应确保营业执照及仓储保险在有效期内,并提交有效文件。
4.4.5.1.3各工种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相关业务及安全培训,货运车辆、叉车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持有相关操作证并确保在有效期内。
4.4.5.1.4各物流单位应提交物流从业人员信息,车辆、特种设备等物流工具备案信息、库房地址与面积信息,并定期更新。
4.1.5.2仓库管理
4.1.5.2.1库区管理要求
a)仓储区域应清晰划分收(卸)货区、待检区、理货区、工位器具存放区、不合格品区等功能区,明确区域责任人,并按HOS目视化管理要求悬挂、张贴区域标识,绘制仓库区域布局图,标明功能区、各类物资存放位置,并张贴于仓库入库门口明显位置。
b)仓库现场应符合5S管理要求,仓库整体应做到“两齐”(库容整齐、堆放整齐)、“三清”(数量、质量、规格清晰可查)、“三洁”(货架、物件、地面整洁)、“两相符”(账、物相符);货架区域号码准确、清晰、牢固,仓储区内区、架、层、位定位准确。
c)仓储货架、升降平台、叉车等常用设施设备要做好保管、维护工作,做好日常点检记录及存档管理,便于追溯;定期清杂、除尘、润滑,涂漆防锈、调整紧固,器材、设备存放至指定储物柜或存放区。
d)物流器具不允许出现张开、凸出、悬出等不正确的荷载布置。
e)库区货架间、通道内严禁摆放其它物品,保持通道畅通;拆卸后的包装物和垃圾必须摆放在指定区域,并做到当班清理干净,保持库容整洁。
f)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按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及卡车公司《安全、环保、消防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各物流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仓库防火、防盗、防爆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禁止出现仓储物资占用消防安全通道的现象,保障仓储场所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等。
4.1.5.3物资存放要求:
4.1.5.3.1仓储物资应按照待检(质检)、合格(非限制)、不合格(冻结)等不同质量状态分类分区存放,并做好相应标识。
4.1.5.3.2物资存放位置应根据产品出库频率合理选定,便于提高出入库效率。
4.1.5.3.3物资应按供应商到货入库时间形成不同的批次,并按货位区分存放。
4.1.5.3.4有储存期限要求的产品,应严格按照储存期限管理,超储存期限的产品要单独存放,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处理;没有储存期限要求的产品严格按库龄管理。
4.1.5.3.5仓储物资不得落地存放,商品包装标识应一律向外,便于查找;有特殊防护要求的产品要有明确标识,并按照防护要求存放。
4.1.5.3.6物资堆放不得超过设计仓容和设计堆跺线,符合“安全、整齐、美观”的要求,货物的堆放应满足仓库“五距”(顶距、灯距、墙距、柱距、垛距)管理要求,“五距”管理要求。
4.1.5.3.7对超过保质期的、锈蚀严重的、发霉、变质的产品件,仓库管理人员应重新报检,质量部根据检查情况更改系统中的质量状态。因产品换型、质量改进等下场的产品如判定为不再消化,由质量部更改系统中的质量状态为不合格,以便进行清理整顿,提高仓库的利用率。
4.1.5.3.8货架和容器应完好无缺,支持堆放物的任何架构应结构牢固,以支撑其上部的堆放物品。除堆放物的顶部以外,不应从其他任何部位取下任何物体。
4.1.5.3.9不得将物品堆放在任何移动中的机械附近,堆放物应远离车辆和人行的通道,堆放物之间的通道不得有任何障碍物,并应保持畅通,不得攀爬堆放物。
4.1.5.3.10在货架上的所有货物储存应整洁,不可在储物架上过载或超高存放,应预防物料从货架上滚落。
4.1.5.3.11不应有不受控制的堆放而降低储存区的照明度及通风水平,堆放物不应阻碍人员接近配电箱、配电盒、应急设备及消防通道等,堆放物的堆放方式不得妨碍喷水头或火警探测器有效地运作。
4.1.5.3.12仓储物资应根据产品件性能和特点进行存储和保管,实行特殊产品特别管理。易燃易爆类产品的存放要设立专区,张贴或悬挂重点防火部位和严禁烟火标识牌,重点防火部位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保持通风、干燥、有防火器具、清理工具,防止高温(不超过35℃)、日光直晒等。对特殊物品(如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物品)应遵照其对应或相关的堆放及储存要求,如化学危险物品对温度、湿度、堆垛、养护的要求。
4.1.5.3.13金属类专用、通用货架或器具在室内或大棚下存放,防雨淋、防风沙、防磕碰、防曝晒,防划伤、防潮湿、防锈蚀等。允许叠放的产品相邻之间要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叠放层不宜过高。
4.1.5.3.14非金属类专用、通用货架或器具在室内或大棚下存放,防雨淋、防风沙、防磕碰、防曝晒,防划伤、防挤压,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干燥环境等;并遵照其产品特性,储存条件控制存放温度。
4.1.5.4物资盘点
