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对合同服务范围内的系统根据合同规定做设计、开发、安装、调试、性能测试、操作培训、质保服务等工作。具体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徐采招G(2017 )A13]第五章《项目要求》。
(合同编号
技术合同书
项目名称 徐州市节能减排与碳排放监测管理平台(一期)
甲方
( 委托方) 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乙方
( 受托方) 南京擎天科技有限公司
签 约日 期 2018年 2月 8日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信和平等自愿的原则,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双方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内容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对合同服务范围内的系统根据合同规定做设计、开发、安装、调试、性能测试、操作培训、质保服务等工作。具体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xxxX(2017)A13]第五章《项目要求》。
主要功能包括:
1.指标监测管理功能
平台提供节能减排、主要污染物以及循环经济等相关指标数据多维动态展示功能,支持统计分析及统计结果导出。
2.碳排放监测管理功能
实现全市碳排放清单管理功能,包括重点企业碳排放数据的填报、核算、报告查看、核查,针对全市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实现统计及分析功能。
3.项目资金管理功能
通过该平台的建设,实现示范项目与资金的管理及绩效评价,支持相关通知的发布与查看。
4.接口开发和数据访问服务功能
实现平台指标体系管理、数据在线填报及信息发布功能;提供数据对接标准,满足与各委办局平台数据对接需求。
5.数据综合展示功能
实现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成果和碳数据综合展示功
能。
二、项目合同期限
x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限三年。
1、 甲方配合乙方于项目合同签署完毕20日内完成需求调研, 前期需求调研结束后, 乙方向甲方提供书面分析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书面分析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 予以签字确认。逾期不进行确认则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提交的书面分析报告。
2、乙 方于 2018年3月31日前 完成平台软件开发和软件集成测试工作,满足平台部署条件。
3、甲 方于 2018年4月10日前 确保满足平台部署条件, 确保软
件部署所需要的基础软硬件设施及网络环境到位, 满足平台部署要求。如甲方无法按期满足以上部署及对接调试条件,则平台软件上线试运行时间相应顺延,且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在 甲方按时满足平台部署条件的前提下, 乙方于2018年4月
20日 前 完成 现场 部署 工作, 并确保平台软件于 2018年 4月 30日 上线试运行。
5、本 项目免费服务期限3年, 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免费
维护期内, 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项目标的范围内的免费技术支持服务。维护期满后, 若甲方仍需乙方提供前述服务, 由甲乙双方协商再行签订相关合同。
四、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为¥ 4880 0. 0 元(人民币大写合同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相关任务的全部费用。
五、付款方式
肆拾捌万捌仟k
合同价款的50%即¥ 2 4 0兀 (人民币大写 贰拾肆万肆
仟),应当在合同签订生效、乙方入场后1个月内,由甲方办理政府
采购资金结算手续,经审核后支付给乙方:
合同价款的40%即¥ 19520兀( 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伍仟贰佰),应当在系统正式验收上线后一个月内,由甲方办理政府采
购资金结算手续,经审核后支付给乙方。
合同价款的10%即¥ 480兀f人民币大写:肆万捌仟捌佰)
应当在系统正式上线验收后达到两年,一个月内,由甲方办理政府采购资金尾款支付手续,经审核后支付给乙方。
该合同价格为包含全部相关税费的最终价格。每次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六、双方职责
( 一)甲方职责
1、指派专人全面负责对项目的协调和监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此指派人员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视为甲方行为。
2、提供系统规划建设需求,督促乙方按甲方需求进行项目实施。
3、检查项目实施情况。
4、 提 供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所 需 的 场 地 、 办 公 场 所 。
5、对方案的审核、确认,负责对项目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按期支付本合同规定的款项,并负责各接人单位相关协调工作。
( 二)乙方职责
1、对项目需求调研、系统设计、系统研发、测试。具体按照投
标文件《技术方案》执行。
2、指派专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管理、项目协调、项目控制、质量监督等各项管理工作。具体按照投标文件《实施方案》执行。 3、对整体项目进行售后服务工作。具体按照投标文件《售后服
务方案》执行。
4、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具体按照投标文件《培训方案》执行。
5、超出现有范围以外的需求变更或需调整技术和业务架构的重大变更需求的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七、保密条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系统需求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数据等,乙方应 负 责 保 密 ,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向 第 三 方 泄 露 或 提 供 :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系统设计、实施方案及技术资料,甲方应
负 责 保 密 ,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向 第 三 方 泄 露 或 提 供 。 3、投标人保证在项目过程中有可能涉及到的涉密数据、个人隐
私数据的安全。如由于投标人不慎泄露涉密数据或隐私数据,由此引发的刑事、民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知识产权
1.在本项目进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无论以任何载体形式出现的工作成果, 其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和乙方共有。 2.投标人要提供本项目定制开发的详细开发设计、结构、安装代
码。
九、违约责任
l、根据合同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视为甲方违约:a.甲方无
故单方面取消或终止项目开发;b.甲方在乙方按期完成业务功能研发工作并经甲方验收测试合格后,甲方借口拖延不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和金额付款。发生以上两种情况之一,甲方应按合同开发费用总金额的 10%赔偿乙方:
2、根据合同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视为乙方违约:a.项目正式实施后乙方不能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软件开发Ib.软件功能达不到甲乙双方的约定。发生以上两种情况之一,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赔偿甲方。
3、其他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确定。
4、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其承担的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如前述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合同解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
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结束或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
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
务,项目期限应相应顺延。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签订生效后,除上述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变更和解除合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双方均应采取
有效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阻止损失的扩大。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 120天以上时,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对方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
3、如果甲方未能如期付款,并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笔款项的期限
超过60日的, 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超过12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4、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各子系统及整个系统,且任何一个子
系统或整个系统延期超过60日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 任何一个子系统或整个系统延期超过12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乙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双 方 变 更 或 解 除 合 同 , 赔 偿 数 额 由双 方 协商 解决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和解,也可以请求调解。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 采用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 二) 向人民法院起诉, 约定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三、合同效力
l、本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形成书面的补充协议,此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文本
1、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任意条款,另一方可以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应说明所违反的条款及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
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相关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3、如乙方依据甲方要求或双方约定,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软件产品之外的第三方软件的使用许可、技术指标及相关服务,甲方应遵守第三方提供的最终用户许可使用协议和用户手册,或与第三方单独签订相关协议。除乙方与第三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对该软件承担任何责任。
4、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律。
5、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被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不合法或无法执行时,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将不会受到影响。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规定替换该规定.且该有效规定应尽可能接近原规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6、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及其全部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
约定事宣达成的全部的完整的合同, 取代本合同签订以前双方就本合同 约 定 事 宜 达 成 的 所 有 口 头 或 书 面 的 谈 判 、 x x 或 合 同 。 7、 本 合 同一 式 六 份, 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二份, 乙方二份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二份。
8、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
甲 方 : 徐 州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单位签章: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昆仑大道1号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 000 0000日期: 捌分年2月萝日
乙 方 : 南 京 擎 天 科技 有 限 公司单位签章:
单位地址:xxxxxxxxx00xxxxx:交行浦口支行
银行帐号:32 06201801054028
联系人: xx
联系电话:153091 939日期: 沙/户F≯月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