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6589320882G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1-015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新疆蒙牛乳业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战略合作协议,具体的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后期是否能够就战略合作的全部内容分别签署正式的项目协议或合同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对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双方后续具体项目协议或合同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一、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x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处于双方长远发展战略上的考虑,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新疆蒙牛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蒙牛乳业”)于 2021 年 2 月 4 日签署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蒙牛乳业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双方决定共同携手就生鲜乳购销、乳制品加工、乳制品研发、供应商共享等领域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双方的各自优势,充分利用双方资源,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共同目标。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已经过战略委员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后续具体合作事宜,公司
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疆蒙牛乳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6589320882G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工业园银泉街 23 号
5、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党xx
7、经营范围:乳制品、含乳饮料、冷冻饮品生产、加工、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原辅料、包装物、初级农产品的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配件的销售、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新疆蒙牛乳业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新疆蒙牛乳业有限公司
(二)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宗旨
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合作领域
甲、乙双方就生鲜乳收购、乳制品加工、乳制品研发、供应商共享等板块建立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3、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各自的资源和专业技术及经验为基础,在前述合作领域的生鲜乳收购、代加工、产品研发、客户服务、信息支持、服务等方面进行广泛合作,共同开拓市场。
(1)甲、乙双方视对方互为核心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甲、乙双方充分利用其资源开展创新业务。
(3)甲方为乙方优先提供生鲜乳。
(4)甲方为乙方代加工产品。
(5)乙方协助甲方产品研发。
(6)甲、乙双方开展人才交叉培训合作。
(7)共享供应商资源。 4、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致力于建立一个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双方认为已无合作的必要或可能时,经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
(2)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本合作协议时,仍应继续履行合作期内签订的各项目协议或协议,直至协议或协议履行完结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5、沟通渠道
(1)为保证甲、乙双方合作的畅通以及信息的适时交流,双方成立协调小组,负责沟通、联络等日常事务。
(2)对于具体合作项目,由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成立项目组,负责具体合作项目的运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战略合作,有利于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在乳制品行业的实力、产品品质,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并获得市场份额,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战略合作协议,具体的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后期是否能够就战略合作的全部内容分别签署正式的项目协议或合同尚存在不确定性。对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双方后续具体项目协议或合同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蒙牛乳业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5 日