4.1.5.4.1 制造部每月底、每季度末、每半年及年末组织盘点工作,制定月末、季末、年末盘点计划,明确时间及监/盘人员。盘点结束后要将盘点结果、盘点差异原因分析、差异处理措施等档案留存备查,各物流单位将盘点表及盘点分析报告于次月5日前报制造部。
4.1.5.4.2 三方物流接到盘点通知后应提前对盘点产品进行整理,将长期积压产品、下场件、不合格品隔离摆放,以便区分清点。
4.1.5.4.3 盘点前,三方物流完成所有单据的出、入库确认,杜绝货单不同步、挂单不确认等情况。
4.1.5.4.4 盘点采用实盘实点方式,在仓储区域内按一定顺序进行盘点,以产品发交的最小单位进行清点,禁止目测数量、估计数量。原则上产品在盘点时要处于静止状态,不随意挪动盘点货物的位置,确因生产需要挪动的要做好记录和标记,避免重盘和漏盘,盘点人员如实记录实物盘点数量及产品质量状态。
4.1.5.4.5 盘点结束后制造部监盘人员与三方物流人员共同核对系统数量,数据核对完毕后由仓库盘点负责人、物流经理、仓库保管、制造部监盘人员在《盘点表》上共同签字确认。
4.1.5.4.6 针对盘点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受损、过期失效等产品须在盘点表中注明上报,仓储单位转移至不合格品区,作相应标识,禁止发交上线。
4.1.5.4.7 盘点过程出现的账物差异,由责任三方物流分析并查明原因,制造部根据差异明细按照差异处理流程制定处置计划,并跟踪完成情况。
4.1.6 车辆管理
4.1.6.1 关于入厂货运车辆条件
4.1.6.1.1入厂货运车辆应由被服务单位统一填写《入厂货运车辆审批表》备案后报制造部备案,已备案为废旧物资处置的车辆,立即从原物流车辆备案表中去除。
4.1.6.1.2凡进入卡车公司厂区的物流货运车辆,必须为重汽品牌产品,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非重汽品牌的物流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卡车公司厂区作业。
4.1.6.1.3凡入厂货运车辆应符合集团公司下发的关于《关于对进入厂区物流运输车辆统一实施规范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的要求。
4.1.6.1.4车况差、安全附件缺失、非法改装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禁止入厂,已列入卡车公司入厂车辆黑名单的车辆禁止入厂。
4.1.6.2 关于车辆统一颜色标识
4.1.6.2.1车辆编号标识
车辆编号标识由管理单位简称+连接线+服务单位简称+车辆序号4部分组成,粘贴位置:左右车门(避开门徽),驾驶室前面罩左上方或右上方(避开车辆品牌、商标、型号),字体:汉真广标,倾斜,颜色:红色或黄色,外部车辆尺寸: 64*8.5cm,内部自有车辆尺寸: 39.5*8.5cm。(管理单位简称如:制造、车身、车架、工具、一部、二部、三部、试制、整车、设备等)。
4.1.6.2.2重汽物流标识及粘贴位置
重汽物流标识由“中国重汽物流”中英文组成,粘贴位置:展翼车、封闭式货车两侧厢板居中粘贴(详见附件),颜色:红色或黄色,9.6米展翼粘贴尺寸: 425*120cm,4.2米展翼/厢式货车粘贴尺寸:255*55cm。
4.1.6.3 关于车辆外观及安全附件须符合
4.1.6.3.1入厂货运车辆证件齐全、外观干净整洁;
4.1.6.3.2必须有前、后有效号牌,并安装规范,且喷涂放大号;
4.1.6.3.3反光标贴标识清晰,要求:车身尾部的反光贴必须由白色单元开始、白色单元结束,且车身尾部的四个角相交的部分为白色单元,车身侧面的反光贴可以由红色单元开始,但是车身侧面和车身尾部交接的位置必须为白色单元;禁止损坏反光贴;车身侧面反光贴要占整个车身侧面长度的50%以上,每个反光贴的间隔长度不能大于150mm;
4.1.6.3.4保险杠、翼子板、反光镜、车辆门窗、车箱板等车辆本体零部件完好、紧固等;
4.1.6.3.5车载灭火器、安全带、制动系统等安全附近齐全、有效;
4.1.6.3.6长期从事入厂物流服务的货运车辆禁止安装气喇叭;拆除工具箱,已安装的必须用铅封或电焊等措施进行封口,禁止入厂使用;
4.1.6.3.7入厂展翼车辆需安装倒车影像,并保持正常运行。
4.1.6.4 关于货运车辆厂内违规
4.1.6.4.1厂区内车辆严禁占据人行道、厂区内主干道路、乱停乱放、驶入非装卸区、坡道停车,完成卸货的物流车辆应立即离开厂区,禁止空车长时间停放,禁止在车厢挡板(展翼)未闭合状态行驶;作业时司机不得远离运输车辆;
4.1.6.4.2车辆装卸时必须停车、熄火、制动、关闭驾驶室车门,必要时须垫三角木;
4.1.6.4.3入厂货运车辆应遵守卡车公司厂区指示、警示标识,严格按厂区规划物流路线行驶, 严格按厂区内规划的停车位有序停放车辆;
4.1.6.4.4原则上物流车辆入厂作业时间应控制在2小时内,禁止长时间厂区内停放;
4.1.6.4.5禁止货运车辆驶入办公区域或在办公区周边停放、鸣笛;
4.1.6.4.6禁止开车打电话、吸烟、穿拖鞋、赤膊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违规行为;
4.1.6.4.7厂区内禁止酒驾、无证驾驶、超高、超宽等危险行驶行为;
4.1.6.4.8禁止超速行驶,厂区内机动车辆行驶速度要求:机动车辆在厂区主干道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30km∕h;所有机动车辆经过路口及转弯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10km∕h;进出厂门和车间大门行驶时速不得超过 5km∕h;在车间和仓库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 3 km∕h。
