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双方用其他合同或本协议项下标的事项的进一步的协议取代本协议;或 B: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有效期共计5年。
证券代码:300366 证券简称:创意信息 公告编码:(2014)1220-001
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总经销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意信息”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创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意科技”或“乙方”)与成都汉之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经友好协商,就全球领先的智能手机-智能电视跨平台游戏领域达成合作共识,并于2014年12月18日签订了《电视-手机跨平台游戏应用商店预付费卡总经销协议》。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及履行期限: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方生效,至下列日期终止(以最早者为准):
A:双方用其他合同或本协议项下标的事项的进一步的协议取代本协议;或 B: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有效期共计5年。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造成的风险;存在乙方违反合同违约条款赔偿经济损失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甲方:成都汉之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贾可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信息系统设计与系统集成;通讯技术的研发;通讯产品(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设计、研发、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电子产品及配件的销售。(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或禁止的除外)。
注册地: xxxxxxxxxxxxxxxxxxxxx 00 x公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成都汉之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创意科技及本公司无业务往来。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为成都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母公司)全资子公司。甲方在本协议中的相关行为均得到甲方母公司授权,且如果出现任何纠纷及债权债务,在甲方不能履行权利和义务时,甲方母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
2、Cookie 游戏商店预付费卡:由甲方提供的预存游戏费用的一卡通。该卡可以在 Cookie 游戏商店的所有通过第三方支付(不包含运营商短信支付)付费的游戏中使用,以下简称 C 卡。
3、甲方提供 C 卡的虚拟卡号、卡密给乙方,乙方通过自己售卖渠道(包括线上和线下),卖 1 套 C 卡给用户,甲方同时赠送 1 台 Cookie 游戏机给购买了 C卡的用户。
4、C 卡由乙方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销售。
5、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所规定各条款的行为发生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在收到另一方书面通知其违约事项后 10 天内未纠正其违约行为,或纠正后仍不符合同要求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此协议。终止协议不影响索赔权利。
6、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执行以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效力。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甲乙双方基于各自优势资源,在全球领先的智能手机-智能电视跨平台游戏领域开展项目合作,此项业务为创意科技的新业务,将对创意科技、创意信息以后年度的收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的业绩无重大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今后的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该协议的履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备查文件:四川创意科技有限公司与成都汉之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电视-手机跨平台游戏应用商店预付费卡总经销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