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教育数据中心 IDC 基础建设
项目编号:SHXM-00-20211102-1111
上海教育数据中心 IDC 基础建设
( 运维)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信息中心地 址:xxx 00 x 00 x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SHXM-00-20211102-1111
二、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
三、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预算
包号 | 包 名 | 数量 | 单位 | 预 算 金 额 | 简 要 | 最 高 限 价 | 备注 |
称 | (元) | 规 格 | (元) | ||||
描 述 | |||||||
或 包 | |||||||
基 本 | |||||||
概 况 | |||||||
介绍 | |||||||
1 | 上 海 | 343 | 1339144.00 | 数 据 | 1339144.00 | ||
教 育 | 中 心 | ||||||
数 据 | 通 过 | ||||||
中 心 | 对 现 | ||||||
IDC | 有 大 | ||||||
基 础 | 量 信 | ||||||
建 设 | 息 系 | ||||||
( 运 | 统 的 | ||||||
维) | 集 中 | ||||||
运 | |||||||
行 , | |||||||
同 时 | |||||||
配 套 | |||||||
梳 理 |
制 定本 市教 育系 统数 据资 源标 准 ,引 入国 内先 进的 数据 交换 共享 技术 ,打 造上 海教 育信 息基 础数 据库 和数 据仓 库 ,为 上海 教育 管理 决策 和 公 共 |
服 务提 供数 据支 撑。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6、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 认证证书)。
上海教育数据中心 IDC 基础建设(运维)资格审查要求包 1
序号 | 类型 | 审查要求 | 要 求 说明 | 项目级/包级 |
1 | 自定义 | 营业执照副本 | 具 有 独立 法 人资 格 或其 他 组织,并具有 相 应的 经 营 范围 | 项目级 |
2 | 自定义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法 定 代表 人 授权 委 托 书 | 项目级 |
3 | 自定义 |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 被 授 权 | 项目级 |
代 表 身份证 | ||||
4 | 自定义 |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 信 用中国 ”、 “ 中 国政 府 采购网”上投 标 人信 用 信息 记 录查 询 页面截图,截 图 时间 须 在采 购 公告 发 布日 期 之 后 | 项目级 |
五、投标报名:
1 、 报 名 时 间 : 2021-11-03 至 2021-11-11 上 午
09:00:00~12:00:00;下午 12:00:01~17:00: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进行报名。
3、招标文件售价:0 元,招标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
六、投标保证金:按项目缴纳
项 目 名称 | 投 标 保证 金 金 额(元) | 开 户 银行 | 收 款 户名 | 收款账号 | 交 付 方式 |
上 海 教 | 13000 | 招 商 银 | 上 海 晟 | 121924189610711 | 线 下 转 |
育 数 据中心IDC基 础 建设 ( 运 维) | 行 股 份有 限 公司 上 海长 宁 支 行 | 教 招 标服 务 有限公司 | 账 |
如需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应于 2021-11-24 09:30:00 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上海晟教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若以网银、电汇方式交纳的,请将网银电脑打印凭证、电汇底单复印件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请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到招标方服务台开收据。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21-11-24 09:30:00 时前半小时内派授权代表将投
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上海晟教招标服务有限公司(xxxx 000 x 0
号楼 203 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效证明出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另行提供投标文件送达回执、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不密封进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21-11-24 09:30:00 时整在上海晟教招标服务
有限公司(xxxx 000 x 0 xx 000 xxx)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 号 | 内 容 | 要 求 |
1 | 项目名称及 数量 | 详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二 |
2 | 信用记录 | 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 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 xxx.xxxxxxxxxxx.xxx.xx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
3 |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财政部、环境保护保部发布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有效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 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
4 | 小微企业有关政策 | 1、根据财库〔2011〕181 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 2、根据财库[2017]141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应满足财库[2017]141 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 |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根据财库[2014]68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 拟)。” (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 ||
5 | 答疑与澄清 |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逾期 不予受理。 |
6 | 是否允许采 购进口产品: | 不允许进口产品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 |
7 | 是否允许转 包与分包 | 转包:否分包:否 |
8 | 是否接受联 合体投标 | 不允许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请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
9 | 是否现场踏 勘 | 不组织现场踏勘 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 |
10 | 是否提供演 示 | 不进行演示 系统演示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 |