4.1.6.4.9入厂配送货物必须进行捆扎、且捆扎牢固或做安全处理等,捆绑带要求韧性好、耐磨损(额定载重不小于5吨,宽度不小于50mm);
4.1.6.4.10入厂车辆需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4.1.6.4.11行驶速度规定、车辆通行原则、事故处理等事项请参照《厂区交通管理制度》执行;
4.1.6.4.12禁止违规携带废旧物资类出厂,其他产品及器具出厂需开具出门证,且证物相符;
4.1.6.4.13禁止废旧物资处置备案的货运车辆从事入厂物流业务,直至废旧物资处置业务终止。
4.1.7 信息化管理
4.1.7.1 物流单位应严格按照各相关业务操作手册执行系统出入库操作。禁止以下操作:
4.1.7.1.1禁止操作非本单位仓库的出入库;
4.1.7.1.2未经制造部同意禁止各单位仓库间移库操作;
4.1.7.1.3卡车公司各业务部门已接收物料的退件需经过制造部通知后进行相关物料的入库操作;
4.1.7.1.4托管物料的返厂单据(不含特殊要求的501入库)须有供应商授权人签字确认及相关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或明确说明材料的;
4.1.7.1.5禁止私自转换物料托管及非托管属性,禁止擅自变更物料编号;
4.1.7.1.6外销售出库注意事项:
4.1.7.1.7发往绵阳、汽车研究总院、电商公司等内部单位的物料,应严格按照计划时间进行实物发交及出库并监督单据返回。无计划禁止出库,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制造部批准后办理。
4.1.7.1.8其他对外销售业务统一由制造部安排进行出入库操作,仓储单位应根据加盖对外销售章的出库单办理提货、发交业务;
4.1.7.1.9各总装单位根据制造部计划办理的合格品退库,仓储单位需核对、查看物料属性,原属性为托管的物料禁止以非托管物资形式接收;原属性为非托管的物料禁止以托管形式接收。
4.1.7.2三方物流应确保单据日清日结,在途单据返回周期小于48小时,无法立即确认的单据必须由车间接收人员签字,并及时联系补办单据(不跨月)。对于由集货单位提货或配送的紧急计划、其他计划(已签字确认的),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或减单的,由集货单位承担责任与损失。
4.2考核标准
4.2.1检查中发现重点检查项不合格为严重不合格项,视情况考核该三方物流公司;严重不合格项包括:
4.2.1.1 影响生产及配件发交 因三方物流原因造成配送发交不及时,致使公司生产停线或配件计划未按时完成,造成总装线停线考核 60000 元/小时,影响零部件、总成出产 2 小时考核 1000 元,问题处理不及时,影响生产视情节扣款。配件(备件)品种未完成按 1000 元/种、数量未完成按 500 元/件扣款。
4.2.1.2 配送异常
如三方物流人员虚签单据,一经查实,制造部视情况按照差异产品总价值的 100%至 200%对责任三方物流进行经济考核。
因接收单位实物接收后不签单、不确认、不回单、故意刁难的,每次考核责任单位500元/次。
4.2.1.3 账物不一致
检查中发现三方物流产品账物不一致,制造部将责成三方物流公司赔偿卡车公司、供应商产品差异损失,并将视情况对责任三方物流公司处以1000元-10000元追加经济考核,情节严重、处理不积极的,卡车公司将对责任物流公司产品结构进行调整。
托管(供方资产)差异物资的处置方式:制造部根据差异情况形成《三方物流异常物资处理通知单》,通过扣减三方物流与丢失、损坏产品等额供应商应付物流费的形式进行赔偿,异常物资的数据自SAP系统内办理返厂操作。
非托管(卡车资产)差异物资的处置方式:制造部根据差异情况形成《三方物流异常物资处理通知单》,通过扣减三方物流与丢失、损坏产品等额的卡车公司应付物流费的形式进行索赔,异常物资的数据自SAP系统内投至成本中心。
4.2.1.4 安全
4.2.1.4.1仓储安全不符合项:
a) 消防器材缺失、灭火器失效,对责任物流公司处以1000元/项考核;无点检卡、点检记录不完全,标识牌缺失,对责任物流公司处以200元/项考核;
b) 电线裸露、私拉线路、配电盒防护不到位等用电类不合格项,对责任物流公司处以1000元/项考核;
c) 物流仓库内所有区域内禁止吸烟,每发现一颗烟蒂,对责任物流公司处以1000元/颗考核;
d) 特种作业设备违规操作,对责任物流公司处以1000元/项考核;
4.2.1.4.2运输安全不符合项
车辆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对责任物流公司处以 1000 元/辆考核,整改完毕前禁止从事入厂物流业务。
超速、超高、超宽、违规作业等不符合项,对责任物流公司处以500元/辆考核。
对于安全隐患严重或不符合项重复出现的,处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提升经济考核力度、列入入厂车辆黑名单。
4.2.1.5物流服务质量
4.2.1.5.1物流单位拒收或部分拒收供应商来货物料,借故刁难供应商送货人员,向供应商送货人员索要装卸费以及其他物品,对责任物流公司处理1000元/次考核;
4.2.1.5.2对于超物流费用标准、超范围收费的责任物流单位,每发现一起考核10000元,并责令责任单位退回超标准、超范围收取的费用。
4.2.1.5.3供方来货2小时内未完成系统入库及报检环节,存在影响生产稳定隐患的,对责任物流公司处理1000元/次考核;
