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TC管理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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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持 續 關 連 交 易
GTC管理協議
董事會宣佈,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十日,本公司與母公司簽署GTC管理協議,據此,本公司同意在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的一年期間內,在北京機場GTC提供管理及運營服務。
遵守上市規則
母公司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於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約56.61%的已發行股本。因此,母公司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本公司簽訂GTC管理協定構成上市規則下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鑒於該等交易的所有適用的百分比率(定義如上市規則第14.07條)均不超過5%,GTC管理協定項下的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的申報及公告規定,但可獲豁免本公司獨立股東的批准。
GTC管理協議
董事會宣佈,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日,本公司與母公司簽署GTC管理協議,據此,本公司同意在GTC提供管理和運營服務。
董事會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六日以董事會書面議案的形式批准GTC管理協議,由於沒有董事於GTC管理協議有重大利益,因此沒有董事在相關會議上就批准GTC管理協議事宜放棄投票。
日期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日
協議方
(1) 本公司;及
(2) 母公司
服務
根據GTC管理協議,本公司同意在GTC提供管理和運營服務。本公司將提供的服務的詳情如下:
(i) 提供日常維護、安全保障和物業管理服務;及
(ii) 經營停車樓的停車業務、提供旅客和行李服務、辦公及商業資源管理、廣告業務和三號航站樓的輕軌月台租賃。
期限
GTC管理協議期限為一年,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首尾兩天包括在內)。本公司確認,GTC管理協議項下從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至本公告日,交易金額低於上市規則第14A章所規定的最低豁免水平。
費用
母公司根據GTC管理協議每年應向本公司支付的基準費用為人民幣6,342,000元(此金額將根據母公司就本公司對GTC的經營及管理的評定結果進行上下浮動5%的調整),該費用經雙方公平磋商並考慮以下因素後確定:(i)母公司就本公司提供GTC的管理及運營服務而支付的歷史費用;(ii)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本公司預期發生的勞務費用;及(iii)截止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本公司為GTC提供管理和運營服務預期發生的其他費用和稅費。
母公司於GTC管理協議項下應向本公司支付費用的時間表如下:
i) 於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五日,向本公司支付人民幣3,170,000元;
ii) 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向本公司支付人民幣2,583,200元;及
iii) 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之前,根據最終調整向本公司支付剩餘費用。
年度費用上限
預計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的財政年度內,根據GTC管理協議,母公司應向本公司支付的最高年度費用總額將不超過人民幣6,750,000元,最高年度費用總額是參照母公司根據GTC管理協議向本公司支付的年度費用總額而釐定。
歷史數據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母公司根據GTC管理協定向本公司支付的費用分別為人民幣5,415,000元及人民幣6,340,000元。
由於GTC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前仍未投入使用,故此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前,母公司根據GTC管理協定未向本公司支付任何費用。
簽署GTC管理協議的理由和益處
三號航站樓的停車樓是連接三號航站樓與xxxxxxxxxxxx。xxxxxxxx的停車收費價格由政府經考慮公共福利及利益後釐定。因此,與母公司簽署 GTC管理協議,將為本公司提供穩定的現金流,並增加本公司的收入,且有利於本公司航站樓的業務運作。
而且,由於GTC為母公司所有,本公司必須與母公司,而非其他獨立第三方,簽署
GTC管理協議規定的交易。
基於上述原因,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GTC管理協議的條款為一般商業條款,屬公平合理,而GTC管理協議下的交易也符合本公司股東的整體利益。
遵守上市規則
母公司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於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約56.61%的已發行股本。因此,母公司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本公司簽訂GTC管理協定構成上市規則下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鑒於該等交易的所有適用的百分比率(定義如上市規則第14.07條)均不超過5%,GTC管理協定項下的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的申報及公告規定,但可獲豁免本公司獨立股東的批准。
一般信息
x公司主要負責運營北京機場。母公司主要為國內和國際航空企業提供地面保障服務,為下屬企業提供經營管理服務;櫃檯場地出租;停車場管理;房屋出租以及物業管理。
釋義
於本公告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下列詞語具有以下涵義:
「北京機場」 北京首都國際機場
「董事會」 本公司董事會
「本公司」 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Beijing Capital International Airport Company Limited),一家在中國境內註冊成立的中外合資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董事」 本公司董事
「GTC」 北京機場地面交通中心
「GTC管理協議」 本公司與母公司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十日簽訂的向GTC及其附屬設施提供管理及運營服務的協議
「H股」 本公司註冊資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境外上市外資股
「上市規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母公司」 首都機場集團公司(Capital Airports Holding Company),一家在中國境內成立的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東
「中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三號航站樓」 xxxxxxxxxxx,xxx902,000平方米
「港幣」 港幣,香港的法定貨幣
「人民幣」 人民幣,中國的法定貨幣
註:在本公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且僅為參考之目的,港幣與人民幣的兌換比率為:港幣1.00元
=人民幣0.88元。
承董事會命
xx
董事會秘書
中國 • 北京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構成如下:
執行董事: xxxxx
非執行董事: xxx先生、xxx先生、xxxxx、xxx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 xxxxx、xxx先生、xxxxx、xxx先生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最新上市公司公告」及本公司網頁xxxx://xxx.xxxx.xxx.xx/和亞洲投資專訊網頁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內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