11 | 是否提供样 品 | 不要求提供样品 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 |
12 | 投标文件组 成 | 投标文件由商务及技术文件正本各 1 份;副本各 2 份。 |
13 | 中标结果公告 |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服务台根据报名时预留地址寄送中标通知书。 |
14 | 投标保证金 | 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采购公告》六规定交纳。若一次投多个标项,只需交纳一个标项的投标保证金(按所需保证金最大额的标准交纳为准)。 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交入投标保证金时取得的第二联“供应商退款凭据”到招标方服务台办理,招标方以电汇或转账等方式退还投标保证 金。 |
15 | 合同签订时 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 |
16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 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17 | 付款方式 | 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自行支付)详见各标项的商务要求表 |
18 | 投标文件有 效期 | 90天 |
19 | 投标文件的接收 | 招标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送达回执、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应单独提供,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提供回执,视同不需要回执。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3、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投标文件; 4、未成功办理投标人报名手续的; 5、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通知(加盖公章)招标方,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
20 | 招标方代理 费用 | 详见《投标人须知》第八项 |
21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上海晟教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
一、总 则
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招标方”系指组织本项目采购的上海晟教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采购人” 系指委托招标方采购本次货物、服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4、“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
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
1、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员工
(或投标人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
1、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财政部令第 94 号)附件范本,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代理机构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招标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招标方将不予受理。
2、招标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招标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等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结果公示、未中标通知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xxxx://xxx. zfcg. xx.xxx.xx)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投标人的风险,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商务及技术等文件组成(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含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5)小微企业声明函、网页证明资料(若有,格式见附件);
(6)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
(7)资质文件
a.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 )、 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b.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c.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
d. 提供上一季度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完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e. 提供近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纳凭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
f. 财务要求:近三个月财务报表或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
g. 在本市有固定的供货、安装、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若有,可自行选填);
h. 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
(8)技术响应书格式(格式见附件)
(9)备品备件及图像智能检测服务设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10)投入项目的人员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11)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12)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表(格式见附件);
(13)公司近年承接与本需求类似项目一览表;
(14)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
(15)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等);
(16)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注:以上资料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正确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简体字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中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部分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包装
1、投标人可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参考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正本、副本规定的份数分别编制并按 A4 纸规格分别竖面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订书机等形式装订,使标书可以拆卸 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