4.2.1.5.3紧急拉动响应不及时(超45分钟未发货),对责任物流公司考核500元/次
4.2.2 除严重不合格项外,一般不合格项包括:
4.2.2.1 仓储管理不符合项
仓储环境:
a) 区域划分:没有与当前库房划分相符的平面定置图;未划分相关功能区域或标线标识不清晰;仓储区域存放杂物及个人物品,对责任物流单位处以500元/项考核。
b)货位标识:无货位标识或标线,对责任物流单位处以500元/项考核。
c)物流通道:仓库内物流通道堵塞或长期占用的,对责任物流单位处以500元/项考核。
d) 仓储卫生:未规划垃圾回收点:对责任物流单位处以500元/项考核。存在卫生死角,对责任物流单位处以200元/项考核;产品及货架有灰尘,对责任物流单位处以200元/项考核。
仓储质量:
a)防护质量:未有效防护、裸放、混放、落地摆放、散装、锈蚀等项,对责任物流公司处以200元/项考核;物料露天存放,未加盖篷布,对责任物流公司处以500元/项考核
b)不合格品:未设立不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和合格品混放,未建立不合格品台账,对责任物流公司处以500元/项考核
c)文明操作:收货、配货过程中存在野蛮装卸,员工未穿工装,未配备劳保用品;对责任物流公司处以500元/人考核;进入高位货架区员工未正确佩戴安全帽,对责任物流公司处以200元/人考核。
4.2.2.2 SAP系统/单据管理
a)超过48小时未完成签单的在途单据,制造部将给予责任单位100元/张经济考核并清退相关在途单据。
b)除备注LW\MY计划号的返厂单据无授权人签字确认,无相关授权书或无明确说明材料的,制造部将给予责任物流100元/张经济考核,并按照产品总价值通过物流费用进行追偿。
c)检查发现SAP系统出入库异常操作,造成账实不符,制造部将按照错误单据数量给予责任单位100元/张经济考核。
4.2.2.3 入/出厂违规
a)车辆未进行备案入厂作业的考核责任单位500元/辆;
b) 非重汽品牌车辆入厂作业的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辆;
c) 违反车辆外观相关项的考核责任单位500元/项/辆;
d) 违反厂内违规等相关项的考核责任单位500元/项/辆;
e) 对于违规携带产品件出厂行为,制造部视情况给予责任单位 500 至 5000 元经济考核,情况严重的按照违规携带物品总价值的 10-20 倍对责任单位进行经济考核。
f) 对于违规携带废旧物资类(纸包装、塑料包装、木头等)出厂行为,制造部视情况给予责任单位 500 至 2000 元经济考核, 情况严重的按照违规携带物品总价值的 10-20 倍对责任单位进行经济考核。
g) 制造部视违规严重程度,可采取限期取消涉事车辆入厂资格,将涉事人列入卡车公司入厂人员黑名单,禁止从事与卡车公司相关的物流业务等措施。
4.2.2.4其它
a)不符合5S管理、目视化管理、HOS管理要求的项目,按500元/项考核标准执行。
b)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其他未明确的项目,视情况按100-500元/项进行考核。
c)与智能物流中心下发的《物流商奖惩条款》有冲突的,按《物流商奖惩条款》动态调整并执行。
4.2.3 三方物流公司被检查出的不合格项,未制订纠正措施、未按期回复或未按期关闭的,追加考核500元/;经加倍考核后仍未制订纠正措施、未按期回复或未按期关闭的,每拖延一个工作日考核责任单位 100 元。
4.3物流商的评价
按智能物流中心《第三方物流服务商评价管理流程》执行。
5、KPI
绩效指标名称 |
指标测量方法 |
监测部门 |
责任部门 |
统计频次 |
不合格项关闭率95% |
不合格事件关闭项数/发现不合格事件总项数*100% |
制造部 |
制造部 |
月 |
不相容职务清单
无
7、解释权限
本流程由制造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第三方物流服务商管理规定
一、物流商资质
1.作为中国重汽及/或中国重汽下属关联单位(以下称:中国重汽)的物流业务服务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国家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认证资质,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以上(已进入中国重汽物流商目录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2.有3年以上汽车行业物流服务经验,有经验丰富的从事物流业务的员工团队,有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物流服务的硬件资源和运营能力。
二、物流商进入
3.所有物流商进入均须经过中国重汽招标程序,进入物流服务商目录,中标物流商在合同签订时须缴纳标的额5%(最高200万)的履约保证金;
4.物流商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时间节点,投入相应的设施设备(仓库、车辆、工位器具等),并组织人员培训(知识培训、作业培训、软件培训)。物流商投入的设施设备,招标会须由中国重汽确认是否参加,培训结果须中国重汽审核确认通过,确保提供满足节拍产能需求的专业物流服务。
三、物流商管理
