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汇款时请在备注中按照“NRFC#协议编号”的格式予以说明。第四条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微纳研究与制造中心
协议编号:
签 订 地 点:
安徽省合肥市
签订日期: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和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微纳研究与制造中心 ,在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有偿的加工测试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加工测试费
用。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技术服务项目名称:
技术服务内容见附件一。
第二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真实详尽的样品信息及加工图纸、结构设计等技术资料( 见附件 ),甲方须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的真实有效性承担责任。
第三条 技术服务费用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1、技术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为:根据该服务实际产生的加工测试机时和消耗材料,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微纳研究与制造中心收费标准(试行)》计算;
2、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本协议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技术服务费用估算总额的 %;
(2)技术服务完成,双方确认《费用结算单》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 3、转账信息:
(1)收款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开 户 行:中行合肥南城支行
(3)账 号:184203468850
(4)汇款时请在备注中按照“NRFC#协议编号”的格式予以说明。第四条 x协议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协议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15日
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无
(2)
(3)
(4)
第1页 共4页
第五条 双方确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可分别指定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协议履行或造成损失的,由过失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项目联系人: 乙方项目联系人:
第六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1) 发生不可抗力
(2)
(3)
(4)
第七条 双方约定本协议其他相关事项:
第八条 x协议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贰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 x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x协议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委托方 | 受托方 | |||||
单位名称: | 单位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微纳研究与制造中心 | |||||
通讯地址: | 通讯地址: xxxxxxxxxxxx000x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区特种实验楼 |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E - mail: | ||||||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 电 | 话: 0000-00000000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
年 | 月 | 日(盖章) | 年 | 月 | 日(盖章) |
附件一:
协议编号:
委托方: 受托方: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微纳研究与制造中心 项目名称:
1、技术服务需求:
描述样品的名称、材料、尺寸、厚度、数量、来源及所使用仪器设备和加工测试要求等
2、技术服务内容:
3、委托方预计送样日期:
4、技术服务方式:
(1)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后 开始服务;
(2)其他
5、费用预估:
6、双方联系人就以上信息确认后签字:
委托方: | 受托方: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