《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提倡双面打印或书写。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
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人应按要求将投标文件封装后,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指定的地点。同时,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采购平台中上传。投标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递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的,按无效处理。
2、投标人应在电子采购平台中按照要求和时间填写完所有网上投标内容,并通过数字认证证书(CA 证书)加密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的有关事项应根据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
3、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在电子采购平台进 行签收并生成带数字签名的签收回执。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后,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签收投标信息,签收成功后投标成功,否则视为投标失败。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投标期间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以免因临近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采购代理机构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对发生的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投标人投标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5、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在电子采购平台对已提交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投标人需要对在电子采购平台已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应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撤销签收。有关事项应根据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销其投标。
7、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指定的磋商地点。同时,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照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要求投标成功。投标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递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为无效标。
(六)投标报价
1、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
2、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货物、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3、投标报价总价金额到元为止,如投标报价总价出现角、分,将被抹除。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保证金形式:网银、汇票、电汇、转帐支票。
3、招标方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若以网银、电汇方式交纳的,请将网银电脑打印凭证、电
汇底单复印件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请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到招标方服务台开收据。
4、招标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需提供收据的第二联“供应商退款凭据”。详见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 ,位置:“首页-在线服务”
保证金不计息。
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投标无效的情形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方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及不满足供货期的;
2、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投标文件;
5、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未提供该清单内产品的;
6、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7、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
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9、投标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
10、未按本章“二、投标文件的编制”第五点投标报价要求报价的;
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投标人被视为串通投标的;
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十)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报价明细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
价按照经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三、组织开、评标程序及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程序
(一)组织开标程序
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应参加开标会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人如不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1、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组织投标人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2、提请投标人代表或公证人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如投标人代表对密封情况有不同意见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多数投标人意见为准。
3、当众拆封、清点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投标人代表、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未到现场的,或开标记录不予确认且不说明理由的,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报价文件及开标记录表护送至指定评审地点。
(二)组织评标程序