5.物流商在提供物流服务时,要无条件接受中国重汽的日常管理和制度流程,实施等级管理:每年6月份开展一次物流商服务能力评价和竞争性谈判,按照评价等级,接受相应的奖励与考核,调增或调减物流业务量,并适用物流商末位淘汰机制。物流商服务合同签订周期统一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6.物流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对所配送的产品负有保管义务,因物流商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坏、丢失,物流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物流商须按月度对托管和非托管物资进行盘点对账,按照中国重汽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差异处置,差异处置由物流商与供应商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时,由中国重汽进行调解;
7.物流商须遵守100%满足生产需求这一红线指标,因物流商原因造成生产线停线的,按照中国重汽物流商管理细则进行考核,严肃追责,由物流商承担因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8.物流商须无条件配合中国重汽的物流管理提升和优化工作。对于提升过程中新增物流业务(如分拣、排序等作业)产生的用工增加、费用增加等问题,由中国重汽相关部门与物流商商谈,进行相应的价格调整;
9.物流商须每年自主开展2次以上流程化优和管理创新工作,对于物流商提出的管理创新项目,需要中国重汽配合推动的,由中国重汽物流管理部门确认合理的,由双方共同推进,对于创新项目为中国重汽或供应商创造的、可测量的经济效益,按照50%比例返还物流商;
10.物流商对提供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中国重汽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物流信息、生产信息、财务信息等),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则中国重汽有权追究物流商的违约责任,物流商就中国重汽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物流商退出
11.对于恶意中标、不能提供标书约定服务能力、不能满足中国重汽业务需要、年度能力评价不合格的物流商,由中国重汽物流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情况属实的,处理完毕债权债务后,该物流商立即退出物流服务商目录,并列入中国重汽物流商黑名单,禁止参加后续中国重汽集团范围内的所有物流业务招标;
12.在中标后的运营过程中,因物流商投入设施设备不足,不能满足业务需求的,由物流商自行拆除设备,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物流商承担。经中国重汽同意后,物流商可以新增、更换设施设备,直至满足业务需求,一切损失由物流商承担;
13.物流商因自身经营原因主动提出退出的,需提前6个月提出退出申请,物流商在服务期间所投入的物流设施(如仓库、分装线等),按照折旧年限净值的90%进行返还;提前3个月提出退出申请的,物流商在服务期间所投入的物流设施,按照折旧年限净值的80%进行返还;提出申请时间不足3个月的,物流商在服务期间所投入的物流设施净值不予返还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14.因物流商管理水平不足、服务评价连续2年较差的,中国重汽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经中国重汽物流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后,根据日常服务水平和等级评价,对物流商在服务期间所投入的物流设施按照折旧年限净值的10%-60%进行返还;
15.物流商服务评价满足需求,因中国重汽业务发展,需要更换物流商的,对物流商投入的物流设施设备按照折旧年限净值的100%进行返还;
16.经中国重汽物流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同意物流商退出的,由中国重汽立即组织新物流商的招标和引入。在招标期间和业务交接期间(交接期为3个月),原物流商须本着友好协商原则,无条件配合业务交接工作,确保业务正常运转。对于交接期间出现影响生产的情况,交接期第1个月由原物流商承担70%责任,新物流商承担30%责任;交接期第2个月,由原物流商承担50%责任,新物流商承担50%责任;交接期第3个月,由原物流商承担30%责任,新物流商承担70%责任;
17.新物流商须无条件承接原物流商在中国重汽厂区内建设的、能够满足业务需求的固定类设施设备(如仓库等);对于因时间变迁等原因不能满足业务需求的固定类设施设备,由原物流商负责拆除;对于叉车、车辆、器具等非固定类设备,按照设备折旧年限核算设备净值,由双方协商承接,新物流商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18.对物流商提供物流服务产生的物流费,按照财务结算制度进行挂账结算;在物流商切换期间,因双方业务交接产生的物流费,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一致时,由中国重汽物流管理部门进行仲裁,直至双方交接完毕,结清物流费;
