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HANEASTLAKE HI-TECHGROUPCO., LTD.
武汉东湖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WUHANEASTLAKE HI-TECHGROUPCO., LTD.
融资管理办法
2020 年 4 月 28 日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武汉东湖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工作的管理,符合公司“三重一大”相关决策制度,规范融资行为,有效防范相关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武汉东湖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x办法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外部筹集资金的行为与过程,融资方式包括需要承销机构的直接融资,包括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以及间接融资,包括贷款、权益工具融资、基金、融资租赁、信托融资、委托贷款、保理、贸易融资、票据融资等。
第三条 公司融资活动应当充分考虑公司的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原则为:
(1)满足经营发展需要,科学合理规划,综合统筹安排;
(2)优化融资结构,合理安排融资方式、期限;
(3)充分利用各种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融资;
(4)规范运作,严控过程,防范风险,保障安全。
第四条 公司融资活动内部控制目标为:
(1)保证融资业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2)保证融资活动在发生前必须审核;
(3)保证融资本息的正确计算和按时支付。
第五条 x管理办法所称“公司”是指包括母公司、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其他主体,本办法适用于上述全部主体。
第六条 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应严格执行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建立适合各级公司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融资业务流程,实行岗位责任制,加强各项业务环节的管理,严控风险。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
第七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融资工作的实施和全过程跟踪管理,以及下属子公司融资工作的管理、协调和监督。下属子公司的融资业务,均需提前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和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八条 财务管理部在公司相关授权范围内,与金融机构接洽,确定融资方案。持续跟进各融资项目,取得融资授信批复后,完成相关审批再签订融资合同协议,办理融资手续。做好融资本息按时偿付及后续跟踪管理工作,直至融资本息全部偿付结清。
第九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指定财务人员,负责本公司融资工作的具体实施。其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掌握融资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熟悉业务流程。
第三章 融资业务实施与执行
第十条 财务管理部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授权范围内,与金融机构联系、洽谈,达成融资意向,并结合实际需求确定融资方案。融资方案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融资方式、融资规模、融资用途、融资期限、融资成本、增信措施、还款来源和计划等。
第十一条 公司取得金融机构或有权机构对公司的融资授信正式批复许可后,对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授权范围内的间接融资,按公司相关审批 流程审批;对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授权范围内的直接融资在计划 发行前提交发行方案报公司高管会、党委会集体决策审议通过后,按公司相关规 定完成审批。经办部门根据审批结果与金融机构签订融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办理各项融资手续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择机确定具 体提款时间及提款金额。
第十二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自有资产通过抵押、质押方式等增信方式进行融资,应当对抵押、质押资产进行登记。业务终结后,应及时对抵押或质押资产进行清理、结算、收缴。
第十三条 融资资金到达公司账户后,需严格按照融资合同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融资资金,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以防范和控制风险。
第十四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应定期编制融资明细台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1)每月编制融资明细,内容包括融资主体、融资机构、融资金额、融资方式、融资成本、起始日、到期日、增信措施、其他信息备注等。
(2)根据会计准则,每月及时对融资事项进行账务处理。
第四章 融资后续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作为融资主体应对偿还本金、支付利息等提前作好计划安排,并严格按照融资合同协议规定的融资本金、利率、期限及币种计算融资本息,并与债权人进行核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确保融资本息的偿付符合融资合同协议和公司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应当结合偿债能力、资金结构等,保证足够的现金流量,确保及时、足额偿付到期本金、利息等。
第十七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在融资存续期间,应积极对接各金融机构,持续做好融资的各项后续管理及信息披露等工作。
第十八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应当在偿付融资本息后,积极对接各金融机构,及时更新公司信用信息报告,确保报告所载数据与实际相符,避免因数据更新延误导致公司公开市场信用受到不利影响。
第十九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应建立融资工作档案,收集与融资工作相关的合同协议等资料,制作融资工作档案清单,将相关合同协议、文件等进行归档存放备查。
第五章 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对融资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告知有关部门,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二十一条 融资业务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检查是否按照规定的职责与授权范围办理相关融资业务,重点检查权责分配和责任落实情况;
(2)检查是否按照审批的融资计划用途使用资金,如有变动是否经授权批
准,重点审查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的行为;
(3)检查融资的日常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做到权属清晰,是否存在管理盲区。
(4)检查与融资业务相关的其他事项。
第六章 处 罚
第二十二条 对于在融资工作中不按规定执行融资管理办法的公司及个人,将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批评、处分等处罚。
第二十三条 公司经办部门人员或其他责任人怠于行使其职责,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处分。
第七章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