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评标,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在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减轻了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投标人完全复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有可能导致废标。
四、评审原则
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评审资料,并告知投标人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
3、评审人员对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样品或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招标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投标人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对因招标文件中有关产品技术参数需求表述不清导致投标人实质性响应不一致时,应终止评审,重新组织采购。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五、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原则
1、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规定提出中标候选人排序。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于 2 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方签发书面《中标通知书》。
六、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招标方作为合同签订的鉴证方。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买方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将该标授予下一个评标得分次高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二)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七、货款的结算
货款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自行支付。若资金在采购人处的,由采购人直接支付;若资金在核算中心的,由采购人向核算中心发起支付令,由核算中心把货款打入中标商帐户。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中标金额 | 费率 |
100 以下 | 1.5% |
100-500 | 0.8% |
500-1000 | 0.45% |
1000-5000 | 0.25% |
(2)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即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的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3)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向招标代理机构以支票或现金或银行转账形式直接交纳。
(4)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天之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本次评标总分为 100 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 2位。
二、分值的计算
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资信商务及其他分)
三、评标内容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
上海教育数据中心 IDC 基础建设(运维)包 1 评分规则:
评分项目 | 分值区间 | 评分办法 |
报价得分 | 0~10 | 综合评分法中 的价格分统一采用 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且投标价格最低的 投标报价为评标基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100 |
需求理解 | 0~15 | 一、评审内容: 1.响应单位对采购需求的理解;2.响应单位对本项目重点、难 点的分析;3.响应单 |
位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二、评审标准:对需求的理解以及对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是否准确到位、合理化建议是否对本项目切实有利等,分四档综合评定,优秀的为 15 分, 良好的为 9-12 分, 一般的为 4-8 分,较 差的为 0-3 分 | ||
维保方案设计及实施 | 3~20 | 一、评审内容:1.服务定位和目标;2.本项目的维保方案设计、实施安排、与现有软硬件系统的无缝衔接;3.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或改进现状措施;4.服务方式、特色管理或创新管理;二、评分标 准:投标方案与本项 |
目需求的吻合程度,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等。包括投标方案是否充分考虑用户 的日常用途和需求,设计思路及技术架 构层次清晰合理,技术标准符合规范,具有完整可行的质量 保证方案、系统测试方案、应用部署方案和文档管理方案。分四档综合评定,优秀的为 20 分,良好的 为 15 分,一般的为 8 分,较差的为 3 分。 | ||
项目组设置及管理制度 | 1~10 | 一、评审内容: 1.项目维护机构及其运作方法与流程;2.各项管理制度;3. 项目负责人和维护人 员配置的专业能力 和数量;二、评分标 |
准:分四档综合评定,优秀的为 8-10 分,良好的为 4-7 分, 一般的为 2-3 分,较 差的为 1 分。提供负责本次项目的人员名单中包括主要产 品(,Dell,Netapp,华为等)授权工程师证书,并提供相应的社保缴费证明的可 认定为优秀。 | ||
维护备件配置及管理 | 0~16 | 一、评审内容: 1.维护备件配置(包括型号、数量等); 2.备件配置与项目的适应性;3.备件的日常管理。二、评分标准:分三档综合评 定,优秀得 13-16 分, 良好的为 9-12 分, 一般得 5-8 分,较差 得 0-4 分 |
原厂服务承诺 | 0~9 | 提供主要产品 (Dell 刀箱刀片服务器,DELL 存储,防火墙、交换机)原厂服务承诺函的,每提供一项得 3 分,最 多得 9 分。不提供不 得分。 |
应急处理方案 | 0~10 | 一、评审内容:应急处理方案。二、评分标准:分三档综合评定,响应时间 短、备品备件到达现场快的得 8-10 分, 良好的为 5-7 分,一 般的得 2-4 分,差的 得 0-1 分。 |
类似业绩 | 0~10 | 类似业绩指:响应单位近3 年以来承接的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是否属于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 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
有一个有效业绩得 2 分,最高得分为 10分,没有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的得 0 分。须有合同佐证(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需提供相关业绩的合 同扫描件,扫描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 主体、项目名称及内容、合同金额、交付日期等合同要素的 相关内容,否则将不 予认可。 |
第四章 招标需求
上海教育数据中心 IDC 为上海教育发展提供信息化基础设施,同时也是上海各类教育数据的交换和共享中心。数据中心通过对现有大量信息系统的集中运行,同时配套梳理制定本市教育系统数据资源标准,引入国内先进的数据交换共享技术,打造上海教育信息基础数据库和数据仓库,为上海教育管理决策和公共服务提供数据支撑。
一、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类型 | 品牌 | 型号及配置 | 数量 |