19.对新老物流商顺利完成交接、业务正常开展的,经中国重汽物流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由中国重汽物流管理部门组织签订物流合同终止协议,确认供应商与物流商资产账务一致无异议,或物流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一次性100%无息返还保证金;对于在交接过程中出现影响生产的情况,由中国重汽物流管理部门提出证据判定物流商责任,损失从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的保证金一次性无息100%返还物流商;对于在交接过程中,出现物流商与供应商物资对账差异的情况,先由双方协商,协调不一致的,由中国重汽物流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根据仲裁结果由中国重汽、供应商、原物流商、新物流商签订相关协议。
附表:中国重汽物流商投入资产折旧年限表
序号 |
资产类别 |
主要内容 |
折旧年限 |
备注 |
1 |
仓储类 |
仓库、多层货架、高层立体库 |
10年 |
|
2 |
运输类 |
运输车辆、电动牵引车、AGV |
8年 |
|
3 |
器具类 |
专用器具、金属料箱 |
3年 |
|
附件3:
第三方物流服务商评价管理流程说明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加强第三方物流服务商管理,规范物流服务评价标准,建立优胜劣汰管理机制,制订本管理流程。
本流程适用于各制造单位第三方物流服务商的评价管理。
2、相关文件及术语
2.1相关文件
无
2.2术语解释
2.2.1第三方物流服务商:指与制造单位签署物流服务协议,为制造单位提供专项或全面的物流系统服务的物流企业(以下简称“物流商”)。根据物流业务类型将物流商分为:
a)仓储配送类物流商:指为制造单位提供产品件出入库、仓储保管、分拣排序、配送上线等相关服务的物流商;
b)运输类物流商:指为制造单位提供产品件运输、搬运、装卸等相关服务的物流商。
3、管理职责
3.1智能物流中心主要职责:
a)负责制定物流商评价标准及评价方法,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评价标准进行升级更新;
b)负责组织、监督物流商评价工作的开展;
c)负责确定物流商季度评价结果;
d)负责确定物流商年度评价结果及服务等级,在集团内通报并抄送采购中心。
3.2采购中心负责物流业务招标中物流商评标加减分政策的执行。
3.3各制造单位主要职责:
a)负责本单位物流商的日常管理工作;
b)负责根据集团公司物流商评价管理流程制定本单位物流商评价管理实施细则;
c)负责成立评价小组对本单位物流商开展季度评价。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评价维度
物流商评价按季度开展,采用百分制形式,评价维度包括:
a)集团公司评价,权重系数50%;
b)制造单位评价,权重系数30%;
c)供应商评价,权重系数20%。
4.2成立评价小组
按照评价维度,分别成立评价小组:
a)集团公司评价小组:由智能物流中心组织生产制造部、HOS精益推进办公室、相关制造单位成立;
b)制造单位评价小组:由制造单位物流管理部门组织本单位生产系统相关部门成立;
c)供应商评价小组:由制造单位按季度随机选取10家供应商成立;对于供应商不支付物流商服务费(制造单位支付)的,由制造单位组织生产车间、制造部门、采购部门等与物流商有业务联系的部门成立评价小组。
4.3实施评价
4.3.1每季度末,智能物流中心组织各评价小组按照“评价标准”(见附件1、2、3)对物流商进行评价。
4.3.2各评价小组须于次季度首月5日前将“评价结果”报送智能物流中心,智能物流中心整理评价结果,并按如下公式计算物流商评分:
物流商季度评分:S4=S1×0.5+S2×0.3+S3×0.2
物流商年度评分: 其中:N表示年度评价次数。
4.3.3物流商年度服务等级认定
智能物流中心根据物流商年度评分,按照表1确定物流商服务等级,将评定结果在集团内通报并报采购中心备案。
表1:服务等级分类标准
评价得分S |
[90,100] |
[75,90) |
[60,75) |
[45,60) |
[0,45) |
服务等级 |
AAAAA级 |
AAAA级 |
AAA级 |
AA级 |
A级 |
4.4物流商奖惩政策
4.4.1年度评价为AAAAA级的物流商,下周期物流业务招标时享受评标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政策。
4.4.2年度评价为AAAA级的物流商,下周期物流业务招标时享受评标总得分基础上加1分政策。
4.4.3年度评价为AAA级的物流商,不实施奖惩。
4.4.4年度评价为AA级的物流商,下周期物流业务招标时在评标总得分基础上减1分。
4.4.5年度评价为A级的物流商,下周期物流业务招标时在评标总得分基础上减2分。
5、流程KPI
序号 |
KPI |
计算公式 |
所有者 |
评价者 |
评价周期 |
备注 |
1 |
物流商季度评价及时率 |
评价表按时报送数/评价表应报送总数 |
制造单位 |
智能物流中心 |
每年 |
|
6、不相容职务清单
无
7、解释权限
本流程由智能物流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物流商评价表(集团公司评价小组)
2.物流商评价表(制造单位评价小组)
3.客户满意度评价表
附件1-1:
仓配类物流商评价表(集团公司评价小组)
物流公司全称:
评价指标 |
标准分值 |
评价标准 |
扣分值 |
扣分原因 |
备注 |
|
经营状况 |
1.年物流营业收入 |
5 |