1 | 存储 | Netapp | V3220,双控制器,带有 540T SATA 磁盘和 87T SAS 磁盘,支持 NFS、NAS、FC、iSCSI 协议。 | 1 |
2 | 存储 | Netapp | FAS2554,双控制器,带有 144T SATA 磁盘。支 持 NFS、FC、iSCSI 协议。 | 1 |
3 | 交换机 | 华为 | S6851-48-EI,48 个 10 GbE SFP+端口和 6 个 40 GbE 端口,带有 48 个万兆多模模块。 | 4 |
4 | 交换机 | Dell | S4048-ON,48 个 10 GbE SFP+端口和 6 个 40 GbE 端口,带有 48 个万兆多模模块。 | 2 |
5 | 交换机 | 华为 | S5700 | 2 |
6 | 交换机 | H3C | H3C LS-5800-32C | 2 |
7 | 交换机 | 华为 | S12708 96 千兆端口,96 个万兆端口 | 2 |
8 | 交换机 | 华为 | CE6855-48T6Q-HI 96 万兆端口,12 个 40GB 端口 | 2 |
9 | 存储 | Dell | Dell Compellent SC4020,双控制器,带有 80T SSD 和 160T SATA | 2 |
10 | 存储 | Dell | Dell Storage SC7020,双控制器, 带有 258T SSD 和 436T SATA | 1 |
11 | 刀片机箱 | 联想 | Lenovo Flex System Enterprise Chassis | 4 |
12 | 刀片服务器 | 联想 | 2 颗 E5-2650V3 CPU(2.3GHz/10-core)共 20core,256GB RDIMM DDR3 内存,2 块 300GB 10K 硬盘, 2 个 10Gb 以太网络端口,2 个 8GB 光纤端口。 | 56 |
13 | 刀片机箱 | Dell | PowerEdge M1000E | 4 |
14 | 刀片服务器 | Dell | 2 颗 E5-2650 V3 1.80GHz 十二核 CPU(最大支持 2 颗 CPU), 16*16GB DDR3 内存(最大支持 24 个内存插槽), 2 块 300GB SAS 硬盘, 2 个万 兆以太网口,配置 1 块双端口 8GB FC 卡 | 32 |
15 | 刀片服务器 | Dell | 2 颗 E5-2650 V3 1.80GHz 十二核 CPU(最大支 持 2 颗 CPU), 16*16GB DDR3 内存(最大支持 24 个内存插槽), 2 块 300GB SAS 硬盘, 2 个万 | 32 |
兆以太网口,配置 1 块双端口 8GB FC 卡 | ||||
16 | 刀片机箱 | 浪潮 | M4 | 8 |
17 | 刀片服务器 | 浪潮 | NX5460,256GB 内存,2 路 16 核 cpu。 | 80 |
18 | 机架式服务器 | 浪潮 | NF5280M4 配置 2 颗 2682 V4/2.5GHz 十二核 CPU(最大支持 2 颗 CPU), 8*16GB DDR4-2400ER内存, 6 块 800GB SSD 硬盘, 2 块 400GB SSD 硬 盘,6 块 4TB SATA 硬盘,1 块 X540 万兆网卡 | 20 |
19 | 负载均衡 | A10 | A10-3230s | 4 |
20 | 防火墙 | 山石 | 山石防火墙 SG6000-E5960 | 4 |
21 | 防火墙 | 深信服 | 深信服 AF-3120 | 2 |
22 | 杀毒软件 | McAFee | 200 个节点的虚拟杀毒软件 | 1 |
23 | VPN | 深信服 | VPN-8150 | 2 |
24 | VPN | 深信服 | VPN-4050 | 2 |
25 | VPN | 深信服 | VPN-1000-B440 | 1 |
26 | 堡垒机 | 帕拉迪 | HA-6100 | 2 |
27 | 流控 | Panabi t | PB12000 | 2 |
二、服务内容 1.故障排除服务
成交单位应保证在甲方向成交单位技术支援中心申告系统故障之后立即作出响应,具体如下:电话支持(立即响应)
成交单位技术人员将通过电话进行技术支持,协助和指导信息中心的技术人员确定故障原因,找出解决办法。必要时,成交单位应指定离故障地点最近的的技术人员负责直接处理。
远程支持(立即响应)
当电话支持不足以解决问题或故障情况比较复杂时,成交单位的技术人员将在甲方方技术人员的协助下,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登录进入信息中心的局域网。 成交单位的技术人员在信息中心技术人员的协助下确定故障原因,排除障碍。
现场支持
当电话支持和远程支持都不足以解决问题,确需技术人员到现场时,成交单位应指定技术人员赶赴用户现场现场。根据故障的具体情况进行故障诊断,尽快排除故障。
2.定期巡检服务
每个季度,成交单位应主动派合格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对系统进行检查、诊断、维护。在定期检查服务前两星期,成交单位应提供系统检查内容,得到信息中心技术人员确认后即进行服务,对所有信息中心的要求和检查结果进行记录整理,评估系统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问题隐患,提供预警信息。
3.重大活动前健康检查
根据信息中心的要求在信息中心有重大活动的时候,为用户提供系统的健康检查,及时发现,
存在的隐患,并帮助信息中心技术人员解决安全隐患。 4.硬件设备保修
成交单位应为用户提供为期一年的硬件保修期,期间成交单位负责对本次投标所涉及的设备保修进行保修。在保修期内,如果系统发生故障,成交单位负责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设备。
成交单位应在本地有办公场地和备件库,提供充足的人员、配品和备件(含设备附件),以保障在硬件故障问题中关键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常用备件:硬盘(包括SATA、SAS)、存储设备电池、交换机、多模光纤模块、多模光纤(10-15m)等,应在报修后 4 小时内送达。
成交单位应负责对纳入维保范围内的所有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障其正常运行。 成交单位需协助数据中心管理人员完成对硬件设备的报修、维修和维修后的验收。
5.系统咨询
成交单位应为信息中心提供包括设备上架位置变更等涉及到硬件发生变化的支持服务,同时在用户单位有新项目启动中,应提供所涉及到的硬件产品的专业咨询。
6.免费培训
成交单位应为信息中心技术人员提供所涉及产品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硬件的使用,简单故障处理等。
7.固件(微码)升级
成交单位提供所涉及产品的固件微码、内核、版本升级服务(含方案制定、现场协同实施)服务。
8. 系统软件服务
1. 提供系统软件操作方面的 24 小时免费电话咨询
2. 提供系统维护、调整及安全性设置等方面的技术支持
3. 对系统软件的错误进行记录、分析,为操作系统做故障诊断
4. 实施系统增强和修补程序(PTFs)的分发、安装和测试
5. 对系统软件运行实施定期预防性的维护和检查
6. 提供系统软件的升级以及补丁修复服务,升级前应提供书面升级方案并经信息中心认可,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评估升级的风险,对业务系统造成的影响;升级需要的时间;升级方案、回退保障方案:具体的升级过程。按需进行,次数不限。
9.服务的 SLA 要求
运维服务等级定义如下:
类型 | 现象 | 处理方式 | 服务方式响应时间 |
现有的系统停 | 及时响应、连续响应解 | 7*24 小时,10 分钟响应 ,2 小时 | |
L1 级故障事件 | 机,或遭受到严重的攻击行 为,对业务运 | 决采取相应的解决方案直至系统可以运行或降 低至 L2-L4 级别的问题 | 内现场服务,远程登录服务 |
行有重大影响 |
现有的系统出 | 及时响应、提供解决方 | 7*24 小时,30 分钟响应 ,4 小时 | |
L2 级故障事 | 现故障.但关 | 案或替代方案, | 内现场服务,远程登录服务 |
件 | 键性业务可以 | ||
运行 | |||
系统正常运 | 解答问题并提供解决方 | 7*24 小时,1 小时响应 ,12 小时 | |
L3 级故障事 | 行,出现非致 | 法或替代方案,或可自 | 内现场服务,远程登录服务 |
件 | 命性错误,业 | 动恢复 | |
务正常运行 | |||
系统配置方面 | 提供解决方案或替代方 | 7*24 小时,2 小时响应 ,24 小时 | |
L4 级故障事件 | 需要调整或优化,对业务无 影响或影响很 | 案 | 内现场服务,远程登录服务 |
小 |
10.其它要求
1. 要求提供近 3 年内类似项目的合同复印件,不少于 3 份。;
2. 要求提供负责本次项目的人员名单,包括主要产品(Dell,Netapp,华为等)授权工程师证书,并提供相应的社保缴费证明
3. 主要产品(Dell 刀箱刀片服务器,DELL 存储,防火墙,交换机)应提供原厂 7*24*4 服务。对于已经停止服务(EOS)或者将要停止服务(EOS)的产品可由第三方替代原厂服务,投标人需提供该产品的 EOS 的证明。
4. 防火墙应购买原厂硬件的维保服务和软件、规则库的升级服务。
5. 服务期限:合同签定后一年。
6.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的相应材料。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包 1 合同模板:
[合同中心-合同名称]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 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2 服务地点
2.3 服务期限
本服务的服务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验收
5.1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 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4 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6.保密
6.1 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7.2.1 付款内容:一次性支付。
7.2.2 付款条件:
[合同中心-支付方式名称]
(1) 合同签订且采购人收到合同总额 10%的履约保证金以及合同总额等额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合同款。
(2) 项目通过终期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无息返还 10%履约保证金。
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8.2 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
8.3 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 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 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 6 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 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 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
9.3 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4 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 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 6 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
9.7 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9.8 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可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 除合同第 13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
(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
14.1 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合同总额 10%(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14.2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 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 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
解。
15.2 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15.3 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0. 合同附件
20. 1 本合同附件包括: 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20. 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 3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1]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附件 1: 正本或副本
上海教育数据中心 IDC 基础建设
( 运维)
项目编号:SHXM-00-20211102-1111(标项 )
投标文件
投标人全称:地 址:
时 间:
附件 1:
声 明 书
致上海晟教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 投标人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 经营地址 。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上海教育数据中心 IDC 基础建设( 运维))( 编号为 SHXM-00-20211102-1111)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90 天。
6、我方参与本项目前 3 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 日 期:
投标人全称(公章):
附件 2: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全称(公章):
招标编号及标项:
上海教育数据中心IDC 基础建设(运维)包 1
合同履行期限 | 备注 | 最终报价(总价、元) |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以下附件顺序可自行调整)
附件 3
响 应 明 细 表
1 | 2 | 3 | 6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分项合计 |
…… | |||
总价(元) (∑6) |
注:所投服务明细均须填报于此表。
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4
投标项目明细清单
投标人全称(公章): 标项: 货物类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 型号 | 单位及 数量 | 性能及指标 | 产地 |
服务类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人员数量 | 工作量 |
注: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附件 5
技 术 响 应 表
投标人全称(公章): 标项: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附件 6
评分对应表
投标人全称(公章): 标项:
评分项目 | 投标文件对应资料 | 投标文件页码 |
对应第三章评分办法及评分 标准(报价除外) | ||
…… | ||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附件 7:
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表
投标人全称(公章): 标项:
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投标文件页码 |
营业执照副本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 P. | ||
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 书 | 《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三级或以上资质(原件的扫描件) | P. | ||
在本市有固定的供货、安装、售后服务、维修 保养机构 | 租赁证明或产权证明 | P.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P. | ||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 P. | ||