在中国重汽集团服务项目上年物流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得5分;2000(含)~5000万元得3分;1000(含)~2000万元得2分;100(含)~1000万元得1分;100万元以下不得分。 |
|
|
|
设施设备 |
2.仓储满足率 |
10 |
仓储满足率100%得10分;仓储满足率85%(含)~100%的得8分;仓储满足率75%(含)~85%的得6分;仓储满足率60%(含)~75%的得3分;仓储满足率60%以下不得分。仓储满足率=投入使用的仓库面积/根据业务需要应投入的仓库面积*100%。 |
|
|
|
3.自动化物流设施设备 |
10 |
在中国重汽服务项目上有立体仓、AGV、自动装卸车等自动化设备设施投入使用的,评价小组依据实用性及运行效率自主赋分;无相应投入的,不得分。 |
|
|
|
|
人员管理 |
4.基层物流业务人员 |
10 |
建立企业培训师制度;确保物流从业人员全部进行岗前培训并按月度开展培训;物流作业人员培训制度、培训记录等健全、完整,每发现一处不满足要求的,扣2分。 |
|
|
|
管理及服务 |
5.管理制度 |
10 |
有健全的经营、作业等管理制度及专职人员,每出现一处管理制度、人员配置不覆盖经营业务范围的,扣2分。 |
|
|
|
6.现场管理 |
30 |
依据物流现场检查标准进行物流现场管理评价(现场管理评价为百分制,按30%的比例换算到该项目评价中)。 |
|
|
|
|
7.账实相符率 |
15 |
随机抽查存储物资账实相符情况,每抽查到一种产品账实不符扣5分,扣完为止。 |
|
|
|
|
8.物流改善实施 |
10 |
根据《物流商奖惩条款》季度奖励金额计算该项得分,奖励金额与得分换算关系为:5000元/分,最高得分10分。 |
|
|
|
|
9.客户投诉 |
减分项 |
智能物流中心每接到一次客户(包括各制造单位、物流商、供应商等)投诉,经核查情况属实的,扣5分;季度内连续接到3次及以上投诉且性质恶劣的,将终止合作、重新进行业务招标。 |
|
|
|
|
评价组组长: 评价组组员: 评价时间: 年 月 日 |
附件1-2:
运输类物流商评价表(集团公司评价小组)
物流公司全称:
评价指标 |
标准分值 |
评价标准 |
扣分值 |
扣分原因 |
备注 |
|
经营状况 |
1.年物流营业收入 |
5 |
在中国重汽集团服务项目上年物流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得5分;2000(含)~5000万元得3分;1000(含)~2000万元得2分;100(含)~1000万元得1分;100万元以下不得分。 |
|
|
|
设施设备 |
2.运力满足率及运输时效 |
35 |
自有车辆占比80%及以上得35分;自有车辆占比60%(含)~80%得25分;自有车辆占比40%(含)~60%得15分;自有车辆占比40%以下不得分。每出现一次运力不满足的情况扣5分,每出现一次运输时效不满足要求的情况扣5分,扣完为止。 自有车辆占比=重汽项目自有运输车辆/重汽项目总运营车辆*100%。 |
|
|
|
3.运输管理信息系统 |
10 |
在中国重汽集团服务项目上有TMS等运输管理系统实现运营车辆、运输货物、单据等的信息化管理。实现运输车辆实时定位、车辆调度的,得5分;实现系统对车辆进行派单的,得3分;实现运输货物过程监控及异常预警等,得2分。 |
|
|
|
|
人员管理 |
4.基层物流业务人员 |
10 |
建立企业培训师制度;确保物流从业人员全部进行岗前培训并按月度开展培训;物流作业人员培训制度、培训记录等健全、完整。每发现一处不满足要求的,扣2分。 |
|
|
|
管理及服务 |
5.管理制度 |
10 |
有健全的经营、作业等管理制度及专职人员,每出现一处管理制度、人员配置不能覆盖经营业务范围的,扣2分。 |
|
|
|
6.货物物流状态跟踪 |
10 |
实现物流运输全过程的货物状态跟踪管理,监测所有运输环节的货物状态得10分;监测80%及以上运输环节的货物状态得6分;监测60%(含)~80%的运输环节的货物状态得3分;其余不得分。 |
|
|
|
|
7.货损率 |
10 |
运输及配载过程中做好产品件防护,每出现一次货物磕碰划伤、损坏的视情节轻重及产品件价值扣5-10分。 |
|
|
|
|
8.物流改善实施 |
10 |
根据《物流商奖惩条款》季度奖励金额计算该项得分,奖励金额与得分换算关系为:5000元/分,最高得分10分。 |
|
|
|
|
9.客户投诉 |
减分项 |
智能物流中心每接到一次客户(包括各制造单位、物流商、供应商等)投诉,经核查情况属实的,扣5分;季度内连续接到3次及以上投诉且性质恶劣的,将终止合作,重新进行业务招标。 |
|
|
|
|
评价组组长: 评价组组员: 评价时间: 年 月 日 |
附件2-1:
仓配类物流商评价表(制造单位评价小组) 物流公司全称: 填报单位: |
||||||
评价指标 |
标准分值 |
评价标准 |
扣分值 |
扣分原因 |
备注 |
|
系统管理 |
1.制度管理 |
5 |
仓储管理、出入库操作流程、逆向物流管理流程等流程制度健全、规范,并按制度标准有效执行,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
|
2.人员管理 |
5 |
确保作业人员全部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记录完整,每出现一次不满足要求扣2分。 |
|
|
|
|
仓储管理 |
3.账实相符率 |
15 |
仓储产品件确保账实相符,每出现一次账实不符扣5分。 |
|
|
|
4.现场管理 |
20 |
评价人员依据现场检查标准进行物流现场管理评价。(现场管理评价百分制,按20%的比例换算到该项目评价中) |
|
|
|
|
配送管理 |
5.配送及时性 |
20 |
配送指令响应迅速,因配送导致生产停线的,每次扣5分;月度累计停线时长>30分钟,扣10分;月度累计停线时长>60分钟,扣20分。 |
|
|
|
6.配送质量 |
10 |
配送过程保证产品质量状态稳定,严禁出现防护不当导致磕碰划伤现象,每出现一次产品件损伤、损坏扣2分。 |
|
|
|
|
7.紧急配送 |
5 |
建立紧急配送机制,有紧急配送需求的在10分钟之内出具解决方案,每出现一次不满足要求扣5分。 |
|
|
|
|
8.工位器具管理 |
5 |
器具使用过程中按操作规范操作,并配合完成器具盘点等工作,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
|
|
安全管理 |
9.安全设施及安全作业 |
10 |
按集团公司消防规定及制度要求,配备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并按时点检、维修,保证设施设备有效;作业人员按公司规定佩戴劳保用品;并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确保员工规范操作。每出现一处不满足要求扣2分。 |
|
|
|
服务质量 |
10.客户满意度 |
5 |
对出现的异常问题快速响应,并能及时有效解决。评价人员根据该物流商日常服务情况进行赋分。 |
|
|
|
填表人: 审核: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附件2-2:
运输类物流商评价表(制造单位评价小组)
物流公司全称: 填报单位:
评价指标 |
标准分值 |
评价标准 |
扣分值 |
扣分原因 |
备注 |
|
系统管理 |
1.制度管理 |
5 |
安全作业、货物装载管理、运输管理等流程制度健全、规范,并按制度标准有效执行。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
|
2.人员管理 |
5 |
确保作业人员全部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记录完整。每出现一次不满足要求扣2分。 |
|
|
|
|
|
3.运力满足率 |
20 |
运输车辆和人员服从调度,并能满足运输需求,每出现一次车辆不能满足运输需求的扣5分。 |
|
|
|
4.运输时效 |
20 |
运输满足合同约定的运输时效,每出现一次超时效运输的扣5分;因运输时效不满足导致生产停线的,一次扣10分。 |
|
|
|
|
5.货损率 |
20 |
装卸搬运、运输过程中做好产品件防护,每出现一次产品件磕碰、损坏的,视产品件价值扣5-10分。 |
|
|
|
|
6.货物过程监控 |
10 |
运输过程满足货物状态监控及跟踪得5分,对运输过程中的异常进行预警及数据分析得5分。 |
|
|
|
|
7.工位器具管理 |
5 |
运输过程做好器具的防护,配合完成器具盘点等工作,包含器具返空业务的及时返回器具。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
|
|
安全管理 |
8.安全设施及安全作业 |
10 |
按集团公司消防规定及制度要求,配备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并按时点检、维修,保证设施设备有效;作业人员按公司规定佩戴劳保用品,并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确保员工规范操作。每出现一处不满足要求扣2分。 |
|
|
|
服务质量 |
9.客户满意度 |
5 |
对出现的异常问题快速响应,并能及时有效解决。评价人员根据该物流商日常服务情况进行赋分。 |
|
|
|
填表: 审核: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附件3-1:
客户满意度评价表
被评价(仓储配送类)物流商名称: |
|||||
请根据您对物流商的服务质量的判断,填写一个分数: |
|||||
序号 |
评价内容 |
很满意 18-20分 |
满意 13-17分 |
一般 6-12分 |
不满意 0-5分 |
1 |
您对该公司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是否满意? |
|
|
|
|
2 |
您对该公司装卸车效率及时效是否满意? |
|
|
|
|
3 |
您对该公司在账务管理、产品件对账及盈亏处理方面是否满意? |
|
|
|
|
4 |
您对该公司在产品防护方面的工作是否满意? |
|
|
|
|
5 |
您对该公司沟通主动行及工作配合度是否满意? |
|
|
|
|
附件3-2:
客户满意度评价表
被评价(运输类)物流商名称: |
|||||
请根据您对物流商的服务质量的判断,填写一个分数: |
|||||
序号 |
评价内容 |
很满意 18-20分 |
满意 13-17分 |
一般 6-12分 |
不满意 0-5分 |
1 |
您对该公司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是否满意? |
|
|
|
|
2 |
您对该公司在车辆、司机等资源保供能力是否满意? |
|
|
|
|
3 |
您对该公司运输时效是否满意? |
|
|
|
|
4 |
您对该公司在产品运输质量防护方面的工作是否满意? |
|
|
|
|
5 |
您对该公司信息化覆盖程度及运输货物的过程监控是否满意?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