未被列入 “信用中 国”网站 (www.credi tchina.gov .cn)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 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 |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时间须在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 P. | ||
具有良好的 | 近三个月财务报表或提供审计 | P. |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 会计制度 | 报告 | |||
依法缴纳税收 | 提供上一季度投标企业纳税证明 | P. | ||
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须提供近三个月由相关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 | P.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 近三年内(包括当年度)涉及的任何诉讼或仲裁的资料,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及争议的金额。 | P. | ||
…………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附件 8
1、投标人简介
技术响应书格式
2、我方对采购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是:
3、我方投标的服务方案如下:针对本项目的维保服务内容、维保管理模式、系统安全保障及质量保障措施、人员岗位工作计划及职责分工、维保服务的软硬件服务工具、特色响应服务等
4、我方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如下:
5、我方常见问题的处置办法、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的可行性;
6、我方对本采购项目承诺的优惠如下:
7、我方对本采购项目的合理化建议或改进措施如下:
8、按照贵方《采购需求》要求,我方提供的其他技术性资料、资格资料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如下:
附件 9
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说明: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须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如投标人提供非本企业制造的货物,须提供制造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如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各方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
(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须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 30%以上。
附件 10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2、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文件(如果有)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上海晟教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签名: 职务: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 职务: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 期:
附件 12
项目组人员清单
投标人全称(公章): 标项: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劳动合同编号 |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附件 13
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1.一般情况 | |||||
姓 名 | 年 龄 | 技术职务 | |||
职 务 | 为响应单位服务时间 | ||||
学 历 | 手 机 | ||||
相 关 职 业 资 格 | 取 得 职 业 资 格 时 间 | ||||
2.经 历 | |||||
年 份 | 曾 经 负 责 的 主 要 项 目 (名 称 金 额) | 该 项 目 中 任 职 | |||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14:
投标人全称(公章):
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
采购单位名称 | 设备或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价 | 合同金额 (万元) | 附件页码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
合同 | 验收报告 | ||||||
备注 | 提供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如有)。 |
授权代表签名: 时 间:
附件 15
商务响应表
投标人全称(公章): 标项:
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供货时间(项 目工期)及地点 | |||
付款条件 | |||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 式 | |||
项目维护计划 | |||
响应情况 | |||
技术培训 | |||
公司技术力 量情况 | |||
经验或业绩 要求 | |||
…… |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 56 —
(以下附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供即可,无需密封进投标文件)
附件 16:
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_ (投标人全称) _
你单位递交的以下项目投标文件,经查验,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已于 2020 年 月 日 时 分由我中心工作人员接受。
项目编号 | 标 项 | ||
项目名称 |
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本回执中除接收时间、接收人签名以外均为必填,如因信息填写错误、疏漏等造成投标文件接收出现任何问题,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2、标项填写方式:如该项目只有一个标项填“1”,多个标项请填写投标的完整标项号。
3、本回执投标单位按要求填写打印后,由授权代表携带至投标现场,与投标文件一并交至[项目采购-采购组织机构_8]现场工作人员。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提供回执,视同不需要回执。
[项目采购-采购组织机构_7]接收人签名或签章:
— 57 —
附件 17: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项目采购-采购组织机构_9]:
本人经由 (单位)负责人 (姓名)合法授权参加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 □ 不存在利害关系 □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
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 (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 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 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 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